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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专业19篇)

作者:雁落霞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专业19篇)

公司是指由法律成立,并注册在相关机构的组织,用于经营商业活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创新和技术研发方面的成功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1部门工作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司办公室员工的日常管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有章可循,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办公室人员。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工作日时间严格执行打卡制度:

2、周六、周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按工作日时间实行打卡制度;前台销售周六、日值班由其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六、日或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补贴按30元/人/天发放。

3、公司组织活动需在办公室以外的场所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召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需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所在地录入。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未签到说明》,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上述情况考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进行管理。

1、所有员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每周一早上八点上班,召开部门经理会议,所有员工统一穿制服。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召开。周六、日为休息日。

3、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一次按20元/次/人扣罚,超过10次扣除当月考勤工资500元。无故旷工扣100元/天/人,超过10天(含10天)视为自动离职,停止发放薪金。

4、忘记打卡或考勤机无法识别指纹的员工,在忘记打卡或打不出指纹的一天内必须填写情况说明,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留办公室备案生效。否则,未办理或过期办理无效;每月考勤统计中出现即无指纹考勤记录,又无书面手续,办公室将按缺勤外理。

5、未签到说明必须在3天内补齐,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超过时间不予承认。

1、严格请、销假制度。

(3)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产育假、结育手术、3天以上病假(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4)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制度第四条扣罚;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5)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无考勤工资),请假超过一个月停止发放工资。

(6)职工生育给予150天假期,女职工流产给予7天假期,超过时间经公司同意后按事假处理,逾期未返回公司上班按旷工处理,超过时限按自动离职处理。

(8)请假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工作人员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9)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工作时,公司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10)请病事假者扣除当天全部工资。

1、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购、打游戏、看电影、外出吃早餐、买菜、逛街等,如有违反者,发现一次全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人/次。

2、每月组织一次员工培训会议。

3、每月初的周二下午全体员工进行大扫除。

4、新聘员工入职,一年内怀孕视为自动离职。

5、员工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监督、检查,考勤需秉公办理,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制度的双倍予以扣罚。

6、凡受到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7、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总经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校纪,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职工确有事需请假的,应先写好请假条,将请假条面交学校领导,经校领导同意方可离校。超过请假期限而未续假的,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的,先离校后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带假或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一天以内的,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3、女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按病假处理。

4、教师请事假1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后勤工作人员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30元。

(二)病假。

1、病假须持相关证明予以说明。病假一天以内,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2、教师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资30元。后勤工作人员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继续工作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2、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公离校时,必须报告部门主任批准,并移交课程,否则无人上课,应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并罚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小时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旷工: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律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4、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5、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觉,或随意离开学校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罚10元-30元。

6、学校集合、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无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职员工因私事离岗,全月累计按事假扣发工资。

常规工作处罚规定。

1、全体教职工必须形成“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的观念。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各级管理者的管理与安排,不服从管理与安排的,视具体情节扣款10-100元。

2、无教案上课,一次罚20元。检查教案和批改作业,未达到《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者,每少一次分别罚10元。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10元。

3、上课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机、每次罚20元,旷课1节罚50元。

4、体罚学生、擅自对学生停课者,每次罚20元。

5、师德修养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响较坏者,根据情况轻重每次罚30~300元。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发现一次罚20元。

6、学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订的教学目标指数,罚全期工资5%。(根据班级情况酌情考虑)。

7、擅自停课、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者,罚100元。

8、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给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带来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对班级事务处理不当,或不管不问每发现一次扣20元。

11、教师上课对学生要求不严,放任自由,学生无故缺课,每发现一次扣任课教师20元。

12、严格执行本校《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要求》,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辅导参考书,违反规定,家长投诉罚50元。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计发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各驻外分子公司(事业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执行。

