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最新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精选8篇)

最新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精选8篇)

作者:笔砚 最新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精选8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写总结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大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现将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大队主官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大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大队坚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各项法规铁令,不断强化单位自身法治意识,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消防救援局关于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督促大队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成立“恩阳消防跑团”,抓好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等便民利民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公示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办事流程,抓好法律审核关卡,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一年来无因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

(二)利用普法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守法。全民守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依靠会前学法、邀请司法行政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大队全体人员强化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0xx年坚持每季度邀请专业人员来对开展普法教育一次,分别从治安、民事常见纠纷案例、容易触犯的刑事法律和单位常见犯罪开了普法教育,有效的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结合消防执法体制改革,大队积极组织宣传人员利用政府常务会、深入全区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开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格局。

(三)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带头做好党风廉政工作,营造源清流明的廉洁氛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交友圈,一直保持简单的社会交往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坚持公道正派处理问题,按原则办事、按政策说话。始终坚持铁腕执纪、从严治队,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治病救人的目的做好补救,队伍上下风清气正。

(一)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大队主动提请区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消防安全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传达学习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消防工作汇报10余次,多次实地调研消防工作,切实解决了一批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了“十四五”时期恩阳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蓝图;成立了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并实体化运行,形成了常议常抓消防工作的机制,有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二)精准治理消防安全隐患。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完善联合检查执法、信息函告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消防车通道治理、电瓶车消防安全治理、高层建筑、老旧小区、商场市场等15类专项治理;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消防产品准入的源头关;联合区民政局对区内8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联合区教科体局对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将消防车通道治理、消防设施配备等内容纳入商场、市场专项整治内容;联合各镇(街道)对辖区246处异地搬迁聚居点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指导;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家;同时,以建党100周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入点,全力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单位568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560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74份,临时查封14家,责令“三停”5家,罚款22.38万元,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持续净化,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全力提升公众消防素质。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特定时期,开展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镇街等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培训110余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宣传品70000余份,不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利用微信、短信等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150000余条,在社会面营造了“全民参与、防治火灾”的良好局面。

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像抓消防工作那样去抓法治政府工作,还存在忙时忘的主观不重视现象;二是主动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意识不强,参与普法宣传活动次数不足;三是依法行政还存在部队时期思维的影响,没有按照法治思维开展消防执法。

大队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理,以做好消防宣传和普法教育为主线,全力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和消防安全监管。坚持常态化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县农业局安排,结合我县今年实际,我队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开展了为期四十天,以公路沿线场镇,农业主要乡镇,农资集聚集市为重点,主要农作物种子为对象的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检查及监管工作。

本次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是:春季使用的水稻、玉米种子,涉及内容有经营者基本情况,种子来源,进货时间、数量,种子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号,品种审定号,委托、代经销相关手续资料,包装、标识、标签,经营台帐档案,销售票证等内容。方式采取经营者填表自查,执法人员抽查、核实。

通过对沙洲、竹园、关庄、青溪等13个乡镇农资集贸市场的全面检查,63个被抽查农资经营店的核查,结果表明全县农资经营者较大多数人员能够按照《种子法》及相关规定,守法、诚信参与农资经营活动。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检查中发现未经培训即未取得资格证,参与种子经营者3户。

二是查获应当包装而未包装上市销售的玉米品种3个。

三是发现未经审定或未川引种号玉米品种4个,经销者达13户,占抽查户数的21%。以上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们分别给予了告诫或劝其退货、限期改正等处理意见。

1、未委托、协议及相关资料, 窜货经营现象较为普遍。

2、无固定营业场所,摆摊设点现象较多。

3、未建立经营档案,未进货台帐,未出具有效销售凭证问题突出。

4、进货渠道混乱,同一类别品种杂乱、繁多,未经示范上市销售情况严重。

如某个乡镇销售的玉米品种多达40余个,良莠不齐、农民不明,主推品种、当家品种不突出。针对目前全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建议在今后农业行政执法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业务法规培训、宣传力度,新品种示范、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有效引导经营者守法规范经营,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我县农资市场秩序。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为推动依法治药进程,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和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紧紧抓住“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今年共设立法律法规、鉴别药品真假咨询台2台次,挂出药事法规宣传横幅8条,推出宣传盾牌40多个,法律法规宣传板6块,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劣药品300余种,现场集中焚烧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货值5万余元。通过一系列药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能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侵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利,健康消费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全年接待各种咨询人员约20xx人,较去年增加一倍。

