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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热门15篇)

作者:琉璃

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工作计划书样板,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学校将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做到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食品的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学校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根据天津市营养质控中心质量检查工作安排精神,加强临床营养学科的建设,充分发挥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重新认识营养及营养治疗在医疗中的作用,“营养治疗”观念的转变具有重要临床意义。将临床营养干预纳入治疗学体系,无论给予肠外、肠内营养或饮食治疗,都是维持营养和代谢平衡的治疗手段,开展以促进稳态平衡为主要目的的治疗化干预,是提高整体医疗水平的关键。

根据《天津市医院营养科质量标准(20xx)》。作为天津市医院营养科35年建设目标。我们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结合我院改扩建工程的情况。我们订出整改计划。

1、确定营养学科带头人,(3-5年完成)。加强营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学科人员编制。根据天津市营养质控要求,按照我院病新建医院床位数比例。人员需求如下:

营养医师810人。(1:100)。

营养护士:23人。

膳食护理员:22人。(1:3545)。

营养烹调师:30人。(1:2530包括面食制作)。

会计、出纳各1人。

库管:1人。

管理员:1人。

2、完善肠内营养配制室制作间布局和人员工作。积极开展院内的肠内营养制作。以适应各科临床患者需要。

3、建立营养门诊,每周出诊12次。以挂号条为控制标准。

4、继续完成中华医学会临床肠外肠内营养分会的协作课题“nrs营养筛查第三阶段”的工作。题目为“营养风险、不良、支持结局与成本效益比的影响”。申请局级课题。

5、加强营养治疗膳食操作间的管理,配合护理部完成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设想实行包餐,凡在院住院病人都应在院接受营养膳食治疗。

6、营养师每天深入临床科室。规范书写营养病历,完成住院患者的营养评价、营养治疗、营养宣教。继续开展营养门诊,每周1-2次。

7、成立代谢室、购进人体称(3-5年完成)。

免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5月26日,县教育局蔡*一行对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按照县教育局要求,于27日至29日,我校利用三天时间,对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规范了各种制度和食谱,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完善了消毒、加工、采购等制度,细化了内容。

2.同供货商签订了责任协议,明确了和细化了各自的责任。

3.制定了《教师付费陪餐制度》,规范了教师陪餐安排,并对食品原料的入库、出库管理进行了规范,建立了登记册。

4.对储藏室的物品进行了整理,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室内达到整洁的要求。

通过整改,我校的营养餐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仍有部分问题因实际条件限制还在接洽解决中。

1.餐饮服务许可正在咨询、协调和办理当中。

2.供货商不能提供正规的购物发票。

3.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我校将在县教育局和乡教育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使全校440名学生吃上营养、健康、可口的午餐而加倍努力。

xx乡*原小学。

20xx年6月2日。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校长是学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学校营养改善工作计划优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教育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生营养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四、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年5月9日正式开始实施,实施对象为我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全校共52人。其中一年级10人,二年级15人,三年级17人,四年级10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形式及内容。

我校以课间营养加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鸡蛋、面包、牛奶等食品。内容为一盒牛奶加一个鸡蛋或一盒牛奶加两个面包。

(三)、供餐模式及时间。

我校所有食品均由区教育局招标供货商益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配送学校后,由学校负责管理配餐(其中鸡蛋由营养餐企业配送学校,委托学校煮熟后供餐)。营养餐由专管员提前分装,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发放食用。我校“营养改善计划”于--年5月9日开始实施,学校统一配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9:20。

五、主要工作及相关要求。

1、营养餐的交接。学校要制定明确的查验接收制度,营养餐专管员按查验接收制度查验接收食品,确认无误后在《食品交接记录单》盖章签字留存。学校在接收实物时,必须要随机抽样检查。

2、营养餐的存储。学校要配备专门存储设备,保证存储环境安全达标,为食品的安全存储提供保障。制定明确的安全存储制度,要求营养餐专管员按安全存储制度存储食品,并按要求做好留样及保管。每次出库如实填写《营养餐领取分发登记表》。

3、营养餐的加工。学校食堂厨师负责鸡蛋等的加工加热,并按要求做好加工记录。鸡蛋等在加工前,要清洗鸡蛋等表面;煮熟后要在2小时内食用完毕,坚决不能让学生隔餐吃、隔日吃。另外,学校要提供消毒设施设备,要求学校食堂厨师按要求在每次加工前、后对使用的工具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工具不得使用。

4、营养餐的分发。学校营养餐专管员每天早晨9:00前按班级人数和当天的配餐食谱进行配餐分包。班主任负责领取本班的营养餐食品,并负责发放。领取营养餐食品时,要再次检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留观工作。分发食品前,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晨检,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并对学生食用蛋奶等有过敏者进行调查,逐一摸底造册登记。凡对食用蛋奶过敏者的学生不得食用蛋奶,配餐企业以等值营养食品予以代替。

