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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程序如何办理(通用13篇)

作者:琴心月 协议离婚程序如何办理(通用13篇)

合同协议是一种合法合规的商业行为,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合同协议样本,可以为大家起草合同提供参考。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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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你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

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例如,离婚文书上写到,男方在两年内,支付女方人民币10万,分两次还清。在男方拒绝支付的情况下,女方有权拿这个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男方追偿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需要女方亲自去追偿。

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是公民之间的民事协议。签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对对方非常信赖,靠对方信誉来履行的。如果男方不履行义务,女方只能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耗时耗力。

通过人民法院协议离婚的手续非常简便,时间不超过半天,手续费用也很少。

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如徐汇区。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此外,全国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还有一些的自己单独的做法,以北京市为例,10月1日实施的《北京市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试行)》就规定,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时要进行适当调解;另外,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离婚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时要分别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要交由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就自拟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的离婚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当场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该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

20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二种:

一.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双方感情破裂后,通过协商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成离婚协议。这种情形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二.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并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程序。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详解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程序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及程序:

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以上是针对针对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法律规定。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协议离婚双方必须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达成协议,作出适当处理,否则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协议离婚必须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而且双方必须亲自到领取结婚登记证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在取得离婚证后,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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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

【注意】协议离婚如何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需要的材料有户口证明;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

【注意】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离婚登记的条件。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同一底板)。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l、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详解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件〉,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具体为:

一、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第四十八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第四十九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7、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

8、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第五十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第五十一条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四、第五十二条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5、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6、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详解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后能再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