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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大全(18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总结大全(18篇)

安全工作总结可以总结和分享个别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安全工作总结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有效的安全工作总结方法和技巧。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消除冬季取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平安稳定。我校对校园冬季用电取暖安全进行全面排查,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全面排查,积极行动。

在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各班主任和学校后勤人员,对锅炉房、微型消防站、消防器材设备、办公室、会议室、印刷室、水房、图书室、隔离室、实验室、伙房、厕所、教师休息室、各班教室、网络教室等各个功能室、库房、操场、警卫室、校门口交通安全等进行仔细认真的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三、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1.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用电安全检查,特别对锅炉房、警卫室、值班室、水房等重点用电及取暖场所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漏洞,做到了不留死角,确保冬季取暖、用电消防安全。

2.做好校园内及周边各项取暖设施的加固维修工作。

3.加强冬季防寒设备、防疫物资工作。备足防疫物品筹足取暖设备,做到储备无隐患。

5.确保取暖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班内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室内电线、插座、点灯、电扇、大屏幕的安全使用情况,加大水房的热水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更换;警示教师离校时要及时关掉空调、电脑、点灯等用电设备,禁止无人充电现象发生。

6.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全校教师安全会,班会。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等多种方式对全校师生进行以防火、安全用电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各班级通过班会进行了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等安全教育,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7.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反恐、消防、防震逃生演练。

总之,我校积极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扎扎实实做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冬季取暖安全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大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xx中学。

1120。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金塔县教育局《关于“十一”放假及相关事宜的通知》(金教办[20xx]34号)的文件精神,我学区对“十一”放假期间的安全进行了一次集中教育和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就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安排。接到通知后,学区李主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教育局文件,特别就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做了扎实安排、部署,要求古城小学和三个幼儿园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要亲自带队,逐一查实房屋安全、围墙安全、财产安全、食堂安全,确保不留不安全死角。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对不认真值班的教师,学区要严肃处理,并计入教师个人台帐。

二、各年级各班就放假期间的安全进行了集中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在外出旅行、参加生产劳动、乘车等方面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在危险场所独自玩耍、逗留,不得驾驶机动车辆,管好个人财物,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三、各校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各校对学校校舍、围墙、学校财产、玩具、体育器械等进行了检查,各校除了已经停用的危房和已经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的房屋外,再没有新增危房,围墙完好,学校财物都采取了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对食堂、商店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食堂购进的面粉的存放、蔬菜、肉类的存放和消毒、灭蝇工作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不安全隐患。学校还对商店的各种小吃、饮料等直接入口食品也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过期食品和问题食品。学校领导特别强调了商店承包人也要重视放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物品的丢失和其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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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XX年工作总结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租赁、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和船舶以及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监察不适用本条例。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安排人员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旅游、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七条鼓励推行科学管理方法和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节能降耗和科学管理水平,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鼓励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参加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责任保险。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举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政监察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安全规定。

第一节生产。

第九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条件,并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

禁止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以及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特种设备相应生产活动。

第十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安全、节能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

禁止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以及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单位应当对其设计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采用新设计原理、新工艺或者选用新材料进行设计时,应当报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用于制造。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制造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依据设计文件组织制造;。

(四)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四)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应当将全部竣工资料移交使用单位,高耗能特种设备还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交能效测试报告。

第十四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充装前应当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二)气瓶充装液化气体前应当回收残液;。

(三)不得对超期未检、翻新、报废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进行充装;。

(四)按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所标定介质充装,不得超量充装或者混装;。

(五)不得将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充装;。

(六)不得对非重复充装的气瓶再次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向气体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对使用者进行气瓶安全使用指导,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提出气瓶的定期检验要求。

第二节销售、租赁与使用。

第十五条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实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标准化管理。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台账制度,销售特种设备时,应当向购买者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及维修说明、监督检验报告等出厂文件资料,禁止伪造、篡改上述文件资料和产品制造铭牌标志以及相关实物质量标识。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的销售单位不得销售以下特种设备:。

(一)无生产许可证的;。

(二)无厂名厂址,伪造、冒用厂名厂址或者产品产地的;。

(三)按照规定或者经过检验确认应当报废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

第十八条租赁、借用特种设备的,出租方、出借方应当提供完整的出厂安全技术资料和合格检验报告。

租赁、借用特种设备的,双方应当就特种设备使用中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责任义务作出书面约定。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符合国家规定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三)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七)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应当定期进行能效测试;。

(八)特种设备需要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停手续。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第二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展览馆、娱乐场所、旅游风景区等公共聚集场所进行作业,可能危及公众安全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除遵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书面委托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随时与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的畅通;。

(五)电梯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商品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电梯产权单位应当落实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电梯维修、日常维护保养资金,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设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应急救援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应当在一小时内抵达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维护保养工作站等形式,保障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三条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并作出检查记录。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四条气瓶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气瓶必须专用,瓶装的介质与钢印标记相一致;。

(二)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三)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直接倒装;。

(四)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余气体。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过户使用的,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由原使用单位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过户后的使用单位应当到特种设备所在地登记部门申请登记。

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重新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到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移装地跨原登记部门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还应当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重新安装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又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报废的特种设备,经安全和环保技术处理后,应当予以解体、压扁或者拆除等破坏性处理。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由登记的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安全管理,并定期接受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节能知识培训。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暂停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节检验检测。

第三十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条件,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准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和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开展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活动:。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能效测试;。

(五)对特种设备进行其他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拒绝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检验检测和能效测试。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后,使用单位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一)遭受可能影响其安全性能的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灾害的;。

