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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实用5篇)

作者:念青松 2023年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实用5篇)

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新的社会特征。在新形势下,民间矛盾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变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涉及人身利益、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企业改制纠纷、山林权属、殡葬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复杂性纠纷。矛盾由简单到复杂增多、由个体向群体增多,这些纠纷调处难度增大、易激化,必须谨慎化解。国家重点工程葛沪高压、川气东送,推进集镇建设、居民点建设及市场管理等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不安定因素。

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须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治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从五个方面加强社会纠纷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在政策宣传、经费投入及领导亲身参与协调化解工作上都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同志在平时工作中常要求各部门要时刻牢记我们要发展,而发展就必须要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就是稳定的第一道防线;4月,在同志的协调下,在镇中学召开现场办公会,限期各相关部门及村负责人,限期做好周遍群众的工作,在他的督促下终于使得学校多年来想建围墙的心愿实现了;3月,我镇村组因道路纠纷问题突然激化,经镇、村两级调委会不能化解的情况下,同志召集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专项研究,剖析问题、指出化解思路,从而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疑难纠纷。在经费上,镇财政对村级调解员自行调处的纠纷按疑难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助。

建设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特别是充分发挥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的作用,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要环节。人民调解作为维稳的第一道防线,有着贴近群众情感深、深入群众信息灵的优势,可以及时发现有可能导致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我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这一优势,同时克服以往调解员变动较大、不够专业、兼职多精力不足等缺点,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员培训,完善了村级调解制度和场所。坚持矛盾纠纷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报告制度,促进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长效机制的形成。充分发挥村级维稳综治工作站、调解委、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及时掌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情况,及时化解和调处产生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恶化。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基本不出村,显示了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化解各类纠纷,光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社会矛盾维护化解网络,才能争取矛盾“早发现、早化解”。我们自上而下设立了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调解员,村级调委会、街道调委会,司法所为主体的镇调委会,镇党委副书记为主任、政法分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四级纵向排查化解网络;以调解员、社区志愿者、社区民警和综治、信访、安全部门等组成的横向网络,构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网络,确保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目前,很多矛盾纠纷不仅涉及众多部门,在内容上也往往涉及到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社会治安、社会环境和跨地区等许多方面,所以必须建立一个联动联调的机制。

我镇于和市县镇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于和市县乡签署了跨地区联防联调协议;并于今年和两地分别联合调处,圆满地化解了两起疑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周边地区的稳定。

我镇从实际出发,在遇到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时,建立以一个部门为主,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矛盾调处机制,以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达到快速处理的目的。如由殡葬引起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会涉及几个部门,我们在实际处理中,从矛盾纠纷的实质出发,以民政办为主,司法协助处理,减弱行政色彩,引导矛盾纠纷向更容易处理的方向发展。

调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充分合理配置社会力量,达到快速消化处理社会矛盾的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由于矛盾纠纷发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使矛盾纠纷的调处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3是山场资源及殡葬等引起的纠纷;

4是田间争水、邻里漏水、婚姻纠葛、琐事引起的纠纷;

5是工伤事故赔偿纠纷。

社会矛盾纠纷有一个酝酿、萌芽、发展和激化的过程,矛盾纠纷的调处越早介入,各方立场往往越容易调和,越晚介入,越容易激化。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不能寄希望于“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随意性,而必须研究其发生规律,并相应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近几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把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上,科学地把握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在社区、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连续2年在各村及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播放普法教育电影,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减少纠纷发生。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调处机制相比,人民调解有几个特点:一是民间性,来自人民群众,发展于人民群众,经过长期的发展,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二是亲民性,贴近群众,深入群众,围绕群众,可以就地发现、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有法律约束力,通过调委会调解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效力。人民调解“起于民间,化于民间;起于初,化于初”的纠纷调解方法,有力地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3、畅通民意反映渠道,积极主动地把社会矛盾导向民间处理,导向司法机关处理,减少群体性上访等现象。加强信访工作,经常主动下访,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接触、早处理,积极稳妥消除社会矛盾的负面影响。

4、严格约束政府行政行为,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的社会矛盾。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大力建设阳光政府,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

