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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工作总结(实用5篇)

作者:MJ笔神 最新律师工作总结(实用5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工作总结篇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了使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有序开展,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调动各乡镇监察中队参与此项工作,在全市展开层级式检查,市区内由大队长亲自挂帅,乡镇由各监察中队长带队深入各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地展开检查。

(二)营造氛围,宣传有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我们利用此次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的契机,加强了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使这些法律条款能够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看就明白,又能深入人心,结合平时工作中遇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关心的有关问题,我们分别从以上劳动保障法律条款中节选部分条款,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分别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印制“单位用工指南”、“农民工维权指南”、“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维权知识问答”、“高温防护安全措施”等宣传资料3000份分发给了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效地宣传了劳动保障相关政策,增加了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管理知识,增强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广泛宣传,专项检查工作已深入人心,尤其是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些用人单位主动到社保经办部门咨询参保政策,缴纳拖欠的社保费用。通过媒体宣传,让职工知道了参保的好处,许多不愿意参保的农民工也放下了疑虑,一些年轻人打消了抵触情绪,积极主动参保。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根据市局专项检查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象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检查内容有9个方面:1.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支付工资规定情况;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5.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6.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7.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8.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拐骗农民工和智障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9.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其中,1-5项为重点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期间,专项执法检查组联合我市社会保险稽核小组深入用人单位,采取查阅用工资料、现场询问职工、与主要负责人座谈等形式,掌握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督促用人单位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进行参保登记,及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在专项检查过程中,深入生产一线,与职工面对面交流,了解职工心声,引导和鼓励广大职工积极检举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并有成效。

(四)依法依规,严格执法。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将集体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刚性执法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明确指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口头警告,并监督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我们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所检查用人单位做到“十个有数”,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即对用人单位的性质、劳动职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劳动用工备案落实情况、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情况、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情况、禁止使用童工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落实情况、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律师工作总结篇二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加强建设领域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在全市建筑领域内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拖欠工资案件数、涉及劳动者人数和拖欠金额明显下降。进一步强化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应对处置能力,防止因欠薪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明显好转。

(二)继续做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帮扶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及时订立劳动合同,做到必备条款完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约定条款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指导用人单位正确履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不得侵害或变相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有效维护劳动用工关系稳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健全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强化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完善与住建、工商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制度。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监管,对用人单位实行动态监控,适时帮助企业纠正违法用工行为。进一步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基层、深入用人单位加强日常巡视监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工作总结篇三

今年以来,我所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推进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进程。

今年截止目前,已经接受劳动争议案件5起,其中,立案处理2起(撤诉1起,裁决1起),分别为工伤赔偿案件和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目前已经全部结案,结案率达到100%,特别是处理的工伤赔偿案件,在我们的协调下,受害人共获得8万余元工伤赔偿款;另外接受的3起案件均不在我委受理范围,我们已经给申诉人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一如既往地更好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一是实施导诉服务。即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仲裁活动程序,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二是建立当日立案制度。对于当事人申诉书规范,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缩短办案时间;三是实行风险告知书制度。即告知当事人仲裁风险,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醒,使当事人能够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四是实行一步到庭制。即在立案时将开庭前仲裁活动一次性通知双方当事人,以减少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出现延误案件审理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在仲裁收案量仍呈持续高位的形势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采取规范化管理和品牌建设手段,做到夯实基础、凝聚亮点,使仲裁案件审办工作平稳有序,品牌建设项目深入人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仲裁收案情况截至5月15日,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共受理案件3362件,同比上升5.29%。其中,外劳力案件2594件,占收案数的77%;集体争议案件33件,比去年同期持平,涉及劳动者802人,略低于去年同期。从仲裁请求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主张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该四项请求的涉案数分别达到1474件、1202件、880件和858件。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发案高地为民营企业,共计2445件,占累计收案的72.7%,其中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为最,共计发案1336件,占民营企业案件数的54.6%。

