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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公司保密协议(优秀13篇)

作者:ZS文王

保密协议是企业与员工、供应商或合作伙伴之间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保密协议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保密协议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本公司各项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竞业限制,依据我国《劳动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极速广告《员工规章制度》中《保密制度》,经协商公司与乙方签定保密协议书,作保密承诺如下:

1.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客户、技术、管理等其他信息。

2.有关公司的赢利、价格、经营策略、商务谈判、客户资料、投资及财务数据、组织机构、业务拓展、经营计划、数据库资料、应用软件等。

3.员工的薪资及各种津帖补助情况。

4.公司的各项研究报告、策划文案、图片资料等。

1.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与公司目前或未来业务有关的任何资料;

2.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参与发明、提议、设计等产生出来的方案、资料,包括已经公开和尚未公开的资料。

三、乙方在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含在岗位津贴中)。

四、乙方对在本职工作中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机密和经营信息,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人员泄露,保证不向与该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无关的本公司人员泄露。

五、凡因被解聘或辞职离开公司,一年内(凡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两年内)不得利用自己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涉及到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六、在劳动合同解除后,若流动进入其他单位工作,需要利用属于公司的技术成果从事技术创新的,乙方必须向公司书面报告,由公司书面同意并支付由公司决定的技术成果使用费。

七、在任职期内,凡发现其他员工泄露或非法使用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的行为,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地向总经理、人事部报告。

八、在任职期间,凡执行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该成果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许可,我不复制,不擅自将技术成果资料带离公司。

九、在任职期间,凡发表与职务有关论文,必须事前将论文稿件送交人事部审核,若论文涉及公司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公司有权予以删除或进行必要的修改。

十、凡乙方在公司担任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均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且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记过处分。

十一、若乙方违反前述各条款之一的,愿按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倘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记过处分、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将已发的保密津贴全额返还给公司。

十二、本保密协议书由公司确定的涉密人员与公司鉴定,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甲方:南宁市极速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乙方工作的性质,将不可避免得接触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现双方就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等,下同)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所谓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本协议中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职权划分、规章制度和主要会议纪要、记录;

(三)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审计报表等;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收入状况等;

(五)公司产品供应商的资料、报价及售价等信息资料;

(六)公司合作伙伴的信息资料;

(七)公司产品采购计划及流程等信息资料;

(八)公司的市场调研和分析报告等信息资料;

(九)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及文案策划等信息资料;

(十)公司新产品上市计划等信息资料;

(十一)公司广告片的制作及投放等信息资料;

(十二)公司正在洽谈或正在调研的产品和项目等信息资料;

(十三)依照法定或约定,公司对他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他方商业秘密;

(十四)其他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事项。

本协议中所称记载商业秘密的载体系指:

(二)公司文档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的机密性。

除因履行职务之必须外,未经公司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息保密等级,不得知悉该秘密的其他公司员工)使用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盗窃、利诱、胁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商业秘密;

(二)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保密要求或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合同相关约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四)未经公司许可,将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

(五)协助任何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其离职之后一年内仍对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该载体所记录内容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于离职时或应甲方要求,将上述载体返还甲方。若载体的系乙方自备,甲方应补偿相当于该载体价值的费用。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前30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后的30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 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4、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再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收回有关待遇;

2、如果乙方违反本保密协议,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乙方:

甲、乙双方曾于 年 月 日签订 设计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双方签订的合同及之后签订补充协议等文件资料。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所有文件、数据、图纸等资料,及乙方获悉的甲方的有关信息。

3、有关合同履行的进度、过程及相关信息。

4、乙方在原合同期限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乙方的设计开发成果及所有资料。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上述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利用上述第一条约定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任何企业设计类似产品。

2、当乙方结束在甲方工作时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经营活动资料、记录、材料、文件、数据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并按该所有合同的总价的2倍金额,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其他约定

1、本补充协议未涉及部分均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甲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协议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公司保密协议

本共同保密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

×××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提供方”)

×××投资基金会,一家根据 法律注册成立并受其管辖、注册地址位于 的公司(以下简称“接收方”)

以下将上述双方合称为“双方当事人”,单称为“一方当事人”。

鉴于,双方当事人为了共同利益,将在“ ×××”融资项目中进行合作,交流信息。为此,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1、保密信息的定义

保密信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的与研究、开发、生产、产品、服务、客户、市场有关的软件、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研究报告、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任何或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生产资料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书面认定为保密或专有的,又包括口头给予,随即被书面确认为保密或专有的。

上述所称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

a) 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提供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b) 非因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d) 提供方向没有保密义务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该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e)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f) 接收方事先征得提供方书面同意而发布的。

2、接收方和提供方

“接收方”指:保密信息的获得方。

“提供方”指:保密信息的来源方。

1、接收方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双方当事人同意只可以给予或传授给因履行所聘用之职务而必须并且适当地要求了解该等保密信息的雇员。双方当事人应将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记录存放在一个安全的、保险的地方。任何以电子方式存储于电脑的保密信息应被誉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直接或间接通过网络进行的入侵或使用。

2、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认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给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或有关的一切权利,是提供方的专有财产,接受方应考虑提供方的利益妥善保存。

