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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会工作制度(专业20篇)

作者:文锋 学校财会工作制度(专业20篇)

学校教育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和能力的重要途径,我们每个人都曾在学校度过了难忘的时光。下面是一些建议和建议,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学校工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2、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3、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教学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5、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6、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8、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开展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10、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1、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我院工会的权利机构,工会委员会受会员代表大会的领导。

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员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

3、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要审议和批准院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审议学院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产生院工会委员。

4、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主持院工会的日常工作。

1、学院工会工作委员会由工会主席1名,委员2名组成。各委员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制。

2、工会重大问题要经过集体讨论,实行民主集中制。

3、工会委员的工作实行定期碰头制度。委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

4、工会主席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应当做好日常的组织发展(吸收会员、小组划分等),抓好组织建设(工会积极分子的管理、教工之家的建设等),要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做好生活困难会员的情况调查,负责提出补助的建议,报学院同意后,按规定实施。

5、女工委员主要职责是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作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6、各委员分工不分家,遇临时或重大工作要齐心协力,群策群力做好工会工作。

(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作好本职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会代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组织发展新会员,力争教职工入会率达100%。

2、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3、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院民主评议工作,吸收合理化建议。

4、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工会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工会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学习的主要内容: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书报刊杂志等。

1、重大节日(“三八节”、“教师节”)要组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体活动。

2、每年一届的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比赛、乒乓球和羽毛球比赛等。

3、每年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工会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组织会员活动。

4、配合组织教职工一年一次身体检查。

5、对生重病、手术住院的教职工进行慰问。

在工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包括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和统计报表以及照片、音像、个人成果等资料,具有保存价值的,都要随时归档,并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

1、院工会委员会除了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外,对重大工作,也要制订专项规划,作出专题总结,发出简报,并形成制度。

2、院工会委员根据各自分工,按照院工会安排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工会委员会。

3、各分工会应制订执行工会工作计划的措施,年终要进行工作总结。

学校的工作制度

接待工作是学校搞好对外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办及有关部门对来宾接待工作的好坏,直接反映出学校的工作作风和外在形象。因此,接待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和切实做好接待工作。

(1)诚恳热情,讲究礼仪。接待活动作为一项典型的社会交际活动,务必以礼待人,体现学校接待人员较高的礼貌素养。对于来访者,不管是上级机关来的,还是下级单位来的,也不管其身份、职位、资历、国籍如何,都应平等相待,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

(2)细致周到,勤俭节约。接待工作的内容往往具体而琐碎,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部门和人员。这就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工作中要综合考虑,有条不紊、善始善终。同时要厉行节约,勤俭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严禁奢侈铺张。

(3)保守秘密。接待人员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往往参与、接触到一些机要事务、重要会议、秘密文电资料等,所以在迎来送往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

(1)校办接到上级部门、兄弟学校来访的来函、来电及校领导的指示后,及时报告校领导,听取校领导对接待工作的指示。

(2)校办要提早做好来宾来访接待工作的方案,并及时递交校长审阅。必要时还要将方案与来宾负责人沟通。重大活动由校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协调会,落实安排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

(3)校办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落实接待工作方案,并根据需要做好资料准备(包括多媒体设备及演示稿、会场布置及席次安排等)。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协助做好来宾的吃、住、行及参观考察活动。

(4)做好接待工作有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根据需要邀请新闻媒体、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及电视、网站新闻的制作,网上图片、稿件的宣传等。

学校的工作制度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设施,要及间及时进行整该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应急方案。

二、车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做好防汛危险物资,工具的储备工作,的保障汛期物资供应。

四、在接训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五、在接到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六、值班人员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七、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校反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

八、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给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报级主管部门备案。

九、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考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的工作制度

学校信访工作是指个人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由学校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的活动。信访工作是学校了解群众呼声、获取科学决策依据的重要信息渠道之一。做好信访工作,对于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现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精神。学校领导应重视信访工作,亲自阅示、处理重要信访问题。信访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问题。

3、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4、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当耐心解释。

5、接待来访群众、接收群众电话、处理群众来信、处理校内设置的"校长信箱"的信件,应按照各自特点,完成信访处理工作。

三、接待群众来访,接收来访电话,接待人员应对上访内容作详细记录,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访人员。确需领导接待的应及时请示有关领导,作出妥善安排,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处理群众来信由校办负责,工作人员应及时拆阅、登记、阅处。阅处的要求是:

1、能由校办回复的要尽量回复,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校长处理。

2、对于反映学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尽快解决。重大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再报校领导阅示,对阅示落实情况要检查、记录。

