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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管理制度(专业16篇)

作者:雅蕊 光伏发电管理制度(专业16篇)

规章制度的修订应该及时进行,以适应组织发展和变化的需要。以下是一些典型的规章制度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启发。

光伏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操作规程,值班时全神贯注,精心监护,准点抄表,准确记录,定期巡查,定期试验,不擅离岗位,不干私活,不弄虚作假。

二、正确执行操作票制度,认真操作,严格监护,不麻痹大意,不自以为是,不发生差错,但对设备及人身安全有明显威胁时,可以讲清理由拒绝执行。

三、巡视设备一丝不苟,做到细看、细听、细查、细分析,按巡检时间和路线巡检,并在巡检记录簿上签名,不敷衍了事。

四、当值负责人应审核当日记录、抄表及设备变动的登记,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代清楚,接得明白,不含糊,不扯皮。

五、值班人员应熟悉主要设备规范、性能、运行方式,了解一切仪表、继保装置的作用、原理及继电器的整定值。

六、从严要求安全措施,检修质量不合格不投运,工作票不终结不送电。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上下班,值班场所保持安静,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班,不得任意调班。

一、所有设备应按设备单元或电压等级划分设备主人,挂牌运行,责任到人。设备主人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的作用和性能,熟悉电气接线和运行方式,经常保持设备现场的整洁,做好各项运行维护工作。

二、加强设备修试周期的监督,确保设备无超周期运行。

三、严格执行设备的缺陷闭环管理制度,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健康运行。

四、严格“两票三制”,认真履行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做好验收工作,把住质量关。

五、做好设备台账,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资料,并及时收集,定期整理。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气线路在未经验电器验明无电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二、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三、工作前要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开关手柄上或线路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四、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五、工作结束后,必须拆除临时接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品遗忘在工作现场。

六、工作结束后,等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运行人员要亲自检查,拆除标示牌等安措后方可送电,以免发生意外。

一、使用中的安全工具均应进行编号,并建立台帐或清册,做到帐物相符。

二、安全工器具应按规定的周期,试验标准或厂家说明书进行定期试验和检查。

三、安全工器具经检查、试验不合格后,必须就地报废,不得与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四、安全工器具应分类存放,防止受潮、受热变形。

五、安全工器具应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六、安全工器具不得超周期使用,应定期试验。

七、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按有关规程规定或生产厂家说明书执行。

八、安全工器具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工器具在良好状态。

防火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做到各负其责,特制定本防火责任制。

一、变电站主管领导为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防火的`全面工作。

二、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的防火责任人。

三、保卫部门负责义务防火的组织建设,义务培训,消防器材的配备、检查、维护等工作。

四、人人均有权监督,任何人不得在变电所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在防火工作中,一般发生严重问题,依据《消防条例》追究各级责任。

光伏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3职责。

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1外委单位人员管理。

4.1.1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管理。

4.2.1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4.2.3参观、检查人员禁止操作任何设备。

4.3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4.3.1其他外来人员必须在取得光伏电站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3.2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4.3.3在事情办理结束后,其他外来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光伏电站。

5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检查与考核。

光伏发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日前,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这份政策通知成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最新利好政策,涉及总则、规模管理、项目备案、建设条件、电网接入和运行、计量与结算、产业信息监测及违规责任等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1、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2、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3、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5、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 规模管理

6、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发电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部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7、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划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8、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9、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备案

10、省级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11、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12、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13、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划、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14、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15、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设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 建设条件

16、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1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查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18、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电网接入和运行

19、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20、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21、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22、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23、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公寓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24、分布式光伏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25、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布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灯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26、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27、在经济开发区灯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同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 产业信息监测

28,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29,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拟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30,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31,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八章 违规责任

32,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电量,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太阳能开发利用,增加可再生能源用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5]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43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四)积极结合农村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系统。

第四条简化项目备案程序。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区(县)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规模指标实行备案管理,并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其中:

第五条项目业主在备案或登记完成后可向属地电网企业提出并网申请。其中: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所在区域电网企业提出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验收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并网验收与调试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电力公司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完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信息。

第七条鼓励区(县)政府在国家电量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鼓励电网企业和光伏项目业主开展代收电费等多种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在同一并网点变压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本区域的电力用户提供能源服务的模式和机制,发挥市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按要求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具体接入程序如下:

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后,项目业主通过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网站下载并在线提交监测表,节能环保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监测表的信息校核。

第九条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自发自用发电量按属地原则计入该区域和业主当年的节能量。

光伏管理制度

为加强光伏电站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光伏电站整体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员工行为,展现光伏电站与员工的精神风貌,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站长主要职责。

2.1.1是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站的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员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2.2主值主要职责。

