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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大全7篇)

作者:紫薇儿 最新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大全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建设方节点要求,建设方要求我项目部将45#-56#楼的二台塔吊转让(出租)给乙方使用,经甲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塔吊作业地点:太湖论坛城6#地块二标段东侧别墅区。

二、 租费:每月壹万伍仟元(不含驾驶员工资)租用期自20_年月

三、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乙方要负责定期正常保养,在正常操作使用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维修,如使用不当造成机械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四、 乙方未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机械损坏的,应有乙方负责。

五、塔吊在使过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双方必须配合协调。驾驶员正常操作时间为10小时/天,雨天及节日休息工资工资不扣除,工资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时属驾驶员加班工资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乙方为主,乙方也应积极配合甲方塔吊使用,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为320_元两台。塔吊基础双方各承担一台基础费用计人民币 49000 元。共计81000,。电费另外计算由乙方负责。

八、 租赁结算及付款办法

1、 每月30日甲、乙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应于次月25日 支付前一月租赁费。(不开税务发票)

2、 从20_年5月1日开始56#楼下的塔吊租赁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租赁公司。

3、 塔吊拆除及退场费用和塔吊基础费用共计塔吊期间分批分次付给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给甲方。

九、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 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二

地址: 市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乙方(承租方): 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施工地址: 市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

现状:良好

(一) 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 型号:

(三) 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 台

第三条: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 租赁期限:共计承租 月。

甲方从 月乙方从 年 月 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 特别约定:

1、 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 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 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 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 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 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 每台塔吊租金为 (大写)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大写)

3、 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 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抵押金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 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 (大写)

2、 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 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 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 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 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 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双方违约条款

(一) 甲方的违约条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违约条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 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 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三

乙方(承租方):

第一条:出、承租标的物(塔吊)现状:良好

(一) 名称:塔式起重机(下简称塔吊)(标准高度)

(二) 型号:

(三) 塔吊的设备编号: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数量:壹 台

第三条:塔吊的租赁期限及特别约定

(一) 租赁期限:共计承租 月。

甲方从月乙方从 年 月 日起止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

(二) 特别约定:

1、 租赁期满,租赁费结清后,经甲方同意,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在承租台数、租金租期等条款双方重新约定,重新签订塔吊租赁合同。

2、 冬季停工停机起不得早于当年的11月 日,如早于该日期,租金应交到该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3、 春季开工开机日期不得晚于当年的3月 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从此日期开始计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实际日期计算。

4、 春开冬停的日期由甲乙双方签字予以确认。

5、 塔吊在乙方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经甲乙方在安装检测调试认定书上签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工作,承担维护、维修、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而使用塔吊,就视为默认塔吊达到施工使用标准。

6、 乙方在甲方场地提出设备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出库单明细上确认签字,设备返还进按出库单验收。

第四条:租金及给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币支付)

1、 每台塔吊租金为(大写)2、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签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写)

3、 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 租金总额是否包含税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五条:抵押金

1、 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后,认为可以退还押金时,甲方将抵押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条。

2、 在乙方不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时,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如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标准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节每月增加租金(大写)

2、 甲方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的塔吊操作者违反《塔吊操作规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懂得《塔吊操作规程》的操作者,否则,甲方塔吊的损坏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按价赔偿。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塔吊操作者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

5、 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达到生产使用要求,双方在安装调试认定书上签字确认。安装调试认定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乙方租赁后发现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机械、电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应及时安排修理技师到现场进行修理,若未及时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误工所连带的一起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 甲方保证塔吊生产年限为20xx年生产并在塔吊进场时保证塔吊钢丝绳是新换的、导轮运转灵活、电气电路稳定、驾驶操作系统灵敏,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并保证甲方24小时到现场机修服务。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装卸费用,装卸费用含汽车吊、人工费费用。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安装调试塔吊,并达到生产使用要求。

2、 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现故障,经生产厂家或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确定责任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理费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塔吊每月保证完成27个工作日,否则乙方有权扣除塔吊少于27个工作日之外天数的租金。

4、 乙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增加标准节的租金。

5、 乙方有义务做好塔吊的维护保养工作。

6、 乙方有义务对其操作手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

7、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更换不按《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的操作者。

