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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实用17篇)

作者:字海

代理在法律领域中有着特殊地位,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行为。接下来是一些代理合同范本和法律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维护自身权益。

外贸代理出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于2017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外贸代理出口合同,就乙方为甲方货物出口提供相关服务。甲方独立负责出口产品的供应效果;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出口产品的通关、物流运输、外汇收结、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各项服务工作。

具体服务货物信息如下:

品名:

总件数:?箱共?条

1. 总金额:(增值税发票编号:26676611)

2. 提运单号:

3. 协议书编号:

4. 合同协议号: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补充条款具同等效力。

7.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编号: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日期: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

专心翻译,做到极致

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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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协议

地址:上海四川北路1666号高宝新时代广场19楼。

电话:(021)61437888。

传真:(021)61437800编号:日期:2008.10.16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愿望,就2008甲方代理乙方出口__各种外贸出口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双方各自职责范围:

一甲方职责:。

1、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乙方的国外客户签定外销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可以根据出口贸易的要求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国内生产企业签定有关出口货物的合同,合同的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有关出口产品的原始信息,负责缮制出口所需的运输、结汇单据,以及办理报关、出运、外汇核销及退税申报等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本代理业务中货物出口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货物在国内,外运输期间发生的意外损失,均由乙方直接追溯其保险公司或运输环节,甲方可协助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据及手续,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如由甲方提供空白单据给乙方、或乙方及其客户指定的货运公司制单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报关单内容应与实际出运货物严格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负责办理许可证申领工作。(合同须涉及到许可证事项,双方须就该等事宜达成另外协议,并由乙方付清相关费用。)。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与国外客户洽谈并确定具体商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结汇方式等具体合同条款并将有关资料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自行选择和确定生产加工工厂,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产品的价格、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期、出运方式等相关贸易内容。承担因工厂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期等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装运、安全收汇或发生索赔、退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将出口货物托运及报关的详细资料,在货物出运前七个工作日用传真、e-mail通知甲方,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办理货物出运手续,其后任何的修改必须用书面形式,并在不影响出运的前提下进行。如果由于乙方或者乙方指定工厂的原因造成货物不能及时出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时,乙方需提前提供外销合同条款及内容,让甲方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确保外汇正常,及时进入甲方帐户。

5、乙方保证出口货物与报关单内容一致,保证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完整。发票的品名、数量、金额、单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外汇进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般不迟于叁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需在报关后两个月内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未能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承担报关金额的17%税。

如因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不能退税或不能全额退税,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并在结算中自动予以扣除。

6、乙方领用的核销单,自领用日起,60天内必须退回甲方。如乙方指定货运代理公司,则应由乙方负责和督促货运代理在货物装船后的60天内将有关海关退税单证退回甲方,逾期将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为出口金额的0.15%计算。

二、结算方式:

1、甲方代理乙方出口结算,乙方承担因外商以任何理由不付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后果。

2、甲方代理费的计算:*按汇率买断结算方式:(1)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7%:。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5。

(2)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3%:。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11。

(3)出口商品退税率为11%:。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9。

(4)出口商品退税率为5%:。

结算公式:可支付贷款总值=外汇总金额×当天结进的汇率×1.03。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并需将出口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折合美元予以扣除)。

*按代理费结算方式:

外汇总金额以甲方实际收到数为准折合成人民币的金额-货款+税款-税息(税款。

0.0075*4个月)-1美元收取代理费0.1人民币-出口实际垫付出的金额。余额可以佣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有效发票。

每笔业务7000usd以下,最低收取代理费人民币800元。

3、工厂货款支付:甲方在乙方的国外客户将境外货款汇到甲方帐上或在l/c项下已安全结汇的前提下,将收汇金额按银行当天牌价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在甲方全额收汇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指定生产企业提供的正确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付款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品名、数量等一切内容必须与海关报关单内容相符,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4、出口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出口关税、出口报关费、运费(含cfs费、港杂费、thc、签单及单证费等)、商检费、海关手续费、保险费等。甲方提供和办理的相应出口单据费用,按实列支,从货款中扣除。

三、其它事项:

1、为保证代理业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每笔业务如需要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

产企业签定相应合同的,该合同应为本出口代理协议项下之出口产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均以出口代理协议内容为准,合同只是出口代理协议的附件。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正常业务活动给予保密。乙方须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中有关“版权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与之相悖的做法将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

