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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7篇)

作者:曼珠 最新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业主公约

为加强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和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辖市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来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物业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贪污处理。

八、业主发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恬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有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建立佥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4)损坏、排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光焕发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从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共他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二

1、甲方按每月每平米 元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合同期限内的物业服务费共计: 46275.26元。甲方应于每年服务期前一个月一次性由甲方向乙方交清下年度物业费计: 23137.63元。本合同起始之日至顺延的12个月为一个整年度。

2、采暖费按包头市供热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供暖期个月,室内温度最低须达到16℃以上。甲方于每个供暖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采暖费。

3、制冷费参照供采暖费收费标准执行,供冷期2个月,室内温度不高于28℃。甲方于每个供冷期开始前10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交清当期制冷费。

4、乙方如因维护、维修设备等原因需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天通知甲方;不可预见性的停止供暖、供冷、供电(如设备故障需抢修等),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6、上述1、2、3款中约定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交清该项费用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采暖费、制冷费、水电费开据发票的税金均由甲方承担。

7、在合同期限内,如遇物业、水、电、采暖、制冷费用的价格调整,双方应按政府部门调整的价格即时调整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价格的执行从有关政府部门调价文件确定的执行日起按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物业管理费,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月物业费 3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未交纳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其它各项费用,除应如数补交外,甲方仍应按延期的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欠费额 3 ‰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足额交纳各项费用,逾期超过 7 日,甲方同意乙方可采取停水、停电等相关措施进行催缴,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权通知要求,乙方按约立即进行整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仍未按约提供物业服务且无任何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按每月每平米物业服务费的3 ‰予以扣除;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整改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对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如不能立即解决的应于24小时内回复,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回复之日起,逾期两个工作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到整改完毕,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应给予相应损失费用的赔偿,否则扣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

(2)甲方对其区域投相应保险(包括自有财产保险及相应区域的公共责 任险)。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4)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2)提交物业管理方案及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3)对本物业的公共部位、设施及场地的使用须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负责与甲方同区域内的各业主、承租人及使用人之间的协调工作。

(5)接受甲方的监督。

(6)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对甲方在经营中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事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营 区 (街道)号

占地面积: 3000 平方米

物业类型:

1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 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 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卫生清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5. 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 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 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5. 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等措施。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逾期不交物业费的,视为甲方放弃物业公司对其服务。

5.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响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7.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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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三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2、 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收费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xx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四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xx县医院提供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xx县医院保洁及相关配套服务

2、坐落位臵及服务场所:xx县医院内

3、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设备及工具耗材目录清单)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

1、门诊楼1-4层、住院楼1-7层、供应综合楼1-3层、发热门诊地面、外围环境。

2、全院中心运送服务。

3、负责洗衣房日常布类洗涤工作。

第五条 配套服务

1、协助晨间护理护士整理床、被。

2、被服管理,负责清、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3、整理出院病人床、被及清点物品。

4、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输液室、icu 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

5、在工作期间协助为病区送药及院内标本。

6、医疗垃圾交接。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xx县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

(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

(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

(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托管区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 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

5、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管 理工作用房、办公桌椅(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提供约 平方米的场所作为乙方办公室及主任宿舍、 工作间等物业管理用 房。工作用房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不含乙方煮饭和空调用电)、 车辆维修费、电话费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7、结算、审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8、概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

9、教育好本院干部职工配合乙方物业管理工作。

10、提供专业的消毒液及工具。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同时结合物业管 理实际情况,制定该服务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服务 标准及考核、 奖惩办法 (具体详见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 范及要求)。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 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 托事项, 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3、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对物业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4、乙方持有效证照与甲方签订合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效岗位证书及资格证书上岗。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

6、甲方原有后勤服务临时工人员人事关系、待遇及管理等, 乙方应按原劳动合同(甲方与后勤人员签订)约定继续履行,乙方 未能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7、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 更情况。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 部物业及各类管理档案、 财产等资料 ; 乙方自己购臵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

8、乙方聘用员工仅与乙方发生劳动关系,乙方应承担与管 理服务有关的直接运营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乙 方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培训材料,与承担管理服务有关的所有 清洁材料、工具、消耗品和其它费用,乙方公司法定税费,物业 管理日常办公费用等费用。

9、不承担对物业使用人及非物业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险义务。

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管理制度, 参与甲方组织的有关会议及有关考核 (甲方考核标准以xx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 范及要求);确保甲方保洁工作每天正常运行,向甲方提出物业 管理的建议。

11、政策、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12、乙方提供配套服务中涉及与医疗相关事务而发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关于物业管理目标与保洁质量约定

2、对医院日常工作任务的派发落实100﹪。医院的满意率 85﹪ 以上。

3、完成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制定的其它工作指标。医院的满意率 85﹪ 以上。

4、各科内服务要求完成率 100﹪ ,服务满意率 85﹪ 以 上。

一、病区

(1)除护士站、治疗室、护士长办公室外,病区地面 (包括病房内卫生间) 每日湿式清扫二次, 床头柜、 生活柜、 电视机、盥洗室内水槽、开水器、护士站吧台、卫生间洗脸 盆、马桶或蹲盆每日擦拭冲洗,其中床头柜、马桶用施康液 擦拭,施康液由病区护士配比后提供;医生办、主任办(示 教室)、值班室每周清扫二次(包括家具、墙面、天棚); 病区墙面、门、窗(包括卫生间内)、病床、凳子、陪人床、热水瓶架每周擦拭,污染时及时擦拭;病区天花板、空调表 面等每月清洁一次;出院病人床头柜、生活柜、病床及时擦 拭,按要求消毒。

