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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寿险演讲稿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模板5篇)

作者:纸韵 最新寿险演讲稿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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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演讲稿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良好形象,规范业务人员行为,奖优罚劣,促进寿险业务健康发展,共建中国道德标准最高的保险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一)有具体事例或言行维护公司形象、赢得荣誉,取得一定社会效益的;

(二)为维护公司利益或保护财产安全见义勇为的;

(三)热心参与公益活动,对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品牌做出贡献的;

(六)服务品质良好、业绩优秀且在公司服务年限长的;

(七)其他特殊优良事迹。

(一)书面奖励;

(二)颁发奖状或奖牌;

(三)颁发奖金;

(四)提供培训机会;

(五)受邀参加年度表彰大会,并接受优良事迹表彰;

(六)其他适当奖励。

第三章罚则

第五条业务人员发生违规行为,经公司“业评会”审查认定属实,根据该行为性质,予以警告、记过、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等处分。

第六条代签名

在投保书、新契约审核函件、体检报告书中的健康告知、各类疾病问卷、授权委托书、委托转帐合同、保单回执及各类变更申请书等保险资料上公司规定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却非客户本人签名的,业务员有过失的,警告一次;业务员代客户签名的,记过一次;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误导客户

(三)向客户隐瞒投资风险事实、投资账户保费分配方式、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的各项费用及收取比例。

有以上各种行为之一发生的,记过一次;因上述言行造成客户与公司纠纷,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不实告知

协同客户提供不完整体检病史、财务资料,或隐瞒客户提供的体检病史、财务资料的,记过一次;向新进业务人员做不实说明使其对公司组织规定及各项制度产生误解,唆使新进业务员对客户做不如实告知导致纠纷的,警告一次。

第九条冒名顶替体检

协同客户让他人顶替体检、伪造或修改体检报告,或明知客户顶替体检不阻止且不告知公司,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找他人顶替体检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条参与保险欺诈

擅自以公司的名义签发保险单,或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或擅自与客户签定附加合约,或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与客户签订投保申请(倒签单),或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参与制造假赔案、欺骗公司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滞留客户保险费、保险金

滞留客户保险费、保险金的记过一次;若无合理理由,滞留保险费超过七个工作日、或滞留保险金超过七天的,除追扣滞留款项本息、解除代理合同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擅自更改客户投保资料

业务员擅自更改客户已确认的投保或保全申请的,记过一次;造成客户或公司损失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挂单行为

发生挂单行为(私下转让保单),当事双方警告一次。致使客户无人服务、导致公司或客户损失的,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十四条客户投诉

对客户服务态度不良的,或违反公司的新契约、保全、续期、理赔等业务管理规定对客户服务质量不良的,警告一次;因上述行为导致客户投诉、退保或与公司发生纠纷的,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利用行政权利、职务或职业的便利,强迫、引诱投保人购买指定的保单,或使用不正当手段唆使客户修改有效契约、改投新契约,或以回佣或其他利益诱使客户投保或使之撤销、终止任何保险契约,或隐瞒犹豫期、阻挠客户犹豫期退保,或泄露客户个人业务、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等资料的,警告一次;造成客户投诉的,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破坏公司形象

未经过公司同意或授权,擅自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有关公司的各类广告、通告、信函或文件的;擅自盗用公司或他人名义对客户进行诱骗投保的;擅自以公司名义印制并散发保险资料的;擅自刊登散发增员广告,误导应聘人员的;业务员如与客户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向法院提出诉讼的;不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却故意散播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行为的;在职场内吵架,参与打架,公然侮辱公司上司、同仁或客户、准主顾的;诋毁同业、同事,或为其它保险机构经办、销售保单的,或兼做保险经纪业务、代理再保险业务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客户资料不真实或不详细

提供客户的假地址、假帐号、假身份证号、假电话等虚假客户资料或明知客户资料已发生变更而不及时为客户办理变更手续,导致公司无法联系客户或进行正常的保单回访、理赔回访、续期收费等工作的,警告一次;导致保险单失效或引起客户投诉的,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十八条业务员个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一经发现,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其推荐人警告一次。

第十九条同事之间的不规范行为

以不正当手段争抢业务、争抢增员,警告一次;遭投诉的,记过一次;

第二十条恶意投诉

为达某种目的虚构事实,本人或挑唆他人对公司员工、业务同仁、特约体检医院、定点医院恶意投诉的,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二十一条违反业务管理规定