3.管理责职。

3.1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是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a)监督检查员工考勤纪律,调查处理考勤违纪现象;。

b)设专人负责各部门考勤记录统计表的收集、录入、统计汇总与反馈;c)指导、监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考勤管理工作,审核分子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3.2各职能部门是所属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

a)教育督导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纪律。

b)审核本部门员工的相关考勤申请流程,监控员工日常的考勤违纪行为并反馈给考勤主管部门。

c)本部门内指定专人(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依照本管理规定,做好部门员工每月考勤的统计上报工作。

3.3信息管理部门是考勤管理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

a)开发或提供专业的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负责提供系统的技术支持。

b)系统日常操作的指导、咨询,与供应商确定良好的售后服务。

c)系统故障维护,数据安全管理。

3.4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是本单位员工考勤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参照本规定,结合当地政策与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并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后组织落实。

4.相关定义。

4.1“请假”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因私不得不离开工作岗位而应履行告知申请和签批手续的行为。

4.2“迟到”是指到了规定的上班时间,员工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

4.3“早退”是指未到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4.4“旷工”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应到达工作岗位而擅自不到工作岗位的行为。

4.5“窜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非联系工作需要,员工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并随意到他人工作岗位的行为。

4.6“怠岗”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员工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但不努力工作或没用心工作或干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行为。

5.工作日、休息日、法定休假日、民间节日和加班。

5.1工作日:实行一周5天工作日制,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5.2工作日作息时间。公司根据季节,将工作日工作时间分为夏令、冬令时间。

5.2.3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发文通知为准,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事业部)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参照以上要求制订,具体方案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并送总经办备案。

5.3休息日。公司实行双休日制,原则上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2天,但生产一线及轮班制岗位的休息日不固定,实行轮休。

5.4法定休假日。公司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休假日执行。公司在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若有调整,将以政府部门发布的通知作为依据再行发布通知:

a)元旦:1天(1月1日)。

b)春节: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国际劳动节:1天(5月1日)。

d)国庆节:3天(10月1、2、3日)。

e)清明节:1天(农历清明当日)。

f)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1、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休处理。

1、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4、员工休假期间达3天以上(含3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经获准休假3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12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8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管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述职。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字

客服部、保安部、保洁部因工作时间特殊,由各部门根据实据情况制定,原则每人每周工作不超40小时。

(2)、上下班按时签到打卡时间:各部门员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钟签到打卡。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又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管理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二天工资;操作层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和一天加班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和两天加班工资;管理层入操作层员工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辞退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当月工资。

(1)、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手续,写明事由及去向经批准后交管理部备案。

(2)、操作层员工请假七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操作层员工请假10天以上者,原则上须在本单位服务一年)。

(3)、请病假须有医生证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规定执行。

(4)、试用期间请假者转正时间要按请假实际天数延长,若请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上班时间必须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管理部不定期对员工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如检查发现无故脱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公司所有员工按部门按时签到打卡;操作层人员在本部门签到打卡考勤,部门考勤员在每月5日上午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请假条一并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考勤员及部门主管人员承担责任。

4、员工加班按下列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1)、管理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发安排轮休或补休,补休原则上不跨月。

(2)、操作层人员每月加班时间最多只能按四天加班工资计发。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肃物业公司劳动纪律,合理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个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公司严格控制值班,值班超过六小时,可安排倒休或给五十元计酬(值班不许抵病、事假)。

一、病假

1、职工休病假前,须报请领导批准(两天以内由所属部门主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2、职工请病假10天以内扣除日效益工资,超过10天扣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二、事假

1、职工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报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手续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遇有特别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向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2、职工请事假五天(含)以内扣除当日工资的10%,过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效益工资,并按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当月日工资。

三、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晚育假不休者可多发半个月岗位工资,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分娩前15天假期,产前检查假视为出勤。

3、女职工怀孕终止妊娠者,可给14天休养假,休假期工资照发。

四、婚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不包括节日、公休日)婚假7天,晚婚奖励7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探亲假

职工休探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探亲报告应交公司、公司备案。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丧假

