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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作者:BW笔侠 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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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篇一

为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落实《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精神,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省、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管理方案》,在20xx年继续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使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圆满地完成了项目工作各项指标。

一:项目工作主要内容完成情况

(一)完善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为区域内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和管理中心,提高县、乡两级孕产妇保健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县、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为支撑,基本覆盖全市城乡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为孕产妇享有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及住院分娩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了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服务资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助产技术服务的区域规划,严格助产机构、技术和人员准入,引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了产科质量管理。健全了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开展质量评估活动,不断改进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了各级人员培训,改善住院分娩基础设备,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县乡两级助产人员的服务能力。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我县范围内,凡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农村孕产妇都享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实行农村孕产妇享有减免住院分娩费用的优惠政策,对每位农村孕产妇予以3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另外,对特贫困的孕产妇,并有产科严重并发症的,填写贫困孕产妇申请表,由乡政府出具贫困证明并有备案,经严格审批后,给予二次救助。救助金额为正常产200元,异常产700元。

(三)补助程序

(1)村保健员掌握孕情并上报

所有农村孕妇,持孕妇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及早孕诊断凭证(检验单或b超报告单)到居住地村卫生所登记 ,由村卫生所利用每月一次的例会将孕妇登记表上报所属乡镇卫生院。

(2)乡镇卫生院审核

乡镇卫生院要对所属村上报的孕妇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后将各村的孕妇登记汇总表盖章并按季度上报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审核

县卫生局对各乡镇上报的孕妇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按审核合格的孕妇名单填写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四联单”(价值300元,以下简称“补助卡”),加盖县卫生局公章后,委托县妇幼保健站发放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发放到村卫生所乡村医生或妇幼保健员,由其发放到孕妇本人,并告知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时携带。县妇幼保健站要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乡镇分别登记备案,乡卫生院将下发的“补助卡”名单按村分别登记备案,以备项目督导及信息质控。

(4)补助经费管理

医疗保健机构对持有“补助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的农村孕产妇,给予减免相应的费用,同时收回“补助卡”(第二联和第三联)并认真填写“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登记”。

补助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每季度持“补助卡”(第三联)到县卫生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批,审批后将费用直接拨付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统筹管理使用。(对上半年产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诊断书,严格审批后,发放补助卡,报财政给予补助。)

三、存在问题和项目实施效果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到位晚。

(2)卫生资源缺乏,交通不便,需加大宣传力度。

(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实施和孕产期保健科学知识的知晓率,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急诊急救能力,住院分娩率逐年上升。

(1)今年我县住院分娩率达100%,婴儿死亡率1.245%,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确保了母婴安全。

(2)年内共补助农村孕产妇543人(包括20xx年和20xx年未救助过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二次救助5人,补助标准为700元,补助经费总额为166,400元。

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主线,以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树立真抓实干,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的意识;抓规范管理,抓服务质量,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至20xx年11月底我市对全市1904名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补助每人500人,合计95.2万元,已提前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现就20xx年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xx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卫生局分管社卫生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的《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同时下发了《xx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对农村住院分娩补助工作进行了合理细致的分工。明确要求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作为全市技术指导核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管理,提高助产技术服务质量,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安全。

在资金管理中,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运转方案支付,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市院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的管理组织,做好本地外出分娩孕产妇补助资金结算等工作。 为方便孕妇报销,在本地医疗机构分娩的产妇直接在分娩单位报销,医疗机构凭孕产妇补助经费第三、四联单和出院结算清单等,到妇保院办理报账手续。县级卫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连同第三联单)划拨至医疗机构,并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在外地分娩的产妇凭出院发票、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到市妇保院住院分娩办公室直接报销。

今年,我们的项目工作已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乡级妇幼人员队伍不稳定;有的乡镇保健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不能满足妇幼保健工作的需求;部分乡镇村保健服务不规范,各乡镇卫生院不能开展接产工作,不利于偏远乡村孕产妇的急诊处臵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探讨,认真加以解决和完善,力争使我市的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