为了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们采取“分片集中,内容侧重”的办法,组织了10埸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先后培训从业人员513多人。组织涉药单位征订了《中国医药报》、《医药经济报》等专业报刊杂志近100份。并对100多家未参加法律培训的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取送法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他们依法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收效较佳。县益民大药房刘利明同志说:“药监局的同志能及时指出我们存在的问题,使我们逐步走向了正规”,茅草街配送站负责人杨学武同志说:“药监局的细心指导,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较去年相比明显提高,药品质量明显好转,进货渠道明显规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的文件精神和省局组织的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我局以岗位学法活动为契机,强化了机关干部职工学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为此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的岗位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岗位学法实施方案和具体培训课程表,发放了13份《行政许可法》等法规资料,为切实解决好工学矛盾,达到工学两不误,确定每周星期五政治学习时间改为学法辅导,两位副局长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辅导,共计讲课40多课时,今年5月省局组织的岗位学习考试,我们干部职工考出了较好的成绩。有效地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体干部的执法水平。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粮食执法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职能,20xx年是我县粮食局改制后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粮食局结合我县实际,在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了粮食执法宣传月活动。

我县是农业大县,人口62万人,常年粮食产量35万吨左右,粮食流通管理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从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产业发展入手,认真履行好粮食流通管理职责,积极开展粮食执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

针对广大干部职工对粮食执法信心不足的实际,我们从深入学习领会《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入手,从粮食改革的大局着眼,在我局开展了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管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到只有抓住机遇,知难而进,利用执法这块平台,实现行政职能的转变,才能赢得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局应有的地位,从而坚定了依法管好粮食的信心,增强了依法管理好粮食的自觉性。为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粮食局印制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及粮食收购资格证办理的明白纸,录制宣传材料、制作集中宣传活动展板及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

在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中,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印制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横幅标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有关粮食法律法规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并分组对全县范围内的粮食收购大户及粮食加工企业上门服务,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为他们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并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5月12日利用惠城大集,县委副书记康永彬、县人大副主任宋兴武、副县长李子超、县政协副主席张玉标等县领导应邀上街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在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办理工作,县粮食局将制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栏,公示办证的条件、程序,需提报的材料及地点、电话等,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书9个。

在整个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明白纸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45辆次,现场咨询人数120多人。通过宣传,做到了国家粮食政策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全面提高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社会粮食管理的社会认知度,使社会粮食经营者依法自觉服从管理,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管理创造良好氛围。

1、结合《粮食流通条例》颁布两周年,进一步加大宣传的力度。利用县电视台、《今日惠民》报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声势。同时做好宣传与办证相结合的文章,严格准入制度,对所提报的材料进行严格的核对,做到不符合标准的决不准入,真正达到粮食市场流通稳定、对达到许可的粮食经营者严格管理。

2、完善企业和个体户内部统计手续制度。按照全省统一格式的台帐样本,下发到经营者手中,要求他们规范建立、健全台帐,并将其纳入统计管理范畴,完善各项报表制度。

3、对纳入管理的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兼职统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在下半年将组织一次全县粮食流通管理和统计报表监督检查工作。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半年来,我所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市、依法治航”战略和“平安交通”建设工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20xx年工作思路,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航区实际,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水上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的综合素质,强化现场管理责能,以达到打击水上各类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秩序,确保规费应征不漏。现对上半年的执法工作做一个简要回顾。

新年伊始,我所就制定了20xx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思路,提出了今年的工作目标,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所各职能股室长为组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工作成员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稽查大队,负责本所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我们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我们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书紧密结合,并和各股室签订,把行政执法工作与日常的管理工作联系在一起,真正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执法人员的头上,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我们还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制订了《诸暨市航运管理所行政执法制度》共十一项制度,规范了我们日常执法活动,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制度可依。

行政执法工作不同与别的工作,它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一定的社会经验,特别是我们的水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长期面对的是流动性极大、素质高下差距大的船员,这就要求我们行政执法应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概念,摒弃人为的偏颇与错失,只有身体力行,才能带动被管理相对人的素质,营造整个水路运输领域依法从业的氛围。为此,我站抓各制度落实的基础上,狠抓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经常性的专业业务讨论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处理违章。通过自学、实际案例讨论分析等形式,使执法人员熟悉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度,按制度、程序实施各种执法检查和处理,以确保行政执法的正确性和严肃性。