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未经公司核准的建议书、产品说明书及其他展业资料的,记过一次。

在收到保险单正本(含保单回执)、新契约审核函件后,若无合理理由,未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客户的,警告一次;收取客户押金,垫付客户保费并引起纠纷的,警告一次;打白条收取客户保费的,记过一次;开具阴阳收据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无故不接受公司业务检查,或经业务品质稽核人员提出改正意见仍无明显改善的,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记过一次。抵制公司客户服务部门的电话回访工作,或被客户投诉后不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处理的,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凡在考核、晋升、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已获取资格外,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警告一次;以虚增业务为目的,故意使销售的保单于犹豫期内退保的,记过一次;一年内有两次(含)以上的类似行为,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因疾病身故,经查销售过程有过失的,记过一次;若有故意行为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业务人员原因导致客户个人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损失而引发公司错单交易行为。

(一)因业务人员失误,导致银行账号错误、扣款不成功。

(二)由于业务人员的失误致使保费录入延迟,错过当月评估日。

(三)因业务人员挪用保费导致保费未能及时进行回销或追加保费未能及时入账。

(四)因业务人员开收据时保单号错误,需要回调保费。

(五)因业务人员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保全变更(主要是保额变更),经删除保全批单后需要调整的。

(六)因业务人员未及时办理保全变更(主要是终止附约),导致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不符的。

(七)因业务人员未及时办理保全或办理申请在交接途中,保费却已扣款成功,需要回调的,且办理好保全后需要按历史买入价购买投资单位的。

(八)因业务人员未及时办理保全或办理申请在交接途中,且办理好保全后需要按原卖出价卖出投资单位的。

(九)其它由于业务人员原因导致的错单。

发生以上情况时,未能按相应的买入价买入投资单位或相应的卖出价卖出投资单位,经过总公司非传统保险部审批同意后,公司可以按照相应的历史买入价买入对应的投资单位。业务人员因过失造成的损失在当月佣金中扣除损失金额,并警告一次,若有故意行为者,公司将吊销其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记过一次,情节严重的解除保险代理合同。

第四章 品质管理实施规定

第二十五条由“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对业务人员日常业务品质进行审核、评定、奖惩。

第二十六条营销员适用以下规定

(一)一年中累计受警告两次,视同记过一次。

(二)一年中,主管辖下营业组累计两人次受警告,该主任受警告一次。

(三)一年中,经理辖下主任两人次受警告,该经理受警告一次。

(四)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过程中记过一次者,一年内不得销售投资连结保险;记过_______次(含_______次)以上者,财务管理制度永久取消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

(五)各级营销员被记过一次,取消参加当年度高峰会议及其它评优资格。

(六)凡因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等违反业务管理和契约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客户投诉、引起纠纷并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罚外,还要扣回该保单所取得的相应佣金。

(七)各级营销员被警告一次,视情节轻重处罚_______元至_______元;其直属主管被连带扣当月直接管理津贴的5%,部经理被连带扣当月经理津贴的_______%。

各级营销员被记过一次,视情节轻重处罚_______元至_______元;其直属主管被连带扣当月直接管理津贴的_______%,部经理被连带扣当月经理津贴的_______%。

各级营销员因品质原因被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其直属主管被连带扣当月直接管理津贴的_______%,部经理被连带扣当月经理津贴的6%。

(八)营销员因上述违规行为造成客户或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客户或公司损失。

(九)营销员若发生上述违规行为,各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发文通报,记入二级档案。涉及业务主任层级以上人员降级和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需报总公司营销部。

(十)对因上述不良行为而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公司将收回其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投资连结产品销售资格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件,并通报当地保监办;根据情节轻重,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向当地保监办申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书。

(十一)营销员被处分后,有积极改善行为与绩效,且逾十二个月未再受“业评会”处分者,其之前被处分的记录予以撤销。

(十二)营销员的上述违规行为将被纳入《业务人员工作考核和素质考评》项目中,没有通过该项考核及考评的营销员,将被取消晋升资格。

二十七条收展员适用以下规定

(一)一年中,展业区收展员有两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区主任受警告处分一次;有四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区主任受记过处分一次;有五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区主任应予以降级处分。

(二)一年中,展业课所辖展业区主任有两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课长受警告处分一次;有三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课长受记过处分一次;有四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课长应予以降级处分。

