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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xx镇乡村四级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优质5篇)

作者:灵魂曲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xx镇乡村四级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优质5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雁江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雁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镇(乡)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

镇(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镇(乡)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雁江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及所在镇(乡)人民政府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辖区内的乡村公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镇(乡)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需将项目计划和预(概)算上报交通局,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手续。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农村公路养护按公路实际里程确定养护人员名额。具体为:乡道4公里/人,村(组)道6公里/人,养护人员由乡镇在管区内统一调配。

4、镇(乡)和行政村必须按规定配置1名路政协管员,负责协助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公路路政安全管理工作。

三、养护质量和施工管理

1、农村公路养护以好路率作为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其质量评定依据按照国家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养护质量评定标准等规定。结合我区农村公路实际,常年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整洁,边坡稳定,边沟、桥涵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

1)路面:及时清扫,无堆彻,无积水,无遗洒;

2)路肩:无堆彻,高度适宜,无杂草,无违章种植;

3)边坡:坡度适宜,培植草皮;

4)边沟:排水通畅,无杂草;

5)桥涵:泄水孔畅通,无淤积物。

2、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其资料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保存。

四、资金筹集与使用

1、农村公路养护按照“谁受益、谁养护、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拓宽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一是区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列支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专项资金。二是镇(乡)政府根据本地乡村公路里程和实际路况,按照一定的标准筹集部分养护资金。三是村集体通过民主办法“一事一议”方式筹措。四是受益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以及有偿使用公路和沿线路树收入。

2、农村公路筹集的养护管理资金,由区交通局实行动态管理,除支付日常养护费外,其他全部捆绑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养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监督。

3、养护资金的拨付按计划进行。以年度养护计划、目标责任书和考核验收结论为依据,分解为季度经费,由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按月度经费拨付程序,以乡镇为单位拨付。

五、质量检查与考核评比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日常巡查、月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四种方式进行。

1)日常巡查:镇(乡)兼职干部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养护作业动态,巡查路况变化,养护人员出勤等情况,保障公路畅通。

2)月度抽查: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5日之前组织镇(乡)有关人员,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月度检查评比,并依据《东峰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作为季度养护资金拨付的依据,以此推动和促进日常养护。

3)半年检查: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全区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进行普查,并将其结果通报全区,同时将其结果纳入镇(乡)年终考核内容。

4)年度考核:区政府按年度对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区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的技术评分结果,对位列前三名的予以资金奖励,对位列后三名除通报批评外,扣除10%-30%养护经费,以示罚处。

六、其他

1、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区公路路政大队行使路政执法权。对在农村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和植树台、破坏公路和路树、超载超限车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

2、因施工或其他行为损坏农村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应按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恢复,并按实际造价进行赔偿。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解决本乡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滞后的问题,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交通人民办,办好交通为人民”的原则,切实按照“谁受益,谁养护”的管理原则,努力开创我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__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乡辖区的乡村可供机动车辆通行的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本方案所称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包括公路路基、路面、水沟、边坡、公路留地、桥梁、涵洞、隧道及其它辅助建筑物。

四、养护目标:

1、20__年以来新建的水泥公路无沉陷、严重破碎板、坑洞、裂缝等路面病害。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但是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养路人员在进行公路巡查、清扫时,拣拾公路两侧的塑料垃圾。

3、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养护用土要在远离路基的地方均匀浅挖。

4、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车辙、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5、排水设施无淤泥,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6、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要经常清除伸缩缝内的杂物和沉积物。

7、涵洞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8、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9、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公路受益村村委会职责

1、公路受益村村委会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基金,并实行专款专用。

2、公路受益村要物色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养护工,对养护工实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并在养护经费中适当配置铲、锄和手推车。

3、村干部要对辖区内的的农村公路实行分段包干,落实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路段进行养护和检查。