3、来信中提出需要帮助的合理要求,应尽量给予帮助。

4、关于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请有关科室协助审阅,回信时尽量退回其稿件。

5、信访事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挂号信回复也应用挂号信形式寄发;转送有关部门的挂号信要有收件人签名。

7、复信应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学便函纸,答复问题要观点明确、文字简练,打印应清晰规范,复信应加盖校印,重要信访件复信要留底保存。

五、在办公楼设立的"校长信箱"由校办负责协调处理。应设有专人按时开启,来信及时登记,尽快阅处,处理意见要直接答复来信人。

六、凡需校领导阅批或有关处室办理的信访件,(包括接待来访记录、电话记录、群众来信)应填写《靖江市第四中学信访处理单》。呈校领导阅示的信访件应按校领导的批示认真落实并做好督办工作。接到信访转办单的校内有关处室应对提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尽快办理,填写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由经办人签字后将《信访处理单》退回校办。

七、对师生反映的突发性事件、问题较突出的联名信及有可能发生意外行为的问题、集体上访等问题应急事急办,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

八、对超出正常信访范围、无理纠缠取闹、有意制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来访人员,应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必要时交保卫部门处理。

九、各种信访事项及处理结果应分类保存,重要的信访件要立卷归档。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育统计工作制度日如下:

1、教育统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2、学校根据教育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学校统计工作实行校长统一领导,学校明确一名校领导分管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统计任务。学校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3、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5、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6、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7、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8、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9、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0、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11、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12、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3、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4)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前款第(3)项、第(4)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14、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2)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4)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5)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6)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7)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15、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学校的工作制度

开展创建绿色学校活动是贯彻落实(全环办【20xx】47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素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充分发挥教育资源的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积极参与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把环境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为我校师生创造出更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层次,特制定以下创建“绿色学校”工作制度。

1、建立由学校领导、学科教师、及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把环境教育和创建绿色学校列入学校各处室、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部门职能,进行具体分工。

2、结合自身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定期召开环境教育会议,认真研究,检查总结。

3、建立环境教育档案及资料管理,学校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做好环保宣传书刊、报纸、视听等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环保知识的宣传推广工作。

4、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环保培训和开展环保知识学习,培养师生环保卫生意识,校领导、教师参加创建“绿色学校”的培训班。

1、校园绿化美化建设由校长亲自抓,并分工负责按规划实施,加大投入,使校园布局合理,色彩协调。

2、制定垃圾袋装化管理制度,绿化管理责任制及卫生处罚条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3、坚持“卫生责任到班”活动,以班级为单位,承包校园净化工作,狠抓教室、校园卫生的检查,保证学校环境清洁卫生。

4、严格执行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保证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建立完善的节电、节水措施,教室,办公室要求人走灯灭,电脑、开水机有专人负责管理。

6、制定环保卫公约,师生共同遵守公共卫生和保护环境。

1、学校有计划组织师生学习环保知识、开展专题讲座、环保演讲等多渠道环境宣传教育。

2、地理、生物、化学、物理等学科教师必须完成教材和大纲要求的环境教育教学任务,充分利用现行教材中的环境知识对学生进行审美观念的教育,加强对环保知识渗透教育教学。做到有机结合,巧妙渗透。每学期至少有一个专题讲座,考试试卷中要有明显的环保内容,该要求列入相关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常规考核。

3、通过环保知识的学习与测试,让学生加深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良好的行为。

1、学校教导处、团总支、班主任要把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作为学生德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每次活动要求有总结。每学期环保宣传板报不少于1次,环保专题班会不少于2次。

2、成立由学科教师指导的环境兴趣小组和环保志愿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环境教育实践活动。

3、对学生在校的行为习惯提出明确要求,编印《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十九条》,对学生在爱护环境、卫生习惯等方面应养成的习惯,学校还组织学生进行互评、互议,每周一小评、每月一汇总,并且与班级考核相挂钩。

4、有计划组织师生动手参与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

环保监督和环保教育宣传活动。

5、利用每年的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爱鸟日等纪念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使学生关注地球、关注我们的家园。

6、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规范,提倡“四不”活动,即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乱写乱画,不乱停放。爱护花草树木,爱护益虫和动物,爱护自然环境,爱护资源,人人动手清洁卫生,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习惯。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成绩的真实性,特制定本规定,以保证考试达到预期效果。