(二)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申请检验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收到检验检测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与申请人约定现场检验检测时间或者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实施检验检测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书面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人可以在书面报告当地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向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

第三十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能耗严重超标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三十六条被检单位对检验检测数据以及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受理复检申请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委托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复检。承担复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作出复检结论。

复检所需费用,由提出异议的单位先行支付;原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论错误的,复检费用由原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核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

(三)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或者以其名义推荐、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四)利用检验检测工作刁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五)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检验检测费用。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件。

(一)接到举报、投诉或者已取得违法证据的;。

(二)使用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使用场所人员密集或者在使用场所开展重大活动的;。

(四)已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按照规定应当进行跟踪检查的;。

(五)特种设备应当实施检验而超期未检的;。

(六)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布置安全检查的。

第四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查阅、复制有关的发票、合同、文件等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使用单位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排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检查合格,使用单位方可恢复使用。

第四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一)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

(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四)使用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的;。

(五)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六)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的;。

(七)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并继续使用特种设备的。

第四十二条特种设备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情况复杂确需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该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动用、调换、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查封、扣押的特种设备及其主要部件。

第四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应当对每次安全监察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经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许可、核准、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其不再具备相应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依法撤销原许可、核准、登记。

第四十五条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以及能效状况。

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以及能效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及处理结果;。

(四)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六条特种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的分类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使用单位应当注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内部介质特性和输送方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

第四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四十九条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二)较大事故由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三)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调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有关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有关人民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为事故调查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当对设备、场地、资料进行封存,由专人看管。

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相关设备,不得毁灭相关资料、伪造或者破坏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负责移动的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当现场制作视听资料。

第五十二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复,并报上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有关机关应当按照批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特种设备相应生产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要求进行充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设备过户使用或者特种设备重新安装未进行重新登记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超出核准的项目和范围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有效期内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同一特种设备擅自重复检验检测,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取检验检测费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对检验检测人员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检测资格。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实施许可、核准、登记的;。

(八)迟报、漏报、瞒报或者谎报事故的;。

(九)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等节日期间对县域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出动了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辆40余台次,确保了节假日人民出行安全。

二、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对县域内18家电梯使用单位、2家锅炉使用单位、3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3家场内机动车使用单位、3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1家客运索道使用单位、1家石油液化气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安全隐患。

三、组织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调研会议在xx成功召开,参加县“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多次开展了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激动车,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活动。

下步工作打算是:加强安全监察宣传力度,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重点设备的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全县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水平。

一、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公民自我保护能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继续坚持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维修和改造等全过程安全监察。认真落实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安全监察力度,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100%;同时提高特种设备的持证上岗率。

三、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工作总结

20xx年度,普陀山“三防”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深化监管、以防为主”的“三防”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按照《20xx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要求,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经全山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来山香游客和本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今年“三防”工作的全面胜利,经过自评,基本达到满分。

二、年度三防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普陀山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方面得益于天气的帮忙,另一方面与我山认真抓好各项防御工作是分不开的。主要从组织、责任、措施等方面着手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年度“三防”工作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一)落实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省是台汛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由台汛引起的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分布广,危害大。因此,做好灾害预警和防汛抢险工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山已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三级“三防”责任制体系(管委会、镇、社区),年初我们又根据人事变动,对三级“三防”指挥体系进行了调整补充,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同时,我们为了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新编制了《普陀山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预案》,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汛期来临前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对普陀山现有海塘、水库(山溏)、河道、矸闸等相关水利设施的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责任人重新进行了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我山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

(二)周密部署,狠抓信息保障工作。信息的畅通及时是快速反应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筹集建设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步伐大为加快。入汛前,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年度三防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年度三防工作,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对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入汛后,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相关管理单位都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严阵以待,密切注视汛情动态,及时掌握风情、汛情、雨情和灾情,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畅通。今年,我们充分依托普陀山防汛会商系统这个工作平台,发挥其在“三防”工作中的预测、分析、沟通作用,特别是在遇到台风、汛情时,为进一步做好实时指挥决策,由“三防”指挥部随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直接听取省委、省政府和省、市防总对抗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并根据灾险情的变化研究部署抗洪救灾对策,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市安委、省局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在以往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真正做到以月促年的目的,共出动人员129人/次,对42家单位,354人进行宣贯,发放宣传单2万份,检查单位126家,排查安全隐患211处,下达安全检查指令书37份,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特设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

(1)开展了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参加了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的安全咨询日,在五岭广场摆放展板,现场讲解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

(2)6月24日,我局特设科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在社区通过现场咨询、有奖问答、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活动的方案要求,重点督促电梯维保、使用单位、气站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救援装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指导苏仙岭风景区、南塔公园开展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查找应急救援薄弱环节,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开展了安全整治,清查了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同时也锻炼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将有利推动今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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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情况。

xx年,全省特种设备共发生7起事故。其中:机械损坏事故1起、爆炸事故6起(含2起土锅炉爆炸事故)。事故中共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分别减少了30%和71%,(xx年发生10起事故,死亡21人)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不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重大事故有所减少”的安全控制目标。7起事故分别是:

1、xx年1月4日,秦皇岛市红旗管业有限公司起重机械违章操作,造成1人死亡。

2、xx年4月14日,保定市玉清观大众浴池土锅炉爆炸,轻伤1人。

3、xx年6月24日,石家庄市新华区西里乡永安街服装加工户周念刚使用的小锅炉发生爆炸,无人员伤亡。

4、xx年6月24日,涞源县东团堡龙泉矿业有限公司空压机储气罐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

