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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精选21篇)

作者: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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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xx〕10号)精神、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及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xx〕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xx〕32号)文件,我局现有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计量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铁经济试验区分局共7个预算单位。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饶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饶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有项目支出任务。市局本级927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共计1494万元。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上饶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32号)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十四项主要职能,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垄断行为的举报、线索核查、分析和上报;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灯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度我局共有12个项目,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380万元(含分配市卫生健康委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8万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30万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02万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经费5万元,取缔无照经营专项经费5万元,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21万元,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20万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费175万元,专利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专利奖励经费55万,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633万元,市长质量奖90万元,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经费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

根据《省打传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文明办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办法》(赣打传办[2014]1号)第七条“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政府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拨付到位”精神,我局承担着打击传销牵头和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巩固传销整治成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2、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开展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xx]29号)以及国家总局工商办字[20xx]232号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赣财综[20xx]143号),取消了食品许可证审查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食品许可审查正常运行。

3、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工作

根据《江西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赣查无联办[20xx]2号)“市政府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专项经费”。

4、质量检定工作

依据《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以监督抽查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时,不得向被检查者收取检验费用,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同级财政列支,其它主管部门所需检验费用由其自有资金开支。”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33号令》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经费解决。”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5、产品质量定期检验

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9月29日下发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02号)中关于取消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的文件精神,我局不再收取此项费用,该项补助经费用于正常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推动质量兴市工作

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强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依据《饶府发[20xx]9号》“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在名牌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督抽查、技术标准体系和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

7、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20号),自20xx年4月1日起,取消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量收费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停征后,对我局经费保障影响大。依据财税[20xx]20号文件精神,“取消、停征或减免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

8、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

9、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保健食品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食盐企业,查处各类案件。

10、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同比增长。

11、组织开展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

12、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全面评价预算项目经费对市场监管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等。

1.绩效评价原则:客观评价、实事求是

2.评价依据:以取得成果为依据

3.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指标分类,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8项三级指标。(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评价方法及标准:1、根据完成工作任务和取得工作成绩进行比较研究。

2.问卷调查。对受益对象和社会公众进行满意度调查。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完善指标体系,整理取得成效。

2.组织实施:对投入、产出和效果进行全方位评价。

3.分析评价:按照评价标准逐条研判打分。

4.报告出具:据实反应工作经费绩效情况。

按照《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xx〕4号)的要求,我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开展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通过检查项目支出有关帐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合理分析相关材料,形成绩效自评结论。12个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六是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七是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八是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九是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十是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保障了上饶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自评结果为优。

(一)项目决策情况

12个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由市财政拨款1494万元,拨款到位1494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管理,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服务站)创建,取缔无照经营专项,取消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收费补助,取消食品许可证审查费,专利专项工作,专利奖励,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市长质量奖,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工作、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xx年12个项目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到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目标,项目的成效均达到预期效果。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质量强市、商标品牌战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化民生维权和安全监管、加大市场规范监管工作等经济活动中的办公费支出227.5万元、印刷费9.5万元、维修(护)费支出23万元、培训费支出2.9万元、会议费支出2.9万元、差旅费支出95.7万元、委托业务费166.1万元、劳务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万元、其他业务费69.8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4.3万元、资本性支出209.5万元以及转移性支出576万元(市长质量奖、食品药品抽检经费、取消食品、计量药品强制检测经费补助等)。

为使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我局根据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经费管理及开支审批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为使项目经费支出更加高效,年初我局依据项目的申报情况制定了全年的工作计划,每季度总结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执行完成。项目预算的开支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及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出现违规花钱、突击花钱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个项目财政拨款1494万元,共计支出1494万元,支出率达100%。项目的开支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紧盯“保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三大安全监管,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部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落实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2个,小作坊示范点38个。针对性开展“辣条”“辣片”、固体饮料、桶装水和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1200多条,建立食品生产安全形势分析制度。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农批市场为检查重点,开展豆制品、芽苗类农产品、非洲猪瘟和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农产品快检制度。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为引领,扎实推进春季护校行动和文明餐桌活动,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二是“两品一械”监管全面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检查或飞行检查,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药、使用过期药品、不按规定储存冷链药品、异常超量采购麻精药品和含麻制剂等不法行为。积极开展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药品企业1110家,完成中药饮片抽检6批次。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打卡制度,确保全市打卡率达到95%以上。举办“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部署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高风险化妆品和保健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化妆品企业56家、保健食品企业47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3211家、食盐企业4720家,查处各类案件19件,扣押盐产品66.775吨。

三是工业产品安全显著提升。严格工业产品企业证前审核和证后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完成化肥类、成品油等企业产品质量抽检470批次,铜产品、民用口罩、水泥类企业产品质量抽检145批次,查办不合格产品类案件12起。对全市18家水泥企业、8家食品相关产品、3家电线电缆企业进行证后巡查。以上饶光学产业、婺源旅游标准化、德兴黄金作为重点行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重点行业质量效应引领示范作用。晶科能源获中国质量标杆奖、中国市场信用等级aaa评定、井冈质量奖,郭安海等两名个人获井冈质量奖提名奖。全市累计新增江西名牌22个,汉氏贵金属等5家企业获第四届上饶市长质量奖。

四是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在全省率先启动并建成气瓶充装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全市100家涉充装单位(其中:96家充装单位、、4家检验单位)全部完成了系统终端建设,各类气瓶赋码建档近40万只,实现了“气瓶档案一目了然、气瓶行踪一网归集、气瓶安全一路可查、气瓶问题一律放心”。高位推进96369平台建设及电梯保险制度,全市已近2000台电梯安装了96369终端设备和购买电梯保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突出机电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检查生产使用单位1400家,约谈企业103家,发现排查安全隐患1355余个,下达监察指令书515份,查封设备26台(套),查办案件86起。强化燃煤锅炉改生物质或天然气的技术改造环节管理,完成注销、拆除32台,改为生物质锅炉18台,主动停用20台,责令停用4台,全市建成区10t/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

