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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规章制度(通用18篇)

作者:MJ笔神 管理制度规章制度(通用18篇)

规章制度的遵守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和信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门店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一、店面人员配备(目前配备,后续根据发展状况来增加)。

1、店长1名李新。

2、收银1名胡萍。

3、店员2名张睿蒋鹏。

4、电信促销1名刘妍雪,捷信分期1名丁潇,佰仟分期暂时未固定人员。

二、店面管理:。

1、店长工作职责:主要负店面的管理(人、财、物、业务、业绩)、组织、激励、培训工作,全面负责店内员工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资料:。

c、经常与员工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努力创造用心、愉快的工作氛围。

(2)店务管理:对店内设备、货品、账目、安全措施等进行全面管理,具体为;

b、账目管理dd做到帐目清晰,钱账相符;

e、每日工作做到日清日结,日结日高。

(3)培训管理:对新进员工及老员工做好日常的培训工作,帮忙新老员工提高专业技能,具体为:。

a、根据店面新老员工的实际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b、培训计划应充分思考:公司企业文化、专业知识、产品知识、销售技巧、顾客反对意见及疑议等。

c、根据店内销售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实际解决店内问题,从而提高店面业绩;

(4)客户管理:对店内的顾客进行科学有效的统计管理,主要是存在必须的售后疑虑方面的客人,做好沟通讲解和服务。

(5)销售管理:根据店面的实际状况做好店内的业绩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为:。

c、根据方案,实施销售计划,实施后对以上方案进行最终总结,根据员工表现状况进行奖励。

d、对员工销售潜力的管理,及时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销售问题进行培训及解决;

2、所有店面的基层工作人员,都代表了德维特公司的形象,其言谈举止处处显示了德维特公司的服务理念,具体工作职能为:。

(1)严格遵守德维特店面员工日常工作规范;

(2)努力学习专业及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娴熟的销售技巧;

(3)深入领会德维特的服务理念,做好顾客的服务(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4)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种任务指标;

(5)做好店内产品的整理及监控工作,防止偷盗,避免店内产品丢失和包装破损造成影响产品质量。

三、店面形象:。

1站位:标准的站姿,不得东倒西歪,不得干别的事情。

2形象:工装统一,干净整洁,无破损;工牌正确统一配戴。女员工画淡妆,头发干净需扎起来;男员工短发干净,干练,有精气神。站姿端正,坐姿端庄。全体人员要求精气神足,接街用心阳光。

35s服务:微笑速度专业技巧诚信。

语言上必需真诚的用上: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ii、店面工作流程。

一、店长–工作流程。

1)组织例会的召开:。

a、人员状况确认(出勤、休假、轮班、及精神状况);

b、传达公司重要文件及通知;

c、营业状况确认、分析;

d、针对营业问题,进行改善;

e、工作分配。

2)店内状况确认:。

a、店面的5s状况;

b、店内货品的陈列、补货、出货等;

c、道具资料的准备状况;

3)有序的安排好员工的工作及其他准备工作,时刻为销售做好准备!

4)售后会员等资料的整理、分析管理;

5)时刻检查货架上有无空缺规格,提醒店员补上;

6)监督店员的工作状况,错误地方及时纠正;

7)提醒店员及时向顾客做好宣传和介绍;

8)对新员工作出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9)安排老员工对专业知识的巩固学习;

10)接收货品,准备清点并及时入库,入电脑做账;

11)时刻维持店内的卫生状况;

12)合理安排员工轮流用餐。

13)随时帮忙后进员工的销售,提高后进员工的销售潜力;

14)激励和跟踪所有员工对店面销售目标的完成,及时调整销售计划;

15)时刻关注目前销售与计划的差距,将状况告知员工,激励员工再接再励,为店面总业绩目标的达成时刻努力;时刻围绕销售,做好细节工作,提高业绩!