4、由于公路养护资金较少,村委会要按“一事一议”制度,制定落实本村负责路段的《道路养护公约》,发动群众义务投工和受益营运车辆积极参与。

5、确保路产不受侵占和道路车辆安全营运,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6、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不准批地建房,不准设置障碍物,影响视线,切实维护交通道路安全。

7、制止村民在公路边种植作物、影响道路通行的行为。

六、养路工职责

1、养路工实行考勤制,按分段包干的办法做好养护工作。

2、必须保证路面平整,不能有大坑,出现有坑洼的路段要及时拉沙及碎石填平,保证排水沟畅通,保持公路路面宽度,如有群众侵占路面及种作物现象要及时制止。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效能阻断,养路工要组织人员及时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篇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的功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发[20××]××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特制订本镇农村公路养护活动年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

农村公路指本镇辖区内农村四级公路。各村(居)为农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单位,将辖区内每条道路落实到人头,专人长年进行养护。镇农路办负责督查考核各村(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活动的目的、时间和步骤

本实施方案是为了落实管养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管养水平、服务能力,保障农村村民出行,确保道路安全运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活动分以下几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7月),进行宣传和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按照东交发[20xx]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具体情况进行实施和考评;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6月至8月)进行评比和考核奖惩。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活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居)民委会与养护人员签订养护合同。

四、养护标准

1、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2、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添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

3、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

4、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中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

5、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

6、涵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

7、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

8、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按照规范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五、养护管理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职责

1、农路办要加强公路养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登记、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落实养护配套资金和养护质量考核;编制公路养护及专项工程年度计划。

2、及时上报各类养护报表,做到数据准确,齐全完整。

3、督促村(居)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员,并对养护管理员进行严格管理,实行工作考评制。

4、加强巡查,积极协助上级交通部门查处各种破坏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对本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上报市路政管理部门。

5、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农村公路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村(居)委会职责

1、各村(居)要安排责任心强、任劳任怨的人员担任专职公路养护管理员,并签定养护合同和安全合同,对村域内农村公路进行专业养护。

2、要安排村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在农村公路两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构造物,在公路上乱堆、乱放物品和设臵路障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农路办。

3、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公路绿化工作。

4、发现危险路段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如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公路阻断,零星塌方单处50立方米以下、路基缺口单处10立方米以下(不包括砌筑挡土墙)等路段,必须组织人员配合农路养护人员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超过以上标准、损毁严重的路段,要立即上报镇农路办,以便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5、负责对村民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三)公路养护人员职责

1、应根据不同技术等级标准、不同的路面要求,严格按照交通部门有关养护技术规范进行公路养护。

2、进入汛期前,要按照标准对路基进行全面整修。进入汛期后,要进行边坡杂草修剪,使杂草与边坡间平顺适应,边坡坡面平顺、坚实。因雨水冲刷形成的缺口应及时修补、夯实。

3、所养护路段发生险情时,应及时报告村(居)委会,配合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属于小范围塌方、损毁情况的,必须及时清除、填补,确保交通安全。

4、如有发现群众侵占路面等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村委会。

5、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施工,养护作业区要设臵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施工现场要文明施工,为通行车辆和行人提供方便。

六、养护资金来源、安排

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的农村公路保养资金,镇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村(居)自筹资金。

2、资金安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上级财政养护资金的70%用于道路管护人员的基本工资,每半年根据平时督查检查和评比考核情况进行发放,10%用于考核,20%用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农村公路严重塌方、损毁的修补。

3、除日常养护外的其他养护工程包括公路的中修、大修、改善工程以及当年发生的较大水毁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损坏抢修和修复工程,采取专业化养护。资金由镇向农路办争取补助,先由镇和村自行垫付,保证公路畅通。

七、检查、考核

为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做到职责分明,镇对各路段养护工作责任主体和养护人员实行立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农路办不定期进行养护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检查每季一次,年终时综合二次检查结果和日常巡查情况,结合市农路办每年的农村公路养护评比考评结果,对各养护路段养管工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拨付农村公路保养资金的重要依据。对养护工作做得好、被评为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由镇给予相应奖励。对养护工作较差的路段,群众有投诉,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全年养护资金扣拨30%,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长期达不到道路养护考核要求的路段,要求村委会立即调换养护管理员。