一、考生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生应提前10分钟进人考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必须遵守监考人员的指令,开考结束前2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2.考生除带考试必需的文化用具、开卷考试规定的书籍和参考资料外,不准带任何书籍、纸张、电子词典、有储存功能的计算器等入场。考生就坐后应主动检查座位周围是否有书籍、笔记本或有字迹的纸张等,如发现应及时报告监考教师,否则如被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一旦发现,立即没收。

4.考试期间如需提问,必须先举手,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提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

5.考生答题时,其它应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

6.考试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借计算器、尺子、橡皮等文具,如确需借用他人文具,须经监考教师同意,且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7.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准交谈议论,不准东张西望,不准偷窥、抄袭他人试卷,严禁交换试卷或纸张,不得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视为作弊。

8.考生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考卷,以免他人抄袭,否则视为协同作弊。

9.考试过程中,除生病和交卷外,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经批准离开者,须有监考教师陪同,并尽快返回考场继续答卷,不得延长答卷时间。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及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离开考场,不得故意拖延时间,若经监考人员催促仍不交卷者,则按旷考论处,成绩以零分计。

10.考生不准代交别人试卷,也不准擅自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考试作弊。

二、监考教师须知。

l.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5分钟进入考场,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必须彻底清场,指挥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如个别不接受指挥的考生,则不发放试卷。

4.监考教师主要职责是维护考场秩序,不得对考生进行任何。

提示或暗示;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若需延长考试时间,应经教务处同意。

5.严格考场管理,对学生作弊及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有权作出处理;对作弊者和严重影响考场纪律者没收其试卷并勒令其退场,收集好有关证据,并做好记录;对轻微影响考场纪律者提出警告。

6.对考场上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对超出监考权限的疑难问题,要请示巡视员后妥善处理。

7.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注意巡查;不得在考场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能在无人代理的情况下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若有急事需要离开考场,必须经巡视员同意后,由教务处进行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严禁纵容考生作弊或有意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或包庇考生作弊事实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仔细清点试卷(包括学生已答试卷及空白试卷),确认无误后,将试卷交回指定地点处理;若收回试卷数量与领取、发放时不符,要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追回试卷。

10.若考场有作弊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教务处。

三、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

1.学生有下列规定中确定的作弊行为之一,由监考人员或巡视人员当场抓获者,或有其他考生检举并有确凿证据者即可做作弊认定,由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处理,书面予以批评教育,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于考试前获取试题内容视为考试前作弊,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老师加分或包庇作弊事实视为考试后作弊,均以作弊论处,由教务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并通知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3.教师有如下情况之一者,视为违反考试工作纪律:

(1)有意或无意泄漏考试试题;。

(2)监考时为考生提供作弊条件或纵容考生作弊或包庇学生作弊事实;。

(3)监考时对考生进行答题。

提示;。

(4)监考时管理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学校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能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管理系统。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队伍建设。组成由政教处(学生处)扎口,政工、团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和政治课教师为主体的基本队伍。

三、要经常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体教师做到为人师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四、重视培养和提高政工干部特别是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的能力,开展创文明班,做文明人的活动。

五、学校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共产主义人生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六、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加强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建立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七、充分发挥政治课主渠道作用。利用本地有教育意义的场所,运用升旗仪式、黑板报、宣传橱窗、班会等各种形式,形成丰富多彩的`浓厚的政治思想教育氛围。

八、针对学生特点,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大力表彰先进,不断开创学校思想工作的新局面。

学校的工作制度

一、教师(含幼儿教师)在工作中有意见、有问题需要咨询、上访的必须逐级通过组织进行。可先向中心校长反映情况,然后由中心校长向联校汇报,联校汇总整理后向上级汇报。教师不得越级上访、咨询,不得集体(三人以上)上访、咨询。

二、对违规上访者,在今后的职称评定、竞争上岗、评优选模等考核中每次在总分中按省、市、县三级分别扣除5分、3分、2分。

三、对在上访中起带头、组织、串联等中枢作用者,联校不预聘用。

四、若哪个中心校出现违规上访,对该中心校长给予严肃批评并按第二条执行,直至免职。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若出现上访问题追究直接领导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直至免职。

六、对由于上访、咨询所形成的经济支付款项,按上访咨询人数分摊,联校不分担任何经济支付。

学校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特制定《小吉场镇教育管理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

一、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二、各校点每学期要向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一封公开信,向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明确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定职责。

三、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家长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

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

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

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

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

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

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

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

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

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

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

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

学校德育工作制度

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学校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校长实施德育,共同抓好德育工作。

2、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争取社会各界配合,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网络。

