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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收费管理制度(热门17篇)

作者:JQ文豪

规章制度是组织发展的基础,能够提高组织的生产力和竞争力。下面是一些规章制度的影响评估报告,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规章制度的实际效果和成效。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医院各收费点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遵守物价管理条例,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更不得漏收。违纪者,一经查出,当事人如多收则按多收金额10倍罚款退赔病人,少收或漏收则按少收或漏收金额10倍罚款上交医院。对随意更改项目者按少收或漏收处理。

3、收费人员要做到优质服务,严禁与病人争吵。收费项目必须准确,药费填在“药费”一栏,治疗费填在“治疗费”一栏,不得自行将其互换。如不按实际费用对应填写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5、收费收据打印要求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姓名。

6、门诊和住院病人退费要求必须单据齐备、手续完整,否则可拒绝办理。

7、未经医院同意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现金,否则按私设小金库处理,一经查出,属个人行为者,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如属科室行为,科主任和护纸士长就地免职,同样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病人,总结以下几点工作事项,望住院部医护人员配合执行。

1、凡来我院住院的`病人,医护人员要询问其病人或家属有无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证卡,以便于患者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住院部记账人员在病区电脑上接收、核对患者入院信息时,发现病人所患病种等相关信息与其本人不相符时,要及时更改信息。鉴于医保中心通知:若未能在规定时间(2天)内上网登记、上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患者信息的医疗机构社保中心将不支付统筹款情况,住院部人员应同收费室人员落实证卡管理以及提醒工作。

3、住院部的居民、职工医保患者,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产生退费、更改电脑医嘱信息情况的,住院部记账人员应及时告知收费室人员以减少收费室记账错误而产生扣款。

8医院收费室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一、一切医疗收费必须通过收费处,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违者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按贪污论处。

二、各种收费处方和检查、治疗单必须注明收费项目,收费员按收费项目录入处方后,进行收费并在处方上盖现金收讫章。

三、药房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发药,各科室凭粘有收费小票的.处方给患者做各项医疗检查或治疗,并保存好处方,不得收受与收据金额不符和无id号的处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经济损失。

四、患者交费后一般不准退款,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经治医生在处方上注明退款原因,报经院长批准签字后,由财会人员监退,并将退款手续贴在收费票据存根上备查。

五、收费处一律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不准使用其他收据,收费收据一律套写三联,严禁大头不尾,否则均按贪污论处。

xxx人民医院。

二0七月一日修订。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工作前的准备: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书面交接工作,注意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心情,着装整洁、微笑服务、踏实工作、讲究效率,使用礼貌用语,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收取患者费用时快捷、准确的按收费员门诊收费服务3步曲操作流程执行,不让患者排长队等候,患者对不明白的检查等项目有疑惑时,我们应认真解释每一项收费标准,患者交款后,同时告知科室所在的位置,不让患者多跑腿,患者现款不够或医师开具处方不规范时,不要当患者面告诉医师处方的问题,可电话通知医生,问一下医生的`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3、遇到患者要求改动治疗单、处方时,我们先告知患者,治疗和药品同时配合做效果会更好,解释我们没有改动处方和治疗单的权利,由导医带患者到医生处协商,不要让患者直接找医生。

4、患者要求退款时,应先检查票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退款手续(领导签字)再做处理,优惠的处方单据,应由领导签字后方可收费。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在休息区整理好仪表仪容,正确佩戴好工作牌,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或书面交接班工作,准时开窗收费。

2、上24小时班人员接班人员到岗后,做好口头或书面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1、收费员在岗位工作时应保持良好心态,面带微笑,使用文明用语接待每一位顾客(患者)、同事。熟练地掌握药价与各种医疗收费标准,熟练电脑操作技能,做到划价和收费准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经常复核与检查,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

