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方案>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专业20篇)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专业20篇)

作者:雨中梧

有效的工作方案需要明确目标和步骤,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使工作过程更加有序。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

院部要建立宣传通讯员队伍,要安排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策划能力强、热爱资助宣传工作、文字功底好并且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辅导员从事宣传工作,不断加强专兼职宣传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资助宣传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强化对宣传干部队伍的管理,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水平高、斗志旺的资助宣传队伍。

(二)加强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归口报批制度和新闻稿件审核把关制度,严格执行新闻纪律、制度和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宣传,要严格把握尺度、合理选择时机、运用有效方式、准确表达内容。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要认真规划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成就、资助育人成效、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二要做好学生资助各项政策解读工作。院部要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历城区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等制度。

1、学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等各项制度;

3、组织区级、校级业务培训;

4、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10月:

1、组织街镇、区学生资助资料审核展评。

参加街镇审核展评单位: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时间:认定公示前;

参加区审核展评的单位:抽取各街镇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高中中职、部分区直小学、初中学校。

2、组织区级审核、汇总、资金申请等。

3、开展国家扶贫日活动,举办励志奖学金发放仪式。

资助银行卡信息收集审核、资金发放、助学贷款催款。

1、收集资金落实报告等资料。

2、开展助学贷款催款工作。

3、组织学校年度考核,方法为:自评+区复评,区级复评办法:各街镇抽查一处中学、小学、幼儿园。

20xx年1月:

1、开展冬季春节送温暖活动。

2、报送资助工作总结。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建设,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资助新机制。为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公平而不懈努力,逐步向全体学生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健康成长的目标迈进。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目前,国家和我省已基本建立了从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覆盖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但是,少数地方和学校对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抓得不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的范围还没有做到全覆盖。各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联系群众、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计划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精心组织领导。要加强领导,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做好各项宣传工作,确保民生政策宣传家喻户晓。(二)强化整体推进。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注重宣传的实效性与长效性,为学生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宣传机制,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民生工程品牌效应。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各学校要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及时公示:学生资助问题及通知及时进行院内公示。

(二)网络宣传。加强学生资助网建设,要在门户网站上设置学生资助专栏,用于介绍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编发资助工作简报,及时报道资助工作动态和信息。

(三)宣传月活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六月份和九月份为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电话回访。对基础资料数据库中的受益对象100%进行电话回访并做好记录。宣。

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对不满的要耐心做好解释。

2.院部开辟专栏。全面宣传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成效、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3.校园宣传。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院部通过开学典礼、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进事迹。在学校开展资助政策“一堂课”活动,发放民生工程资助政策的作业本,既宣传学生,又通过学生宣传学生家长。学院还要利用校报、校刊班刊、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征文活动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资助政策,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以帮扶资助贫困学生、提升贫困学生素质为首要工作任务。为扎实稳步推进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圆满完成资助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实施意见》精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准确公开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政策,公平公正确定资助对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坚持科学严格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数据库,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前儿童按时足额资助。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落实好政府资助政策,又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积极性,既保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儿童应助尽助,也要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及时资助。

(四)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为主要资助对象,同时兼顾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及其他入园有困难的儿童。

(一)资助范围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级在园儿童中的10%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予以资助。各县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资助面,并向乡镇、村级中心幼儿园倾斜。

(二)资助对象

孤儿和残疾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的幼儿;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困难的幼儿;家庭贫困单亲幼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标准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一年按200天计算)给予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所需经费按照幼儿园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投入的40%进行奖补。市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财政解决。

幼儿园要从事业费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学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申报及审批程序

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均可以提出申请。

1、家长(或监护人)申请:在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幼儿园通过告家长书或幼儿园公示栏等将政府资助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告知各家长,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所在幼儿园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孤儿证、残疾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送幼儿园进行评审。