3、双方当事人同意双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双方在“×××” 项目中的融资合作。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只限于该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时,提供方另外以书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与上述规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则应以披露时指明的使用目的为准。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双方在此保证仅在与双方商定的项目有关时使用从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绝不为与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双方当事人承诺,双方当事人将对其各自及其雇员或代表,在其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因履行义务而知晓的所有内部商业信息严格保守秘密,绝不将该等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规定特别适用于有关技术、设计、生产、经营或组织机构事宜的所有内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意图与第三方签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该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当事人应事先从另一方当事人得到书面同意。该披露信息之当事人与分包方并应在披露该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与本协议相同的格式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6、若接收方与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接收方不得向该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立即将提供方的保密资料归还提供方,或根据提供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但如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收方可继续使用该保密信息。

7、如果接收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接收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提供方予以通报,以便提供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并且应用尽适用法的所有程序来保护该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费的合理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任何保密信息的获得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有关提供方所有的专利权或版权,也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有关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除了接收方有权为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合理使用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

1、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文件和信息。

2、 因对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其归属。

1、 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2、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在每一单独订立合同的项目终止之后,协议所涉及的由提供方送交给接收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其他具体形式,以及接收方所作的复印件均需立即交还提供方,或者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对方。

1、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否则无效。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协议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当事人各方均应友好协商确定替代的规定,该等替代的规定应尽可能与双方当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提供方无义务保证向接收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但该方应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除外。

4、接收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诉讼、仲裁、扣押或没收、赔偿或补偿请求或其他权利要求,由此给接收方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提供方应给予赔偿或补偿;接收方对第三方任何合理赔偿或补偿,该提供方应给予补偿,但接收方错误地使用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5、双方都承认,如有违本协议,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难以估量,并承诺:提供方可以向法院或有关的部门申请保护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该等权利的行使不影响其继续享有和行使其他权利和补偿权。

6、一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规定或没有行使协议项下的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并不构成该方将来履行该规定或其他规定、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有关权利的放弃。

7、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本协议自本协议文首载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提供方提前九十(90)天发出书面通知给接收方终止本协议,或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但是按照本协议之规定对于在本协议终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义务将不受影响,而将继续有效,继续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任何通过友好协商后不能解决的争议均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版本各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涉及甲方会议中的信息及服务过程中无意听到的会议信息。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保密工作意识。

(2)严格遵守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新区会堂及公司保密制度和相关规定,保证保密措施逐一落实。

(3)在会议服务过程中坚决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4)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5)因工作需要进入会议现场服务的,服务过程中决不偷看文件、资料。

(6)会议结束后,在收拾会场中发现文件、刊物、信件等物品及时与承办会议相关人员联系并归还,决不私藏。

(7)凡规定属于保密会议的,会议服务人员不得记录,不得携带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相关工具进入会场。

(8)不得擅自扩大参会人员的范围。

(9)会议结束后,得到承办会议相关人员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刊物,应认真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决不擅自出售。

(10)因本人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善,违反承诺发生泄密事件,应负相关法律责任。

3.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甲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劳动者)

身份证号:

由于乙方在公司关键部门工作,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和管理上秘密,为明确乙方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一段合理期限内有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保护商业秘密,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注意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须遵循公平、平等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等。

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第五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约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约定: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第六条其它事项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公司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派遣乙方到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xx公司xx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xx公司xx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xx公司xx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一)乙方在服务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期间:

2、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xx公司xx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或xx公司xx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xx公司xx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心得体会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xx公司xx市分公司。

鉴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xx公司xx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四)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xx公司xx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公司保密协议

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关键岗位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1、甲方之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目标任务、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推销计划、促销活动、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员工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制度、薪资体系、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管理手册、流程、规则等内容。

3)财务信息: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

4)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c、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d、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e、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

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3)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

4)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然后返还乙方载体,此种情况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主管、内勤、业务、财务、行政)涉及公司机密的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1、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地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3、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4、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5、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

6、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虽未从事竞业但仍禁止在离职后两年内泄露在职时掌握的甲方机密信息。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根据不同岗位支付了岗位津贴50-100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和竞业禁止补偿。

4、关键岗位人员辞职应遵守聘用补充协议有关辞职条款,应至少提前2个月,经理级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在同意乙方辞职后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视情节轻重,乙方支付甲方按岗位津贴10倍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等。

4)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或利用在职期间掌握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资源,攻击甲方、诋毁甲方、破坏甲方公司形象,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双方: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工种:

为维护技术市场和商业市场的秩序,明确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之后 年内(自离职之日起)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1、职务成果

乙方在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下同)。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使用或转让这些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乙方则有义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2、非职务成果

乙方在任职期间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技术成果和商业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方案、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乙方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书面核准,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该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如乙方转让或许可使用该非职务成果,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为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转让这些成果。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完成技术成果、商业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商业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甲方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成果所取得的收益给予乙方相应的物质奖励。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

甲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保密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涉及甲方的公司薪酬体系文件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乙方受聘于甲方公司任职服务期间工资实行保密制,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保密义务,负有保密责任。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着不成文的保密文件、规章、制度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任何机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xx公司机密泄露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人事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三、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或通信中泄露公司机密,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机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向第三方传递公司机密信息。