4、此协议制成正本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5、本协议有效期自2008年11月7日起至2009年`11月7日止。在此期间,按照本协议由甲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签订的涉及出口货物的合同均为本代理协议的附件,甲方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出具的任何有关收取货物的凭证均不得作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生产企业向甲方主张货物或货款的凭据,其仅作为履行甲方代理乙方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商品售货确认书之必须手续。

甲方上海东浩国际商务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理出口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就苏州甲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代理甲方的进出口贸易的货运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下列协议:

1.甲方义务与责任:

1.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出口货运代理;。

1.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进出口委托书,以便乙方订取舱位,同时甲方应在报关前及时将货物及相关单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口岸仓库;货物如需由乙方提货,甲方需提前通知并承担相应的提货费用;甲方应及时提供书面进出口报关委托书及相关单证以利乙方及时完成进出口报关。

1.6乙方在提货、报关和运输过程中所遇到问题和困难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7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在处理甲方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进出口相关费用。

2.乙方义务与责任:

2.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承担甲方委托货物的进出口事宜;。

2.3乙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保规范措施,以确保甲方货物的安全;货物于陆上运输、仓储、搬运的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货物的完整,因船公司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船期延误或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

2.4乙方需及时向航空公司和船公司定取舱位,安排出口报关并与航空公司和船公司交接已获准出口的货物。

2.5如果是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安排出口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清关及派送工作,非门到门服务,乙方应负责做好货物交接工作。

2.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甲方进出口货物后所需的提单(提单开船后24小时)、退单(上海清关报关后30天之内,转关报关14天之内,特殊单证特殊处理)。

3.费用及结算方式:

3.1乙方按照本协议所附报价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2乙方结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末,乙方应在下个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算清单及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上述请款单后的60日内向乙方付款,如不付乙方有权进行扣单处理,并保留才取进一步措施。

3.3乙方替甲方垫付的税金及到付运费,原则上不垫付,若垫付税金及到付运费,甲方在收到相关费用单证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支付给乙方。

4.修改与补充:

4.2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5.生效与终止:

5.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2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若双方无终止合同的意向,本合同将自动延长1年;。

5.3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该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6.其他:

6.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分中文版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7.附件:

委托费用表(报价表)。

甲方:乙方:苏州大华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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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出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于2017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外贸代理出口合同,就乙方为甲方货物出口提供相关服务。甲方独立负责出口产品的供应效果;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出口产品的通关、物流运输、外汇收结、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各项服务工作。

具体服务货物信息如下:

品名:

总件数:?箱共?条

1. 总金额:(增值税发票编号:26676611)

2. 提运单号:

3. 协议书编号:

4. 合同协议号: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6.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补充条款具同等效力。

7.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协议号: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

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

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

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

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

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

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代理协议书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于__年__月__日签订。

甲方:美国,纽约,abc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日本,东京,def公司,甲方指定的合法代理人。

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简称公司)授予乙方(简称代理人)在日本东京经销陀螺仪的。

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3年为期。

2、代理人保证竭力履行其向公司之订货,非经公司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公。

司关于装运订货的任何指令。

3、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订单额超过______美元,按___%收佣。

4、代理人提供的发票金额,包括佣金和除邮寄、小额杂费以外的开支,公司。

将开具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予以支付。

5、任何一方提前3个月用挂号信书面通知对方或任一方在任何时候违背本协。

议任何一款,无须通知,本协议即告终止。

协议双方于上述时间签字盖章为证。

abc贸易有限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ef公司代表。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代理是委托人根据代理协议,在一定期间,在一定地区内给予代理商。

代销某种商品的专营权,并按销售额的比例付给佣金,这种贸易方式,称代理。

委托人与代理商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不是买卖关系。委托人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并不得再向该地区其他客户直接推销该项产品。代理商则以委托人身份与。

买主洽谈交易,并以委托人名义或由委托人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在协议执行期间。

内代理人应完成最低销售额并努力开辟市场以完成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受托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下述货物(以下称“货物”)。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2、甲方应于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2、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十一、特约条款(如本合同其它条款与本款的规定发生冲突,以本条的规定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外贸出口代理协议书【】

模板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以下是关于进口代理合同模板,欢迎阅读!进口代理合同模板【1】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托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办理甲方货物海运进口代理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代理甲方办理约定货物的报关、报验;

2、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3、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6、甲方应在船抵港____天前,将下列报关必须的单证文件送达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报关单证无讹,且单单一致与单货一致:

(1)提单bfadg或者其他运输单证ecdce。

(2)商业发票ce。

(3)装箱单acc。

(4)进口贸易合同cac。

(5)进口免税表许可证手册证明。

(6)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甲方应在船抵港后,乙方报关前及时提交提货单。

7、乙方应在船抵港_______天向甲方报告到货信息,在海关开始接受报告后,乙方-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报关资料后,即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海关申报。

8、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账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上述款项延期送达,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上述费用,除非双方有书面的。约定。

9、费用。

(1)代报关费:__________________。

(2)代报验费: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连同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汇至乙方账户,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违约金、船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另行结算。

9、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天,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将合同延长______天。合同期满前,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20.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引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进口代理合同模板【2】合同编号: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二、委托项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三、乙方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账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付款条件。

2、甲方应于_______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账户。

3、甲方应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________%。

六、货物交付。

1、货物进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____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七、对外索赔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九、争议处理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外贸代理协议书

合同号码:__。

签约日期:__

甲方(委托方)__。

地址:__。

电话:__。

传真:__。

乙方(受托方)__。

地址:__。

电话:__。

传真:__。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外商组织签订相应进口合同并负责办理进口对外付汇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品名:__。

数量:__。

单价:__。

总金额:__。

付款方式:1.采用t/t付款方式,付汇款项由甲方支付相应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2.见b.乙方的责任中第二款。

3.付汇支付批次及比例依据买卖双方正式签订外贸合同内规定的相关支付条款履行。

装运期:

a.甲方的责任。

1.甲方自行与国外发货人商定货物品质、数量及价格。

2.甲方按照海关及税务机关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办理进口报关、商检等及付汇核销手续所需的各类基础数据及文件。

3.甲方保证乙方进口货物申报的货品及价值属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4.甲方委托乙方选用货运公司办理进口报关及货运事宜,国际运费、进口报关、送货等费用均由甲方与货运公司直接结算。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与乙方结算。此结算方式见乙方责任中第五款及第六款。

5.甲方作为货物的实际收货人,自行负责与国外发货商洽谈货物品质、质量等技术条款以及付款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等条款,如发生发货商不能及时备货出运而产生的装运期延迟货物价格变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6.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b.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外付汇并准备相应进口报关文件并协助货运报关公司办理进口手续。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对外付汇货款后,将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出至甲方指定的国外发货人账户,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对外付汇数额按照实际付汇之日中国中央银行外汇汇率结算并依据甲方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实报实销。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对外付汇款项前无义务向国外发货人支付任何货款。

3.乙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金额的__%(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乙方在货物报关进口前负责配合进口报关申报公司制作进口报关单据。

5.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6.甲方在对外付汇前应支付协议中货款总金额的__%款项到乙方制定账户内,乙方在上述款项到账后开始为甲方办理对外付汇申请手续。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盖章的此票货物境外汇款申请书后,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总金额的__%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人民币账户信息如下:

请按如下汇款路径汇款:

收款人:__。

收款人开户行:__。

账号:__。

a/c:__。

甲方国外发货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

开户行:__。

账户:__。

c.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协商。

2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委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__。

签名:__。

日期:__

乙方(受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__。

签名:__。

日期:__

外贸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协议双方为:

名称:

地址:

(下称甲方)。

名称:

地址:

(下称乙方)。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国。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

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4.1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于“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年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4.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5.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的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

(2)超额100%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7.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他非当事人不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12.1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书写,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xx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采购、出口商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与甲方指定的国外买方签订外销合同。乙方承诺,在收到国外买方的货款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汇款金额不超过结汇额。

二、货款计算:乙方按照出口商品的人民币增值税发票金额的向甲方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元,。

甲方或甲方要求其指定的工厂,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乙方可以代为办理相关退税手续,时间一般为3个月:(1)货物顺利报关和出口;(2)乙方收到甲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乙方收到国外买方的全额外汇货款。乙方承诺在收到退税款后二个工作日内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可证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在向甲方付款时扣除。由于国外买方系甲方指定,乙方不对国外买方的付款做出保证,也不承担对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的最终付款责任。如发生国外买方延迟付款,或甲方指定的国内供应商违约等行为,任何乙方由此遭受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对于国外买方出现延迟付款等违约行为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催讨,并可无限期延迟向甲方或者甲方指定工厂付款,直至收到上述全额外汇款项。

单记载出运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交乙方。甲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供乙方向海关申报。甲方保证出口产品的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货物出口后,甲方负责及时收回外汇货款。

