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计划>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专业17篇)

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专业17篇)

作者:书香墨

学校是一个让学生接触不同文化和思维方式的地方,拓宽他们的视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生活经验,希望能给大家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提供一些参考。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一、为了丰富学生的在校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的兴趣爱好,发展学生的能力和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学校将有计划地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兴趣小组活动分为体育组、书法组、美术组、音乐组。

二、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参加兴趣小组,每学期初,由班主任协助组织报名。

三、学校兴趣活动小组由德育处负责,艺体科专任教师担任辅导教师,为了便于开课及管理,每位学生只能选择最感兴趣的项目报名。

四、期初由德育处统一制订兴趣小组活动开课记录表,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开展活动。

五、每个兴趣小组的辅导教师要认真制定计划、认真备课、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每次活动要提前到场,坚持点名制度。

六、学生应按时参加活动,遵守活动纪律,每个兴趣小组设立组长一名,让学生参与管理。

七、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

八、期末做好兴趣小组的总结工作,评选好兴趣小组的优秀学员,一般占10%的比例。学校将组织多种形式的成果汇报活动,并对兴趣小组进行合理评价。

九、兴趣小组活动手册、学生获奖证书、发表作品复印件,交教导处资料室存档,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辅用书的功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经校务会研究,对征订教辅用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为保证所订教辅用书的质量,各备课组长可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县新华书店提供的“新书目录”或样书中选定一至二个品种,由教务处统一上报订购,原则上每门学科只准为学生订一本资料,费用由会计室与新华书店直接结算。

2、各备课组在教学中如确需补充习题的,可再选订作业纸一份,但品种必须由备课组全体老师商定(须认真选择,不得在使用中途更换,违者承担新订资料的全部费用),由备课组组长到教务处领取征订教辅用书申请表一份,填写好所订书名及出版社,经本组80以上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务处,待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为各备课组订购,购书款由各班班长或课代表跟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直接结账(实际书款不得大于书后标价的80),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不得直接向学生收钱。教师用书由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提供。

3、征订教辅用书是一种集体行为,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为学生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如发现所任教班级70以上学生持有同一本课外资料,则视为该学科老师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学校将按内改方案中有关规定对该学科任课老师予以处罚。

4、各任课老师需要使用的参考资料可凭教务处出据的领条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选取,所领图书必须到图书室覆行借用手续,由图书室盖章签字后放可报销,否则视为个人购书。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固定财产减少、损坏,报废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总务处检查批准,办理报废手续。

二、学校财产实行分室、分部门,定人、定物、定帐保管制度。

三、年级段办公室、校长室、支部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实验室、仪器室、电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等处室所有财产,由总务处编造校产清册,建立分户帐,分室分部门管理使用。每学年开学初,总务处按册逐项清点给各处室负责人管理。(按册抄写清单,经负责保管人签字,分别张贴在各处室)。学年结束按单清查。对如有损失按《校产赔偿制度》执行。

四、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方凳以及各类用品由总务处统一编号,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由班级或直接损坏者负责赔偿。教室清洁用具由总务处每学期分发一次,不作校产登记入册。如不慎失落或早损怀,由班级自行添置,学校概不补发。

五、电教器材、教学仪器等设备由电教仪器专职教师和有关教师分层负责保管,对新置或上拨的电教器材、教学仪器必须由总务处验收造册方可使用。我们管理的原则是: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方便教学,小心使用。如有损坏或失窃,必须追查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负责赔偿,报废注销。

六、教师住室有关校产,由总务处会同作住的教师编造“教师住室校产清册”,教师调动或住室变动,必须按册清点,如有失落或损坏,折价赔偿或修理。

七、食堂桌、凳、餐具等用品造好清册由总务处、食堂人员统一保管使用。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归档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与其她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严肃认真地进行。

2、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鉴别,必须判定材料就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不准将规定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不准将虚假材料与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进行登记,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或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学校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学校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学校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六十条学校行政部,负责学校的人事规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六十一条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十二条学校职能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行政部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三条学校部门职能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四条因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条、第一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审批。

第六十五条行政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六十六条学校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六十七条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十八条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学校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六十九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聘任;

2、部门主管及下属管理员,由部门经理提请总经理聘任;

3、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七十条学校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学校部门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行政部在学校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进行招聘。

