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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核查工作汇报(优质5篇)

作者:紫衣梦 2023年核查工作汇报(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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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工作汇报篇一

市编委:

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xx〕230号)、市*办公厅《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45号)、《关于20xx年度目标考核与20xx年年度目标编制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xx〕135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的通知》(合编办〔20xx〕157号),现将_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县乡机构改革,我县县级机关共设置32个机构,其中:县委工作机构8个;县*工作部门24个。县委、县*派出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9个。

人大、*、法院、*机关4个。

群众团体组织5个: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从20xx年起,我县通过区域调整,乡镇由原来31个调整至目前14个镇。

县本级行政编制为635名,实有人员798人;乡镇行政编制708名,实有人员608人;政法专项编制739名,实有人员681人。

全县县属事业单位372家,事业编制总数10672名,实有人员10378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8348名,差额拨款编制1455名,自收自支编制869名;全额拨款人员7935人,差额拨款人员1017人,自收自支1426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根据*第486号令《地方各级人民*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令第190号《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人民*令第224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等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规范人员调配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肥发〔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肥编〔20xx〕13号)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凡工作需要要求调整机构编制,必须通过内部调剂解决,坚持“撤一建一”或“只减不增”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少数单位确实需要增加机构编制的,一律按皖编办〔20xx〕144号文件规定报上级编委审批。新设立的单位所需编制,原则上实行县内调剂。

在具体工作中,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每个部门、单位进人,须经编办核准人员编制,在编制有空余的情况下,才同意办理公开招考或者人员调动手续。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做好年检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年对全县所有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一次年检,杜绝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

截止20xx年11月底,全县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248家,其

中新登记的21家,注销登记的1家,需要参加年检的168家,变更58家,实际应参加年检的单位159家,年检合格159家,年检合格率达100%。

(三)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安徽省实名制管理统计软件中进行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

(四)机构编制动态管理

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情况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适当的调整。今年县编办会同纪检、教育部门对教育系统各学校的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额,重新下达了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为教育系统设置了2%的机动编制,为加强下一步农村义务制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留下一定的余地,也为我县教育系统解决了紧缺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人员录用的瓶颈问题。同时,根据省编办下达我县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额,对卫生系统的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保障和加强了我县医务人员队伍的建设。

三、严格落实“三个不突破”情况

一是*机构设置不突破,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机构设置限额规定,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严格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省市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设置*机构,设置县*机构24个。二是现有公务员总数不突破省、市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三是领导职数配备不突破现有核定的数额。

四、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增减和编制变动情况

(一)机构变动情况。20xx年,合肥市批准_县人民*设立27个工作部门,经20xx年*机构改革整合,现为24个*工作部门,减少3个行政部门。按照皖编办〔20xx〕31号文件规定,全县通过事业单位调查清理工作,对职责任务已完全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全部消失的8家事业单位(不含7家中小学),给予撤销;对职能已大部分萎缩、任务量较小、工作职责任务交叉、在此次*机构改革中随原行政主管部门同步划转到新组建部门的6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合并;对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的16家事业单位,进行改制;保留事业单位263家(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编制增减情况。依据全县学生数,省编办对我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新核定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6459名,全县原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7215名,通过区划调整划转合肥市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部分学校及我县教育资源的整合,共减少事业编制756名。20xx年,市编办批准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11名,我县原有文化执法队伍编制2名,增加9名。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省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因受编制限额的限制,年轻的公务员因县直单位无编制而不能进入县直机关,使县直机关不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培训不够,缺乏集中系统培训。

针对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严格落实皖编〔20xx〕2号文件规定,确保乡镇5年内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实现机构和人员编制“零”增长。

(二)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进人渠道,严格落实人员定编定岗实名制;逐步消化和调配超编人员,杜绝超编单位进人。

(三)加强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及时纠正擅自设立机构或保留原机构牌子的现象,注销离岗、辞职、病逝等人员的编制。

特此报告。

20xx年xx月x日

核查工作汇报篇二

根据《黄山市*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字〔20xx〕第115号)要求,我局迅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并对照检查的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批准的“三定”方案,扎实推行实名编制,严格控制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

(一)机关机构编制情况

根据《黄山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20xx〕50号)精神,明确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造林绿化管理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森林*分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机关(不包括森林*局)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副处级9人,科级实职5人,科级虚职2人,科员2人;离休3人,退休20人。

