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方案>美丽城镇实施方案(通用19篇)

美丽城镇实施方案(通用19篇)

作者:梦幻泡

实施方案是一种详细规划和安排,用于解决特定问题或实现确定目标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成功离不开领导者的决策和指导,以下是一些优秀领导者的实施方案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xxxx〕xx号)和《xx省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完成“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激发美丽乡村内生活力、凸显美丽乡村建设人文内涵,促进美丽乡村的互通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xx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省农业农村厅关于xx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计划xxxx年全省建设xxx多个省级中心村,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到xxxx年底xx%以上的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为《xx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xxxx-xxxx年)》中提出的到xxxx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农民被动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引导、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根据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建设发展特点,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规划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防止照搬城市建设模式,杜绝形成“兵营式”布局。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由省和市县分层推进中心村建设,立足现阶段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村实际,合理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归大堆”、造“盆景”,着力打造一批类型多样、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美丽乡村。

——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坚持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从农民最期盼、最需要的事情做起,大力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等,达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的要求。在环境整治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宜居宜业宜游为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发展特色产业,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统筹联动,立体推进。抓好工作统筹,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治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特别要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相衔接,优先把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引导社会参与,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村庄保洁要到位,不得使用敞口垃圾池、敞口垃圾房等不环保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生活垃圾应及时收运,不得乱堆、乱放,严禁就地就近简易填埋和焚烧。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建立以县域或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在此基础上,按照住建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垃圾治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xx%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农村生活污水要首先着眼于综合利用,对于无法利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要因地制宜建设处理设施,选用成本低、易管理、效果好的污水处理方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治理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离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村庄,可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人口较少的村庄,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基础上,就地就近实现农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系统牵头部署,推进原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中的污水处理,实现全省所有乡镇政府驻地和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卫生改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梳理规范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杆线,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

道路畅通。结合乡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和村内主干道路硬化,提高畅通水平。

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加强桥涵配套,实现水系畅通、水体清澈。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项目,统筹改造或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光纤进村入户,有效提高宽带普及率。

村庄绿化。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不得用财政资金铺设人工草坪、栽植名贵树种,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改善村庄生态环境。

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路灯,进行适度亮化。

三、实施步骤。

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周期一年半,实施步骤分为申报、规划、建设、管护四个环节。申报环节主要是采取竞争申报方式确定每年建设的省级中心村,由乡村自主申报,经县级择优初评、市级预审、省级审核确定。规划环节鼓励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中心村布点规划修编和建设规划编制,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农民群众意见,确保规划符合农民意愿。力争做到多规合一。建设环节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坚持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原则,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对于投资金额不大、施工技术含量不高、村民能够自建的项目,鼓励和支持村民自建。管护环节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发动农民主动参与后期管护工作,通过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划分管护责任区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落实管护责任,让农民自己动手共建美好家园。

四、工程管理。

按照“民生工程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如期完成美丽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每个层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要素保障。

投入保障。落实好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xx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美丽乡村建设x北片区给予倾斜。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机制。

用地保障。省每年安排到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有不少于x%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省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安排被拆迁农户安置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为农村预留不少于xx%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用地内涵挖潜,盘活乡镇政府驻地土地存量资源,通过旧房、旧村、旧厂改造等方式,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建设集贸市场,开发建设居住小区。县级每年安排给乡镇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支持有需求的乡镇开发建设。继续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管理和返还机制,确保获得的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三)创新体制机制。

按照“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美丽乡村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长治久美。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厕所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县、镇(乡)两级规划管理机制。落实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村庄应设置规划建设协管员,可由大学生村官或村主任兼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村规划师服务制度。

(四)广泛发动农民群众。

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督查考核。

强化督查调度,根据《xx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对纳入省级中心村、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进行考核验收,重点督促工作落实、建设管护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列入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实行重点调度。严格考核奖惩,健全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验收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省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上给予适当奖补。

(六)加大宣传力度。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公益广告、美丽乡村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宣传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显著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

五、项目公开。

按照《xx省农业委员会推进农业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设计变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x类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六合村位于固镇镇西部,东、南分别与本镇鱼塘、青龙两村接壤,西、北分别与霍邱县夏店镇三口塘、砖洪村交界,村域总面积7。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313亩,辖19个村民组830户,3400口人,属典型的丘岗地区。全村地理位置优越,六霍公路(六安至霍邱县道,本村境内也通称固夏路)自东向西贯穿全境,交通便利。规划中心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有村委会、农家书屋、敬老院、卫生室、小学、幼儿园、便民公交站台、正规商业服务网点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境内沟塘河堰星罗棋布,田地平整,土地肥沃,气候适宜,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特别适应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目前六合村村两委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共有5名干部成员,党小组12个,党员101名,xxxx年全村实现年生产总值1200万元,人均纯收入达0。9万元,全村居民基本上摆脱了贫困状态,正在向致富路上迈进。

近年来,六合村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在整村流转土地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目前全村共流转土地3200亩,目前正在和皖西学院洽谈1000亩瓜果蔬菜种植,可增加群众就业。

六合村计划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做到生态农业快速发展,高效农业更加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环境明显优化;农村人口集聚、子女就读、医疗卫生、交通条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拓宽,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六合村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建设,力争打造成为“宜居、宜游”村居、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

1、农村生态经济加快发展。使果园变公园,精致高效农业更加突显。

2、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

3、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农村人口集聚、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等得到改善,农民增收渠道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4、农村生态文化日益繁荣。农村特色生态文化得到有效发掘、保护和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初步形成。

1、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把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有序推进,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3、坚持保护为重。结合我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挖掘传统农耕、人居等文化丰富的生态理念,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建设,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高标准的打造。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特色农业。

5、坚持整合力量。建设美丽乡村与农民住房改造、生态村庄建设等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带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

未来三年,逐步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美丽乡村,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规划科学居态美。村庄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实用美观。村庄建设与自然生态和文化民俗相协调,房屋等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布局和艺术美感相统一。美丽乡村道路全部硬化,建有协调美观的文化广场。

二是村容整洁环境美。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高。庭院整洁、物品规整、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无破损棚舍、无大型柴草垛、无露天畜禽粪便,垃圾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环境管护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三是生产发展致富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四是服务健全生活美。公共服务日趋完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学龄儿童就学安全便捷。合作医疗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五保、社保等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社区服务功能健全。

五是乡风文明身心美。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日益完善,乡村文化不断发展,农民精神风貌积极向上,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务公开规范、重要事项民主参与、农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5%以上、社会治安满意。

一是定期组织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相关党代表、人大代表及镇相关部门,听取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年度资金配套、建设成效及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报。二是年终时,请镇有关部门对项目开展评估,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监督工作。三是项目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在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按规定拨付,如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xxx号)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组织承担的项目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民主议事程序,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也可由村组织自购材料组织村民施工或包清工。对垃圾处理、村庄绿化等技术含量较低且单个项目投资概算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用议标、村组织自购材料组织村民施工或包清工方式,对牵涉到房屋建设项目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有承包方的工程项目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另外,自各个项目开工之前,聘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和图纸设计要求等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各项工程验收合格。充分发挥村民监督作用,我村成立村民质量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监理公司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防止监理不作为,杜绝劣质工程。同时规范项目资料,统一项目资料归档,村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项目资料,促进项目规范管理。

六合村美丽乡村试点申报和试点发展规划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同意。六合村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工作机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担任监督小组,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进度、实施效果,接受村民监督,合理调节利益关系,有序引导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美丽乡村的基础设施建成之后,需要长期有效地管理和不断完善是更为重要的。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美好乡村建设成果管理职责、责任主体、资金来源和机构人员等,重点建立环卫保洁、绿化养护、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等制度办法。

美丽新村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县委“抢抓两大平原战略机遇,推进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合涉农资金先行先试加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围绕规划科学居态美、生产发展致富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和谐良好的农村居态、生态和业态,努力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我县生态人文特色的美丽乡村.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乡村的总体布局要求,本着“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从今年开始,选择那些村班子能力强、村屯基础好、群众热情高的中心村进行重点规划建设.每年建设试点村10—15个,用3-5年时间建设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桦川特色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始终把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通过“一事一议”筹工筹劳等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美好家园.真正做到美丽乡村建设依靠农民、成果农民共享.

2、坚持统筹规划.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与推进城镇化紧密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先规划,后实施的要求,避免盲目性.重点支持乡镇所在地村和区域中心村的建设,使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一体化发展.

3、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各村经济基础、地形地貌、历史文化等实际,依据发展条件,尊重发展规律,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建设个性鲜明的新农村.