五是市场治理效能整体提升。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场发展新需要,推动信用监管、重点监管和行业规范,着力解决政府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信用监管领域更广泛。加大企业年报宣传和督促力度,20xx年全市应报企业数92804户,已报企业数73772户,年报率为79.49%。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全局执法人员库。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工作,立案吊销288户。对全市328户即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告知修复方式及救济方法。市场竞争秩序更公平。构建打击防范网络传销体系,全市2592个社区和村委会100%完成“无传销社区(村)”。查处传销窝点7个,抓获传销人员42人、刑拘16人。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市共立案16件,结案14件,案值4.7万元,罚没39.5万元。推进行业清源专项整治,聚焦市场监管领域16个重点领域,整治行业乱象,着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价格监督检查更有力。围绕企业成本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对全市40余家供电供水供气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执行优惠的1家供电单位、1家涉嫌存在价格欺诈的供气企业立案查处,处理转供电各类投诉28起,责令改正8起,立案查处6起,退还多收电费53万余元,行政处罚86703元。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医疗领域、教育领域和房地产领域价格整治,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重点加强政府下属单位、行业商业协会、金融机构、行政服务中介机构、人才市场及口岸码头等领域加大检查力度,共检查相关涉企收费单位96家,立案5件,退还多收费用2468元,罚没76万余元。知识产权保护更高效。将打击假冒商标、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专利侵权等违法行为纳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动。深入开展“铁拳”、“蓝天”等转型行动查获涉嫌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件2起,责令下架和查扣侵权产品价值5万余元。全市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6676件,同比增长3.2%。博能客车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通过实施核心技术专利项目产业化,产出技术专利50多件,产生经济效益1000余万元。消费投诉维权更优质。充分发挥12315统一咨询投诉热线作用。一年来,共完成相关咨询投诉举报电话34305件,同比增长79.2%,其中咨询21512件、投诉6180件、举报6613件,已完成处理34177件,处理率9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99万元。与上饶广播电台合作,创办“天天3.15”特别栏目,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20xx年,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475件,解决468件,解决率为98.5%,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余元。

(二)讲政治、顾大局,创国卫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本级和中心城区“五区”同创,严密组织、科学筹划、精准实施,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夯实监管基础。建立三级网格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打造餐饮样板店,统一监管尺度。完善督查机制,每日挂号销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五个统一”。实现行业证照持证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量化等级公示率、“三防”设施配备率四项100%。市本级全面完成店前灶“三防”设施改造,打造了餐饮行业“上饶标准”。

二是凝聚共治合力。通过市区联合、部门联手、政企联动、社会联治,彻底遏制违规违法经营乱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管理,形成共治力量,逐步完善餐饮监管“上饶模式”。三是提升行业形象。开展餐饮业星级评定活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行业提升。全面引导路边餐饮摊点入店经营,打造“白鱼赤乌”美食城等5个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样板市场,彻底扭转上饶餐饮行业“脏乱差”的局面,擦亮餐饮行业“上饶名片”。

(三)打赢“阻击战”,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计得失、不顾风险,始终冲锋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一是全力加强防疫用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疫情发生后,全市市管部门及时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召开医药经营单位约谈会,警示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每日派出执法队伍对各药械流通企业销售的口罩、消毒水等医药用品进行价格检查,对相关药械的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查验,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药械市场秩序稳定,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是加强餐饮和农贸市场的防控和监管。从禁止禽类与野生动物交易、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农产品检测、开展清洗消毒、强化现场督查五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农贸市场防疫工作,确保人员与食品安全;向全市餐饮行业发布倡议书,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水产品采购加工管理,严禁采购加工野生动物,确保餐饮行业食品安全。

三是全力保障全市医疗防护物资供应。市管部门赴防护物资生产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市局成立6个帮扶小队,挂点帮扶28家生产企业尽早形成产能。同时,对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管,确保产品合格、使用合规。积极发挥技术机构支撑作用,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医疗系统的红外测温设备进行免费检测校准,把好“体温关”。

四是抓好铅山县督导点的防控工作。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牵头督导铅山县疫情防控工作,先后17次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小区、高速路口、县城出入口等地现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反馈铅山县防控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所有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围绕“惠民生”,服务发展用心用情。坚持疫情防控和服务发展两手抓,全面推动企业学校复工复学,提出“强化监管”向“强化服务”工作理念,统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项工作。

一是推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有力举措。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对农贸(农批)市场、食品生产行业、食品流通行业、餐饮服务行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相关行业企业提出具体复工工作指导意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让企业复工复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优化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服务模式、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严格市场监管五个方面出台20条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为复工复产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在形式上,积极推进“网上办、不见面、快递送”,全面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和容缺办理服务;在时间上,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局窗口实现由法定的5个工作日压缩为当场办结、立等可取;采取自我声明承诺、告知承诺、远程视频评审等方式代替现场核查,允许企业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复查、换证申请,确保企业不因疫情耽误正常运行;在内容上,高效承接省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共5大项10小项),有序推进“以照含证、集约办理”改革,实行“一次申请、信息共享、分头审批”,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425068户,其中:内资企业8373户,私营企业102629户,外资企业56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378户,个体工商户29121户。

三是立足职能创新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学。积极扩宽融资渠道,在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诚商信贷通”的基础上,针对广大个私经济业主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联合邮储银行推出“个私诚信贷”政银合作产品,帮助个私经营户缓解生存压力,尽快复工复产。在疫情期间,对申请贷款的商户简化程序的同时,实行“一次不跑”上门服务机制。截至目前,为全市评定为星级诚信商户的7509户个体工商户续贷和新增贷款约21.46亿元。其中,今年新增贷款达4.7亿元。积极跟进各类学校复学计划,对中心城区120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全力做好返校师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预期目标全部达成,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上饶市辖区的商事制度改革、商标发展、市场监管、质量、标准化、计量执法、食品药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严厉打击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计量违法、质量违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违法等行为,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地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充分达到了项目实施的任务目标及预期成效。

我局20xx年度项目资金均能够严格按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整体良好。但部分项目由于资金不足,覆盖面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目标完成。20xx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预算执行,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全面完成绩效目标。

项目事后绩效评价报告

我镇环境卫生治理相对困难,为美化城镇环境,预测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61.00万元。

主要内容包括:对我镇16个村、10个社区及多个城乡结合部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安排专人清理转运、购买相关的环卫服务及环卫设施、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等,实现村社区容村貌整洁,美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根据宜县财办(2017)59号文件要求,通过对我镇城镇环境的实地勘察,发现我镇存在垃圾处理不规范、群众环保意识不高等情况,我镇申报2019年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宜居环境,有利于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场镇综合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由于我镇经济落后,财政资金收入困难,所需资金均全部来自区财政局拨款。

总绩效目标:对我镇场镇街道进行维护,安排专人对场镇路灯进行检修、场镇绿化植被的日常管护、美化场镇街道环境,改善场镇居住环境,美化城乡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宜居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项目数量指标:保障全镇村社区的城镇环境卫生整治,营造生态良好的宜居环境。