16)处理营业中顾客投诉及售后;

17)空缺商品再次检查并补货,提醒店员,严格防范产品丢失;

18)收银现金的保存;及时查询库存,为第二天备货。

19)为第二天早会准备会议资料,早会日志必须要写好。

20)安排卫生的打扫;

21)关掉照明、电器等的检查,个性是下班后空调必须要关掉;

二、店面店员一日工作流程。

1、店工作人员:。

(1)、店工作人员应8:50到达店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听从店长分配当日工作计划;

(4)、补充商品,根据销售规律和市场变化,对规格品种缺少的或是货架数量不足的商品,要尽快地补充,做到库有店有。续补的数量要在思考货架商品容量的基础上,尽量保证短期的销量。

(5)、检查商品标签,应检查标签有无脱落、模糊不清、移放错位的状况。有脱落现象的要重新制作,模糊不清的要及时更换,错位的要及时纠正。

(6)、做好店内与商品的清洁整理工作,店内的地面、货架、商品以及每个卫生死角都务必清理干净。

(7)、用心参与培训,学习更多的产品知识及技术知识,不断的丰富和强大自己。

(8)、对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讨论总结,以便为下一个顾客做好更完善的服务。

(9)、用心地根据顾客需求介绍产品,让客户清楚的了解我们的产品及服务。

(10)、时刻明确自己的销售目标,了解完成计划的状况,对未完成的销售任务进行合理分析和调整。

(11)、随时了解自己接待顾客的成交率,及时分析并努力提高。

(12)、将销售过程中顾客未成交的原因及时分析,并告之店长,为提高员工销售总结好经验。

文档为doc格式。

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区别

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餐饮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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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范围。

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搬运、货运、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中心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4、定额备用金每年为一次周转期,即年底收回备用金,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

2、出纳备用金的使用:

1)出纳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5)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中心经理负管理责任。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5、上年度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年度的备用金。

七、其他相关规定:

3、使用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八、惩罚。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10月01日起执行。

门店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所有在包头草原立新食品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专卖店工作的.员工,并对其进行管理约束。

第一条工作时间管理。

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在总部住宿的销售人员按照出车时间准时上下班。

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人员按照各店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货车到店之前必须到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3.营业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外出必须经店长同意并上报区域经理批准方可离岗,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4.公休由区域经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私自调休或换班,必须经区域经理批准。

5.店内签到表不得代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着装管理。

1.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淡妆上岗,按公司要求统一着工装,短袖工衣不得套长袖衣物,工作时间不得穿膝盖以上五厘米的短裤或短裙。工裤和工鞋以黑色为主,店内最多留有一双工鞋,并有盒子统一放置。

2.工帽、口罩佩戴整齐头发不许外露,上班前头发梳理整齐,工作场所不允许梳头发。不许留指甲,染指甲,戴戒指、戴夸张首饰。

3.工装一天一洗,做到无污渍、无褶皱;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手。店内卫生做到四无:无灰尘、无杂物、无污渍、无异味;店外卫生做到无垃圾、无杂物;要求每周二进行大扫除。

第三条卫生管理。

专卖店每天最少进行两次卫生清理,卫生项目包括柜台、橱窗、电子秤、货盘、毛巾、地面、卫生间、墙壁等,必须做到保持物件本色。

第四条行为管理。

1.工作时间禁止接打私人电话玩手机或看电子产品。

2.工作时间禁止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柜台外,会客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营业区域或工作间,禁止员工带孩子进入工作区域。中午或晚上没有顾客时柜台前必须留2名工作人员(特殊门店除外)。

第五条服务管理。

1.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能够不断提升个人的业务水平,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与合作意识,听从店长的工作安排;服从区域经理的调动。

2.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坚持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您好,需要点什么或来点什么等,不得直接发问要点什么),去有送声(慢走、欢迎下次光临等);唱收唱付,对销售过程中顾客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处理,不得与顾客发生口角或争执。

第六条财务管理。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物。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店长或区域经理,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销售管理。

1.店面账目要清晰、完成、无误。退货单、赠送单需顾客签字方为有效,特殊情况需两名或两名以上营业员签字。否则该小票金额不能算入退货或赠送金额。具体内容见《公司损耗制度》。

2.每售完一次货物后要对货物进行整理,保持盘内整齐,案板清洁。

3.员工在店内消费享有公司优惠待遇,禁止为自己或亲朋称货收款,要由店长或其他店员代为称货收款,员工不可同时享有打折优惠和赠送,只能享有一项优惠。

4.公司所有数据均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对任何公司以外的人泄露公司数据。

5.顾客物品或找零如有遗忘在店内,员工应妥善保管,等待顾客索取,不得将钱物藏匿占为己有。

6.店面员工均有责任把好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允许出售,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有书面反馈信息。

