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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管理制度规定(优质19篇)

作者:HT书生

在学校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接下来,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经典的学校总结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写作的吧。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

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纸张、计算器、计算尺、传呼机、手提电话、文曲星、电脑词典等电子学习工具进入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尺等,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三、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题,除答题卡按规定使用专用铅笔外,其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规定的空格内,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不得书写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纸上。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缺页、空白等,可以举手示意,待批准后询问。监考员应公开回答。

六、考生得到试卷后,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涂)写姓名和考号。在试卷、答题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写姓名、考号或作标记。违者试卷、答题卡作废。

七、考生在试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有夹带、传递、换卷、冒名顶替、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铃一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顺序整理好,并将反扣在桌面上,双手放置桌下,待老师收齐试卷、答题卡后方可离开试室。

九、违反以上规则者,以作弊论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试卷作废、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每科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核对科目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并要求学生把相关的书籍资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学习《龙城初级中学考场规则》,逐一分发草稿纸、答题卡及试卷,指导学生正确填涂姓名、班级、考号,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

三、监考员在试室内不准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看题、做题和闭目养神等。

四、监考员要认真组织好考试,严格监考,杜绝防范考生各种形式的作弊现象,如实填写考场记录。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点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管理制度《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六、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对试室全面清查干净,关好灯、风扇、门窗才能离开。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记录表》交验卷员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务办公室。

监考员工作程序。

一、考前20分钟,监考员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作好监考准备。

二、考前15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清点试卷份数,做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

三、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和答题卡上指定的位置正确用笔填涂姓名、考号。监考员应仔细检查每位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填涂的考号、科目是否正确,对于错写错涂的,必须令其当即改正。

四、考试开始铃响,才允许考生答题。监考员在试室讲台上注意考场纪律,认真监考。

五、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学校空调管理使用规定

规范空调系统管理。确保空调系统运行正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严格按运行、检查和维修养护等规程操作,保障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严格按设备启动、关闭时间操作,每日定时巡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遇到重大问题及时通知工程维修部进行抢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严格按保养规定对空调系统进行保养、维修工作。

4、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洁工作,保证设备表面无灰尘,运转良好。

学校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量入为出,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教育教学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设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会计和出纳。分管副校长为财务具体负责人,总务管购、出纳管钱、会计管帐、保管员管物,四者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第四条 学校预算编制专班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并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代会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实行校务公开,定期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年终对学校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分析,并向教代会作财务决算、预算情况报告。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五条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代收费用内容,在收费前应在校内醒目的地方予以公布。

学校各项代收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第六条 任何处室、班主任、科任教师个人,都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

第七条 任何教职工个人不得为其他单位向学生代收各种费用,不得统一向学生订购教辅资料、学习用品等,不准向学生强行推销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图书、资料、杂志等。

学校每学期期末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收费情况纳入教师及有关职能处室的考核内容。违反规定的,除责令退还所收款项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评审资格,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查处。

第八条 学校各项支出坚持“一本帐,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开支范围,由校长在年初预算经费中审批执行。

第九条 各项费用支出坚持严格的审批制度,对大额支出如校舍修缮、设备采购等,由班子会根据学校年初预算讨论决定,报上级有关部门立项审核,对应政府采购的,报上级实行集中招标订购。

学校购买除应政府采购外的办公用品、教具及日常用品等有关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是:

总额在200元以内,报财务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或指定有关教师二人以上购置。

总额在200元—1000元,先必须填写预算报告单,报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或指定有关教师二人以上购置。

总额在1000元以上的用品购置,须经学校班子会讨论通过后,由总务处和相关处室办理购置,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教职工个人原则上不得私自购置。

第十条 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规范合法,先送总务处(财务室)验查发票或凭证后,由经手人填写支出证明单(注明用途),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如果是购置图书等固定资产要经保管员验收入库或入册,验收人签名),分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后才能报销。

报销条据有关规定是:

条据总额在200元以内(含200元),有经手人、证明人、总务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条据总额在200元以上的,由经手人、证明人和总务校长签字后,经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凡生活进餐招待条据,须注明招待事由,由经手人、证明人和总务校长签字,经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一条 公款不准借给教师个人,因公出差借款要得到校长审批后方可借款,并在报销时扣回。