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逝,可请假5天,家在外地者可酌情给予路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效益工资参照事假处理。

七、旷工

职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和当月效益工资的5%,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岗位工资和全部效益工资。

八、迟到、早退

职工迟到一次,扣除效益工资的10%,每月累计3次以上按半天旷工计算。

职工早退一次视同旷工半天,两次视同旷工1.5天处罚。

物业公司员工考勤的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普通岗位为8小时工作制,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3、员工每天均需先签字方可外出办事,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签字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4、上班时间5分钟未到视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走的视为早退,30分钟未到视旷工半天,半天未到签字者视旷工一天。凡是迟到、早退者视情况罚款20元人民币,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5、员工外出办事前需要向部门主管报告外出的理由和时间,严禁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作旷工处理。

6、公司办公室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当月迟到、早退、旷工后交财务部扣发工资。

1、加班是员工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额外工作量,属于公司计划外工作任务。

2、员工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加班时,应提前告知。

3、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须严格控制并办理申报手续,办理加班手续后方可实施(如因突发情况可事后补办手续)。

4、加班的审批,由部门主管负责,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并报经理批准后交付财务。

5、员工加班后应安排补休,如确实无法补休,发放加班工资。

6、平时加班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假日是300%。

1、请、休假。

a)凡请年休假、事假4天或以上的员工,必须提前3天填写请假条。

b)将《请假单》交给所在的岗位的主管签署意见。

c)由主管将请假单,转交公司办公室。

d)办公室根据部门所签署的意见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e)公司经理审批后,由公司登记归档,作为考勤依据。

f)休病假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办公室办理手续(2天以上者)。

g)员工请事假两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两天以上者需办公室批准。

h)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经理批准。

i)请假者须办完正式手续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请假方法。

a)主管可批准下属人员两天以内的假期。

b)休假2天或以上需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方可休假。

1、为履行请假手续离岗,视作旷工。

2、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离岗者,视作旷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视旷工半天处理;累计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作旷工半天。

5、旷工半天扣发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工资,连续旷工两天扣发7天工资,记大过处分或自动离职;旷工3天者做自动离职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部室劳动纪律,规范、完善考勤管理工作,为确保考勤工作的考核实施和监督管理,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机关部室全体员工启用新指纹考勤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机关部室全体员工。

1、20xx年2月25日-28日为指纹采集注册时间,地点:综合办erp信息中心。

2、机关全体员工必须按时进行指纹采集注册,不按时间采集指纹注册者(出差人员除外,回厂时及时补采指纹。)自20xx年3月1日起,指纹考勤机不能识别且没有个人出勤信息的,按旷工处理。

1、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东厂区办公楼一楼厅内,一台安装在西厂区公寓楼一楼厅内。

2、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员工上下班按时考勤,以指纹进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的考勤制度。

3、出差、学习及病假、事假等各种休假人员,须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留存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东、西厂区往来服务人员,按照考勤时所在地点的考勤规则进行考勤,若上班时间临时到东区或西区往来服务,到达服务地点后在当地补刷指纹一次。

东区考勤时间:

8:00前签到;12:00后签退;。

14:00前签到;18:00后签退。

西区考勤时间:

8:00前签到;12:00后签退;。

13:30前签到;17:30后签退。

5、节假日和班后加班,加班者由所在部门填写加班审批单,并须刷指纹考勤,按加班时间签到和签退。班后加班时,加班者签退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签退。

6、各种考勤及处罚,按有关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

1、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应采集两个指纹,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识别时,可采用另一个手指考勤。

2、签到及签退时,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验证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3、刷指纹时,若无法正常识别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综合办反应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4、指纹机全天开机,任意时段都可记录指纹考勤。

5、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使用方法使用,保持指纹采集窗口的清洁。

6、考勤机由综合办专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1.为维护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秩序,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创建一个极具竞争力的优秀企业,特制定本员工手册。