3、保持家校联系,每学期至少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讲座2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4、全体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班主任、品德课、政治课教师和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辅导员是德育工作的骨干,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5、每学期第二周,学校、年级、班级要结合德育目标分别制订出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完成德育工作总结,交政教处存档。

6、课堂是学校实施德育的主阵地,品德课、政治课和劳动课教师要认真上好课。各科教学都要按照德育目标,根据本学科特点,渗透思想教育因素,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每个学期要进行国情区情教育、时事政策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法制教育一次以上。

7、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防止简单粗暴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认真执行《国旗法》,坚持每周一早晨和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升旗仪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举行升国旗仪式,均由校领导或其他老师、学生代表、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做国旗下讲话,对师生员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周一升旗学生必须统一穿校服。

9、全校各班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本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训练,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评比,逐项落实,坚持不懈,养成文明礼貌、尊师敬长、团结友爱,遵守纪律、爱护公物、艰苦朴素、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风尚。

10、每逢重大节日和纪念日,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教育、革命传统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以及文化传统、心理健康、伦理道德、理想信念、民主法制,文明习惯养成等教育。

11、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员深入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教育学生做雷锋式、赖宁式的好少年。开展敬老、助残、拥军、优属活动,每学期每人给军烈属、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做好事一次以上。

12、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的宣传栏、班级的学习园地内容每月要更新一次;每学期学校举办“文艺汇演”或“校运会”一次以上;每学期组织师生观看一两次有教育意义的影视片,丰富学生的文体生活,陶冶情操。

13、办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按规定充实学校图书、报刊;每个班级都要设立图书角,坚持每天读报,并开展读好书活动。逐步建立学校思想品德展览室、荣誉室。

14、加强劳动教育,教育学生从小热爱劳动,初步树立劳动观念,自觉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家务劳动和自我服务劳动,四年级以上的学生每学年参加两三次社会性的义务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劳动习惯,珍惜劳动成果。

15、充分发挥校外教育阵地作用,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每学期组织学生参观工厂、农村,开展春游、秋游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年举行一次爱科学月活动,让学生接触大自然、了解社会,使教育与经济、科技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感情。

16、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新生入学时,班主任要对他们进行讲文明、守纪律、爱学习的教育以及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学生毕业离校前,要进行前途理想教育,组织他们为母校或周围群众做一两件有纪念意义的实事,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17、学校每学期都要做好德育的检查总结工作,评比表彰优秀班主任、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表彰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队员。

18、全体德育工作者都要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德育实验工作,积极撰写德育科研论文、实验报告或专题总结;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把学校德育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加强学校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突显成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日常教研工作教研制度。

以新课程为导向,改进和加强教研工作,立足学校,建立以解决学校在新课程实施中所面对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对象,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以促进学生健康、主动的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为宗旨的以校为本教研制度,使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推动教研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1、以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解决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自身专业化成长中所面临的问题为指向,选择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经常遇到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进行研究。

2、学校自身在实施新课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学校自己来解决,由学校校长、教师共同来分析探讨,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

3、从本校和教师自身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学校内部的教育智慧,盘活学校内部的资源及适时邀请专家参与,开展各种形式的研究活动,提高教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学校教研工作在校长和教导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起以主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教师组成的三级教研网络。各级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学习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现代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各级工作制度如下:

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制定学校教研工作规划与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一支强有力的教研队伍。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长期和近期教研工作目标,并负责监督实施。

1、做好教师的培训工作,组织全校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做好自培工作,包括学校自己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教师的自我学习培训。

2、发动全校师生员工从本校、本职工作出发,学习教育理论,注重联系实际,加强对实践成果的经验总结。

3、负责全校的教研流程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教师的教研的指导和管理,及时检查各项教研工作的落实、进展情况和教研工作交流。及时安排和及时总结本校教研工作情况。

4、加强业务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以身作则,理论联系实际,促进全校师生形成实事求是、崇尚学术、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教研风气。

教研组是学校落实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组织之一。教研组长应在校长、教导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学科有关教学研究的全部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本学科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的目的、任务,讨论并确定分年级教学要求,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组织领导全组教师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备课组教学进度计划、教学科研计划和教研组学习活动计划,并严格执行。

2、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根据教学实际,围绕学校教科研课题确定教研组每学期的研究课题,有计划地开展研究与交流汇报,组织教学观摩课、研究课、公开课,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

3、组织好教学研究活动。组织组内教师进行集体备课,研究解决教学疑难问题,组织进行教学反思等。学习教学经验,教改经验、总结工作、讨论分析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质量等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教研组活动要有出勤和活动记录。