第十二条 教职工因公出差,事先必须得到校委会同意和校长批准。因公出差者,按学校差旅费有关规定报销。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后的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凭证要先由总务主任验查,分管副校长审核,经相关处室主任证明签字,再交校长审批,给予报销。

第十四条 完善财务检查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实行教师财务监督值日制度,认真抓好每学期期末的教师代表对学校财务的清算工作,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及时了解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掌握资金使用状况。

第十五条 学校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相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六条 总务处、财务室应按国家和上级有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有关会计报表、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完整无缺妥善保管。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学校空调管理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内所有空调及附属设备。

3.分类。

3.1分体式挂、柜机。

3.2中央空调。

4.要求。

4.1分体式挂、柜机。

4.1.1在需要运行的季节由专门的人员对其按照空调操作说明进行操控。

4.1.2每日三次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早晨上课前,中午放学后,晚自习前),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1.3空调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课表对空调使用进行控制,如发现该教室无课则应停用空调,节约电力资源。

4.2中央空调。

4.2.1操作规程(制冷)。

4.2.1.1检查网管系统水压,应保持在8kg--9kgg正常范围,严禁超压。

4.2.1.2检查配电柜、电压、电源、电气附件是否正常。

4.2.1.3启动冷却水泵、循环泵、冷却塔开关,保持正常运行5分钟以上。

4.2.1.4启动机组,观察水系统降温是否正常。

4.2.1.5运行中必须经常检查压力、温度的变化,同时做好记录。

4.2.1.6关机时,先关主机,后关冷却塔、循环泵、冷却泵。

4.2.2操作规程(供暖)。

4.2.2.1检查网管系统水压状况,应保持在8kg--9kg正常范围。

4.2.2.2检查配电柜、电源、电压、电气附件是否正常。

4.2.2.3通知锅炉房送气,送气压力应逐步上升。

4.2.2.4打开室外气阀,启动热水循环泵。

4.2.2.5关闭排气阀,打开热交换器蒸汽阀。

4.2.2.6运行中必须经常检查压力、温度变化,同时做好记录。

4.2.2.7供暖压力超过9kg范围应立即采取降压措施。

4.2.2.8关机时,先关总气源,后关热交换器,再关热水循环泵。

4.3.1空调机房平时应上锁,钥匙由物业管理办公室保管,未经许可,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4.3.2保持机房内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4.3.3空调机运行时,值班人员应按时巡查,检查各项运行参数、状态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及时调整处理,并做好记录。

4.3.4定期清洗系统的过滤网和过滤器,保证送风管道和水管道的通畅。

4.3.5每月对主、副机和机房进行一次清洁,并做好设备房的消杀灭鼠工作。

4.3.6每年对主、副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养,确保机组的良好运行。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

1.学生在考试前要做好各种应考准备,凭学生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凡迟到15分钟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开考之后,半小时内,无论答题完毕与否,不准离开考场。凡离开考场者(包括考毕者),在考试结束前,不准再进入考场。

2.学生应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学生证放在桌面右角上,座位必顺保持前、后、左、右的间距。座位间距不符合要求时,监考老师应进行调整,然后开考。

3.学生考试时,除老师规定顺带用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和书籍放在座位周围。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写上自己的姓名、学号、班级。一律用钢笔(限黑蓝)书写,要求字迹清楚,并保持卷面整洁。

5.考场内应保持肃静,学生不得任意走动或相互讲话,不得互借文具。

6.学生在考试时,必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老师暗示答题范围或内容。遇试题不明等情况,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

7.答题完毕,将试卷送交讲台,按班次放好,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议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对折,无字面朝上(包括规定应交的草稿纸)平放在考桌上,待老师收卷、清点数目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作弊论处,宣布考卷作废,以零分计,并给予纪律处分。

(1)闭卷考试中,私带或以任何方式、任何位置展开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作业或写有与本次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者:

(2)考试中传递各种纸条或试卷者;

(3)考试中与别人说话或做手势者;

(4)考试中窥看他人卷面或为窥看者提供方便者;

