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方案>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9篇)

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9篇)

作者:翰墨 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9篇)

在工作中,一个好的方案能够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步骤,帮助我们达成工作目标。下面是一些针对不同领域的工作方案样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中秋十一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行为进行整治。

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强化营运车辆检查。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突出过程管控。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道路运输工作计划

按照铁道部的'部署,根据各站段客流调查报告和中秋、国庆节期间市场需求,南宁铁路局中秋、国庆期间旅客运输有关安排如下:

20xx年中秋节运输期限为9月21日至24日,共计4天;国庆节运输期限为9月28日至10月7日,共计10天。

中秋期间全局预计发送旅客52万人次,日均13万人次,同比增加0.9万人次,增长1.8%;国庆期间全局预计发送旅客136万人次,日均13.6万人次,同比增加2.8万人次,增长2.1%。

1、直通运能安排。

三是9月30日-10月7日长沙-湛江加开l327/8次临客,经由京广、湘桂、益湛、黎湛线,由广铁担当,使用2组普通车底开行,临客编组、停站时刻等事项另电通知。

2、管内运能安排。充分挖掘车辆资源潜力,采取加挂车辆等措施增加管内运能,重点对南宁-桂林、南宁-贺州和桂林-茂名等方向的管内列车进行加挂扩能。

1、强化售票组织。

二充分利用快速售票厅和代售点的售票能力,实现购票旅客分流,减少旅客排队时间。

2、加强客运组织。

一是防止旅客列车过度超员,合理控制超员率;

二是做好旅客乘降组织,防止旅客拥挤、对流、抓车、钻车、跳车和横越线路,严防旅客意外伤害的发生。

3、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认真做好旅客列车上水工作,保证站车供水设备良好,及时供应开水;

二是严格执行列车出库上线标准,保证车辆各项设备齐全、质量良好;

三是加强站车卫生环境的整治,为旅客创造清洁舒适的旅行环境。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xxx重大节日的日益临近,安全生产工作已成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主管运管工作的xxx书记为组长,运管所所长xxx为副组长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行政办,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组、内部安全稳定工作组。

二、责任划分。

责任人:

责任单位:运管所客运办、驻站办、客运稽查队;

责任人:

责任单位:货运科、货运稽查队;

3、内部安全稳定工作组:

责任人:

责任单位:行政办、党办、维修办、水运室、财务室、综合办、档案室、业务室;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各口分管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的安全稳定工作。

1、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停止新增客运班线申请工作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对已经审批的班线和车辆9月20日以后办理相关手续。

2、各驻站办主任必须由副所长以上领导兼任,坚守岗位,责任到人,从首班发车到末班发车按时间段制定值班表和岗位职责,报运管所办公室备查,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3、运管所xxx及客运人员负责沙城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源头监管工作,对站外发车的班车也要做到有人管、有人问,责任落实到人头。责任人要从首班发车到末班发车,安排出详细的值班表,报运管所办公室。

1、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停止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对已经审批的经营许可项目9月20日以后办理相关手续。

2、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运管所对我县危货运输企业实施派运管人员进驻企业监管。抽调xxxxxxxxx进驻沙城液化气公司,进驻人员每天要做好企业出县车辆运行情况记录,并随企业员工正常上下班,下班后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四)加强内部管理工作。

1、各科室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安全管理。

2、做好科室所属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思想稳定工作。科室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做好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3、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签字制度,严禁出现缺岗、脱岗、漏岗现象。

4、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上传下达。发现情况,要以最快的方式按报告程序及时、准确、完整上报。杜绝缓报、瞒报、漏报现象。对不按规定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要在岗在位,并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外查队长、科室主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系。

6、严格请销假制度,科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休假,确有情况需要休假时要定期做好思想汇报。

7、严格执行督导检查制度。处领导将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漏岗、脱岗、情况上传下达不及时的值班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酿成事故或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上述处罚外,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8、负责安保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仔细盘查,做好登记,凡携带行包进入的要逐一检查,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9、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完成交接班手续的值班人员不得离岗,否则按脱岗处理。

xxxx年x月xx日。

道路运输工作计划

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罚分明,杜绝违章违纪现象,保障运输安全。

1、重、特大运输事故为零;

2、无重大危险源设备事故;

3、人员轻伤和其他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0.3人。次/百万公里;

4、重伤可死亡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一)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并保障有效实施。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谁违章、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按比例足额提交安全经费,车主足额投保各种责任保险,化解安全风险。

3、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危货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帐。切实加强装卸、押送、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4、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强化各项监控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5、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安顿必须的投入,做到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

6、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单位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大运输过程监控力度,节假日期和特殊时期企业领导必须坚守现场,确保运输安全。

7、合理进行了工作安排,加强协调沟通,抓好关联部门的交叉管理和工作变动时段的管理。

8、严格按照《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组织开展综合、专业、节假日等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二)加强全员安全技能、意识培养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加强新进运输经营户的安全教育,严格把握新增人员的从业素质,使之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技能,合格上岗。

2、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危化物品操作处置技能和安全意识。

3、抓好维修企业、驾培学校特种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等到工作,保证100%有效持证上岗。