第七十一条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基本情况表”和“员工考核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行政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期1个月,经培训、训练后考核合格者转合同期员工或延期试用。

第七十二条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行政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行政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学校拟定的基本工资发放。

第七十三条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给予辞退。

第七十四条学校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七十五条学校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学历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七十六条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行政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七十七条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部门可将材料报行政部,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七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七十九条员工的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八十条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法定节日按日工资300、假日按日工资200、正常加班按15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八十一条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八十二条产育假:

根据国家法定规定休假日,可由总经理另行决定。

第八十三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八十五条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八十六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报告,到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八十七条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八十八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经予合理辞职手续。

第八十九条学校在部门间职员的调动,必须经行政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九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九十二条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由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行政部核实和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九十三条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九十四条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行政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十五条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第九十六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否则,行政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执行。行政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1、聘用教职工要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

2、应聘教职工,坚持需要的原则,把好聘任关。

1、聘任管理

(1)根据教学和工作需要,聘任教育、教学人员,应以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凡是已确定准备聘用的教学人员,先由学校人事部严格审查,待初步认定符合应聘要求后,进行背景调查,再由相应部门安排试教,最后报董事会批准。

(3)试教工作采取哪级缺人就在哪级试教的原则,由所属部门安排试教内容、班级与时间。试教时,相应的年级组负责人,与同级同科老师、校长及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课,课后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写出具体详细的业务鉴定。

(4)所属部门审议并写出被聘用的教学人员的业务鉴定后,交校长审定,最后由校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

(5)研究同意后由人事部按聘用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辞退管理

(1)受聘期间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向校方递交书面形式辞职报告,未按规定时间而突然提出辞退或学期中途要求辞职者,学校不予受理。

(2)获准辞职者须先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后,并办理归还图书资料、教具等各类财物手续,填写离职登记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校长审查签字,方可由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每学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变更。

3、临时工管理

(1)学校各部门聘用临时工,由用工部门根据用工岗位要求对被雇用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用工意见交人事部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方可聘用。

(2)各部门聘用的临时工,由用工部门与临时工签订用工合同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刷)一式三份,交人事部一份存查。如辞退,由用工部门到人事部注销。使用期间,由用工部门进行管理、考核、奖惩。

1、教职工的办公制度

(1)全体教职工上班时间,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自觉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月底由人事部负责考勤统计、薪酬管理。

(3)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含大周一升旗仪式)、年级组、各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缺席、迟到、早退、病事假者扣除当月绩效分。

(4)各类会议和活动由有关负责人进行考勤,当场登记,会后当天或第二天交人事部统计。

2、教职工的请假制度

(1)事假。教职工有事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岗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岗位。如有急事、生病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回校补办请假手续。

(2)教职工请假,不得越级去办理。未经学校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假条在本部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

(4)凡不经请假私自外出一个月不归者,或虽经请假但逾假三个月不归者,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的审批和权限

(1)两天以内(含两天),由本人填写假条交本部门主任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2)三天以上(含三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长审批,送人事部备案。

(3)中层干部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两周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4)正、副校长请假或因公外出两天以上的,应报董事会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通知学校人事部,以便及时联系。

(1)各种会议记录。

(2)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3)各类检查、评比记录与材料。

(4)学生统考成绩统计。

(5)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资料。

(6)教职工名册及任职情况。

(7)每届毕业生名单及去向。

(8)教务室学籍资料(按学期)。

(9)教学设备登记保管册。

(10)图书资料登记册。

(11)教师业务档案。

(12)学校大事记。

(13)学校材料汇编(按学期)。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学校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学校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有学生证或毕业证;

3、外语教师应当有英语四级或六级通过证;

4、师范类专业、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学生优先录用;

5、荣获“三好学生”、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学校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学校所有职工均应与学校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学校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学校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学校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未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学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学校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学校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学校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学校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学校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学期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学校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职工请假应当严格遵循学校请假制度,否则一律记作旷工。

第十八条学校职工因以下原因而请假的,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或人员应当批准:

1、影响教学、需要医疗的疾病;

2、人身安全事故;

3、女性职工例假,影响教学的;

4、紧急且重要的个人私事;

第十九条因十八条规定的原因而请假的,职工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向学校主管人员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及时做出回复。因突发状况而来不及申请的,应当及时告知相关主管人员。学校中央行政部门主管和各教学点负责人需请假的,应当经校长批准。

