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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汇总20篇)

作者:文轩 语文经典读本七年级读后感(汇总20篇)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加深对作品内涵和作者意图的理解,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写作水平。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其他读者对这本书的读后感,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启发和思考。

七年级语文作文《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我手托下腮,将心经经久久地沉淀于《泰戈尔诗集》之中,漫游于空灵澄澈且哲理深奥的文字之中,字字浅浮着一个有灵魂的生命,它叩响着我这颗敏锐善思的心。泰格尔所创作的《泰戈尔诗集》分为五大块:《飞鸟集》、《新月集》、《园丁集》、以及最富盛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吉檀迦利》。我轻轻闭上眼,仿佛听见一曲从远古飘荡而至的乐曲跨过时空的距离,轻吟浅唱,奏出一曲生命之歌,它细腻柔美的的诉说着生命的真谛:真、爱、美、善、纯!

他的文辞给予我一种精神的超脱,他的情怀是一片宽阔无垠的湖泊,澄澈透碧。他的灵感、只言片语与纯净辞藻,却有着飞跃宇宙洪荒的飘渺,深刻的哲思贯穿其诗韵之中。将生活的心绪,刻进浩渺的生命长河之中,启迪着世世代代的人们。

他谦逊却不卑微:“那些背着灯的人们,他们的影子投到了前面。“他以超然物外,淡泊名利的人生准则,于漫漫长夜里,提着灯盏,追寻明天的真理之光。他以一个平常人的心从各个角度观察世界。在盛名远扬之时,仍能平静而不骄傲,不浮华却更显真实。

从他的文字里,一个活泼明了的孩童出现时,让人心里不禁温存万千:“我做云,你做月亮。我用两只手遮盖你,我们的屋顶就是青碧的天空。我是波浪,你是陌生的岸。我奔流而进,进,进,笑哈哈地撞碎在你的膝上。“童稚依旧,在他的叙述之中,我沉溺于无尽的眷恋之中。孩童的眼光本是世界上最挚切最懵懂的,泰戈尔的思想总是带着天然未饰的本初。从生活中寻找天伦之乐,让人陶醉于田园溪流中:“我闭上了眼就能够想到,马塔尔树下的阴影是更深罢了。他堂里的水看起来黑得发亮。”一个纯真的孩子呵,用他那双澄澈的双眼,探求着生命的奥秘,用那好奇的明眸观察着这个质朴的世界。

冰心评论泰戈尔的作品,简单却真实的写出了泰戈尔的艺术风格,那就是‘澄澈、凄美。’从泰戈尔那敏锐的思索中,教给我:至真、至纯、至美、至爱、至善活在这个世界上。他的文章启迪我脱离卑微与自私,放下愤怒与嫉妒,活出精彩。

七年级语文作文《泰戈尔诗集》读后感

“夏天的飞鸟,来到我的窗前,歌唱,又飞走了;秋天的黄叶,它们没有什么曲子可唱,一声叹息,飘落在地上。世界上一队小小的流浪者啊,在我的字里行间留下你们的足迹吧!”

还有比这更优美的文字吗?只有在泰戈尔的笔下,我们才能读到这种天真而又智慧的情趣。

泰戈尔出生于1861年,8岁开始写诗,15岁出版诗集《原野之花》,被誉为“孟加拉的雪莱”。在其创作生涯中,涉足了诗歌、小说、戏剧等不同领域,成就不凡。曾有人如是评价:“他是我们圣人中的第一人:不拒绝生命,而且能说出生命之本身。这就是我们之所以爱他的原因。”

最先品读的是《飞鸟集》。其中的那些短短的小诗,不仅语言精妙、清丽,而且韵意悠长,耐人寻味。

“如果你因错过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这句话曾是我的座右铭,警诫自己不要因错过而悔恨,而要昂首向前,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曾经考试失利,心情不佳,几节课都未仔细听,结果失去了积累知识的机会,因小失大。而今,又一次读到这句诗,不禁感慨于泰戈尔的智慧,还有那智慧的泰戈尔。我明白,不要沉湎于悲哀,时间不会因里的泪水而重来。