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技能,提升管理水平不。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查找隐患,加大整改力度,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6、开展安全竞赛活动。通过各种竞赛活动,进一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这。

提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制度的自觉性,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开展“三查三反”(三反:反松懈、反麻痹、反违章;三查:查思想、查落实、查隐患)活动,尽可能的控制违规操作,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

(三)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1、把防火、防爆炸、防污染作为危化品运输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从管理中进一步完善。

2、加强对车辆灭火器、安全锤、三角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检查,确保随时有效好用。

3、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驾培场地配置的应急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落实专人负责。

4、完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应急处置及自救能力。

(四)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活动。

1、春运之前,组织农村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集中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2、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农村客运站场的安全巡查。

3、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相关专项行动的集中活动。

道路运输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我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以六中会全精神为指导,按照市运管局、区交委工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418”战略部署,以改革和发展为工作中心,更加积极地抢抓机遇,更加科学地谋划发展,更加有效地难题,推动道路运输实现新的跨越,切实提高运管机构“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能力,更好地为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将20xx工作要点安排如下,请各科室所认真贯彻执行。

深入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执行《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发展公共交通。不断优化公交营运线网,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市民快捷、舒适、安全、舒心的出行需求。

以“公司化自营、员工化管理”为目标,深化出租车体制改革,理顺出租车经营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出租车行业整体形象,实现出租车行业稳定。

积极总结农客工作经验,在全区全面发展农客,力争做到全覆盖。逐步扩大公交客运范围,适时开通中心场镇公交客运,拓展毗邻区县农客发展范围。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继续加强“双基”’建设,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源头准入管理和后续监管,实践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整改,落实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管理责任事故。

加快现代物流站场建设,规范货物集散地管理,树立现代物流理念,使传统物流加快向现代物流转变,同时,将工业企业货物仓储、货运场站逐步规范管理,完善行政许可机制,规范零担货运站场,积极引导和发展物流配送服务。

全面清理汽车租赁公司及车辆,摸清汽车租赁公司的情况和车辆情况,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汽车租赁市场秩序。

中秋十一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的道路运输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优质、有序进行,根据上级运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两节”期间运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交通运输“四化管理”为根本,以推进“两保两树”活动为主线,搞好“三个服务”,确保“两节”期间我公司内部道路运输安全畅通、和谐稳定。

道路运输永远离不开的主题就是安全,公司内要认真汲取近期几起事故特别是“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肩负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目标,把严防重特大事故作为第一任务,把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第一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节日运输安全工作。

作,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节日运输。

2、加强对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优质运输。公司内要严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节前要对所有参加节日运输的驾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行车和文明服务的教育培训。提醒驾驶员随时关注掌握道路通行信息,尤其对道路拥堵,交通事故等采取必要措施提前做好防范。

3、落实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切实防范疲劳驾驶。货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人员,确保货运驾驶人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要把长途货车的运动态监控分时段,逐车落实到每一岗位,每个责任人,并形成制度。对货运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及时防止和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落实好卫星定位的监控管理,保证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并将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严格的奖罚制度。

4、开展节前公司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公司要在两节之前进行一次内部自查,特别是对车辆进行重点检查。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隐患问题,将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位。经检查严重不合格的车辆或从业人员,规劝其在“两节”期间不得上路行驶,以免产生危险。

三、组织保障。

1、成立以刘洪纪为组长,潘广运为副组长,各管理人员为成员的“两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具体负责节日运输的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

2、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进行实际演练,在保证车况良好的情况下,做好应急工作。

3、坚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应对突发情况。同时加强gps监控的值班管理。

4、悬挂安全运输横幅,宣传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安全措施,营造“两节”运输工作良好氛围。

临沂市鲁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了做好公司内黄金周道路运输工作,我公司针对今年中秋国庆连休假期时间长,国家首次实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导致各种客流重叠交织、客流高峰集中等特点,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态度,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安全措施,做到了领导到位,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我公司于9月29日召开2016年中秋国庆节假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运管部门关于做好“两节”道路运输工作的精神,成立了以刘洪纪为组长,潘广运为副组长,各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组织机构的成立和节前安全生产会议的召开,为黄金周道路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稳定。

为强化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我公司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按照市运管处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中秋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检查暗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驾驶从业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监督工作,保障公司内稳定。

1、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两节”期间严格执行24值班制度。我公司值班人员在领班人员领导下,贯彻执行值班制度,以应对突发状况。

2、做好对驾驶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运营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法停车、超速行驶、超范围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3、强化源头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为认真做好黄金周期间的安全运营工作,我公司严把例检关,不漏项、不减项,对例检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车容车貌及安全防火设施进行了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临沂市开鑫运输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各市、县(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围绕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运输市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一岗双责”,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监督到位、奖惩严明、装备经费有保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

第四条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管职责。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七)制定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定应急队伍和车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安全监管组织机构。

第五条各级运管部门应当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第七条各级运管部门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安全管理机构应有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交通工具等办公设备;安全工作经费及安全奖励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不少于1.5%。