4、坚持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作用,宣传动员学生、共青团、妇联、企业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带动社会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形成财政引领、金融支持、市场拉动、政策驱动、群众踊跃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眼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以发展的眼光动态考虑农村人口转移等因素的影响,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实施水、电、路和文化活动场所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较大程度地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今年新规划的试点村建设内容:一是“宣传到位、规划到位”.乡村两级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同时做好村建设规划;二是村内路取直拆迁.根据村建设规划动员村民对影响道路、绿化建设的房屋、围墙、厕所等违规建筑物进行拆迁;三是村内硬化路、边沟排水项目建设.规划村内路和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其中村内主街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米,巷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米.根据村实际情况铺设人行道板砖;四是村内亮化项目建设.村内主要道路安装路灯,提高村内亮化率;五是村内绿化项目建设.结合村实际情况对主街、辅街以及文化休闲广场进行绿化美化,乔、灌、花、草相结合;六是休闲广场项目建设.根据村实际情况进行选址建设,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七是村“三场”建设.必须建立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柴草垛出村率要达到100%,有条件的村要选择合适地点建设畜牧养殖小区,养殖大户原则上要出村发展,有效解决人畜混居问题;八是村环境管护机制建设.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环境管护机制、村规民约,强化日常保洁,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其他行政村也要做到不等不靠,“量力而行”地进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农村环境建设.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村屯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人员、制度、职责、经费,以制度建设保障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继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干净、整洁、绿化.彻底整治“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和畜禽乱放).继续抓好农村“三场”建设.各村必须设立专门的垃圾填埋场、粪肥堆放场和柴草堆放场,粪土、柴草垛要全部出村放置.各村要根据实际条件,投入一定的环境整治经费并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清扫保洁人员,购置清扫保洁车辆及工具,实现一村一保洁队.实现沿街住户门前“三包”,引导农户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继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各村要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以“门前三包”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同时成立由村老党员、老村干部、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的环境卫生义务监督组织,采取包街道、包户等方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加强农村法制和制度建设,增强农民依法、依制度办事、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

3、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村风评议,积极倡导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促使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行为意识不断加强.

四、投入方式。

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乡村为主、财政奖投、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农民运作”的原则进行,县财政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购进各种建设物资.少投钱多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积极性,县委、县政府每年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以奖代投,并带动农民出工出劳、乡村两级资金物资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对上争取资金力度,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贡献力量.县处级领导要深入包扶乡镇试点村解决实际施工遇到的各种困难.各包扶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支持所包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能出资的出资,能出力的出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美丽乡村建设出资,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xxx4年8月27日-10月31日).由县农业局、新农村办深入乡镇、村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结合xxx4年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组织召开美丽乡村建设征求意见会,各乡镇召开动员会,深入村屯动员,形成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全方位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前期宣传动员,最后形成《桦川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动员申报(xxx4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组织所属村屯开展申报工作,每个乡镇初选2-3个行政村,各申报村应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建立长期保洁机制,出工出劳承诺,按规划拆迁承诺.根据各村申报条件,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村,相关部门协调试点村做好各村规划和预算,各乡镇分别拿出本乡镇试点村具体实施方案,经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准备实施.

3、施工准备(xxx5年1月1日-5月31日).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交通局、林业局、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畜牧局等相关部门规划设计,对试点村总体预算进行招标采购,乡村组织人员根据规划情况进行拆迁、料场选址、设备租赁、施工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各乡镇进行违章占道拆除等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施工(xxx5年6月1日-8月31日).规划进行建设的项目村建设工作,在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试点村工作的检查指导,交流试点经验情况,监督工程质量,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检查评比验收(xxx5年8月31日-9月20日).各试点村建设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组织两次对试点乡镇村进行拉练评比检查,并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阶段性成果.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及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定期、不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和研究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县委宣传部、县新农村办牵头,成员单位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畜牧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文广新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环保局、县经管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城管大队、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等部门组成,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局、县新农村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试点村,全程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村屯的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和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各种数据的统计和综合汇总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向上资金争取.

县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建设物资的集中招标采购.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派出所有效违规建筑、拆迁及建设施工等安全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试点村的村内道路、边沟及村内硬化工程的测算、指导及建设过程中的全程质量跟踪监督.

县住建局负责试点村村内路及边沟的质量监督和验收.

县规划局负责对试点村进行总体规划设计,逐村制定实施项目方案.

县林业局负责村屯绿化的设计和指导及苗木的采购和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对养殖大户确定统计,建设化粪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有效处理,包括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各试点村及养殖小区的自来水井等配套设施建设.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项目向上争取及农村水源污染监测和环境保护工作.

县文广新局负责文化设施项目对上争取及美丽乡村建设前期电视宣传和工作中好典型、好经验的宣传报道及反面典型的曝光.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体育运动设施方面对上争取及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全体师生及家长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和督促检查工作.

县经管局负责“一事一议”项目对上争取及村务公开.

县扶贫办负责项目对上争取及扶贫开发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农村广大团员青年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思想宣传和献计出力.

县妇联负责组织全县乡村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同志宣传、发动、参与好美丽乡村建设.

县城管大队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完成各村屯违建和路障清理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责任主体,负责选定建设重点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建设美丽乡村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入村.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切实组织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等做出的决议,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在开展工作之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统一思想,做好宣传,使之成为广大村民的共同行动,特别是要做好筹资筹劳等必要的前期基础工作.县包乡领导和各联建部门要经常深入所包乡镇和试点村帮助研究制定建设规划、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联建村做实质性帮助.

3、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县新闻中心和县文广新局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院外硬化、绿化、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宣传推介力度,提高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4、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检查制度,实行不定期督查、每月一检查、年中一拉练、全年一汇总,全面准确评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在试点村建设中任务时限、工程质量完成好的部门、乡镇、村屯、个人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档为doc格式。

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为科学合理指导镇小城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省、市、县、相关的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形成此规划实施方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成立了镇城乡规划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政委: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三、分析发展条件。

镇现有面积105平方公里,人口8.2万人,辖48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667个自然组。

(一)有利条件。

1、优越的地理位置。镇位于县与城区、区、乡县交界处,是西站进入的南大门,特别是紧邻的城区乔口镇,是全国乡村旅游节的发源地和国家级湘江渔都的`打造者,我镇受镇的辐射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镇作为与外市交界的少数几个乡镇之一,在小城镇建设中更有市委市政府特别扶持,更加开放的政策支援,为今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

3、资源丰富。全镇耕地面积81300亩,养殖水面5725亩,年产粮食594133吨,各类水产品3078吨,是我县主要的粮鱼产区。

(二)不利条件。

1、镇级财政实力弱,缺少能真正独立支撑大局的财源项目和企业。

2、产业结构层次低,经济形成合力弱,难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农户—企业—市场的链条。

3、基础设施不完善。我镇与融城对接,共同打造湘江渔都,落后的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成为镇区建设与发展的最大障碍。

(一)镇域体系发展规划为5平方公里新城镇区。近期规划:20xx—20xx年建成2平方公里的新镇区;中期规划:20xx—20xx年加建2平方公里新镇区;远期规划:20xx—20xx年再扩建1平方公里新镇区并完善5平方公里新镇区。

(二)在新塘村七路桥处规划居住安置区,计划用地200亩,可安置在新镇区建设中拆迁户达2200户。

(三)新镇区紧邻乔口镇,以新公路为界,依托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小城镇,带动整个地方经济的发展。

城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危房改造方式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三)危房改造要求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2、居住在d级(整栋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各村要制定危房改造绝申请审批具体办法,其中应包括“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等主要内容和步骤: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丛维护和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利益出发,进一步改善全镇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办实、办好,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 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柴海波(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刘金泉(纪委书记)

李守来(政府副镇长)

成 员:迟常军(乡建办主任)

孙景龙(国地资源所所长)

谭玉学(财政结算所所长)

李双宏(民政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体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办公室主任:李守来(兼)

副 主 任:迟常军(兼)

三、基本原则

2011 2011 10

美丽家庭评选实施方案

以“新五星文明家庭”为基础标准,即“勤劳节俭星”、“孝敬和睦星”、“诚信友善星”、“洁美环保星”、“书香文化星”五个星,各星级标准如下:

(一)勤劳节俭星。

1.家庭成员勤劳致富,能吃苦耐劳,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2.家庭生活中注重节粮、节水、节电、节约钱物等,不铺张浪费;

3.婚丧嫁娶等倡导节俭,不攀比,不大操大办;

4.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二)孝敬和睦星。

1.孝敬父母长辈,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亲属;

3.邻里间和谐相处,守望相助,互谅互让、有困难能互助互爱;