自至今,我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2起,成功208起,成功率达98.1%;其中行政调解19起、成功19起、调处率达100%,人民调解193起、成功189起、成功率达97.3%(镇级调委会调处52起、成功50起、成功率达96.2%,村级调处141起、成功139起、成功率达98.6%)。

这些矛盾有跨地区纠纷,如8月12日与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婚约返还财产纠纷及6月29日与镇联合成功调处了一起债务纠纷;有执行省政府文件关于关闭高能低产的企业而引起的纠纷,如关闭轮窑厂,起初该厂如何也想不通,拒不执行并带领工人到县政府集访,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向党委政府汇报后,就职工安置协商、砖胚补偿、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结合省政府关于这方面有关规定,积极稳妥的化解了一起极可能到省政府上访的矛盾;有殡葬引起的纠纷,如9月23日上午,村一妇女因脑溢血突发死亡,下葬时因距某屋后较近、觉得很晦气而起纠纷,经民政办、两所联合调解从而成功化解了一起极易引发双方亲友参与斗殴案件的发生;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山林权属不清引起的纠纷逐渐增多,如4月15日村一农户与所属村民组因山林权属不清引发纠纷,经林业站、司法所、土地所同志的艰苦努力,成功化解,为林权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村村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因道路问题引发的田地权属、利益纷争也不断加剧,4月28日,我镇村组某与所属组发生了较大的纠纷,经镇村两级调委会调解无果,镇主要领导遂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最终圆满的化解了这起矛盾;国家两项重点工程均经由我镇,路线较长、涉及农户较多,因土地补偿标准、田地权属争议等引起的纠纷较多且较难于化解,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镇村两级调委会及社会方方面面力量的共同努力,有效化解了各起矛盾,确保国家重点工程涉及我镇段的按期进行并顺利完工。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是一项事关稳定的大事,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最后,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衷心的欢迎并感谢莅临我镇的各位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我们将不断开拓进取,绝不辜负领导的期望、绝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项整治行动。

根据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8月28日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由我局承担了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组织、联系等相关工作。

(一)、起草制订了全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作用,代政府起草制定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了专项整治的步骤和目标任务。8月28日下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分管副县长李萍对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张勇就整治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建立了“制度+平台”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配合。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起草制订了“隆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协查协作制度”等九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成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部门合作”的联动平台。根据整治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召开了7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6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制订了领导小组《宣传方案》,组织媒体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报道,并组织各部门走上街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编辑印发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截止目前,已印发11期,编辑报道整治信息37则。通过一系列的牵头、服务工作,致力于整合各部门力量,在我县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落实目标责任制。10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目标办,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20_年的年度目标考核。

2、指导各牵头部门、各乡镇政府分别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制定了整治行动方案,作到了目标明确、不打折扣,切实可行。

3、是派出联合执法检查组,多次深入到乡镇、企业、学校,餐厅、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和指导,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我们履职尽责,深入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目标的完成。

第一阶段的经验、教训,宣传、推广试点省、市工作经验,部署整治工作,提出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认识、再动员的新要求。根据上级的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浙江现场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对整治目标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并召开全局职工大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加大《特别规定》宣传的力度,我局于9月上旬分别派出了8个《特别规定》宣传小分队,深入到迎祥、响石、山川等9个乡镇,向企业及企业员工宣讲《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规文件。9月19日,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商务、农业、畜牧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在县城东门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特别规定》宣传咨询活动。9月29日,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视频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部分重点整治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负责人会议,动员、引导、帮促,食品企业提高对专项整治的认识,改进完善生产条件,按规定获得市场准入。11月16日我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1月29日,《内江日报》刊登了我局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纪实--《构筑质量安全的坚实壁垒》一文,重点宣传了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三、全力以赴、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为实现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以稽查队和监督监察股为主组建了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了分类排查、专项抽查、全面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

