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本依据,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良好的秩序。我们搜集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指引,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从上班到下班。
1、上班的时候。
1.1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和请假的时候,必须事先通知,来不及的时候必须用电话联络。
1.2做好工作前的准备。
1.3时间一到就开始工作。
2、工作中。
2.1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迅速踏实地进行。
2.2遇有工作部署应立即行动。
2.3工作中不扯闲话。
2.4工作中不要随便离开自己的岗位。
2.5离开自己的岗位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得到确认后方可离开。
2.6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
2.7在公司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
3、公司用品和文件的保管。
3.1公司内实施定置管理。
3.2公司用品和文件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场所。
3.3公司用品和文件不得带回家,需要带走时必须得到许可。
3.4文件保管不能自己随意处理,或者遗忘在桌上、书柜中。
3.5重要的记录、收据等文件必须保存到规定的位置。
3.6处理完的文件,根据公司指定的文件号随时归档。
4、下班时。
4.1下班时,文件、工具、用品等要整理,要收拾桌子,椅子归位。
4.2考虑好第二天的任务,并记录在本子或黑板上。
4.3关好门窗,检查处理水和电等安全事宜。
4.4需要加班时,事先要得到通知确认。
4.5下班时,与同事打完招呼后再回家。
(二)工作方法。
1、接受指示时。
1.1接受上级指示时,要深刻领会意图。
1.2虚心听别人说话。
1.3听取指导时,合理消化,作好记录。
1.4疑点必须提问。
1.5重复被指示的内容。
1.6指示重复的时候,首先从最高上司的指示开始实行。
2、实行时。
2.2遵守上司指示的方法和顺序,或视工作的目的而定。
2.3实行决定的方案时,需要别的部门的人协助时,要事先进行联络。
2.4备齐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2.5工作经过和结果必须向上司报告。
2.6工作到了期限不能完成时,要马上向上司报告,请求提示。
2.7任务实施时,遇到疑问和上司商量。
2.8检查被指示的内容和结果是不是一致。
3、报告时。
3.1工作完后,马上向上级报告。
3.2先从结论开始报告。
3.3总结要点。
3.4根据事实发表自己的意见。
4、工作受挫的时候。
4.1首先报告上级。
4.2虚心接受意见和批评。
4.3认真总结,相同的失败和错误不能有第二次。
4.4不能失去信心。
4.5不要逃避责任。
(三)创造工作愉快。
1、打招呼。
1.1早上上班时要很有精神地说“早上好”。
1.2在公司内外,和客人、上司、前辈打招呼,同样他们也会和你打招呼。
1.3开朗而有精神地同别人打招呼,会让整个公司气氛很活跃、有生气。
2、努力愉快地工作。
2.1工作中自己思想要活跃。
2.2通过工作让自己得到锻炼成长。
2.3为他人愉快而工作。
2.4相互理解、信任,建立同事间和睦关系。
3、互相交谈。
3.1如果人们聚在一起,常会有引起个人烦恼、个人解决不了或者决定不了的事情,为了找到好的解决方法,大家应经常在一起互相讨论交谈。
3.2“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有问题时一个人搞不明白,很多人在一起商谈就明白了。互相讨论时,可以从不知到知。使自己明白不足,从而确定出好的意见和想法。
3.3从互相讨论变为互相帮助。根据讨论大家互相制约、互相理解,人与人将产生新的关系。在集体中,要有勇气敢于发表意见。
4、健康管理。
4.1保证睡眠,消除疲劳。
二、形象规范。
(一)着装、仪容和举止。
1、着装统一、整洁、得体。
1.1服装正规、整洁、完好、协调、无污渍,扣子齐全,不漏扣、错扣。
1.2在左胸前佩戴好统一编号的员工证。
1.3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
1.4衬衣下摆束入裤腰和裙腰内,袖口扣好,内衣不外露。
2.1头发梳理整齐,不染彩色头发,不戴夸张的饰物。
2.2男职工修饰得当,头发长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嘴上不留胡须。
2.3女职工淡妆上岗,修饰文雅,且与年龄、身份相符。工作时间不能当众化妆。
2.4颜面和手臂保持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染彩色指甲。
2.5保持口腔清洁,工作前忌食葱、蒜等具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3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3.1精神饱满,注意力集中,无疲劳状、忧郁状和不满状。
3.2保持微笑,目光平和,不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3.3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
3.4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椅子过低时,女员工双膝并拢侧向一边。
3.5避免在他人面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抠鼻孔、挖耳朵等。实在难以控制时,应侧面回避。
3.6不能在他人面前双手抱胸,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手势动作。
3.7站姿端正。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3.8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三、语言规范。
1、会话,亲切、诚恳、谦虚。
1.1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1.2提倡讲普通话。
1.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1.4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
1.5用谦虚态度倾听。
1.6适时的搭话,确认和领会对方谈话内容、目的。
1.7尽量少用生僻的电力专业术语,以免影响与他人交流效果。
1.8重要事件要具体确定。
2、自我介绍。
2.1公司名称、工作岗位和自己的姓名。
2.2公司外的人可递送名片。
2.3根据情况介绍自己的简历。
3、文明用语。
3.1严禁说脏话、忌语。
3.2使用“您好”、“谢谢”、“不客气”、“再见”、“不远送”、“您走好”等文明用语。
四、社交规范。
1、接待来访微笑、热情、真诚、周全。
1.1接待来访热情周到,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2迎送来访,主动问好或话别,设置有专门接待地点的,接待来宾至少要迎三步、送三步。
1.3来访办理的事情不论是否对口,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要认真倾听,热心引导,快速衔接,并为来访者提供准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或引导到要去的部门。
2、访问他人。
2.1要事先预约,一般用电话预约。
2.2遵守访问时间,预约时间5分钟前到。
2.3如果因故迟到,提前用电话与对方联络,并致谦。
2.4访问领导,进入办公室要敲门,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2.5用电话访问,铃声响三次未接,过一段时间再打。
3、使用电话。
3.1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
3.2使用电话应简洁明了。
3.3不要用电话聊天。
3.4使用他人办公的电话和电脑等要征得同意。
4、交换名片。
4.1名片代表客人,用双手递接名片。
4.2看名片时要确定姓名。
4.3拿名片的手不要放在腰以下。
4.4不要忘记简单的寒喧。
4.5接过名片后确定姓名正确的`读法。
5、商业秘密。
5.1员工有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5.2不与家人及工作无关的人谈论公司商业秘密。
5.3使用资料、文件,必须爱惜,保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5.4不得擅自复印、抄录、转借公司资料、文件。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保密级文件,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五、会议规范。
1.事先阅读会议通知。
2.按会议通知要求,在会议开始?分钟进场。
3.事先阅读会议材料或做好准备,针对会议议题汇报工作或发表自己的意见。
4.开会期间关掉手机、bp机,不会客,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如剪指甲、交头接耳等。
5.遵从主持人的指示。
6.必须得到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7.发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8.认真听别人的发言并记录。
9.不得随意打断他人的发言。
10.不要随意辩解,不要发牢骚。
11.会议完后向上司报告,按要求传达。
12.保存会议资料。
13.公司内部会议,按秩序就座,依次发言。发言时,先讲“××汇报”,结束时说:“××汇报完毕”。
14.保持会场肃静。
六、安全卫生环境。
1.安全工作环境。
1.1在所有工作岗位上都要营造安全的环境。
1.2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
1.3提高安全知识,培养具备发生事故和意外时的紧急管理能力。
1.4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易耗品。
1.5应急电话,市内伤病急救120;市内火警119;公司火警;市内匪警110。
2、卫生环境。
2.1员工有维护良好卫生环境和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的义务。
2.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流动吸烟。办公室内不得吸烟。
2.3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保护公司的清洁。
2.4定期清理办公场所和个人卫生。将本人工作场所所有物品区分为有必要与没有必要的,有必要的物品依规定定置管理,没有必要的清除掉。
七、上网规定。
1.在工作时间不得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以及不健康的信息。