4.无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现象发生。

(三)诚信友善星。

1.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诚心做事,能热情帮助他人;

2.有诚信意识,讲信用,恪守承诺和约定;

3.在公共场所能讲文明、守公德,懂得谦恭礼让;

4.积极参加村、社区、单位组织开展的“邻里守望”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四)洁美环保星。

1.房前屋后整洁畅通、住房干净明亮整洁,家庭成员卫生习惯良好;

2.院内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3.自发栽种花草树木,美化室内院落环境;

4.家庭成员间知晓低碳环保知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等各类环保活动,爱护生态环境,自觉节约资源能源。

(五)书香文化星。

1.家庭成员爱好读书看报,家庭藏书人均50册以上;

2.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养成良好文明习惯;

3.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4.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不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1.宣传动员。

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村民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社区申报参评。

3.议事会审议。

召开村民议事会,进行审议。

4.社区审定。

议事会将审议结果报社区,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1.9月1日-9月30日:宣传发动阶段;

2.10月1日-11月10日:“新五星文明户”家庭评选、公示、挂牌阶段;

由村民推荐和村民自荐的形式,填写韩山村“新五星文明户”家庭申报表,产生若干户“文明家庭”。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天星村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房前屋后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天星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庭院建花坛,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

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门前屋后“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2、加强我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建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路边“三堆”、门前杂物,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每月召开天星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天星村。

1、洋太路97km+200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2、洋太路99k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3、洋太路100km—102km路外栽种紫荆树,间距3米。

4、罗继财、赵应茹、陈素芳场院边砌花栏总长150米。

5、村委会前院场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

6、庞胜山两侧山墙与后墙进行粉白处理,刘先荣、陈素芳墙面粉白处理,计8间。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天星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天星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建立督查检查机制。

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检查、月底开会、总结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20xx年11月15日。

“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孝昌县小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的建设发展,小城镇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是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点。为补齐小城镇发展短板,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小河,现就开展“擦亮小城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补齐小城镇综合治理统筹不足、公共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管理水平不高、特色缺失等突出短板,以大力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从2021年以乡镇建成区为主要范围,全面实施以“七补齐”(即补齐规划缺失、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方面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2023年各村(社区)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小河,小河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补齐规划设计短板。

1.加强规划设计引领。科学编制小河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时序,对环境卫生、市政管道、公共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沿街建(构)筑物、户外广告、集贸市场等提出整治目标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河镇行动技术导则,以镇、村(社区)为主体,科学编制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谋划小河镇补短板工作措施和项目。突出规划引领,加强小河镇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区域和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细化行动项目清单,对集镇进行深入摸底,列出整治项目清单,排出整改时序表。整治项目必须细化到具体的节点、出入口,明确具体整治内容、实施时间、所需资金及资金来源、项目实施组织、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补齐公共环境短板。

2.加强垃圾治理。开展垃圾清理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整治主次干道、镇村结合部、集贸市场、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集中清理背街小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乱堆存量垃圾。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压缩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健全日常保洁机制,加大重点区域保洁力度,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全面落实沿街单位、门店、住户“门前四包”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内容、标准、奖惩,建立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督查机制,划定卫生和阵容真冒督查责任范围,明确督查责任,开展督查活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机关、学校等单位先行先试。完善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

3.加强污水治理。加快完善镇区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入户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对现有集镇暗渠进行清淤处理,作为雨水收集渠道,沿道路新铺设一条污水收集管道连接至集镇污水处理厂,实现雨污分离。对原有现浇混凝土路面及混凝土连锁块路面拆除,实施管道开挖及相应土建工程;对原有暗渠进行清淤处理并转为雨水收集用;敷设安装新污水管道一条,连接至污水处理厂;井室砌筑操作;现浇混凝土路面及混凝土连锁块路面恢复。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稳步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运行负荷率、出水达标率。

4.加强水域治理。对镇区范围内河沿岸进行整治、修建河滨公园、滨河绿道、打造滨河高端居住区。包括绿道、公园等休闲娱乐设施,配备滨河高端居住区,实现人、自然与镇区的有机互动。加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加强水面保护,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完善清淤疏浚,保持水体洁净,落实河湖长制度,专人负责,长效管理。

5.整治城镇秩序。一是治理交通秩序。科学设置完善护栏、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路灯、地名标志等设施。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依法取缔占道经营、堆物、违建现象,重点整治乱停车、乱修车、乱洗车、车辆和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行为。二是治理经营秩序。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合理划定临时疏导点,依法整治出店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加大集贸市场整治力度,完善市场配套设施,实现划区经营,清除“马路”市场及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三是治理建设秩序。集镇建成区内建设工地物品堆放整齐,施工场地周围设立隔离墙、警示标志,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得出墙。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车辆必须规范装载,定时间、定线路通行,不得污染建成区道路。

(三)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6.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镇财政、人社、民政、教育、妇联、武装、司法、供电、银行、电信、邮政、卫生、市场监管、供钠笨部门服务全镇工作大局,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方面,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对全镇幼儿园的监管指导,促进中小学校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和。

教学。

质量。二是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修建明清古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开放式文化广场,完善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持续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进村、书法剪纸展示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做精做优特色文化品牌。三是加快推动镇村两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镇村健康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全力打造文明小河、健康小河。

7.完善生产生活服务。加强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资交易、物流服务、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生产服务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鼓励统筹建设集公共服务、商业、休闲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8.完善交通设施。对镇区环东街、政通街人行道进行改造,完成街道绿化、亮化;给水、排水、弱电入地、街道立面改造、广告牌等配套设施,总改造里程5.5公里,2000万。对道路功能进行全面综合提升,街道路灯的安装建设,对京珠互通口、石桥东街以及镇区主干道破损路面进行了整理和修复,新修通村公路、升级改造道路、扩宽路基、修建碎石专用运输道路,对车行道、人行道,公交站、园林景观、绿化、交通设施、排水设施,以及架空强弱电入地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性设计及施工;对具备条件道路增加自行车道,对交通量大的道路交叉口进行路口渠化改造,并增加右转专用道,对公交站点进行港湾式站亭改造,并清理人行道范围障碍,保障人行道畅通。镇区范围妥善选址,新建5个智慧停车场,30%车位配备充电桩。借助现代信息化、网络化技术手段,通过建设部署统一泊位编码、车辆地磁感应装置、车载智能终端、北斗高精度地基增强定位技术、无线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终端、城市级停车场互联互通、面向用户的手机app应用、建立一个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车辆统一停车管理、智能监督管控、电子支付以及涉车数据共享。

9.完善市政设施。统筹各类镇区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积极实施管线入地改造。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注重利用古树、古井、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建设小公园、小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开展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坑塘、河湖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

10.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预警及救助安置能力。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城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超市、银行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单位。

(五)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1.提升传统风貌。一是实施整体风貌引导和管控。加强地域风貌特色、历史底蕴、文化脉络的研究和整理,挖掘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在尊重传统历史文化的大前提下对镇区老街老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开发。做好民居风貌提升改造,加强古村落保护与利用,加强对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的引导和控制,提升空间环境品质。二是实施街区节点景观建设。加强重要街区、重要地段和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注重传统民居和历史街区的保护,建设美丽院落和美丽街区。深化“七公一建设”点位创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治理、公益服务、公共宣传、公共环境、公民素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村(居)、文明镇和国家卫生镇创建。

12.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清理和规范设置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卷闸门等建(构)筑物和门(楼)牌、广告牌匾、各种灯箱标识、指示标牌等,门店招牌一店一牌、整齐规范,路牌、站牌统一制作设置,公益性宣传标语设置规范、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除“牛皮癣”野广告,治理“空中蜘蛛网”,清理乱贴乱涂,保持沿街及两侧立面整洁美观。结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梳理、规范沿街干线,保持沿街立面整洁美观。

13.整治户外线缆。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弱电管线入地入廊,消除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现象。

(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4.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构建小河现代产业体系。从第一产业来看,持续推进“万千百十工程”,组建“企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农户(贫困户)”的新型经济联合体,实现“一村一特”“一村一品”。成立了以茶叶、稻虾苗木为主的农副产品基地,巩固万亩苗木基地、千亩猕猴桃种植基地、千亩草皮种植基地,形成一条农业产业经济带,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第二产业来看,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和省道等区位交通优势,再生资源产业园不断扩容升级。再生资源产业园积极引进新企业,2017年入驻的北京奥博(湖北)炉料有限公司已顺利投产,华中地区改性塑料项目即将落户,磁悬浮工艺品生产项目已开工建设。国有控股的花山冲碎石厂已运营达效,正在积极洽谈引进碎石开采附属项目,构建小河镇绿色建材产业园。从第三产业来看,借助明清古街独特的文化地位,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完成明清古街危房改造项目,在充分保留明清古街历史文化价值前提下,保证明清古街居民住房安全;完成小河港治理规划设计和前期清淤,逐步升级小河古八景中的三景一“菜圃联村”“石桥晚眺”“溪水洄澜”,提升旅游资源质量。连续成功举办两届新堰“龙虾节”活动。引进孙尚农庄农业旅游项目,鸿翼田园项目第一期工程动工建设,积极探索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