如发生下述情况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和支付。(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在上述日期内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导致无法退税;(2)甲方或者甲方供应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和无法退税的;(3)甲方指定及安排的出口产品数量、交货期、货物质量等未能符合国外客户的要求,或质量、包装、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等而引起对外理赔争议及法律纠纷;(4)货物出口后,无法收回外汇货款的导致无法退税的。

从,甲方按调整后的政策,相应支付给乙方费用、税金等。

更不能以谋取自身利益为目的,而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和甲方的国外客户联系洽谈业务。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出口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1、定金支付方式: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货运事宜相关费用的结算达成协议如下:

1、费用结算单:指甲方为结算需要,向乙方出具的,载明应付费用及支付期限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

乙方委托甲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作为乙方的货运代理人,为乙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依据乙方的具体指示(参照每票托运单),从事拖车、场装报关、报检等,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甲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向乙方签发运输单证,并根据乙方的指示(参照具体托运单)提取货柜、拖车、场装、报关、报检、并代缴相关费用。

3、办理进口货物货运业务(参照委托单证或相关单证)。

(另行约定)。

甲方选择方式向乙方结算相关费用。

1、(票结)。

1.1乙方在委托甲方操作开始前,将空白支票或现金交给甲方,甲方必须出具收据。

1.2甲方在每票货操作完毕后,从该支票或现金直接支取费用。

1.3乙方支票空头或透支或预缴现金不足,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补齐,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4非因甲方原因产生之超出结算期限的未结费用,乙方应于甲方通知后立即支付,并按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

1.5甲方应于结算后立即出具发票给乙方。

2、(月结)。

2.1甲方于次月____日之前提供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核对(乙方也可随时向甲方索要)。

2.2乙方必须于____日前对之进行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或异议,否则视为同意。

2.3乙方对甲方出具的费用结算清单全部或部分有异议的,应于____日前,就确认或没有异议的部分按时支付,不得拒付全部费用。

2.2项的规定。

2.5对于上述应付费用,乙方若需要由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甲方的,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该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6甲方对乙方所付费用,应立即开具发票或收据给乙方。

2.7甲方在代垫金额较大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支付代垫费用。定期结算期内代垫费用的最高限额为,超出限额乙方必须先行支付甲方代垫的费用。

2.8甲方保有应收费用的增补权。双方在结算后,发现尚有部分应计算的费用未结算的,甲方有权予以增补,乙方应在下一结算期间结清。乙方保有多付不应付费用的追索权,多付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下一个结算期抵扣。

1、乙方同意,在其未能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支付甲方有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留置其所占有的乙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货物。

2、乙方应于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该期限从甲方采取留置措施时开始计算。乙方逾期不履行的,甲方得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或与乙方协议折价,以其价款优先偿付甲方费用。留置物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仍不足以偿付的,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3、乙方同意,在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方将报关单证或退税核销单或提单等交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承担。

1、乙方未依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须从支付期满日起,按应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天不履行某一个月的全部费用或所欠费用超过全部应付费用的时,甲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按上款要求违约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按违约时的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1、本协议不尽之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作补充商议。

2、双方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书面同意。

2、除第六条第2款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依上款方式单方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人民币元违约金。

1、本协议期限从至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延续壹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

出口代理协议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

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

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

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

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

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

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

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

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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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代理协议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代理以下(进口产品)达成协议: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报关公文。

2.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关手续,保证进口货物的原装性,并负责安装,操作培训。

3.乙方负责对外接洽、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开证、进口审核、报关接货等事宜,货到口岸后负责办理清关、商检等相关手续,如出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短件及质量方面的问题,全权负责对外申报及索赔。

4.所签外贸合同金额必须和报关金额一致,如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双方全权负责。

二、交货期限:

在外贸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装运期限及时催货、办理相关接货手续。

三、付款方式:进口合同生效后,乙方严格按进口合同的支付条款,及时对外电汇或开立信用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甲方:昆山西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乙方: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协议号: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e-mail: http://

本协议书由 (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代理协议书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 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代理协议书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签约地点:日期:总页数:2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1%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总页数:2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的订舱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舱、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装船报关以前)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值的 1 %征收出口代理费。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 、在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

b 、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并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甲方遵循乙方指令将国内采购货款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乙方将负责提供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剩余利润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账号,乙方不提供任何发票。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甲方将退税金额在出货完毕后连同所有剩余利润(扣除国内采购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后的剩余)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号。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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