(一)分类排查

在现有的食品生产企业中,一是按原有的分类监管等级和规模分类进行排查,列出名单,制订目标,严格要求和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率先全部企业和全部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按产品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编制了17类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确定33户企业为我县的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按企业资质状况(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安全卫生必备条件)进行分类,逐一列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未获证小企业名单,未获证产品名单,并视其生产、质量情况帮促、敦促、督促其立即改进生产条件,尽快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能在规定期限内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四是对生产高风险食品且通过整改或受政策限制不能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劝退,劝退出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在规定限期内既不退出又不能取证的,将列入建议取缔企业名单予以取缔或依法实施查处。

(二)全面整治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按照省、市、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我局在分类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来,我局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了整治检查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白酒、调味品、肉制品、含油脂类食品、糕点、食用油、桶装饮用水、食品添加剂使用等行业以及“十一”黄金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等部门开展了三次联合执法检查。截止目前,我局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集中销毁工业硫磺熏制的竹笋2.5万斤,监督销毁企业召回的竹笋罐头933.15件(24×225g/瓶)。

2、加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检查

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

监督检查,强制检验,是专项整治检查的基本方式和监管措施。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加大了对获证企业的整治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了生产企业的整治检查,对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包括进货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关键工序质量控制,不合格品控制,产品检验控制,销售记录、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等提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具体要求,并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等工作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规范了获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截止目前,全县88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全部获得了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资格。

3、专项检查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自7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工作以来,我局已分别组织或配合市质监局对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食醋、白酒、糕点、大米、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产品90个批次,检验样品90个,合格86个,食品质量综合抽查合格率95.6%。专项抽查中,依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4户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后处理,做到了抽查一类产品,整治一个行业,增强了监督抽查的有效性。

4、联合检查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承担了县联合检查第一组牵头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隆府办发〔20_〕176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组织工商、卫生、药监、农业、商务等部门,分别于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到龙市镇、迎祥镇、桂花井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指导乡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中听取了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相关整治资料,并深入企业检查,与部分企业座谈,了解专项整治和贯彻落实《特别规定》的情况,并针对整治和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向各乡镇提出了建议,对企业和商家如何进一步确保食品安全进行了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并责令整改,共发出各类整改通知6份,对一起无证生产食品的企业实施了处罚。

四、全面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一)大力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的文件精神,我局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已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小作坊数量和名单作了进一步清理核实,督促具备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在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配合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大米等十类产品纳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产品目录的批复》(隆府函[20_]37号),于10月1日至2日两天,由局领导带队组成9介专项检查组分赴全县18个乡镇,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拉网式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类,确定了51户作为小作坊监管,对已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具备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不超出限制销售范围、不违反预包装限制要求等保证食品安全措施。并明确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对证照齐全,安全卫生基本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从业者有意愿提高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我局进行了积极指导,督促其对基本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产品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到要求的与其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有证无照或有照无证(即证照不齐的)或安全卫生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者,按规定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

(二)实施“挂面”小作坊样板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先期选择了对挂面小作坊的规范,与卫生部门加强联系,制定一个行业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规范,打造一个行业的1家样板小作坊,组织质监人员和企业人员参观学习。让大家做到心中有数,质监人员知道到企业应该“怎样查”、“怎样管”、“怎样扶”,企业人员知道“怎样建”。通过样板建设,发挥示范作用,并在全县内进行推广,以促进一个行业的规范化。

通过专项整治和进一步深入开展小作坊治理,力争并确保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目标的完成,建立和完善以质量承诺书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加快实现小作坊监管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五、开展了涉及安全的汽车配件等10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我县涉及安全的10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通过市、县两级配合实施,对全县10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已全部完成了全县8户10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档案建立工作。

六、主要工作成效

通过近四个月的专项整治,我县生产加工环节的3个整治目标已基本完成,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8户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获得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已达到100%,10 类重点产品建档率已达到100%;51户两证齐全,符合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全部签订了小作坊食品安全承诺书。在专项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80多人次,执法车辆200余台次,巡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135户,共巡查_5次,回访72次,巡查率达97%,回访率100%;帮扶8户企业获得了市场准入资格,劝退1家不符合条件的液态白酒生产企业;帮助准备申证的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强,帮助企业、小作坊建立质量管理、检验等制度750多个,统一规范、制作发放监督牌、食品安全承诺书278个,产品销售、原辅材料厂进货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417本;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6份,发放《特别规定》等宣传资料120_多份,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效果。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仍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食品安全。