除《飞鸟集》,我还看了《吉檀枷利》。这是一部生命之歌,更多的融入了诗人青春时代的生活,细腻地描绘了爱情的幸福、烦恼与忧伤,可视为一部“青春恋歌”,诗人在回首往事时的吟唱。在回味青春心灵的悸动时,又与自己的青春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进行了理性的审视与思考,使这部诗集充满理趣与智慧。

还有《新月集》。这是诗人饱经世事沧桑后,从睿智而洁净的心灵唱出的儿歌。诗人熔铸儿时的生活,借助儿童的眼光,营造的一个晶莹无暇的童话世界。深刻的哲理从童稚的话语中流露,智者的心灵与纯真的童心在此达到极致的融合。其中《金色花》、《榕树》还被编入中学教材,供学生赏读。

《飞鸟集》中还有这样一句话:虚伪永远不会因为生长在权力中而变得真实。在这样一个充满利欲、权欲的社会环境直下,有多少虚伪未被揭穿,又有多少权力在虚伪中变得庞大。不知该去谴责这样的人还是这样的社会。如此铿锵有力的话语于今却显得如此无力。

让我再以泰戈尔的一首诗作为结尾吧:

我无法从春天的财富里为你送去一朵鲜花,

从远方的云里为你送去一缕金霞,

打开门向四周看看,

从你繁花盛开的园中采撷百年前消失的芬芳记忆,

愿你在心灵的欢愉中,感受吟唱春日清晨鲜活的喜悦,

让欢快的歌声穿越百年时光。

泰戈尔却认为,作为一个诗人,如果只是搬弄华丽词藻或炫耀文字技巧,同样是无法通向神的。那些浮华的装饰将成为阻障。他崇尚纯真和简朴,企望自己的生命“简单正直像一枝苇笛”,让神“来吹出音乐”,从而达到人梵神合一的境界。这种精神境界我是无法体会得到的。泰戈尔的简单、纯真让我佩服、让我欣赏,这样的美在现代已是罕见的了,诗中洋溢的朴素让人宛如聆听着天籁之音,畅饮着高山清泉。我想,如果我可以成为泰戈尔诗集中的一株小草、一滴海水、一只小鸟……我都愿意,即使是那最微不及到的一颗尘埃,我也无怨。能化作一只小鸟,是一种幸福,那是鸟儿的愿望,因为生活就是无尽地飞翔,只有飞翔才会有希望;能化作一株小草,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感情,那是一种自由的归宿,在生活的尽头就是能躺在草地上,静静的聆听风的歌唱,感受草的勃勃生机;能化作一滴海水,是一种快乐,生于大海,也消失于大海。读着泰戈尔的诗,不仅有遐想,还可以解开那惆怅的烦恼。“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是的,有时自己不一定就是主宰,如果太苛刻就不会有幸福的到来。“是那最好的选择我”不是在说我是优秀的,命运会把目光投射给我,选择我吗?固执会让人不知不觉地走入结果只有零的末路。冰心说:“先驱者!前途认定了切莫回头!一回头----灵魂里潜藏的却弱,要你停留。”是的,人有时并不是那么坚定的,灵魂里总会在你做出抉择后留下一丝懦弱,拉扯你不让你继续前行。既然决定了就勇敢地向前走,别灰了心,叹了气,掉了头。正如著名文学家冰心的评论“泰戈尔用人民自己生动素朴的语言,精炼成最清新的最流利的诗歌,来唱出印度广大人民的悲哀与快乐、失意与希望、怀疑与信仰。”这本书,会引领着你,走出烦恼,走出忧愁。只要你细细品味,一定会一次又一次的受到熏陶,留下数不清的陶醉。

读了《泰戈尔诗选》,仿佛带我们走近泰戈尔,他的精神是那般深邃,那般丰赡,又那么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辉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轻轻地翻,闲闲地逡巡。蓦然间,便会有一篇篇地美文闯入你的眼帘。