八、加强资料搜集整理和信息报送

各村(居)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农路办,由农路办确认后制定解决方案,镇里解决不了的由镇向市农路办及相关部门请求落实。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切实巩固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公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了调动广大养路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和增强职工责任感,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养护工作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公路养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江西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公路,是指全县所有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县道、乡道及未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通乡、通行政村的乡道、村道。

第三条 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为县交通局。县交通局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养护质量,确保公路路产完好,路权不受侵犯,使农村公路达到整洁、美观、顺畅。

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公路段养护管理的除外)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护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谁受益、谁建设、谁养护、谁管理以及养管并重、改造提高”的原则,逐步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养护管理体系。大力 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走科技兴交之路。

第六条 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由县交通局负责编制,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到县交通局实施。县交通局应将养护计划分解为季、月计划,并根据本县区域内公路养护季节性特点,合理组织和安排生产。

第七条 县交通局应按要求及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养护月报表。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第八条 县交通局对列入养护计划的水泥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及时处治各类病害,并保证每年集中修补2次,使路面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延长水泥路使用寿命。县道、乡道与专业养护队伍签定合同,由其负责养护。

第九条 县交通局对本辖区内县道的砂石路要加强经常性养护,实行集中性养护与季节性养护相结合,要求每年集中性养护不少于2次,及时处治各种病害,防止病害进一步扩大,不断改善路面技术状况。村道与镇政府签定合同,由其负责养护,保证辖区内村道每年至少全面整修2次。

第三章 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第十条 农村公路各类路面和沿线桥梁养护具体要求。

(一)水泥砼路面:

1、对路面进行经常性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丢弃物,保持路面清洁。

2、及时对路面进行排水、扫雪、除冰等。

3、每年应对缩缝、胀缝、裂缝定期灌缝,做好水泥路面防渗工作,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

4、对破碎、脱空、沉陷、断裂、拱起、坑洞的水泥砼板要及时翻修或压浆稳定。

5、对唧泥唧水板,应加设纵横向盲沟,排除基层顶面积水。

6、对水泥板麻面、露骨等严重影响行车舒适的板块,视具体情况进行翻修或表面处置。

7、对板边板角以及基层薄弱地段拆除维修应设置加强钢筋。

8、水泥板严重损坏、路况严重下降路段应进行大中修。

(二)砂石路路面

1、对路面进行经常性清扫,及时清除杂物。

2、路面出现坑槽、沉陷、车辙应及时层层回填夯实,达到设计坡度、强度。

3、保持路面排水通畅,以防雨水冲刷。

(三)桥梁养护。

1、经常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及时对桥梁进行清扫保洁和维修加固。

2、加强桥涵管理,对险桥危涵应设立限载、限行等危桥标志。

3、桥头接线应保持通畅、平顺,无跳车、无隐患,出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桥梁栏杆撞断,混凝土剥落,桥面铺装损坏,“u”型台浆 3 砌块石接缝出现裂缝、沉降、外倾应及时维修。

5、桥面泄水孔积泥、冰块、积雪、杂物应及时清理、清扫,以保持桥面排水通畅、清洁。

6、拱上竖墙开裂,主拱圈混凝土老化,截面变形,联系构件松动,拱座开裂,强度不够,可局部加固或拆除重建,应及时对桥梁基础四周青苔和杂草进行修理。

7、桥梁基础被河水冲刷掏空,可采用围堰抽水,用砌石或现浇混凝土补充淘空部分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的绿化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规划和实施。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或水毁修复需在荒山、荒地和河道取土、取砂、采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收取费用。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十三条 县交通局、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依法履行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职责,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完好。任何单位和个人需在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和修建临时建筑物、构造物的,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要力争达到以下要求:

(一)无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边坡行为;

(二)无擅自开设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树行为;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

(四)无堆放杂物、违章作业、挖沟引水行为;

(五)无摆摊设点、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检举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和侵占公路路权以及不依法进行路政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六条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管理,建立养护管理资金专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其它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全部都须进入该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安全、有效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六章 养护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养护实行扣分制,以每条路线为单位评分,定期检查总分100分,低于90分者,每降低1分扣该月该路线养护经费总额的1%。

(一)路基检查扣分标准

1、路肩未及时整理、存在高路肩、路肩冲沟,每公里3处扣1分。

2、边沟清理不干净、有杂物未达到要求每20延米长扣1分,边沟淤塞每处扣1分。

3、路肩上有垃圾或堆积物每处扣1分。

4、挡土墙、护栏滋生杂草未清除,每处扣1分。

5、路基有2立方米以下的塌方未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

6、填方路段的冲沟处治不及时每处扣1分。

(二)路面检查扣分标准

1、水泥路面清扫不彻底,路肩与路面结合部存在砂土等杂物,路容不整洁,每公里扣2分。

2、水泥路面上有泥土、杂物每处扣1分。

3、水泥路面上有3厘米深的积水、积砂每处扣1分。

4、砂石路回砂不及时,路面松散、露骨每公里扣3分。

5、水泥路面伸缩缝养护不良,每处扣1分。

(三)桥涵检查扣分标准

1、桥面有污泥、杂物、杂草,每处扣1分。

2、涵洞淤塞,每处扣1分。

3、桥下河槽流水不畅或冲刷墩台,每处扣1分。

4、桥面排水管、泄水孔堵塞,每处扣1分。

(四)绿化检查扣分标准

1、路树有人为损坏情况不报告、不处理每发现一次扣1分。

2、路树不剪枝影响行车,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季节性养护不到位或质量不符合每公里扣1分。

(五)沿线设施检查扣分标准

1、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轮廓标未定期清洗,字迹不清,每处扣1分。

2、沿线无里程碑或已设置了百米桩、示警桩、轮廓标的路段有缺少或歪斜、破损现象,每处扣1分。

3、公路附属设施遭到损坏,未及时报告、记录,每次扣2分。

(六)其他项目检查扣分标准

1、养护生产日记,记录不齐全、不规范,每发现一次扣1分。

2、好路率、综合值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 经县交通局检查认定,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予以奖励:

(一)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

(二)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

(三)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

(四)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

(五)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被侵犯的;

(六)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

第二十条 经县交通局检查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一)经检测,好路率或综合值达不到养护计划指标或全年路况质量无明显提高者;

(五)路政案件未能及时查处,路产路权侵犯严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定南县交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保障我县农村公路网络安全、畅通、持续发挥作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

县交通部门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具体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编制和上报审核审批、养护组织实施和计划管理、养护资金筹集管理、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及设施保护等,负责组织实施县道的日常养护。乡(镇)政府是乡道、村道养护和管理具体责任主体,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县、乡、村三级道路养护资金筹措及管理

县交通部门负责筹集县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资金以及用于农村公路及附属桥梁的小修挖补及日常养护管理资金。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乡道、村道养护经费。主要用于乡、村道路及附属桥梁的日常养护及管理。县交通部门对各乡(镇)普修达到农村公路养护要求的乡道、村道按照每年1000元/公里的标准予以补助。每年,县交通部门一次性给各乡(镇)配齐基本养护工具,损坏和损耗由各乡(镇)自行解决,不能影响养护工作的 1 开展。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专用帐户,专款专用,定期接受单位审计。要严格财经纪律,对乡、村公路养护经费,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严禁挪用。

乡、村公路养护经费的开支情况,每月要及时向交通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并接受审计,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农村公路的养护事业上。