4.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4.1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储存、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3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八、人际关系。
1.上下关系尊重上级,不搞个人崇拜,从人格上对待下级,营造相互信赖的工作气氛。
2.同事关系不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待同事,以温暖的关心栽培荣辱与共的同事爱,营造“同欢乐,共追求”的氛围。
3.尊重他人肯定、赞扬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短处和不足,进行忠告、鼓励,造成明快和睦的气氛。
4.相互合作在意见和主张不一致时,应理解相互的立场,寻找能共同合作的方案。
5.禁止派别不允许在工作岗位上以地缘、血缘、学员组成派员。
九、心灵沟通。
1.虚心接受人他人的意见。
2.不要感情用事。
3.不要解释和否定错误。
4.真诚地对待他人。对他人有意见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和场合当面说清,不要背后乱发议论。
5.不要看他人的笑话,在公众场合出现他人有碍体面,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善意地提醒。
6.对领导的决策和指示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映,但在领导改变决策之前,不能消极应付。
7.不要胡乱评议领导、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恶语伤人。
8.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信息,以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变化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惩罚标准。
1.不服从上级管理安排,劝说无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50,第三次200,三次以上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出工必须是安排或请示得到上级领导确认同意方可出工,如擅自出工或外出等则一律按早退处理,超过10至20分钟罚款10元,20至30分钟则扣除半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本规范为试行,不妥或不全面者待修改或补充。解释权归公司事业部。
文档为doc格式。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聘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及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聘员工本着以用人所长容人所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主要采取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由股东会聘用;其他部门人员由总经理聘用,报股东会备案。
第二章聘用及试用期。
第四条聘用员工应根据公司机构设置及业务发展需要,在定岗定职的基础上编制用人计划报股东会通过。
第五条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以录用。
第六条所以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员工资料,以旦又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应及时至人事部更改。
第七条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又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
第八条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佣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
第十条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其中包括1小时的午餐,时间为12.00-1.00)店面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进行综合工时制。
第十一条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或签到),店面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第十二条上班迟到十五分钟支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上班迟到三十分钟或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论。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第十四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第十五条店面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以上级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须换班须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店面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可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员工需填“外出申请单”,经上级主管签字后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需打卡或签到。
第十八条若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店面员工一各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受到口头警告处分。店面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得通道,上班时需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第十九条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得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第二十条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
第二十一条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第五章辞职与解聘。
第二十二条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的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等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利不办理相关的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辞职程序如下:
1辞职书(员工)2接受辞职书(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上)3审批4清办离职事项(员工/相关部门)5准备资料/结帐(人力资源部)6签发离职证明(总经理或店长)7离职(员工)。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员工解聘程序如下:
1解聘报告(部门负责人)2商讨/审批3签发解雇书(总经理或店长)4清办解聘事项(员工/相关部门)5准本资料/结帐(人力资源部)6解雇(员工)。
第六张工资。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是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漏,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十八条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公司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公司于每月十五日发放上月工资。
第三十条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假期。
第三十一条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理则,得到部门主管和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写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第三十三条员工因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修养时,必须持病例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前申请,但遇有疾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二天上午10点以前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的三天内将病例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做书面警告。
第八章培训与发展。
第三十四条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
第三十五条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社会培训。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训。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以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第三十六条为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地方,员工应当定期对工作进行回顾,同时公司负责人也应当定期对属下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若员工对评估结果持不同看法,应当将评估结果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直接依据。