(5)代替别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者):

(6)运用其他方式作弊者。

学校食堂食物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学校食堂食物卫生管理制度规定为防止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1、负责食堂行政事务和管理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应随时召集会议。

2、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其检查督促,做到严格要求,奖罚分明。

3、负责抓好食品卫生、经营价格、品种、饭菜质量、数量、文明服务和劳动纪律等日常工作,每周应对饭菜的卫生、质量、数量、价格进行抽查,一周不得少于二次,并作好抽捡记录,分析以及处理意见上报总务处。

4、抓好卖饭间、操作间、加工间、库房、宿舍的卫生,重点抓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每周应对卫生进行抽查二次,并做好抽查记录,以及处理意见。

5、定期调查市场行情,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制定饭菜价格。

二、食品卫生制度1、食堂、小卖部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个人必须有卫生健康证,同时每年要体检一次,同时要有上岗证,否则不准上岗。

2、校医为食品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3、食堂售卖点要有防蝇设备、防尘设备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

4、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5、公用餐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保洁存放,要有必要的消毒设备和消毒药物。

6、生产和销售的饭菜食品,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原料要新鲜,无毒、无害、无化学污染,一切食品不准滥用添加剂。

7、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拿取食物。

8、不准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是否变质,不弄清楚的,坚决不出售,杜绝食物中毒。

三、

烹调卫生制度1、注意食品新鲜,不烹调变质食品。

2、食品必须切成小块,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5、加工食品的工具和放置食品的盛器,要生熟分开。不用配菜盘装熟菜,不用抹布揩碗、盆,食品盛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不滥用色素,味精、鸡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炉台、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蓄长发、不留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四、操作间卫生制度1、地面每天洗拖三次、见本色、无积水、无污垢。

2、墙壁、门窗干净,无蛛网、无积灰、无污垢,玻璃明亮。

3、炊事机械放置有序,机械内外无积渣杂物,无污垢积尘,器皿要加盖加罩,保持干净,机械定期保养维修保证性能完好。

4、炊具锅、盆、刀、勺、筐、笼、料筒整齐,每日清洗一次,达到无脏物、无油垢、见本色。

5、水池、饭车、桌台,每日清洗整洁、明亮,物见本色。

6、操作间内,应设有层架,物品要离地,生熟要分开,严格执行“三刀三板”。

7、操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能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五、库房管理制度1、地面保持干燥,每天要清扫三次,门窗、玻璃、墙壁等每天清洁一次,保持库房内无垃圾、无废纸、无杂物、无积灰、无蛛网、无老鼠。

2、主食原料分类上垛,存放要离墙、离地,前后左右要留空间20公分,保证通风透气,不使米、面腐烂变质。

3、库房要有防盗防蝇设备,容器要扣盖加罩,各种物品要有标志。做到:防毒、防害、防盗、防破坏、防化学污染。

4、副食调料存放有序,缸、桶、坛、罐干净,盖见本色,室内无蝇、无鼠、无蛀,有专人负责。

5、杂品存放整齐,有架上架,无架合理存放。主、副食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要先进先出、防止霉变。

六、粗加工间卫生制度1、有专用加工场所和验收制度,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2、清洁池做到荤素分开,排水畅通,下水道和生活垃圾要随时打扫,清理干净。

3、加工食品原料要放在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4、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5、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七、食品采购卫生制度1、采购的食品原料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3、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4、采购食品做到有计划进货,勤进勤出,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八、消毒间卫生制度1、餐具、食物容器用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以上。

蒸气:流动蒸气持续10分钟以上。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l0分钟以上。

消毒柜:保持消毒柜正常工作至规定的消毒时间。

5、消毒完毕的餐具、食物容器应立即放在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交叉污染,保洁橱、柜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及未消毒的餐具。

6、剩余饭莱、潲水、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7、每次消毒餐具时应认真记录,存档备查。

九、环境卫生制度1、环境卫生,要配专业清洁工,由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

2、清洁工负责全食堂摊点周围的卫生,主要是食堂内部院内院外,售饭窗口及过道楼梯等。

3、每天对辖区卫生清扫二至三次,要保证辖区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杂物,保证整体食堂美观、清洁、卫生。