5、xx年9月11日,邢台市隆尧县固城镇大营纸业有限公司三分厂发生承压蒸汽锅炉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

6、xx年11月3日,邢台市临西县新高实业有限公司造纸用蒸球发生爆炸(属非法使用的黑设备),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7、xx年11月14日,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压力管道波纹管式膨胀器堵漏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

三、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贯彻了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我们于3月初在石家庄召开了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了xx年工作,表彰了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工作先进单位,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部署了xx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11个设区市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技安处“一把手”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了安全生产目标,强化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了安全监管任务,有力地保证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2、加大了对技术机构的整顿力度。在去年对所有技术机构抽查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年的技术机构整顿计划,主要是对汽车罐车检验进行整顿和对驻厂监督检验进行抽查。整顿抽查历时2个多月,监督抽查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抽查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彻底剖析,找出原因,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对进一步提高技术机构的技术检验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起草了“十一五”规划编制内容。根据《xx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十一五”规划编制内容。基本目标是: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5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技术机构的发展目标是:办公条件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检验场地占地面积(按责任区范围内特种设备数量计算),每台不少于1.2平方米。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是做好偏僻区域、隐蔽场所、边缘性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将责任制贯穿安全监察工作的始终。加快技术机构的能力建设,扩大设备定期检验的覆盖面,提高检验质量和技术水平。

4、顺利完成了焊工考委会复审工作。焊工考试是保障设备生产质量的重要措施,做好焊工考委会的复审工作十分重要。今年我省的大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焊工考委会的资格到期需要复审,复审包括基本条件审查,人员水平考核,工作质量及水平审查三部分。复审工作中严格按照统筹规划,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满足基本条件要求的基础上,优先审批行为规范,水平高质量好的考委会。此次焊工考委会复审无异于一次小整顿,通过复审进一步提高了考委会的整体水平。

5、圆满完成了20国集团财长和中央行长会议的筹备及安全保障工作。会议于10月14至15日在廊坊市香河县中信国安第一城召开,按照省政府的安排,我局承担室内空气质量、装饰装修材料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直接为会议服务的电梯19部,锅炉压力容器8台,气瓶10多只,压力管道10多公里,电瓶车10部。为做好保障工作,省局成立了由30多人组成的技术队伍,历时一个多月圆满完成了检验检测、隐患消除、问题整改任务,确保了会议期间的设备安全,受到国家财政部和省政府的高度评价.

二是继续开展了气瓶专项整治和压力管道普查登记工作。气瓶专项整治主要是整顿充装站,实行气瓶产权制度改革和气瓶技术检验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截止到11月底,全省累计整顿充装站1165个,已整顿合格的965个,取缔97个;完成气瓶产权制度改革的气瓶134万只;检验气瓶45万余只。压力管道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开展,截止到11月底,全省累计普查管道32696条、5478公里。三是组织开展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自5月份以来,在公安和交通部门密切配合下,对汽车罐车罐体的安全性进行了专项整治。目前,全省800多辆罐车罐体的专项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

7、切实加强了重点危险源特种设备的监管和设备隐患的治理。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了对重点危险源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设备及其安全监管的基本要求和方法。二是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主要是对重点设备,重要场所的设备,实行的重点监管制度。目前已确定重点监管的单位1574个,占单位总数的3.3%;重点设备5729台,占设备总数的3.92%;重点管道206公里,占管道总数的4%;重点气瓶2.66万只,占气瓶总数的1.9%。三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省安委会的有关要求,制定了《xx省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讨论稿),进一步明确了其适用范围、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规范了预警及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完善了事故后期处置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为积极应对特种设备可能发生的特大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打下了基础。

8、进一步提高了县级安全监察工作能力。目前,全省已有153个区县设立了安全监察专管机构,从事安全监察的人员达到624人;部分设备(小型设备)使用管理的行政审批权限基本上都委托到了县局,较好地调动了县局的积极性,同时为企业办理使用审批手续提供了方便;采取协作、合作方式较好地完成了县级设备检验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在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加强了基层安全监察工作,对消除了安全管理上的盲区和工作上的空白点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安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政策落实较好。

9、加快了安全监管动态体系建设。对特种设备实行动态监管,主要是提高设备信息接收的灵敏度,及时掌握和了解设备的变化情况,增强事故隐患的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一是建立起安全监察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网络。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起由安全监察机构、技术检验机构、设备使用单位构成的安全监管网络,拥有网络人员1488人。二是信息化网络。目前,全省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均建立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数据库,县、区局基本已配备计算机,各市局基本实现人均一台计算机,大部分设备使用企业建立了设备使用管理数据库,并与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实现了数据互动,信息共享。三是制定并完善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主要是对重点设备,重要场所的设备,实行的重点监管制度,四是应急救援机制建设,该项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进行,目前正在筹划中。

