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下面是标准购车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街道(乡镇)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乙方家属意见(要求乙方之配偶或成年子女填写)
签字:与乙方关系
出借人:
保证人:
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
户名
开户银行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10.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5.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0.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包括担保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6.1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三)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7.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出质权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
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出借人:
(签字)(签字)
保证人:
(签字)
保证人配偶:
出质人:
(签字)
出质人配偶:
(签字)
抵押人:
(签字)
抵押人配偶:
(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地址:
电话:
电传: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传: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
乙方(代理方):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津xx与团泊大道交口的ed大屏幕广告销售代理,此授权非独家授权,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事。
二、乙方应及时将有关销售代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潜在客户、发布内容、销售价格等)与甲方沟通并协商;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发布的全部广告信息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且按照要求和时间提供给甲方相应格式及版本。
四、甲方授权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盖章 盖章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