2.2.1是本值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值的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2.2负责组织本值员工认真开展文明生产活动。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文明生产管理。

3.1.1文明生产工作和发电生产任务应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3.1.2文明生产以光伏电站自查自纠为主,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

3.1.3文明生产管理内容。

3.1.3.1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

3.1.3.2所辖设备的.卫生保洁。

3.1.3.3工作场所的卫生保洁。

3.1.3.4消除设备渗漏。

3.1.3.5员工行为文明达标。

3.2文明行为标准。

3.2.1员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语言、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3.2.2在岗员工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着装整齐,佩带工牌,坚守岗位,秩序井然,认真执行光伏电站相关制度。

3.2.3员工遵纪守法,互帮互学,敬业奉献,行为文明。

3.3设备和生产场所文明标准。

3.3.1工作场所的粉尘、室温、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劳动保护规定。

3.3.2日常运行值班记录、巡视检修记录、设备、工器具管理台账等和各种报表数据齐全、准确、及时,记录清洁、无涂改,文字工整;交接班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

3.3.3班容班貌好,办公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

3.3.4沟道、孔洞盖板整齐平整,遮拦齐全;楼道、平台、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

3.3.5设备、备品、工具、仪器及检修。

3.3.5.1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符合安规要求。

3.3.5.2设备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仪表、控制盒保护盘前后(内外)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杂物。

3.3.5.3发电设备、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无严重漏点;光伏发电支架、中控楼内生产、生活用设备、用具清洁整齐;光伏发电系统和变电站设备清洁、无锈蚀,光伏发电系统及支架外表面影响性能、寿命的表层脱落应有补救措施。

3.3.5.4设备命名标志准确齐全,并有巡视路径图,变电站巡视路径指示醒目规范。

3.3.5.5认真实行定置管理,库房备品备件、工具、仪器排放整齐有序,帐卡物相符,规格名称准确醒目,便于作业。

3.3.5.6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推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3.3.6建筑物。

3.3.6.1建筑外观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天沟及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得擅自对楼板打孔(必须打孔应经站长批准,事后立即封闭);无积灰、无蛛网。

3.3.6.2建筑物内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所有地面无积灰、积水、积油及垃圾,走道、扶梯、平台等所有通道清洁畅通;备品、机具、材料等整洁,放置有序。

3.3.6.3厕所干净,无堵漏,水池无积垢,定时冲洗,保持清洁。

3.3.6.4建筑物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

3.3.7变电站、配电室、电子设备间及电缆沟。

3.3.7.1变电站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变压器、开关设备四周无杂草;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渗漏油;鹅卵石层不积灰,无油垢。

3.3.7.2配电室、电子设备间地面,电缆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内无杂物,防小动物措施严密。

3.3.7.3电缆沟不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严密。

3.3.7.4继电器无积灰、玻璃清晰。

3.4站区文明标准。

3.4.1站区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站区道路、场地清洁整齐,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

3.4.2绿化区整洁美观,无杂草丛生。

3.4.3所有通道平整畅通,无乱倒垃圾、杂物,无乱堆器材,无违章建筑。

3.4.4公用走道整洁畅通,墙壁无蛛网、积灰,垃圾箱附近无垃圾。

3.4.5明沟、暗沟畅通清洁,排水良好。

3.4.6站区内环境整洁,需到指定场所吸烟,地面无烟蒂,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3.4.7站区内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

3.5礼仪规范性用语。

3.5.1接听电话时,首先应表明接听者的单位、职务、姓名。例如调度来电话时,接听者应说:“您好,××光伏电站,站长/当值主值/当值值班员某某”,当知道对方身份后说:“某某调度您好或某某主任您好或某某总您好,您有何事或有何指示”,若对方身份不明确,应说:“请问您是哪里,您贵姓,您有何事”,然后对对方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接听电话时要注意礼貌用语,语言简练、准确。

3.5.2上级参观人员进入中控室,当值人员应起立鼓掌表示欢迎,由站长介绍光伏电站的概况和运行情况,对于第一次来光伏电站的领导或其他人员,应从光伏电站的地理位置、总容量和理论光能利用小时数、光伏系统开始安装、结束、调试、试运行到正式投产的情况及变电站运行方式做简要介绍;对于已多次来光伏电站的则简要介绍光伏电站现阶段运行情况,并根据来访者所提问题做出回答。

4检查与考核。

4.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4.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光伏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措”计划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两措:两措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统称。

2.2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安措”。

2.3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反措”。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

4职责。

4.1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负责编制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4.1.2负责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两措计划编制要求和范围。

5.1.1安措计划的项目。

5.1.1.1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5.1.1.3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备,如安全技术教材、图示、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1.1.5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5.1.2反措计划的'项目。