10、认真开展了节日安全检查。首先,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今年6月1日正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2周年,为确保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的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结合总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六一”期间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并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省局详细部署了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六一”期间,省及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陆续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根据各设区市统计材料显示,6月1日当天全省共散发特种设备资料xx0余份,张贴海报宣传画900余份,制作展板20余块。其次,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为确保“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安全,省局制定印发了《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五一期间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并及时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及第四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组织专门力量在节前对公园、景区和人员密集区的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大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查处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共出动人员52865人次,检查单位22251个,检查设备台64055台,发现隐患13763处,已整治合格12427处。第三,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xx省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省局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并印发了《xx年质监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组织人员于6月12日参加了省政府与石家庄市政府在市西清公园共同举办的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就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做了详细解答,发放了宣传资料,并在xx特种设备网上建立了安全月专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其中电视电台宣传报道418次,报纸宣传145则,系统简报280篇,组织各种宣传活动428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28万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第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全年事故统计情况看,尽管今年特种设备事故率有所下降,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落实企业责任不够,无证设备、报废设备以及带病设备继续使用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投入少,设备不能按期检验,增加了特种设备的潜在危险性;三是气瓶数量大,分布面广,气瓶充装站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存在非法充装,瓶对瓶倒气的现象,整治难度很大,需与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四是偏僻区域、隐蔽场所、边缘性设备,如小锅炉,个体加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难度加大。部分企业的锅炉依然存在非法使用、非法改造(非承压改为承压使用)及无证操作等现象。五是建筑工地塔吊未按期检验现象依然严重。六是技术检验行为不规范,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不高,检验区域覆盖上还存在死角。

xx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按照抓基础、抓基层、抓技术的基本思路,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从源头抓安全的工作力度,强化生产及使用单位的直接责任。严格对生产单位实施行政许可,严格对设备进行检验,严格使用登记,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在用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加快动态监管体系的建设。巩固和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主要是建立健全安全监察网络,包括人员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及重点危险源设备的重点监管制度,对重点设备实行重点监管,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监察工作的灵敏性和有效性。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科学监管方式,寻求生产与安全的最佳结合点,探索建立和完善信息互动,快速反应,协调一致,科学高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动态体系。三是加强对边缘性设备的安全管理。分析研究边缘性设备的分布、特征及特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方式方法,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四是继续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区域性和专一性的专项整治,重点是对“土锅炉、土容器”和气瓶进行专项整治。五是继续加大技术机构整治力度,以提高技术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技术检验行为,扩大技术检验覆盖面,增强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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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根据市质监局工作部署,质监高新分局认真开展辖区内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为高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20xx年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我们结合监管辖区实际,把监管重心放在“查隐患、促整改”环节上,对区内特种设备进行动态监管;同时我们对监管方式进行简化创新,把十几项的监管信息进行归类汇总,整合成企业的基本信息、巡查信息、隐患排查信息等三个“信息模块”。通过安全信息资源整合,重点加强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梳理,共检查41家,发现安全隐患19起,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督促企业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整改,对于技术薄弱整改困难对企业,我局联系技术专家到企业现场帮助整改,目前19家企业已整改到位或已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有力的保障了企业的生产安全。

2、开展特种设备再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网络系统”。按照省局部署,高新区质监局对辖区特种设备企业进了全面普查部署工作。经过执法人员的辛苦摸底排查工作,目前,高新区有使用特种设备企业85家,共有特种设备665台(锅炉11台、压力容器193台、电梯99台、起重机械294台、厂内机动车68台)通过排查我们对企业特种设备状况有一个整体了解,实现了对特种设备安全的动态监管,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目前此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3、组织开展重大节庆日和重点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和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我们还对使用危化品企业、气瓶充装站、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大检查,保障重大节庆日的安全。共重点检查了1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发现问题存在隐患的单位,我局当场要求使用单位限期进行整改。通过安全检查,提高了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也确保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共同维护重大节庆期间的社会稳定与繁荣。

4、按照省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辖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局部署上半年度重点开展气瓶充装单位“回头看”工作及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目前工作全部完成,各相关单位经自查自纠后,企业安全主体意识明显增强,特种设备“三率”有了显著的提高和保障。最近,天源气体公司对200余只报废气瓶进来现场解体销毁,有效的防止了报废气瓶重新流入市场的可能,确保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生产安全。

特种设备,对安全生产构成一定威胁。

(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些企业不重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岗前培训,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率低,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人员对安全管理的知识及有关法律了解不多,不知该如何管理,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缺少日常使用记录、无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也没有制定特种设备事故预案,等等。

(一)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特点及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各类设备的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查找设备存在的潜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企业按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制定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企业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二)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责任人和整改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明确告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期限,要求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跟踪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必要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企业及时完成整改。

(三)加强法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经常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工作,提供企业安全意识,按时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对新安装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产品检验和备案,确保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和新增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运行,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为高新区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二、隐患排查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包括了全县11家使用单位所有登记在用的特种设备19台(不含气瓶)。

三、隐患排查的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了以下6点: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或未经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的;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四、排查重点。

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重点行业(医疗、电力行业)、重点环节(使用环节)、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首先从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查起,对上述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逐台逐项进行了排查。

开展了针对气体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的安全检查,检查气体充装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气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安全警示标签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标签,废弃气瓶是否妥善处理;已到报废期的气瓶是否依规得到处理。

除以上检查重点外,要对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对检查工作采取搪塞、拖延不配合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检查。

五、排查方法。

1、企业自查与我局检查相结合。要通过媒体和现场督促等方式,向有关单位通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告知检查内容,请企业先行自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领导到位,尽职尽责,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负责,要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并将本单位排查出的较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予以建档、登记,上报备案。

2、排查隐患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即时记录,即时责令整改,通过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时整改。企业要写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