4、大力抓好本学科教师的教学工作,组织组内教师认真钻研课标、教材、探索教法和学法,认真备课,写好规范化教案,上好每一节课。

5、教研组应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份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作业,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试卷抽查,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6、共同研究:

(1)单元、章、节、课时的目标;

(2)重点、难点、疑点、关键点;

(3)作业或练习;

(4)教学过程的组织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5)统一进度,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做好以老带新工作,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要落实到人,加速培养新教师和青年教师。

8、教研组长要保证上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学时订好教研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学期结束做好工作总结,并定期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汇报工作。真正创建严肃活泼,刻苦钻研,文明和谐的教研组。

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素养的重要手段。教师是开展教研工作的承受者和受益者,是开展教研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质量影响到全校教研活动的质量和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必须主动、认真地进行教研活动,在活动中不断成长,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1、认真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态度端正。认真完成学校、教研组交给自己的任务。

2、教师要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发言讨论,认真记录。服从分配、积极主动进行实验活动。虚心向别人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3、认真参加听课、评课活动以及教师个人论坛活动。

4、要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及必要的教参资料,认真制定好一学期的教学计划。

5、能把握好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备课时,既要备教材,又备学生实际,即备知识能力点,又备德育心理渗透点,既备有效教法,又备学法指导,既备书面练习、作业,又备实验实践材料。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的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大营希望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学校领导组织老师对校舍、校产、消防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门卫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6、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7、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8、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让家长来访接待室或门卫室等候,用电话联系后由学生到接待室或门卫室带领入内。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9、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和停放各种车辆,要及时予以清理。

10、外来机动车辆不准驶入校内,外单位车辆停放学校过夜须征得学校领导及门卫的同意方可入内。

11、来访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并尽量通知有关人员,如找校级和中层领导的必须打电话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如有不明情况的应和学校领导联系,经允许才能进入校内。

12、禁止推销人员未经同意进入学校。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值日教师及班主任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防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5、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6、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7、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7、学生上课期间(包括课间)一般不得擅自出校门,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8、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有家长领回。

9、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和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有关老师同意,方能入校。

1、学生课间活动文明有序,严禁攀爬窗台、楼道护栏、校门、花墙等校内高处危险设施,严禁在教学区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2、严禁教师组织学生从事安全和能力承担之外的班级工作,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踩踏在窗台上擦二、三层教室朝外的玻璃,严禁学生在桌凳上走动。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触摸电源插头、插座、电扇开关等带电物体。班主任要经常检查班级的电源、电器有无裸露、损坏,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找人修理。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操作、使用电源、电器等带电设备。

4、注意防溺水、防火,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严禁携带火种进校园,不燃放烟花鞭炮。

5、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校期间,未经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允许,

任何学生不得私自与陌生人接触、不得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物、礼品或随陌生人离校。学生在校期间与陌生人接触造成后果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主要责任。

6、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的教育,不购买、食用过期、变质或“三无”食品,一般情况不允许带零食入校,严禁在校门口购买食品。

7、保证各种活动安全,班主任以及课任教师要与活动的组织者做好活动前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活动中存在安全隐患,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上报或停止活动。

1、学校的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共同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预防和制止各种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如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逐级上报。

2、学校每学期都要层层制定和签署各种《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人。为确保本细则顺利实施,把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各种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追究和事故处理。

3、对年度内班级和个人因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不能评选各种综合性集体荣誉,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等次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及公私财产安全安全,坚持以树立学校“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师德高尚、校风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为目标、保证学校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从而全面推进学校建设。

1、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2、坚持科学运行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分层负责的原则。

5、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认真贯彻市区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并将有关制度要求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职责中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分明。

2、明确安全责任,校长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部门分管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3、层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期初校长与学校各部门分管领导、各部门分管领导与各岗位责任人分别签定责任书,分层管理,责任到人。

4、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与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选先结合,出现问题严格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服务工作责任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5、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将有关文件、计划安排、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安全责任书、监督检查记录等材料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一)值班巡逻制度。

l、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设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白天门口的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登记和夜间巡逻,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安全。

2、在假期、休息日、静校期间、平时夜间等时间内,值班保卫人员负责对全校范围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事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值班巡逻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安排值班表,检查督导落实情况。

4、寒、暑假均安排领导带班巡逻保卫。

5、值班教职工,应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领导带班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坚持每月一次。

3、采用电话查岗或亲临学校检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档。

4、每月定期检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节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对擅离职守误岗脱岗人员及时批评处理限期改正,对造成学校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上报校委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6、带班领导在办公室接听电话,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与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7、交接班时间:每天上午8:00。