(三)一年中,展业处经理所辖展业课长有两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处经理受记过处分一次;有三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处经理应予以降级处分。

(四)一年中,展业区部经理所辖处经理有两人次(含)受警告处分时,该区部经理受记过处分一次;有三人次(含)受警告以上处分时,该区部经理应予以降级处分。

(五)展业外勤主管包庇下属或疏于管理,造成展业外勤纪律涣散、考勤管理制度服务品质低下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展业区主任记过一次,展业课长警告一次。

(六)展业外勤的违规行为如属两人以上集体舞弊或包庇行为者,不论首从,一律加重罚则,其行为达记过处分的,一律予以免职或辞退。

(七)收展员的违规行为若是被该展业区主管主动查核者,则免除该主管的连带责任。

(八)展业外勤受警告(含)以上处分者,停止晋级一次,且当年不得晋升,同时取消参加各项评优活动资格。

(九)各级展业外勤受处分时,应按下列标准处以罚款,并从当月薪金中扣除。

单位:元

处罚情形

职称警告一次(每次)记过一次(每次)

收展员_______

展业区主任_______

展业课长_______

展业处经理_______

展业区部经理_______

(十)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过程中记过一次者,一年内不得销售投资连结保险;记过两次(含两次)以上者,永久取消投资连结保险销售资格。

(十一)凡因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等违反业务管理和契约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客户投诉、引起纠纷并造成公司或客户损失的,除按相应规定处罚外,还要扣回该保单所取得的相应佣金。

(十二)收展员因上述违规行为造成客户或公司损失的,收展员应赔偿客户或公司损失;若由公司先行代为赔偿的,公司有权追偿。

(十三)对因上述不良行为而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公司将收回其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投资连结产品销售资格证书和其它相关证件,并通报当地保监办;根据情节轻重,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向当地保监办申报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书。

(十四)收展员被处分后,有积极改善行为与绩效,且逾十二个月未再受“业评会”处分者,其之前被处分的记录予以撤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归总公司。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执行,_______年_______月下发的《_______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投资连结销售违规处理细则》(修订稿)(_______年总公司寿险平保非传统_______号文)同时废止。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奖惩规定与本办法若有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解决客户回访发现的问题件,提升寿险业务品质,规范寿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寿险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是对各寿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下同)保险产品客户回访问题件制度建设和执行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开展业务的寿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 寿险产品客户回访问题件是指寿险公司在客户回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依据问题内容将问题分成两大类,即一般问题和严重问题。客户未收到保险合同、客户基本信息有误、保单录入信息有误及对保单服务人员不满属于一般问题。客户电话号码错误(包括多次联系不上)、所交保费与系统实际不符、投保单或送达书非本人签字及客户对犹豫期、分红、投资风险等不清楚的属于严重问题。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各公司应高度重视客户回访问题件的管理工作,充分认识问题件处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客户回访问题件管理办法与考核制度。公司在做好客户回访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件必须做到100%处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与时效妥善解决问题件。

第五条  各公司客户回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客户回访问题件的统筹安排和整体部署,小组负责人由公司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司客户回访管理部门、销售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及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各公司应逐级建立问题件处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客户回访管理部门负责客户回访问题件的转办、追踪、落实工作,投诉管理部门负责问题件引起的投诉处理,销售管理部门负责问题件的处理及解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问题件引起的后续业务处理。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应密切配合,及时有效解决客户回访问题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时效,提升服务水平。

第八条 各公司应将客户回访问题件及处理情况纳入业务人员及销售单位的管理指标,凡存在严重问题件者,要对相关人员及责任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  各公司对于在回访中发现投保人被误导的情况,应保障投保人的保险权益,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公司发现投保人被误导的,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并明确告知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第三章  处理流程

第十条 客户回访管理部门对于在客户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向客户做好相应解释与安抚工作,对于现场可以解决的问题直接答复客户,对于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向客户承诺处理时效,并在时效内答复客户。

第十一条 客户回访管理部门应对问题件做好记录与分类,并根据问题所涉及的具体部门及人员填制问题件转办表,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限时处理,同时将问题件转办表留档备查,并定期向相关部门确认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 销售管理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问题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客户回访管理部门反馈问题件及责任人处理结果。对逾期不能完成的问题件,相关部门应书面说明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继续处理问题件,按时将最终处理结果反馈客户回访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 投诉管理部门对于问题件中因客户不满引起的投诉,按照公司投诉处理流程予以限时处理,做好客户的解释说明工作,协助客户进行后续处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在时效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回访管理部门和销售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业务管理部门对于转办的问题件,应按照公司业务管理规定,及时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限时反馈转办部门。