2、患者来收费室交款时,收费员应双手接住处方,查看患者姓名后说“您好,请问是xxx先生(女士)吗?”待对方确认后,按处方项目准确、快速算出价格,并再次复核处方有无遗漏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告知患者“您好,请交费xx元”,收到现金时说“收您xx元”。将打印票据、零钱、处方双手递出窗口时说“找您xx元,请收好”(递出时动作要轻柔,不得随手一抛)。

3、患者交款现金不足情况下,请导医协助办理签字工作或打电话咨询开方医生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4、遇到患者划价后不交费情况,先了解不交费原因,如是现金不足,不能私自改单,应电话通知医生做处理,处方应由导医处理,不把处方直接给患者,杜绝处方流失,患者多跑腿。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工作前的准备: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口头、书面交接工作,注意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心情,着装整洁、微笑服务、踏实工作、讲究效率,使用礼貌用语,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收取患者费用时快捷、准确的按收费员门诊收费服务3步曲操作流程执行,不让患者排长队等候,患者对不明白的检查等项目有疑惑时,我们应认真解释每一项收费标准,患者交款后,同时告知科室所在的位置,不让患者多跑腿,患者现款不够或医师开具处方不规范时,不要当患者面告诉医师处方的问题,可电话通知医生,问一下医生的意见,重新划价收费。

3、遇到患者要求改动治疗单、处方时,我们先告知患者,治疗和药品同时配合做效果会更好,解释我们没有改动处方和治疗单的权利,由导医带患者到医生处协商,不要让患者直接找医生。

4、患者要求退款时,应先检查票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退款手续(领导签字)再做处理,优惠的处方单据,应由领导签字后方可收费。

5、在以上各项工作中,我们尽量要做的最好,不顶撞,不吵架,保持微笑,礼貌用语,耐心的解释工作中的问题,如有疑问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院收费处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采取了多种措施,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需求逐渐增加,医院收费处的工作量增大,医院收费处是医院货币资金及收入来源的主要源头,收费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医院的收费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稽核监督一旦不到位,医院收入就可能流失[1]。对如何加强收费处的管理,财务稽核监督管理,保障收费资金真实、完整入库,以防资金分流、截留,保障资金的安全。现分析我院财务收费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采取措施加强收费管理和稽核监督管理工作。

1  医院财务收费处收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财务收费专业人员缺乏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医院,设门诊收费处、住院部收费结算处,共计16名收费人员,其中住院部5名,门诊部11名,男2名,女14名,平均年龄39岁,大专学历3名,中专3名,助会3名,无职称人员13名,财务专业技术人员较少,无职称人员比例较大,知识结构极不合理。

1.2  医院财务收费处收费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个别财务收费人员不思进取,不注重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不关心医院的发展,缺乏奉献和敬业精神。

1.3  医院财务收费处收费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医院发展对财务收费人员的业务技能、知识层次、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一些财务收费人员难以满足医院财务工作的要求,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不能从事较为复杂的财务收费工作。

1.4  医疗保险系统和医院数据接口结算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随着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互助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的发展,过于频繁的操作常造成数据流出,保险系统和医院数据接口结算要求准确,医疗保险系统和医院数据接口结算系统常发生故障,影响了收费处的工作质量。

1.5  财务收费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个别财务收费人员对财务收费岗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中不够严谨,不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法纪观念淡薄,医院财务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不力。

2  如何加强医院财务收费处的管理和稽核监督

2.1  加强医院财务收费处的管理和稽核监督的措施  具体措施有:(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收费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财务收费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财务收费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财务收费人员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2)强化约束机制,集中管理收入,制定适合医院财务收费管理的制度,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加强财务监管和督查,不断规范财务收费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3)加强财务收费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财务收费人员应具备胸怀宽广、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财务收费人员的服务行为和礼貌用语,鼓励财务收费人员参加优质服务竞赛等有意义的'活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4)鼓励财务收费人员参加不脱产的自学、电大等学历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门的专业培训,组织参观其他医院先进的收费管理经验,培训财务收费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对不适合做财务收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年龄较大不适应现代财务收费工作的人员办理提前离岗待退,保障财务收费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5)增设网络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加强对收费网络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医保结算接口系统的正常运行。(6)医院管理者特别是医院财务管理者,应提高对收费稽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收费稽核监督管理,堵塞收费漏洞,保障医疗收费“颗粒归仓”,防止医院资金源头流失。