2、幼儿园评审:以幼儿园为单位成立5至7人的评审小组,根据家长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班主任意见、实际调查情况,按下达的名额认真组织评审,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3、公示汇总:受助名单确定后,要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园内、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议,并做出答复。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资助幼儿信息,填报《学前教育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上报各乡镇学区,由各乡镇学区填报《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区教体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发放形式

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按每生每学期300元的标准直接打入幼儿家长的“惠民卡”,每学期发放一次。

1、落实政策,加强宣传。市、县(区)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省上规定的补助原则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纳入预算予以落实,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幼儿园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申报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和影像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市县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应追回资助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资助资金的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要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乱收费。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xx—20xx学年度在我园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有关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各项政策,幼儿园通过拓展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着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创新工作,强化服务,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都能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为我园教育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就20xx年秋期学前资助工作。

计划。

如下:

学前资助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旨在帮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幼儿园在学前资助中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突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1、做好农村建档立卡分困户子女调查、整理工作,为资助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2、完善学前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幼儿园的资助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3、加强学前资助的统筹安排。

4、加强学前资助政策的宣传,本年度。

计划。

以多种途径宣传学前资助政策,采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班级q群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5、规范档案管理,本年度逐步完成档案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从严、从细、科学地进行归类、汇总,每个环节可追溯性强,确保各项工作有案可查、有据可依。

6、加强与上级主管部分的沟通,正确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操作规程,为园的幼儿资助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1、加大宣传力度。

2、完善审核和公示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幼儿解决生活困难和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培养贫困幼儿积极进取、勤俭自强的优良品质。同时,也为了规范对贫困生的资助与管理工作,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组长:许xx。

副组长:程x应xx。

宣传、调查组:鲍x、王xx、姚xx、各班班主任、

2、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4、家庭贫困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可以优先得到资助。

7、家庭生活水平一般,家庭因疾病、多子女升学或其它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开支非常困难的“留守儿童”。

贫困生资助比例按照在园幼儿总数的10%以内予以资助,

2、调查小组入户调查、了解,请社区、村委会核实。

3、领导小组根据调查小组各方搜集的资料,决定贫困生资助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教育局备案。

贫困生资助金按照每生每学期的保教费600元的3%按学期提取,按学期发放,资助金实行专户管理。

1、幼儿园建立贫困幼儿管理档案,组织对贫困生日常表现进行跟踪调查,对反馈内容给予及时记录,保证贫困生日常的管理。

2、加强对贫困幼儿的教育,通过激发贫困幼儿的斗志,使其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建立受资助贫困生信息反馈和取消资格制。各班级应定期或不定期向幼儿园反馈受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情况。若在受资助期间出现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者,取消贫困资助资格,或视情况追回已享受的全部金额。

4、贫困生的调整。

(1)原来不是贫困生,由于家庭发生重大灾祸等特殊原因需申报的,按规定程序申报。

(2)贫困生受到幼儿园资助后,由于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的,本人应书面提出主动放弃资助;或经幼儿园调查属实的,将作相应的调整。

每个幼儿按核定的贫困程度给予每学期300、200元的标准发放。

每学年的9月为经济困难家长咨询和申请时间;10月上旬各班级组织调查摸底、评议和班主任预审;11月上旬初审、公示、反馈和调整;12月审批报幼儿园、区教育局备案。每年的“元旦”、“六一”发放资助金。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实施范围为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对象为实施范围内接受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者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革命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各地(幼儿园)应根据市分配指标,合理界定资助条件,确定最后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政府资助标准原则上为每生每年1000元,各地(幼儿园)申请资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在园幼儿数的5%,具体资助人数以市分配为准。

学前教育资助所需资金由市负责统筹落实。相关幼儿园要从事业单位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资助为主体,幼儿园减免收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一)资助申请。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从20xx年春季开始按学年进行,分学期发放。每年9月开学时,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就读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或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二)对象评审。各幼儿园要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资助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后,在幼儿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重新评审。