第十五条 客户回访管理部门在接到相关部门反馈结果后,通过电话回访和业务核实,落实问题件得到妥善解决。该部门对经再次客户回访发现仍未解决的二次问题件,转交相关责任部门限时处理,同时抄报客户回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该部门在问题件处理中做好客户回访录音,记录回访结果,并整理问题件处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第十六条 公司应明确客户回访各类问题件的处理时效,原则上需要客户办理的问题件处理时效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其他类型问题件处理时效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客户回访问题件时效内处理成功率不得低于90%。

第四章  统计与分析

第十七条 客户回访及销售管理部门应每月整理客户回访问题件相关资料,形成问题件统计月度报表,并对报表指标进行分析,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不断改进公司客户回访工作。问题件统计报表中应至少包含以下重要指标及内容:问题件数量及所占应回访保单的比重,各类问题件数量及所占全部问题件比重,各类问题件处理成功率、时效内处理成功率、平均处理时效,各类未处理完毕的问题件数量及所占比重,二次问题件数量及所占比重,各销售渠道及销售单位问题件数量、所占比重、处理成功率及时效内处理成功率,原因分析、异常情况、改进措施等。

第十八条销售管理部门应每月统计分析客户回访问题件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阅,不断改进公司销售管理工作。问题件统计报表中应至少包含以下重要指标及内容:统计各类问题件数量、各业务人员、代理银行及网点问题件数量、所占部门问题件比重、处理成功率、时效内处理成功率、二次问题件数量、问题件涉及品质管理的业务人员数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九条 各公司应定期统计分析客户回访及问题件处理整体情况,为改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工作提供依据,并将统计分析结果和改进措施上报我会或保险监管部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各公司应严格执行客户回访问题件考核制度,对于不能履行问题件管理职责的部门,追究其管理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于存在销售误导、提供不真实信息、代客户签名、二次客户回访问题件等严重问题的业务人员加重处罚,直至解除业务人员劳动合同或代理合同;对于存在以上行为及无明显改善表现的代理银行网点,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限期整改,直至终止与其的代理合作关系。

第二十一条  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不定期对寿险业客户回访及问题件处理进行自律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公司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公司将由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报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寿险演讲稿篇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本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必须为同一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较大值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本公司收到死亡证明后,按收到日的下一个计价日投资账户单位的卖出价计算的本合同投资账户单位的价值之和。

(二)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高残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体高残,本公司按下列二者之较大值向被保险人给付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本公司收到残疾鉴定后,按收到日的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账户单位的卖出价计算的本合同投资账户单位的价值之和。

(二)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责任免除

(一)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五条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六条保费

一、本合同的首次保费最低为20__元且是1000元的整数倍。

二、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可以随时交纳后续保费,每次交纳的后续保费不低于1000元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第七条保费的分配和费用的收取

一、本公司收到保费后,将按如下的方法和比例扣除保单获取费用,剩余的保费按下一个计价日的投资账户单位的买入价计算可以购买到的投资账户单位数,计入该合同的投资账户中。

保费种类保费的数额扣费标准首次保费20__元

二、本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在每月计价日以扣除投资账户单位的形式按如下顺序从投资账户中收取下月的各项费用。

(一)投资账户管理费:计算和扣除方法见第二十三条。

(二)保单管理费用:每月16元,本公司保留调整此项费用收取标准的权利。

(三)风险保费:是本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

第八条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5万元。

二、如果投保人交纳的首次保费高于20__元,本公司允许投保人在5万到15万之间选择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必须是1万的整数倍。

三、投保人交纳后续保费之后,保险金额将从交纳后续保费的下一个计价日起按所交后续保费等额增加。

四、本公司根据保险金额扣除相应的风险保费。

第九条保险金额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变更保险金额,变更的保险金额是1万元的整数倍,变更后的保险金额自完成变更的下一个计价日起生效。变更包括增加和减少。

一、保险金额的增加:被保险人在50周岁之前且本合同投资账户余额高于20__元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申请增加保险金额,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增加一次保额;投保人要求增加的保险金额不超过1万元时,可以免体检;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增加后的两年内自杀,根据本条规定增加的保险金额无效。