第八条运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区域、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要把分管工作同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第九条各级运管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的原则,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与各市、省直管县运管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管理机构和直管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县(区、市)运管机构与本辖区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四章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第十条运管机构在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经营者实施行政许可时,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申报资料认真审核、妥善归档保存;按照核准条件办理各种牌证并如实规范填写,签名负责;对条件不符、手续不齐、资料不全的不予办理;对过期失效或被取消的牌证及时收回,对无法收回的及时申明撤消或作废。

第十一条营运车辆审验时应对车辆违章记录,车辆术档案,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情况,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进行审查,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运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及其评审、考核人员在对企业资质及等级评定、考核等资料审查、现场审核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按条件逐项审查并签名负责,出具真实的评审考核结论,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上报组织评审或考核的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及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实。

第十三条运管机构应加强对驾驶培训学校教学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培训,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严格培训学时记录仪的使用,建立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同时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工作。市级运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发证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上岗资格考试申请表、考试记录,上岗资格证、驾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记录等。

第十五条严厉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健全和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长效机制。将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定期进行检查,依法严格处罚。

第十六条切实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执法效能。推进运政执法全程监控等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运输执法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管控能力。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严格落实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全面推进违法记录转递工作。推动将运输车辆安全违法记录与运输公司资质、安全评价等级、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等挂钩。

第十六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督促、指导属地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上级管理机构对下一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指导,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方式可采取上门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检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监督责任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每季度至少一次到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企业、驾驶培训学校、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其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主要内容见《道路运输行业日常监督检查表》每次检查应至少抽查其中三项内容。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还应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第五章信息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运管机构要重视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向报送各种安全。安全信息包括:重点时段(春运、黄金周、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等)工作总结、典型材料、简报等。

第二十一条积极拓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渠道,建立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以驾驶人培训机构、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道路运输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运输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六章事故的的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运输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造成重大危险品污染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及时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报告,同时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五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市级运管机构要向省局作出书面检查;对一年内发生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及时约谈相关运管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章应急组织和指挥。

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第二十九条成立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领导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十条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道路运输应急队伍。组织安排应急保障所需车辆、人员、物资、设施、设备。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五落实”

第三十一条各级运管机构应根据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演练。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

各级运管机构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预算。

第三十二条各级运管机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第三十三条及时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形成信息快报,向政府应急信息发布机构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开展应急保障宣传工作。

第八章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考核。

第三十五条严格责任考核,对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暗访和考评。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运管机构和有关领导干部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奖优罚劣。

第三十七条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制定修订不同时期考核标准,标准应包含上一条所述主要内容。

第三十九条考核的等次。

根据考核内容的执行情况,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十条奖惩办法。

(1)各单位每年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奖励。

(2)发生两次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一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先进单位考核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本规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危化品运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市政x办公室《xx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xx县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县x常x、常务x县长xx任组长,副x长、县公x局x长xxx任副组长,县政x办、安x局、交通运输局、公x局、住x局、环x局、水x局、卫x局、应x办、消x大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x局交x大队,县公x局党委委员、交x大队长刘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和相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推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好辖区内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监管、联合监管、重点监管、源头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政x主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联合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危化品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三、具体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双随机”抽调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企业(中石油xx分公司、天然气公司),检查产品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等工作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产品合格、销管程序合法、货物装载达标、运载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员持证上岗。(县安x局、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负责)。

(二)坚持分类施策,加强路面管控。

县交通运输局会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抓紧制定危化品运输安全承诺书,指导通行辖区内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所有人及时签订安全承诺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押运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顶格处罚。对路查路检中发现和运输安全事故暴露出问题的危化品生产、运输企业,由安监、交通运输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依法取消危化品生产和运输资质。

县地处秦岭腹地,是国家“南水北调”、陕西“引汉济渭”的重要水源地。辖区限制通行路线为1x8国道土地岭隧道——长xx镇约25公里,因误闯等过境可能行驶线路为108国道xx全境约60.63公里(含秦岭隧道)、西汉高速公路xx连接线约23公里。

2、县公x局交x大队袁x庄、大x坝执勤中队对途经我县的危化品(含危险品废物)运输车辆实行逢车必查,推行“五查一教育一休息”制度。“五查”,即查证照情况、查货物类型、查来源流向、查车辆状况、查安全设备设施设备;“一教育”,即对驾驶员、押运员、安全员进行危化品运输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发放陡坡急弯及事故多发路段提示卡,提醒司乘人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勤查车况、减速慢行;“一休息”,即对疲劳驾驶的驾驶员按照规定就地观看教育警示片,责令休息20—40分钟,待精神恢复后再上路行驶。

3、依托县公x局交x大队指挥中心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防止危化品车辆误闯误进。在108国道三x殿、龙x坪卡口以及西汉高速公路xx连接线共力测速点完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系统自动预警,通过系统报警、指挥中心比对筛选指令、路面警力拦截管控,以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精准化。

4、实行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分段分片责任制。县公x局交x大队袁家庄执勤中队负责108国道及包片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日常管理;大河坝执勤中队负责西汉高速公路xx连接线及包片道路危化品运输安全日常管理。

5、经市公x局交警支队审批线路后的危化品车辆,在进入xx辖区时要严格执行xx县公x局交x大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前报备和准入制度。辖区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限定为每天8时至11时、14时至17时两个时段。对未报备或虽经报备但因故未批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严罚重处。