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及幼儿家长身份信息,由园长和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报各乡镇中心学校审批;各中心学校、市直幼儿园将审批的资助名单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核查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发放。市财政局将资助资金指标下达到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各中心学校和市直幼儿园统一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将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手中。

(四)档案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幼儿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受助幼儿名单、发放名单、公示结果及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组织好辖区内各幼儿园的资助评审工作,制定出台适合本地(园)实际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幼儿资助管理机构,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这项惠民政策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基本信息。各中心学校,相关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儿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资助材料、发放记录等要按照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并做好资助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中心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管理,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受助儿童信息和资金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教育、财政部门将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资助经费、虚报儿童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补助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组长:孟素侠

成员:孙红兵 刘杰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镇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保教费600每年,生活补助400每年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段碧芳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幼儿园要将实施方案(要有幼儿园学费减免和社会助学的措施),上报中心学校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上级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问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残疾幼儿,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按照在园时间每人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所需资金,由幼儿园所在县区筹措安排。市属实验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由市级解决。市级以上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各县区资助政策落实、经费投入及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县区自行确定。

1、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享受资助幼儿的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残疾幼儿及残疾家长持二代残疾证;低保幼儿持低保证;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或受到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社区)的证明),由幼儿监护人填写《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交幼儿园审核存档备查。

3、各幼儿园依据《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填报用于汇总资助对象相关信息的《xx省学前教育资助受助儿童信息登记表》,于每年3月底和9月底前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逐级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备案。

4、各幼儿园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本学期实际资助情况填报《xx省学前教育受助信息统计表》,报送至同级财政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国家资助资金的实际落实情况,填写《xx省学前教育资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同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属实验幼儿园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并于9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开资助政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做好学前教育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在园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汇总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资助幼儿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免除资助幼儿保教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未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用于困难幼儿资助的幼儿园不得享受学前教育财政奖补资金。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xx〕46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以国家资助资金为主,扶贫、社会捐赠等其他资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协作配合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领导下,由团委、总务处、政教处等部门共同负责,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难问题。具体资助项目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的生活费开支。

(二)彩票公益金资助。彩票公益金资助作为国家助学金资助的补充,具体操作按照当年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学校每年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助学基金,用于贫困学生减免学费、优秀学生奖励等助学。

(四)捐资助学。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多渠道筹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经费。

我校确定资助对象的基本申请条件:具有我校学籍在校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资助待遇(一票否决):

1、不遵守宪法和法律,经常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校规校纪者;不勤奋学习,经常无故旷课,经常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性场所者。

2、购买、使用电动车、摩托车作为上放学交通工具者;有吸烟、嚼槟榔、酗酒等不良嗜好者;佩戴不符合身份的首饰,染发,在校期间穿奇装异服不穿校服者;校内携带、使用手机者,购买或者长期借、租用电子游戏产品者。

3、无合理理由,不住学校学生公寓,支付租金租住校外。免费暂住亲属家,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工作与父母同租住者除外。

4、经查实在校期间谈恋爱且经教育不改者。

5、借生日为名,在校期间铺张浪费,举行生日宴会者。

6、拒不参加学校、班级安排的公益活动者。

7、经查实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8、故意破坏学校、班级、同学等公私财物者。

学生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报班主任初步审核,并递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报学校对学生资助申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向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上报学校初审、公示结果,并由县教育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兴永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各班主任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领导小组将对资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存在违纪、违规、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在资助工作中尤为重要,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种资助(免学费、助学金资助、彩票资助、慈善会救助、社会捐赠等)的材料都要按年度进行归档,形成专卷。资助档案的范围具体包括上级下发文件、本校实施方案、学生申请表、贫困证明材料、学校公示表、发放花名册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程序。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建立“双线摸底、三级评审、学校公示”的贫困生受助资格评审机制,规范资助程序,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接受社会监督,杜绝人情、关系资助。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审核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的操作程序,逐步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真正成为惠及学生的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