二、保险金额的减少:减少后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万元。

第二部分一般条款

第十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提高保费或者降低保险金额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按条款第十八条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高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寿险演讲稿篇三

大家好。

我曾经是一名老师,在我们本地一所比较有名的小学担任高年级语文教学及班主任,我勤勤恳恳为教育事业奉献了我14年人生最好的时光。可是学校并没有给予我什么说法,在我觉得入编无门的情况下选择辞职重新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 。

在我最迷茫的时候,不知何去何从时,我在网上不断的发求职信息。终于被我的师傅李主任带入了平安,在此先谢谢我的师傅以及师傅的师傅曹主任和我的美女领导郦红仙课长!

对于保险我并不陌生,我哥哥应该是第一代保险人了,他毕业于上海金融国际保险系,91年分配进入中国人寿,一直到至今。他曾多次要求我去中国人寿,但是虽然我在他的潜移默化中有点了解保险,但是还是无法接受它的展业的模式以及不能真正了解寿险的功用与意义。于是一次次拒绝了他。至今,我哥哥每次看到我都会夸张的叫我一声光荣的人民教师啊 。那音调绝对拖出老长老长的 。

谈到人寿保险,对它的了解还是比较抽象,虽然早期也购买了一些人寿保险,那都是在熟人的面子攻势下购买的。对保单的'条款,以及保险责任一点不懂。

真正的思想转变应该是在01年的十一月份,我参加了新人班培训,认真学习了“中国平安人寿”的发展历程、经营业绩、发展远景以及《保险法》,使我逐步认识并相信了公司的实力。听了“寿险的意义与功用”的这节课程后触动很大,才清楚地了解到人寿保险的真正含义,人寿保险通俗的理解就是一种在不需要时准备,在需要时使用的特殊商品,它保障我们及家人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可以得到大笔的急用现金,补偿经济损失,保证生活来源,维护人生尊严。特别是在当今社会中,风险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法预料天灾人祸,旦夕祸福,而且人人都有生、老、病、死、伤、残等等说不完、道不尽的风险。那我们如何进行规避及减少各种风险带来的苦痛与伤害咧?这时我明白了人寿保险才是我们最科学、最合理、最安全、最省心的转嫁风险的选择,同时也深刻理解到我们人人都需要保险。再想想身边一些人和一些事,就在我入司不久后,我老家两个老村民因车祸相继离世,因为他们没有投任何保险,留给了妻儿无限的悲伤,也使这两个家庭完全陷入了困境。此时我在想:假如他俩投了充足的人寿保险,他们的妻儿最起码能保证生活来源,毕竟逝者已逝,而生者还将继续生活。而对于这些既没有交通意识又没有保险意识的村民来说,我觉得我作为一个保险人,任重道远啊。与此同时,我的另一位好朋友的女儿同样在放学的路上被车撞了,生命危在旦夕,因治疗及时在某医院花去医疗费用8万余元巨资,这对于一个正处于创业阶段的小家庭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然而幸运之神仍然眷顾着这个家庭,仅仅因为孩子在学校投了50元的学生平安保险,一切经济困难都迎刃而解,可以说这个家庭的幸运之神就是保险。因此我要做有准备的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首先为自己及家人做全保障,为家庭添加一份关爱和责任,因为我深信人寿保险一定能帮我解决我的后顾之忧。

既然了解到人寿保险这么重要,那么我感觉我有必要也有义务告诉我的亲朋好友以及我所熟识的所有人,为他们的家庭送去保障,这就是我成为寿险代理人的初衷。如今我成了一名寿险代理人,更有责任为他们送去幸福,挽救生命。这就需要我们抱着自信、诚信、乐观、爱心、、耐心、行动的心态,抱着造福他人、成就自我的理想,按照做事先做人的原则,主动与他们接触、沟通,传播保险理念,用自己专业的保险业务知识为客户进行需求分析,制定完整、准确的寿险计划书,以满足人们购买保险的需求。在满足客户风险保障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使用各种金融工具及投资工具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需求,满足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以实现客户与自我的双赢。沙漠里的人最想看到绿洲,而我们的寿险就是你想看到的绿洲。

寿险演讲稿篇四

大家好,这天我要发表的演讲稿题目是《历史的选取是中国》!