4、对环境卫生负责管理,不让其他人员乱丢垃圾和其他物品。

十、个人卫生制度1、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同时,衣帽要干净,每周至少要洗两次,做到无污渍、见本色。

2、早上要洗脸、洗手后再上班,饭前要洗手,便后要洗手,操作前要洗手。

3、每天洗澡、勤刮胡子、勤剪指甲,20天理发一次,做到:身无异味、指甲不长、头发不长、头型不怪。

4、个人衣服、鞋帽不能放在操作间洗、晾、挂。

5、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准在售饭时吃东西,每个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提高教学量,科学地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准确、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教导主任等人员组成。学校考试管理小组负责本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等。

第二章考试命题。

第二条命题工作的总原则是提高考试质量、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单元检测及期中和期末测试均依照教育局编印的单元检测题及期中、期末考试试卷。试题的内容,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意扩大覆盖面,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试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既要从大多数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又要使不同程度的考生拉开距离,看出水平的高低。命题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考试的可靠性,效度是指考试的准确性),要能准确地测出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及应用知识能力的真实程度。试题的编排,要注意从易到难,分低、中、高三档,成梯度上升。试题的类型依中考试卷模式。

第三章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平时象中考,中考象平时”的理念。每学期考试的科目与形式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决定。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

第五条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安排、调度。考试实行单人单座(在条件具备时考场按中考考场要求设置)。

第六条试卷的命题、印制、密封装袋,自始至终要加强_工作。

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应及时报教导处作突发事件处理经查后要追究事故的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所有考试试卷,在批阅前必须装订密封,然后交阅卷组长按流水形式批阅。

第四章监考与巡视。

第八条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每一考场选派一至两名认真负责的教师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前20分钟到考场。

2、发卷前要重申考场纪律。

3、考试时,认真检查考试情况,不准吸烟,不准干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关闭通讯工具。

4、发现考试违纪、舞弊情况,应严加制止,并作好考场情况记载。

5、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收卷,并清点试卷份数密封装袋。

6、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参照中考要求。

第十条监考人员承担以下连带责任:对考生座次不合要求,考场秩序混乱而不整顿,对舞弊和违纪行为视而不见,向学生泄露或暗示试题答案,作失职论。对失职情况,学校将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批评、通报、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考试巡视工作。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或年级组负责人,要深入考场检查与巡视考试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考试纪律教育。教导处、年级组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考纪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学校将考试不轨行为分为违反考试规则(下称考试违纪)和舞弊两种等级。

第十四条考试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违纪论: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

2、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互借文具。

3、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交卷。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内及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5、考试后因成绩不及格纠缠教师要求加分。

6、有其它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

对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学生,取消该门课程正常考试资格,所考学科成绩作零分记载。

第十五条考试舞弊行为的界定和处罚。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作考试舞弊论:

1、开考后,发现卷下垫有夹带、书籍和笔记本(无论是否翻阅抄看)。

2、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同样处理)。

3、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同样处理)。

4、考试中相互以眼色、手势或其它方式传递考试答案。

5、考试中偷看旁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考试中利用无线寻呼机等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

7、已交卷再改动试卷。

8、请人代自己考试和代替他人考试者(双方同样处理)。

9、偷考卷者。

对考试舞弊现象,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舞弊处理决定通知学生家长,并公布于众,存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阅卷。

第十六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由教导处或年级组组织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实行集体流水批阅,任课教师当天分析评价试卷,总结教与学的得失。

第十七条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定成绩,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打人情分。阅卷一律实行密封试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批阅的试卷上签名(一本首份相应题号后面)。

第十八条教导处、年级组应对各科阅卷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错批漏批情形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对其予以经济处罚。

第十九条阅卷结束后,由各阅卷组启封试卷,统一登记考试成绩,并在成绩登记表上签署计分人姓名。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

第二十条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改动成绩,应由阅卷教师提出书面报告,阅卷组长签字经教务主任同意后,由阅卷教师与阅卷组长共同调卷复查,确属错评,由两位教师共同评分、签字,方可改动成绩。