2.2  医院收费处应由财务科统一管理并设置收费稽核岗位  制定合理完善的岗位职责,加强对收费员的稽核,收费稽核岗位应具备较好的政治思想觉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高,以提高稽核水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2.3  督促收费员认真履行自己职责,防止差错  收费稽核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及金额的稽核,查各科室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情况,有无多收或漏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款项的稽核,检查是否存在账款不符,挪用、截留公-款现象,对医疗欠费的稽核,查欠费控制管理是否得当,欠款能否及时回笼;门诊病人费用稽核主要查有无短款等现象发生,重点稽核门诊每天的收入及交存情况;住院病人费用稽核主要检查在院欠费与出院欠费情况,重点稽核每天住院收入及现金交存情况,将稽查情况及考核结果报财务科处罚兑现[2]。

3  小结

综上所述,医院的收费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收费处是医院货币资金及收入来源的主要源头,是医院经济活动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抓好财务收费处的管理是搞好医院管理的重要保证。医院应加强财务收费人员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加强财务收费专业人员的法纪教育、监督管理,加强收费处的稽核监督管理,保障收费资金真实、完整缴存,以防资金流失、截留,保障资金的安全,确保医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一、住院处负责办理入、出院手续。

二、病员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三、病员凭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详细填写病历首页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联系人电话。 十二岁以下病员除填写住址外,还要写明父母工作单位、姓名。乡村病人要写明乡、村,联系人的工作单位、地址、以备联系。

四、按照规定收取病员住院预交金。

五、随时掌握病员住院费用情况,并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出催款通知,催促欠款病员补交预交金。不补 交者暂停记账 ( 危重抢救病员例外 ) 。

六、办理出院手续时,病房须提前一天将病人账单全部送交住院处。住院处将账目结清后, 病人持结算收据和出院证回病房,病房验证并在出院证加盖科室章,方可出院。

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政规定,对住院收费进行监督,严格按标准收费,结算时要认真仔 细逐项结算,防止多收或漏收。

八、每天下午,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交院收款员。

九、对出入院病员的各项费用,要及时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汇总上报财务科。

十、保管好各种公用图章和会计档案及资料。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出现问题,要追查有 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医院的收费由财务科、住院处、门诊挂号室、收费处等医院规定的有关科室办理,其他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费。

2.医院收费处的收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遵守物价管理条例,不得任意多收或少收更不得漏收。违纪者,一经查出,当事人如多收则按多收金额2倍罚款退赔病人,少收或漏收则按少收或漏收金额2倍罚款上交医院。对随意更改收费项目者按少收或漏收处理。

3.收费人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收费项目必须准确,药费填在“药费”一栏,治疗费填在“治疗费”一栏,不得自行将其互换。如不按实际费用对应填写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4、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存送银行,除留少量定额的零钱外,不得私留现金,否则作挪用公款处理。

7.收费收据的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改、大小写金额相符,有日期、有签名。

8.门诊和住院病人的退费要求必须单据齐备、手续完整,否则可拒绝办理。

9.经常核算病人的住院费用,了解超支情况,及时打印催款单送病区并通知病人。如管理不严,造成病人欠款逃跑,从奖金中扣除病区欠款金额的20%。

10.危重抢救病人因特殊情况暂无现金治疗时,由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负责人或院长签字暂行在24小时内治疗,过后住院收费处要及时与病区联系,催交压金。对于抢救无效死亡,又找不到家属而造成欠款的需经院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免扣奖金。

11.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需在3天内交纳预交款,否则,住院收费住有权停止记帐。在院职工担保的住院病人,其医药费在出院时要全部结清,否则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12.未经医院同意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现金,否则按私设小钱柜处理,一经查出,属个人行为者,当事人按待岗处理。如属科室行为,科主任和护士长就地免职,同样按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由人资部安排每天学习内容。