(七)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城镇管理“网格化十街长制”、日常执法联防巡查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小城镇环境维护管理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环境的共建共管。建设智慧小河,逐步提高5g网络城镇覆盖率。

三、

实施步骤。

总结。

推广经验,开展工作培训。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乡镇统筹、村(社区)为主体,组织推进擦亮小河城镇行动,所有村(社区)要普遍开展公共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方加快补齐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城镇风貌、产业发展短板,打造美丽小河。

四、工作措施。

(一)发动社会参与。

鼓励试点村(社区)先行先试,建立健全村(社区)建设管理机构。以整治项目和创建活动为载体,鼓励党员、乡贤、企业家、能工巧匠、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劳模、老专家、老干部等社会各方参与。探索建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机制,打造各主体协商合作、多手段统筹运用、多层次互动沟通的政府引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

(二)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项目谋划,一是政策机遇不断扩大。国家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转移支付、金融优惠、债券发行的逆周期性调节政策,尤其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和支持下,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出台了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将为小河镇恢复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新机遇。二是战略机遇不断叠加。小河镇面临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中部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湖北自贸区和武汉航空港实验区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机遇,中央还赋予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等重大政策红利,孝昌作为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区域之一,必将在中省大战略中得到更大支持。三是拆迁土地不断加强。充分利用各种废弃地、闲置地、荒坡地,用活土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政策调配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要创新简化工程招标方式,简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服务指导。

省住建厅组织编制“擦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加强工作指导。小河镇要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工作对口联系机制,组织专家团队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学习先进小城镇综合整治经验,推广优秀案例和做法。对先进村(社区)及先进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激励。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全面发展、提升我村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镇党委、镇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践行群众路线、加快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实现干净整洁、完善基础设施、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做好“环境治理、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四项重点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村级经济全面快速发展。

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使天星村村卫生设施得到完善,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房前屋后常年保持干净整洁,形成长效保洁及垃圾处理机制,彻底解决“脏、乱、差”问题。建设绿色天星村,进村路和主巷道有绿化景观,道路、房前屋后、渠道两旁全部绿化,庭院建花坛,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农村。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有效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示范带动,用先进典型带动整体工作开展;坚持长效管理,推动村级环境卫生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全民参与,形成政府主抓、村干部包组、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治理。

1、切实抓好卫生整治工作。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拆除临建”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门前屋后“三堆”,拆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日产日清”。建筑垃圾由建房户自行清运到指定填埋场,不得和生活垃圾混倒。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民居改造。

1、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尊重群众意愿,突出人文历史、主导产业,按照“一村一格局”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降低改造成本,对建筑物屋顶、门窗、墙体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形成格调一致的景观风格,为群众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

3、加强我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建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阶段。

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活动,各组清理路边“三堆”、门前杂物,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每月召开天星村美丽乡村卫生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对各组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直至达标,巩固整治成果。

第三阶段: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四项创建工作。年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各项创建任务基本达到标准。组织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村建设工作全面铺开。第四阶段:全面提升,实现目标。

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不断完善。确保两年目标中的四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调发展的美丽新天星村。

四、具体施工名称和地点。

1、洋太路97km+200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2、洋太路99km处修建小型花坛一处;

3、洋太路100km—102km路外栽种紫荆树,间距3米。

4、罗继财、赵应茹、陈素芳场院边砌花栏总长150米。

5、村委会前院场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

6、庞胜山两侧山墙与后墙进行粉白处理,刘先荣、陈素芳墙面粉白处理,计8间。

五、工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天星村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天星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建立督查检查机制。

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检查、月底开会、总结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创建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2015年11月15日。

城镇保障住房安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保障脱贫”“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意见,整合现有各类建房政策,快速推进我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坚持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和乡镇新村聚居点建设、园区发展相结合,鼓励农户进入聚居点、园区建设房屋,形成相对聚居、基础配套、互利共赢的局面。坚持住房保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户通过购买城镇商品房的形式保障住房安全。坚持住房安全保障项目与土地增减挂钩相结合推进实施。通过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实施,20xx年全面消除农村贫困户危房,整治人居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任务。

以脱贫攻坚为主抓手,按照群众主体、村两委主责、包保干部主办的原则,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到20xx年5月30日全面完成我镇住房安全保障项目建设任务。

(一)“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面完成75户(c级19户、d级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继续按现行政策予以保障。

(二)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全面完成各村上报的1000户(d级364户、c级555户、无房户8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

(三)已经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住房改造。全面完成10户(c级6户、d级4户)20xx年以前已经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住房改造,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四)厨厕功能改造。全面整治建档立卡户有安全住房但厨厕功能不达标834项(厨房不达标317项、厕所不达标317项),完善功能分区。

三、推进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镇成立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统筹指导全镇脱贫攻坚期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处理各类型问题,督查考核各村。各村要结合县、镇两级工作要求,充实人员,践行主体责任,落实好本村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各村每15天报送一次进度,由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镇脱贫攻坚指挥中心和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中心。镇脱贫攻坚指挥中心统一考核,针对推进滞后村,纳入下一月督查重点。

(三)明确职责分工。镇住房安全保障中心牵头,镇级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各村开展工作,负责方案编制、信息汇总、专项会议召开、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村建中心负责指导“四类重点”对象、已享受政策“四类重点”对象、人居环境“三改”整治等项目建设;国土所负责整合双挂钩政策,推进非“四类重点”对象d级住房改造及其相关工作;财政所负责协调农商银行,共同保障项目资金运行、监管、拨付等相关工作;镇纪委负责调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扶贫办负责认定贫困户及非贫困户。

四、推进措施。

结合我镇实际,住房安全保障政策通过“购房、转移、建设、整治”的“四个一批”方式进行推进。

1.购房安置一批。鼓励、引导农户(四类对象除外)进入城镇购买合格商品房代替改造;同时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安全住房资源,鼓励、引导农户购买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代替改造。

2.新村聚居点转移一批。鼓励、引导农户进入基础设施较好的新村聚居点建设房屋。

3.拆旧建新一批。对d级危房户参照双挂钩政策实施拆旧新建,达到安全住房标准。

4.整治提升一批。对20xx—20xx年期间已脱贫有安全住房但“三改”不达标农户实行整治提升,对标补短。

五、资金保障。

(一)“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0xx年第二批危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依据古蔺县现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全覆盖,全面解决我镇50户(c级8户、d级4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实施改造。

2.补助标准。按照c级补助1.3万元/户;d级原则根据农户家庭情况实行1—2人3万元/户、3—4人4万元/户、5人及以上5万元/户补助标准。

3.改造要求。c级改造完成后要求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所有墙体无裂缝,房顶不漏水;d级改造要求按图施工,要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按照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建设,达到240墙、设置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转角处的跨度超过6米的墙体增设构造柱)、独立厨卫,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新房完成建设后,农户须拆除原危旧房。

上述为基本要求,详细要求按《古蔺县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古脱贫办发〔20xx〕100号)文件执行。

4.责任分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国土所等部门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二)已享受政策但住房不安全农户的住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20xx年以前已经享受住房政策,因灾住房不安全的10户“四类重点”农户住房实施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户(c级1户、d级3户);低保户、五保户6户(c级5户,d级1户)。

2.补助标准。对已经享受危房改造、地灾搬迁、少数民族建房等政策但因洪水、地灾等因素造成住房不安全的10户“四类重点”农户住房改造参照“四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的80%执行,即c级1.04万元/户、d级3.2万元/户补助,具体由镇住房保障中心统筹实施。

3.责任分工。由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民政办、国土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三)非“四类重点”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前期各村梳理上报的1000户(d级364户、c级555户、无房户81户)非“四类重点”对象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农户实施住房改造。

2.补助标准。一是针对非“四类重点”对象中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的364户d级危房,参照土地增减双挂钩政策实施,但仅限于实有建筑面积享受政策(含庭院、院坝),同时可同步享受建房贴息贷款政策;对于“三边”村组以及农村唯一住房的农户优先实施在土地增减双挂钩“二调图斑”内的农户,按双挂钩政策实施;未纳入土地增减双挂钩“二调图斑”的农户,只改造“三边”村组及唯一刚性需求且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农户。二是针对非“四类重点”对象中唯一居住且住房不安全的555户c级危房和81户无房户,原则上只享受建房贴息贷款政策。