1.2.公司有权更改手册内之条款。修改之内容将以内部通告形式通知各员工。

1.3.本员工手册的解释权属中山市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4.此员工手册属本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时,需将手册归还公司。

2.聘用制度

2.1.聘用

2.1.1.本公司招聘基本原则及必须具备的资格是,视其是否符合某一工作岗位的标准及特殊要求而定。

2.1.2.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向社会招聘,凡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履历清楚的应聘者,通过全面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均有被招聘录用的可能。

2.1.3.公司所聘用员工采用合同聘用制。

2.1.4.受聘员工,需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书。

2.1.5.员工被聘后,公司将暂时收取300元的工服费,员工在正常离职时,公司将按全额无息退还。

2.2.保证:

2.2.1.从事公司保安、仓管、财会等特殊岗位的人员需由本市户籍有固定住址的人员担保。

2.2.2.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担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2.2.3.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否则造成损失由被保人承担。

2.2.4.担保人如发现被保人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2.2.5.本公司如发现担保人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2.2.6.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离职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

2.3.入职细则

2.3.1.录用人员需将能证明本人身份、学历、专业资格等真实有效证件原件交由人事行政部验查并复印备档。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2.3.2.出具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体验证明和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两张。

2.4.试用期

2.4.1.试用期的目的是确认受聘人是否胜任应聘职位和适合本公司。

2.4.2.对试用期满未能达到公司要求的员工,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或辞退。

2.4.3.试用期满后,经所属上司考评认为技能和工作成绩良好者,经人事行政部审查和总经理审定,成为正式员工。

2.5.合同期

2.5.1.普通员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半年,再次签订合同均为半年或一年,到期之后根据双方意愿续签或终止合同。

2.5.2.优秀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意愿签定1年至3年合同。

2.6.终止合同

2.6.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6.1.1.试用期经上级考核评估认定不胜任本职工作者。

2.6.1.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或触犯国家法律者。

2.6.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

2.6.2.1.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有必要调整员工数量时。

2.6.2.2.经公司年度考评,工作态度、业绩或能力为差者。

2.6.2.3.患有传染病,给公司其他员工造成身体危害不适合群体工作者,因病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工作者。

2.6.2.4.公司如未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赔偿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2.6.3辞职

2.6.3.1.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

2.6.3.2.未能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的辞职员工,应赔偿公司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2.6.3.3.经公司出资培训而又未达到培训协议规定服务年限的员工,公司将按培训协议要求员工偿还公司出资的培训费。

2.6.3.4.员工辞职离开公司或公司辞退时,必须将公司物品交还公司。例如:制服、文件、文具等,否则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相当金额作赔偿。

2.7.员工培训

2.7.1.为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职业技术,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如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

2.7.2.需参加培训的员工应预先得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的批准,以便妥善安排时间。

2.7.3.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自行选读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课程,以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技能。

2.7.4.所有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记载及审定,培训记录和评估记录将在升职、工资调整、试用期和年度考评时作为考虑的内容。

2.7.5.员工经过相关培训后,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如没有合适的职位时,公司可以终止其用工合同。

2.8.年度考核

2.8.1.每年年底,公司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评核,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及发展潜能。

2.8.2.由直属上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及个人长处作客观的评估,并向员工提出改进建议。

2.8.3.公司将根据评估意见作出职位或薪酬调整。

2.9.晋升与调职

2.9.1.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内部晋升的机会,升职主要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技能、品德及学识等。

2.9.2.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保留调派员工到其它岗位工作的权利。

3.薪酬制度

3.1.薪酬金额的确定

3.1.1.员工的工资,由四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全勤奖+工龄工资。

3.1.2.根据公司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并通过考核员工岗位的工作量饱满程度和业务处理能力,来评定每位员工的基本工资。