第七章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出现,载入成绩记分册,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二条考试科目的学习成绩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规定:进行了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中考试成绩占20%、平时成绩占10%;未进行期中考试的科目,期末考试成绩占80%,平时成绩占20%。

第二十三条考查科目学习成绩由学生平时听课、课外作业、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期末测验成绩综合评定构成。

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责。

附一: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不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二、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学生证、考试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按指定座位就坐,并将有关考试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检查。考生不得擅自调换、挪动座位。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四、考生考前十分钟可以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开考后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准入场考试,并作旷考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但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

五、考生应带齐必要的考试用具,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考生确需借用时,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除必要的考试证件和考试用具外,考生桌面、抽屉及附近不能有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所带书包、书籍等物(包括自带的草稿纸等),一律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进考场。

六、考试前,考生应认真清除自己附近的纸条、字迹等,并检查桌椅、墙壁上是否写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发现情况及时报告监考人员,否则,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件、字迹,不论看否,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处。

七、考场必须保持肃静。考生答题时遇有字迹不清楚或其它不明确问题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考生不得提出解释题意等要求,监考人员也不得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八、考试期间,考生中途不得进出考场(疾病除外)。

九、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按作弊论处:

2、传递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3、与他人交换试卷或各种纸条(包括草稿纸)者;

4、考试中与他人交头接耳、打暗语或做手势者;

5、考试中窥视他人试卷或为窥视者提供方便者;

6、代替他人答卷或让他人代自己答卷者(包括抄袭他人答卷或让他人抄袭自己答卷者);

7、其他明显违犯考试纪律者。

十、考试结束,考生应将试卷连同草稿纸一起反放在课桌上,由监考人员收卷。考生考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议论、喧哗。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该试卷作废,按缺考处理。

十一、监考人员如发现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同时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十二、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含协同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视情节和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附二:监考人员职责。

一、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二十分钟到教导处领取试卷,及时检查所领试卷是否与所要监考课程、考场相符。

二、监考人员应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及有关规定,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考生对号入座。督促考生将书包、书籍等物件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对不服从劝告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停止其考试资格。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有上述物件,将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三、监考人员要严肃地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检查考生学生证、准考证,以免出现代他人考试现象,并指导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须清点试卷,如有缺卷、误卷速到领卷处补领或换卷。

五、发放试卷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在考试卷(或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班级、姓名及学号或考试号等。

六、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自始自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离开考场或允许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监考过程中,不准在考场内吸烟、聊天、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生若对试题文字印刷有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予答复,但不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也不准对考生答题有任何启发和暗示。

七、因故不能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教导处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由教导处另派监考人员。

八、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作弊动机时,可提醒注意一次,把作弊消除在萌芽状态。如确有考生违犯《考场规则》行为的,则视为考试作弊,应立即没收试卷终止考试,令其退出考场,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记载作弊过程。

九、监考人员如发现有明显作弊嫌疑者,可终止其考试。

十、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作弊不制止、不报告,以失职论处。应责令考生交出作弊物件,若考生不配合监考人员行使职责,监考人员有权认定为考试作弊,并令其退出考场论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十一、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准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内不准考生交卷出场。考试终止前十五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终止时间一到,要立即收卷,不得自行延长考试时间。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考试时间,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十二、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装订、密封试卷。清点后,试卷和考生数必须相符,缺考的要写明原因。装订、密封的要求是:按考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把姓名、专业等内容封住。监考人员要在装订成册的试卷封面上签名。若发现监考人员遗失考生试卷的情况,则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

十三、监考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将装订密封成册的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时送交教导处。若有考生作弊的,监考人员必须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和作弊物件及时交教导处。

十四、监考人员如有违犯考场纪律,则按违犯教学纪律对待。

学校空调的管理制度学校空调管理使用规定

为更好地发挥空调的功能,确保空调的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车间。

3.1空调的日常维护工作归本区域操作人员;

3.3冬天空调温度控制在20℃以下,夏天控制在26℃以上;

3.4会议室等间歇性使用空调的场所,在不使用时,空调不得使用。

4、日常维护考核。

4.1要保持空调干净清洁的工作环境,发现灰尘过多,处罚区域小组50元;