3.审批程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后,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由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组织人员复核审批(详见附件3),参照土地增减双挂钩计划组织实施。可采取选址新建、统规自建、购买县域内城镇商品房、购买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等四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

4.责任分工。镇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国土所、扶贫中心、财政所、农商银行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公示、改造申请、改造前照片留存、贴息贷款申请、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基础工程;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xx年5月30前全面完工入住。

(四)厨厕功能不达标整治改造任务。

1.改造对象。对有安全住房但“三改”不达标的541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417项、厕所不达标417项)和20xx年后(含20xx年)享受危改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四类对象”农户实施整治。

2.补助标准。一是针对20xx年以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含20xx年危房改造户)和未享受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298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209项、厕所不达标233项),由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各村具体实施;按照缺啥补啥、对标补短的原则,制定补助标准,拟定每户改造清单、补助金额;资金实行补助总量控制,各村村内统筹调配使用;竣工后按实验收报账,但不得超过各村总计划资金;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协调组织各类建材供应商提供“三改”材料,由施工队伍(必须公开、公平、公正选定,并有相关过程佐证资料)或农户严格按标准对标实施。二是针对各村梳理上报已享受易地搬迁(含分散安置户)、地方性政策建房(泸州包)、20xx年和20xx年危房改造等政策但“三改”不达标的258户建档立卡户(厨房不达标191项、厕所不达标167项)和其他20xx年后(含20xx年)享受危改政策的“四类对象”农户,原则上不再享受“三改”补助政策,并在不另行匹配资金的基础上由各村自行督促,严格按照“三改”标准进行整治改造。

3.改造标准。一是要切实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绝对不搞一刀切。二是厨房必须要有灶台、洗菜盆,要做到美观、整洁、实用,杜绝出现形式主义改造现象。三是厕所在做到功能齐全、整洁美观的基础上必须做到人畜分离、功能区分明显,并必须要具有冲水等实用性功能(不强制要求安装水箱,可因户制宜采用配备水桶辅助冲水方式),杜绝虚假整改。

4.责任分工。由村建中心牵头,扶贫中心、财政所配合,各村具体组织实施。

5.完成时限。各村在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改造标准和补贴标准制定,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备案,公示改造标准、补贴标准、农户申请、改造名单,改造前照片留存、启动建设等工作;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50%改造任务;20xx年3月15前完成80%改造任务;20xx年3月28日前全面完工。

六、资金拨付。

各村收集农户的农商银行账号、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建设的,还需附划款委托书;村镇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后分期分批向相关部门报送打款名单,中省补助资金由县级平台通过一卡通支付农户;配套补助资金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支付农户。

七、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实施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各乡镇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愿参与住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原则。各村根据农户实际情况,结合我镇用地规划、聚居点建设等具体需求,在征询农户意愿的基础上,组织有施工资质的公司(工队)统一就近建设;组织农户委托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建设;根据农户意愿,“四类重点”对象以外农户可以通过购买县域内商品房、本村组闲置安全住房等方式代替改造。实行自建、统建、购房三种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保障房屋安全。

(四)严格质量把关、加强监管引导的原则。所修建的农房,要有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建筑施工企业承担施工,并签订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按图施工,要有正规设计图纸或标准图集,按照地区抗震设防要求建设,达到240墙、设置圈梁(地圈梁和顶圈梁)、构造柱(转角处的跨度超过6米的墙体增设构造柱)、独立厨卫,楼层数不得超过2层。新房完成建设后,农户须拆除原危旧房。

八、实施流程。

(一)农户申请。符合住房安全保障各政策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地的村委会根据农户应享受政策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各类政策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供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贫困证明材料等必要材料。

(二)评议及公示。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进行评议,议定符合住房安全保障各政策条件的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住房保障作战中心。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协调,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核和上报。住房保障中心在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住房安全保障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情况核实。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经镇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中心审核后,上报县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理由,审查结果要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四)审批及公示。各村上报名单后,对不符合条件、资料不规范的,通知各村限期补正。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将统一对农户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后的名单原则上不再予以改动。

(五)验收及挂牌。各村在20xx年5月30日前,组织村两委、监委、村民小组、改造户、施工方等联合验收;镇住房保障作战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覆盖复核验收。

(六)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安排人员配合住房保障作战中心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材料齐全、管理规范,按照统一规范档案进行完善。

九、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原则,各村两委为住房安全保障各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村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专职人员推进工作;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大力度,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

(二)严格审核政策享受对象。各村两委必须严格按相关标准核查政策享受户的身份、类别、经济状况、已享受政策等情况,确保农户享受的住房保障政策符合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以下几类农户进入本实施方案保障范围:

一是已享受易地搬迁、地灾搬迁、少数民族建房、危房改造等政策的农户;

二是户主或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

三是户主或家庭成员已在外购房;

四是户主或家庭成员已有安全住房,但个别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危旧房屋中;

五是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只是部分渗漏;

六是外出务工长期无音讯;

七是购买大型机械、轿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

八是经济条件良好。

如果附件名单中有不符合保障政策的请各村取消该户享受政策资格,做好政策讲解,向农户说明情况。如果出现不符合保障政策要求的农户享受了政策,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质量监管。各村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管,对建设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管台账。由住房安全保障作战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经常性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检查、监督,绝不能在住房建设过程中出现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新的“危房”。

(四)加快工作进度。各村在准确掌握辖区内贫困户的居住困难情况、贫困程度等情况下,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改造方式和资助标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各村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建房和一户多宅现象,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在城镇建设用地的扩张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布局无序、规划审批以后迟迟不动工等问题。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20xx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了进一步发挥蒲州镇独特的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扩大小城镇规模,提升小城镇功能,打造一个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功能配套的新型城镇,根据蒲州镇总体规划,结合蒲州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的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用现代化理念建设经营小城镇,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和质量,为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打造平台,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领导组:

组长:麻亚龙(党委书记)。

副组长:聂学政(镇长)。

张军峰(党委副书记)。

吴温霞(纪检书记)。

相挺(副镇长)。

成员:屈波(财政所所长)。

李锁牢(城建办主任)。

吴红军(交通道路站长)。

薛银锁(水利站站长)。

王国玺(林业站站长)。

姚耀强(派出所所长)。

吕刚平(土地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相挺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小城镇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

蒲州镇小城镇建设主要以蒲州镇旅游景区拓展改造为重点,确立“旅游带动、科技支撑、城乡一体、跨越赶超”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挖掘蒲州镇文化内涵,强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重点工程,打造一流“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

今年实施的主要工程有:

一、蒲州镇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本镇旅游景区东起永济西高速路口至域西黄河坝,东西长8.5公里。景区包括普救寺、蒲州古城遗址、唐铁牛、鹳雀楼。主要提升项目:

1、新建旅游接待中心。

在景区入口占地30亩,目前土地调整已到位,围墙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

2、旅游路绿化提升工程。

按照现代林业的绿化理念,遵循“人文性、景观性、生态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配置,“带、网、片、园”相结合的模式,高标准完成旅游路全线绿化升级工程,共栽植各种树木3万余株,绿化带建设1万平方米。

3、西厢大街绿化。

西厢大街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抓好大街的绿化工程,新栽各种树木2800株,新建绿化带4000平方米。

4、西厢大街广告牌匾整治及立面仿唐改造。

西厢大街是旅游景区中心位置,是贯穿三个景点的必经地,大街的建设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对景区的整体评价。为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必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和立面仿唐改造,对沿街商户门牌广告采取五统一(统一制作、统一模式、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字体)进行彻底更换。对沿街已建成的153户门房进行立面仿唐改造,具体要求完成仿唐墙、侧墙、柱子及屋顶喷漆等唐式格局。对未建的严格图纸审核,按照唐式建筑进行建设或改造,使西厢大街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一朝步入大街,一日梦回千年”的盛唐蒲州风采将又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5、修建硬化绕村道路。

为了缓解西厢大街车辆通行,保持大街清洁和优美环境。今年在大街商户屋后新开通硬化一条东西大路,既减轻大街车流压力,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农家乐”

为了发挥本镇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特色资源,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一批“农家乐”。目前,在景区发展“中都渔村”、“迎熙苑”、“盛唐庄园”、“河东农家”等集休闲、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农家乐”6家,各有所长,各有特色,环境优美,贴近现实。

7、大力发展特色观光农业。

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针对景区有利的土地资源有势,在景区沿线和景点周围,新建生态旅游观光园、自摘园8家,发展早熟杏、桃、核桃等各种特色品种20xx余亩,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植物的沟通。