项目质量指标:通过综合治理村社区的环境卫生,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社会效益指标:聘用贫困户打扫环境卫生,解决部分贫困户就业问题,增加了贫困户收入,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美化城镇环境,将绿色发展要求贯穿管理、服务、建设绿色生态环境。

满意度指标:通过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整治的投入,力争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1、项目政策依据:我镇政府的职能就包括公共服务职能,为我镇群众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我镇环境卫生存在薄弱之处,维护困难较大,加大资金投入,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美化了环境,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少不必要的上访事件。

2、项目决策程序:对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拨付到对方单位和个人,用于加强对场镇街道维护,并纳入我镇年度计划目标。

3、制度建设:为规范我镇财务工作,加强会计核算和内部监督,我镇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的内部财务控制、财务公开、项目支出管理、会计报销及账户管理等财务制度。

4、过程控制:执行项目前进行预算评审,过程中进行监督监控、事后进行结算评审。在项目实施上,严格相关程序,并安排专人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控,对突发事件,有应对措施,并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成立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流程进行施工及资金的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美化我镇环境卫生,既有利于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群众满意度。

预计我镇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资金全部通过区财政拨款,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通过转账支付转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禁止现金支付。

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为20xx年度一次性项目上,城区市政道路建成通车里程18.21公里,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新建及改造梅河东路、舒城师范周边三条路、花桥路、高峰路、溪滨北路、春秋路(七门堰路-南溪路)、春秋路(梅河路-周瑜大道)、春秋路(周瑜大道-桃溪支渠)、古城路(水杉路-梅河路)、古城路(梅河路-周瑜大道)、城南四条路等16条道路全长19.35公里;续建龙眠路、花桥东路、花园路二期、华山路、立人路、胡底路、花园路一期、华山路南延、晓天路、龙舒西路三期、春秋南路西半幅、南溪路三期、七门堰路共13条,总长14.43公里,高峰路跨南溪河人行景观桥1座。

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及采用的评价方法。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调整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具体见评分表。主要绩效:年初预算数为xx万元,全部为财政追加,按时完成县财政下达的全部预算资金20000万元任务,工程设计方案合理,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对市政路网络结构的.改善明显。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通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使城市道路网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广。按照“五路同建”标准要求,实现道路路面黑色化、道路绿化景观化、道路路灯特色化、交通设施智能化(所有道路交口同步配套智能化红绿灯和交通监控)、管线入地标准化(强弱电燃气等各类管线随路建设)。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全年建成通车道路18.21公里,完成雨水管道22.48公里,污水管道11.06公里,新建路灯945盏。

质量指标:工程设计方案合理,合格率100.0%。

时效指标:项目进度计划完成率100.0%,按时完成。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不高于当地同类项目,合理支出。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市政道路建设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对县城区域经济的促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通行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舒城县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处实施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规定和《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xx〕10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制定了评价实施方案,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内设机构包括:改革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外事和对台办公室、档案管理室、秘书组、政策研究室、信息组、法规室、机要室、保密室、督查室、总务室、财务室、政工室,共14个,下设二级机构两个: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县接待服务中心。县委办机关及下属县委信息技术中心、接待服务中心共有编制数42个,其中县委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工勤编制4名、县委信息技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接待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年末实有在岗人数40人。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督查、保密、机要、信息收集整理发送、调研;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负责处理县财经、外事委、对台的相关工作及港澳事物的管理;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综合材料的撰写、文件收发,负责上级领导来沅陵视察期间的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开展;统筹全县绩效工作的评估;负责全县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年度专项业务工作需要,申拨专项经费。项目的申请、设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资金980.15万元整,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93万元。当年支出826.26万元,其中党委办专项业务费504.3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县委综合协调、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台湾事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配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期间开展综合协调、综合材料和整改督导等工作经费;县十三次党代会经费10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会议住宿、伙食费、会议场租费、文件资料汇编及印刷费、党代会宣传费等各项开支;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组、溆浦交叉巡察组及信访交叉接访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开支;安可工程替代建设4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信息化办公设备替代;其他项目11.9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是用于《中国改革内参》和《高管信息·湖南》征订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具体为完成县委综合协调、绩效考核、督查、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对台、外事等工作,完成国、省、市来沅重要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规范、严谨、优质、高效”履行党办职能,顺利开展工作。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有效推进县域社会、经济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1.前期准备: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工作规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岗位责任制度、年度项目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项目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3.分析评价:项目通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项目绩效监控实施,更好地掌握对资金去向,把资金用到实处。

财政按照专项工作的开展程度,及时保障了项目资金的申请及拨付,资金到位情况良好,确保了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党委办专项业务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658.2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1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504.33万元,结转下年153.89万元。

(2)安可工程替代建设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4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4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3)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15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5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4)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10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10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5)巡视整改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2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20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6)其他项目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11.93万元,年度预算11.9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月资金到位11.93万元,实际支出11.93万元,项目已完工,资金无余额。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20xx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资金980.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44.22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5.93万元,当年支出826.26万元。

(1)党委办专项业务费资金总投入658.2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上年度结转244.22万元,本年度拨款收入414万元,本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综合协调、督查、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上级来沅督查调研、县级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台湾事务等专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已完成支付504.33万元,结转下年153.89万元。

(2)安可工程替代建设资金总投入4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办公室办公设备替换,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3)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省委巡视、市委提级巡察组、溆浦交叉巡察组及信访交叉接访人员的后勤保障等开支,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4)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费10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会议住宿、伙食费、会议场租费、文件资料汇编及印刷费、党代会宣传费等开支,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5)巡视整改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配合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期间开展综合协调、综合材料和整改督导等工作经费,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6)其他项目11.9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中国改革内参》和《高管信息·湖南》征订费用。本年度已全部实现支付,无结余。

严格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报账审核手续齐备,报账流程规范,财务资料完整,财务档案管理规范。

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执行项目制度,严格资金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项目全部纳入专项绩效管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计划如期完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党委办专项业务费年度预算数658.2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504.33万元,预算控制率76.62%。

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年度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4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年度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巡视整改工作经费年度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其他项目经费年度预算11.93万元,实际支出11.93万元,预算控制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县委办共6个项目,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没有超出预算使用。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我办纳入绩效管理项目共6个,按照20xx年度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遵循公开公平、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各项目均已有序开展并已实施完成。