7.按照公司规定时间闭店,货车到店时间未到店内人员要控制闭店时间,闭店前货物不得装箱更不得拒绝售货。

第八条日常管理。

1.各店店长每天要组织店员开例会并做记录,单人店要有工作日志,每月公司店长会交由销售经理。

2.离职员工需提前20天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一份,经公司同意方能离职。否则,扣除培训费。如不申请擅自离岗,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3.员工不得用店内无纺布袋装私人物品,工装只能用白袋,不得用印字袋。

第九条附件。

本制度由店长对店员进行监督管理,并执行。公司不定期巡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加以处罚,按比例连带两级且作为晋级和评星的依据,。如发生有损公司形象、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严厉处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业务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普遍认为,5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200—3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中小型企业,100人以内的企业属于小型企业,10人以内属于微型企业,这类企业的共同特点:管理相对薄弱,实施正规化管理成本高,人员配置不齐全,很难专业化,职业化,因此需要一套简单、易于理解、便于操作的人力资源运用策略。薪酬政策在中小企业中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策略最重要的实施基础。

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生命周期短暂的问题,在美国每年新成立的小公司约50万户,其中3/4在当年就倒闭破产,只有约20%的成功率,日本公司的成功率只有12%。这种状况,对中小型公司来说,其挑战是巨大的,自始至终变化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创业期,发展成长期,衰退期的变化迅速。

企业运营所拥有的资源包括:资本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设备资源、信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在企业所有可调配的资源中,人力资源的运用是最重要体现,制定企业竞争策略,反映企业文化,实施价值创造,形成商业模式,组成组织架构,执行目标追求。对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更难以像大型企业一样,配置专业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就是中小企业管理的关键点,而薪酬政策和策略理所当然成为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和首要考虑的问题,从而薪酬策略成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工具。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成立之初,都普遍缺少相应的专业管理知识和技能。其实,可操作的薪酬策略主要是适合和能够适时调整。

二、薪酬的三个组成部分。

薪酬涵盖了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工作而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收入,其中包括薪资、奖金、津贴、养老金以及其他各种福利收入。换言之,所谓薪酬,就是指员工因为雇佣关系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的所有各种形式的经济收入和服务、福利。薪酬可以划分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以及间接薪酬(福利与服务)三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它是指一个组织根据员工所承担或完成的工作本身或者是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根据员工所承担的工作本身的重要性、难度以及对企业的价值来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的,这就是职位薪资制。此外,企业对于组织中的一些特殊人员采用技能薪资制或能力薪资制。

基本薪酬是一位员工从企业那里获得的较为稳定的经济报酬,因此,这一薪酬组成部分对于员工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为员工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是可变薪酬确定的一个主要依据。如前所述,员工基本薪酬的确定依据通常是员工所从事的工作本身或员工所具备的完成工作的技能,基本薪酬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总体生活费用的变化和通货膨胀的程度;二是其他雇主支付给同类劳动者的基本薪酬的变化;三是员工本人所拥有的知识、经验、技能的变化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员工绩效的变化。

此外,企业所处的行业、地区以及企业所在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基本薪酬水平构成影响。在员工基本薪酬的变化中,最重要的一种基本薪酬增长方式是绩效加薪的做法。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可以很好的解决部门之间出现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1、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程项目负责人等、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担负各级危险作业生产许可审批和监护的人员(如:动火审批、监护;涂装作业审批、监护;可燃性气体测爆、测氧;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监护等)都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审批、监护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国家和船舶行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操作、电焊、气焊与气割、起重机械指挥、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驾驶、涂装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船用高空吊蓝作业、危化品相关作业、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等,应按照规定,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培训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按期复训。

4、新进入公司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经各级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各级教育必修进行规范的记录。

5、凡变换工种岗位或离岗达3个月重新回到原岗位的人员、以及员工因工负伤歇工天数超过3个月后返岗的,应接受转岗和复岗二、三级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门负责实施。

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生产新产品时,应对参与生产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应新施工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风险辨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协服务工作人员,须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临时参观、学习和指导的人员,须经接待部门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船东、船检人员,由总经办负责组织,由安环部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生产班组在每日班前会、每周安全学习时应对全体组员进行作业前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危险预知指出活动,由班组长在布置当天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并明确分工及安全负责人,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确完好。班前会或班组安全活动应有相应的台帐记录。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第三十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六章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范围。

是各部门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搬运、货运、临时网费及日常性费用之类的借用款项。