工程进度:除了游客接待中心年底建成外,其余项目都在10月底完工。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800万元,由镇、村、户自筹。

二、蒲州镇生态园林休闲区。

拟定内容及规模:我们秉承“突出本土特色,展示旅游文化,体现生态自然”的理念,在景区旅游路两侧铁牛馆至鹳雀楼,新建占地80余亩,栽植雪松、栾树、红叶李、女贞等各种苗木15000余株,硬化游园自然格局慢行便道8000余平米,高标准建成生态休闲观光园区。这一休闲生态区的建立,将吸引更多的游客放弃坐车而漫行在密丛林中和生态园中,体验自然美景,享受自然生活。

工程进度:在10月底前到位。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50万元,由镇政府自筹。

三、蒲州镇商业街工程。

拟定内容及规模:一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硬化工程,全长1.8公里,预计工程投资860余万元;二是完成蒲州商业街雨、污排水工程,共完成全长3.6公里管道铺装,预计投资600余万元;三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亮化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0余盏,在西厢十字路口安装高杆灯4盏,预计投资238余万元;四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人行道铺装工程,全长3.6公里,预计投资240余万元;五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预计投资180余万元。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2700万元,上级补助和镇政府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规划。所有列入小城镇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根据总体规划,依法按程序规范建设。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创新建设机制。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招商引资、垫资建设、资金担保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把小城镇作为资产来经营,全面增强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目标责任。小城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拆迁建设工作涉及量大面广,要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小城镇建设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xx〕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xx〕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xx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xx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xx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xx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xx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xx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xx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xx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合同。

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

规章制度。

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xx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20xx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20xx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20xx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上将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民生工程建议项目有关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体责任。

县级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实行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进度安排、资金统筹、组织动员、推进实施等工作。乡村两级要重点做好群众发动、政策宣传、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管养措施。

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多方参与、严格督查,着力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四、运行机制。

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精神,制定简易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细化配套政策,确保《指导意见》落实落地。能够通过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积极运用市场化办法,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探索推行“乡镇巡查督导、村级负责管理、专人管护,农户包干”的常态管护机制,建立“年初启动、年中推动、年底考评和平时督导”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经费保障。

1.落实专项资金。落实好资金投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3.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县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下达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统筹分配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级中心村整治建设,重点投向公共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4.严格监督与检查。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开支、发放各种奖金福利、平衡预算、购置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他与美丽乡村建设不相关的支出等。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保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对各市、县(市、区)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省民生工程和省美丽乡村建设综合考核内容。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做好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运营管护工作,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六、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精力,深入农村调查研究,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进一步加大牵头协调力度,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省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找准工作着力点,每年都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

2.健全工作机制。不定期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随机督查,或选择若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完善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

3.发挥群众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障农民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热情。

城镇保障住房安全实施方案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一直都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焦点,其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问题又是重中之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了20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和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其中,在力争年内完成的22个项目中,《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计划无疑备受瞩目。

平安好房首席分析师陆骑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对于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中主要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或称“两限房”)、工矿区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等重要内容。

“虽然我国实行的住房保障制度在扩大住房供给、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已暴露出很多问题。因此,本次《条例》被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意义重大。”陆骑麟说。

其实早在3月份,国务院法制办曾发布《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但3年过去了《条例》迟迟未出台。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方案的可执行性问题。

《征求意见稿》指出,城镇住房保障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住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镇住房保障。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城镇住房保障补助资金,对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支持。

郭毅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了要县级以上城市自己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解决住房保障资金的问题,但是从当前三、四线城市的整体情况来看,一方面其获得的土地出让金较低,另一方面许多地区存在前期土地供应过大、目前无人问津的一个状态。

“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窟窿。因为土地的收储是需要成本的,在土地出让结束后,土地出让金首先要用来填补地方债,然后再用做他途,而在其他用途均提取结束后,剩余资金才能够用于保障房建设,从多数三、四线城市的实际情况来看,预计会有较大难度。”郭毅认为,这可能是制约《条例》能否顺利实施的核心原因,即钱从哪里来。

在陆骑麟看来,《条例》迟迟未正式发布的原因还与前些年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压力较大有关,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资源去推动这项工作。此外,随着近两年房价的快速上涨,购房者的.压力不断增大,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压力更加明显,因此,此项制度的建立被再次提上日程。

记者查阅发现,《征求意见稿》从规划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使用与退出、租赁补贴、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

其中,在保障房的申请范围与条件方面明确,对于棚户区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属于个人住宅被征收的轮候对象,及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给予保障。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可以购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且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

在违规行为的处罚方面强调,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申请人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的,给予警告,向社会通报,记入个人征信记录,退回已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领取的补贴,处以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

相关链接。

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有22个项目要求“力争年内完成”,其中包括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订以及《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制定计划。

【重点】。

共有22项立法计划,要求力争年内完成。

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2017年的中心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内完成有关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22个立法项目。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此外,国务院法制办还将配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审议民法总则、证券法(修订)、测绘法(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核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基本医疗卫生法等法律案,做好相关工作。

【关注】。

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十四五”期间,我县围绕建设新阶段“山水秀丽生态美、乡村清新环境美、经济发展特色美、人民幸福生活美”的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目标,以全域化旅游理念,充分挖掘村庄历史文化内涵,开启美丽乡村建设新篇章。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剩余的33个中心村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全面建成我县79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逐步实施美丽村庄建设,在已建成示范点的基础上,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到2025年,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全覆盖,力争完成60个左右美丽村庄建设,形成以县域、乡镇、片区或行政村整体推进和中心村带动周边自然村面上全域推进的新格局,确保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受益群众覆盖新增25%左右,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新时代新阶段新农村建设成效更突显。

2021年,我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重点围绕聚集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未纳入城镇规划的城效融合类村庄,重点推进12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以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着力打造地域文化乡村品牌,提升建设品质,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前进步伐。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顺应群众新期盼,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推动县域经济行稳致远,乡村振兴加速推进,产业特色更加凸显,人民生活更加美好,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农民主体。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政府引导与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党委政府推动,群众主体,村集体、村民、社会力量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新格局。

——坚持规划引领,彰显村庄特色。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规划建设体现乡村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各类自然保护地、耕地、林地、水域、草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空间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及特色风貌保护空间,展现田园风貌和弘扬传统文化,促进乡村绿色发展。

——坚持底线约束,规范建设管理。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农房建设风貌和结构安全引导,强化拆违控违。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禁止盲目撤村并居,按要求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不得包办代替、强迫命令。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确定建设任务,科学有序开展建设,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贪大求洋,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打造新时代徽风皖韵美丽乡村。

——坚持协调联动,注重统筹推进。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高标准农田、保护传统村落、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协同谋划,统筹推进,发挥政策叠加作用,努力形成整体效应。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合作开发、结对共建、捐资捐助等方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2021年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建设省级中心村12个,完成村庄测绘、规划编制、项目确定、资金批复等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村“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批复的基础设施建设目标项目任务的70%。主要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完成垃圾污水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和亮化等建设任务,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建设周期一年半,为《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提出的到2022年所有规划布点中心村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设内容与时间安排。

1、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强化乡村建设科学规划引领,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既强调村庄远期发展的蓝图控制与引导,又注重近期建设的具体安排与落实。在县测绘队和规划设计部门实地堪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测绘、规划设计工作,并通过“三上三下”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4月底完成村庄测绘,5-6月份底完成村庄规划文本编制,7月份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定稿,形成正式规划文本引领村庄建设。依据规划文本,7-8月底前完成12个省级中心村的项目编排和项目预算预审,按照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项目招标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2、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开好村“两委”和村组户代表会议,选举村民理事会,签订户代表承诺书,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以奖代补标准,美丽乡村建设什么、怎么建、为谁建?组织户代表到县内建成点参观学习,拓宽视野,感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极大的激发群众的激情和热情,并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二是扎实开展“三清、四改、六治”等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标注有碍观瞻的破旧和无功能建筑物的拆除工作,进行丈量并登记造册,启动前的原始图片拍摄,以便建成后新旧对比,成效展示。村庄环境整治贯穿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发动农户进行宅院的整治清理,确保杂物堆放整齐,确保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3、基础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做好12个省级中心村村庄基础设施项目摸底、项目预算方案及项目招标工作,确保9月份项目开工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改、再建设的原则,10-11月份开展工程建设突击月活动,12月份进行节点美化打造和完善工程扫尾工作,确保完成基本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年底前安排项目提升建设任务和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协调的整合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创新整合方式,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探索建立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民建民管的长效管护模式,落实人员工资和管护经费,做到建的成,管的好,民收益,真正使中心村管理常态化,切实增强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