六、排查效果。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车辆10台次,排查了全县11家单位19台登记在用特种设备,停用隐患电梯1台、锅炉1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对存在严重隐患且难以整改的,依法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和验收的,坚决不准启用和作业。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排查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县特种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进一步增强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及维护保养意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了我县质监系统对特种设备的监管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根据省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的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和奥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质监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质监分局特种设备百日督查办法》,明确督查的责任目标,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并完善组织纪律及目标考核,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这次活动重点检查了在用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深入企业检查的同时,我局还广泛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出去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通过在企业办黑板报、安全知识答卷等形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同时,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单位按照管理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分局对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实时监管,通过在街办、村居聘请的特种设备协管员、联络员,加强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的建设,不断采集更新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数据,及时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管理。

在检查活动中,分局认真查看了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特种设备报检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具体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等。

在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指导阶段中,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检查了使用单位147家,设备327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消除安全隐患18条,判废不合格设备5台,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2期,共培训起重司机和锅炉操作人员58人。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设备进行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能够持证上岗,并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防范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使用单位申报检验意识淡薄,三是设备维修、更新、停用、报废等环节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四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五是个别单位存在操作管理人员无证或超期未复审现象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隐患,责令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使用的单位,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决不手软。

二是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减少不安全因素,促进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是加大宣传服务力度,积极宣传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帮助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作业人员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管理的规范化,使用的合法化。

四是组织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使特种设备单位及时掌握最新的特种设备法律知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党组的重视、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关法规标准,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黄州经济建设的大局,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方法,强化措施,规范行为,提高质效,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区特种设备事故为零的可喜局面,为促进黄州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1、全面落实巡查办法,大力清除安全隐患。为确保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到位,年初市局根据黄冈市实际,制定出台了《黄冈市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实施办法》,巡查实施办法对每月安全巡查的内容、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巡查的结果实行每月通报,对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登记、整改、消号制度。元至五月份,全区共巡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3家,巡查特种设备346台套,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6处,落实整改50处,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认真开展特种设备节前检查,确保节日平安。针对节假日人流、物流相对集中,特种设备事故易发的特点,我们加强了节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力度,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我们重点加大了对商尝宾馆、澡堂、豆腐作坊、游乐设施、民用液化气瓶和天然气管道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场所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现场督促整改。今年元旦、春节、“五·一”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三次节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400余台,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意见指令书24份,在节日期间,由分管领导带班,安全监察人员值班,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3、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努力提高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今年上半年继续加大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通过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察检查力度和宣传教育,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10人,现在全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4、规范行政许可,强化许可后监管。为了保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公正、客观、透明,我们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各项许可的组织程序,实施细则和工作流转卡,坚持“窗口受理、中介评审、行政审查、领导审批”的行政许可四分离制度。对未经行政许可的设备坚决予以查封,严禁使用。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注册许可3家,报市局发放充装许可证2家,受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5台,已注册登记发证15台。气瓶充装许可、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发证都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在市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5、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管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我们严格按照市局制定的《黄冈市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全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档案和《黄冈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区所有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单位都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1、钢瓶送检成效显著。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超期未检的隐患钢瓶就象一颗颗不定时炸弹分布在城乡各个角落,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何监管,始终是困扰安全监察工作的一大难题。今年上半年,我们改变监管机制,变过去被动查堵为充装前主动疏导,从源头上杜绝超期未检钢瓶滥装。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液化气站门口树立宣传牌,在城区主要街道张贴宣传画,拉横幅,大张旗鼓地宣传充装超期未检钢瓶的危害性;二是对充装站实行严格监管,严禁充装站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切实堵住超期未检钢瓶流入社会;三是加强对钢瓶检验质量的监管,确保所检钢瓶从质量、外观上符合国家标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区钢瓶送检成效明显,得到了市局领导好评。

2、不断加强在用设备检验,努力提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年初,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特种设备检验计划,通过现场检查督办,圆满完成了检验计划,综合检验率达92%以上,真正实现了监察促进检验、检验为安全监察提供技术支撑,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区上半年无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20xx年特种设备工作总结(报段安全科)我段现有起重机械9台;压力容器4台;电梯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台;共计16台特种设备。现将20xx年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章建制,规范检修项目。

1、起草《重庆供电段特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段各类人员在特种设备用管修的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管理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2、规范了起重机小修的作业范围,在检修记录单上反映,避免检修特种设备的随意性和简化作业的发生。

3、建立了单台特种设备履历簿,并实时更新。

对于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检验、注册。今年注册cpcd60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台。

1、我们根据管内特种设备的技术状态,把特种设备的检修计划纳入段的月度生产计划中,并对实施的规程进行管理。共检修特种设备16台次;处理故障10台次。

2、加强电梯的管理,与电梯厂签订每月定保的合同,并实施。保证每月对我段食堂电梯每月定保2次(相隔15天),并认真记录。

1、在每年的11月份,上报路局特种设备检验计划,20xx年的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已完成上报。

2、特种设备检验前1个月,积极与路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和重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申请,请求安排检验。

3、20xx年,我段共完成7台起重机械的检验;4台压力容器的检验;1台电梯的检验;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检验;共计13台。

由于我段特种设备分散,管理人员身兼数值,我们把特种设备与轨道车辆、汽车等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每台特种设备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根据特种设备管理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路局组织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供送培4人。取得了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的管理资格证。

2、积极对到期的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进行送配复审。共复审7人次。

3、段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现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了适应性的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积极配合安装单位,对7台起重机械加装好了qcx-by型起重量限制器。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我段现有起重机械9台;压力容器4台;电梯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台;共计16台特种设备。现将20xx年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1、起草《重庆供电段特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段各类人员在特种设备用管修的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管理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2、规范了起重机小修的作业范围,在检修记录单上反映,避免检修特种设备的随意性和简化作业的发生。