三、职责。

1、由财务中心门负责备用金的审核、发放和收回;

2、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备用金发放的初审及协助备用金的收回;

3、由总经理负责备用金的审批。

四、备用金分类。

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出纳备用金三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

3、出纳备用金是指因结算需要而准备的库存现金,具有金额较大、流转快的特点,一般不超过规定限额。

五、管理要求:

4、定额备用金每年为一次周转期,即年底收回备用金,备用金归还后如需要继续借用,其借款审批手续需重新办理。

六、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使用:

4)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中心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

2、出纳备用金的使用:

1)出纳填写《备用金申请表》——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填写基本户银行支票(或网上银行转帐提现)——会计根据相关票据记帐。

2)出纳备用金必须注意安全第一原则,有专用保险柜存放现金,并且存放地点符合公安、公司安全管理原则。

3)保险柜隔夜存放现金额不得超过控制金额,特殊情况下的大额存放,必须及时向财务经理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出纳备用金必须日清月结,每天核对帐实数据。

5)出纳备用金的直接责任人为当事现金出纳员,财务中心经理负管理责任。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5、上年度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年度的备用金。

七、其他相关规定:

3、使用备用金人员应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公司将不定期地对备用金私用现象进行检查,促使备用金处于正常状态。

八、惩罚。

5、若借款人拒不归还(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告知人力行政中心相关人员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如人力行政中心未作扣款处理,每次处罚100元,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归人力行政中心。

2、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10月01日起执行。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公德、违反法律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二条爱岗敬业: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能,对自己的失误承担责任。

第四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五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协作。

第六条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七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八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九条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第十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以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十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

考勤卡。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下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他人允许,不得翻阅他人文件、资料,动用他人物品。

第十四条工作时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公司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和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他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和个人赠送给公司或个人的礼品、财物,必须上交到公司办公室、财务部。

六、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要随时随地地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十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物的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守公司秘密。

七、仪表大方。

第二十二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一、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职员不留长发。

二、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指甲。

三、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四、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五、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十三条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办公室男员工在工作日内要求穿西装打领带,女员工应穿正装。其他按照公司岗位安排着工作装。

一、衬衫:无论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垢。

二、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带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的颜色相配。领戴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三、鞋子应保持清洁。

四、女员工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露的衣服,不带装饰品。

八、言行文明。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内职业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一、站姿: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二、坐姿:坐下后,应尽量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三、公司内与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四、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的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五、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

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须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的`谈话”。

六、递交文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的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容易接。

七、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无论是在自己公司还是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遇到上司或顾客、客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九、待人礼貌。

一、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马上起身接待,并让坐,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二、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先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三、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人或酌情而定。

四、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女性。

五、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的说出自己的名字。

酒店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为保证经营烟酒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酒安全法》(以下简称《烟酒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酒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烟酒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烟酒安全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对经营的烟酒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学习烟酒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健全烟酒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烟酒餐饮安全,依照国家烟酒安全法律、法规和烟酒安全标准从事烟酒经营活动。服从社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持之以恒做好烟酒安全工作。

二、从事烟酒经营,保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按法定条件取得烟酒流通许可证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烟酒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烟酒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烟酒经营,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经营烟酒,保证仅在烟酒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

范围内从事烟酒经营活动;保证符合《烟酒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要求,保证不经营《烟酒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禁止经营的烟酒。

四、采购烟酒,坚持每批次查验供货者的烟酒流通(批发)许可证(烟酒生产商直供还须查验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烟酒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不从无上述许可证照及证明文件的供货商处购进烟酒经营。

五、贮存或销售预包装烟酒,保证按照烟酒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贮存或销售散装烟酒,在贮存位置或销售散装烟酒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烟酒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生熟烟酒,应当符合烟酒安全所需要的温度,安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烟酒贮存、销售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烟酒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等特殊要求。

六、烟酒经营,保证建立执行并遵守国家法定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烟酒经营,体检健康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患有《烟酒安全法》、《烟酒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烟酒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烟酒的工作。

2、烟酒退市制度。烟酒经营中发现经营的烟酒不符合烟酒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对贮存、销售的烟酒定期进行检查,查验烟酒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烟酒安全标准的烟酒,并做好记录。

七、销售烟酒,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烟酒安全标准的烟酒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八、发生烟酒安全事故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烟酒安全事故的烟酒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保洁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为了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做得更好,创造繁荣、整洁、优美、舒适的县城环境,务必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清扫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照上下班,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连接线、河西区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确保上午9:30、下午4:00之前本职责段干净。