卫生院

20xx年xx月xx日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服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病人,总结以下几点工作事项,望住院部医护人员配合执行。

1、凡来我院住院的病人,医护人员要询问其病人或家属有无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证卡,以便于患者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住院部记账人员在病区电脑上接收、核对患者入院信息时,发现病人所患病种等相关信息与其本人不相符时,要及时更改信息。鉴于医保中心通知:若未能在规定时间(2天)内上网登记、上传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患者信息的医疗机构社保中心将不支付统筹款情况,住院部人员应同收费室人员落实证卡管理以及提醒工作。

3、住院部的居民、职工医保患者,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产生退费、更改电脑医嘱信息情况的,住院部记账人员应及时告知收费室人员以减少收费室记账错误而产生扣款。

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在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校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校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一、全校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区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月查制度。

二、所有服务性收费坚持申报审核审批制度,并及时向家长发告家长书,遵循必需、自愿节约、分项结算、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利用服务性收费搞创收或拿回扣谋私利。

三、不以节假日教育培训为名进行文化补课和收取费用。

四、不向学生收取规定以外的赞助费、借读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五、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六、对于学生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预算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成。

组员:周。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规范我校各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达到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目的,根据《甘肃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义务教育经费领导小组,人员由校长、会计、出纳、后勤人员、教师代表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2、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细则,制定公用经费内部监督办法,细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票据审批及签字程序。

3、学校的支出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

4、较大额支出项目必须事先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并在全体教师会议上予以公布。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经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杜绝乱支乱花现象。

6、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对审计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7、学校要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向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8、自觉接收财政、审计、物价、监察、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定区李家堡初级中学。

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xx〕136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幼儿园不得收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五条保教费是幼儿园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而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可供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包括以下项目: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膳食服务收取的费用。

(二)托管费(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七条幼儿园代收费是幼儿园为方便幼儿教育、生活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集中代购被褥、洗漱用品等收取的生活用品费用。

第八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提出意见,经同级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服务性收费标准,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批准。

第九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考虑政府投入等因素制定。

第十条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离退休人员费用;。

(二)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三)幼儿活动及学习费用;。

(四)公务费用、业务费用、图书及设备购置费用、修缮费用;。

(五)其他正常办园费用。

前款成本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

第十一条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意见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四)办园成本核算及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五)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办园条件、地区差异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

无财政拨款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第十三条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备案后两年内不得调整。

第十五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报有关部门备案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一)幼儿园的有关情况及其证明;。

(三)申请备案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并填写《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见附表);。

(四)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应当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

第十八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第十九条幼儿园为未满三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收费标准在正常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50元。

第二十条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由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第二十一条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财政票据,民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税务发票。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退费按月计算。因幼儿自行退(转)园,幼儿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天数一半(含一半)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超过一半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幼儿园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按月退还相关费用;因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有关部门关闭或者暂停办学,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当全额退还所收费用。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服务性收费,按月据实结算。幼儿在园天数不足一个月的,以幼儿提出请假申请计算,扣除实际在园天数后退还费用。

幼儿园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

第二十四条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

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应当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及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幼儿活动及学习用品、图书设备购置、房屋修缮、固定资产折旧等正常办园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

民办幼儿园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给予帮扶。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收费按照收费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幼儿园应当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当载明幼儿园性质、办园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优惠减免规定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本地区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

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幼儿园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应当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第三十二条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收费管理政策。对违反教育收费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进行查处。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收费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园及入园幼儿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保育教育秩序,依据《北京市幼儿园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收费项目:入园幼儿按月收取保教费及伙食费,其他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的原则收取。

