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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项自查报告(优质15篇)

作者:灵魂曲

通过撰写自查报告,我们能够对自己的工作或学习进行深入反思,从而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优秀的自查报告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如何写一份好的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xx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对照《方案》中整治范围对202-年以来政府采购事项逐一开展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人方面。

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采购的要求,在采购预算编制环节、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采购执行环节、采购合同签订环节、履行验收环节和资金支付环节等环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202-年以来不存在采购人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履约验收不合格,进行虚假宣传,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审专家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评审专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专家预收定金充当“黑中介”、抱团牟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代理机构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不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依法抽取专家,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出处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方面。

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我局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体制制度方面赏罚分明的问题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共同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二)出台了《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

(三)深入学习《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规定。

七、提高认识,健全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战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从xx年至xx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06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08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

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

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

xx558325.27058.511266.6915%。

xx676676.005804.40871.6013%。

xx869358.018125.981232.0313%。

xx。

(上半年)566295.355577.37717.9911%。

合计26430654.5626566.264088.3111%。

采购方式统计表:

时间次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xx5512103300。

xx6720143251。

xx8637137153。

xx上半年561724141。

合计264864317845。

自xx年以来,共收到18宗质疑投诉,引起原因均是不服标后结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有欺骗行为。在xx年1月分别有两公司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手段骗取中标。发现查实后,在区财政局的支持下,对这两家公司作出了扣留投标保证金和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xx年7月,评标专家操纵我区有线电视台的光传输项目被投诉,经区监察局、区检察院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我中心重新进行了招标,并且节省了110万元。其余质疑投诉因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内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并组织评标、谈判委员会(小组),对邀请的专家评委情况严格保密。xx年9月开始,我中心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全市统一共享的专家库对每次评标项目进行专家随机抽取,不存在中心工作人员人为操纵。

1、严把商业贿赂防线,制定我中心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弱化中心主任权力。主任不参加评标,标前不审核评委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原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汪国栋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2、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利用中心网站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弄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严重性。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网上采购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三是大力推进网上招标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中标的资质条件和评标标准,在更多采购项目中采用国际通用的评分标准等,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盐田区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5月启动了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8月-10月对40个市级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政府采购已全面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41个单位年初采购预算共计3679.35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预算1.31亿元,实际采购支出1.18亿元,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69%。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31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违规采购金额共计855万元,其中违规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中医院、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视台。这些单位违规采购情况在类别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擅自实施采购,二是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希望市级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一是要严格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符合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并根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程序,推动市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

2006-2007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06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07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县财政局:

为更好地推动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两年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财采〔20**〕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20**年和20**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单位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由办公室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并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由县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建立内控机制。

我局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局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20**年、20**年我局采购预算。

20**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6项,全部为分散采购。采购计划金额10.87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实际采购金额9.7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节约资金1.167万元,节约率8.53%。

20**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5项,全部为分散采购。采购计划金额4.520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实际采购金额4.317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节约资金0.2035万元,节约率17.15%。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采购人专业性不强,受专业限制,采购人员在实施采购的过程中,对部分货物型号、参数不专业,从而无法对采购清单的正确性进行审核。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使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减少盲目性,不能做到“应编尽编”。

五、下一步打算。

两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指派专人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并专柜存放政府采购档案。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局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检自查报告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

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规范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设专人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依照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精神,对20xx和20xx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查与纠。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在采购方式上严格程序,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行为;。

5、采购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

6、无应属政府采购范围而委托其他机构招标情况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都执行了制度的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都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无质疑案件的发生。

在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今后继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行为,凡事年初有预算,购物有详单,做到账与物相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和滋生腐败的发生。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采购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

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

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

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二、构建互补的采购格局,规范采购行为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xx、xx年度各部门采购情况如下:

1、药品类,药学部xx年参加省卫生厅部门集中采购,合计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31%。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实际采购总金额为3元,参加政府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额的百分比达93.73%。

2、货物、服务、修缮类,总务后勤部门按照规定,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物资及专用设备均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范围内的均进入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范围外的20万元以上也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3、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设备类,设备科依照规定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均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医用耗材在省卫生厅组织的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内的参加部门集中招标,范围外的部分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xx年参加部门集中采购金额为元,参加政府集中采购金额为元。

4、基建工程类,目前我院基建工程项目为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xx-xx年以来外科病房综合楼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网上公开招标10次,院内公开招标4次,其中通过网上公开招标形式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xx年政府采购金额为元。

5、专项资金凡达到政府采购金额的均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xx-xx年共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元。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9)其他有关情况。

市xx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xx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xx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市xx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深刻领会到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市xx局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2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xx】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工作成效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建立内控机制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3篇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学校1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19】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武汉市**小学。

2019年9月25日。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省教育厅财务处:

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学院招标办汇总,形成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参加政采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采购法》、《2014-2015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及电脑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运城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通知》中的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校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采购预算编制环节。