3、建立了单台特种设备履历簿,并实时更新。

对于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检验、注册。今年注册cpcd60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台。

1、我们根据管内特种设备的技术状态,把特种设备的检修计划纳入段的月度生产计划中,并对实施的规程进行管理。共检修特种设备16台次;处理故障10台次。

2、加强电梯的管理,与电梯厂签订每月定保的合同,并实施。保证每月对我段食堂电梯每月定保2次(相隔15天),并认真记录。

1、在每年的11月份,上报路局特种设备检验计划,20xx年的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已完成上报。

2、特种设备检验前1个月,积极与路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和重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申请,请求安排检验。

3、20xx年,我段共完成7台起重机械的检验;4台压力容器的检验;1台电梯的检验;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检验;共计13台。

由于我段特种设备分散,管理人员身兼数值,我们把特种设备与轨道车辆、汽车等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每台特种设备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根据特种设备管理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路局组织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供送培4人。取得了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的管理资格证。

2、积极对到期的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进行送配复审。共复审7人次。

3、段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现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了适应性的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积极配合安装单位,对7台起重机械加装好了qcx-by型起重量限制器。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20xx年___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在省局特设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和省局的工作要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基础建设入手实施科学监管,有效监管,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抓基础建设促进了科学监管。

1、安全监察动态监管网络建设已正常运行。动态监管网络建设是实现特种设备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唯一的科学途径,因此,我局把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工作做为20xx年重点工作,重点抓,六月八日市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将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工作纳入20xx年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各安全监察机构,各检验单位负责人必须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形成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机构,特检中心及其派出机构,自检单位全部设立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工作,同时于6月14日至16日举办了培训班进行了统一培训,特别是省局吉林会议之后,我局于9月12日又一次下发文件,要求截止到20xx年11月30日前按省局的统一要求和具体规定,全面完成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清理核对工作,并且要达到各类信息准确,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监管。到目前为止,梨树县、公主岭市、___昊华检验所已经完成,其他各相关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单位均加紧进行。努力争取如期实现既定目标。

2、市特检中心综合资质核准工作圆满完成。对特检中心资质核准工作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带领特设科具体抓,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并一次借给市特检中心30万元,用以资质核准,市局分管领导亲自动员发动中心及派出机构全体职工为资质核准集资70万,特检中心按照申报项目条件要求,添置了大量的检验仪器设备,培训了相关的人员,做了应做的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于3月18日至21日经过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现场评审,申请的34项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有32项基本获得通过。___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综合资质的获得,从而完成四了平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整合工作。通过一年来的运行,证明特检机构的整合是正确的,是确实可行的。

3、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全面建立。我局代表市政府编制的《___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于3月1日提交市政府,经审定已作为专项预案,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公布实施。为保证市质监系统在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中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能够作到认真履行职责,市局又于3月10日制定了《___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实施预案》,确定了救援组织体系、救援队伍和专家组织、随之各县(市)也按照此种模式建立健全了特种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在此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天然气、液化气等危险化学生产和经营企业建立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防范特种设备事故将起到重要作用。

4、加强了使用单位的制度建设。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到有章可循,市局对各种气体充装站推行了统一编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市特检中心及派出机构在检验中向锅炉、电梯使用单位统一分发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为使用单位建立和编制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了示范、铺了路、提供了参考。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正式成立。按着省局的要求,组建了___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中心,积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作业培训考试工作。全年共计培训、考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司炉工、容器操作工、电梯操作工、起重工、特种设备电焊工689人。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防止事故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

6、积极参加了全国安全月活动。市局和县局都分别与教育部门协调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的安排,___在第四中学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校园主题讲座,讲座由市教育局主持,全校师生2000多人听了朱兴林科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主题演讲,各县(市)全部将国家质检总局印制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给了各中小学,除“通知”内容外公主岭市还对教育系统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办班培训。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教育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六月十一日,市、县局分别在当地政府安排的安全宣传街设立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站,局领导带队组织特设科、特检中心及派出机构人员上街进行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群众咨询。在安全月活动中共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设立宣传板20余块。

二、抓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1、开展了春节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由市县两级质监局分管领导挂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加,组成若干检查组。以易燃易爆各类气体充装站、储配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冬季供暖、发电企业;人员聚集的学校、商场;洗欲行业等生产、生活相关重点场所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采取坚决措施予以整改,确保节日期间安全。

2、组织了“五一”、“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市质监局接到省局通知后,立即按着通知精神,市、县联动,对全市公园、浴池、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检查锅炉使用单位110家,检查在用锅炉127台,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57件,查封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整改7台,清除“土锅炉”11台。清除了省稽查总队处罚后,流入我市的六台非法制造的压力容器、糠醛设备水解锅,避免了事故发生。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26个,氧气充装站6个,对守望都市曝光的非法自建液氧充装站,拆除了储罐与充装操作间的气体连接管道。检查大宾馆、大商场15家,检查在用电梯27台。督促用户必须作到定期检验,请有资质的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公园、风景区5个。查阅4台a级游乐设施的定检记录、检修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安全监护措施、监护人员到岗情况。协调省特检中心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了定期检验。