5.1.2.1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5.1.2.2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5.1.2.3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5.1.2.4需要编制、制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

5.1.3光伏电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写附表81“两措计划表”,完成本光伏电站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确定技术方案、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5.2实施与监督。

5.2.1年度两措计划下发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技改工作进行实施。

5.2.2两措计划由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实施,属两措计划项目的工程设备、制图、施工、安装等工作由发电公司负责协调,光伏电站具体组织落实。

5.2.3在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确保质量,节省费用。

5.3竣工验收与检查考核。

5.3.1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光伏电站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应有实效。

5.3.2两措计划及其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光伏电站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将有关记录、资料归档。

5.3.3月初,光伏电站应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上月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预期完成时间。

5.3.4每年年终,光伏电站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光伏管理制度

光伏支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载体,大致可分为地面固定式、屋面体系、墙面体系、bipv体系等。因光伏支架本身的特点及自认和人为因素等原因,在使用一定的年限后必须不断的.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才能保证光伏支架的正常性能。

1.日常巡视检查。

为保证光伏支架的可靠运行,提高设备安全性,在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中建立日常登记巡检制度。日常巡检每个季度应不少于1次。通过巡检工作力争及时发现故障隐患,防范于未然,有效地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巡视检修项目如下:。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周期。

底座化学锚栓。

锚栓是否有松动迹象。

连接件。

螺栓是否有松动迹象;连接件是否有变形迹象。

组件压块。

螺栓是否有松动迹象;压块是否有变形迹象。

组件电池。

组件电池整体是否平整,角度是否一致。

支架构件。

支架构件是否有变形现象;支架构件是否有生锈现象;。

2支架维的护管理。

支架的维护每年应不少于1次,光伏支架的年度例行维护检查是光伏发电机组可靠运行的保证,应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原则,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年度例行维护内容并结合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维护计划。同时严格按照维护计划工作,使设备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在6级以上大风、热带风暴、大雪天气、地震等恶劣条件过后,应组织维护检修人员对支架进行全方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有损坏还需做好问题处理报告。

支架维护小组应根据每年支架维护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做成整体报告提交公司或生产商。

支架的维护检查项目及处理方式如下:。

项目。

检查问题。

处理方式。

底座化学锚栓。

锚栓是否有松动迹象。

1.如是混凝土基础强度不足,导致锚栓拉松动,则需提高混凝土质量,更换混凝土基础;如是锚栓本身质量问题,则需联系生产厂家更换购买锚栓或化学药剂。

螺栓。

螺栓是否有松动;。

1.如是因安装过程中螺栓未拧紧,则需重新拧紧螺栓;如因螺栓质量问题,或在极端恶劣气候条件下,导致构件孔位扩孔,则需联系生产厂家更换或购买。

组件压码。

压码是否有变形迹象。

1.安装过程中螺栓未拧紧,导致压码松动、错位,则需重新安装压码。

组件电池。

组件电池整体是否平整,角度是否一致。

1.如因支架构件变形,导致组件不平整,则需对支架构件纠正变形,或更换支架构件。如因安装时未控制好支架平整度,则需重新调整支架达到水平对齐、高度一致。

支架构件。

支架构件是否有生锈现象;。

2.在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构件碰撞,或利器、重物敲击构件,避免镀锌层被破坏。

3.镀锌层被破坏后,应立即刷环氧富锌漆,漆层厚度不小于120μm。

4.在镀锌层被腐蚀耗尽以后,出现生锈现场,应采用砂纸人工打磨除锈,后刷环氧富锌漆或其他反腐油漆保护。

光伏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2.2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4主要职责。

4.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4.1.1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4.1.2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修外委单位。

4.2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2.1负责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执行。

4.2.2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

4.2.3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

4.2.4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4.2.5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

5管理内容与要求。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5.1.2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5.1.3.1光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5.1.3.2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5.1.4激励。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1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

5.2.1.1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主、辅设备的检修周期。

b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求。

d《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对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的要求。

e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

5.2.1.2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2定期检修的'执行。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5.2.3定期检修记录。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2.4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

5.3临时检修管理。

5.3.1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

5.3.1.1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5.3.2缺陷、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5.1缺陷的处理。

a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故障的处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5.3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5.3.3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总结分析。

5.3.4.1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4.2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供应商检修时停送电的管理。

5.4.1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光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光伏电站。各员工均有责任保护光伏电站的各项设施,并有权对损害电站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三条岗位职责。

3.1凡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并执行安全管理维护规程。

3.2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过运行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以下事项:。

4.1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4.2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4.3值班时不得喝酒,游玩。

4.4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作业。

4.5未经批准,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4.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5.1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值班日志,对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运行操作、调度命令等进行详细记录。