1.每年初,学院计财处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学院经费总预算,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草案;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逐项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呈报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以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对于追加采购项目,根据学院“三重一大”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政采项目,由院长审批;30—50万元,院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党委会议审批。但所有追加项目只要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必须按相关程序做到依法应采尽采。

存在问题及。

整改措施。

1.有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缺乏调查研究,预算严重脱离实际,预算虚高,最后中标价低于预算的一半以下。监察室(院招标办)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单位,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时要重点审核。

2.自查中发现,老校区有一个茶炉“煤改气”项目,最后中标单位为山西金曙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5.6万元。按规定应列入政采立项,但因改造工程耗时较长,,涉及到几千名学生暑假开学后及时喝开水问题,通过政采采购,时间上不允许,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行招标。这种决定虽然是集体决定,严格讲也属于违规行为。以后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预判和前瞻性研究,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违反法律法规,要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并将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院招标办以后要坚持原则,敢于与违规行为做斗争,坚决制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

1.研究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由院内采购单位参考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流行的新标准、最先进技术标准等,根据需求设定相关参数。

2.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市场行情、兄弟院校有做法等,通过广泛调研,扬长避短。

3.向省政采中心项目主持人请教。省政府采购项目主持人,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对国家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向他们请示或请教,能避免走弯路,大大提升编制效率。

4.形成书面文件。参照省政采提供的编制“样本”,进行文件编制。经现场管理人员的讨论和业内专家指导后进行修改成文。

5.报院招标办程序性和部分实质性审查同意后上报发布。院招标办主要是根据国家招投标、采购有关法规,对文件中的排他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对招标项目是否列入预算及立项依据进行审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招标文件编制有严格要求,但各采购单位缺乏此方面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粗制滥造,矛盾、漏洞经常出现,指标参数不科学、不翔实,要求不具体,给投标方和评委带来很多困难,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招标失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多,通过学习,逐步进行规范。

(三)采购执行环节。

学院招标办根据省政采书面函的要求,向省政采中心推荐规定数量的现场监督员和采购方代表。在采购单位的分管院领导监督下,院招标办提前半天在学院评标专家库(副高职称以上)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教职员工,作为采购方代表参加政采评标活动。牵头采购单位人员不参与评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学院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方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参加评标。造成评标人不了解项目背景,对现场评标专家提出的具体问题无法解答,不利于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计划在学院招标工作组中新加入一名采购方代表(实际上是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人),虽不参加评标工作,但可在评标室外等候,为评标专家提供咨询。

(四)合同签订环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政采中心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治过程中未发现有拒签、刁难中标单位的现象。

(五)履约验收环节。

对于通用设备,由院资产管理处在学院抽取相关领域教师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对于其他项目验收,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院采购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单位试用报告等文件进行验收,各自签署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双方原因,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导致验收往往比合同要求延迟。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中标单位按期交付,及时验收后使用。

(六)资金支付环节。

资产处将验收合格报告、中标合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送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递交直接支付申请;支付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在质保期结束无异议后,支付尾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院资金紧张,有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加强对学院计财部门工作的监督,教育财务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以法治校,不能我行我素;计财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尽量做到按时支付,减少违约行为。

二、意见和建议。

1.简化政采程序。政府采购项目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正规、合法、干部安全,但就是从项目申报到最后完成采购环节很多,耗时过长,对于学校来讲,所采购的项目季节性很强,时不我待,有时学生入学急用,但迟迟采购不到货,误事。建议对于急需项目,可简化政采程序。

2.减政放权。我校距省城最远,每次招标都要去4—5人(分管院领导1人,现场监督1人,牵头单位负责人1人,采购方代表评标人2人),采购成本过高。建议对于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预算数额较低(比如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考虑在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公告结束后,由采购方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政采中心来人监督即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3.有的中标单位迟迟不来我校签订合同,有时紧用的货物中标单位不及时来签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政采中心加强对中标单位教育,中标通知书能标明签约时效。

特此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3篇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1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xx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对照《方案》中整治范围对202-年以来政府采购事项逐一开展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人方面。

我局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对政府采购的要求,在采购预算编制环节、采购文件编制环节、采购执行环节、采购合同签订环节、履行验收环节和资金支付环节等环节规范政府采购活动,202-年以来不存在采购人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履约验收不合格,进行虚假宣传,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审专家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评审专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串通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专家预收定金充当“黑中介”、抱团牟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代理机构方面。

202-年以来我局不存在重点整治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设置不合理、不平等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加分事项等排除、限制竞争,不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依法抽取专家,现场管理秩序混乱,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出处理等违纪违规行为。

五、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方面。

省委第五巡视组政府采购专项巡视反馈我局政府采购领域存在体制制度方面赏罚分明的问题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六、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对该问题进行了梳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了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共同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二)出台了《市科学技术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单位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

(三)深入学习《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规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规定。

七、提高认识,健全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战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研判,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