3.1.3.根据员工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来领取职务津贴。

3.1.4.全月考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现象的员工可领取全勤奖。

3.1.5.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

3.2.薪金支付办法

3.2.1.公司根据员工的出勤记录,在第二个月的15日前将工资划入员工的银行帐号。

3.2.2.离职月工资以现金支付。

3.3.薪酬调整

3.3.1.每位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的高低及工作成绩的好坏都直接影响其晋升及薪金的调整。

3.3.2.员工的工资每年调整一次,公司将根据生活指数、公司营业状况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员工薪金作出适当调整。

3.3.3.在以下情况,可进行临时或个别调整:

3.3.3.1.工作表现出色之员工。

3.3.3.2.试用期满或职位发生变动时。

4.工作时间

4.1.正常工作

4.1.1.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

4.1.2.每周上班时间:上午:00—:00

下午:00—:00

4.1.3.个别特殊岗位上下班时间由公司同员工商定。

5.假期

5.1.节假日

5.1.1.员工每年可享有10天法定节假日,见下:

元旦一天(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三天(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三天(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国庆节三天(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5.1.2.每周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全日可照常休息。

6.考勤制度

6.1.部门经理以下的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考核员工出勤以打卡时间为准。

6.2.公司所有员工之间不能相互代打卡,凡违反规定者在受到警告后,若再次被发现将做罚款处理,严重者将被解雇。

6.3.特殊情况未打卡者或未及时打卡者,须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经主管领导在卡上签字注明。

6.4.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在接待处登记,并在记录本上注明细节,如不登记而私自外出,则视为缺勤。

6.5.员工上班晚于5分钟,视为迟到。下班早于5分钟,视为早退,此两种情况皆处以元/次罚款。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处以元/次罚款,超过30分钟,扣例假1天。一月内迟到超过5次当旷工1天,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每年旷工累计15者当自动离职,取消当月工资。

6.6.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6.7.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日周六学生为休息日。公司周日和周六夜间值班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6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9天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费。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十三。学校星期五学生离校。星期天学生返校须一班人加班。这些加班会有公司安排补休。不另记加班费。

十四。平常有突击加班均有公司安排补休。不另记加班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围,强化纪律观念,建立约束机制,形成一种团结紧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维护单位形象,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整风肃纪活动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觉为前提,以考核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为目的,服从服务于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办公休息时间,原则上遵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依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以行政部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另行规定。个别岗位在某一时间段由于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时间难以规定,可作灵活调整,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3、出勤实行签到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收发表(卡),并统一汇总登记,以此作为考评和奖罚的重要依据。签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时间为9点前,下班时间为11点后,下午上班时间为3点前,下班时间为5点后,不得代签、补签、提前签、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员负责登记。

4、公司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上班时间如因私临时需要离岗,必须向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请假。

5、因病或因事请假必须报有关人员批准,半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之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急需本人处理或待办的公司重要事务,在请假前必须处理妥当或委托代办妥善。

6、公司各种与出勤有关的奖励或补贴,均以各自出勤情况为依据进行计发,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干部职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计扣发工资并累计,无故离岗、脱岗按旷工算,旷工一日按50元计算扣发工资并累计,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离岗的要在2天内到分管领导处补打卡,否则按旷工论处,如公、私事需临时外出要请假的要说明原因和时间要求,无故延长请假时间的按早退论处。如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被县效能办等检查组、明察暗访组发现的,除按县机关单位要求处罚外,公司另扣发该人当月工资200元。每月出勤为满勤且县明察暗访组未发现该职工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将用罚扣下来的费用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8、对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在编不在岗的干部职工,坚决按要求报组织人事部门给予以免职或辞退,一年内请私事假累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时间按每20元一天扣发年终津贴。超过30天的扣发一半年终津贴。

9、以上规定的情况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统计汇总一次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总经理签往财务部执行扣发、奖励。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为加强后勤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考勤考纪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后勤服务总公司(含子公司)全体企编员工。

1、公司行政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组织建立公司考勤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和指导公司各部门(中心)的考勤管理实施工作,每月对各部门(中心)上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公示。