(2)项目完成质量。

党委办专项业务费预算658.22万元,完成支付504.3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4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其他项目经费11.9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各项目紧贴党办基本职能,优质高效完成了“三服务”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精细化工作水平,提高办文、办会、办事质量,保障了县委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具体为完成县委综合协调、绩效考核、督查、办文、办会、机要、保密、政务内网、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县级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对台、外事等工作,完成国、省、市来沅重要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规范、严谨、优质、高效”履行党办职能。圆满有序的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及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精神,服务县委重点工作、沅陵高质量发展大局,政府行政效能得到稳步提升,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力推动了县域社会、经济健康持续稳步发展,群众满意度高,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目标。

20xx年度我办纳入绩效管理项目支出980.15万元。资金支出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涉及项目6个,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党委办专项业务费预算658.22万元,完成支付504.33万元,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5分;安可工程替代建设项目4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配合省委巡视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县十三次党代会工作经费10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巡视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其他项目经费11.93万元,当年已全部完成支付,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得分100分。6个项目均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

(一)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

(二)存在的问题。

年初未安排项目资金,年中根据具体专项业务追加资金具有不确定性,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

(三)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应急管理局800m应急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武侯区应急管理局

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科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

申请资金总额:171.54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71.54万元

项目概况

目前,我区应急局每天使用2台800兆手持对讲机通过成都市应急网与市应急局统一调度,全区仍未建立统一的应急通信指挥系统。经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通信网安全、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区应急局拟在成都市应急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区应急通信指挥系统,无需单独组网,只需根据实际需求购买800兆通讯终端设备入网使用即可。

(一)评估程序

我局对800兆通讯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租赁和购买进行了调查考察;经多方公司对比后确定租赁的性价比过高信息组网难,既否定租赁程序;拟按照购买800兆通讯终端产品的方式招标。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通信指挥体系的要求,本着长远建设,指挥高效,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我区应急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议采取购买产品的方式解决应急通信问题。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此次项目经应急局研究讨论,征求区财政局及13个街道和新城管委会意见,同时,上20xx年7月18日区安委会20xx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一)项目的相关性

本次购买项目包括268台手持电台,14台基地台。为确保设备到位后的使用情况,应急局将安排24小时值守制度,不定时呼点制度,实时掌握全区应急突发事件情况,及时指挥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处置救援。

(二)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

在依托成都市应急网进行日常通信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基础上,拟购买800兆应急通讯设备282台(手持对讲机268台,便携式基地台14台)。其中,区领导配备手持对讲机3台;区应急局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手持对讲机7台、便携式基地台1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手持对讲机5台,共65台;13个街道办各配备便携式基地台1台共13台;辖区内18个一级消防站、75个二级消防站各配备手持对讲机2台共186台。合计282台。

(三)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通过此次项目购买对我区应急通信建设的短板补齐,完成对全区所有区级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消防救援大队及微消站等的.通信互联。有利于对应急事件及时接收、处置和上报打下了结实基础。

(四)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该项目是实时通信能建设,完成后将持续使用与完善,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我区政府执行力的重要表现。

(五)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

依据《成都市武侯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成武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此次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方案由财政局统一执行,故风险系数低。

(六)总体结论

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区所有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此次项目实施旨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领导在20xx年7月23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xx年第3次会议》上的决策指示要求,构建武侯区立体应急通信体系,全面提升武侯区应急通信指挥能力,为我区的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区经济建设、人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做好最后底线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绩效项目评价工作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1.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实施项目是开展蒙自经开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及给予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属地企业监管经费补助。

2.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立项依据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的通知》,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个旧市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基于5g无人铜电解智能技术研究、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物联网的锡深加工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云南戊电靶材科技有限公司ito/azo靶材项目、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新建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云南德高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vc/ppr/hdpe高性能高分子环保复合新型材料建设项目6家区内工业转型升级企业进行奖励。

3.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为《中共蒙自经开区工作委员会蒙自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奖励办法》(蒙经党工〔20xx〕47号),主要实施项目是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等15家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

(二)项目绩效目标。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xx年开展的3个项目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xx年2月1日,经济发展局收到《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经开区各部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xx〕1号)。

1.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57.1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20xx年蒙自经开区应急管理事务支出。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21.4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1.45万元。

2.下达20xx年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园区产业发展起重要支撑的投资规模大、布局集中、有助于壮大及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的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进行奖励。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经费150万元。

3.下达20xx年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200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对20xx年贯彻落实稳增长政策的区内企业进行奖励。20xx年年中,该笔项目支出调整预算指标为129.1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使用经济稳增长专项经费129.14万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资金用途对该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做到不挪用,不占用。专项资金的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蒙自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管理,社会的监督。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督促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依法、规范、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努力为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的规定,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目标比较法和因素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等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主管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

设置了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6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细化为6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经济发展局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2号)的要求,由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整个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指导,确定绩效评价方法,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组织自评。

2.组织实施

经发局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开展自评。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对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自查,项目绩效目标合理,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质量控制达标,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按照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通过自评,三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指标预期设置。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红河综保区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蒙自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20xx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还有不足;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精准化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单位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特别落实好部门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并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除上述报告中所提事项外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项目申报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州财政局分三笔下达计划资金,共计1620.00万元。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20xx名,完成1620.00万元补助资金的支付。本项目计划20xx年10月完成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方案的编制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该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实施时间为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项目资金按月支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凉财农〔20xx〕125号)(20xx年12月28日下达)、《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70号)(20xx年7月4日下达)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xx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草)员新增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xx〕82号)(20xx年7月24日下达)文件,累计下达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资金1620.00万元,项目资金均为中央资金,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及时性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选聘方案》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美姑县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项目资金严格按《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财务管理规范操作,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扶贫开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选聘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通过乡镇、村选聘公示完成后,在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本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保险中标机构,购买保险。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10月,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20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工作。截止项目评价时点,项目资金支出1450.00万元,其中:按照650元/月·人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通过凉山州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管系统发放11个月,共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补助1430.00万元;购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草)员人身意外保险20xx份,支出20.00万元。资金使用率89.51%。

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的实现程度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本项目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20xx个,人均劳务管护补助7150元。

2.社会效益。

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

生态效益。

本年度所选聘的20xx名生态护林(草)员管护全县集体公益林地及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地面积118300hm2,在保护美姑县森林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同时,还维护林区的'安全与稳定。

4.可持续效益。

通过生态护林(草)员巡山护林,有效维护林区安全稳定。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截止项目评价时点,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存在的问题。