5、营养餐的食用。班主任负责学生用餐期间的组织管理,监管用餐的全过程,实行定时、定点、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发生。用餐前,班主任必须监督学生用流动水彻底洗手;用餐后,班主任负责将餐后废弃物予以收缴,交学校统一处理。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保证就餐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为使我校的食堂和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要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加强考核评估,实行奖优罚劣,哪一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一环节的责任,同时把考核结果和年终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在我校食堂管理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成立食堂和营养餐工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食堂和“营养餐工程”的具体工作。

二、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干好食堂工作的前提下。全体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热情主动。

三、根据县政府的相关文件和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要逐层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各校各班主任和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严防卫生事故。

四、搞好食品采购、运输、保管、卫生工作,凡是发现已经变质和腐烂的食品,坚决不预采购,以防食物中毒。

五、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天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六、食品要洗净,饭不夹生,做到现吃现做。

七、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冬季做好保温工作。

八、必须搞好粮、油、菜等各种食品的采购及有关事宜。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少采勤购,注重价格成本合算。

九、正确处理伙房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十、要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吃苦耐劳,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无差错,安全无事故。

十一、个人方面要注意: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不要在食堂会客,工作时间严禁吸烟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宜。要定期洗澡,理发,不得留过长指甲。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十二、以提高服务意识为突破口,把改善食堂饮食、强化饭菜质量为重点,抓真抓实。

十三、充分发挥领导组织的职能,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听取及反馈师生中的信息。

总之,在新的一年,食堂全体职工要以新的姿态接受新的挑战,为了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有信心遵守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把工作落到实处,为树立良好的学校整体形象作出应有的努力。

20xx年3月4日。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字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是党中央惠民政策的高度体现。根据宿松县教育局教秘[20xx]6号文件精神及20xx年12月22日“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召开了“全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议”,结合我乡实际和学生现状,对我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期间的具体情况、供餐方式及操作流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和研究,为使我乡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和阳光工程,特拟定本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确保该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洲头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小组”,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领导和督促各片区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的实施。

成员:余玉峰、田先明、吴山水、柯勇奇,协助片区开展工作。

张海桃、龚绍明、夏金才、叶靖华、周建春、吴尔央、高宁波、石军民、叶培荣、张松林、孙太阳,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心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2、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宗富洪,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稳步推进和监督管理。

副组长:余玉峰,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的管理和督查。

成员:

吴山水,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流程的管理及实施情况的评估。

柯勇奇,具体负责全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和督查。

我乡11个行政村,共有完小4所,村小7所,教学点1个,现有在校学生共2986名。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为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将在全乡12所学校统一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实行“分校就餐”、“食堂供餐”方式,以保障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20xx年12月23日至12月30日熟悉政策,加强宣传,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全面动员,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基层调研,完善工作方案。

2月1日至2月10日全面摸底,统计上报,聘用人员,办理证照。

2月11日至2月16日加强宣传力度,组织教师全面家访,建立各类规章制度,完善运行机构,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招标确定食品供应商。

2月17日至2月23日维修改造厨房、食堂及餐厅,添置各类供餐设备。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米饭+三菜。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853—8611212。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我校学生营养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行,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民心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使全校学生吃上卫生、可口、营养的午餐。

三、范围标准。

我校自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天价值三元的营养餐(包括教学点)。

组长:

副组长:

专管员:

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规划、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学平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确保“计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职责:

组长陈家求负总责,全面统筹合理安排落实本校的“计划”实施;调查处理社会反映、举报案件;预防和妥善处z学校食卫生安全事故,制定和完善实施工作方案。

副组长何学平具体负责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实施和日常工作,制定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具体方案,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汇总、上报,结算;负责核实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的统计数据,及时更新动态管理,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健康、营养状况监测。

专管员方建能负责每日营养餐食品的验收登记、保管及发放,做好台账和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的痕迹资料,对食品留样备检。

校委会成员协助各班主任负责各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及营养餐的发放工作,每天对营养餐的发放登记造册,每月汇集成册入档。用餐后,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六、基本情况。

我校属于寄宿制学校,现有在校学生300人,23位教师。营养餐的供餐方式为上级提供给学生营养餐。其流程为分年级、分顺序发放。

七、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使营养工程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2、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领会实施“营养工程”的作用和意义,高效、负责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把工作做细、做实。

3、不断完善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制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案、膳食结构搭配指南、消息公开发布制度、资金使用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

4、强化监督管理。邀请家长对整个“营养工程”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协商处理,并设举报电话。食堂经营人负责生鲜牛奶、鲜鸡蛋的贮存、加工及对各班级学生的分发工作。负责教师及校内住宿学生每日两次的开水供应工作。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部昨天发布,已与十多个省份签订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此计划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20xx年10月底,全国超过二分之一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二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四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严格把关杜绝从孩子嘴里“揩油”