鱼儿选取湖泊,是因为它有一条能够自由畅游的尾巴;鸟儿选取了天空,是因为它有一双能够自由飞行的翅膀;骏马选取草原,是因为它有矫健的身姿;历史选取了中国,是因为它有民族团结力量的支撑。

一个曾称为“xxx”的国家;一个曾被无数列强侵略的国家;一个被人看不起的国家;一个历经磨难的国家。她没有选取懦弱,没有选取逃避,而是选取了坚强,选取了奋斗。我们的祖国,她选取了“千锤万凿出深山”,选取了“千磨万韧还坚劲”,就是这种选取,让历史的选取是她。

我们的祖国是历史的选取,我们的祖国她就犹如一只沉睡在太阳升起的地方的雄狮,我们的祖国有气势浩然,被称为历史长龙的万里长城;我们的祖国有古朴雄风,精致如画的苏州园林;我们的祖国还有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的巍峨泰山;我们都祖国海有很多很多,她让世界人民明白,历史的选取是中国。

中国,有着悠久而深厚的文化底蕴,有着平凡而伟大的龙的传人。历史的选取,汩罗江上的一圈涟漪,让我们想到了屈原,他用孤奋的诗行代替了富贵,用楚辞《离骚》洗去了铅华。他用“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言壮语表达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他的铮铮铁骨为后人所传颂。夜深人静里的长明灯,让我想起了司马迁,他用手中的丹青妙笔记成就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学巨著——《史记》,他用伟大的行为,让史学的天空更加熠熠闪耀,让文学的园地更加灿烂辉煌……。

中国,因为她的地大物博,因为她的人才济济,让历史做出了选取,无穷的力量感动了历史,让历史的选取成为悠久。漫长的中国历史文化中,有太多太多的奇迹被中国人民所创造。中国xxx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也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他用了九十年的时间,为民族谋求独立和解放,为人民寻找富裕与安康。中国xxx领导人民进行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战胜了各种风险和挑战,把一个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到达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

历史的选取是中国,人类并不惊讶,因为今日的中国有清正廉洁的执政党,有勤劳善良的中国人,有美丽富饶的广袤土地。同学们,在我的演讲稿最后,我衷心地期望所有中国人都团结起来,不畏艰难,敢于奋斗,让我们携手并肩去迎接中国的新辉煌,因为,是历史选取了我们。

寿险演讲稿篇五

大家好,我是来自____部的新人______,我演讲的题目是寿险的意义与功用。

今天我将从生老病死四个方面来和大家探讨人寿保险的意义与功用。

首先是生,在这里,我所指的生是“生儿育女”的生。在座的各位很多已经有了孩子,其他的也会在不久的将来为人父母,当我们的孩子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他就带给了我们无尽的欢乐和幸福,因为孩子是我们生命的延续,看着他们的一天天长大,就像是我们自己再活了一回。“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就是我们民族得以延续与传承的伟大之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将来能有好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然而,现代社会的竞争已经越来越激烈,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我们都会想尽办法让孩子接受最好的教育,然而,现代子女教育费用一再飙升,给每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据上海社科院调查显示,上海养育一个孩子的直接费用高达49万,教育费用比20____年前翻了7番,就算是在我们邵阳这样的小城市,将一个孩子送到大学毕业也得花费30万。我妈妈曾经对我说:儿子,我以后养老也不用你管了,你只要将你这些年读书的钱还给我就行了,我咋听之下还以为她在开玩笑,但当我仔细一算,这个数字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算过?而且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这个费用只会水涨船高,相信各位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因为没有足够的教育费用而面临失学的境地吧?然而我想请问各位,你们是否已经准备好了这笔巨额的费用了呢?我们应该怎样为子女建立教育基金?这笔教育基金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专款专用;二,保值升值;三,不会因为意外等其他因素而中断。人寿保险就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以平安的吉星送宝为例,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每年给孩子存一万,连续存20____年,到孩子20岁上大学的时候,加上分红和返还,我们将会有15万的教育金,孩子的学费就不用愁了,就算我们在这20____年内因为意外或者疾病而离开了孩子,无法继续缴纳保费,保险特有的豁免功能,可以让我们免交以后的保费,而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孩子的未来不会受到任何影响,真正做到了无论我们在与不在,我们的爱一直守护着孩子。这就是人寿保险爱与责任的体现!