四、全面清扫,街面、人行道、路沿根、花池根净,人走地净,不丢堆、掉堆,不乱倒垃圾(包括花池),否则一次扣二元。

五、用心参加群众劳动,雨雪过后,不用通知,自觉到自己的职责段清扫,否则一次扣十元。

六、各管理人员分街包片,所长发现一处达不到标准的扣罚副所长十元,副所长发现一处到达标准的扣罚管理人员五元,管理人员根据制度扣罚工人。

七、每月开资日召开全体会议,公布考勤及奖罚状况,每月被罚三次自动离职。

为把我县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得更好,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须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保洁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2:0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否则一次扣一元。

二、为保证安全,上班时间务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否则一次扣一元。如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负。

三、有事请假,不无故旷工,请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状况除外),否则加倍扣罚。

四、街面、果皮箱净,无果皮、纸屑,否则一次扣一元。

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制度,保证本职责段清洁,否则一次扣半天工资。

六、不准与他人发生口角,造成不良影响,否则加倍扣罚。

七、用心参加群众劳动,否则一次扣一天工资。

八、雨、雪两季,及时自清本路段的淤泥和积雪,否则一次扣十元。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二、参加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四、会议组织。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五、会议事项的落实。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六、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是在注重教学管理效率的基础中提出的,是学校为了实现教学目标,依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运用可行性手段和举措,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充分利用各种现有的资源来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由此可知,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工作中即为关键的一个环节,是一个多层次、高难度的复杂化性系统,因此,高校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两大功能的基础与保障,是学校管理系统中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桥梁和纽带。然而,从高校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来看,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重心不仅仅关注于管理的效率,也将高校行政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合法性纳入到自审、自查的范畴,以促进高校管理的全面发展和规范。而这种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对高校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审查上。

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从此定义可以看出,首先,高校规章制度是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具有高校范围内普遍有效性并能够反复适用的规则;其次,高校规章是一定的高校主体依照一定的合法程序才能制定的规范;最后,高校规章制定的目的和宗旨是为了组织和处理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规范行政管理权的有效运行。从我国法律制度和高等教育体制的现实状况来看,与高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有关的规范主要包括如下两大类:一类是属于法的范畴的规范性文件,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文件;以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范畴的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则。另一类则不属于法的范畴,是学校自行制定的内部教育处理规章制度。这两方面的规范都是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必须遵守的,也是他们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的强有力保障,特别是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更是与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息息相关。

公立高校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是其约束内部成员的主要方式,是落实高等学校教育管理职能的细化手段的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作为高等学校的内部规则,是高等学校自治管理权的延伸和体现,是高等学校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它本质上来说,虽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但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不属于行政法的渊源,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是作为内部管理范畴和自制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可被认为是对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是对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有益拓展。

(二)高校规范制定权的合法依据。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立的高校被定性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权的事业单位,校规制定权是其自主管理权的主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根据行政法上两个重要的原则,即法治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公立高校制定校规的权力必须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否则就会失去其制定的依据并丧失其应有的效力。纵观我国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的体系,从法的效力层次上看,依法由以下几种:

第一、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宪法第19条第2款、第89条第7款规定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赋予国务院管理教育工作的权力。

第二、《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制的重要单行法,其第28条、第42条规定和赋予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制定自己的章程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还规定受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该法第41条、第53条在规定了高等学校的校长行使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等6项权力,同时要求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国家教育部20xx年3月25日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综上,我国从宪法到行政规章,从人大立法到部委立法都赋予高等学校校规制定权。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高校学生权利意识增强,状告母校的案件也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大多以高校败诉告终,法院判决高校败诉的主要理由则是高校内部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从而暴露出现行高校管理规范中的诸多问题。鉴于此,笔者认为只有规范和完善高校管理规章制度,实现高校校规法治化,才能减少高校与其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才能更好地推进依法治校。