6、一旦遇有或接到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或发生燃烧、爆炸及严重泄漏以及其他突发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及危及群众安全的事件,要严格按《全县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序处置,尽可能避免次生危险或灾害发生。(县环保局、安x局、水利局、公x局、住建局、应急办、消防大队、卫计局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强化基础保障,提升应急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没,配置专业人员和装备,科学储备救授物资,不断夯实应急救援基础保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事故调查,严格追究责任。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一次造成3人(不含)以下死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后果,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县政x组织相关部门负责调查;对一次性死亡3人(含)以上较大事故,造成道路运输中断5小时以上,起火爆炸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到百万以上,或剧毒品运输车辆发生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市政x负责组织调查,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企业及个人责任。

中秋十一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道路运输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规范制定和落实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具体要求。

第二章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职业道德。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热爱人民,爱岗敬业,甘当公仆,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仪表举止。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衣着整洁得体。上班时间不赤脚,不穿拖鞋。

(二)举止端庄大方,坐立姿态文雅。

(三)礼貌待人,互相尊重。

(四)接待来人时,应起立迎接,面带微笑,主动请坐。

(五)使用文明用语,表达准确、通俗简洁。

(六)耐心回答当事人的有关咨询。

三、文明用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使用以下文明用语:

(一)您好,这里是××××(单位名称),请讲……(用于接电话时)。

(二)请您稍候再来电话。

(三)请进。

(四)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问我可以帮什么忙/请问您有什么事?

(五)请您不要着急,有事慢慢说。

(六)这件事请您到××科(股、室、大队)办理。

(七)请稍等!

(八)对不起/很抱歉,让您久等了。

(九)请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十)这是法律规定的,请您配合。

(十一)多谢您的合作!

(十二)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十三)请您多提宝贵意见。

(十四)谢谢您的提醒。

(十五)谢谢。(十六)再见。

四、服务忌语。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使用以下用语:

(一)找谁!

(二)没上班呢,等一会儿再说/下班啦,明天再来。

(三)没看见上面写着呢,问什么问。

(四)正忙着呢,等着。

(五)真麻烦!

(六)急什么?就你的事重要。

(七)你找我,我找谁呢?

(八)看谁态度好找谁去。

(九)我不管,问领导去。

(十)开会呢,外边等着。

五、禁止行为。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二)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三)参与或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

(四)滥用职权;

(五)在工作期间喝酒;

(六)拖延时间或超过规定期限办理有关业务。

第三章。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4.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3.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则。

3.经营范围涉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4.对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运‛。

(五)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按照投入车辆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被许可人投入的车辆或者已有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四、设立子公司许可程序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五、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

(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核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六、经营许可变更。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两个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三)许可变更后,原证件发放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同时收回原证件。

七、终止经营。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八、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四)其他存档材料。

第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一、车辆技术管理。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每年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一)审验时间。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二)审验内容。

6.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三)审验程序。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货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经营范围所要求的等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则车辆审验合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审验专用章;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三级车要求的,应收回《道路运输证》。

6.审验结束后,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业户档案中。

三、货运车辆异动。

(一)新增货运车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新增货运车辆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

3.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4.新增货运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

(二)货运车辆退出市场。

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退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三)转籍或过户货运车辆。

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要求将货运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向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出具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车辆管理档案中。

3.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车辆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货运车辆的新所有人应10当凭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5.货运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四)货运车辆报停。

1.货运车辆拟报停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2.货运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五)货运车辆被终止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档案。车辆管理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7.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等。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包括以下内容:

6.行驶里程记录;7.交通事故记录;8.车辆审验记录;

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三)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内容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及时报送交通事故等动态信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行为。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

(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三)质量信誉考核步骤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7)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及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服务人员统一服装情况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在提交材料时应当包括分公司的营运车辆、从业人员情况,并提供分公司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分公司质量信誉情况。分公司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所出具的分公司质量信誉确认结果负责。

2.质量信誉考核初评。

(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报送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发现不一致的,应要求企业进行说明或组织调查。

(2)核实结束后,应根据各项考核指标的初步结果进行打分,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并将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上报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运输企业所在地为设区的市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核实,并对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进行初评。

(4)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下设的分公司与总公司一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子公司的质量信誉等级由其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单独评定。

3.公示及评定。

(1)初评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道路运输企业的各项考核指标数据和所得分数、初评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本机构网站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

(2)被考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申诉或者举报。

(3)公示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企业的申诉和社会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各项指标的最终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4.公告。

(1)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后,于6月30日前在本机构网站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上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

(2)道路货物运输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三、货运代理(代办)管理。

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并持有关登记证件到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四、业户档案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货物运输业户管理档案。业户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委托办理的,需存档授权委托书;

(四)投入车辆情况;

(五)从业人员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七)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八)《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九)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

(十)《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十五)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资料;(十六)车辆异动资料;(十七)车辆审验资料;(十八)违法行为记录等。

第四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一)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自有专用车辆5辆以上;

(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8)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2.有符合下列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例会制度;

(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8)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条件。

1.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为本单位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2.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与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条件有所不同,除应当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条件外,还应当是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有特殊需求的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且自有专用车辆的数量可以少于5辆。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办理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或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17(2)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3)企业章程文本;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3)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7)具备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和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8)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前审核。