四、乙方不得与公司人事部门以外的第三方讨论、传播、散布、比对薪资。

五、无论乙方以何种形式离职或被甲方辞退,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仍然不得向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亲朋好友披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公司机密文件内容及工作待遇情况。

六、违约责任约定:

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追究该违约责任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2、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按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降薪、降职甚至作出开除的处分决定。

七、争议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同甲、乙双方《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工作,双方签订 了劳动合同。由于乙方工作的性质,将不可避免得接触甲方 的公司机密。现双方就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机密的保密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公司机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未公开的、能为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母公司、分子公司等, 下同)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或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 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 本协议中公司机密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职权划分、规章制度和主要 会议纪要、记录;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战略、经营目 标、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等; (三)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审计 报表等;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况,员工的人事档案、 工资、收入状况等; (五)公司经营及产品销售的决策及与此相关的信息资 料; (六)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及文案策划等信息资料; (七)公司新产品上市计划等信息资料; (八)公司正在洽谈或正在调研的产品和项目等信息资 料; (九)依照法定或约定,公司对他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他 方公司机密; (十)未经公开披露或未经授权披露的影响到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发展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公司认为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六条 本协议中所称记载公司机密的载体 (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 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等) ; (二) 公司文档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 资料等。

第七条 乙方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的公司 机密。若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亦应本 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维护 其在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 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的机密性。

第八条 除因履行职务之必须外,未经公司批准,乙方 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包括按照公司制度或信 息保密等级,不得知悉该秘密的其他公司员工)使用属于公 司或虽属于他方但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上述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盗窃、利诱、胁迫或使用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 获取公司机密; (二)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保密要求或与公司签订的 保密合同相关约定; (三)向任何人披露或者泄露本公司机密; (四)未经公司许可,将公司机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 途; (五)协助任何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机密。

第九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在其离职之后一年 内仍对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虽属于他方但 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 密义务。

第十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 录着公司机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函、传 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 所有。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应提 前 30 天通知,以便甲方采取脱密措施。若依法律规定或合 同约定,乙方可即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在提出解除要求 后的 30 日内配合甲方的脱密工作。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甲方予以乙方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如构成犯罪 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 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 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各持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乙方: 日期: 日期:

公司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就本协议中所涉及的中科晶电信息材料(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研究、开发、生产、流通以及企业管理中所有相关业务中任何口头或文字资料均属商业保密范围。

二、本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包括甲方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拥有的涉及甲方研究、开发、生产、流通、市场、客户和管理等领域中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

三、商业秘密的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以下条款和内容):

7. 甲方获取的未公开的第三方知识产权和资料等。

四、商业秘密不包括的内容:

1. 乙方在本协议签约时已经合法取得并保有的或已在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

2. 非因乙方的故意、过失等原因而造成在本协议签约后成为社会公知的信息;

五、乙方确认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享有的、具有商业价值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甲方商业秘密中的一切知识产权和资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为履行相关职责而实施的工作活动所产生的任何创造性成果,其所有权均属甲方,乙方不得为此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在其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应谨慎保管就甲方的商业秘密所取得或制作的文件、图片、样本、磁带、软盘、以及其他类似原件及复制品。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允许第三方阅览、复制、复写或以任何方式交与第三方使用。

七、乙方在其履行劳动合同期间,非在乙方职责范围内或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持有甲方的保密材料或相关载体。也不得以携带、夹藏、传输、邮寄等方式将甲方的保密材料或相关载体带出甲方所在地。

八、基于诉讼及其他法律上的程序,作为法律义务,当乙方被要求公开甲方商业秘密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求取得适当解决。

九、乙方确认在执行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间,或乙方因任何事由或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后二年内,不得经营或从事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事业(包括但不限于自己成为竞业者或组织设立竞业企业等),不得与存有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个人(简称竞业者)或企业及其他组织(简称竞业组织)等,从事如下活动:

1. 成为竞业者或竞业企业的董事或高级管理员工或普通员工;

2. 组织、参与设立竞业企业等;

3. 以任何形式参与第三方成为竞业者或组织设立竞业企业的行为。

4. 为竞业机构提供咨询、设计等服务。

十、乙方确认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执行期间,或乙方因任何事由或以任何形式离开甲方后,遵守如下约定:

1. 乙方有保守甲方技术、生产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4. 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乙方不得在其工作任务所涉及范围以外的任何时间和地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一、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基于甲方合理要求,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有与甲方商业秘密相关的任何资料;或销毁所有相关资料并提供足够证据。在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态保留甲方商业秘密供自己或第三方使用,包括在乙方或第三方所有的物品上残存有乙方可能继续利用的甲方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就此向对方要求经济补偿。

十二、 乙方如发现甲方秘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十三、 甲方或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而造成对方损失时,将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可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四、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正式文本。本协议签约前由双方口头或书面达成保守商业秘密的任何协议,如与本协议相冲突,自本协议签约后自动失效。

十五、 本协议非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而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属无效。

适用法律及管辖: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