由于美姑县的地理人文环境,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不通汉语、不识汉字,对巡山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上报县林草局,导致部分管护林区增加相应的难度。

相关建议。

县林草局在往后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同时,对其做好相应的业务培训,并不定时对乡镇生态护林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祁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xx年度我大队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我大队20xx年项目经费主要包括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消防车辆业务经费、消防器材配置经费、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执勤高危补贴等,项目经费支出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竭诚为民的理念,通过“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解决各类消防隐患为目的。20xx年以来,我大队持续抓牢装备建设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稳步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牢牢守住消防安全的红线,确保全市全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及时进行细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一)深化消防安全领域改革,确保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灾民救助。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由大队主官牵头,消防站主官为责任人,所需资金从应急救援保障经费工作项目支出。

(一)项目决策(20分)。

(1)项目目标4分。

大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设立了明确的目标,且目标细化、量化到了具体的每一项工作,该项指标得4分。

(2)决策过程8分。

2.决策程序4分: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申报条件,批复及时,该项指标得4分。

(3)资金分配8分。

1.分配办法4分:大队制定了专项财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中有明确的资金分配办法。

2.分配结果方面4分:大队根据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资金的使用方面与年初计划及资金分配办法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总体上分配公平合理。

(二)项目管理(25分)。

(1)资金到位5分。

1.到位率2分: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应急救援保障经费18万元、专职消防员及文职雇员经费385万元,消防车辆业务经费97万元、消防器材配置经费292万元、微型消防站建设经费40万元及执勤高危补助41.4万元共计873.4万元,实际到位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2.到位实效2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资金管理10分。

1.资金使用7分:资金依法依规给付,无截留挤兑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

2.财务管理3分:我大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支出需经手人、证明人、财务领导签字后才能予以报销,会计核算规范。

(3)组织实施10分。

1.组织机构1分:我大队成立了大队教导员,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

2.项目实施3分: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各项目的实施,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任务目标。

3.管理制度6分:我大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在使用过程严格执行了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产出15分。

1.产出数量5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计划,我大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2.产出质量4分:火灾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

3.产出实效3分:每一项项目的开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产出成本3分:20xx年专项经费预算资金873.4万元,到位792.3万元,实际支出专项经费792.3万元,其中微型消防站40万元及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消防器材配置经费40万元结转至20xx年,大忠桥专职消防车及器材配置经费共拨付28.9万元,结转1.1万元未拨付。

1.经济效益7分: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2.社会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行业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3.环境效益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8分:通过项目的实施,推进社会安全建设作用明显。

5.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群众对社会面的火灾防控满意度高,在全县的绩效的考核中,消防救援大队获评先进单位。

(一)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共管合力。

20xx年,应急、住建、城管、公安、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多次联勤联动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应急、住建、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服务10余次;教育、卫健、消防部门联合开展第一批校园开学复课工作检查验收,分3个检查组,共检查学校近50所;特别是安委会、消安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的通知》;住建局、城管、交警、消防四部门联合下发《全县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五一节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莉带队开展消防专项整治,使专项整治行动更加有力。

(二)持续开展隐患排查,筑牢火灾防控基础。

消防救援大队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的同时,积极查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联合各有关部门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召开祁阳县消防车生命通道专题部署会,全面整治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堵塞问题。同时,紧盯不放心场所,为“两会”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对全县不放心场所开展摸排,建立隐患台账,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对各职能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形成合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共同为“两会”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20xx年,大队共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排查单位235家,督促整改隐患78处,下发整改通知书7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下发当场处罚决定书7份,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4份,大队逐级提请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开展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由政府督促隐患单位按质按时整改火灾隐患,有力地推动了辖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多策并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20xx年,大队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开学复课等工作实际,不断改进消防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延伸消防宣传触角,全面加强全县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利用“村村响”、“小喇叭”,以及疫情巡防宣传车等播放消防安全提示音频广播,有效利用沿街单位门面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消防提示,在乡镇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地段的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二是利用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时段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受教群众1万余人。三是发挥消防宣传服务职能,服务复工复产和开学复课。消防大队组建兼职消防宣传服务队,组织指战员深入企业和学校等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以文明铺为代表的镇专职消防队深入辖区敬老院、中小学校、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镇政府结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深入学校组织开展了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大队以优秀消防员原型人物高攀同志的先进事迹为题材拍摄了微电影《守望》,并上传腾讯视频,通过微信、微博广泛转发,累计阅读点击量达到5万,并且微电影《守望》获评全省消防主题微视频(微电影)三等奖。

(四)灭火演练扎实开展,确保实战能力提升。

大队结合辖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以提升实战能力为目标,组织指战员强化技战术训练,开展实员实装实战灭火救援演练,组织大队指战员深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小区、易燃易爆、文物建筑等重点部位开展针对性灭火演练,有效提高指战员实战能力。20xx年,大队共修订了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120份,实地演练150次,开展大型联合演练3次。

(五)统筹发展大局,强化装备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合理规划装备购置专项资金使用,做好乡镇(街道)防灭火工作。20xx年,大队为大忠桥镇专职消防队采购消防车1辆,同时为羊角塘等9个镇争取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采购9台轻型消防车及各类消防装备器材,其余40万元结转到20xx年列入财政专户。目前已配套给大村甸、文富市、三口塘、茅竹、下马渡等5个镇,大村甸的装备已采购到位,其余4个镇仍在采购中。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分年度争取财政经费购置1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一辆;二是加大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联防联控。大队始终坚持“扑早灭小”的理念,指导督促各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38个,有效提升了单位自身及社会面的火灾防控能力。

存在问题:(一)项目资金到位较迟;(二)部分项目支出存在挤占其他资金的现象。

建议:加大对应急管理项目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应急队伍建设。

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财政局位于沅陵县沅陵镇天宁南路60号。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现有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核定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15名。有在职干部职工292人,其中局机关171人,乡镇财政所121人。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城市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二级机构3个(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国有资产服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财政工资统发中心、政府采购监督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住房资金管理部)。