第二十条未经学校相关主管人员的批准而擅自离岗的,不论原因一律记作旷工。连续旷工两天以上或累计旷工四天以上,学校应当辞退该职工。有旷工记录的职工应当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和补贴,对学校造成损失的,可追究相应责任。

六、考评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职工考评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依据详实、审核严格的原则,考评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第二十二条学校职工考评结果是晋升涨薪、实施奖惩的依据,考评应当严格按照具体的项目考评细则实施,以下内容应当给予考虑:

1、出勤率;

2、工作水平;

3、工作成绩;

4、工作态度;

4、违纪情况;

5、其他相关情况。

第二十三条职工考评总体上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考核;

2、职工发表意见;

3、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

具体项目的评选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和特点在遵循本条第一款的基础上设计具体程序。

第二十四条人事主管部门应当依据事实,客观公正的对评选申请做出审核决定,必要时,应当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对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的考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七、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工作勤恳、成绩优异的,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职工,学校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学校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应当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

1、经推荐并递交申请;

2、人事主管部门审核;

3、校长审批;

4、实施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学校职工有以下行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依据不同情况可给予口头批评、记过、留校察看、辞退的处分: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或学校行政工作;

2、体罚学生;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

4、散布有损学校名誉的言论;

5、其他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

学校中央行政部门负责人和各教学点负责人因上述行为构成违纪的,可附带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学校对职工的处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人事部门调查;

2、人事部门做出处分意见;

3、校长审批;

4、人事部门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职工对经校长审批后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当在决定公布后2日内申请学校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一条学校职工在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校建设、学校招生、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的,经人事主管部门的考核和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任命,可以晋升为学校中基层行政、教学管理职位,福利待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升。

第三十二条晋升的职位为中央行政部门主管的,应当经校长推荐、校务执行委员会考核、董事会批准、校长任命。

九、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经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谓以上包含本数。

第三十五条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可以在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相关实施细则,经校务执行委员会讨论、校长审批。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校务执行委员会。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以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改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教育系统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教职工素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建立并完善单位自主用人机制的人事管理。

为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效益,引入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通过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1、实行全员聘任制管理。由校长办公室根据省编要求,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全体教职工签订《茶陵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每学期签订岗位合同,确定岗位职责。

2、合理设岗。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需设岗。管理岗位含领导岗位:书记1人,校长1人、副校长3人;中层岗位:内设机构正、副主任:校长室3名、办公室1名、教导处2名、总务处2名、政教处2名、教研室2名。管理人员视情况兼任学科教学工作。

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招聘录用、签订合同、年终考核。

4、 学校班主任、教研组长及各处室内设机构的组成人员管理。由各

处室、各年级提名推荐,经校长办公室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 教师职称晋升和各级各类评先评优管理。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评选推荐。

6、 教职工工资晋升管理。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政策精神负责办理审批。

7、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并与教师的岗位奖金挂钩。

8、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我校人事工作服务,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2.加强组织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3.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备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人事档案。

4.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具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当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温、湿度,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5.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6.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7.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人员的全面材料和涉及个人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严禁任何人携带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合和娱乐场合,不得在电话或公共场所中谈论或汲及到有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

8.对利用人事档案的人员,进行保密宣传,以防边阅档案边议论档案内容。

9.人事档案材料的转递,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传递或专人送达,尽量避免本人自带。

10.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密纸处理或销毁。

11.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但领导或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时,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天。

12.属归档的材料,及时转入本人档案,须转递的档案,做好移交签字登记手续。

13.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

14.发现泄密事件,认真处理。

二、归档制度

1.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工作调配、干部任免、组织发展、职称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学历变更、工资套改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相关部门应配合人事处及时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材料归档范围具体见附件。

2.校属各单位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

3.每年引进毕业生及调入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报到之日起两个月内转至我校,没有特殊情况而逾期不到或材料不全的,学校将缓发其工资与津贴,并暂停兑现其他相关待遇。

4.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格式规范、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备查价值。需经有关部门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档。

5.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需经人事处负责人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6.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7.每年引进人员要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充实干部人事内容。