第三十七条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员工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员工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第九章劳动保护。
第三十八条公司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等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公司得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2一旦发现所使用得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置的劳动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通,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送更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准则适用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十一条本准则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由公司总经理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股东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劳动教师必须首先明确认识到劳动教育的重大意义,经常向学生、家长作好宣传,为进行劳动教育打下基础。
2、认真备课。
(1)学习劳动教学大纲,在此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期授课计划及进度安排计划。
(2)认真备课,在写好教案的同时,要为学生在劳动课中做到手脑并用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3、严格上课制度。
(1)教师在响预备铃前要到达教课现场,为学生上课和实习做好一切课前准备。
(2)要按计划完成课堂教学,提高四十分钟的效率,精讲多练,让学生有充分的动手时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离开课堂,不提前下课。
(4)必须教育学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凡有损坏现象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5)严格上课纪律和上课的考勤制度,记录每节学生出勤的情况。
4、布置作业方面:
作业要适当,使学生既动手又动脑。基本上当堂完成,每次作业要批改、打分、作记录,作为劳动课的评分成绩。
一、行政管理。
二、财务管理。
三、生产管理。
四、业务管理。
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
五、其他。
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
为保证我厂宗旨和目标的实现,本厂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和劳动各项专业技能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文明待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使本厂劳动管理和生活秩序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以保障工人正常施工,使各项工作全面正常发展。特制本制度。一,加强劳动法的学习,认真贯彻各级领导下发的文件精神,以劳动法律法规为准则。二,抓好安全工作,做到“十防一灭”。让工人工作放心。
三,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工人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四,本厂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
五,本厂负责对工人进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六,按照国家和贵阳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七,本厂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八,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鬼扯工作规范,爱护本厂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息烽永昌砂厂。
2010年1月1日。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1、学习、了解、掌握上级的有关劳动和工资工作的政策、规定。
2、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和职工传达、宣传、解释有关劳动和工资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的文件精神。
3、按照要求做好工资改革工作,完成职工工资的晋级、进档和因职务变动、转正定级等带来的工资变动工作。
4、依据职工考勤,完成职工每月工资和其他福利的造册及发放工作、独子费的管理发放工作。
5、完成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收入所得税等基数的变更审批、账户的管理审核、费用的代扣代缴、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等工作。
6、做好工资信息管理库的完善、职工考勤表的备案、党费的测算、工会费的测算、单职工房租的扣缴、劳务费的发放等工作。
7、做好退休人员工资的管理工作。
8、做好年度工资的预算工作。
9、岗位工作所涉的资料注意保存留档,做到账卡齐全、准确无误、及时入档。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审批等内容。
二、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互相混淆。
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四、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凡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用于工作时间内。
六、发给职工的劳动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卖。
七、发给仓库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八、调出职工应在离公司前办清手续,交回应交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长短折价扣款。
九、煤矿应按照劳动防护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缩减或拖延。
十、从事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工作的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保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操作工一律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
十二、仓库主任或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一、认真执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的,每次罚款20元,工作时间打扑克、打毛衣、下橡棋、打麻将、打篮球、羽毛球的,每次罚款50元。
二、实行周六、周日和法定节日公休制度,凡在规定公休天数外不能上班的,一律视为事假。每多休息一天(本人因工致伤除外),减发工资20元。(本月内请假天数与加班天数可以相抵)。病、事假超半年的,只发基本工资的80%。
三、除公休假日外,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有婚、丧、嫁娶者,可加假5天,本人或直系亲属病重到外地住院及本人家中建房者,可视情况给予照顾。
四、因工作需要,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不能休息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双薪。经领导批准,公休日加班的,每加班一天增发工资20元。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除法定公休假日外,有特殊情况请假者,需经领导批准,并将本人负责的工作安排好后,方可离开岗位。请假批准程序是:科长请假要写出请假条,经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其它人员请假,写出请假条交给本科科长,由科长报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批准,假满后按规定销假,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科长、付科长向主管机关工作的主任请假,科员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无故旷工者,每天罚款50元。
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实行办公定、人事科、财计科和资产科轮流管理考核,每科负责一个月。坚持每人每天在上午八点半前亲自签到,严禁他人代签,上班不签到按旷工处理。因外出不能签到的,回来后补签或有主管科长写明原因。双休日或法定节日,除门岗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再签到,不再计入考勤天数。领导批准加班的,由批准人代签。科长要委托一名付科长负责,把每天的到岗情况,在上午八时半前结清,对迟到、旷工者进行认真登记。月底把签到薄和考勤汇总情况一并报主管主任审批。每天到点结不起来或考勤失真的,每次扣发科长、主管科长工资10元。
七、实行义务工制度,每人每年12天,财务科要建立义务工台账,年内加班超过12天后,方可领取加班费。
八、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县社主任为组长、付主任为付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为使公司劳动关系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律化,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招聘员工时,应以发放并说明的方式向员工公示本公司的《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存档。