“毒蛇/处处吐出剧毒的气息,/讲的是温文尔雅的和平,/听起来活像是嘲弄。/因此,在我去世之前,/让我对各处正在准备/向恶魔作战的人们,/致以我生平最后的敬礼。”----泰戈尔这样写着,他笔峰犀利,讽刺尖刻而辛辣地砰击了在中欧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希物勒。全诗慷慨激昂,包含了爱国主义的深切情怀以及国际人道主义精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诗人反法西斯,反帝国主义的,反殖民统治的正义感。他遇见到二战的即将到来,追求和平与光明,热情鼓舞全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不懈奋斗。这是泰戈尔作品“金刚怒目”的一面。当然诗人也有自我“光风霁月”的一面。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健壮阔,没有海湿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水乳交融。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能够到达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这些奔波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触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虽然诗人的一身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是光辉的,是快乐的,是博爱的。常常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智慧。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读完《泰戈尔诗选》,受益非浅!

家长读本七年级读后感

孩子她从入学以来,在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帮助下,很快地适应了学校生活,渐渐地养成了较好的学习习惯,成了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在此,我对各位老师的辛勤教育和对孩子无微不至的关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和氛围会造就孩子良好学习习惯。而一个人拥有一个好的习惯,它将使人终身受益。家庭是孩子的第二课堂,家长是老师的助手,在此就孩子的成长教育谈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父母喜欢看书,忘情工作,都会给孩子留下深刻印象。同时给他们起到一个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待孩子的学习,不能光说不做。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好。现在孩子接触信息的途径很多,信息量也很大,有时他们提的问题,难免把大人难住。大人不学习是不行的。所以我们经常会买书、看书。当你看书的时候,孩子自然而然也会在旁边看书。有时带孩子去运动,也会提到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这样既锻炼身体又满足孩子的求知欲,一举两得。我们要求孩子干事情要认真。孩子做完作业,我们会给她检查一遍。发现她字写得潦草,会要求她擦了重写。有时候,她很不愿意,但不能心软,得让她记住,如果第一次做不好,要负出更多的努力。所以干事情一定要认真,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现在家长都知道对孩子不能过分宠爱,不能为满足孩子的要求,要什么就给什么。这样很容易让孩子在行为上难以约束自己,最终导致自控能力差,没有上进心,缺乏战胜困难的勇气和毅力。随着孩子的长大,生活上的一些小事,我们也都会让她去做。有时也帮助大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我们想让她明白不但要读好书,而且要学会生活和关爱每一个人。

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材,我们同样有这种心理,但我们不会强迫她学她不喜欢的事情。尽量让孩子干她喜欢的事。做到爱好广泛,做事认真,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孩子做作业时我们不要在她旁边看电视,玩电脑。我们可以看一些专业书籍,或看一些小说杂志。我们家凡是让孩子读的小说杂志全是我们家长读过的,这样会方便与孩子交流沟通。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可怕的`,哪怕父母与孩子之间也不例外。我认为:如果能找到适当的时间跟孩子好好沟通,互相了解,换位思考,多给孩子一些关爱,那么这种努力一定有收益。作为孩子,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最棒的,然而不可能每次都是第一。我不求孩子办大事,但求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小事。可以不在乎结果,但必须重视过程。

做人是孩子的立身之本,欲使孩子成才,先教孩子做人。这是家教的最重要任务,当然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习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起来的。只要我们有耐心,有毅力,持之以恒,我相信每一位孩子都能够发出自己最耀眼的光芒。孩子的成长还离不开学校这片沃土,离不开园丁的辛勤培育。还希望老师对所有孩子都悉心呵护,使孩子的明天更美好!

七年级语文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出于对小家庭的好奇,作者去探询大家庭的秘密。于是,他踏上了寻觅中华之路,从宏观的历史去剖析微观的文化dna,向13亿炎黄子孙展示了我们“美丽的基因”!

