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方案>最新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优秀5篇)

最新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优秀5篇)

作者:曼珠 最新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优秀5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篇一

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持续加强院感防控,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坚决做到院内“零感染”。

组长:

副组长:

(一)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

1、查感控专职队伍的建设。500张床位以下的机构至少配备3名感控管理人员。

2、查预检分诊制度的落实。查预检分诊设置是否规范,患者筛查、发热患者登记和引导就诊等工作是否及时、完整、规范。

3、查发热病人全封闭管理制度的落实。院内通道设置是否规范,查发热门诊是否独立设置ct、检验、药房、挂号收费等设备设施,查发热患者就诊信息是否及时上报,查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房是否充足并实行单人单间管理。

4、查集中过渡病房设置。查集中过渡病房是否单人单间设置。查医疗机构患者入院前是否在集中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5、查陪护探视管理制度的落实。查住院患者陪护是否每天报告个人健康状况,查陪护、探视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6、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落实。院内环境和设备消毒是否规范,查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及时。

(二)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筛查

1、立即对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常规每周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记录。

2、开展全院环境重点部位新冠病毒监测。根据人员接触、流动情况,适度扩大监测区域和密度。

3、加大医院环境中新冠病毒的监测频次,重点部位每周至少监测一次。

4、医疗机构每日进行院感巡查,发现问题,台帐管理,及时整改,及时销号。

(三)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培训

1、线上培训。充分运用远程会诊平台、互联网等平台对医务人员进行院感防控内容培训。

2、院内培训。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内容,不断强化进行穿脱防护服实操演练,制定考题全员过关。不定期开展传染病疫情医院内暴发技术演练,全面提高医院感染暴发的'防控和处置水平。

3、骨干培训。加强对科室感控督查员等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充分发挥其感控督导作用,带动科室的院感防控水平,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机构整体感染防控能力。

4、现场培训指导。对门诊部、诊所等分散小型医疗机构采取实地检查指导和现场培训的方式开展感控培训。

1、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同康医院、康和护理院每月进行巡查。

2、基层卫生和妇幼科负责对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每月进行巡查。

3、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会同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个体诊所每月进行巡查。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筛查大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列出工作时间表,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担起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自查、筛查和学习,确保工作组织周密细致,工作开展有力有序。

(三)各单位、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抽查和指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

(四)各科室对巡查中发现各医疗机构院感防控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点做到及时发现、立即纠正和限期整改,并于每月6日前将巡查情况(详见附件)报送至局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xx年2月6日,以后每月6日上报前一个月的巡查情况。医政医管与体制改革科负责汇总各科室巡查情况后,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篇二

各分公司、部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精神,根据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方案》(黎安监发【20**】88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从20**年10月20日开始,至10月24日结束,25日进行总结汇总上报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为:公司所有生产单位,重点是矿山、尾矿库等作业场所。具体分工如下:

1、矿山井下及地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生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2、尾矿库及选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技术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3、矿山、选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由资产部、安全部负责组织各分公司排查。

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重点是:矿山井下机械通风系统、作业面通风情况,井下采空区监测、处理、封闭情况,民爆物品储存、使用情况,重点设备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尾矿库监控措施(水位、浸润线、位移观察)、安全设施(排洪渠、溢洪塔)及坝上照明、通讯等。

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室组织,分公司参与,进行全面排查。

一组矿山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二组尾矿库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组机电设备排查组:

组长:

成员:

三个组分别制定隐患排查表,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特成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组织落实,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时间安排、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以矿山井下通风、采掘、民爆、提升、机电设备等重点作业场所,尾矿库排放、监控措施、通讯及安全设施运行等为重点。要坚决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四)严格排查确保效果

要进一步规范排查方法,强化现场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工作进展缓慢、敷衍了事、自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单位,要在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确保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篇三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属本次整治范围。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镇级相关部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城市规划区外的城镇规划区,由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我镇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长线、高压油气(管道输送)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村建中心、安办、经发办、治理办、水利站、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一)摸清家底。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地下管线形成普查平面图(包括座标、标高、规格、材料、建设年限等)。

(二)排查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排查管线是否存在隐患并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三)隐患整治。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一)建立健全机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本次地下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责任主体必须在20xx年1月6日前制定本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时间表。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分层次分区域,按照轻重缓急,1月28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3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形成图谱资料档案并上报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报送镇村镇建设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确因技术、工程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确定专职人员值守,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隐患排除方案,及时整改,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按照划分的职责范围和各自职责,严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地下管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同责。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一并联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情况报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查。

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篇四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内容篇五

通过全面排查,深挖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隐患,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一)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排查清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监督检查,深挖各类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特别是“四自食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和严格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行动,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为重点,认真组织排查,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工业明胶进入餐饮服务环节;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环节中容易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冷菜、沙拉、生食水产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中之重,有效遏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以鲜肉和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均能进行溯源。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和上游环节其他问题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三)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加大抽检力度,特别要加大以易使用明胶的品种、“四制食品”、食用油、鲜肉及其制品为重点的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和超效期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对无证餐饮单位的监管。通过为期一月的摸排,掌握辖区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的数量,按照“疏堵结合、有序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有计划地开展分类整治,降低无证小餐饮单位的比例。

本次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清理到5月底结束,为期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