2.项目的实施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办法〉的通知》(湘财办〔2013〕17号)《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沅政办发〔2018〕6号)。预算管理一体化关于“特定目标类项目”规定。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经费是财政部门履行评审职责、开展评审业务、实施评审行动、出具评审报告等的必要保障。主要用于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支出,包括到项目现场核查、聘请中介机构等支出。涉及评审工作的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培训费、绩效工资、水电费、其他支出等。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保障年度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常运转。阶段性目标:保障预算单位送达的项目评审材料能够快速评审,不拖延;保障财政部门正常履职,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活动依法依规依政策、评审结论经得起核查。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未涉及。社会效益: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经济效益:事前避免项目预算虚高,事中避免项目实施偷工减料,事后避免项目结算掺杂使假。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成立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员及局属相关股室长组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5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自评工作,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各项指标逐个对照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原则。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1年1月5日,县财政局将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列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告,立项合法合规。2021年3月5日收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分配合理。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21年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共支出120.06万元,明细为绩效工资(聘请造价师李碧秀)8万元、办公费37.43万元、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73.4万元、水费0.22万元、差旅费0.5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加班工作餐)0.19万元。使用率100.05%,超支部分从财政局公务费中列支。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实施。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投资评审服务中心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推进情况,按月支付聘请人员绩效工资,及时支付中介机构评审经费,适时结算与投资评审有关的业务经费。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列入部门预算,按全县项目经费申拨机制申拨资金,按《沅陵县财政局机关内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资金和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严格按项目内容进行资金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资金支出。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管理使用得当,收支基本持平,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局机关公务费支付)。

(1)项目的实施进度。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量。

(2)项目完成质量。通过多年运作,已经建立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收支机制,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通过跟踪监管,项目完成质量优良。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资金投入120万元,均完成了年初指标目标任务,确保了财政投资评审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21年完成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270个,评审总金额达9.77亿元,净审减金额0.6亿元,审减率达6.14%。加强与预算股及各资金股室的密切沟通配合,从预算编制、项目送审、资金支付等各环节构建财政评审横向联动机制,大幅减少项目预算中的不合理支出,保障财政资金充分有效利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助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强化攻坚成效,全面落实退捕禁捕、禁食退养系列政策,以及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医疗改革等重点,有所侧重的开展预算评审业务。重点聚焦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治理黑臭水体、着力环保督察整改项目,推进乡村卫生院建设,强化服务力度,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完成重大项目评审。

(见评分表)。

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总体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主要绩效资金拨付率100%,按照预期完成了数量目标,达到了预期效益。建议:每年正常安排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并随物价水平、业务量适当提高。

经验及做法: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执行,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及时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对预计未能完成的目标进行整改。

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我们发现财政投资评审专项业务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主要是绩效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无。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xx年,根据总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完善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用心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工作,本着规范管理,加强管控,提高效率的目的,特修订并完善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推进带给了有力的保障。

为了顺利推进绩效考核工作,针对我公司具体状况,在原有的制度上修定、完善和补充了我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新制度充分结合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点,明确了绩效考核的指导思想、考核的范围、对象、考核的资料、考核的方法、要求及考核的时间跨度。更加全面、细致,可操作性、实用性更强。使我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更加规范化。

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始终本着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行上级与下级层层考核的方法,实行分数制度,打分资料主要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月、每季度由部门负责人从工作效率、工作潜力、遵章守纪、上进心、精神礼貌等方面进行评分,年终,取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分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在工作中,各部门负责人加强了对员工工作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在考核标准中记录员工工作中的关键事件,通过记录,更好的发现了工作中的问题,能够及时责成改善,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员工的点滴进步,给予认可。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都能尽职尽责的对待考核,坚持原则,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通过考核,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真考核,避免走过场,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改善了工作中不规范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职责感,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在每月考核结束后,通过公司公示栏公布考核成绩,使各部门员工认识到自我在考核期间内主要的工作成绩与不足,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用心性和主观能动性,重点突出岗位劳动和业绩贡献,员工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完全打破了以往论资排辈、好坏一样、平均主义等诸多弊端,绩效考核真正起到了对职工的激励作用,从而改善和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体来说,我公司在20xx年的.绩效考核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将再接再厉,进一步修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职工的推荐和意见,相互沟通,协调工作,使单位的绩效管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为公司更好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江油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20xx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xx年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江财预〔20xx〕24号)要求,根据我馆基本职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了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这8个项目预算,均为满足公共需要的一般性支出、公益性事业开支,为保障当前档案馆日常工作开展及推动档案业务建设发展。

(二)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度项目经费预算,共涉及8个项目,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我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依据我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的实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行为。全年项目经费预算共计65.70万元,实际支付29.44万元,支出率44.81%。存在问题主要是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执行进度较慢。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我单位共8个项目,年初预算资金65.70万元。基础信息完善、预算编制完整、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在年底顺利完成年初总体绩效目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各三级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31万元。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工作2次,做好党建宣传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合计支出0.48万元;做好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慰问困难户支出0.83万元。对党建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服务群众意识,提升工作能力。

2、安保物管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1.5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四川圣宇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该公司派遣监控人员和安保人员24小时全天值班,监控馆内情况,保障馆内安全。全年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次,定期对馆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促进安保工作,保障馆内安全。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安保公司。

3、档案培训检查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71万元。全年对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知识指导,档案人员能够掌握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规范各单位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合计支出1.21万元;开展一次档案法制宣传活动,支出0.50万元。

4、档案信息智能化管理和查阅平台: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35.7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5.70万元。因乡镇改革智慧化管理和查阅平台建设放缓,全年共安装31家终端,支付安装成本15.70万元,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实现终端安装后的智能化,提高了档案查阅利用效率,方便干部群众查档。

5、档案编研、出版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1.50万元,未支付。采用合作方式,与党史办合作完成《中国共产党江油执政实录(20xx卷)》的编撰。

6、档案查阅及查阅系统运行维护: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7.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6.85万元。保障档案智慧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全市平台系统的正常使用,通过平台馆内共接待档案查阅利用者6390人次,提供档案5604卷次,查阅结果获得率达95%,同时减少对纸质档案的伤害,增加查档效率,方便查档干部群众。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成本支出5.10万元,查阅办公成本支出1.75万元。

7、设备设施维护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2.00万元,未支付。年初与江油为民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公司每月派遣维保人员对馆内各类监控及消防系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馆内消防安全、档案安全。设备设施维护验收合格率100%。因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将资金支付维保公司。

8、重点档案抢救、保管、征集费:经批复的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88万元。对馆内过期设施进行更换,维修保管设备,保障馆藏档案实体安全,完成馆藏档案整理、著录、修复,征集具有保藏价值的档案5件,合计共支出3.88万元。