路的起点在黄河流域,我们沿着黄河,从黄帝身后走来。正如作者所说,朝代是更替型的,文明却是积累型的。文明的沉淀正如黄河泥沙的积存,既不会轻易付诸东流,也不会凭空随河水蒸发,唯一不同的是,作者以他笔下的神力,为我们把黄河之水澄清了。沿着秋雨先生铺就的寻觅之路,中华文明积累的成果一目了然。

看,诸子百家中是哪一家以“黑色的光亮”把历史长河照得波光粼粼?是墨家。在诸子百家大集会上,黑色的墨翟用颜色发言,喊出了“兼爱”、“非攻”的口号。不仅仅是口头上的表态,他也做到了。公输班为楚为云梯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行十日十夜,舌战楚王、巧胜公输,终以弟子三百力挽狂澜。君子之交淡如水,墨家弟子却如黑色黏土般结为团块,使敌国尚未出师便打响了退堂鼓!因为“兼爱”,墨家提出了“非攻”,同样因为“兼爱”,墨家倡导“尚同”,即一视同仁也。没有亲疏远近,也没有嫡庶尊卑,墨家之“仁”,以黑色的光芒衬得儒家之“仁”黯然失色。墨家的理想实在令人憧憬,可封建时代的中国不可能构建出如此一个大同社会,然而,那一抹黑色的光亮至今仍在历史的隧洞里无声地反射着,路被它照亮了。

继续走下去,告别墨家,又到了丛林边的那一家——曹家。曹家三父子,点亮了一簇新的文化篝火。父亲曹操临碣石、观沧海,他在政治路上苦苦寻觅着,又无心插柳,为三国两晋南北朝添了一大把文化好柴,照亮了当时诗坛的半边天。长子曹丕,也算是杰出的文学家,他的不幸,余先生的表达是“受到了围堵性对比”,确实如此,大师的语言之到位也为我寻觅中华增添了一份新的美学享受。曹植正忧郁地坐在篝火旁在心中反复咏叹煮豆燃豆萁,不过他很快站了起来,在丛林的那一边用诗“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曹氏父子就这样高举文明的火把走尽了一生,最终穿着平常衣服,薄葬于丛林草木之间。他们的人生之路走到了尽头,可中华文明之路永不会终结,而那煮豆之火,还在燃着。

在远方,大汉朝的夜晚月明星稀,一盏小油灯寂寞地亮着,照着同样寂寞的司马迁。这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曾在朝为官,曾漫游中国,他是优秀的文学家和出色的史学家,还是那个时代的“文化君主”,他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他记录了历史,也被历史所铭记。我想,这是因为《史记》自成一派的风格与严谨详实的的特点;是因为他写于腐刑之后、牢狱之中;是因为他为李陵仗义执言的义、勇、善,更是因为他对死亡的解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虽然他的离开比鸿毛还令人难以察觉,但重于泰山。一盏小油灯下,一名男子在“掌控着千里巷陌,万家灯火”,书写着不朽诗篇。

在后面的路上,还回荡着千古绝响、西天梵音,站着唐诗几男子,走着辽国陌生人……。

家长读本七年级读后感

我怀着高兴又激动的心情读了这本有关家庭教育的教材,使我受益匪浅,我深深地懂得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从而引导我在将来的生活和学习中如何去教育孩子。

注重家庭教育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家庭与学校之间双向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它可以促进学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更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教师,在家庭中应该怎样教育孩子,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孩子的好奇心特别强,他们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想模仿。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显示出某个方面的兴趣时,我们做父母的都不能干涉压抑,应该抓住孩子感兴趣的事趁机培养,进行引导教育,创造环境和条件进行强化,并进行培养提高,使孩子逐步走向成功。这样会出现良好的教育效果。

中学时期,孩子可塑性强,好训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孩子的成才会起到促进作用。在学习调查中我们会发现,孩子的成绩与他们的学习习惯是紧密联系的,凡是学习成绩好的孩子,往往也是学习习惯好的孩子;凡是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往往学习习惯也不好。很多事实说明: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会使孩子受益终身,而养成不良习惯,却贻害无穷。

孩子从小养成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虚心求教的良好习惯,就会为他今后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就,要求孩子上课前预习、上课时专心听讲、课后认真复习做作业、早睡早起等,只有这样才可以提高孩子的学习效率,避免注意力分散,使思想专注于学习活动之中。

父母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家长要处处为孩子做出好榜样,教育子女讲文明、讲礼貌、爱父母、尊敬长辈,培养孩子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勤劳俭朴,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教育孩子诚实正直、真诚待人,和同学团结友爱、友好相处。同时还要培养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坚强的意志品质。