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提交申请的企业或单位实地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实地核实的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2.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3.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发放。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凭《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个工作日内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核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被许可人已获得其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加注原有的其他许可事项及新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项,同时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其退回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存入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管理档案中。

3.被许可人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六)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

1.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履行投入车辆承诺,核实其所投入的专用车辆是否符合许可要求,罐体是否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2.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间6个月还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七)配发《道路运输证》。

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被许可人投入使用的车辆,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2.《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内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车型注明运输危险货物的类别、项别。

3.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在《道路运输证》‚备注‛栏中上加盖‚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四、行政许可结果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经营性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向社会公告许可决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方便货主了解合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公告内容应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经营范围,车辆牌照号及核定的经营范围,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

五、设立子公司许可程序。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六、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道路危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2.经核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分公司需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要求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5.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七、许可变更办理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拟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名称、地址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其中,变更地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重新核实其停车场地、专用停车区域以及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

(三)许可变更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收回原证件。

八、终止经营办理程序。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拟终止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九、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后,应当分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和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将有关材料存档。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

1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1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15.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1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7.《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8.其他存档材料。

3.特殊运输需求说明材料;

4.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14.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1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16.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1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18.《道路运输证》复印件;19.其他存档材料。

第二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专用设备管理。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理。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车辆技术管理的要求,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专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规定的要求装臵标志灯、标志牌。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车辆,不得允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再使用该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变更手续;对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则收回《道路运输证》。

二、专用设备管理。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规定的技术要求。

(二)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符合《钢制压力容器》(gb150)、《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条件,应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三)罐式专用车辆应当在罐体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四)专用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定期审验制度,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进行审验。

(一)审验时间。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具体审验时间由各省自行确定。

(二)审验内容。

8.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9.专用车辆的标志灯、标志牌安装情况;10.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三)审验程序。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审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车辆审验公告。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按规定填写《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该表可向车籍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领取,或在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领取,或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网站上下载。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检测。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

5.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车辆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核,评定车辆技术等级。6.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专用车辆结构及尺寸、违法记录情况、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和专用车辆标志灯、牌完好情况进行审验。

7.专用车辆的技术等级达到一级,且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则车辆审验合格,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审验专用章;审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运输证》。

8.审验结束后,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审验台账中作相应记录,对审验资料进行整理并存入车辆管理档案。《道路运输证》上有违章记录的,应当将违章记录转登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业户档案中。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异动。

(一)新增车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拟新增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填写新增运输车辆申请表。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等。

3.新增专用车辆技术等级应当是一级。

4.专用车辆是罐式车辆的,还应当提供罐体检测合格证。

5.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专用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同时将以上相关材料存入车辆管理档案中。

6.新增专用车辆有关手续办理结束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建立该车技术档案。

(二)车辆退出市场。

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拟退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转籍或过户车辆。

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转籍、过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要求将专用车辆转籍、过户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出具专用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的车辆档案中。

3.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属不同管辖区域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移交车辆管理档案。

4.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拟继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的新所有人凭26货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和车辆档案,应当向转入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尽快为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5.专用车辆转籍、过户后,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视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四)车辆报停。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拟报停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需持拟报停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车辆报停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报停后拟恢复运营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领回《道路运输证》。

(五)车辆被终止经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因违反规定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档案。

(一)车辆管理档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档案。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7.通讯工具及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配备证明;8.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等;9.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二)车辆技术档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档案。专用车辆技术档案坚持‚一车一档‛,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9.通讯工具及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的配备证明;10.罐体检测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复印件;11.其他按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内容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单位及时报送交通事故等动态信息。

第三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的日常监管,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监督,规范运输行为。

(一)监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严格执行有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国家标准或交通行业标准。

(二)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行为,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范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查处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参照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进行,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管理档案,并保存完整。

7.安全生产制度文本;

1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及消防部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19.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20.其他规定要求归档的资料。

3.特殊运输需求说明材料;

4.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2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及消防部门登记证书等复印件;21.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22.其他规定要求归档的材料。

第五章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1.客车技术要求。

(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2.。

中秋十一道路运输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巩固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成果,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正定站决定在全线范围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内容。

按规定配备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是否按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使用、维护、检测评定等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驾。

(二)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车辆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四)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是否按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是否对重大隐患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是否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二、活动安排。

攻坚行动从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利用安全专题例会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月31号。

要在全站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结合重点工作和本站实际,开展专项整顿,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规范严格自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31日。

(三)督导检查和集中执法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公司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以督导检查促进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道路。

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大举措,全站员工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落实,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包保责任,全面督促隐患整改。严格落实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3任,形成排查、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全覆盖。要加大隐患的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复查验收责任人。

(三)从严从实,强化考核问责。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正定站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罚,扣分处理,计入本人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明确三个阶段中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11日、21日前将附件表格及活动开情况报公司安监办,2017年3月28日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报公司安监办(其中,表格及整体活动总结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