仲裁结案情况截至5月15日,我区劳动争议仲裁已结案件2840件,结案率为77.81%。已结案件中,裁决1435件(终局裁决939件)、调撤1239件、其他方式结案166件,调撤率为49.47%。用人单位胜诉926件,劳动者胜诉293件,双方部分胜诉1621件。劳动争议仲裁为当事人挽回拖欠工资等经济损失约1755万元。

上半年,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践行服务理念,凝聚文化内力,树立独具一格的工作品牌。

(一)依托两条路经,建设仲裁服务品牌。一方面,我院在传统路径内,即对案件当事人从咨询、立案、审理等各环节加大服务力度,使得案件得到便捷高效的处置。另一方面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在案外加大对劳资双方的宣传指导力度,为及时排解纠纷隐患,促进劳资和谐献力。

一是案内注重便捷增“效”。1、在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实习基地成立后,今年我院及交大凯原法学院在互访交流的基础上,确立了进一步深入合作的机制,即揭牌成立交通大学“法律诊所”,承担向有困难的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等职能,其办公室设在我院接待大厅内。自成立以来,法律诊所共向50余名仲裁申请人提供了指导服务。2、自今年仲裁申请代收窗口正式运作以来,我院陆续走访了各窗口,指导工作并排查问题,截至目前各窗口共代收申请书265份,就近申请仲裁的便捷效果日益显现。3、针对现有仲裁分庭的办案力量较为薄弱的现状,我院派遣了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常驻分庭办公,对分庭办案人员进行指导带教,使分庭得以全面承担起妥善处置区域内发案的职能。此外,积极探索在梅陇、莘庄等争议多发地区开设新的仲裁分庭,以完善争议就近解决机制。4、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推出面向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关爱措施,有效采取“休息日仲裁庭”、延时加班开庭、留置送达等促案件快审快结的各类举措,今年前5月共为135个案件举行“休息日仲裁庭”。

二是案外注重指导促“谐”。1、将“仲裁苑”讲坛结合局“五单式”培训要求,与局系统有关部门整合力量,共同在基层开设旨在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预防劳资纠纷的培训讲座。目前,第二期讲座已开设一场,主题为“本市工伤保险政策及仲裁实务”。2、作为“仲裁苑”讲坛的延伸内容,我院通过每月与闵广电台合作录播仲裁案例访谈节目研讨热门案例,向劳动者传达理性维权的理念和知识。第一、二期访谈节目已在fm102.7频率播出,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3、继续在结案后,就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以及程序问题,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提出规范其内部劳动管理的意见和要求,排除纠纷隐患。今年前5月共累计发送76份。

(二)围绕三个视角,打造文化建设品牌。从“人”“境”“事”三个角度,进一步挖掘文化建设内涵,即通过提升素质、调动潜能培养职工的文化素养,通过拓展功能、满足所需营造工作场所的文化气息,通过投身公益、组织节日活动不断探索文化深度,着力打造我院的文化建设品牌。

一是培育文化之“人”。1、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提高职工综合素养,如利用院务会议组织职工观看网络公开课,摄取人文知识;邀请区职培中心主任潘爱莉赴院举办“茶”知识讲座,使职工轻松贴近茶文化;牵头组织局行政执法条线读书活动,以集体名义向xx区图书馆借取了批量图书,进行自主管理,参加了由xx区图书馆为文化爱好者组织的两期“公益文化讲座”,积极参加“品书香、悟人生”读书征文活动;组织职工学习第九套广播体操等。2、鼓励职工发言、出力,主动展示和挖掘自身亮点,如组织开展“我爱我院”征文活动,职工从中分享成长感悟和工作、生活收获;作为对过往工作的回顾和对新年度的展望,由职工自行制作贺岁视频《工作中的微笑》;年初开展“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向职工征得各类“金点子”40余条;借与交通大学的合作契机,我院吴佳鸣、严春华、胡一舟、张纯煦四人被正式聘为上海交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