(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规范是影响规章制度质量提高的瓶颈!。目前许多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一般是职能部门认为工作需要了,就提出并组织人员起草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和征求意见并修改,经主管学校领导同意或有关会议审议后由该职能部门颁布实施。这样的程序在几个主要环节上存在明显问题。一是没有立项审批环节,对拟制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审查;二是对草案内容的审查机制不健全,使得草案带病!接受最终的审议;三是征求意见工作由于没有法规部门或人员的参与,往往征求意见的过程和对意见的处理上受到起草部门意愿的影响,有时难以起到真正的效果。四是没有严肃正规的颁布实施环节,由学校为主体制定的规章制度简单由职能部门发文颁布实施;五是没有实施后的审查、解释、修订和废止等环节。所以,按照这样的程序来制定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的随意,规章制度的质量也难以保证。制定规章制度十分重要,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疏于管理,规章制度不仅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该修订的时候不进行修订或是该整合的时候不进行整合;规章制度已不执行但迟迟不正式废止;甚至有的规章制度从一开始就没有很好地执行过,形同虚设;多年不进行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搞不清全校到底有多少规章制度,查阅和使用也十分困难;等等。以上问题,会造成学校规章制度混乱,丧失权威性,执行中有困难或矛盾,降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在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发挥越来越的作用,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职能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充,各类机构不断增加,需要处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没有能够及时跟上,所以造成许多高校规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一是缺少一些重要的宏观的规章制度。比如,学校的章程、议事规则,对各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能部门职责的规定,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等。二是对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制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得这些规定无法真正落实。三是缺少工作指南性质的文件,许多具体的工作该怎么做,没有文字表述,一直以来是老人传新人。而且对于新矛盾、新问题的处理,很多停留在作为个案处理的层面上,没有很好地归纳总结,将其上升为一种规定或制度。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的另一种表现是重复或交叉制定规章制度,属于补充规定性质的规章制度太多。

(三)存在合法性或合理性问题。

高校规章制度除了存在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外,在其合法性和合理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制定文件的主体混乱问题。高校管理涉及的工作方方面面,但对于哪些规章制度必须由学校制定,哪些授权由职能部门制定这个重要问题,许多高校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混乱。例如,某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是由教务处制定的,缺乏权威性。甚至有职能部门修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某高校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制定时是经过校长工作会议通过的,但后来多次被研究生院修订。二是内容不一致或冲突问题。在多数高校的规章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规章制度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的问题。一种情况是不同职能部门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同一职能部门先后制定的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或冲突。由此可见,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遵循正当程序,否则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学校的管理行为或决定却不合法。三是规章制度实施日期问题。一个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是规章制度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其实施日期应当有明确的记载,尤其是涉及到学籍、奖惩、人事、福利等方面的事情时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公立高校规章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笔者仅从法律角度对完善我国公立高校规章制度提出如下建议。

(一)更新观念,以尊重和维护学生的权益为中心。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管理者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为教育者,应当将尊重和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其首要任务。具体落实到高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高校应确立以学生确立为主体、尊重学生权利的制度体系。

(二)依法治校,引入依法行政原则。

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依法治校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公立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程序瑕疵,建议高校在制定和实施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否则即使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学校管理行为也会因为程序要件的缺失而归于无效。基于正当程序原则,高校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包含:告知相对人所实施行为的根据和理由、送达、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告知权利、举行听证及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程序。当然,对于不同的事项,具体程序也不同。正当程序原则的适用,不但可以促进高校实施规章制度更加公正、合理、规范,而且更有利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比例原则源于德国行政法,目前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纳。广义的比例原则,一般多细分为:适合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性。比例原则的引入有助于权衡高校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而被校方处分为例,如果适用比例原则,就可以从处分的适应性和目的性、处分手段的温和性和最小侵害性以及不同法益比较这三个方面对校方的规定作出较好的权衡。比例原则的引入既可以在校方制定规章制度时亦可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这样就可以对学校相关权利的行使达到事前预防和事后监督的双重作用。

(三)注重协调,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要建立和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为使将来自治规则受到适当的限制与监督,仍然需要确定法律保留事项、政府法规规章可以规定的事项以及自治事项。并在事项划分基础上,建构一种各层次规则有效运作的制度:法律规定或者授权政府规定由其保留的事项,但绝对保留的必须由法律规定;政府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可自行规定有关事宜,但以不侵扰学校自治为限;学校就自治事宜制定学校规则,只要在自治范围之内,学校规则在法律、法规、规章留下的空隙内进行的填补,当承认其效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某个事项是否属于自治范围,并非完全从实体上予以考虑,也绝非固定化。