道路运输工作方案

为确实做好xx年“十一”黄金周道路畅通安全工作,积极应对十一黄金周期间,三峡大坝景区免票带来的旅游车辆、游客数量大幅增长,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组建工作专班,成立国庆黄金周期间安全运输领导小组,组长:付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运输科,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庆黄金周期间三峡坝区周边列养道路的安全畅通工作,督导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节日值班和现场值守工作,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1、区公路局:养护公司在节前对国道宜巴路上道路、桥梁、隧道、公路汽渡渡口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补路面坑槽,对危险路段要增设安全警示标志,节日期间加强道路养护巡查,保持路面干净整洁。路政大队加强道路巡查执法力度,及时清理违法占道,打击违规侵占路权行为,加大治超力度,严禁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上路。

2、区海事局:加强三峡坝区周边渡口、客渡船、汽渡船的安全监管,杜绝船舶超载、超员运营,督促有船乡镇落实乡镇船舶管理主体责任,重点排查“四客一危”船舶,强化客运港站、渡口码头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交通养护、路政、海事各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车辆分流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提供路况信息,确保分流道路安全畅通。

领导带班值守,各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道路运输工作计划

下半年,运输部将依据原料部门下达的原料煤采购计划,及时、有效进行作业情况的掌握,积极的同铁路部门做好沟通,进行联系,杜绝和避免调卸事件发生,为公司维护权益。

20xx年11月12月份,加大对冬季卸煤工作的投入力度,做好应对集中到达和冬季卸煤困难的相关准备,熟悉应急预案,加强和铁路相关站段的沟通,争分夺秒,保证冬季卸煤顺利进行。

20xx年下半年要继续开展好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形式要多种多样,内容要丰富。特别是要进一步丰富员工教育手段,将多媒体平台,网络平台等培训手段运用要持续加强,受到员工普遍好评的事故案例学习活动要持续推进,确保20xx年下半年员工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做好安全研究会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全部课题的研究,总结开展活动的成果,利用研究和推进车机联控相关工作的机遇,进一步开展好铁路安全行车工作,对各个行车作业环节进行监控和互控,保障行车过程安全。深入研究解冻库相关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20xx年冬季解冻库使用的情况,进一步发现和查找解冻库相关问题并及时整改解决,保障解冻库冬季使用的安全。

组织应对特殊天气、气候的各项工作,7、8月重点抓好防暑降温、防汛工作,各种防汛物资要准备齐全,防汛人员要开展好预案演练。确保整个系统能够良好应对各种汛情。组织好解冻库的冬季使用工作,制定安全可靠的点火方案,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解冻库正常投入使用。开展好冬季铁路卸车工作,积极和备煤车间配合进行工作,主要各个岗位员工的人身安全,消除冻块和道掩,防止出现人员伤亡和路车脱线等事故。

20xx年下半运输部要做好以下设备工作。

1、由于0104机车按照机车检修规程的要求已经超过了机车中修的年限,应该对0104机车进行中修,以确保机车良好技术状态,保障铁路运输的正常开展。运输部将组织好机车中修工作,保障公司重主要设备的维护运行。

2、对现有无线列车通信设备进行更换,根据太原铁路局相关要求,要对机车现有495深圳长龙机车电台,更换成cir设备,以满足迁曹线使用要求。

3、3号路道口、中厚板道口进一步加强维护,保障道口各项设备、设施良好和行车安全。

4、依照国铁要求进一步对机车进行各项技术改造,使机车的使用便捷性和安全持续提升。

下半年运输部将持续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对现有材料及备料库的废弃材料进行修复利用。各项施工和日常检维修,置换下来的各种设备、材料运输部要组织委外单位进行二次利用的研究工作,对可以二次利用的运输部要进行重新修复使用。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处党委班子成员、各专业部门和吸收道路运输协会同志参加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实施一把手抓两手的“一把手”工程,制定了“一岗双责”的文明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形成班子成员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分设了综合、客运、货运、汽修技术、稽查5个专项推进组。各基层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系,确保了创建活动有组织地运行。

一是抓宣传教育工作。我们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开辟新闻媒体专栏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做了大量充分的宣传动员教育工作,大造声势,大造影响,创造浓厚有利的舆论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运管人员和经营者的参与意识,赢得了社会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从20xx年6月份开始,我处在交通广播电台开通了《道路运输市场新干线》栏目,每周二次30分钟政策法规、好人好事等行业管理内容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运输经营者的文明守法意识,大力倡导了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

针对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们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客车驾驶员、乘务员、站务员、汽车维修人员、零担运输、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学习运输法规、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使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培训近3万余人次。20xx年5月份开始,按《黑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抓好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考试及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等管理工作,在培训、考试、核发从业人员资格证时,对驾驶员的身体状况、职业道德、驾驶技术等进行考核和审查,同时对安全常识、行车安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合格和不予以年审,现已培训近2万名从业驾驶员。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20xx年8月至今,我在单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同事们的积极帮助下,围绕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扎实开展机动车维修、货运行业管理等运管工作,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如下:

结合自身行业管理职责,自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并运用到具体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之中。同时虚心向同事们学习业务知识,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事项,将所学运用到具体工作之中,为社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行业管理服务。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开展每月一次的行业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及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隐患查纠、教育培训、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完善机动车维修档案、隐患查纠等相关痕迹资料和台账;检查货运车辆的技术安全状况、gps动态监控情况,同时督促企业将源头治超及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相关要求,对辖区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及货运经营业户进行了20xx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共考核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户4户、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户30户、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42户、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户2户。此外,对照普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总数的15%随机抽查了17户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的资质证件、经营行为、安全管理等情况。