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排预算资金,合理控制项目执行进度。

通过本单位20xx年度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既发现了客观存在的问题,又明确了整改提高的措施,必将有利于提升项目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预算部门开展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xx〕3号)文件要求,我局通过下发文件、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对我局20xx年的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并形成整改情况及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中,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二)我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于20xx年2月25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我局重点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20xx年我局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0.74,绩效评价等级为优。20xx年度重点预算项目促进了我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以及体育产业等事业的发展。

1、群众体育坚持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体育强国纲要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十三五”确定的常住人口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圆满完成。

一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5890万元,实施15个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72个乡镇级和813个行政村级农体工程建设,实现全省乡镇、行政村农体工程全覆盖。

二是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争取中央资金5877万元,支持全省54个大型、57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推进体育健身消费券惠民工程,发放体育消费券3000万元,指导市州、县164个体育场馆加入“百日促消费·体育在行动”,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引导群众养成健身消费习惯,开展城市社区“百姓健身房”示范试点工作。

三是大力开展线上线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下体育赛事新模式,充分依托贵州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先后推出健身气功太极拳、三八妇女节、老年人健身系列活动、“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等36类线上线下赛事活动,超过34万人参与,其中“打赢歼灭战·同步奔小康”公益徒步活动举办50天内吸引了16万余名省内外徒步爱好者共2500多万人次参与,赛事活动被4000多家媒体报道转载,阅读量达890万人次;举办线上“多彩贵州”自行车联赛10站,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广泛开展了“重走长征路”系列活动5站。

四是着力优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立社体指导员服务规范程序,探索社体指导员保障奖励机制,全年共培训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4000余人;联合省总工会命名首批10家单位作为“贵州省职工群众体育健身示范基地”;完成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充分运用5g、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集场馆预订、赛事预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体旅消费等为一体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为群众健身提供全方位数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健身馆,发展智慧健身。依托现有资源,提升智慧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建好贵州省体育大数据平台。

六是着力推进全民健身顶层设计。对照“十三五”目标任务,初步拟制贵州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评估报告。提前安排调研,推动新周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

2、竞技体育坚持以“奥运争光计划”为引领,全力抓好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训练备战工作。

超额完成了“十三五”制定的亚运会、全运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抓好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首次组团参加十四届全国冬运会,并在前期比赛中收获2银1铜,实现贵州在全国冬季运动会上奖牌零突破。成立第十四届全运会备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备战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备战工作,20xx年,我省在逐步恢复举办的全国年度比赛中获得16金15银44铜。恶补运动队体能短板,组织全省223名优秀运动员开展体能大比武,贵州8名运动员参加冬季项目国家集训队体能大比武,成绩显著,获得了总局主要领导点名表扬。

二是积极推进贵州体育高等专科学校(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完善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的工作思路,印发了《贵州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竞赛规程总则(草案)》,为各市(州)备战参赛提供了指导;建立了省十一运会筹备工作机构,确保筹办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抓好反兴奋剂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反兴奋剂风险防控机制;召开全省反兴奋剂工作会议,组织全省反兴奋剂工作培训,树牢反兴奋剂工作意识。

五是抓后备人才培养。举办了22个项目全省青少年锦标赛,吸引了4430名运动员参赛,组建选材组选拔优苗,进一步充实了后备人才储备库,赛事期间确保了疫情安全防控。

3、青少年体育坚持以持续推进体教融合为目标,不断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工作。与省教育厅共同打造青少年学生赛事活动品牌,本年度联合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校园体操大赛、大学生篮球赛暨cuba选拔赛、体传校篮、排球比赛等赛事活动;与贵州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培养师范体育人才,共同开展体育方向科研攻关和理论创新;与高校体育院系组建“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工作办公室”,面向高校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体育人力资源培训,培育培养专业体育志愿者、竞赛组织人员、裁判员、教练员等。

二是不断加强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省体校设立“青少年体育工作办公室”,研究制定《贵州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方案(草案)》,并就20xx-2025年周期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进行充分调研,为新周期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打好基础。

三是全面完善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根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贵州专题调研指导意见,积极筹建省级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并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分会,与省学生体育协会建立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体教融合工作。

4、体育产业坚持以体育健身产业市场化发展为方向,努力推动体育产业自我“造血”功能。

“十三五”超额完成了体育彩票销售、圆满完成了“3个100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市州开展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举办了第二期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培训班,深入解读《贵州省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总体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的意见》;启动完成了9个生态体育公园建设,5个汽车露营基地建设。

二是促进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与省文旅厅合作,共同推进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创建,发布62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其中3条线路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和文旅部发布的“20xx年春节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和“20xx年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15个项目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发布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是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和打造各类品牌赛事。全年安排资金2000余万元,支持各地举办了“多彩贵州”“奔跑贵州”“全景贵州”“翱翔贵州”等自主ip赛事,中国凉都六盘水“山地英雄会”、乌蒙大草原超100公里测试赛,20xx年中国网球巡回赛职业级cta1000贵阳站,以及贵阳、六盘水线上马拉松,极大地拉动了我省体育消费增长。

四是制定了《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拟定贵州省创新服务十大工程大旅游、大健康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五是指导遵义市申报并获批全国体育消费城市试点,积极开展省规模以上体育服务业企业运行情况常态化调度,推动体育消费有序恢复。

六是与多彩贵州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体育+全媒体”模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与力量,全力推动体育事业与新媒体、互联网、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

七是截至12月31日,全省体育彩票销售完成44.26亿元,市场份额69.4%,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12.63亿元(中央彩票公益金6.19亿元,省级公益金6.44亿元)。

5、脱贫攻坚坚持以发挥体育的特有优势为着力点,推动体育工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

帮扶的安龙县于2019年精彩出列,5个帮扶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余元。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引进体育赛事、发展体育产业、援建基础设施、开展大众健身等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xx年,累计投入资金1428万元,支持4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帮扶点安龙县笃山镇2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帮助解决冲刺阶段存在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在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捐赠活动、线上赛事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当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6、体育改革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创新体育文化建设。强力推动与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合作,共同打造《动感贵州》《天眼》《贵州体育报》等栏目和刊物。

二是持续深化体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拟定了《2019年贵州省体育局全面深化改革综述》,助力贵州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体育改革创新发展。推进24个体育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工作,完成26家协会资产审计。党务公开、党风廉政、体育法制、体育人才、体育科技、体育教育、统一战线、群团工作、离退休、内部管理等各项基础性保障工作均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此外,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贵州省“十三五”体育发展规划》评估和编制了《贵州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尚有不足之处,一方面在项目资金编制预算时,精细化程度不够,不便于资金执行;第二方面部分项目受新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进度相对滞后。