8.对收集的材料,要做好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三、鉴别制度

1.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鉴别,未经鉴别,不得随意归档或擅自销毁。

2.鉴别工作分别在接收材料归档时和整理过程中进行。

3.鉴别要以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确保真实、完整、精炼、实用。

4.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对不该归档的材料,要区别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5.人事档案材料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四、整理制度

1.整理人事档案,要先对缺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并备齐卷皮(盒)、目录纸、衬纸、切纸打孔机(缝纫机)等必备的物品和设备。

2.整理要做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和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3.整档人员必须熟悉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掌握整理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和基本方法技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整理工作。

4.必须认真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5.人事档案按新《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地整理,零材料及时装订入卷。

6.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按规定剔出的档案材料,必须认真登记,需销毁的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按规定销毁。

7.整档过程中,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保密工作,整理室内严格吸烟,严防丢失和汇漏档案内容。

五、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原则上是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或二级单位书记、主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查(借)阅人应在借阅前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登记表》。

3.复印借出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河南城建学院人事处”公章,方能有效。校外单位和本校工作需要查用档案,须在人事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4.查(借)阅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5.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6.档案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六、转递制度

1.递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一般情况下,不准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信不予办理。

3.递档案时,必在转出手续完备的前提下,须经人事处

有关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并由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或电话催回,以防丢失。

4.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我校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人事处及组织部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事处有关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5.职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接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自动离职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外调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方可转出。

6.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事档案室做好教工档案的转递工作。

7.不属于在职人员的代管人事档案,在档案转出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8.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要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有关人员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出登记表》。

七、核查制度

1.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的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提供利用的人事档案,再回收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理好的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4.出和接收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一、教职工人事调动工作要求:

1、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2、经教育局人事股同意后,开出书面通知给原学校。

3、学校凭人事股通知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单,再到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4、本人凭人事股开具介绍信及原学校工资转移单到新单位报到。

5、学校办理社保及档案转移。

二、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要求:

1、收集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规定的范围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及时将全面反映干部“德、能、勤、绩”的材料收集、归档,充实档案内容。

2、整理制度:认真鉴别,分类管理,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通过整理使每份档案达到完整、真实、精练、实用。

3、核对制度: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半年或一年将库房内的人事档案和档案名册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凡人员调动,职务变更应及时登记;每年末,对库房内档案进行统计,确保档案的完整和有序。

4、转递制度:建立人事档案转递登记簿,凡进出档案须严格手续,逐一登记;转出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并装订成卷,不得扣留部分材料或分批转出凡整理中剔除的待销毁的材料不得随干部人事档案同时转递;对转入的档案要认真清点,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及时退回寄出单位。

5、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列》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讯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三、教职工业务文书档案管理要求:

1、设立档案室,对各门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年及时收集、归类。

2、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管理,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档案工作要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总结。

3、学校领导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选派政治思想好,事业性强,并经专业培训的同志担任档案工作,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归档、借阅、统计、保密、按规定鉴定、销毁,按规定做好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5、按不同门类编制档号,排列上架,做到按规定接收、移交、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完好无损。

6、归档的文件要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不规范的书写材料。

7、学校领导要根据上级要求,积极更新档案管理技术手段,使用计算机辅助管理系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教学、科研检查和其它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中小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鄱府发[2015]02号文件及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中小学领导干部人事管理

第一条:严格规范中小学领导干部任职条件。中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大专或中学中级以上职称,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新提拔的中小学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校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50周岁,女45周岁。如中学在绩效评估排全镇第一,小学排全镇前五名以内的到龄校长可续任一年。

第三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服从组织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中小学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组织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绩效评估中学居倒一、小学居倒三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暑期考察和民意测评。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皮踏,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免去或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学年绩效评估中学居倒数第一,完小居倒数三名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位次仍居不前的学校校长应接受组织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中学居倒一,完小居倒三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八条:在全镇中小学绩效评估中,连续三年学校排名明显下滑的学校,免去该校校长职务,并对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第九条:中小学领导干部应严密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如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长及分管领导直接免职。

第十条:中小学干部人事原则上一概不破格提拔。如因某一领导岗位空缺,应从干部后备库中的人选中优先提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破格提拔,必须由组织考察及民意测评并获得通过方可提拔任用。