(四)深入改革,建立规章立、改、废程序。

1、立项和起草。高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确认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可以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起草;职能部门、单位认为有必要制定规章制度的,应当向学校提出立项建议,对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学校法制部门审核;立项审核通过且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由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起草。起草部门或单位应当就规章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意见。起草部门或单位与其他部门或单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充分协商;经过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在上报规章制度草案时说明情况和理由。

2、审核。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部门或单位将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以及有关材料,报学校法制部门初审。报请审核的规章制度草案由起草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或单位共同起草的,由几个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规章制度草案经初审通过后,由主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由起草部门或单位、有关专家、规章制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专题办公会,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审议。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章制度草案,应实行公示制,向全校公布,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3、决定、公布与解释。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核后,应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请校长或党委书记审阅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学校按照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发文件,予以公布。规章制度解释权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统一行使。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可以授权职能部门、单位对规章制度进行具体解释。

4、修改和废止。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单位应当经常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情况,对已公布的规章制度及时修改或废止。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制度,在新的规章制度中明确原规章制度废止的时间。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高校管理发展中的必由之路,总之,重视并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前提,有利于促进高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和高效。

参考文献:

[2]参见罗豪才,毕洪海、通过软法的治理[j]、法学家,20xx(1)、

[5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6]王名扬、美国行政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由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和总经理均不能出席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副总经理主持。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及有关领导。必要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与会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一)传达贯彻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意见;。

(二)传达公司董事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董事会重大决定的意见;。

(三)研究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需向董事会会议提出的重大议题;。

(五)研究和布置近期的重点工作;。

(六)讨论须研究的其它事项。

(一)重大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向公司领导、各部门收集,有关会议材料报送主持人审定后印发给与会人员。各部室需在坐班领导工作会议上通报、研定的重要事项,须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形式提交办公室。

(二)会议召集、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需要整理的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呈会议主持人审定后根据有关规定印发、存档。与会人员须在重要会议记录、纪要上签名。

(三)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会议纪律。

(一)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及时制定《公司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表》送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到公司领导、本部各部门。

(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跟踪了解、收集整理,必要时在下次公司坐班工作会议上通报。

原则上每周一上午召开。如有紧急重大事项可临时安排。

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一、为保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安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试卷保密室必须设在楼房的第二层(或以上),房间必须是钢混(或砖混)结构的套间,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

三、配备铁门、铁窗、铁柜。铁柜数量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试卷为准。试卷保密室要配备报警和监控设备,并保证这些设备在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卷保密室的设置要考虑到值班人员就餐、用水、卫生等方面的便利。

四、试卷保密室至少设置两道锁,分别为屋门锁和铁柜门锁,钥匙分别掌管。条件允许,应使用密码铁柜,掌管铁柜密码的人员不得同时掌管铁柜钥匙。

五、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规定》配备保密保管、值班巡逻等人员,值班和巡逻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确保试卷安全。

六、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及保密部门,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七、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分管试卷保密室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20xx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十二条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施以抽查为主的监督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根据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测。

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

第三章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四章监理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依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担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

第五章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

(二)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

(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

第二十九条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

第六章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认可。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三十四条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竣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

第七章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

第三十六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三十七条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八条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五)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

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

第四十条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

(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第四十四条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

(二)不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

(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

(四)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

(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

(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拆除的。

第四十五条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六条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的质量监督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人或撤销授权并进行机构改组。

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为了配合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

1、认同健康产业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保健养生意识。

2、愿意资源共享,增加收入。

3、时间宽裕,且愿意从事兼职工作。

满足以上几点且愿意接受我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

1.?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

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4.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总结。

交流会议。

业文化。2.确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感兴趣后,与公司相对应主管的大客户经理。

四、薪酬的体系:1、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30%。

2、兼职业务员拓展提成为。

5%。

五、兼职业务人员面对客户时须一站式解决问题。

当用户找到业务人员,不管是何种事项,兼职业务人员能自已解决的要自。

时反馈。

六、兼职工作人员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言论;

七、兼职业务人员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可以予以取消公司兼职的职位,被取消。

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八、公司对兼职业务人员一年进行审查一次,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业务人员给于取消兼职,被取消职位的人员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模具车间: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理化实验室: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车间等使用部门: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办公室: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建卡编号: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预防保养: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备件储备: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设备的移装: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设备的借用: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类别: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事故处理: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管理制度与规章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宿舍的正规化管理,使全体雇员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提高全员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宿舍管理。