2、收费标准:保教费、伙食费按月收取,保教费每人每月430元,伙食费每人每月170元。

3、收费时间:每月10日至15日收取下月的保教费及伙食费。

4、幼儿因特殊原因长期不能来园者,家长应及时到园长办公室办理退园手续。

1、幼儿因自身原因不能来园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当月全部缺勤时,退还当月全部保教费,只收200元学位费。

2、幼儿连续缺勤5天以上(不含节假日)应退伙食费,伙食费按连续缺勤天数计算,每天8元(如继续在本园上学的可在下月顺延),未履行请假手续者不与退费。

3、星期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不退费。

4、代办服务性收费按实际发生予以结算,如有余额予以退还。

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停车场,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收费管理制度

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总务处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学校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

教职工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

3、《收费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购买票据;副本用于亮证收费、年审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5、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按上级要求制作,开学收费前在醒目处进行公示,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期放置,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6、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7、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对相关内容及时进行公示。

方尹小学。

20xx年9月2日。

收费管理制度

1、物管公司收款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发放,并可派驻专人负责。物管公司根据收费项目专人领取、保管收款收据,并按规定进行领用、退回登记。

2、收据保管人员对收据须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被盗现象,要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由此造成集团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3、收款人员收到现金,须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或将现金缴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并须于次日上午上班时凭银行缴款回单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结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财务结账的,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及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4、收费的同时须向业主开具集团统一的收款收据,杜绝出现收款不开票以及违规擅用白条代票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均视为贪污处理,除须追回相关款项外,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收款金额50%的罚款,并予以开除处理。

5、严禁出现收款不上交以及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除相关款项外,集团将对当事人处以未交款项或挪用公款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收取租金物管费须做到“一人开票,一人收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物管人员须告知经营户缴纳租金、物管费时,可直接到银行转账或者存现金到集团指定的银行账号上,经营户凭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物管部开票,物管人员再凭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财务结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避免收假钞和收缴双方的现金在途风险。

7、收款人员在日常收款过程中要认真鉴别钱币的真伪,收到伪钞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8、物管公司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到的款项坐支有关开支(退装修押金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须征得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9、物管公司每月须对住户(商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掌握应收物管费的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上月度相关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台账。

10、物管公司按时登记租金、物管费、水电费和垃圾清运费等情况时,列明应收、已收、欠收、减免、优惠金额,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偕同物管部对账,牵涉到相关费用减免的,除集团另有规定外,一律由物管公司上报集团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

11、收款人员出现调整,须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办理收据缴销手续,收款人员不得擅自将收据移交给他人负责收费,如出现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损失概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收费管理制度

1.1维修基金在物业的交付使用时按政府规定向用户收取。

1.2基金须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内(所得的利息成为基金的一部分),利息归用户,每季结转一次。

1.3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1.4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前,基金的动用须经总经理批核,最后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在用户委员会成立后,可由各小用户及业委会按《管理公约》规定审批。

2.维修基金的管理。

2.1维修基金须按《管理公约》规定,用户应自接到《物业维修基金缴款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将应缴款存入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用户名下的银行帐户。

2.2维修基金金额须按政府规定收取,当维修基金发生开支,财务部向用户发出缴交基金差额,使维修基金保持原有金额水平。

2.3维修基金根据《管理公约》是不可退还的,但当有关用户转让其单元时,在无责无债及签妥承诺书的情况下,可将维修基金转移给新用户。

2.4维修基金以专门帐户储存,利息仍归该帐户,累积使用。

3.管理费用的收取。

3.1除财务部外,其他员工无权取管理费。

3.2管理费于每月五日前收取。

3.3物业管理公司于每月7日向尚未缴款的租户发出第一份催款通知书,15日发出第二份催款通知书。

3.4一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出第三份催款通知书,以后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再发出催款通知书。

3.5两个月内尚未缴款的',依《管理公约》规定对欠交管理费的单位进行停水停电行动或提出诉讼。

4.水费、电费的收取。

4.1水费、电费须按各租户每月实际用量,并根据有关供应单位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代为统一收取。

4.2水电周转金在用户/用户办理入伙手续时按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