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开业条件,把好维修企业开业审查关,对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业户,严格审查业户的场地布局、人员配置、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情况,确保新业户在硬件条件和管理水平上都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截至目前,累计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5户,其中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3户、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2户;累计给予符合延续经营条件的16户维修经营业户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中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户9户、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户7户。

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协助开展本单位稽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制作行政执法案卷224份,参与道路运输行政执法12次;严格落实源头治超工作要求,开展政策宣传、日常巡查、问题反馈、情况报送等工作;认真做好各类报表、文字材料的填报工作,按时报送稽查、货运行业维稳、扫黑除恶等报表,共报送工作简报15篇、其他文字材料7篇;按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挂钩农户了解掌握安居房入住情况、子女受教育情况、新农合参保情况、人居环境情况等,因户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填写贫困户信息台账。

下一步,我将继续强化自身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行业监管工作、行政许可工作、源头治超工作和其他方面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关于20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文件精神,蓉城一分公司公司经理张光忠、书记王俊毅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驾驶员班组长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同时部署了我司驾驶员“平安年”工作期间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根据蓉城一分公司实际情况,将我司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期间工作小结如下:

一、公司利用驾驶员回场学习日、刷卡日,利用黑板报、会议等形式,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宣传、动员和告知,并于7日、8日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重点针对此次工作向全体驾驶员提出了要求,此次专项工作培训会人数达386人/次,驾驶员知晓面达100%。

二、公司在此次“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期间,利用驾驶员回场刷卡日对公司196台/次营运车辆进行逐台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轮胎、雨刮器、灯光、消防设施、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态等。据统计:开展工作期间我司共计检查营运车次数4次,车台数共计996/台次(除下线车),其中现场整改73/台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5台/次,均复检合格,整体合格率达92。6%。

三、公司技术部门坚持每日利用gps平台对驾驶员进行监控,同时认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工作期间我司还重点开展驾驶员电子眼违章的帮教工作,对违章违纪驾驶员进行回场帮教,责令其写书书面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驾驶员电子眼违法帮教档案。

四、公司在“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期间驾驶员二类违章违纪行为得到了明显控制,优质服务工作得到了大力提升,在此期间,我司未发生任何一起二类违章严重违规行为。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关于20xx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文件精神,蓉城一分公司公司经理张光忠、书记王俊毅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组织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驾驶员班组长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同时部署了我司驾驶员“平安年”工作期间驾驶员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根据蓉城一分公司实际情况,将我司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期间工作小结如下:

1、公司利用驾驶员回场学习日、刷卡日,利用黑板报、会议等形式,对公司驾驶员进行宣传、动员和告知,并于7日、8日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重点针对此次工作向全体驾驶员提出了要求,此次专项工作培训会人数达386人/次,驾驶员知晓面达100%。

2、公司在此次“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期间,利用驾驶员回场刷卡日对公司196台/次营运车辆进行逐台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轮胎、雨刮器、灯光、消防设施、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态等。据统计:开展工作期间我司共计检查营运车次数4次,车台数共计996/台次(除下线车),其中现场整改73/台次,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5台/次,均复检合格,整体合格率达92。6%。

3、公司技术部门坚持每日利用gps平台对驾驶员进行监控,同时认真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工作期间我司还重点开展驾驶员电子眼违章的帮教工作,对违章违纪驾驶员进行回场帮教,责令其写书书面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驾驶员电子眼违法帮教档案。

4、公司在“道路运输平安年”工作期间驾驶员二类违章违纪行为得到了明显控制,优质服务工作得到了大力提升,在此期间,我司未发生任何一起二类违章严重违规行为。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我所加强运管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排查工作。

根据省、州、县各级部门关于开展运输市场综合整治、春运、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我所做到早部署、早谋划,积极开展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路检路查工作。一是今年以来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排查14次,参与检查人员共计3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7起,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二是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车辆300余辆,处罚违法案件2起,处罚金33000元整,确保了我县运输市场和谐稳定;并且在“6.16”联合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我县红军广场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悬挂横幅1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道路运输证28辆。

(二)加强道路运输客运源头安全监管。

一是要求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驻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有效杜绝了驻站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现象,严格执行所有参营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年初与客运企业、7家二类维修企业、3家驾培行业,大吨位货车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落实企业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平台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卫星定位监控、历史轨迹回放和数据信息收集备份工作,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等。三是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参营人员开展应急演练2次。

(三)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

我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和客运站等重点环节,抓安全落实。要求九红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城建、公安、交通等部门落实出租车停车位问题,根据我县出租车公司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燃油补助发放。

加强对城市出租车的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农牧民出行困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城市交通服务行业形象,我所按照程序将享受油补车辆进行逐台审查、登记,审查,完成20xx年出租车、公交车燃油把补贴发放工作,共计发放燃油补贴43.62万元,其中发放公交车燃油补助0.719万元,出租车燃油补贴36.43万元。