实施水路交通行政执法,是强化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效果的有效措施,是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注重“抓预控,少违规”、“抓力度,促效果”二个方面。一方面加强了法律法规宣传,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并利用湄池航管站黑板报载体,进行水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水运行业建设动态报道等宣传,努力从多渠道、多形式提高船户的法律法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另一方面我们加大了对水路运输船舶的抽查频率和检查力度,并在 月份组织了 次水路运输执法大检查,运用行政执法手段,纠正了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上半年,我所执法人员共进行航道巡查235次,重点对营运船舶状况、船员配备情况、船舶证书情况、船舶装载情况、航道岸坡码头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67件营运行为不规范,船舶证书不齐、人员不足等行为,分别用责令补正、口头警告等手段进行了处理。对性质较为严重的27件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总金额2.19万元,其中简易程序8起,交通行政一般程序13起,海事行政一般程序6起。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认真地履行上级主管部门赋予我们的职责,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使用文书正确,台帐记录完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赔偿事件。通过交通工程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和建设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教育、警示的作用,使我市水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林业行政执法手册摘录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闷度0.2以上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

※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闷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采伐森林、林木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生产计划;但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权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树不足50株,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树50株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nn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并可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守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十一岁至六十岁,女十一岁至五十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当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

※森林防火期内(每年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每年9月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森林火灾分为: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100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1000公顷的(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至500元的罚款。

※采伐、毁坏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古树名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伪装、藏匿等方式逃避检查或者强行冲关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程序: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不得少于2人,询问当事人或者其它知情人,制作《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应当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决定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应制作《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植物检疫:

(一)林木种子、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

(二)乔木、灌木、竹娄、花卉和其它森林植物;

(三)木材、竹材、药材、果品、盆景和其它林产品。

未依照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处50至2000元罚款。

※林业站职责:

(六)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八)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十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十二)承担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木材运输证核发管理办法

(一)办理运输证的具体名录

1.原材:原条、原木、小径条木、棒材、旧屋料等。

2.锯材:枕木、板材、枋材、地板条、砧板、木线条等。

3.人造板:刨花板、胶合板(竹胶合板)、纤维板、细木工板、拼板、木丝板、单板。4竹材:毛竹、各娄杂竹、竹筒、竹尾、竹片、竹地板、竹凉席、竹筷、竹牙签等竹制品。

5木、竹制品:家具、包装箱、冰签、木棺及其它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木竹制工艺品和从百货商店、家具市场购买的成品家具不列入凭证运输范围。

6移植的商品活立木:树桩、树桩盆景、胸径5厘米以上的商品活立木。苗圃、花卉基地定向培育的林木种苗除外。

7.其它:商品薪材、木炭、树蔸、木片、木浆(含木、竹浆纸)、木粉等。

8.松香及其产品。

(二)不需办理运输证:

1.运输木、竹制工艺品的;

2运输木、竹制品折合木材0.5立方米以下的;

3.运输在商场购买的木、竹制成品并有购货凭证的。

(三)运输下列木材在申办木材运输证时必须提供如下凭证:

4人造板及其它木制品要有收购原料的运输证或者其它木材合法来源证明;

6个人搬迁携带的木材、家具,要有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

7基建单位剩余木材要有由原购材运输证和基建单位申请,经当地林业部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的证明。

(四)木材运到终点又需转运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检疫证、检尺码单,经木材存放地的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资源林政管理机构核实后,换领新的木材运输证。

(五)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将木材发运出去的,持证人应持原证在有效内到原发证机关换发新证。

(六)木材运输证原则上实行“一车(船)一证”并随货同行。对运输“四同一”的批量木材(即同一起止地点、同一起运时间、同一货主、同一运输工具)可核发一份木材运输证。

(七)汔车县内运输1天以内,省内运输1至4天,出省运输3至7天;船、排和火车运输不超过45天。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一、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开展城市赋能行动。一是城区“十乱”整治再攻坚。出台《常山县“十乱”整治实施方案》、《城区“车乱停、车乱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合住建、交警、属地街道等相关责任单位,对城区各主次干道环境秩序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治。一季度共查处违停机动车1288辆,规范商户越门经营562次,清理牛皮癣5484处,劝离流摊、占道等行为1213次,立案查处市容案件46起。二是餐饮油烟治理亮新招。针对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顽疾,全面强化事中监管力度,对城区餐饮油烟严管严控区域,分步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实现对油烟数据的全天候采集、传输、存储、监测、报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目前,拟对城区100家餐饮企业开展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三是三大项目有落实。开展“互联网+城市管理”行动,积极推进犬类智能管理系统、人行道违停抓拍系统、机动车违停拖车项目建设,以县社会治理大联动中心为依托,全面归集各系统的数据资源,实现综合研判分析、指挥调度、预测预警、信息反馈等功能。截止目前,已上述项目已全面开启招标工作,其中犬类智能管理项目已经签订服务合同,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软件安装等工作。四是狮子口征迁有突破。实行分片分组包干法,由各班子成员分别负责一个区块,全力推进狮子口片区国有土地腾空和集体土地签约工作。3月15日,国有土地44户全部腾空完毕。目前,集体土地41户已完成评估调查评估测量及签约工作,已腾空2户,预计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房屋腾空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下沉执法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执法培训,确保下放事项“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快速形成战斗力。