第二条根据公司《录用条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对该书面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留存复印件。员工无法提供证明文件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
应对以下两种情况重点核实,即员工是否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及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条应要求员工填写书面入职登记表,并存档。
第四条招录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劳动者要求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员工因其自身原因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公司仍需继续留任该员工的,应要求员工就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做书面说明和申请。
第六条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将公司各项已生效的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以发放并说明或培训等方式进行公示,要求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归档。
第七条必须在试用期期满前一个星期之内完成试用期间的考核工作,如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在试用期满前向员工发出不予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十五日内办理完劳动关系和社保转移手续。
第八条招聘外国人应办理就业许可证,且劳动合同不得超过就业许可证的日期。
第九条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
第十条公司劳动关系管理部门应建立劳动合同数据库,便于集中和及时管理。
第十二条建立每位员工的劳动关系档案,所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文件、确认文件、处罚材料等都应及时归档,在员工离职后,档案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三条应制定公司员工名册,名册包括: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第十四条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应报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对公司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应组织员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协商和讨论,并对讨论内容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归档。
第十六条因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的修改或订立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修改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奖惩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八条依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岗位或薪酬的变动应留存书面证据材料并归档。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薪酬、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与原劳动合同不一致的,要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第二十条对劳动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对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再续签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员工,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办理相应离职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未休满年休假的,应在合同到期前安排年休假。
(二)决定续签的,应在原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员工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无过错、无因病不能从事原工作、无不胜任工作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应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离职,应要求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三条对接触职业病的员工进行离职前体。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
第二十四条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在合理的期间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为劳动者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不辞而别的员工可适用直接送达;送达同住的成年亲属;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部门负责落实,其他部门配合执行。部门内部应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相关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如未执行本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相关负责人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亦是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年月日起生效执行。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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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第1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2条职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3条公司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在岗继续教育等。
第4条公司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5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6条公司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7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条公司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公司依法制定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1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公司如下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2.对生产,经营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5条公司连续生产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销售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管理岗位实行标准工作制。
第16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17条其他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18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9条安排职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20条公司以现金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第21条因职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可从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额度不超过职工基本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3条公司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六节劳动纪律。
第24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6)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报告》;
(7)职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公司方与其办理离职手续。
(8)迟到者罚款金额50元,病事假者扣除当天工资,无故旷工者扣除当天的双倍工资。
第七节附则。
第25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26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27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28条本制度已由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29条本制度自2012年1月30日生效。
二0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