(三)外来进校人员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找人、办事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人员询问允许后方可进校。

2、学校上课期间,不接待来访,送来钱物的在门口登记清楚并暂存,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门口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找人,须由门卫电话通知该年级组教师将学生请出,其他情况不得找出学生,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门卫负责做好送来的学生钱物的登记、保管工作,学生本人领取时要认真核对,并由其本人签字。

4、来校找教职工、部门办事,须由门卫通知其本人或部门后并开具证明,事情办完,由教职工本人或部门人员证明签字,出校时交回门卫。

5、禁止校外人员来校闲逛、游玩,静校、节假日期间拒绝校外人员来访。

1、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书要求对岗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各重点岗位人员每月要对自己所负责的部位进行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平时每天注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检查要随时做好记录。

3、各部门主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通报岗位人员,限期整改,并做好复查验收。

4、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汇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至少要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两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写清检查项目、时间、人员、部位、存在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用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将整改复查后,写入安全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出现问题又未及时整改的岗位责任人或部门主管领导,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6、各部门和全校安全检查记录要在学期末上交办公室存档。

1、对干部、教师的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度。

(l)将对干部教教师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及各部门工作计划必要部分,安排专人负责,专时专用。

(2)领导班子每月讨论学校安全工作专题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3)校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学习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识,提高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对全校教职工在学期初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宣讲一次,学期中专题宣讲至少两次,学校逐层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5)将法制安全知识专题会议出勤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l)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专人负责实施,确保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集会、法制教育课、板报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知识,提高抵御各种伤害事故的能力。

(2)主管校长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签订学期安全法制教育责任书,督促开展教育活动。

(3)各个年级在政教处统一协调下,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4)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结合学校工作学习(如外出、扫墓、植树、社会实践等),及时进行法制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提高法制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5)以《中小学生自救常识》教材和录像带以及《交通安全知识》、《中小学法制系列篇》为依托,组织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活动。

(6)组织学生外出必须履行请示汇报手续。

1、消防器材的使用维修保管检查制度。

(l)学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备灭火器材,并且要求定点摆放,设立明显标志,方便取用。

(2)每月部门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对本部门消防器材检查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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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每学期组织新上岗人员学习使用灭火器材方法。

(4)按有关规定及时检查、更换和补充灭火器材。

(l)学校每学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三次(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各部门处室每月自查一次。

(2)政教处将消防检查重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随时检查,及时整改。

(3)确保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4)确保正常用电、人走灯灭。

(5)确保无违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确,无易燃危险品、无自燃隐患,重点部及时通风换气。

(l)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校长请求并报教育局审批,由政教处、年级组有关领导组成安全领导小组,实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确分工、分头准备。

(2)活动前由各年级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统一着装,准备部分药品。

(3)由专任教师佩戴明显标志、指挥旗,封堵路口,指挥学生交通。

(4)班主任、任课教师随班活动,师生混编,及时指挥控制学生队伍,纠正、化解安全隐患,防止人群惊恐混乱。

(5)学生队伍排列紧密,防止车辆行人穿行。

(6)由年轻体力好、责任心强、头脑清醒、反应敏捷的男性教师组成机动检查组,随时处理各种险情。

(7)全体教师主要任务是组织、指导、保障学生安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害、有毒物体或从事不安全作业。

(8)集体活动的过程要杜绝学生中途掉队、回家、游玩等现象。

(9)活动结束后集体返回学校,清点人数,分班总结后再行解散。

(10)各年级各班如有问题需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1、食堂、校内商店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l)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工作,校内所有炊事人员要服从领导接受监督。

(2)炊管人员和经营食品的商店,要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各项卫生制度、条例。

(3)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须按期体检,在校工作必须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个人卫生符合规定要求。

(4)炊管人员和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守进货渠道,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5)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蚊蝇,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2、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l)学校食堂操作间、小卖部内部、水房、水井等处严禁外人进入。

(2)凡在校内出售食品与饮料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进货,不卖变质腐食品、不卖过期食物、饮料、或三无食品和饮料。

(3)炊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生、熟分开,桌面、台面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室内无蝇蚊,炊具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4)食品加工来原料、水源,远离门窗保持距离,防止投毒。

(5)灭鼠、灭蚊蝇等药物使用时要设立明显标志,专人放置、及时清点,防止人为失误操作,禁止将个人的农药、杀虫剂等带入工件场所。

(6)下班前关好门窗锁好门,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7)有关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环境前,须先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认完好后再进入室内,进入室内后注意观察室内物品的摆放和数量等情况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异味,有问题时须及时请示汇报。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关注学生的健康;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二、学校进一步健全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包干区环境卫生以及教师卫生的管理。做好室内、室外清洁工作分工,制定大小扫除制度。