三、乡、村公路绿化和养护管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所辖乡、村公路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积极与林业部门联系,充分利用廊道绿化项目在公路两侧进行绿化。要督促基层养护站做好乡、村公路的养管工作,保障公路洁净、安全、畅通、美观。

(二)县交通部门至少向各乡(镇)派驻一名人员,指导开展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严格按照2011年农村公路整修达标里程确定养护路线,核实养护里程,配合各乡(镇)选召农民养护工。乡道、村道每2公里配备1名养护工,不足2公里的按每行政村1名养护工选配。今后,各乡(镇)政府一定要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必须在现有条件下建立相对完善的基层养护站,要做到有固定办公场地,有固定管理人员,农村养护工照片和基本信息以及养护线路图标要上墙公示,养护目标任务要有年初计划和日常考核记录,并收集好基本档案资料,达到省、市交通部门对基层养护站的考核要求。

(三)各乡(镇)没有达标的乡、村公路,今后如通过进一步 整修,经交通部门验收达到列养条件,仍然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补助养护资金。

(四)依据省“

十、百、千”示范工程和“好路杯”竞赛以及创建“文明示范路”的要求,使列养线路达标率达到100%,并努力完成“文明示范路”的创建任务。

(五)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公路养护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规范,制定出对各乡(镇)养护管理工作的考评制度。派驻各乡(镇)的管理人员,要坚守基层,配合 乡(镇)加强对养护工的管理,并负责技术指导,做好日常考评记录,每月将考评结果向各乡(镇)通报一次。

(六)每月末养路工例会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召集,所属乡(镇)养护站负责总结本月养护生产工作,布置下月养护生产任务并在交通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养路工学习公路养护知识,进行养护技能培训,传达上级有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逐步提高养护生产人员的综合素质。

(七)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季度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并结合各乡(镇)的日常考评结果,对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工出勤率和养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对评分靠前,农村公路面貌有较大改善的乡(镇),进行奖励,同时依据考评结果拨付本季度乡、村道路养护补助款。每季度的评比结果将上报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备案,作为县政府对乡(镇)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

四、乡、村道路管养及绿化具体标准

1、路肩培护线形通顺、美观,要求路肩培护必须挂线绳,培护到位、达到密实、平整、无杂草、无杂物,每侧路肩宽度1米,特殊路段不小于0.75米。

2、边沟、排水沟要求标准上口宽80厘米、下底宽60厘米、高70厘米,必须保证边沟无杂物、排水畅通,有条件的路段边沟应进行硬化,过村路段必须保证排水沟硬化,排水顺畅、无堵塞。

3、对于路面坑槽、有明显病害的路段应尽快整修,确保路面完好,必须保证路面整洁、干净、无堆积物。6米以上的乡道必须划分标线。

4、乡道入口处设置管养公示牌,过村庄、学校、路口路段应设置村名牌及警示警告标志,陡坡急弯路段应设置设立防护桩,防护墩并涂刷红白漆。

5、加强乡道桥涵设施检查,保证栏杆、扶手等安保设施无缺失,发现缺失及时更换维修,保证桥涵无堵塞,排水畅通。

6、公路绿化标准:农村公路宜林路段必须要进行绿化。县道绿化栽植树木每侧不低于两行,以栽植杨树、柏树为主,株距4米;乡道、村道的绿化以栽植女贞、杨树为主,特殊山区路段可人工取土栽植黄杨,株距4米。行道树按要求挂线绳涂白,涂白树木要看起来美观整齐。

十、百、千”示范工程具体要求进行综合考评。对在养护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乡(镇),除省、市表彰的“十佳乡镇”、“百佳村”等奖励以外,县农村农路建设领导小组再评选出若干乡(镇)、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重视不足、措施不得力,完不成农村公路养护任务的乡(镇),在年终的政府绩效考评中定为农村公路养护目标不达标单位,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来年该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费用由乡(镇)自行解决,交通部门将视其整改效果,决定是否继续对该乡镇拨付补助款。

二〇一二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