教育部要求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校餐”项目,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可以说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在校吃饭问题。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连续四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国家试点县中小学生贫血率降低8。9个百分点,学生养成一日吃三餐饮食习惯的比例增加4个百分点。学生的身高体重都有所增长、身体素质有所改善、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缺课率明显下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为重点,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契机,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为加强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职代会主席,各处室主任任成员,所有的班主任,校团总支书记,全体后勤服务人员任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总务处,并挂牌“营养改善办公室”, 严清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组长 :

副组长:

营养办公室主任:

营养专职会计:

营养食品保管、质检员:

成员:

政教处:负责督促班主任做好组织学生签字按时领取发放牛奶和鸡蛋,餐后的环境卫生保洁,餐盒的清洗及归还。

教务处:负责督促班主任每月上好一节营养知识宣传课或组织学生观看相关碟片

安全处:负责制定学生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校团总之、少先队:负责做好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

总务处: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具体落实;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总人数804人,其中有中学生347人,小学生463人,拥有条件较完备的学生食堂。

县教育局将由政府集中统一采购的营养食品由供货企业送达学校时,学校 “营养办公室”严清泉、张建国、唐生长同志对所送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同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再由“营养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验收,并将货物入库,张建国负责做好入库和出库的相关台帐。

单独设立贮存牛奶、鸡蛋的库房,专门贮存营养加餐食品,如猪肉类、禽肉类、水产品(含用以上食品为原料制作的成品)等要分类存放,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要与日常供餐食品分开贮存,每间食品贮存室都要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贮存的食品离地均要在10cm以上,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并在贮存位臵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二是每周二、 周四中午12:20——12:40为学生提供价值3.45元的猪肉类、禽肉类、鸡蛋、水产品(禁止使用如鱼类等肉内带刺的食品,)的营养加餐(1-4年级12:20就餐;5——9年级12:40就餐)。

1、与招标办确定的供货商签订协议,对供货时间、方式、质量、数量、安全责任等提出具体要求。

2、供货到校。具体流程为:供货商组织货源;请县质监、卫生、教育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查,包括验查食品“三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检查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商家组织送货到校时,学校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为每位学生分发的食品,必须由学生签好字,并将每样食品留样,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学校设立营养餐专帐,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不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

学校将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做到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食品的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建立学校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学生营养检测跟踪制度和学生健康档案,提高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课堂教学,确保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营养健康教育时间;积极向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检测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成立营养餐监督委员会,聘请当地行政干部、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及学生代表,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行政干部:

家长代表:

学生代表:

学校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享受国家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政策待遇的学生信息进行公开,对我校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操作程序、过程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管,确保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落到实处。

营养改善工作是一项教育惠民工程,我们将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橱窗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力争使我校的营养改善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1、为学生制作的营养加餐,学校按班级组织,由班主任带队到食堂统一就餐。每次安排值日学生负责在就餐表册上做记录,统计就餐情况,值日学生签字后作为就餐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2、为学生配发的牛奶加熟鸡蛋营养课间餐,由学校后勤人员和当天行政值日组分班装盒,并贴注标签,由班级学生干部到食堂领取,发放给学生,学生干部或值日学生在领取分发名册上签字作为分发凭证,学校将此凭证作为附件做入当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账中,以备上级检查和审计。

3、营养加餐必须按3元的标准,给学生配备营养加餐食品,以荤菜为主。学生基本餐(如米饭、素菜等),学校按成本价销售。未在学校就餐的学生,学校采取措施,保证学生吃上营养课间餐和营养加餐。

学生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材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败坏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当餐食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败坏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发放给学生。

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xx)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和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防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营养加餐每餐留样量不得少于100克,注明时间和责任人后,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密封后冷藏,保留时间不少于48小时,以备查验。

校长是学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岗位责任制,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就餐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实行封闭管理。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 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1.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项目资金,学校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单独设臵食堂会计账簿。不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绝不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2.对营养加餐严格进行成本核算。专项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成本核算内容只包括牛奶、蛋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豆制品、干货和调料等主辅料。营养加餐所需水、电、燃料等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实行以学生签字的就餐花名册为就餐凭证。

3.专项资金学校凭购买货物发票、核算清单、学生就餐花名册作支出。所需支付资金可以由银行转账支出(转账凭证作附件)。建好营养加餐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分类账和各种备案凭证、凭据,接受监督和检查。

4.学生食堂安排唐生长每天如实填写食品出、入库及加工核算清单,完善验收审核签字手续,做到一天一登记,一月一核算,一月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原材料采购价格、月收支情况。