2、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并落实一名专职或兼职考勤员作为本部门(中心)考勤工作的直接管理人。

1、考勤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各部门(中心)认真审核填写《考勤情况汇总表》(附表1),如实记录本单位员工每月的考勤信息。考勤结果将作为公司审定发放工资与各类津贴、员工转正、晋升、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发生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的.部门(中心),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勤依据:由各部门(中心)根据岗位需要,设定每岗位或工种工作时间,确认到岗时间、实际操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通知到每个员工。

3、考勤纪律: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部门(中心)的作息制度,不得无故缺勤。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员工请假单》(附表2)。

4、考勤周期:周期为自然月。

5、考勤流程:各部门(中心)在当月末填妥当月考勤表,员工的考勤信息须由本人签字确认,当月的考勤结果经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汇总审核考勤报表并存档。

6、考勤公示:各部门(中心)审核完毕的当月考勤表,需及时发布于公司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顺延)。

7、考勤复核: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所在部门(中心)提出查询申请,行政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部反映。公司行政部需保存好员工考勤相关资料,保存期一年以上。

8、考勤细则:各部门(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1、每位员工都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

2、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天,如有超过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3、正式员工均享受劳动法规定假期,请假的条件与期限、审批程序与权限、手续材料及相关待遇,详见附表《员工请假政策信息一览表》(附表3)。

4、任何假期都应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起止时间,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本部门(中心)存档。

5、员工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或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原因事后补假单者,应写明延迟原因及相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6、同一部门同一岗位的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同时请假,以保障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加班原则: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部门(中心)工作需要,部门(中心)负责人应上报《员工加班申请表》(附表4),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否则不作加班处理;因岗位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本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视作加班。

2、加班范围:公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员工按岗位排班要求上班,不作加班处理,不支付加班费(国定节假日除外)。

3、调休安排: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调休(调休当年有效),员工需办理调休手续。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报本部门(中心)负责人批准,认可加班天数后,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且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若无法调休或无需调休的,由各部门(中心)负责人汇总加班天数,于本月月底前交行政部审核后支付其加班费。

1、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 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2) 请假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擅自未到岗工作的;

(3) 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的;

(4) 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符合实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4次按旷工1天处理;

(6) 无故不参加公司、部门(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会议等集体活动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旷工具体处理办法:

(1) 旷工一次扣发当日工资的200%工资;

(2) 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可视为自动离职;

(3) 对经常旷工的人员,经批评教育无效,公司可给予辞退处理。

1、本制度有关条文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2、本制度由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正常运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者,本人写明原因,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四、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送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2、加班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不提出补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给予发加班误餐费,标准暂定为35元/人/天。

五、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1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60%发给;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 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条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进行岗位调整、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免于考勤:

第五条考勤内容。

二、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为:9:00-17:30,午餐及午间休息时间为1小时30分。因国家规定变更或特殊情况下,公司可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考勤员职责。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旷工管理。

一、凡超过上班时间未打卡到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计。按时出勤但忘记打考勤者,需及时在考勤员处登记;忘记打考勤者,在无法证明自己按时出勤情况下,考勤记录按实际记录为准。

二、迟到或早退15分钟后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扣工资1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超过两小时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5次及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岗的;

3、工作时间未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4、假期满后,未经批准不按时到岗的.;

5、超过出差批准期限,未经申请同意而不按时到岗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使公司正常运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全部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因工作缘由不能按时打卡者,本人写明缘由,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考勤治理人员处备查。

四、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送考勤治理人员处备查。

2、加班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担心排补休。不提出补休的,又担心排工作餐的赐予发加班误餐费,标准暂定为35元/人/天。

五、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楚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治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状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1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60%发给;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缺乏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xx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治理,标准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依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视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觉,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全部人员必需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别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觉,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本钱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

第十二条员工在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展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治理和薪酬发放方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