我们年轻的时候拼命的工作,不就是为了能够过上幸福安详的晚年生活吗? 《圣经》中有句话:当你拥有时,上帝会不断给予你,而当你没有时,连你最后一点也会被夺去。一个人到老年时穷困潦倒,不是因为他年轻时做错什么,而是他年轻时什么都没做。每个人都不希望饱经风霜走到人生的暮年还要忍受着生活困顿之苦。

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型,使传统的完全依赖国家、单位的养老制度逐渐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对职工生老病死的"大包大揽"已成为过去,人们已意识到真正保障自己将来生活的只能是自己。所以人们在年轻时早准备早投入,年老时就可以有充足的生活保障,从而渡过一个"夕阳无限好"的晚年。

我的邻居曾先生,今年32岁,在结婚纪念日来临之际,选择送给30岁的太太一份特殊的礼物——平安吉星盈瑞保险理财计划,这份礼物带给曾太太的不仅是这一个结婚纪念日的祝福,更是每个纪念日的关怀,每年交一万元,连续交20____年,到曾太太60岁时,她可以领取21万,70岁时变成30万,80岁就会有40万。有了这笔钱。曾太太的晚年生活就可以过得无忧无虑。

投保养老保险可以说既是老人为子女分担一份忧愁,也是晚辈献给长辈的一片孝心。

也许有人会说,我已经买了医保,可以靠医保报销,但是社会医疗保险只能满足最基本的看病需求,对于重大疾病来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前朱镕基曾经说过: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如果我们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就算真到了我们卧病在床的那一天,保险公司将会为我们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也就不会出现久病床前无孝子的尴尬状况了。《边红旗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里面的那个小女孩是多么的可爱啊,但就是这么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却被无情的病魔夺去了生命,其实带走小女孩生命的本质不是病魔,而是缺钱,如果他们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就能够帮助他们支付一大笔医疗费用,那个小女孩也许就可以借此摆脱死神之手,重新回到父母身边。投保寿险,可以使自己和家人病有所医,康复有望。

最后是死。死,人皆有之,只是家里人怎么办?

在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两个最近发生在我身边的故事,我上个月回家搞客户答谢会,然后我和刘经理一起去村里面拜访客户,走到对面村子的时候,听到了奏响的哀乐,然后一打听,才知道是有人过世了,生老病死,这本来是人之常情,但是当我听说死者是一个和我同年的女人,结婚才几年,膝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儿女,高昂的医疗费用早已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而且欠下的医疗债务更是让这个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看着两个幼小的孩子,我的心里很难过,孩子还这么小,还没有享受生活的美好就要承受如此大的苦难,而更让我难过的是死者没有购买人寿保险,这样一来,所有的生活重担就压在了他的丈夫的肩上,我望着那个瘦弱的男人,心里不由得为他们家庭的未来暗自叹息。

同时我也想起了前不久发生在我们村的一起理赔案件,我们村的刘亚军于于今年查出患上肺癌,经医治无效于上个月去世,同样是有孩子,同样花了一大把的医药费,不同的是他在前年在平安投保了人寿保险,买了年交六千的鑫利,在医院确证后,平安马上给付了8万,解了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在他过世以后,又给付了4万。这笔钱对于这个刚刚遭受重创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相信孩子将来的道路会走的更加平稳!

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结局。其中的区别相信大家都已经感受到了吧?其实豁达的人是不畏惧死亡的,但家人却可能陷入失去亲人的无尽痛苦和失去依靠的困窘之中。责任和爱使人成为万物之灵长,是人类社会得以继续存在的源泉。人类尽其所能地照顾和报答身边所爱的人,承担起对他们的责任。正是这种责任与爱的延续使我们希望亲人、朋友们永远得到照顾,并为此而产生了担心和忧虑,投保人寿保险,为家人留一笔保险金,我们就可以含笑离去了。

保险就象飞机上的降落伞,汽车上的安全气囊,它们未必使用,但它实实在在的带给您一份安全保障。

他不能带来健康,却可以修补健康,他不会防范意外,却可以减少意外带来的伤害,他无法维系家庭,却可以完成父母对儿女的爱。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保险的意义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备,生时作死时的准备,父母作儿女的准备,儿女幼小时作儿女长大时的准备,如此而已!今日预备明日,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时,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能作到这三点的人,才能算作是现代人。

各位在座的现代人,你做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