5.上月盈余资金转入下月,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学校定期公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受益学生名单、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学校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行校长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并配备好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建立健全学生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食堂操作员”(田金秀、朱秀珍、黄桂英、王国胜)“卫生监督员”(张显政、汤美秀)、“营养指导员”(万红霞)、“伙食质量评判员”(朱月平、罗国松、冯建国、刘文富、刘永红)和“伙食成本监管员”(滕齐凯、严清泉、刘文富、刘倩、张建国)的“五员制”管理机制,学校设立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行政干部代表等组成的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学校供餐营养、合理、卫生、安全。食堂管理制度和“五员制”工作机制必须要上墙公示;落实学校负责人和学校教师陪餐制度。

2.科学制定营养菜谱。参照有关学生成长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营养菜谱制定原则:(一)食物多样、谷类为主;(二)多吃蔬菜、薯类;(三)常吃豆类及其制品;(四)经常吃适量的禽肉、蛋、瘦肉。

营养搭配办法:营养加餐原则上不低于两菜(一荤一素)。营养菜谱由分管领导、营养指导员和厨师参照营养餐配餐标准共同制定,菜谱安排尽量做到不重复,菜谱每周一公示。

加强营养健康教育,定期组织体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教育部昨天发布,已与十多个省份签订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此计划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20xx年10月底,全国超过二分之一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二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四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严格把关杜绝从孩子嘴里“揩油”

教育部要求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校餐”项目,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可以说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在校吃饭问题。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连续四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国家试点县中小学生贫血率降低8.9个百分点,学生养成一日吃三餐饮食习惯的比例增加4个百分点。学生的身高体重都有所增长、身体素质有所改善、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缺课率明显下降。

文档为doc格式。

营养改善计划

为推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时间: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早餐(含民办学校)试点,覆盖全县21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32所,小学180所),享受人数52695名。

(三)实施标准:营养早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不含加工费),每年按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总额的30%补助,其余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家长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二、实施办法。

(一)供餐模式。

1、学校食堂供餐。建设有标准学生食堂的义务教育学校,由本校食堂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学校食堂每周制定营养食谱,确保所供应的早餐安全卫生、营养结构均衡、口味好。此模式涉及学校32所(其中初中18所,小学14所),惠及学生20924名。

2、企业供餐模式。在城区及周边区域,没有建设标准食堂的学校,由招标指定企业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企业严格按照营养标准,合理搭配学生膳食,确保营养早餐安全卫生,让学生喜欢吃、吃得好。此模式涉及学校9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8所),惠及学生14295名。

3、企业加餐模式。无法实施企业供餐模式,并且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企业加餐形式,由招标指定企业按照蛋奶工程标准供应学生营养早餐。此模式涉及学校150所(其中初中14所,小学136所),惠及学生17667名。

(二)政府采购环节。

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择确定有实力、信誉好、有保障的品牌企业提供学生营养早餐。

(三)营养餐配送环节。

按照“保障、快捷、方便”的原则,根据协议(合同),经食药监管、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检查验收后,由食品供应商统一配送到相关学校。食品配送到校后,由学校负责检查清点验收,签字确认。考虑到加工分餐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食品供应商要按照实际供应量不低于3%的数量提供耗损。

(四)供餐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营养早餐的验收、储存、保鲜、加工、分餐、就餐及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台帐档案、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坚持按时发放、定量供应。不得采用学生轮流、隔天(周)发放、集中发放等做法变相降低学生营养早餐实施标准。各种制度及流程要张贴公布,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县营养早餐工作由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原则,米、面、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其余所需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局及项目学校负责监督管理营养早餐的食品质量。各试点学校要专人负责营养早餐的日常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督查营养早餐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组织供餐、完善条件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913—3266028,举报邮箱:dlqgb012@163。com。

(三)建立建全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试点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重点强化学生食用米、面、油、蔬菜、肉类等食物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食物中毒、操作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学校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对实施营养早餐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普及科学的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xx年3月12日上午学区班生春,罗涛同志到我校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后认为我校能认真履行好学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工作职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制定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一、坚决做到:

1、对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要做到“四查”“三看”,并在留样柜中留样48小时。

2、每天发放早餐后,由班主任陪餐,并认真组织学生登记造册并签字,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3、各种登记表每周送往学校营养餐办公室专人保管。

4、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储存和发放工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5、做好数据核实、汇总、及信息反馈上报,建立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痕迹资料备查管理。

6、认真抓好向学生宣传并掌握简单分辨食品变质的常识,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解决出现的问题。

1、及时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2、购买营养室卫生防护工具如老鼠夹等。

3、留样柜和学生营养餐应同时存放在营养餐发放室。留样品装盒密封并由送餐人和接收人两人签字后从放于留样冰柜保存。

4、继续完善教师食堂和营养餐相关制度并喷会上墙。及时认真填写营养餐发放过程性资料并分类存档。

5、学校储存室保持周围没有污染源、保持通风、整洁、干净。

xx乡唐庄小学20xx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