5.2交班人员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向接班人员点交,并检查主控、设备间、宿舍、卫生间的卫生是否合格、具备交接条件。

5.3交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分清情况,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处理,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交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5.5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分别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6.1电站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原则,遵守当地电网公司的发电计划曲线。

6.2要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6.3电站应按批准的计划停、送电时间执行,不得随意借故缩短或增加送电时间。因故必须停电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权限办理停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

6.4停送电、检修时,必须服从当地供电局、地区调度命令。

6.5要定期检查光伏电池方阵的金属支架有无腐蚀,并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定期进行绝缘检验。方阵支架应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应定期对光伏电池方阵的光电参数包括其输出功率进行检测,以保证方阵不间断地正常供电。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况,光伏电池方阵一般不会受到损坏,但应对电池组件表面及时进行清扫,擦拭。

6.8应每月检查一次各光伏电池组件的封装及接线接头,如发现现有封装开胶进水,电池变色及接头松动,脱线,腐蚀等,应及时进行理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汇报。

第七条逆变器维护管理。

7.1应严格按照逆变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开机前注意输入电压是否正常;在操作时要注意开关机的顺序是否正确,各表计和指示灯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变器一般均有断路,过流,过压,过热等项目的自动保护,因此在发生这些现象时,无需人工停机;自动保护的保护点一般在出厂时已设定好,无需进行调整。

7.3逆变器机柜内有高压,操作人员一般不得打开柜门,柜门平时应锁死。

7.4在室内温度超过30度时,应采取散热降温措施,以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5应定期检查逆变器各部分的连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现象,尤其应认真检查风扇,功率模块,输入端子,输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机,不准马上开机,应查明原因并修复后再开机,检查应严格按逆变器维护手册的规定步骤进行。

7.7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应达到能够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并能进行排除,如能熟练的更换熔丝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使用设备。

7.8如发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应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电力管理部。

第八条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维护管理。

8.1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具体操作使用和维护检查,按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

8.2值班人员对配电柜的巡回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1)仪表,开关和熔断器有无损伤;2)各部件接点有无松动,发热和烧坏现象;3)触电保护器动作是否灵敏;4)接触开关的触点是否有损伤;5)检查接地情况,用兆欧表测试外壳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6)柜体有无锈斑.

8.3配电柜检修内容主要包括:1)清扫配电柜,修理,更换损坏的部件和仪表;2)更换和紧固各部件接线端子;3)修理损坏的引线绝缘;4)箱体如有锈斑,应清除锈斑并涂防锈漆,检修后,必须检查接线和极性完全正确后方可通电实验。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测量控制柜指示的有关数据。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第十条由于测量控制柜内有直流高压,非值班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打开机柜。

第十一条在逆变器内设置孤岛效应的检测防护功能。当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需要办理停电安全措施时,应先断开并网逆变器,避免检修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2.2本安全管理规定由xxxxx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光伏公司现场服务管理制度光伏厂设备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兆瓦一期______mw光伏电站项目为双方完成合作协议初步达成以下合作内容:

一、合作模式。

甲乙双发合作模式为epc总承包模式,即由甲方负责投融资,乙方负责电站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总承包建设,乙方协助甲方在国开行办理贷款。

二、合作规模。

根据双方的战略规划,计划在____年内共同协作完成光伏电站____兆瓦的装机容量。

三、合作期限。

本项目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施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完成并达到验收条件。甲方协助乙方整理项目相关资料备案,等待电业管理部门验收并网。如因天气等原因工期延后,延后日期顺延;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工期延期,经甲乙双方约定,其违约方违约金额按_____元/天计算。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光伏电站的立项。行政审批文件,电站并网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地与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协助解决问题。

3、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4、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地勘工作。

5、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总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6、甲方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及其他权利和义务。

7、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和考核承包人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分包商的工程情况。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部分项目验收服务等的总承包。

2、本工程建设期间,甲方不支付任何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所有工程资金由乙方垫资完成。

3、乙方对承包光伏电站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完成光伏电站的承建和移交任务。

4、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部。

5、对因甲方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关键工程延误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6、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不做工程决算。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金额______元)。合同总价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总承包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保险、服务等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和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条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进退场前的场地平整、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过程中应由总承包方负担的各种措施费、规费、物价上涨引起的价差、税金、风险、保险及政府各部门的收费等一切费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本合同的质保期为年,在竣工验收合格次日开始计算。发包方在质保期满后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质保金给承包方。

七、支付期。

1、乙方协助甲方在国开行办理贷款:从建设期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并网发电经验收合格后完成贷款申请,期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2、因国家政策及银行政策因素不能实现贷款时,支付最终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股权质押条件自行处置。转让和销售电站相关利益可协商。

八、工程进度计划:

九、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内容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管理制度

保证发电机在市网停电时能自动起动和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各管理区域内(大厦)发电机房的管理。

三、内容。

1、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未经部门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配电房值班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作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平时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合乎要求,柴油箱中的储备油量应保持能满足发电机带负荷运行8小时用油量,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4、发电机半月空载运行一次,运行时间不大于15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起动状态。

5、发电机一旦起动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查,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6、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7、定期清扫发电机房,保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8、加强防火各消防管理意识,确保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

四、相关记录:。

《发电机组运行情况记录表》。

一、未经主管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二、柴油机组平时应置于良好的状态,蓄电池置于浮充状态,冷却水应满足运行要求,邮箱内应蓄备8小时满负荷用油量,室内应配备应急照明。

三、柴油机组的开关及按钮,非值班技工或维修人员不得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机房内严禁抽烟、点火,室内应配备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五、机房内不能堆放任何杂物,更不能存放易燃物品。

六、每两个星期启动柴油机空载试机一次(15~20分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机房及机组的清洁卫生由技工班负责清扫,达到卫生、整洁、无积尘。

发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保证电力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业部及省以上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经营企业”),不仅要对直属发电厂进行安全管理,对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合资、独资建设、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也要纳入电网安全管理范围,对电力生产的安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所有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国务院电力主管部门颁布的电力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网经营企业,并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及其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

第五条电力工业部及电网经营企业对并入其所管辖、经营电网运行的公用发电厂行使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六条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应遵循的一般原则为:凡涉及职工人身安全和电网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内容,由电网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监督、归口管理;对于不涉及职工安全及电网安全的管理内容,由上网电厂及其所有者和经营者自行管理。

第七条电网经营企业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对影响电网安全、稳定的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组织或参加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

2.对拟建、在建、运行的电厂涉及电网安全运行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指导监督;对电站锅炉进行检验、登记。监督《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执行,归口统计、上报事故报告。

3.传达国家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电力生产企业参加各种安全专业会议、安全检查或安全性评价,及时向企业通报事故信息。

4.对并网电厂制订落实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5.对在电力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电力生产企业进行表彰或奖励。

第八条并网电厂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并网电厂安全管理机构业务上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

第九条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应按《电力法》规定,制定电厂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提供组织和资金保障。

第十条并网电厂应积极参加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的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流等安全活动。

第十一条并网电厂必须接受对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应按规定按时上报或抄报事故有关的报告、报表。

第十二条由于并网电厂原因引发或造成扩大的电网运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设备事故,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调查组调查;并网电厂及有关方面要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由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电厂的人身、设备重大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般由代管单位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组织调查,产权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参加。

第十四条非电网经营企业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可根据情况由并网电厂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电网经营企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第十五条末构成职工人身死亡,末涉及电网安全,未构成重大、特大性质的事故,由并网电厂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自行调查、处理,电网经营企业的电力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六条并网电厂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后(含当时不能认定,有可能构成的),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向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上报。

第十八条电力工业部归口管理的公司(如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等)所经营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应同时抄报所在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安监部门。

第十九条电网经营企业代管的电厂的事故报告、报表,按对直属企业管理方式统计、上报和考核。

第二十条事故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电网经营企业对并网电厂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进行监督评价,如有违反《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条款的事故定性,有权重新认定。

第二十二条公用发电厂是指由电网经营企业统一调度并且所发电量以送入电网销售为主的各类电厂。

第二十三条电网经营企业可依据本规定对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内容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电力工业部备案;上报备案时间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第二十四条电网经营企业在与并网运行公用发电厂签订的上网协议中应依据本规定明确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范围,并对并网电厂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事故有相应的考核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

发电机管理制度

本方案对#1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细节做了重点提醒,针对整个施工过程做了详细阐述并根据工作的过程提出了危险点及防范措施。目的是确保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范围。

本方案适用xx发电公司的qfsn-600-2yhg型水氢氢冷型发电机的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施工。

1.1办理发电机检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发电机内氢气置换完毕,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净机内的二氧化碳。发电机机内为合格空气、人孔已经打开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1.3发电机已与氢气管道系统隔离。并已在来氢管道侧加死堵。

1.4发电机修前试验已经试验完毕并结束,内冷水等系统已经停运。

1.5发电机氢气冷却器化妆板已经拆卸完毕,化妆板吊离并放置在不妨碍检修的位置上。

1.6搭设脚手架检验合格,满足使用条件。

1.7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具齐全,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存放在指定地点。

