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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

作者:韩ll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篇一

(一)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但发生第六、(三)条事项时除外。

(三)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四)在车辆使用 1 年或行驶 2 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五)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六)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七)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八)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篇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篇三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

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_________)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 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1.“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4.“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5.“担保人”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 贷款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 供款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人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篇四

(一)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应在上述材料上盖章确认),符合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苏州辖区内)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

(五)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

期房按揭首付合同通用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特制定本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牌号 ,租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租车地点、还车地点:胜利路52号。

二、租金为每日 元(每日限300公里,超出30公里以上,按每公里1元计费),租期为 ,预付押金 元,乙方在车辆归还时间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后需交纳或预留违章保证金500元/辆,7天后,没违章,如数退还,不计息,望各位新老客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三、租用6小时内为半天,6至24小时内为壹天。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必须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乙方在租车时未就车况提出异议,则视同甲方交乙方车辆符合标准。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遇车辆发生故障,不是乙方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果是乙方使用中不当,造成发电机漏水、漏机油损坏发电机和车辆地盘、外观等的,不能用保险理赔,一切由乙方自负修理还原,停车修理时间按租车计算。

六、乙方租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经甲方验证后,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备档,乙方身份证、驾驶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属伪造或超时超期的,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按时、按地点还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租车时间的,应提前征求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并延迟还车2天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500元,并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租用的车辆需跨市行驶的,乙方在租用时必须事先向甲方说明,乙方需临时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改变行车地点方向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外,有权向110报警,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十、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员驾驶,如果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给无证或其他人驾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一、租用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遵纪行驶;因违法、违章、酒后驾车等原因所造成牌照或证件遗失的,所有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的相应停车损失费用,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收取。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间发生擅自将所承担车辆出售、抵押、转租、投资、赠与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的,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租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通知甲方造成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四、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出事地点,如因乙方擅自离开出事地点而造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五、发生事故后车辆请到甲方指定修理厂修复,乙方需送外厂修理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送外厂修理造成车辆修复质量低劣,选用不合格零件等需要重新修复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费用,并承担停车损失费,停车损失费按租车费用收取。

十六、发生意外事故后,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所有费用及由乙方所引起的车辆停驶的租金损失,乙方并需向甲方支付车辆折旧费,损失费和第二年保险费率提高等费用,应向乙方增加收取修车总费的20%—40%。如导致车辆完全报废的,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的车价差额部分及由此造成甲方其它实际损失,乙方应补甲方本车市场价为主,乙方对本车辆发生任何事故与后果,对甲方车主无关,一切损失后果都由乙方自负。

十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