4.2操作人员没有按期清理积灰的,处罚区域小组50元/每次。

4.3清洗工作要经过区域组长的确认、签字;

4.5因积尘过多(外部)造成空调损坏,费用由所属车间、区域小组承担;

4.6设备科将每月不定时对空调维护工作进行考核。

空调发生异常时,要及时联系维修单位,并告知设备科相关人员。

6空调维修考核。

7维修结算。

7.1结算依据为维修协议和《空调维修记录卡》;

7.2《空调维修记录卡》必须有区域组长、车间主任的签字;

7.3《空调维修记录卡》经设备科相关人员签字后,再经设备科长、设备厂长签字;

7.4上述签字齐全后,对外结算方有效;

7.5《空调维修记录卡》一式三份,维修单位、区域小组、设备科各一份,并由使用车间出具该卡。

车间第号时间:年月日。

维修人员签字:

区域小组负责人:

车间主任签字:

本卡一式三份,由维修单位、使用区域小组、设备科分别留存一份。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节约学校用电、用水,努力争做“节约型校园”的光荣使者,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开展节水节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体师生遵守:

1.全校师生必须主动建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做到人离灯灭,杜绝无人灯现象。

2.由专人对学校供电设备设施线路系统定期检查,尤其对接线桩头确保禁固,以防发热耗能及烧坏电器设备,各班级、部门应每周检查用电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维修。

3.学校定期检查各年级组各学科部门节电情况,发现违规内网公布。

4.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各种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一、办公室、班级节水、节电制度。

1.学校倡导节电、节水全体总动员,节电、节水是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

2.学校倡导教室、办公室等场所无人时需关闭相关电器,自来水不用时需关掉所有龙头。

3.办公室、班级应确定专门人员随时关灯。

4.办公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经查实学校将内网通报。

5.以下几种情况应关闭电灯:

(1)天气晴朗,教室光线明亮时;

(2)上、下午大课间、吃中饭、晚饭时,晚自习后;

(3)全体师生整体离开办公室、教室到其它场所上课或活动时;

(4)如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离开,可酌情开灯;

6.用水倡导全体师生随走随关,发现有自来水龙头开着时,应帮助关闭,如发现水电开关有故障,须及时上报总务处。

7.学校安排人员随时检查各班用电、用水情况,如发现一天中一次未关灯就在“班级考核中”中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

8.学校将对节约用电、用水管理较好的班级学期结末进行表彰,并对班主任考核实行加分。(如果班级一个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1、冬季制热:室内温度在5℃以下时可开启空调。

(1)室内温度不能定得太高,设在18℃为好,即感觉很舒适。

(2)风速不要放在“强档”而应该先放“自动档或弱风档”。

(3)由于热空气较冷空气轻,风门朝下,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可使门窗留小缝隙。

(5)空调在制热运行中,当室外机热交换器上有霜形成时,空调将自动除霜数分钟,室内外机都不运转(寒冷天除霜时间更长),除霜结束后,空调将自动恢复制热运转。

2、夏季制冷:室内温度在30℃以上时可开启空调。

(2)风速应放在自动档或强档。

(3)由于冷空气较热空气重,风门应朝上,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清凉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适当使门窗留小缝或电扇开小档。

3、维护保养:

(1)总务处在每季节使用前对室内机、清洁空气滤清器、滤尘器网进行清洁、清洗,并进行开机测试,是否正常。

(2)使用部门在长期不使用时,将空调器关机,然后切断电源,取出遥控器内的电池。

1、浴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时开放。

2、浴室水龙头使用要合理,严禁在洗澡同时清洗衣物。

3、浴室开放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日16:30~18:30。

4、浴室停止开放时,专职管理人员要切断水源、电源,杜绝浪费。

1、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水电供给。

2、住宿学生要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3、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本楼的水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联系维修。

4、学生宿舍按标准配用照明电器、空调,使用时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严禁使用电热毯、电加热器和各类家用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一律没收,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1.节电规定:

(1)师生一日三餐用餐开灯规定如下:天气晴好关闭照明电源,开灯、开电风扇时间一般在用餐时间前3分钟开启,由食堂派专门人员负责开启与关闭,用餐结束立即关闭。

(2)食堂操作间的排气系统,鼓风系统操作结束后立即关闭。

(4)学生宿舍除允许使用空调外,其余时段空调电源总开关不得开启。

六、节水节电奖惩办法:

每个部门每月基本分10分,发现一天中违规一次就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每天检查通报。

1、在节水节电工作检查中对节水节电工作成绩优秀的部门责任人每月50元奖励,学期结束统一发放。对由于个人节约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每月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

2、对于损坏水电设备者,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规定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环节.良好的考风考纪,既是校风,教风,学风的直观反映,也是社会形象,办学质量的具体体现,与学校的生存,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加强我校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考试工作的质量,强化,细化考试工作规程,使严格考试成为师生的共同意识与自觉行动,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场安排。

1、考试实行全年级通排座次,单人单桌,年级提前安排考场与考号,考场号用小胶带贴在前门,考号一率贴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调转过来,抽屉口向讲台,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尽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讲台,其它边上的座位要靠墙,每个座位之间的距离要平均。

3、桌面整洁,可有一张空白纸作垫,书包等与考试无关学习用品全部放在考场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学生能不带的书尽量不带,带来的全部放在书包内,统一保管。

4、学校领导巡场时检查各考场座位,对不合格的考场应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强调公物保护,建议让学生把东西全捎回去,学生换位,课桌不动。

二、试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级教导主任到教导处领取试卷,试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到年级后,由年级主任负总责,任何其他老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

2、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迅速把试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专人装订密封。试卷密封好后送教导处。

3、试卷从分发、领取、学生做题、交卷等过程中不允许有一张试卷流入无关人员手中。

三、人员的安排。

1、领导干部巡场分工:周一上午:郑伟、周红华,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周二上午:宋立年、孙梅娜,周二下午:周红华,许传江。保证每场巡视不少于一次。

2、每年级安排一至三名老师订卷与信号,监考人员具体安排年级教师会传达。

1、按考试科目要求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进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携入座位。

2、考试所需的草稿纸,由考生自己准备。

3、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如试题印刷有不清之处考生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题意作任何解释。考试过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后回来续考。

4、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好,反放在课桌上,然后安静地离开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喧哗。

5、凡有以下情节之一者,以作弊论处。(凡作弊者,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学校表彰)。

(1)把与考试课程有关的书本,材料,纸条等藏匿于试卷下或文具盒,课桌内等处。

(2)在桌面,墙壁等处抄写,或借故离开考场偷看与考试课程有关的文字。

(3)偷看或抄袭书本,有关资料,纸条及他人试卷等。

(4)私调试卷,抢他人试卷或草稿纸。

(5)传条,示意,核对答案,试卷被抢后不报告,互换试卷等协同作弊行为。

(6)不听监考人员安排及劝阻,与监考人员顶撞,扰乱考场秩序。

(7)有意损坏,带走试卷。

6、考试完成后,教导处组织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评议。

五、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15分钟,主监考人员负责检查考场并强调纪律,副监考人员领取试卷。

2、对学生有关试题的提问,只回答字迹印刷模糊或错误部分,对试卷内容,题意不得作任何解释,更不能暗示。不得随便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若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须报校长批准。

3、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和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时间。

5、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维持考纪的前提下收卷,试卷收齐。

6、监考人员不得迟到和擅自离岗,不得看书,抽烟,闲聊及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试室出现混乱的要追究监考员责任。

六、阅卷要求。

1、施行年级内流水阅卷。严禁试卷作标记。

2、阅卷采取备课组长负责制及阅卷题负责到底制度,谁阅卷谁负责,包题到人(做好登记表)。

3、评卷人必须公平公正地对试卷进行统一标准无误地评价。如在阅卷中出现一题多解,应与相关人员商量,达成共识,再给予正确评分。

4、合算学生个人总分的教师必须在分工表签名,分数要用铅笔,分数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师再核算一遍。

5、评卷结束后,年级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数不少于5份。对错误较多要给予相关人员批评,并要求重做。