市森林*局对外称黄山市森林*局,挂黄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牌子,正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副局长1名。现有在编人员5人,其中科级实职1人,科级虚职4人。

市森林*局下设黄山市森林*局博村森林派出所,副科级建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0名,其中:所长、指导员各1名。现有在编人员10人,均为科员。

(二)事业机构编制情况

(二)事业机构编制人员情况

我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

1、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松材线虫病监测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1人,退休6人。

2、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4人。

3、市林木种苗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7人。

4、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员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退休3人。

5、黄山市林业科学研究所(黄山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黄山市林木良种繁育试验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人,工勤人员10人;退休41人。

6、市博村林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核定编制156名。实有在编人员6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56人;退休79人。

二、机构编制管理自查情况

制和领导职数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按照市编办审批明确的用人进人计划,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第一关。按照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和局编制空余情况开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项录用手续;根据*干部安置工作的需要,按政策规定接收*干部到我局工作;所有人员变动的增减编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再办理各项备案手续,没有不按照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机构编制等现象。

二是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我局认真履行“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至今没有擅自超越“三定”规定(方案)规定的职责行使职权。我局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均在“三定”方案和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内进行使用,并经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没有出现超范围作用编制的现象。

三是严格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我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无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和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无超职数配备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领导干部。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制度,不干预下级机构编制。我局按时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上报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均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不越权审批、不越权行政。同时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办理我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五是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没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等行为,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局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成效明显,没有发现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

核查工作汇报篇三

按照*金昌市金川区人社局转发《关于开展关于对市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估》(金区人社发[20xx]2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立即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我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我校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

我校为隶属于金川区的公办初级中学,举办单位为金川区教育局,根据《金川区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金川区中小学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金区机编发[20xx]37号)和《金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金川区教育局所属各学校首次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金区人社发 [20xx]123号)文件精神,我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属财政经费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数为91人,学校实有人数82人;核定领导职数3人,学校实有领导职数3人;核定行政管理人数3人,学校实有行政管理人数3人;核定专业技术人员88人,学校实有专业技术人员79人;无工勤技能岗,无内设机构;无其他行政编制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情况;无编外用人及借用在职人员情况。

二、我校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升对编制核查工作的重视度,细致布置核查工作。

学校办公室认真参加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核查工作会议,第一时间将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带回学校。学校召开校务会议,仔细研读文件,领会上级精神,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时间节点部署各环节工作,将之纳入到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2、切实自我核查、自我纠错,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金川区人社局要求,学校根据下发的表式项目内容逐一核实本校编制情况,修正我校人员实名制信息,务必做到学校实有人员的信息完备、完善、规范、属实。同时,办公室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手册》、《甘肃省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等级变动表》、《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查表》及《xx市xx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核查表》等有关核查工作表格,先提请校领导审核后再送人社局局人事科审核,重重审核,严格把关。

三、近年来我校在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教师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后,对我校的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学校定期对编制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在人员进编招聘上,我们首先根据学校实际用人情况,明确岗位缺额,然后上报有关部门,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统一公开招聘。做到了规范化引进人才,杜绝了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擅自进人的情况。

四、今后的工作方向及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学校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加大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化、规范。

三是正确处理编制管控与引进人才的关系,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岗位设置等诸项工作,从而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

金昌市金川区双湾中学

20xx年3月25日

核查工作汇报篇四

近日,我镇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对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1)行政综合办公室**个,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定编**人。

(2)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个,即: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区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定编**人。

2、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

我镇共有编制***人(不含教育、卫生、国土、交通等系统驻乡镇机构),其中行政编制**人,全额事业编制**人。

核查工作汇报篇五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包括最近的“三定”规定文件,机构全称,合署单位、加挂牌子、机构级别、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级别、内设机构高配情况等情况。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编制情况:包括编制数总数、各类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实有人员总数,使用各类编制的实有人员数。

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

3、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包括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非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

4、事业单位情况

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包括单位全称,最近的批准文件、级别、经费预算形式、是否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核定编制数、实有人员数、单位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和配备数、内设机构个数、内设机构名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数及配备数、编外聘用人员数、借调人员数等情况。

(2) 单位2:

二、存在问题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机构对外加挂**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出编**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人。

三、整改措施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和调出人员**人办理出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附件:1、自查报告中提及的机构编制批文。

2、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