为确保节假日、汛期和维稳期间的.运输保障工作,我所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按要求制定了各时期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应急运力后勤保障队,安排了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高效行动。

一是我县鑫佛公司存在人员配置不完备,安全监管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管理给道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九红出租车公司在内部管理水平及矛盾纠纷处置方法措施有待加强,在经营过程中矛盾不断,为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各驾校和维修企业设备设施配置不够完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与行业国标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我县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面宽,任务重,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人员少,熟悉业务人员少,导致在行业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空白。

四是非法运输车辆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车找人”信息严重扰乱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非治违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为确保明年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围绕“三把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积极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设。要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长途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车附搭小件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力度。

按照班线客运车辆服务质量暗访任务,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操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三)净化客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在县政府牵头下,建立长效机制,和公安交警积极配合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大打击非法从事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和维修市场,向国家标准要求协调发展;积极向我县网络管理部门反应,杜绝微信平台发布“车找人”信息,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并完成xx运管工作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直接领导下,我所加强运管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道路运输发展,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营运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排查工作

根据省、州、县各级部门关于开展运输市场综合整治、春运、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我所做到早部署、早谋划,积极开展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路检路查工作。一是今年以来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排查14次,参与检查人员共计3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7起,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二是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和打非治违工作,共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车辆300余辆,处罚违法案件2起,处罚金33000元整,确保了我县运输市场和谐稳定;并且在“6.16”联合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在我县红军广场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悬挂横幅1幅、发放宣传单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强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道路运输证28辆。

(二)加强道路运输客运源头安全监管

一是要求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驻站管理人员工作职责,有效杜绝了驻站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现象,严格执行所有参营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保养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年初与客运企业、7家二类维修企业、3家驾培行业,大吨位货车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落实企业客运车辆卫星定位平台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卫星定位监控、历史轨迹回放和数据信息收集备份工作,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等。三是加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参加参营人员开展应急演练2次。

(三)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

我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狠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针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和客运站等重点环节,抓安全落实。要求九红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对出租汽车安全管理,积极协调城建、公安、交通等部门落实出租车停车位问题,根据我县出租车公司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燃油补助发放

加强对城市出租车的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农牧民出行困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城市交通服务行业形象,我所按照程序将享受油补车辆进行逐台审查、登记,审查,完成20xx年出租车、公交车燃油把补贴发放工作,共计发放燃油补贴43.62万元,其中发放公交车燃油补助0.719万元,出租车燃油补贴36.43万元。

为确保节假日、汛期和维稳期间的运输保障工作,我所提前部署、周密安排,按要求制定了各时期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应急运力后勤保障队,安排了应急保障车辆和人员,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在需要时能及时调动,做到人在岗、车在位,高效行动。

一是我县鑫佛公司存在人员配置不完备,安全监管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管理给道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九红出租车公司在内部管理水平及矛盾纠纷处置方法措施有待加强,在经营过程中矛盾不断,为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各驾校和维修企业设备设施配置不够完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内部管理上还存在不规范问题,与行业国标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我县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面宽,任务重,管理工作点多面广,人员少,熟悉业务人员少,导致在行业管理上存在一定的空白。

四是非法运输车辆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车找人”信息严重扰乱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非治违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为确保明年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围绕“三把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二是积极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设。要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三是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长途班线车、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及企业的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监督工作,督促汽车客运站做好客车附搭小件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力度

按照班线客运车辆服务质量暗访任务,为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提升和安全操作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提供保障。

(三)净化客运市场,提高服务质量

在县政府牵头下,建立长效机制,和公安交警积极配合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大打击非法从事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和维修市场,向国家标准要求协调发展;积极向我县网络管理部门反应,杜绝微信平台发布“车找人”信息,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并完成xx19年度运管工作目标任务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道路运输工作总结

对从事公路运输经营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格、行为、运输质量、运价和运输法规的制定及实施进行统筹、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公路运输管理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公路运输事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为广大用户、货主、旅客及运输经营者服务,保护其合法权益。公路运输管理的目标是培育和发展公路运输事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体系。

自年初以来,我所法制工作在xx县道路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税费改革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许可法》、《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指导,突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抓好执法建设和运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地推进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1. 依法许可。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全年共办理许可xx次,其中新许可农村客运班线两条,客运班车4台,极大的方便了该区域农村居民的出行。新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xx家,积极发展大型化,专业化运输,其中发展重型载货汽车五台,专业载货汽车3台,极大的改善了我县货运市场的运力结构,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

全年共更新报废县内班线客车xx台,以提高车辆安全性、车辆舒适性为重点,提高了全县客运服务舒适性、安全性,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审验客货运输车辆xx台次,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非法经营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上半年,全所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户xx起,依法查扣车辆xx台次。有力打击了非法营者的嚣张汽焰,营造了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加强对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全年共许可二类汽车维修厂家3家,提升了汽车维修市场服务能力。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2家,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能力。

3. 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办理处政处罚案件603件,严格按程序办好每一件执法案件,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 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门制定的备案审查、错案追究、大案审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理顺执法工作关系。

1. 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基层站队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取证不够扎实,程序不够完备,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2. 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执法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质量不高。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执法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断克服重重困难,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