1.8材料准备充分,备品备件齐全。

1.9作业组成员了解发电机修前的运行状况。

1.10作业组成员清楚修前发电机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检修处理缺陷的方法。

1.11作业组成员必须熟悉本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项目、工艺质量标准等)。

1.12作业组成员必需安全持证上岗,熟悉本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技术措施。

1.13开工前召开专题会,对作业组成员进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内明确分工。

2.1.1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2.1.2作业组成员的着装要符合要求。

2.1.3发电机与所有系统完全解列,且内部无氢、无二氧化碳。

2.1.4发电机解体、检修、试验和回装时严禁损伤设备及其部件。

2.1.5严禁携带检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属性物品或锋利物品)。

2.1.6所带的常用工具、量具应认真清点、登记,绝不许遗留在发电机内。

2.1.7各作业过程作业组长要进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险预想。

2.2解体阶段的风险分析。

2.2.1检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气体压力充足、气瓶储备充足(100个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过程中倾倒。

2.2.2排氢前发电机内各部铁芯铁芯温度应不超过40℃。

2.2.3在排氢过程中,工作现场严禁明火,且排氢速度不能太快。

2.2.4在排氢过程中,发电机内部压力不能低于50kpa。

2.2.5在充二氧化碳时,充气压力不能低于150kpa。

2.2.6解体发电机前必须将来氢门与发电机拆开。

2.2.7解体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发电机内的二氧化碳吹扫干净。

2.2.8解体时测量发电机内氢气含量合格。

2.2.9解体中发电机内只能使用手电。在解体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穿带金属纽扣的工作服。进入定子人员须穿连体工作服,衣着整洁,衣袋内不得装任何物品。

2.2.10进入定子施工人员所带的一切物品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工作完毕后认真进行清点核对,保证全数拿出;,禁止带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件(如钥匙等)。

2.2.11人孔拆开后,将转子轴向风道封闭,防止异物进入转子内部。

2.3检修阶段的风险分析:。

2.3.1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组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后总结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

2.3.2使用电动工器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器。

2.3.3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带、安全带或防坠器。

2.3.4水压试验时严密监视压力表的压力,防止超压损坏水管。

2.3.5在进行修前、修后高压试验及有关电气试验时,检修人员应撤离现场,并作好协调配合工作,在不同地点设专人监护,并设围栏。

2.3.6发电机进行内部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发电机检修管理制度。

2.3.7在检修中使用扁铲、铁丝、锯条等时要时刻注意不能将断头掉入发电机内部。

2.3.8收工后要清点工器具无遗漏后,用蓬布将发电机盖好,并贴封条。

2.4回装阶段的风险分析:。

2.4.1全面检查发电机内部的所有检修工作全部结束,所有部件检修工作完毕。

2.4.2通知相关部门或班组,检查其相应工作全部结束。

2.4.3回装时要按照拆前记号回装。

2.4.4封人孔之前认真检查发电机内部无异物,并拆除转子轴向风道堵板。

2.5水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5.1水压试验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工作,禁止单独1人操作。

2.5.2水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将水压机和发电机出水法兰、进水法兰和压力表连接好。

2.5.4升压时先打开绕组排空门,待空气排尽后方可关闭升压。

2.5.5缓缓升压至0.6mpa后开始查漏,维持12小时无渗漏为合格。

2.5.6升压时做好联系工作,防止压力超限。

2.6发电机风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6.1水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电机本体、氢系统及氢干燥器等设备全部恢复完毕后,方可进行。

2.6.2定子冷却水系统、密封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6.3压缩干空气压力正常。

2.6.4氢系统就地压力表和集控计算机画面氢压信号已投入正常运行。

2.6.5化学氢气仪表分析盘、氢气湿度分析仪、热工变送器和就地压力表均恢复正常。

2.6.6风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从0m接干燥的压缩空气进入机内,缓缓升压。

2.6.8对发电机密封点进行查漏,查漏方法为洗涤灵水和卤素检漏仪测试法检查所有密封点,具体查漏点见《发电机氢系统风压查漏点一览表》。

2.6.9在查漏过程中如果发现漏点要及时处理,全部密封点检查两遍后无渗漏现象后继续升压,在升压过程中加强对密封油压的跟踪、查漏,如果发现漏点,停止升压及时处理,如果确认不能处理的,泄压后重新检修,重新进行风压试验。

3.1组织措施。

3.1.1在配合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过程中,设组长一名,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组长统一指挥。

3.1.2各小组成员,按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得随意离开检修现场。

3.1.3在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前召集所有成员召开现场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1.4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必须由班组组织协调。

3.1.5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1.6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时,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3.1.7电气检修班班长或技术员必须有一人在场监护。

3.1.8使用行车起重时由起重工统一指挥,一切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3.1.9所有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工作。

4.1安全施工措施。

4.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进入检修现场。

4.1.2现场施工中的废油棉纱、破布等,应统一集中保管处理,做好防火的准备,严防火灾的发生。

4.1.3起吊过程中,应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

4.1.4进入发电机内部的工作的人员,不得穿带钉或坚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划伤内部部件或绝缘。