培养孩子的生存能力,是当今世界教育的一大主题。要鼓励孩子多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树立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孩子学会节约、避免浪费和生活上盲目追求高消费;支持孩子多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教育孩子尊重劳动人民,爱惜劳动成果。

家庭作业是学生在家中完成的作业,是孩子整个学习过程中不可忽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又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孩子在做家庭作业时,家长应该关心和指导,绝对不可漠不关心,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做作业的习惯:1、认真复习,巩固新知;2、仔细审题,独立完成;3、细心检查,及时改错。除此之外,还可以让孩子建立一个错题本,随时可以再复习。

在学习的同时,还要丰富孩子的课余生活,在这个空间里,孩子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特长设计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方式,以求得素质的全面发展。家长要为孩子创设条件,引导他们更好地在玩中学习,玩中进步,玩中发展。还可以适当地给孩子报一些他比较喜欢的辅导班,比如:画画、弹琴、唱歌、跳舞等。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家庭教育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愿所有的家长都做孩子的引导者,带领孩子在无穷地探索中寻求无尽的知识,锻炼更多的能力。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怀着憧憬的心情翻开这本书,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史从我眼前闪过。只是初次阅读,我就对其中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绚烂的中华历史所吸引,久久不能自拔。

墨子,一个黝黑外表的人,他的身世也因此受到不少史学家的争议,但他在文化上的造诣众人皆知。他劝阻楚王攻打宋国的事迹可谓流传千古,他用自己犀利的话语和巧妙的战术让楚王放弃攻打宋国,其中表现出的政治远见和历史功绩让人称赞不已。不过更为有趣的还是他这个功臣在归途中避雨造拒的事,而他则用他的气度道出:“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乍一看这件事不免让人好笑,但细一想却又引人深思。

司马迁,一个名扬千古的人,他发愤写《史记》的事我们都耳熟能详。但他背后所经受的精神痛苦和身体摧残我们无法体会,只知道,他是伟大的。面对其他懦弱的官员,司马迁大胆地站出来,向汉武帝分析了李陵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有他看透了真相,但只有他敢说出真相。结果可想而知,他先是入狱,之后在死亡和腐刑面前毅然选择了后者。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死亡更为干脆,但司马迁和他们不一样,他知道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即使再痛苦,也不能就此罢休。就这样,《史记》诞生了,成了“无韵”的《离骚》。司马迁也在不久后消失,他的结尾我们无从知晓,也无需知晓。

曹操,一个丛林中的强人,由于《三国演义》的缘故,他给我们的印象不是很好,但他在文学方面的杰出贡献我们无法否定。在军中,他用诗抒发了他的豪情和他对天地生命的理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等名句我们已烂熟于心,但其中所表达的感情仍耐人寻味。他把人生看作“朝露”,把死亡看做永恒。与其他伟大的领袖不同的是,他主张薄葬。或许这便是他的气度吧,在他的墓中,不需要财宝、装饰,只愿拥有永恒的清净。人们曾不知多少次寻找他的坟墓,但始终没有找到,那就让它永远不被找到吧。

盛唐,一个中国最辉煌的时代;长安,那个时代最骄傲的城市。中国的文化在那时,在那里,得到了空前的发扬。长安向世界敞开了自己,世界也把长安当作了舞台。它容纳外来文明,传递中华文明,充分体现了“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在长安,宗教矛盾灰飞烟灭,种族差别不再重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中国的包容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

耶律楚材,一个辽国皇族的后裔,一个金国的高官,一个成吉思汗的得力助手。他的存在,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他的到来,让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场征服战开始,也正是他,让这场残酷的战争得以结束。是他,让蒙古军不再屠城,也是他,让华夏文明得以延续,壮大。古代四大文明国度,三个都在战火中消逝,唯有中国,在战火中生存了下来。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征服不在少数,但各民族之间摒弃前嫌,反而融合得更加紧密,这些无不得益于像耶律楚材那样的人啊!

断断续续地读完了这本书,我对中国历史文化虽有了一定的理解,但还是较为浅显。那就让我与余秋雨一同在这本书中品味历史,寻觅中华吧!