(一)学生个人卫生方面:积极学生学习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例如:早晚洗脸、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睡前洗脚、勤洗澡亲剪甲、不喝生水、不躺着看书等。

(二)整洁卫生方面:

1、切实做好教室、包干区的'清洁、保洁工作,严禁乱丢、乱吐、乱倒、乱写、乱画的现象。

2、走廊、花坛不得堆放杂物,教室桌椅、清洁工具等须摆放整齐。

4、便槽无污垢,无杂物;墙壁干净;垃圾日产日清。

5、绿化有规划,有安排、管理好。校园内凡应绿化的地方都进行绿化,并做到见缝插绿。

(三)环境卫生方面:学校成立校长、分管领导、德育主任、班主任等组成的学校卫生管理机构。层层落实,分工负责,管好卫生。每学期学校要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及总结,班级也要在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中把卫生当作一项重点来抓。搞好校园三化(净化、绿化、美化)。

三、学校卫生室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表格,纳入学生档案。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定期为学生做疫苗的接种工作。

四、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不超过六小时。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五、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音、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落实校园室内的通风排气、供水、排水等方面的卫生问题。

六、学校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并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七、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适合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八、学校能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防治和矫治工作,制定《预防近视眼发生的措施》《常见病防治措施》等系列措施,效果显著。

九、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十、设有一定数量的卫生宣传橱窗,卫生宣传告示牌,有专人负责抓宣传工作。卫生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方法灵活,题材新颖。

十一、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为副组长,行政人员为组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应成立相应的安全小组,一旦出现问题,层层上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2、设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校门必须按时开关,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上报。学校值日老师要协助门卫做好放学时段的管理工作。

3、各班每天早晨要上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请假时间三天以上须报学校批准。

6、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学校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巡逻,有情况及时与领导取得联系。

7、值勤人员每晚要认真进行检查,对办公室、教室厨房、食堂及其它重要场所,本校学生应按规定出入。

9、各班要经常利用班、队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和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班级内、校内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值日老师负责登记并处理,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值日老师负责及时向校长报告并逐级上报。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科室、各班级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和科室负责人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三、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四、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制度。

五、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装置、使用、维护、管理有效。

六、重视消防安全、消除隐患。

七、实验教师重视实验安全。

八、体育训练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既注重体育训练,又注重安全。

九、对失职导致安全问题的依法查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一、值班巡逻保证校区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坚守岗位,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不能擅自脱岗离岗、不空岗、不睡岗,工作要认真负责。

三、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忠于职守、确保安全,值班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值班记录和值班内发生的问题,以及领导的指示,清点公物,发现公物丢失损坏要说明情况,根据责任予以赔偿。

五、在节假期间对值班巡逻人员做适当调整,落实和增加值班人员,加强保卫科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者应及时说明情况,及时调整确保安全。

一、四防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单位每年检查六次;保管室、实验室、仪器室每月一次。

二、检查中要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主要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指定专人限期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填写四防安全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步做出详细记录,由检查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明确责任,以备查找。

五、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一、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成立安全委员会和义务消防组织,依靠群众,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库房储存物质性质,制定相应的的安全防火制度。校安委员会定期检查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消灭火种,严禁吸烟,重点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械,并悬挂“严禁烟火”醒目标志。实习工厂、汽车队、仓库以及其它单位的可燃废物(如锯末、创花、纸屑、油渍物等),必须在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扫,按指定地点存放和清理。

四、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施工,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高压线下、电缆物上严禁堆放各种物品。电气焊工的作业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五、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即定存放位置、定专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二不准”,即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何人挪用和损坏;“一追查”,即对违犯“三定”,“二不准”者追查责任。消防器材设备存放地点周围两米内不得存放其它的物品。

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立即报告保卫科和消防队,并组织参加灭火救灾斗争。对积极参加灭火的有功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隐瞒情节者从重处分。

七、发生火灾要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采取补救措施不放过,不总结经验教训不放过。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学校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切实保障学校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校安全办,由陶大春同志负责,现有专职保卫人员4人,陈家军、李金富、周建、张勇,其中陈家军为保安队队长,具体负责校园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对保安队的人员,安全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戴保安标志和携带保安警具等,坚持做到整洁大方。

2、保安人员上岗期间不准喝酒,要集中注意力,保持举止端庄,处理问题时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公平果断处理。