二是营造文化之“境”。为使办公场所更加舒适、活泼、亲和,我院对办公室布局进行部分调整,增设了健身房和接待室,并开展“最给力”办公空间布置及评比活动,鼓励全体职工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各自使用的办公空间进行打造。在宣传栏的维护方面,增设了“乐活天地”板块,供职工议热点、享生活;增设“仲裁员风采展示”和“活动掠影”板块,供职工掌握工作动态。此外,带领职工走出院门,考察了厦门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参观了微软亚太区全球技术支持中心和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建设经验,以提高我院建设水平。

三是参与文化之“事”。1、我院将定为公益服务年,计划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目前,以推广垃圾分类观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为目标,组织了一场垃圾分类知识竞赛;明确将中谊福利院定为我院志愿服务定点单位之一,并组建了一支志愿者队务,定期对福利院老人开展关爱慰问。2、以各类节日为活动契机,挖掘节日背后的文化内涵,组织多样的团队活动。元宵节时,职工们亲自动手熬煮汤圆,热热闹闹地围“炉”品尝;“五四”青年节时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参观历史名城,体悟历史责任;“六一”儿童节前夕组织开展“宝宝乐”亲子活动,组织院内4至6岁儿童及其父母参观我院工作场所,游玩了星期八小镇。

二、业务管理标准化,内务管理规范化,形成严谨高效的工作模式。

(一)明确标准,严把案件审办工作。1、举行新版劳动人事仲裁庭徽和工作胸徽启用仪式,于3月1日全面启用标准徽章。2、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制定档案管理规定及查阅规范、安检须知,并上墙公示;启动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以此为契机,梳理并统一各类法律文书格式;制订《仲裁代理人暂行规定》、《集体劳动争议处理规定》等,以进一步规范代理人的仲裁行为,规范集体争议的处置程序。3、与区人民法院召开20xx区劳动争议裁审联席会议,对仲裁、审判过程中尚需统一认定标准的业务问题进行深入探讨。4、通过院务会议温习有关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的具体内容;召开行风政风工作会议,排查问题,并从被投诉个人、被投诉个人所在庭室、所在庭室的负责人三个层面明确了追究办法。

(二)制定规范,夯实内务管理工作。1、制定了“办公室效能工作一览表”,将可量化工作的时间节点、目标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制作“接待工作准备事项清单”“资产报修单”等书面样章,推行“下单服务”,便于量化统计。今年前5月,我院共完成16次领导来访的接待工作。2、对信息采写机制进行了梳理,将有关院内工作的各类信息分党务、政务、业务三类落实专人负责;邀请局宣传科科长赴院主讲信息写作,为提升信息工作水平打好基础;对《仲裁工作月报》进行改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反映重点工作及内务管理工作情况。

目前,我院在工作中发现,业务保障方面尚有缺位,需协调解决,具体指的是:

一、人员问题。近期,区内劳动人事争议发案势头显著,相形之下,因部分人员调岗、离职、退休、生育等情况导致的专职仲裁人员紧缺,案件处置不及等问题开始显现。此外,因劳动、人事仲裁职能整合之故,一部分专职仲裁人员尚未取得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证,这对于通过内部岗位调整、开设仲裁分庭等方式消解案件压力的工作形成掣肘。

二、车位问题。因受与我院办公场所所在园区物业之间有关免费停车位数量的约定所限且无财政经费保障,我院部分专职仲裁人员、市局下派的兼职仲裁员、仲裁分庭工作人员的停车问题无从解决,给工作造成了一定困扰。

三、餐费问题。财政拨付给我院的工作人员午餐费与实际存在较大差额:保安人员无餐费保障,制度内和制度外人员分别存在每餐2元和5元的经费缺口,尚需协调解决。

下阶段,我院将紧紧围绕及时稳妥处置案件的中心任务,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和人保系统优质服务窗口为目标,以切实加强基层群众工作的各项内容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主要包括以下重点:

一、挖潜增效,加大化解劳资纠纷的力度。面对案多人少的工作现状,通过发挥二线庭室的辅助作用,激发仲裁分庭办案潜能,发挥兼职仲裁员乐于调解、善于调解的特点,有效运用交通大学法律实习生队伍力量,充分体现专、兼职仲裁人员的办案优势,提高案件化解能力。按照市局“开标准庭、办标准案”的要求,把好案件质量和数量关口。继续推进建章立制类工作,形成全面、系统的规范案件审办工作的文本依据。开展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不断从相关渠道取经汲养,提升我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多措并举,深化创优工作的内容。在前期完成我院《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实行专人负责、群体配合,按照2011-市级文明单位及市人保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创建要求,完成相关创建申报事宜。选举成立院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院团支部委员会,使工会和团组织成为协助党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抓手,在创优工作中发挥作用。继续扎实院品牌建设工作,开展好帮困助学等一系列公益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局行政执法条线读书活动;创新信息化管理机制,开发院各类信息查询系统、制作仲裁形象片等,使仲裁尚法厚德的精神品质进一步得到凝聚。

三、创新驱动,扎实群众工作的基础。根据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创新服务基层及预控纠纷的方法,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在莘庄、梅陇等劳资争议多发地区开设仲裁分庭,探索设立作为法律实习基地内容之一的社区调解工作站,并有效运用现有的裁调协调互动机制,努力将劳资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于萌芽阶段。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仲裁苑”讲坛、仲裁建议书等机制功能,编制仲裁典型案例,履行仲裁部门的社会服务职能,努力消减劳资隐患。

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及《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农(经)字〔2004〕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不断加大城镇建设、水能开发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现阶段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实际,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泸政复10号],由xx县农业局牵头,联合县林业局、法制局、公安局、国土局及司法局和财政局成立了xx县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并迅速开展了纠纷仲裁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受理仲裁申请25件,其中已审理结案14件,正在审理和待审的11件。根据最近的回访情况显示,除了尚未到期生效的`案件,大部份都已顺利执行,至今没有被法院重审推翻的案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我县目前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形式及开展仲裁工作的缘由

目前国家取消粮食征购任务、减免了农业税等惠农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城镇建设、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土地价值大幅增值,农民对土地的诉求大为提高,土地承包权益方面潜伏的矛盾日益凸现,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特别在二轮承包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如:(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第二轮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中后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愈来愈多,这是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不少。(2)二轮换证后由于档案设立和管理不健全、部分土地四至不清、合同标的与实际不相符,部门执法力度弱、未登记、有证无地,同一块地出现两证或多证,当事人持有的承包证与存根不相符、承包土地用于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而被征用、占用的未能及时注销或变更等一系列问题,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频繁上升,给我县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工作不相协调、职能不清。因此,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的各类纠纷,我县积极组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成功摸索出了一条“准司法加准行政”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之路。

二、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一系列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我们借鉴(民商事)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做法,结合土地承包管理体制的特点,制订了《xx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行办法》、《xx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组织规则》和《xx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办案规则》。随着试点的开展,我县参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审理制度,陆续制定并不断完善了开庭前内审准备办法、仲裁庭开庭审理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格式等。如对仲裁庭审理,规定了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对一般程序的,设一名首席仲裁员和两名陪审的仲裁员,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表决仲裁结果。在庭审中,分别由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说明理由,并有举证、互相质证和两轮辩论。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除了有不宜调解的情况外,规定合议庭都应先组织分头调解,对确实无法调解的,再制发仲裁裁决书。

(二)建立土地承包仲裁政策法规数据库。由于土地承包相关立法滞后,目前有法可依的主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司法解释,审理依据严重不足。为此,我县对国内现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大规模的检索研究,同时还收集了国家、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文件,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专用政策法规电子数据库,促进该项工的有序开展。

(三)选聘及培训仲裁工作人员。我县仲裁委分批选聘相关部门的骨干力量以及部分资深律师共28人作为兼职仲裁员,并经常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与仲裁案例评析、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流程以及仲裁案件证据适用等内容的培训,从而提高了办案水平。

(四)竭力提高办案质量。办案质量可以说是仲裁机构的生命线。因此,我县将调解和裁决质量置于重中之重,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