3、管理细则。

3、1入住。

3、1、1新进厂人员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后,由人事文员开具《住宿申请单》到宿管处办理入住手续。未办理入住登记手续者不得在公司宿舍居住。

3、1、2入住人员在宿管处领取房门钥匙及衣柜钥匙。

3、1、3入住者不可指定所要房间,凭《住宿申请单》对号入住。

3、1、4员工办理入住手续后,如遇其它原因不能入住该宿舍可找宿管员协助解决。

3、2转换房号及床位。

3、2、1员工不得私自转换床号,如需转床号须向宿管处提交申请、注明理由、经宿管处同意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3、2、3员工不得私自转房,如有正当理由须填写《转房申请书》,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转房。

3、2、4员工因为升职等原因需要调房的,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通知宿管处办理转房手续,并搬入指定房间。

3、3退房。

3、3、1员工离厂凭离职清单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房手续,交还房门和衣柜钥匙(注:不论原钥匙是发的或自配的均要交回)。

3、3、2辞工人员必须在当日18:00前离开本厂宿舍,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员可通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后再做决定。

3、4查房。

3、4、1宿舍管理员必须每天抽查宿舍(水、电、卫生、安全)。

3、4、2必须如实做好当天查房记录。

3、4、3宿舍管理员在查房中或卫生巡查时发现违纪行为,必须按违章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教育,任何人不得讲私情予以包庇。

3、4、4宿舍管理员查房必须由二人或以上才能进入宿舍。

3、5巡查。

3、5、1加强宿舍区清洁卫生巡查工作,保持地面、楼道、楼梯、的清洁及畅通。

3、5、2每天不定时进行卫生检查,检查楼层及生活区通道,发现问题须及时处理。

3、5、3夜间不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投诉。

3、6、1不讲卫生、吵闹、喧哗、斗殴、赌博等影响他人休息等。

3、6、2私带外人进厂、盗窃、寻衅滋事者。

3、6、3有不良习惯,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者。

3、6、4宿舍内设备、设施损坏,已通知维修,但迟迟未见修复。

3、6、5宿管员、维修员、清洁工工作失职及包庇行为。

3、6、6对宿舍区各方面的建议。

3、7处理。

3、7、1宿舍范围内的投诉,可直接投诉到宿舍管理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或公司意见箱里。

3、7、2对合理的投诉,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管辖范围内给予调查、解决。

3、7、3对不合理的投诉和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在两天内给予解释、答复。

3、7、4在受理雇员投诉中,若出现诬告或有出入的投诉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7、5不受理匿名投诉信,所有投诉保密处理。

3、7、6如投诉到宿舍管理员处,仍不获解决,可向本部门上司或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经理投诉。

4、住宿管理条例。

4、1在生活区及厂内必须正确佩戴厂证,严禁不戴厂证或反戴厂证。

4、2凭《住宿申请单》入住房号、床号,不得私自调换。

4、3入住本厂宿舍每月必须住满20天以上,否则行政部有权收回床位。

4、4个人使用的宿舍锁匙,不准借给非本房人员使用,严禁配制他人房间锁匙,转房或离厂应将锁匙交回宿管处。

4、5宿舍内各项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或拆除。设备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宿管处。

4、6保持宿舍内的公共卫生,严禁从楼上向楼下倒水、抛垃圾。衣物严禁晾挂在室内及伸出阳台外,应统一集中在门前走廊内晾晒。

4、7严禁收藏及使用各类电热器具、活动排插、私接电源电线、台灯等。

4、8晚间十一点后严禁大声暄哗、吵闹、放电视、放音响、打麻将、打扑克、下棋、打球等一切娱乐活动,严禁在生活区任何走道上溜冰。

4、9异性串门、访友、在晚上23:00点前必须离开宿舍,严禁男女混居。

4、10严禁攀登阳台及坐在护栏上乘凉、聊天等,及严禁上宿舍楼顶。

4、11严禁两人合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非本房人员需征得同意方可进入。

4、12不得擅用他人物品,不翻动他人物品、衣柜,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

4、13严禁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严禁私带外人入厂。

4、14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4、15爱护公共设施,禁止私自改装室内设施。

5、宿管处发现员工违反宿舍纪律的,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参照相关规定条款给予教育或处罚,并通知员工所属部门经理对其进行教育。

6、对严重违纪的员工,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员工手册》处罚或赔偿。

7、记录表单。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