(2) icu 、手术室、产房按现有工作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2、门诊楼

门诊 1— 4层大厅、走廊、楼梯、各诊室、急诊科、急 诊抢救室地面每日湿式清扫二次,墙面、门、窗每周一次擦 拭,有污迹及时擦净,室内外所有玻璃窗、天花板、灯管每 月擦拭清洁一次,并保洁;各办公室内、诊室、检查室家具 每日擦拭 1-2次; 4层会义室、行政值班室至少每周清扫一 次,使用后及时保洁,公共厕所每日清扫二次,水箱等每日 擦拭一次,并保持无臭、无污垢。

3、放射科、检验科、体检中心、值班室地面、墙面、 天花板、门窗、卫生间参照门诊楼保洁要求。

4、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每日一次清扫,垃圾、烟蒂随时清理,绿化及时除杂草。

5、垃圾每日收集二次,并及时清理。

6、供应综合楼:按现有供应室保洁要求做好工作。

1-3层走廊、厕所、楼梯、办公室、阅览室、信息中心至少每日清扫一次,每月大扫除(天棚、灯管、家具、墙面),并保 洁。

第九条 配套服务质量要求

1、人员要求固定,到岗人员情况及调换应及时告知各病区护士长,门诊部主任及相应科室负责人。若要调离必须 告知科室负责人。

2、对不负责任,工作表现差的人员,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有权提出调离建议,乙方应安排顶替人员到岗。

第十条 委托管理期限:自 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时效期限 年。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配套服务收费金额全年为叁拾陆万捌仟元整。

按每月平均转账支付合同款, 支付时间由医院财务科根据月考评分情况核算后次月初7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甲方不得拖延。乙方按照上述收费,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盈余或亏损由乙方 享有或承担。

如果本合同服务费在 应付日后 60天内未支付 (非甲方原因造成延期支付除外) , 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 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1、鉴于甲方所处行业的特殊性,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乙方在双方合同约定服务期内, 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或暂停提供 本合同约定服务。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2万元整。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未能完成约定的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不良影响、以及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并有权终止合同。导致甲方保洁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按当月收费 10%计 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事故 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在每月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抵扣。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 约定未能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每逾期 1天支付违约金 200元。

4、本着甲乙双方长期合作、共同发展双赢的 原则, 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 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请示甲方是否继续签约 (续签合同另行约定) , 但甲方在没有增加服务范围的 情况下,续签合同时乙方服务费不变。

5、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服务承包商接管本 项目之前, 甲方若有要求, 乙方应在甲方的要求暂时 (一般不超过三 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按合同标准继续支付服务费用。

6、本合同期满且双方未能就续约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 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当天撤出甲方场所, 并积极配合甲方的交接工作。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如何纠纷, 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不允许采取包括阻扰、破坏正常办公秩序、 拒不搬离或不交接等办法。

乙方有上述行为,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约人民币 50000元。

第十三条 甲方如因医院业务扩大, 增加医疗项目, 加大工作量, 须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 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其他文件中未规定的事宜, 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下述附件应被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附件一:xx县医院物业管理(保洁)方案

附件二:报价明细表

附件三:设备、工具和消耗品清单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xx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五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签订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试行)的内容。

2.本示范文本(试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1)业主,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权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房屋购买人。

(4)物业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业买受人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之日计。

(5)共有部分,包括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和相关业主共有部分。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路灯、沟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用房、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关业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门厅、户外墙面、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走廊通道、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该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燃气线路、消防设施、邮政信箱、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设备。

(6)公共区域,是指一幢建筑物内部,由整幢建筑物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建筑物外、建筑区划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7)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8)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是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9)物业服务费用:是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率和利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示范文本(试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本示范文本(试行)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市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核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具有相应条件和相应专业服务人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范文本(试行)中所指建筑区划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物业买受人自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缴纳。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__________(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甲方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费用收入_______%/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的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乙方应当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_________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交存、补存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缴存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七)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协助乙方催收。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日,业主大会尚未设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选举产生的,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除前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应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造成业主、使用人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经济赔偿。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内与甲方作为招标人选聘或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物业保修义务的,业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在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__________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一)双方协商解决;

(二)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九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样本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物业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附件二: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

甲方:昆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昆山市xxxxx 资质证书号码:苏(昆山)xxx号

营业执照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xxxx 传真:

乙方(购房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

住所(址):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地 址: ;乙方所购房屋为:(住宅、商业用房),坐落在 幢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购房合同编号为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1)商 业:x.00元/月·平方米;

(2)多层住宅: x 元/月·平方米;

(3)高层住宅: x 元/月·平方米;

前期物业管理费自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乙方入伙之日起计算,如乙方未入伙或未入住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全额承担(本条所称入伙,是指业主或使用人收到书面入伙通知并办理完结相应手续,业主或使用人收到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伙)。

甲方向乙方收取如下费用:

1、结构保证金: x元/户;

2、垃圾清运费: x 元/平方米;

按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xx]16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执行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上述停车场(库)使用(管理)服务费后,对车辆及车内物品不承担保管责任。如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车辆及车内物品进行保管的,其保管责任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及所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八)依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每半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依据协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各项费用;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开发建设单位所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实施情况),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具体可参考《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七条 免责条款: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九)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开发建设单位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四)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要求返还。

第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物业管理企业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据实赔偿;物业管理企业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4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昆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

甲方单位签章:代表人:

乙方:幢室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六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___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____%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

车库车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 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____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主与物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精选篇七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的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

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l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l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l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

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业主签字:

经 办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 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 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