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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实用5篇)

作者:薇儿 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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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1978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xx,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桃科2152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xx、xx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xx)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xx、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xx驾驶xx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篇二

新疆博乐垦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本委托人作为原告诉被告王建仕和被告兵团农五师高级中学追索劳动报酬3.6万元纠纷一案,现本委托人特委托余远生(系本人姐夫)代理本人参与本案诉讼,委托权限为一般代理(出庭、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申请回避、法庭辩论、代收法律文书),委托期限至本案一审终结。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

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

性别:

住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31日

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____,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__镇__村42号。身份证号:____,联系电话:139872______.

被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____(联系电话138872______);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____诉申请人____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______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____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告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书篇五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__,男,__族,__岁,身份证编号:__,__,__人,现住__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____)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

代理律师:_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