(二)全力攻坚征迁工作。对照征收工作清单,对标提标,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集体土地房屋腾空拆除工作。

(三)稳步推进城市赋能行动。结合“八个一”有礼指数提升工作,常态化开展“十乱”、餐饮油烟、牛皮癣、车辆违停、乱扔烟头等整治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效果不回落。

强化执法建设 消防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一)人员机构优化组合,继续贯彻、关注团队精神的有效发挥

上半年,稽查大队在局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综合监管模式,全队迅速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快速适应新的角色转变。在此基础上,大队根据执法办案流程进行了人员优化,强化并树立团队协作精神。全队上下凝心聚力,体现了极大的工作主动性,形成了基本案情民主讨论决议的工作方法。结合队里实际,因人制宜,明确责任,形成队里每个成员都能自觉维护团队荣誉、积极为团队建设、工作思路献计献策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办案人员能力。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大队在原有立案案件调查制、基本案件合议制、案件流程复核制的基础上,逐步推行行政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主办人负责主导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使案件办理具备了延续性,案卷质量一定程度反映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和办案能力,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了办案人员对整个案件的掌控能力。在主办人的基础上,为使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整体提高,调查前,我队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积极为主办人确定调查询问方向提供思路和方法,良性的互动拓展了个人的思维局限,也提升了每个执法人员的独立办案能力和水平,使每个执法人员均基本具备了独立办案的能力。依照市局和分局的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说理式行政执法,要求稽查人员必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理服人、注重说理效果、准确把握行政处罚尺度,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全程说理式行政执法的顺利实施,充分体现“法治质监”建设的现实要求,凸显了行政处罚过罚相当的原则。

(一)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以特种设备、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综合巡查工作,查处并及时封闭特种设备、食品违法行为。

加强一线巡查力量、充分发挥区域复合监管新模式的整合优势,积极开展围绕以特种设备、食品为中心的综合巡查,期间共出动280人次,检查企业数93家,其中网内企业数87家,涉及特种设备违法案件6起,食品违规添加剂案1起。

以蓝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基础,结合江北区域特点,开展产品质量整治行动。对外贸型企业加大检查力度,对涉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及时采取封存、扣押强制措施,做好案件闭环。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开展3.15消防器材专项检查。做好食品等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根据监督检验结果适时安排专项检查,及时关注食品企业违规添加添加剂、卫生理化指标不合格等情况,规制相关企业合法经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了蓝剑护童专项执法检查,做到生产和销售环节全覆盖、产品领证情况和产品包装标识全审核。

20xx年上半年,我局共接处各类举报申诉案件48件。在已挂牌的12365举报处置中心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规范了12365平台运行机制,并结合各地复议情况,进一步规范对外行文的格式,细化要求,积极思考有效应对职业举报的做法,探索规范企业和引导职业举报的有效做法,并形成具体调研报告,上报区主管部门。

1、今年案件办理的面铺的比较宽,有抽样不合格的(2起,五桥和麦克特)、3c认证的(超证、无证)、许可证的(无证、无qs),还拓展了新领域:印刷行业和刀片行业的条码问题。但总体来说,重心还是有点偏移,作为重点关注的生产领域的产品检查和关注不够,今年立案查处的生产领域的产品问题往往还是从像建筑工地等检查关联出来的,主动检查成案的生产企业案件不多,下半年,我们准备调整一下重心,重点关注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加强季节性产品的检查力度,加大重点领域的重点产品、民生关注热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完成行政执法的重心转移。

3、案件在卷面质量有所提高,但在案件挖掘深度、案件关联性方面做得不够扎实,办案的技巧和案件整体技术含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4、巡查和执法检查未能顺畅兼顾。存在问题是巡查跑数量、质量与执法跑立案率的矛盾,对企业的执法检查中经常想把巡查一并带过,在安排的巡查中又想兼顾执法检查,巡查和执法检查的关注点固有的不同,试点结果导致巡查、检查的综合效率不高,特别是对特种设备的巡查,由于使用特种设备本身存在不断变化的不确定因素,关注重点自然偏向特种设备,专业素养的不足也导致这一领域成案率不高。

综上,我们必须在坚持分局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基础上,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认真反思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首要问题就是扎扎实实地做好法律法规方面的研究和学习,在探索办案新思路上充分发挥集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最终目标,形成人人争当办案能手,大队争创研究型、学者型团队的良好氛围,力争稽查工作跨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