4.1.5施工电源装置损坏或使用完毕,电气专业人员维修或拆除,严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积极认真的进行施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设备,相互照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场”的意识。

4.2文明施工措施。

4.2.1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拆卸的废弃物要随拆随清,拆卸时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扬尘污染。做到开工时、检修中、收工后现场保持干净。

4.2.2工器具、零件、材料的运送必须采取搬运、不得在地面上托运。防止划伤地面。

4.2.3检修现场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应按定置布置图摆放整齐。

4.2.4对可能造成设备基础瓷砖、地面瓷砖污染、损坏的部位必须设置遮挡或铺垫。

4.2.5每项工作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2.6检修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倾倒在垃圾车内。

光伏管理制度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

3职责

3.1发电公司主要职责

3.1.1负责批准光伏电站机构设置方案。

3.2公司主要职责

1负责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的落实和管理。

2负责对在建光伏电站生产准备工作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3负责光伏电站的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

4负责组织光伏电站完成管理文件的建立工作。

5负责光伏电站办公、生活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3.3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3.3.1负责参加岗位培训。

3.3.2负责参加光伏电站的规程、预案的编制工作。

3.3.3负责光伏电站辅助物资的验收、入库的管理工作。

3.3.4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3.3.5负责对设备、工程技术档案等的接收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生产准备的内容

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生产机构,合理配置运检人员,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4.2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对于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公司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安排、管理文件建立、辅助物资购买或完善、环境管理、管理信息报送机制、送电前验收、光伏发电系统调试、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经发电公司批准后,发布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4.3生产准备工作具体内容

4.3.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4.3.1.1机构设置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设置运行班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实施对生产管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4.3.1.2人员配置

装机容量40mw及以内独立光伏电站(有升压站)劳动定员11人;装机容量40mw以上独立光伏电站,每增加10mw装机,增加初级运维员2人,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在项目开工后,按照先管理人员(站长、主值)后生产人员(运检人员)的顺序,首先配置管理人员,在工程移交生产前完成全部运检人员配置工作,且运检人员中应配备有熟悉机械、电气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4.3.2岗位培训

根据基建计划进度,公司制定光伏电站各岗位的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有资质证件(电工进网证、调度证、主值证、安全员证、技术监督专责证)要求的岗位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1培训主要内容

a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b本项目相关资料、设计文本、图纸、系统设备的培训。

c光伏发电专业基础知识的培训。

d变电站仿真培训。

e设备制造商培训,了解掌握设备的内部结构和运行特性、用户手册等。

f参加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安装、调试对本项目的设备进行全面学习和掌握。

g光伏电站实习。

h管理文件(规程汇编、预案汇编、制度汇编)培训。

i上岗资质证书取证培训。

4.2培训教材编制与选用

a光伏发电设备厂家的运行维护手册、检修手册、安装手册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光伏电站安全规程》、《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检修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规程、导则。

c光伏发电基础知识培训教材。

d光伏发电系统培训教材。

4.3.3管理文件的建立

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发电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制度。

4.3.3.1制度汇编

《光伏电站制度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4.3.3.2规程汇编

《光伏电站规程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设备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现场检修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整个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后6个月内发布实施。

4.3.3.3预案汇编

《光伏电站预案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后,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4.3.3.4工作表格

在试运行前3个月,按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各种表格的准备工作,并在设备试运行过程中按制度执行。

4.3.4辅助物资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的辅助物资准备包括建立和完善专业设施(包括存储仓库、消防设施等),按先进实用的原则配置安全工器具、检修工具、仪器仪表,制定备品备件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4.3.4.1工器具管理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按要求配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器具、计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所有工器具必须是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部分工器具需经过所在地电网公司入网许可,并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专人管理,定期送检,具体按《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4.3.4.2备品备件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根据设备厂家的意见、建议,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备品、辅助设备事故备品、电气设备事故备品、一般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等,以维持正常的发电生产以及消除设备缺陷、加快事故抢修进度的需要,提高设备利用率。做好备品备件的.检验、入库的管理工作,具体按《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4.3.4.3消防器材

按要求配置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合格报告,具体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4.3.4.4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光伏电站的办公、生活配套设施。

4.3.5环境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变电站周边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作应全部完成,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4.3.6信息报送

4.3.6.1信息报送应与生产准备同步开展。光伏电站整套调试前,完成电网公司、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光伏电站实时监控系统、功率预测系统),确保光伏电站在并网发电后能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上报。

4.3.6.2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光伏电站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

4.3.7送电前验收

4.3.7.1以上工作均准备完成后,工程部向经理提出验收申请,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具体按《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执行。