4、村庄绿化、亮化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边绿化,植绿见绿,见缝插绿,倡导自然式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各乡镇建设点提前做好地块准备,每年在4月底完成春季绿化苗木栽植任务;当年12月份至次年2月份左右进行冬春季绿化,开展补缺补差工作;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多方位合理布置绿化,明确到点到户。推广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小五园”建设,同时兼顾村庄周边绿化工作,改善村庄生态环境,提升乡村品位。二是在村庄主次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院墙、已有杆线等多种方式安装简易路灯、太阳能高杆灯、壁灯等,进行适度亮化,保障村民通行方便与安全。

五、项目估算投资。

2021年度12个省级中心村(仁里镇东山行政村坡里南山中心村和高宝行政村官营中心村、小河镇来田行政村新农村中心村和狮山行政村扇头中心村、横渡镇河西行政村和平横屋中心村和鸿陵行政村东风胜利中心村、大演乡青联行政村青二组中心村和新联行政村新联中心村、仙寓镇珂田行政村珂田中心村和大山行政村王村中心村、七都镇六都行政村雍溪中心村和新棚行政村新棚中心村)项目建设估算投资3000万元左右。

六、项目管理。

(一)组织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创新制度建设,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乡镇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建设点实地抓指导、抓整改、抓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日常工作由乡镇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指导和协调。切实履行好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决议,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

2.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建设点切实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落实。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制定工作计划图,倒排项目工期,细化任务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加强联动,合力推进。

3、坚持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相结合。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和省级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美丽乡村办工作职能,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督查指导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做到立行整改;建立健全美丽乡村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村,实行点对点重点调度;建立县直单位帮扶联系村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二)施工措施。

按照《石台县政府投资小额项目招标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强的施工队伍承担工程建设任务。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施工指导。

(三)资金管理措施。

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规范资金管理,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城镇保障住房安全实施方案

根据《古蔺县脱贫攻坚领导组推进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20xx年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古脱贫办发〔20xx〕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镇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有效推进,按期完成,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推进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镇危房改造(包括城镇危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灾搬迁、土地双挂钩等各类建房补助政策实施,并统筹整合我镇闲置房、周转房、租房、投亲靠友等措施,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重点工作。

按照年初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安排,扎实抓好住房建设,把保障住房安全、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作为头等大事。

三、推进步骤。

(一)锁定对象,台账管理。目前我镇危房上报的数据不够精准,按县住建局要求,要求我镇再次组织判识别队伍在3月2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内的农房判识别工作,农户要发放判识别登记卡并签字确认,镇、村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判识别台账并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时间7天),做到精准识别、规范管理、公开透明,最终锁定数据,制定消除危房的计划。

(二)预下计划,倒排工期。2月初,县脱贫办下达年度到村到户精准脱贫项目计划,我镇相关部门全面启动实施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各项目建设:

一是原则上2月底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及经办人;

二是3月底以前锁定核实对象基本情况,完成前期工作准备;

五是加快推进实施,6月底以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六是完成项目建设,按照县脱贫攻坚时间节点要求,7月底以前完成全部项目建设,竣工率达到100%。

(三)完善档案,确保过关。2月至8月,我镇将按程序完成年度贫困户住房建设,并按照规定同步完善档案资料、系统录入,完善项目过程安全质量监管、建材质量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痕迹印证资料等,全面完成验收考核筹备,确保高质量通过省、市、县验收考核及第三方评估。

(四)及时验收,拨付资金。进一步加快各类建房任务验收工作,原则上需在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贫困户建设验收工作,形成初验报告上交县级行业部门申请复验。如顺利通过县级行业部门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验收,原则上乡镇在11月内将建房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手中。

(一)完善工作方案。

依据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我镇与县行业部门就年度计划密切对接,与脱贫需求有效衔接,精心编制实施住房安全保障专项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资金项目向计划退出贫困村、贫困人口聚焦扶持,制定出台所有专项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资金监管。

房屋改造资金由县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我镇会根据项目竣工情况,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农户,并接受县行业部门对我镇年度目标任务的督促,县财政局对我镇资金拨付情况进行监管以及审计部门我镇住房改造项目及补助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三)强化人员培训。

住房安全保障工程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顺利完成全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顺利,我镇将积极参加市、县开展的集中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我镇的村镇建设中心管理人员在住房改造工作中了解政策规定、明确目标任务、熟悉工作步聚、掌握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为全镇20xx年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四)责任层层落实。

针对目前我镇危房上报的数据不够精准,责任落实不明确的情况,镇党委、镇政府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了《德耀镇20xx年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责任书》,目的就是要把相关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责任书由行政村村支书与联村办公室主任共同签订,这项举措旨在要求每一名参与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人员都时刻保持警醒,保持责任心,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是关系全镇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确保住房安全保障目标任务对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要始终以20xx年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建房政策,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对准目标任务精准发力,并统筹推进50个整体退出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着力落实加快贫困户住房改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制定好年度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政策资金要优先考虑今年脱贫目标对象,圆满完成年度精准脱贫目标任务。

美丽校园创建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增强学校师生的环保意识,结合全区“美丽校园”活动要求,现制定“美丽校园”建设方案如下。

建立健全城乡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学校垃圾处理问题,绿化校园、清洁校园、美丽校园,打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学校新面貌,改善学习生活条件,保障学生圣体健康,通过学生引导家长、社会增强环保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力争见效”以营造一流的人居环境和校园环境。

以“清洁卫生、无害处理、简便使用、群众欢迎”为要求,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探索建立适应城乡学校要求的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全面建设优美校园环境。

1.宣传动员阶段(3月)。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阶段。

我校成了以徐校长为组长的“美丽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卫生动员会议,要求全校各班级有师生代表专题发言,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大力宣传,积极做好美丽校园环境的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4月)。为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阶段。

我校将按照实施方案,分解任务,重点突破,逐条完成任务。在此阶段,我校将组织学生开展“三项活动”

(1)请专家给学生上一堂垃圾治理常识课。

(2)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到汽车站和大市场等校园周边地区开展一次塑料垃圾清捡活动。

(3)安排老师指导学生写一篇以垃圾治理为主题的习作。

3.全面铺开阶段(4月--12月)。

在积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治理的基础上,不断自查,不断改进,巩固提高,随时接受检查验收。通过现场对照查看,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指导整改,总结“美丽校园”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成了上饶市第七中学“美丽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肃亮。

副组长:刘文武、诸有斌、王剑英、郑普林、胡菊芳成员:潘龙、谢拥军、刘晓安、元劲松。

2.明确部门职责。

我校团委、政教处及各部门,在以徐校长领导下的“美丽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在全校开展“讲卫生、爱清洁”主题活动,利用班会、团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演讲比赛、主题作文竞赛、校门口宣传栏及学校墙头文化等一切场合和机会,广泛宣传,让学生在公共场合成为“小宣传员”、在家里成为“小监督员”、在校成为“小保洁员”。

3.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我校卫生工作机制,开展“每周一小评”“每月一大评”活动,并把它列入对全校教师、班主任的考评内容。凡此项工作不达标者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的工作整体提升。

根据“美丽校园”建设考核评比办法的精神,每学期将对各班开展工作进行考评,表彰奖励先进。

1.“美丽校园”建设先进教师若干名,奖励xx元。

2.“美丽校园”建设优秀小保洁员若干名和小宣传员若干名,奖励xx元。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德州市关于“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农村实施“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意见》(乐办发〔20__〕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建设新环境、形成新风尚、培育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坚持政府引导,突出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富裕文明、安定和谐、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任务目标。

(一)提升环境整治效果。

1.规划先行。突出长远规划,做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结合合村并居、“两区同建”等工作,做好县域村庄特别是新建社区、集中并居点布局总体规划。完善村镇布局规划,重点凸显小城镇建设,培育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经济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中心镇。做好村庄自身规划,按照“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总体要求,做到村庄整体规划布局合理,主要街道两侧房屋排列整齐,村内胡同平、直、整洁,杜绝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有碍观瞻的搭建物。有村庄长远规划蓝图并进行公示。

2.突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典型示范、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原则,划分村庄类别,开展“百村示范工程”,以省道、县乡道穿行村庄、乡镇(街道)驻地村庄、新建社区(村)及乡镇(街道)自行确定的示范村为重点,突出乡村环境“五化”,全力打造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示范村、领军村。

硬化。村内主要街道实现沥青或水泥预制路面,次要街道及两侧胡同、小巷路面为沥青(水泥)路或铺砖、沙石路。各类路面平坦、养护到位。道路两侧修建排水边沟,全部实现硬底化,排水通畅,无淤积,无污水外溢。