6、年级阅卷全部完成后,统一交教导处,然后年级交换,年级主任及副主任统计分数到电脑,由教导处分析。

7、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合分,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教导督导,一旦发现,通报批评,各年级要对阅卷质量进行学生评议。

七、试卷讲评及查卷要求。

1、教导处统计完分数后,年级统一领回发给学生讲评,对阅卷合分有错误的,统一由班主任收交报年级主任核对,的确有较大错误的,交教导处统一修改。

2、试卷讲评完成后,以年级为单位统一回收,上交教导处存档,各任课老师可自由查阅。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学校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家有所助。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明火。

3、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4、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各处室、教室、办公室等公共用电场所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功率电器。

5、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6、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7、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学楼、办公楼接电、接水作生活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电源线路上使用电炉等用电量电器。

8、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10、外单位在学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决算时一次结清电费,型建筑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11、除本学校出租或经营的门市外,任何人不得从学校接电源用于营业、生产活动,如发现违规定者,立即截断电源,并追究接电源处所管理人员的责任。对举报者,学校予以奖励。特殊情况必须接电源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12、经学校同意用电的门市、工厂不得给别人转接电源,否则,立即停止该门市用电,造成的损失,由转接者自己承担。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公司加班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上海采埃孚转向系统(烟台)有限公司管理技术人员。

二、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1、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已经考虑了一般性加班因素,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当月加班时间小于等于16小时的,由所属科室经理审批;当月加班时间大于16小时的,须经所属部门总监审批;原则上当月加班时间必须控制在36小时之内,如当月加班时间大于36小时的须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2、为有效控制加班和简化操作,对于因工作需要经常早出晚归的中高级管理人员,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可采用加班协议制。

3、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事先申请,事后不补(特殊情况除外),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会审批同意后有效。

4、技术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则上应由各部门/职能科室根据工作情况及时换休,原则上必须在随后2个月内换休完毕。

换休需填写请假单,并注明加班和换休原因,由所属科室经理或总监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对于未设部门总监级别的子公司,由所属职能科室经理审批。)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换休的,按规定进行加班工资的结算。

5、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全部以加班工资结算。

五、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福利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福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福利由社会保险、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等组成。

第五条 公司按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具备办理社会保险条 件的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与金额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员工缴纳部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工资中扣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建立。

第七条 公司节庆福利包括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庆前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前负责购置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恭贺福利。恭贺福利包括员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丧病福利。丧病福利包括员工本人伤、病和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落实。

第十条 其他福利

1.公司员工可享受每年4个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包括资料员、材料员),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另行购置防暑慰问品进行发放。

2.公司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3.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视情况协助无住房员工解决集体宿舍,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公司房产时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并给予报销一定培训学习费用,具体标准及办理程序等按《员工进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药房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2015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项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由于加班工资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比例日趋增长,为更好的规范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完成额外的工作,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三种形式。

(二)工时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办法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进行年度用工总额管控。

(四)加班的审批程序

关于规范加班、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

须附在当月考勤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2、子公司因经营情况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呈报加班申请报告(写明加班事由及具体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

(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加班工资的计发要求及基数

1、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加班须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当地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按约定标准办理。

(七)加班补休及管理

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补休办理,不计发加班工资。

2、加点补休(延长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个月内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个月内补休。

3、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规定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各单位自主选择考勤方式,并规定考勤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经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请流程,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附单据证明。

(三)子公司应制订相应的人事规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规定:未按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以及迟到、早退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对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达到一定天数者就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补偿金(包括解聘)等具体标准。

三、本规定自二oo九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请假管理制度规定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仓库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采购人员购入的材料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物资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物资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生产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 1

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叉车管理制度规定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第二条、使用范围及调度部门。

1、原料、成品库装卸。生产部门配料、拉料。

2、生产部负责本公司叉车的维修、调度及管理。

3、仓库服务部负责库房物资装卸用叉车的使用、保养、及叉车人员的考核。

4、安全、环保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安全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程序。

1、资格要求: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不准叉运非公司物资,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第四条、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行驶。

第六条、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第七条、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第八条、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第九条、相关记录。

1、叉车检查记录。

2、日常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