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局、__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的生产中,圆满地实现了项目部“自查自整阶段”的安全目标。为保证这一阶段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我项目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在建项目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机制和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各方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项目部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项目部安全生产实现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机械车辆不发生重大机械交通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2、安全指标:重大事故发生率0.45%,死亡率0.03%,负伤率0.25%,百万元经济损失率0.1%。3、国家财产:机动车辆的保险按规定投保、保全、保足三、成立安全生产整治领导小组,采用合理化建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在项目部内部全方位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结合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深入现场,加强检查和督查,排查灭火器不足,整改销案率100%。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例会,鼓励职工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听取了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或建议。

四、领导重视,抓重点,堵漏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自查自整”活动

我们针对施工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

为确保安全生产,

加大对高

格执行月度考核和年终总评,

进行安全业绩与岗贴工资挂钩的奖罚办

法,重点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防护水平与环保综合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安全投入,

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条件,从而增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重点加以管理和落实,严格贯彻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使项目部安全工作不断巩固和完善。

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四

20__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商洛供电局20__年安全工作要点,以“两抓一建”安全风险管控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安全周”、“安全月”等专项安全活动,以春秋安检查和隐患治理为抓手,突出重点抓好计划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着力推进标准化作业,全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未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发生一类障碍2次,二类障碍3次,截至11月25日,全局安全运行4419天。

一、安全生产所做的主要工作:

1、扎实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一是结合春秋季安规考试组织了《安规》、《十八项反措》和《两票》的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授课,采用知识答题,参加了省公司调考等手段促职工进安全知识的入脑如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关于加强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扎实地开展了“安全周”“安全日”“安全月”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及时召开了安全警示教育座谈会,观看了安全教育专题片,组织了延安8.19朱家变事故分析,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活动,提高了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注意力和关注度。

三是深入学习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开展了知识讲座和答题,组队参加知识竞赛,《条例》宣贯活动氛围浓厚。

2、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春秋安检查制度》,结合实际,扎实安排了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是抽调精干人员组成10kv线路设备隐患缺陷专业检查组,对局属20条重点10kv线路开展了春秋季两次隐患缺陷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0kv缺陷500项,重大缺陷38项,一般缺陷462项,0.4kv缺陷项368项,变电缺陷13项。三召开了秋查秋检工作座谈会,针对排查出的重大缺陷和线路迎峰度夏暴漏问题以及网架结构薄弱环节,与各单位对照排查缺陷进行沟通,结合迎峰过冬讨论各单位农配网运行方式调整,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消缺,配电室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10月份消除重大缺陷28项,集中连片完成漫川片的消缺工作,安排换线项目6个,共计78公里,安排配电室综合治理80座,补充10kv杆号牌1988块,配变标识牌338块。

三是对各供电所秋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下发了秋查检查通报,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抽调资料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资料培训和集中整治,秋查秋检有序推进。

3、圆满完成了天竺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园暨第二届秦岭生态旅游节文艺演出、节假日及中高中考保电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严密细致的保电方案和操作性较强事故预案。使4.16、节假日极高中考保电工作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

二是细化施工方案,整合施工力量,精心施工,日夜奋战,在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安全高效完成供电工程任务。

三是精心编制了节假日及高中考保电工作方案,对用户侧的重点线路、电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消缺,组织了城区线路设备的综合检修消缺,重点部位进行了蹲守,确保了节假日和高中考保电。

4、加强农配网的运行管理,确保了农配网的安全可靠供电。

一是结合春查集中开展了线路设备的缺陷排查,建立了分局缺陷库,并按照轻重缓急排序,严格按计划安排,明确了目标,落实了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春检消缺等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了专项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对安全基础管理、重点工作落实、迎峰度夏等重点工作采用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促进农配网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安排了50kva及以下配变绝缘及接地电阻遥测专项技术监督和通道清理专项活动,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确保农配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5、认真贯彻落实商洛供电局和山阳县委县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山阳分局防汛工作的通知,加强应急值班,全力做好防汛和两节期间的应急处和保电工作。