净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及进出村路域视线范围内无“三堆”、无杂草、无各类生活及建筑垃圾,无菜园地块,无种植粮棉作物,无乱堆生产生活资料及占道经营现象。各类广告规范整洁,无乱喷乱写、乱涂乱画现象。村外合理规划柴草集中存放点,大力推广实施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

绿化。村内主要街道两侧规划绿化带,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米,有水泥预制或花砖护边。主街道两侧空闲地带全部绿化。结合实际种植各种花卉、果树、观赏树木等,实现品种丰富,层次错落有致,形成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乔灌结合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庭院绿化,发展村片林和环村林带,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乡村道路路域绿化。

美化。拆除残垣断壁及常年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按照权属不变、利益分成的原则清理整平,实施绿化。主街道两侧房屋墙面整洁,绘制体现道德建设、乡村文明的文化墙或喷涂、粉刷“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宣传画、标语等。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类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推行各类线路管网下地。

亮化。村庄主要街道全部安装路灯,间距40—50米,灯杆高度不低于4米,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齐全,养护到位,确保路灯长期使用。

3.完善设施。村庄中心地带或主要街道两侧建设健身文化广场,地面硬化,配备健身器材、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且保养到位,正常使用。加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

4.保障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机制,保障环境整治健康运行。

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饮用水全部由碧霞湖水厂或龙泉水厂统一供水,无其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村庄统一规划供水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95%以上,确保24小时供水,每个用水户统一安装水表,计量准确,统一水费价格标准,实现同网同价。村庄配备水管员,管理维护供水管道,保障正常运行,按时收取水费。

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采取委托管理、市场化运作,把全市乡镇街区和社区(村)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全部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管理。从20__年开始,分三期健全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统一购置垃圾转运车辆、清运车辆和垃圾箱等收集设备设施;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负责市区及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统一购置清扫工具,统一制定卫生标准,统一招聘保洁人员并规范管理,负责村庄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乡镇(街道)负责监督保洁、清运工作质量,提出整改意见,引导农户自觉正确投放垃圾,同时协助做好垃圾转运站选址、保洁员招聘等相关工作。

三是运行经费一体化。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统一标准,每户150元/年,由市、村两级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村级运行经费由各乡镇(街道)筹集后交市财政,由市财政配套后统一拨付。暂未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的乡镇(街道),运行经费由乡、村两级承担,村级按每户不高于60元/年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由各乡镇(街道)参照“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运行。

(二)全面加强村风道德建设。

1、开展“四德”建设,提升整体道德水平。抓好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广泛开展农村“四美德”示范户、“乐陵好人”等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各乡镇(街道)驻地、社区(村)建设道德讲堂,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20__年上半年,“四德榜”实现社区全覆盖,上榜人数不低于总人数年的30%;层层签订“四德”承诺责任书,并予以公示。

2、完善“三会制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持续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邻居”评选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培育健康的农村社会风气。大力推进移风易俗、“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婚育文明等工作,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身心健康。

3、健全“一站一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乡镇(街道)驻地及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志愿者活动站(室)。关爱农村困难群体。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环境保护、农技推广、文化活动等领域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志愿服务力量向农村延伸。立足农村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需求,进一步整合各类救助政策,健全“阳光民生”救助体系,结合“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深入开展救助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活动,组织开展便民服务、义诊查体、法律援助、创业培训、就业转移等志愿服务,帮助农村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4、广泛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开展平安乡村、平安校园等活动,推动安全教育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安全出行、防火抗灾等安全意识。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安全感。妥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5、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发挥市广播电视台、市报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农村广大农民群众法制观念。突出抓好农村治安秩序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农村民主文明、乡风和睦。

(三)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1、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建设,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编制乡村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文化名镇、名村。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基本普及互联网,保障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组建秧歌队、舞蹈队、锣鼓队、庄户剧团、运动队、戏曲票友会等农民文化活动组织,定期开展活动,配置各类文体活动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活动。

2、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深化文化下乡活动,鼓励图书馆、文化馆、梆子剧团等文化艺术单位团体深入农村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扶持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3、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农民运动会、致富技能比武、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吸引农民参与。注重发挥民间业余剧团、庄户剧团、农村文化中介组织作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实施乡土文化品牌战略,发掘农村优秀文化资源,注重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弘扬优秀民族民间文化。

三、落实责任。

1.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其中省道(247、248、314、315)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公路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县乡公路(乐泊路、大庆路、乐宁路、乐三路、乐刘路、黄商路)道路硬化、维护维修由交通局负责,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清理工作由沿途乡镇(街道)负责;乡村公路及村内环境卫生由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及所在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霍丽敏)。

2.拆除整平社区(村)内废弃宅基、猪圈、厕所等残垣断壁,实现养殖入区、厕所入院,取缔村内道路两侧乱搭乱建;合理规划整平闲置土地,并进行绿化。乡村道路、村内道路由林业局、园林处、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孙丰勇刘吉军)。

3.疏浚清理河道沟塘,杜绝垃圾倾倒河道沟塘现象。其中主河道沟渠的治理由市水务局负责,沿途乡镇(街道)协助配合;村内沟塘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由市水务局、乡镇(街道)、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4.治理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清理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废弃生产资料占路现象。其中,集贸市场占道经营,由市工商局与乡镇(街道)配合治理;生产资料占道及路边乱放现象,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岳红星)。

5.规范治理影响观瞻的各种线杆、广告牌匾(条幅、标语)。其中,各种线杆根据属性,由市电视台、市电业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整治;规范整治广告牌匾(条幅、标语),由乡镇(街道)及社区(村)共同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霍丽敏)。

6.结合旧村改造、“两区同建”等工作,编制小城镇、中心村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中心村、逐步缩减自然村和加快建设新农村的要求,搞好县域村庄布局总体规划,逐步推进农村并居点集中,统筹推进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由市农工委、住建局、规划局负责。(分管市级领导:郭洪霞)。

7.推广实施“十统一”耕种模式,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柴草不进村,由农业局、农机中心负责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吉军)。

8.村风道德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由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文广新局、电视台、市报社、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张健捷)。

9.平安创建工程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局、交警队、消防队、司法局、各乡镇(街道)配合实施。(分管市级领导:刘文学)。

四、相关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具体抓好“三个统一”。统一村庄规划,规范村庄房屋规划、规范环境整治规划;统一工作标准,统一“五化”标准、统一建设内容标准;统一完成时限,列入“百村示范工程”的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要高质量完成净化任务,20__年5月1日前完成绿化任务,6月底前完成硬化任务。其他村庄20__年12月20日前完成净化任务。

(二)搞好协调联动。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方面资源,集中建设农村、服务农村。鼓励引导各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项目资金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倾斜支持。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与“网格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驻村帮扶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充分发动群众。农民群众是“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实施主体、受益主体,通过广泛开展“讲文明、改陋习”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规范化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新形式,充分发挥现有民主议事制度的作用,做到村庄规划由群众决策,实施项目由群众监管,资金使用由群众审核,实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群众全程参与。

(四)坚持典型带动。重点维持提高村庄规划好、群众基础好、村规民约长效机制保持运行好的社区(村),打造一批生态文明示范村、领军村。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现场观摩会,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示范社区、示范村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各行政村提高创建水平,实现村村有新面貌、有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表彰。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采取电视、广播、市报、宣传车、宣传单、村喇叭等多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及任务要求。乡镇(街道)在辖区内省道干线、县乡公路及驻地主要公路两侧粉刷宣传标语、宣传画、公益广告,制作文化墙、宣传栏,指导各社区(村)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电视台、市报、网络在重要时段、显要位置设立专栏,并刊发相应公益广告。各乡镇(街道)确保每月在市电视台不少于2条新闻报道,在市报不少于2条文字或图片报道,营造工作开展浓厚氛围。对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纳入“七一”表彰范围,重点表彰一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示范村,巩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以年终考核成绩为依据,采取“以奖代补”政策,参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标准(分类标准见附件1),对达到1、2类村整治标准的,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由市财政统一拨付乡镇(街道)。

(六)全面督导考核。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纳入全市经济园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综合考评体系。“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依据本实施方案量化打分,每月对乡镇(街道)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半年及年终,依据社区(村)达标比例量化计分,按百分制考核计入乡镇(街道)考核成绩;职能部门则根据任务分工完成情况,实行加减分制,计入指令性工作成绩;对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到“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的单位,按实际审计额度的120%计入项目建设考核。同时,将“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活动工作成绩作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干部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两次督查均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次督查连续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