3、联合开展了气瓶安全专项整治。针对气瓶普查整治回潮现象,市局以文件形式给___市政府打了报告,得到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发布《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气瓶安全管理的通告》,确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用事业局、公安局组成气瓶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安全生产局局长任总指挥,相关各局分管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公用事业局燃气管理处抽出4名人员一台车,质监局稽查支队抽出4名人员一台车组成两个现场监管稽查小组,此小组双方各两人,稽查小组由燃气管理处处长具体负责指挥调度,巡回对各气瓶充装站进行检查,坚决制止超期未检的气瓶,非自有产权的气瓶,超过报废期的'气瓶违规充装行为。凡违规者一律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每天燃气管理处处长组织一次调度会对现场检查进行总结和部署,每四天安监局危化科长、质监局特设科长、公用局燃气处长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需要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请示领导小组,直至主管秘书长、市长决定,对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安监局、公用事业局、质监局三家联合召开案审会共同决定,罚款做为整治活动经费三家共享,如减轻处罚只有市长有权决定。检查中对违规情节严重的长发液化气站实施了停止整顿7天、罚款1万5千元,并进行了电视曝光,另有3个液化气站处罚1万元,1个液化站处罚8千元。从而使整治工作初见成效,___市特检中心对气瓶检验工作仍然在进行超期未检气瓶,超过报废期的气瓶,非自有产权的气瓶违规现象也不见终影,各液化气站共计增添新的气瓶2200只,为了扩大和巩固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市政府要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要长抓不懈,直至气瓶安全管理达到真正规范化目的为止。

4、对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确认。今年在电梯定期检验中由检验员,要逐一检查核对,维保单位的确定情况,维保的资质、维保人员的到位情况和维保记录,经核查符合条件后予以备案注册。从而提高电梯的安全可靠使用程度。

5、对记建筑工地起重机械检验单位进行了整治。市局一方面向全市各建筑施工工地下发了《禁止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单位从事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进行通报,一方面由市局特设科与建设主管部门协调关系。采取搁置争议保安全,互谅互让的原则,在___市建工处的配合下,使市特检中心又恢复了部分进入建筑工地检验起重机械的权限,20xx年检验工地塔吊41台,但是,此项工作尚需要进一步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抓监督检验确保安全。

1、检验目标全面实现。经特检中心及派出机构、自检单位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在用锅炉定期检验率达到了98。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率达到了96。7%,注册在用气瓶定期检验率达了76%,电梯定期检验率达到了99。9%。起重机械定期记检验率达到了98%,厂(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已正式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电梯、起重机械产品监检率100%,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监检率100%,通过检验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为___市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和谐环境。

2、加强了现场监察工作。根据省局20xx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市、县两级安全监察机构全面开展不少于使用单位数量5%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开展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一是对特检中心及派出机构的检验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二是对用户特种设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了解;三是对用户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抓许可工作监督确保许可质量。

1、积极配合省局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了抽查。对于抽查所发现的四个制造单位存在问题和检检单位在产品监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

2、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了设计人员审定人员的变化情况,查验了设计工作质量,查找了设计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规范了设计工作行为。

3、对许可评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不论是取证、还是换证凡是检定评审机构单位进行评审时,特设科均派员现场监督掌握和了解评审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气瓶进行了注册发证。到目前为止,___市。

市区液化石油气瓶发使用证10177只,发证率为36%。氧气瓶发使用证5326只,发证率90%,乙炔气瓶发使用证1684只,发证率84%,氩气瓶发使用证240只,发证率60%,二氧化碳气瓶发使用证258只,发证率64%,混合气瓶发使用证63只,发证率50%,各县(市)气瓶发证工作市局已下发文件,授权给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20xx年特种设备工作总结(报段安全科)我段现有起重机械9台;压力容器4台;电梯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2台;共计16台特种设备。现将20xx年特种设备管理情况总结如下:

1、起草《重庆供电段特种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段各类人员在特种设备用管修的职责,明确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管理遵循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2、规范了起重机小修的作业范围,在检修记录单上反映,避免检修特种设备的随意性和简化作业的发生。

3、建立了单台特种设备履历簿,并实时更新。

对于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及时检验、注册。今年注册cpcd60内燃平衡重式叉车1台。

1、我们根据管内特种设备的技术状态,把特种设备的检修计划纳入段的月度生产计划中,并对实施的规程进行管理。共检修特种设备16台次;处理故障10台次。

2、加强电梯的管理,与电梯厂签订每月定保的合同,并实施。保证每月对我段食堂电梯每月定保2次(相隔15天),并认真记录。

1、在每年的11月份,上报路局特种设备检验计划,20xx年的特种设备检验计划已完成上报。

2、特种设备检验前1个月,积极与路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和重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申请,请求安排检验。

3、20xx年,我段共完成7台起重机械的检验;4台压力容器的检验;1台电梯的检验;1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的检验;共计13台。

由于我段特种设备分散,管理人员身兼数值,我们把特种设备与轨道车辆、汽车等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做到每台特种设备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1、根据特种设备管理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路局组织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供送培4人。取得了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电梯的管理资格证。

2、积极对到期的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进行送配复审。共复审7人次。

3、段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现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了适应性的培训,取得较好效果。

积极配合安装单位,对7台起重机械加装好了qcx-by型起重量限制器。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市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特设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