8、 塔吊在甲方场地交付乙方后,所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检测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费、返还塔吊的运输费双方协商确定为壹万元,生产期间所发生的电费等费用,全部有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地保管、维护保养塔吊,否则丢失了塔吊按甲方购价格上线赔偿,如发生塔吊毁损,乙方按市场零售价向甲方赔偿。

10、 本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将塔吊还交甲方场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条。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战争等因素)造成塔吊毁损、灭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双方违约条款

(一) 甲方的违约条款

1、 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2、 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 乙方的违约条款

1、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2、 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甲方有权收回塔吊,发生的拆运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支付赔偿金。

3、 如果乙方违约,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还。

4、 如果乙方将塔吊转租,卖掉、抵账,超载造成塔吊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新塔吊价格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未约定到的条款,双方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甲方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满,费用结清,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四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桩基施工所用的大型机械的进出场及安装拆卸、桩孔定位放线、破桩头、放点、材料常规试验、桩体浇筑,技术资料整编。

合同单价:

cfg桩综合承包包死价(含税3,工程量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即图纸设计根数、图纸设计有效桩长+虚桩长、设计桩径计算混凝土方量。

. 由于图纸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变化,由现场确认并即刻进行签证。

第二条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三条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计划 以进入现场的日期 为开工日期。

本工程工期为:试桩施工天完成,试桩检测完毕后,工程桩程内容。该工期不含桩基砼凝固期和分次桩基检测期;在工程桩完成后 天内完成。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

本工程上述的施工工期,在实际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增加工作量及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正常施工时,经甲方确认书面后工期应予以顺延、签证。

本工程结束后三十五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书一式伍份。

第四条 材料供应

工程所需商品砼均由甲方组织采供,其余与工程相关的内容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经检测应达到合格标准。乙方保证桩基本身的完整性、内在质量良好、砼强度达标、桩基检测合格。

第六条 双方责任事项

甲方负责将水、电源引至现场附近,并应满足施工要求;在施工中乙方负责将水、电源引入施工基坑内,并按规定架设线缆、安置配电柜,保证施工安全;施工中所用水、电费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负责在该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蓝图。并向乙方进行桩基图纸交底和书面将有关基准点及有关测量放线必需数据,应以文字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现场施工中所用的小挖掘机由甲方提供 。

根据定额、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乙方负责材料进场的复试报验、承担砼试块的现场制作,并定期养护和报送检测,并及时将各种材料的每次复检报告报送甲方。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操作(如电、机械等)造成人员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并根据事故的大小接受甲方处罚。

不得浪费材料,提供材料需购量,结算时以图纸结算为准,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的现场使用量以《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含量为准(甲方书面认可的合理用量情况除外),超出定额量部分计为浪费材料。超用或浪费将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并处以两倍罚款。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整个工程施工过程必须坚持按程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签字,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认真填写各种检验表格,并按程序及时给工程监理部报验。

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乙方在施工中若不听从甲方、监理方管理,违章操作施工,工程质量粗制滥造,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纠正,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或更换单位,其费用乙方自负,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5 %作为违约金。

桩基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进行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设计四方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桩基工程检测合格后,且甲、乙双方在限定的时间内审定完工程决算后,乙方应按规定整理上交甲方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

第八条 安全施工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 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 50 %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 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 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代表签字:电 话: 电 话: 代表签字:

乙 方:(公章)日 期: 日 期: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六

乙方: (打桩方)

依据《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桩基工程

4、 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 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 ,如需增减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 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 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 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 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一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 7 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 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 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 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 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 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 2 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 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 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 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3、 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4、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15、 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xxx及上海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6、 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 500 元的违约金。

1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19、 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 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21、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 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 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 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免费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 %的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 %的违约金。若超过 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 5 %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 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 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 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 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塔吊劳务合同 塔吊租赁合同篇七

卖方: (简称甲方)

买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山东济南汇友建工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的型号为qtz40塔吊1台转让给乙方。出产时间为20xx.8.10。 编号为: 110755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塔吊说明:

转让的塔吊自由安装高度 29米,标准节12 个,最大工作幅度 48米,及相关的零部件。

二、转让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塔吊转让价格为: 120000.00 元rmb。

三、产权说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费后,塔吊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购买塔吊时设备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齐全,及设备购买发票。

2、将塔吊的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 日签署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