第十一条:中小学领导班子退居领导岗位后,应自觉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向组织提出离岗要求。如本人坚持离岗,中心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上报县局。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工作特点及中心学校绩效评估结果等因素视具体情况对在同一学校任职达五年以上的校长逐年进行交流,促进我镇教育均衡发展。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领导干部参加相关层次岗位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

二、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

第一条:油墩街镇教师发展性评价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综合评价的常规工作,是我镇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模选优,交流换岗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有力依据。各中小学校教师必须服从执行本校教师发展性评价实施方案并接受学校考核。

第二条: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管理。如有教师因不服组织人事安排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擅自离岗,中心学校将按相关政策规定上报县局。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应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上岗者,应按县局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1、病假:因病需请假一个月以上者必须附请假条,病历卡及县人民医院院长签字的疾病诊断证明上交中心学校报县局批准。

2、产假:应向中心学校递交请假条,结婚证,准生证及出生医学证明报县局批准。产假一律为三个月。

3、其他婚假、丧假、事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四条:擅自离岗。所在单位应书面敦促其及时回岗工作,如本人坚持不返回岗位,离岗连续超过十五日者则及时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县局。任何学校不得隐瞒教师擅自离岗,不得同意教师请人代课。

第五条:教师人事调整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校编制及相关教师具体情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

第六条: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教师发展性评价居末位,尤其在全镇教学业绩评估中居末位的教师进行戒免谈话,并根据学校领导及教师民意测评由中心学校人事专门会议确定是否异地交流。

第七条:每年新增员教师按政策及县局指示落实工作岗位。中学新教师增员导致中学超编,学校必须做好教师分流支教工作。小学新增员教师原则上分配至艰苦边远缺编学校任教。各中学有义务做好新增员教师及其他教师的工作考核,对不能胜任中学任教的教师上报中心学校予以分流。

第八条:中学缺编需增派教师时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下达支教指标。在确定支教人员后,中心学校下达支教派遣抄告单,其福利待遇在支教单位享受。支教期满即调回原工作单位。

第十条:教师离岗,返岗必须由本人到县局办理相关手续。返岗人员不能坚守岗位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心学校。

第十一条:本乡镇教师未及时经县局批准办理调动手续(县教育局未下调令)到本县公办学校任教导致本镇师资短缺,中心学校将扣减该教师绩效工资用于聘请代课教师。

第十二条:教师到龄退休以学期期中考试时间为准

其退休日期在期中考试前则于该学期提前退休,若在期中考试后则工作顺延至该学期结束,超退休时段工作期间发放代课教师工资用于津贴补助。

第十三条:及时合理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相关学科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务必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取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带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潜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务必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状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务必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一条、考核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带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二)、员工转岗、晋升务必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务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状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状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务必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

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学校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开具相关手续。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县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编委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书。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八、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工作。

汶川县漩口小学

2015年3月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应积极主动地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方案评选等活动。

2、教师参加优质课竞赛、基本功竞赛和承担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主题班队会的具体负责人为教研组长或大队辅导员,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负责协调指导。

3、各级各类论文评选、“四个一”评选和主题班队会活动方案评选,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交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然后教导处(教科室)或德育处组织人员进行评选,再上报上级部门。

4、各类竞赛、评选活动揭晓后,教师将获奖证书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无获奖证书的,以教导处、德育处认定为准),再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和《李白河小学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奖励。

5、各级各类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和主题班队会,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优质课奖”进行相应奖励。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靠中档,主题班队会靠高档。

6、科研课课题获奖,视其成果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月考核细则》中“重大贡献奖”给予相关人员的奖励。

7、经验论文和宣传文章在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上发表或播出,教师将相关证明件在教导处、德育处登记,经审查核实后,视其级别和效果,按《李白河小学教职工学月考核细则》中“经验论文奖”靠高档奖励。其中宣传报道类按教育局和学校有关规定再进行专项奖励。

8、以上所有奖励,均与教师本人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等挂钩。

9、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德育处认定为准。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终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学校会计的日常工作,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正确处理帐务。

3、负责财务报表(含基建帐户财务),及时向校长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包括各种帐簿、报表、计划报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据发票等)。

5、负责管理财务印章和印鉴,并按用途使用。

6、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审计工作。

7、积极配合稽核组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出纳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及有关人员已审签的合法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的收付、转帐、结算业务。