(1)开展了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参加了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的安全咨询日,在五岭广场摆放展板,现场讲解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单。(2)6月24日,我局特设科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在社区通过现场咨询、有奖问答、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根据活动的方案要求,重点督促电梯维保、使用单位、气站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救援装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指导苏仙岭风景区、南塔公园开展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应急救援演练,查找应急救援薄弱环节,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开展了安全整治,清查了安全隐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能力,同时也锻炼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将有利推动今后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为确保春运和“两会”期间电务系统安全稳定,按照部局统一部署,电务系统于2月14日开始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春运包保、消防检查,各专业小组认真落实活动要求,深入现场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倾向性、系统性的问题,确保了电务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是成立检查小组。为迅速贯彻部局要求,电务处下发了《关于电务系统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成立了电务处处长任组长,电务处副处长任副组长,电务处各科室科长、主任为组员的专业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武汉电务段包保组、襄樊电务段包保组、武汉通信段包保组、安全盯控组、工程安全检查组五个包保检查小组。

二是细化检查措施。为深入贯彻“”全路安全、“”xxx电务系统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路局有关要求,深刻吸取“”南昌铁路局工务作业人员死亡较大事故等几起典型事故教训,切实把安全大检查活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电务处下发了《关于电务系统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的通知》,组织对三起事故进行了专题学习,制定了干部全覆盖包保检查方案,每个干部、管理人员逐人制定“明责、定位、定量、定内容”的包保检查措施。

三是明确重点单位。明确了电务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问题和卡控的安全重点、系统采取的措施,对电务系统的安全重点单位武汉通信段制定了督导方案,分周制定了时间安排、检查重点、责任科室、量化要求,确保活动期间每日电务处有人在通信段、车间、工区进行检查、督导、帮促,确保当前关键时期电务系统安全持续稳定。

根据活动要求和量化任务,各小组成员到站段、下车间、进班组、走区间、上机车,深入一线检查,开展工作调研,组织抢险演练,做到“安全检查全覆盖,关键项目重点查”,在落实量化任务上下功夫,注重活动的效果。

一是突出活动重点。突出高铁安全、春运安全、“三大活动”督导3个方面,保障高铁设备质量、强化高铁应急处置、强化高铁现场作业、保持行车设备质量稳定、严格职工“两纪”、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道口管理、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检查等8项重点工作。

二是合理量化任务。结合“三大”活动,制定了五个检查组“七个一”的量化任务,在量化指标上不做加法,既完成下现场任务,又切合个人工作实际,同时规定各小组以组为单位每周完成量化任务,截止目前,各小组每周量化完成率均达到100%,做到了本职工作与安全大检查活动“两不误”。

据不完全统计,自活动开展以来,电务处共下现场87人次,添乘11次,其中添乘动车6次,武广高铁3次,参加施工及协调11次,跟班作业3次,夜查1次,检查站段3个,车间22个,工区50个,站场、机房、区间34个,道口4个,组织通信信号应急抢险演练4次,发现问题97个,已整改97个,问题库中29个问题整改15条,剩余14条正在整改之中,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

与此同时,各站段也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安全重点、关键项目,制定了包保检查方案、量化任务,迅速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襄樊电务段:一是5个春运包保组节后立即对各车间进行了检查,确保每位职工在春节过后,迅速将重心转移到安全生产上来。二是对2月15、19、23、27日四天的天窗修工作进行了布置,各春运包保干部深入现场,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好天窗修工作,确保设备稳定运用。三是2月15日至2月17日举办了一期工班长培训班,段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教员,根据培训内容对班组长进行了严格考试,确保了培训效果达到目标。活动中,查找出各类问题7件,已克服7件。武汉电务段:一是武广客专夜间天窗修跟班作业,并检查京广南线各站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段调度电话抽查各车间、工区活动开展情况,检查京广北线各站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检查孟宝线各个道口运用情况,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隐患。二是安调科组织3个检查组对孝感、武汉北、鄂州、蕲春、麻城、武昌、武东车间和部分班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劳动安全情况,并下发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共检查85工区、106站场,共发现177项问题,解决了166项问题,正在整改问题12项。武汉通信段:一是统筹安排,将目前“安全大反思、大教育、大检查活动”活动、宜万线隐患整改月活动和“安全大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对一线关键岗位和关键设备的检查工作,保持维护安全的动态压力。二是对问题库中反映的问题,着力整改,对惯性问题和惯性故障积极克服。问题库新增6项,已整改落实5项。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在区质监局的具体指导下,采取“安全为先,监察开路,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的监管模式,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取得明显的.成效,实现了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简要总结如下:

调整充实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签定责任状,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分片管理,工作队员包村、村干部包村组工作制度,从区到镇,从镇到村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密切的责任网络。

为了更好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我区组织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特种设备有关文件,并邀请质监局专家到小坝镇和各相关单位传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有关业务知识,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月“中,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广为宣传,此外还深入到有关单位向业主详细讲解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一年来共出宣传车8次,张贴标语10多张,分发宣资料200多张,进一步增强企业主的安全责任意识。

一是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年初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凡是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或单位,其地址设备现状逐一登记造册,便于监管;二是定时监管,不留死角。我镇要求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每逢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再突击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反馈;三是跟踪督查,不走过场。除每季度及节日例行检查外,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还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直到整改到位或停止使用为止。今年来共出执法人员30多人次,检查工矿业、学校,饮食店等计9家,查出隐患13条,已整改到位7家,有力地促进了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一、消防考核指标:

1、本地区“三合一”厂房整改率达100%;

2、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合格率达85%以上。

二、工业卫生考核指标:

1、以厂矿为单位,有职业危害的厂矿企业工业卫生监测覆盖率达80%;

2、接触有害因素作业职工健康体检率达50%。

三、无证非法采矿关闭率达100%,矿山秩序整治合格率达80%。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不发生死亡事故。

五、无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关闭率达100%。

六、继续深化创安全生产合格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