(一)绩效管理方面。

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目标较为笼统,未根据项目或单位的目标进行汇总整理,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性的描述不够准确;二是部分项目填报的绩效指标不是很合理也不太全面,没有根据项目内容仔细考量,甚至部分项目指标值设置有缺失。

(二)管理制度方面。

一方面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另一方面在管理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人员意识不强、学习不够、执行上有偏差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个别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不是很到位,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环节不够严谨,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四)资金使用方面。

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个别项目资金预算精细化程度不够,项目前期评审较为粗放,以及个别项目投资较大,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致使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绩效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专项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按照资金的总体规划,明确总体目标与分年度目标的关系,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2、整改情况:已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框架下指导各项目单位合理设置绩效目标。

(二)政策制度方面。

1、整改措施:针对政策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制度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2、整改情况:我局已重新梳理《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各项目单位加强绩效管理。

(三)项目管理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管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便于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各环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四)资金使用方面。

1、整改措施:在以后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审核,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整改情况:按照我局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督促资金使用各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xx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xx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4号)要求,满分100分,加分项2分,我县对照考评办法,逐项认真自评,通过自评,综合得分10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我县美丽乡村民生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10个省级中心村建设,省、市、县财政专项投入达234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000万元,全部提前超额完成以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等为主的环境整治和安全饮水、村庄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任务,美丽乡村民生工程各项制度健全、政策宣传到位、日常工作督查调度协调有力、全部超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建后管养措施得力,同时严格按照民生办要求及时准确对日常报表、各类信息、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数据库建立等材料报送。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自评得5分)。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多规合一,“一张蓝图”绘到底。结合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所有行政村运用“1+n”模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明确不同类型村庄建设方向、内容和标准。注重保护原生态乡村风貌,编制一般农房建设指引图集,强化农村建房风貌管控,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品味。以村庄布点规划为基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彰显地域特色,中心村安全宜居,环境优美,发展空间充足。各中心村因地制宜,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公共服务配套为要素,整治与建设结合,科学编制了村庄建设规划和详细建设方案。

(二)重点建设任务(自评得75分)。

1、垃圾处理(得分9分)。10个中心村购买了垃圾箱、垃圾桶等基础设备,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垃圾每天有保洁员定时清理,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全面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目标,所有垃圾终端处理至海创公司进行发电。

2、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得分4分)。10个中心村都全部建有安全饮水设施,水质、水压达标,供水质量优良,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3、卫生改厕(得分8分)。对具备改厕条件的农户,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宜改即改,愿改尽改,引导群众自愿参与支持改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消灭了露天和简易旱厕。建立健全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一站两队”管护模式常态化运行,实现了闭环式可循环。

4、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得分6分)。开展以农房整治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治理工程,开展电力、通讯等网线整治,村庄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共建设和整治房屋322间,破旧猪圈478处、牛栏草棚72处、沟塘清淤511多方,彻底改变村庄“脏、乱、差”现象。

5、道路畅通(得分10分)。本着生态实用的'原则,采取就地取材,多种方式完成村庄路网建设,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实现“户户通”目标。

6、污水处理(得分8分)。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因村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投入资金730余万元,建设生态湿地污水处理10处,该处理模式具有投入小、易维护、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等特点,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特色的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新途径。十个中心村污水处理率均高于80%。落实污水设施管护责任和措施,做到有制度、资金、人员。

7、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得分5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大力整治建设范围内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力度,10个中心村新建河堤562米,整治塘18口,清淤620方,彻底实现水体清澈。

8、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分7分)。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载体,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全程代理、科技信息及就业、农民议事等服务,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议事难的问题。在10个中心村中全部建有农民文化乐园、农民活动广场11处、文化墙380平方米,学校、卫生室、农家书屋、文化室、便民超市、金融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中心村服务功能增强。

9、村庄绿化(得分8分)。采用本地树种为主,对主次道路、河道、公共场所、房前屋后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达3900多平方米,村庄绿化率达50%以上,道路、广场绿化90%以上。同时,在村前屋后积极发展小果园、小竹园、小菜园、小药园、小花园,实现了环境美化。

10、村庄亮化(得分4分)。村内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安装了照明路灯,布局合理,质量优良,满足村庄亮化需求。

11、长效管护机制(得分6分)。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了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

(三)产业发展(自评得10分)。

一是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商则商”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分村编制了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村一品”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10个中心村共培育合作社15家,入社农户423户,流转土地710亩,流转适度规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中心村实现了有一批产业合作社、有一个稳健的主导产业、有一个规模产业基地、培育一个农业龙头企业的“四有”目标。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创新发展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各村的发展和服务能力,每个中心村均成立了创福有限公司,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超15万元。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自评得5分)。

一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在宣传栏进行展示。县、乡、村均制定了乡风文明新风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等“一约四会”自治组织,制定了“四会”工作职责,并发挥积极作用,教育引导村民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有效的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二是积极开展文明新风评比活动,建成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10处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按期进行“红黑榜”评比、正威振风超市积分兑换、开展好婆婆、勤劳致富户、尊老爱亲户、移风易俗户、环保卫生户、热心公益户等评创。三是10个村均制定了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和村训,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提高村规民约的民众知晓率。四是对本村村史村情、乡风传承、红色文化等非物质文化进行挖掘整理,彰显乡村特色文化。中心村成立民俗文化协会、书法协会、健身舞协会、道德议事会等民间活动组织,天贶节、茶文化节、丝弦锣鼓、狮子灯、龙灯旱船、花车高跷等本土艺术活动在农村重新兴起,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活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现了乡村和谐发展和群众素质的普遍提升。五是紧紧围绕“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构建和谐平安龙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农民普法教育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近几年来,10个村均未发生治安和群众纠纷案件。

(五)群众评价(自评得5分)。

中心村建设坚持以群众为主体,着力改善村庄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扎实开展各类文明评比活动,增强群众之间凝聚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未损害群众利益和搞面子工程现象。

(六)加分项(自评得2分)。

美丽乡村建设与后期管理,全程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10个中心村庄建设结合两项搬迁新建房屋促使房屋布局错落有致,自然风光优美,乡村田园风格浓郁;通过基础设施配套,中心村范围内实现了雨污分流的目标,同时每个中心村建设农民文化广场,配备体育器材,极大的丰富了地方群众文化生活。

综上,我县省级中心村各项建设任务提前完工,各项指标超额完成,我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