9、负责按规定审验报销单据,做好学校采购物品价格的监督工作。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10、根据安全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现金、及时清理逾期借款。

11、负责差旅费报销,工资发放,代扣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和政策性代扣资金。

12、负责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报表、上报、支取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校管理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整,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运动场所的卫生管理责任到班、到人,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校园大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餐厅、运动馆所窗明几净,空气流通,物件安置有序。厕所设施齐全,清洁卫生,无乱涂乱写,无污水杂物。

三、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适当建设校园小景区,力求简洁、实用,做到“上有大树遮荫,下有绿草铺地,间有鲜花点缀”。花草树木无践踏、攀摘现象。绿化、美化要与建筑的总体布局相适应,校园绿化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的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特色;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公示栏、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搞好图书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建设。常组织开展有益的、健康向上的团队活动,不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严禁暴力、凶杀、色情、恐怖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校园内无高压线穿过,校园外不靠近河流、水库及山体坍塌、滑坡等危险地段,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200米内无网吧。

六、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在教学活动和交通、饮食,取暖、用电以及体育、劳动、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的财务、档案、食堂、宿舍、专用教室和传达等部门、场所指定人员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七、校内商店具有经营许可证,不强迫学生消费,不出售无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

一、学校校舍(含附属设施,下同)的建设符合学校的长期规划,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有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按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新建校舍要专人负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后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才可使用。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到产权归属清楚,产籍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校舍的变化情况。

二、学校严格按照校舍设计的功能,确定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学校校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也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长期(半年以上)使用。

三、学校校舍的改建、扩建或者拆除(部分拆除),须由学校提出意见并筹备好资金,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搞好施工图纸,通过合法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定期组织检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出现问题的校舍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五、建立自然灾害预防制度,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师生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好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六、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秩序,按组入座,不许喧哗,不得擅自动桌上的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必须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和仪器的使用方法,根据实验教师开出的仪器清单,检查实验用的仪器是否齐全,如发现仪器、用品破损或遗漏应立即报老师处理。

三、实验时,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实验步骤进行,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过程如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老师,听候处理。

四、爱护仪器,节约水、电和药品。实验时应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带电仪器及使用有毒有腐蚀性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中毒、受伤等事故发生。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确属正常损坏,经老师核实,予以报损。

五、实验完毕,要关闭电源、水源,拆开实验装置,将所有仪器擦试(或洗涤)干净,并清点整理好,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六、实验废液应在实验结束后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水质标准。

七、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措施。每个化学实验室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灭火器及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八、学校应设专职实验教师,并由其对上级调拨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含标本、模型、药品、挂图等,下同)进行验收入库、做帐。做到实验室有明细帐、实验教研组和学校总务处有总帐,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做实验所需教学仪器,必须提前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要及时办理借用、归还手续。实验教师验收归还仪器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学期结束,实验教师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九、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科学合理。橱外应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组合仪器要单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剧毒及危险药品应按不同性能进行专门管理,妥善放在专库、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严格领用登记手续,严格控制发放量,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仪器储藏做到“十防”。

十、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赔偿。

十一、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十二、实验室、仪器储藏室严禁进行其它活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帐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数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疗,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安装要牢固,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严禁劣质体育器械进入学校,学校在安装器械时应远离电线、高压线等危险物。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体育器材布局要合理、摆设要整齐有规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体育场地,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运动场。

七、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八、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一、艺术专用教师(含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器材室等)供学校艺术课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疗,方便教学。各室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桌凳、器材清洁,环境整洁美观。

四、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专业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要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并根据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工作。

六、学校音乐、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训练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

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八、认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学及使用记录。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制度是为了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制度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圈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1、保持校舍的卫生,绿化、美化、净化,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学生、各教师负责。

2、全校师生员工对保持校舍卫生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不准在校园、校舍内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4、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无”(无垃圾、尘土、污物、痰迹)“四洁”(庭院、楼梯、走廊、水房厕所)“四不”(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乱泼污水)。

5、加强校舍管理,经常对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检查与维修。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应当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7、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

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校区的管理,规范校区的教育教学行为,更新教育观念,以人为本,质量兴校,科学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合江小学校区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要求升降国旗。

2、升国旗时间为每周一课间操、重大节假日以及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

3、按升旗仪式的程序主持。

4、国旗下讲话要事先定主题,定发言人,适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党史和国情教育,培养全体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的高尚情操。