1、建立核稿制度。即所有仲裁裁决书在该案的首席仲裁员签发前,均先由仲裁办对行文格式、文字语句和裁决条文等进行核稿把关,若发现有重大问题,及时与该案首席仲裁员沟通,必要时可商请该案仲裁庭重新合议。

2、试行裁前告知制度。为了保障仲裁当事人充分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使当事人获得一次裁前救济机会,仲裁委参照行政处罚告知模式,对较为复杂的案件试行裁前告知制度。即对经过开庭审理后调解仍有困难的,在仲裁庭作出合议结果后,可以把初步裁决方案口头告知一方或各方当事人,以促使调解结案。对仍不能达成调解意向的,由仲裁委办公室将仲裁裁决书的征求意见稿发给各方当事人,并给予10天时间内让其充分研读论证。如果当事人认为裁决书对己方申请(答辩)观点的引用、证据和案件事实的认定、过错责任分析、适用法律、政策及初步裁决意见等任一方面有不当之处,或文字、计算结果有误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提出修改意见,有重大异议的,可请求仲裁庭重新合议。

3、实行裁后回访结果通报制度。规定凡是到期后无法执行或被法院再审后推翻的案件,都要进行内部通报,便于及时吸取教训。

三、仲裁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试点,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拓宽了化解农村矛盾的有效渠道,建立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机制。

(一)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仲裁委受理的属于重复访、越级访等案件偏多,协商、调解的余地很少,有些案件不符合诉讼规定的期限,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成了解决此类案件的有效途径。如上江乡两个农户张谋与苏谋,就出现一块土地有两本承包合同书的承包权争议,闹了6―7年的纠纷,村委会和乡司法办就此事进行过多次调解,后来还起诉到xx县法院和怒江州中级法院,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仲裁委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终于理清了完整的证据链,作出了争议地块属张谋承包的明确裁决。苏某不服裁决曾诉至法院,终因证据不足自动撤诉,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张谋感动不已。

(二)促进了法律的宣传普及,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在审理案件尤其是群体案件的过程,本身也就是一个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当事人甚至代理案件的律师通过参与仲裁活动,都普遍反映学到了不少相关知识,受益匪浅。乡镇、村干部和相关管理部门则表示有助于促进他们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举一反三、正确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历来缺乏法律专业干部的农业部门来说,也培养、锻炼出一批具有更高水平的依法行政业务骨干,多了一个依法护农的得力手段。

(三)为国家立法提供了现实依据。在仲裁试点的过程中,由于深度介入现实纠纷的全程调查处理,陆续发现了不少体制缺陷和法律空白。仲裁理论课题的研究和仲裁实践,为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xx县仲裁试点的实践经验教训,为国家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条例的起草和省地方性立法,提供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将有助于使新法更加贴近现实,更具有实用性和前瞻性,立法的质量更高。

律师工作总结篇四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未发现招用童工、违反劳务派遣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严重违法违规现象,但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劳动监察工作中面临的难题,主要有:

(一)绝大部分建筑、餐饮等流动性大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更是没有意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给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二)部分农民工因就近就业,受农闲时节外出务工,农忙时回家务农的短期打工观念和习惯影响,还有部分年轻的就业人员存在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意扣除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希望企业以直接发放现金的形式进行补偿,用人单位为节省成本,对此更是何乐而不为。

(三)目前建筑领域劳动用工中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单一,平时只发生活费,待工程竣工后才进行工资总结算也成为建筑领域工资发放不成文的“潜规则”,这种潜规则也成为每年的过年、过节、学生开学前等主要时间节点农民工集体讨薪的隐患。

律师工作总结篇五

这次专项检查期间,我市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共有9人,分两个专项检查组,共检查用人单位67家,其中企业57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0.62万人。共查出违法案件46件,其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2件,未依法支付工资1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6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7件。针对查出的违法案件,责令予以改正12件,督促1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17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137.91万元,责令支付工资80万元,涉及劳动者71人。同时,还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31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各类用人单位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受检的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能够依法执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并依法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市职工队伍基本稳定,劳动关系基本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