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篇三

1月13日,记者从商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保障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母婴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我市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救治管理工作。普通孕产妇待产,急产分娩按照就近就急原则,结合建档保健情况选择助产机构就诊,全市各级助产机构严禁拒收孕产妇。高中风险地区或发热孕产妇急诊待产,由辖区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转运至辖区确诊孕产妇定点助产机构救治。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的急诊、待产孕产妇,由120统一调度转运至辖区应急助产机构救治,确保母婴安全。

孕产妇确诊、疑似病例急救助产机构有: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商丘市立医院、柘城县人民医院、宁陵县人民医院、睢县人民医院、夏邑县人民医院、民权县人民医院、永城市人民医院。应急助产机构(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的急产、待产孕产妇)有:商丘市中心医院、商丘市妇幼保健院、睢阳区妇幼保健院、柘城县妇幼保健院、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睢县妇幼保健院、虞城县妇幼保健院、夏邑县妇幼保健院、民权县妇幼保健院、永城市妇幼保健院。

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篇四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提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科室快速反应、精准应对、协同作战能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下的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3月11日,县人民医院开展“黄码”孕产妇应急处置演练。

演练模拟一名26岁的经孕妇,粤康码显示为黄码,因“孕37周,突发下腹剧烈疼痛”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120立即联系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根据相关工作机制,县人民医院立刻启动《新丰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确诊、疑似病例、密接及次密接者、红黄码人员急诊应急预案》,医护人员严格按照三级防护标准,积极准备,有序开展核酸采集、询问病史,评估病情等工作,同时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后,严格按照指定路线,迅速将产妇送入隔离产房。顺利分娩后,将母婴平安送回隔离病房,随即按照院感要求进行消杀及医疗废物处置。

,完善应急预案及流程,加强防控政策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了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孕产妇突发急产应急处置流程,提高了临床一线医护人员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处置能力和个人防护意识,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护病患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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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年度工作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菏泽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从细从实做好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菏指办发【202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医疗合理服务秩序,满足孕产妇就医需求,一旦疫情发生,严格落实分区管理、分类服务等措施,不得采取停诊的方式将日常医疗服务一关了之、一停了之,不得以疫情为由拒诊孕产妇,切实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实施分类服务

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发生后,根据孕产妇情况将其分为3类,分别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保障:

1.确诊孕产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孕产妇;

3.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

(二)及时摸底排查

各乡镇街道在疫情发生后72小时内完成孕产妇基本情况全面摸排,并对孕产妇情况进行每日动态更新。县妇幼保健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社区摸排和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对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涉疫孕产妇进行重点核查跟踪管理。

(三)明确救治医院

郓城县人民医院为全县确诊孕产妇定点救治医院,双桥卫生院为黄码医院,专门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防控要求,设置集中隔离点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设置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各乡镇如发现涉疫孕产妇请第一时间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统筹协调涉疫孕产妇到专门医疗机构就诊。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张纯玺,电话:15666162180;

救治医院联系人:孙奉朝,电话:17661357800;

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李淑媛,电话:18553090688。

(四)优化就诊流程

涉疫孕产妇确有外出就医需求的,须向社区防控办公室报备,根据对应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到专门医疗机构就诊。其中,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和即将分娩的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专门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接收医院就诊人员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由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安排专用车辆接回。孕产妇可根据实际需要,由1—2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陪同就医,就医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医患者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普通孕产妇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根据医疗保健服务需要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孕产妇出现发热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

(五)强化高危管理

聚集性疫情发生辖区,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与在本机构建册的孕产妇保持联系,其中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应在24小时内取得联系,其他孕产妇应在72小时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每一位孕产妇隔离状态和健康状况,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疫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舒缓孕产妇心理压力,保障孕产期心理健康。

(六)畅通绿色通道

专门医疗机构和各级助产机构都要设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持通道畅通,妥善处置、及时转运孕产妇,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等需要急诊急救的要积极救治,同时做好孕产妇和医护人员防护。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郓城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根据孕产妇救治需要,采取远程指导、现场会诊、专家派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门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专家支持,切实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