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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

作者:曹czj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被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册 地:

第一条 代理进口货物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本条下述所列货物:

货物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产地: 供应商:

装船期:

装运港:

目的港:

2、甲方应按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协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同意,在与外商签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视情况对本条1款约定的进口货物条件做适当变更。乙方承诺承担进口货物合同下买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第二条 代理费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为结汇金额的 %。

第三条 进口费用的承担

1、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甲方对外开证、付款所发生的银行费用(汇费、开证费、承兑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所发生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报关费、港口费用、国内运输费及其商检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费、货款及其它款项的支付

1、 乙方应在甲方对外开证 万元付至甲方帐户。

3、乙方以人民币向甲方支付代理费、货款和其他费用。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汇率以甲方向银行购汇日的实际汇率为准。

第五条 甲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1款对进口货物的约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国外供货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及时传真给乙方。

2、按本协议和进口货物合同的规定,按期、足额对外开立信用证;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1款之规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进口货物定金,甲方有权拒绝对外开证,由此引起的国外供应商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由乙方指定代理报关机构,甲方应及时出具报关委托书,提供填写了甲方名称的报关单。但甲方对该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及其报关风险不承担责任。

4、及时向乙方转交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贸易单据,并要求乙方进行书面签收。但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向甲方付款,进口货物的货权即转归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进口货物,以所得价款弥补甲方损失。如处理货物所得价款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5、 如进口货物出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应乙方的要求,根据有关商检机构的证明文件,甲方代理乙方对外进行索赔;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对外索赔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乙方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之规定外,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就进口货物合同条款对外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得自行与外商修改、补充进口货物合同。

3、按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定金、代理费、货款及其他费用;并按甲方的书面指令、凭发生费用的单据向甲方及时结清银行费、报关费等甲方代垫的一切费用。

4、如因乙方违约导致进口货物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乙方应偿付甲方为其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支付约定的手续费和违约金(按逾期欠款的日万分之五计算),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5、对其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的信誉承担责任,并自行与该报关机构结算报关费用,承担报关风险。

6、自行办理进口货物的提货手续,安排进口货物的国内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

7、 如果由乙方指定的代理报关机构报关的,乙方办理完成报关提货手续后7日内将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报关单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如因乙方提供的进口报关单不实,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对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二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等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价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卖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三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1.帐单_________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_________份;

3.明细单_________份;

4.品质证明书_________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当事人一方给对方造成人身伤害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_________,_________方为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条件”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四

物品采购订单合同

供方(全称):

需方(全称):

根据《_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根据我公司的发展需要,需向贵公司订购产品如下:

总金额(大写):

二、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需求:

三、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四、交(提)货方法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七、本合同在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承担总金额%违约金。

八、合同签订地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年 月 日订立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五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平等互利原则,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与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友好协商特约签定本合同。

一、双方承诺:由乙方提供不作价设备______美元(港币)给甲方用于加工生产______之用,(详见设备清单)。产权归乙方所有。使用期限为______年,在监管期限内,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让、抵押或者移作他用。到期后如不续签,则由甲方协助乙方申报海关核准后处理。乙方以免费方式提供设备,不需甲方办理付汇进口,也不需用加工费或差价偿还设备款。

二、甲方向乙方购买原料、辅料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三、甲方供乙方制成品的数量及金额

原料辅料

编码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用

六、保险费负担

七、付款方式

八、包装要求

九、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分,由签字双方各执一分,其余六分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六

地址:

电报:

卖方:

地址:

电报:

电传: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麦头

麦 na

第九条 保险

转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台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麦头。

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 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 %,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必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口,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基础设计图。

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和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 天。

第十五条 索赔

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的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用 文签署。原本一式 份,买卖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 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卖方:

签名: 签名: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七

兹证明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钢丝绳,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一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 1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1.2 数量:2台。

1.3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钢丝绳偿还,全部价款在边疆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_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1.6 保险:

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_规格钢丝绳,产量每小时_米。

2. 销售协议

甲方以钢丝黾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钢丝绳。

规格:

2.2 数量:

铡丝绳每年_米。

2.3 价格:

钢丝绳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_。

装运港:

目的港:

法语运唛头:

2. 5包装:

木卷轴装。

2.6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7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 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_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 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 有效期

甲方:  乙方:

进出口合同中文英文 进出口代理合同(9篇)篇八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 ”,“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

5.交货期_________。

6.装货港_________。

7.目的港_________。

8.保险

在fob和cfr条款下,保险由买方在装船后负责办理。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fob)”、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7)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8)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在fob条款下)

(1)卖方将用传真通知买方如条款12(1)的事项以便买方定船。

(2)定船由买方或其代理办理。

(3)买方或其代理将在预计船只到达装船港10天前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转运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卖方一定要与买方保持密切联系。当有必要更改船只或其到达时间不得不提前或推迟,买方及其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买方的船只在其通知的到达日后30天之内不能到达装运港口。买方将从第31天起承担仓储和保险费用。

(4)如果在买方的船只准时到达装运港后卖方没有将要运的货物准备好,那么卖方将对空仓费和滞期费负责。

(5)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前,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卖方将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高,3米宽,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在fob条件下,由买方安排定船。

c.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d.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_________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和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