3、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怪发,不准染发,不准留长胡子、长指甲。

4、保安人员值班时必须彻底打扫值班室和校门口卫生,保证值班室和校门口的干净整洁。

5、凡未着装上岗、酒后上岗者,每次扣5.00元。

二、外来人员进出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语言要文明,不准打、骂外来人员。

2、外来人员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并且登记后方可行。

3、学生家长进校时(实行封闭式教学,学生上课时家长一律不得进入),问清事由协助家长找到有关人员并做好进出时间记录。

5、所有车辆(包括教职工车辆)一律停在指定停车处。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严禁驶入校园。所有车辆在在出校时,要严格检查车上的物品,如果有学校的其他物品,要经学校行政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6、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和学校行政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否则不得放行,如需家长到校接送的,必须等家长到校后方可放行。如遇私自从大门出校的学生必须及时制止其出校,并及时与值周行政取得联系。否则保安人员要负直接责任。

7、中午放学及晚自习下课后,对离校的走读生必须仔细核对出入证,出入证照片和本人一致方可放行。如有蒙混过关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值周行政,如因保安疏忽而导致住校学生离开校园后发生意外,值班保安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

8、保安人员必须对当天的外来人员以及车辆进入情况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做好签字记录。

凡私自放学生出校、外来人员不登记者,每人次扣10.00元。

1、白天主要巡逻校园内每一个角落和校园周边环境,检查教室、办公室、食堂等场所的门、窗、路灯是否完好,检查校园周边有无安全隐患,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做好记录并且及时上报学校总务处。

2、夜间巡查要做好随身携带警用器具及照明灯具,不定时巡查,夜间巡查每晚不少于两次。且要记录好巡逻的时间和线路。

3、保安人员要做好每天的巡查检查记录。

4、保安人员要做好每天的清场工作。

凡未按时巡逻、未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者,每次扣5.00元,未认真做好清场工作,每次扣5.00元。

四、考勤制度。

2、保安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学校。

3、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不得缓报、瞒报。如有缓报、隐瞒本人要互相关责任。

4、值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打牌,严禁留宿非本校人员。

5、由值周领导负责考核工作,校级干部和安办主任负责抽查,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学校将做出相应处理。

凡上岗期间离开学校、发生异常情况不及时上报学校者,每次扣5.00元。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 波 副组长: 冯卫东、伍贤贵、余兆金 成员:徐祖良 尚文杰 唐国富 王乾春 胡 彬 高泽林 龙维彬 张祖德村完小主教和班主任。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村完小主教是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领导职能。

2、学校每期组织1~2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3、班主任每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和家长签好《安全手册》。

4、学校、班级每期出2~3期有关安全、卫生、防疫知识的板报。

5、老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6、如果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3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值周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主任汇报。

7、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身理及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8、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严禁学生攀爬学校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攘,不在各楼层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进入校园的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园。

10、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

11、坚持安全情况的登记制度和上报制度。

12、完善安全、卫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坚持对相关部门和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要进入校园,要征得老师或门卫的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核实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时间,门卫不得随意放学生出入。

7、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校园巡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尤其是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20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值周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

3、各科任教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等)之前检查一下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的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请假的,班主任必须有记载。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内的设备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坚持安全小组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小结的工作制度。

2、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确定专人管理。

3、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箱都要上锁。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4、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电、用水时要及时关闭,离校时必须关锁好门窗。

(五)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后勤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六)集会、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出操应由学校行执周政、执周教师和体育教师专人负责楼道安全、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的纪律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责任人是当堂课教师),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队有序进场,由该堂课教师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学一、二年级由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成立由青年教师组成的护校队,由胡 彬组织护校队在上、下午放学和周末时间密切巡视校园周边环境,处理发生事件。

5、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门卫不得随意将流氓,闲在人放入校园。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十)、食堂、小卖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小卖部有关操作规范,切实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动物进入食堂、小卖部。易腐食品应低温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小卖部应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经食堂、小卖部的主管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6、食堂、小卖部业主要主动和学校沟通,积极采纳学校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及时整改。(建议以后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十一)、住校生宿舍管理。

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

2、值周领导、班主任和寝室长随时检查寝室安全;学校每学月组织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随时整改。

3、值班老师和门卫应加强夜间的巡逻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4、宿舍非开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逗留。晚上学生进入宿舍后不得随意离开。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得留宿外人。

5、禁止学生在宿舍里点明火、抽烟、搞无意义的活动;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学校提供以外的电器。

6、所有住校学生在非规定的时间内出入校门,必须向门卫出示有效手续,服从统一管理,严禁夜不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