4.3.7.2公司内部完成送电前验收并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向电网公司提出送电前验收申请,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

4.3.8光伏发电系统调试

为顺利进行光伏发电系统调试工作,在调试前应先通过电网公司、质监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检查、验收。

4.3.8.1单机调试

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单体调试工作(包括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参加验收,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4.3.8.2光伏发电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a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对调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

b光伏电站参与调试质量验收及结果评定,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4.3.9光伏发电系统试运行

在工程启动开始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光伏系统累计接收总辐射达360h的时间后,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大于光伏系统规定值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光伏发电设备厂家提出的试运行预验收报告和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360h试运行验收,具体按《光伏发电设备试运行管理制度》执行。

4.3.10工程移交生产

光伏发电设备完成360h试运行验收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公司启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具体按《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5.2本规定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

光伏公司现场服务管理制度光伏厂设备

经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文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为拓展商务活动、扩大市场影响力,委托乙方进行网络广告宣传。

2、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广告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网络广告发布处: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广告发布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广告发布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广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广告链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将符合合同约定规格的_____交给乙方,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或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4、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工作的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利享有合同约定范围、网站发布位置、期限内的广告发布权,在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无瑕疵的情况下乙方无权撤销。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广告发布费用。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链接及发布需要的图文信息文件。

2、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链接图文信息文件符合我国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文件本身无瑕疵。

3、甲方保证其广告指向网站不存在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_____、弹窗及网页覆盖),如出现违规情形,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广告的投放。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甲方提供的图文信息文件及链接地址,及时发布在网页的指定位置。

2、乙方有义务对广告进行技术维护。

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月,乙方收到甲方广告费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广告发布上线工作。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付款方式为月付,即甲方在本月度(非自然月)广告期满前______个工作日支付下月广告费用,广告自动延期______个月。

3、如果甲方在本月度(非自然月)广告期满时仍然未能支付下月广告费用,则视为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政府政策调整广告发布无法完成时,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对于获知的对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事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此条款并不因合同的终止失效。

第十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发电机管理制度

规范柴油发电机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地操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各管理处柴油发电机的操作。

3.1操作规程。

1)在市电停电时,应及时启动发电机。

2)启动前须检查机油、柴油、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水箱内水位是否足够。

3)检查风叶及传动皮带等是否正常,检查机身各处是否有漏油及其它连接松动现象。

4)一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秒,连续两次启动不成功,应间隔2分钟再启动,如重复三次不能启动,则应查明原因。

5)发电机正常供电运行后,应注意观察各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6)运行时保持机组负荷不超过客定值80%。

7)市电恢复供电后,按启动程序逆操作转换市电。停机前应保持空载运行5分钟以上。

8)运行期间,注意打开补风机。

9)应急发电机启动后,应间隔2小时左右,记录电压、电流、油压、水温等。

10)在运行中,确保发电机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用看、听、嗅、摸四结合方法对机组进行检查。

3.2应急发电机日常巡查、维护内容。

1)检查油箱油量及水箱内的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足。

2)检查机油平面,不足时应添足。

3)检查各附件安装的稳固程度,地脚螺丝及各机械连接的牢靠性。

4)检查机器是否有漏油、漏水等现象。

5)检查各仪表是否正常,蓄电池电池水是否添足,检查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6)清洁机器及附件设备外表。

7)发电机平时置于自动待发状态,蓄电池置于充电状态。

4.管理规定。

4.1保持应急发电机机房干净整洁。

4.2发电机组与储油间隔离,储油间应有单独通风设施,并有防爆灯。

4.3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标示明确,普通灭火设施齐全,co2灭火系统处在正常监控状态。

4.4发电机非使用时应定期试运行,时间每次不少于15分钟,每次运行应有详细记录。

4.5有明确岗位责任人,有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和记录,以及故障处理记录。

5.附表:。

5.1《应急发电机运行记录》。

5.2《应急发电机运行巡查记录》。

发电管理制度

1、发电机房由配电房值班员管理,非工作人员进入发电机房,须经过机电主管或管理处批准后,由机电值班员陪同方可入内。

2、配电值班员必须熟悉发电机的基本性能和操作方法,发电机运行时应做经常性的巡视检查。

3、应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柴油箱中的储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带符合运行8小时用油量。

4、发电机一旦启动运行,值班员应立即前往机房观察,启动送风机,检查发电机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5、严格执行发电机定期保养制度,做好发电机运行记录和保养记录。

6、各类检修、操作用具摆放整齐,配备齐全。

7、保持机房清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不得堆放杂物。

8、每月试运行一次,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自动启动状态。

9、加强防火和消防管理意识,保持发电机房消防设施完好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