一是落实包抓责任,开展了防汛隐患的专项治理,防汛基础设施得到全面加强,在持续强降雨过程中得到检验。

二是落实防汛应急值班带班责任,采用电话查岗,突击检查等方式严肃防汛值班纪律。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和双节保电通知精神,沉着应对,科学安排,扎实落实各项保电措施,及时处了持续强降雨期间的农配网障碍异常,确保了中秋和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可靠供电。

6、以安全专项活动为载体,不断夯实基础管理。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山阳分局风险管控工作启动会,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五十条落实措施,开展“两个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培训学习宣贯。并结合春查春检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分局制定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五十具体措施分专业、分阶段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了“两票”管理专项安全监督,下发了分局两票补充规定和典票,邀请专家专题进行两票培训,活动期间共审查工作票74张,纠正不合格票14张。

三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学反措、查隐患、抓整改”专项活动,梳理下发了十八项反措,组织了集中学习和知识答题,编制了活动周报和简报,结合农配网实际编制了“防人身和设备”反事故措施对照检查表,推动了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7、切实加强施工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安全监督和违章查处分析。

一是对承担农网升级工程的外包工队,严格审查资质,按照安监部入围名单认真核查现场人员,组织了安规考试,执行驻工地代表安全监督措施,现场核查安全措施,抽查安全管理到位情况,签订安全协议,进行逐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定期下发检查通报。

二是严格计划管控,将农网施工日控计划和营销检查中间环节纳入日控工作管控,结合周计划编制了安全监督计划,结合农配网实际按照简便、实用、突出重点的原则修订了监督卡内容。

三是认真执行持卡监督,按照专业分工落实下现场干部职责,由主管局长签发,按周统计分析,作为月度差费报销依据。

8、安排了危及安全通知书的核查和重大危及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房线、交叉跨越和村属危及安全线路等安全隐患,按照上报清册进行核查,对未下发危及安全通知书的新隐患进行督办考核。

二是针对迎峰度夏、防汛度汛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结合秋检进行集中整治,共治理迎峰度夏安全隐患68项,防汛隐患15处。

三是对照梳理反措隐患结合秋检和农网项目进行综合治理,共安排危漏配电室改造80座,消除对地距离不够隐患21处,计划更换锈蚀破股导线78km,杨地第二电源联络线12km。

二、存在问题: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生产技术台账、技术监督、安全分析、缺陷管理等基础工作开展不扎实,资料不不完善。

2、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风险管控等专项工作认识深度不够,不能和实际工作有效结合,专项活动效果不明显。

3、部分县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没有和分局及时沟通,违章建筑、随意开挖造成的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4、农网工程现场管理不够规范,施工检修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计划执行不严,现场违章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可控压力巨大。

公安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酒类市场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2号),质检总局、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集中行动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xx〕19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xx〕68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xx年6月份以来,我局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桂商运发〔20xx〕14号)要求,整治内容包括:一是落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制度情况;二是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执行情况;三是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的情况;四是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情况。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80台次,人员400人次,对全市范围内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了集中整治。主要检查了320家酒类批发(零售)单位、40家餐饮单位和6家酒类进口商的生产经营许可、商品流通手续、假冒伪劣及《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等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了告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和行政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日常执法检查。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日常执法检查64次,每周出动车辆4次,出动人员5人,对市城区各酒类批发(零售)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是检查《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及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并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二)专项执法行动。在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支队共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6次,在20xx年7月至8月,邀请各名烟企业打假办专家到支队进行打假知识培训,支队采取学练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xx年9月下旬,支队依据《关于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的工作方案》,联合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全市酒类市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三)酒类知识宣传。在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支队多次邀请xx电视台记者进行执法行动的全程跟踪报道,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予以曝光。通过舆论导向,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树立了商务执法整体形象。同时,支队今年6月份至今,共开展大型酒类打假鉴别宣传活动3起,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讲授如何鉴别真假酒知识,通过深入群众中去,营造一个全民参与酒类打假的氛围,为净化酒类市场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商务执法流通监管依然面临着挑战,要求商务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不断的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加大市场流通监管和打击违规经营酒类产品的现象。支队也将与各相关部门执法队紧密联系,共同维护酒类流通领域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