5、升旗时,全体师生要肃立,行队礼、注目礼,不得做无关动作,唱国歌时,声音洪亮,节奏要统一。

6、每天举行一次升降旗,遇到天气恶劣时,按《国旗法》的要求,不进行升降旗。

1、要求学生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学校要组织按时放学。

2、上课不拖堂,课外不挤占学生的休息时间加班补课。

3、不利用节假日补课,不办赢利性辅导班。

4、教师有事要向校长或村小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严格按教育部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门类课程,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在检查中少课程的扣5元,就地进行更正。

(2)计划、总结常规。

a、计划、总结包括学校、德育、班主任、教学、辅导、安全及校务如:教研、少先队等。

b、教学计划应含教学目标、教材分析、学生分析、具体措施、研究课题、进度安排等6个方面;教学总结应从教学成果、情况分析、教学反思、改进方法等方面来写。

c、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未达到要求的一份扣1元。

(3)备课常规:

教学备课应深入分析教材,钻研课标,了解学情,精心设计教案。

质量:

a、有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b、有重点、难点;。

f、备课要有日期、每两周写一篇教学反思。在检查中,缺一项扣1元。

(4)上课常规。

a、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b、不准无教案上课、迟到、早退、拖堂;c、上课不准吸烟、接打电话、做与教学无关的事;d、不准坐着上课;e、着装庄重朴素整洁,使用普通话教学;f、每两周至少要上一节电教课,违者一次扣2元。

(5)作业常规。

质量:批改作业要细致,评出等级,标明日期,发现错误应指出或更正。作文详批详改,要附批语,并划出错别字。除作文以外其他作业应当天发给学生,不准搞惩罚性作业,提倡多写正面鼓励性批语,违反一条扣2元。

(6)辅导常规。

数量:每月写辅导记录两篇。

质量:辅导内容明确,对象为学困生、缺课生和兴趣特长生。有具体的时间和对象,每期写2次阶段性总结(原因分析、改进方法),在检查中缺一次扣2元。

(7)教研常规。

a、按时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并承当一定的教研任务,有自己的研究课题,每期写一份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或总结。

c、每月听课任务:主人教师8节;教师4节。

五、

1、规范用书,认真地预测学生数,订足教材。

2、按教育局统一要求,严格按规定订书。

3、由中心校统一征订。

1、招一年级新生,凭户口册报名、注册。

2、新招生要满6周岁才能入学。

3、未入学的学生,教师要向村委汇报,并配合村委上门发动,要求其家长限期送子女入学。

4、坚持就近入学原则。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三、五彻底大扫,做到地面无脏物、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爱护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啖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他设施上乱刻乱画。

3、教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5、桌凳整齐、清洁。无蜘蛛网灰尘。卫生工具摆放有序。

1、校区在开学初要制定好师生安全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认真写好总结。

2、校区要成立师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任组员,师生齐抓共管。

3、要随时随地做师生的安全教育,做好书面记录。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5、要利用思品课、时事课、社会课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学法、知法、守法。

6、教师不准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对违纪学生要经常与家长联系,共同教育。

7、要关心学生,遇到学生生病或发生意外事故等要及时通知家长,伤、病送正规医院治疗。

8、上体育课、劳动课,开展室外活动等,教师在课前或活动前要认真强调师生安全。

9、不准学生下河、下水库洗澡,教育学生不准在不安全的地方活动或开展不安全的活动。

10、保障信息畅通,发现师生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11、遇到学生未按时上学、逃学、旷课等违纪现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2、节假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确保校产安全。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形象,依法办学。

14、加强放火防盗工作,做到无相关事故发生。

15、教职工来人来客(特别是要留宿的)一定要先登记后接待。

16、不准学生坐无牌、无证的车辆等。

17、搞好校园卫生、饮食、饮水卫生,防治各种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18、严格执行省教育厅颁布的“十项禁令”,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各种学习用具、复习资料、报刊杂志等,严禁在职教师家养家教。

1、学校要建立好校产管理台帐,制定校产管理制度。

2、教师离校期间,要安排好守校人员。

3、校舍、课桌椅不准向外租借。

4、学校校产要经常进行维修。

5、调离时,要实行校产交接制。

规范办学,按文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