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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劳动合同签订(优质5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劳动合同签订(优质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签订篇一

尊敬的'领导:

本人xx,20xx年7月1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就职于工程部。3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与帮助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因合同到期在即,特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部分手写)

1、本人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服从领导安排,爱岗敬业,认真遵守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如有违反集团的相关规定,集团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有权利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聘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篇二

本期案例: 某工厂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两个棘手问题:

员工甲2008年1月1日进厂,但工厂一直没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甲知道工厂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 2008年5月1日,工厂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工厂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工厂要先支付其2008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甲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 2008年5月1日。

员工乙系工厂的一名老员工,工厂2008年前一直都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厂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月支付员工乙每月工资, 2008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工厂决定与员工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其原来的福利待遇通过合同进行明确,员工乙一直以工厂工资低为理由拒绝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

本期问题:

工厂应当如何处理上述两个案件较为妥当?

专家点评: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案例解读

《劳动合同法》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拖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处罚。而新法一经颁布,工厂形成许多员工无故拖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达到其获得双倍工资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意识到用人单位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赋予用人单位在因劳动者原因拒签劳动合同时,终止与其之间所建立的劳动关系的权利。

针对员工甲的问题,基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甲要求工厂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从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工厂可以先不支付该员工双倍工资,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因为从员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与工厂终止劳动关系,以后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员工去起诉,工厂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

针对员工乙的问题,工厂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因为工厂在不改变乙工作岗位及薪资待遇前提下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损害到乙的任何利益,乙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应当被视为不愿意与工厂确立劳动关系,工厂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操作建议

(1)建议工厂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规范体系;

(2)针对员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a、时间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

网友讨论:

雨 乔: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本案中工厂应与员工甲进行沟通,如果员工甲愿意继续与工厂签订合同,则工厂须支付员工甲双倍工资的起止日期为2008年2月1日至4月30日,即3个月两倍的工资,并从5月1日与员工甲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协调不行,员工甲不愿意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工厂应书面通知员工甲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工厂应在2008年1月31日之内与员工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乙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就工资问题与员工协商,如协商不行,可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依法向员工乙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哈 蜜:

1、不支持员工甲要求支付1-4月双倍工资的要求,但单位应支付员工2-4月共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立即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2、对于员工乙,关健是单位有没有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合同和是否维持原有工资待遇,如果这两点做到了,则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无需向员工支付任何补偿。

理由: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及《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biggoldfish:

1。对甲员工的处理办法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某工厂应支付甲员工2月1日至4月30日的另一倍工资,并从5月1日起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对乙员工的处理办法是:经与乙员工协商,解释清楚合同中的薪酬福利待遇是根据工厂有关规定约定的,是合法的。如果乙员工还是不肯签,那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工厂可以书面通知乙员工三十天后解除劳动关系,虽然乙某是老员工,但经济补偿年限是自新法实施之日起计算的,所以也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签订篇三

单位领导:

我叫xx,女,xx岁,xx文化,年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xxxx所上班。两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内,以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在所上班。由于该所地处闹市,因此,上班时间工作之忙,业务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但为树立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我始终牢记贵单位的服务宗旨,总是做到早上班、迟下班,耐心细致地数好每一分钱,给客户一个满意的服务。由于我工作认真、过细,两年来不仅未发生一笔误差,未与客户发生一起争吵,而且因我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内,以顽强的毅力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两年来,在爱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总是主动放弃休息和娱乐时间,抛开繁琐的家务,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以使个人业务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现在,五笔打字,ab操作等项业务工作我都烂熟于胸。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业务,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两年来,我个人在当班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因业务不熟而被难住、以致耽误客户时间的事件。两年来,我虽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服务展示单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签订篇四

员工:

本公司于年月日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 现依据 ,将于 年月日与你终止 ( 解除 ) 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上海七斗星商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年月日

签收:

日期:

注:此表一式两份,当事人、人力资源部各留一份。

劳动合同签订篇五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劳动厅、人事厅、 财政厅《企业试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上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有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分配工作和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和辞退,检查乙方的生产、工作、学习和技术状况等权利;有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各项福利待遇,缴纳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金,改善劳动、工作、学习条件,参加民主管理和关心职工生活的义务。甲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企业的主人,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获得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的义务。乙方必须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经甲方批准,脱产学习、长期病休、请长假或停薪留职等,需要签订专项合同,明确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责任、义务和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由于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继续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办完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要求续订的,应补办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合同内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条 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