七年级语文散步读后感

今天看了一篇课文《散步》。讲了一位爸爸和他的妻子,儿子,一同陪身体不好的母亲去田野散步。母亲老了,走远一点就觉得很累。母亲希望去平顺的大路走走,而儿子却觉得小路有意思。伴同儿子的时间还久,爸爸决定还是顺母亲的心意。但母亲摸摸孙儿的小脑瓜,改变了主意:”还是走小路吧,我走不过的地方你就背着我。“这样,他们在阳光下,向着那金色的菜花,整齐的桑树和水波粼粼的鱼塘走去。到了一处,爸爸蹲下来,背起了母亲,妻子也蹲了下来,背起了儿子。()爸爸和妻子都慢慢地,稳稳地,走的很仔细,好象爸爸背上的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佛教讲”诚爱“,儒家讲”兼爱“,基督讲”博爱。“此刻,他们的身影构成了一条和谐的音符,一道亮丽又温馨的风景线。他们彼此之间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这一刻,让我体会到了真正的爱的感觉。我们的生活倾注了父母对我们多少的心血,多少的爱。而我们又该如何回报那份无私的爱,能为父母做些什么呢?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带着一颗爱心活着。多关注和关心身边的人与事。用我们的真诚和关爱打动所有人。用恩情传播爱意,用爱连接心灵。爱让我们的真情永存,爱也让我们懂得了人与人之间”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道理。有了爱,我们的世界才会和谐。让我们手拉手,共同迎接和谐的明天。

有爱就有和谐。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这无疑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无序和黑暗的“后英雄时期”。你清冽如流玉之晶莹,在依依云水,渺渺帆影中,踏浪而来。你携一身傲骨,在幽怨的洛阳留下,这千古绝响。

魏晋,正处在三国这个英雄时代的后期,文人名士的生命被统治集团肆意摧残,看似不值钱的生命恰恰因太过值钱而被伤害。统治者们畏惧这些名士所怀揣的才能,既然不能为己所用,那就毁之。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渗入中华大地,渗入文明史地。这是文化的惨痛,更是历史的损失。于乱世的断瓦残垣中,迎面走来了“非汤武而薄周孔”的嵇康。

阮籍母亲去世时,喝酒吃肉,完全不顾及世俗礼仪,却在哭丧时口吐鲜血,这种对于母亲死亡的悲痛有谁能及?别人吊唁他的母亲,他却白眼相向,嵇康得知后备酒携琴来到灵堂,阮籍眼前一亮,两位终生的挚友至此相逢,两人是同样地真实自在。有些时候我们往往拘泥于形式而忘记了本质,“传统礼仪的叛逆者往往更注重于层层规范后的内核”,他们以一种更真实自在的形式表达着自己的意愿,超凡脱俗,返璞归真。

嵇康携一身傲骨,纵情于酒,超然物外。洛阳城外的柳树下,一位帅气挺拔的男子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小小的游泳池,打铁打累了就跳进池子里泡一会。一声声铁锤敲击的声响如你铿锵的生命韵律,回归自然,世俗无关。一壶酒,浇灌成你狂放的本色;一把锤,锻造了你铁样的个性。如此本色,如此个性,才成就了你的一生。曹魏大臣钟会因仰慕嵇康而前来拜访,嵇康却只顾和向秀打铁而不理会权贵的钟会。炉火熊熊,嵇康手起锤落,钟会只好不满地离开。嵇康这种鄙视权贵的高傲,虽不是名门望族,却比之更加高贵。“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这是嵇康对钟会所说的唯一一句话,却也为自己以后的悲剧做了铺垫。

嵇康看透世俗,蔑视权贵,对朋友却是格外珍惜,一丁点的心理隔阂,也会使他内心无比焦灼和苦痛。当山涛真挚的向司马昭推荐嵇康接任自己的职位时,嵇康却与山涛绝交了,著名的《与山巨源绝交书》于此诞生。若是旁人被举荐做官,一定万分感激,可嵇康岂是芸芸众生之辈,他有自己的追求,不屑于投身官场,只是一心沉醉于自然之间,过一生平淡朴实的生活。嵇康很可爱,可爱在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情感,他直率的借一封绝交书表达了自己的立场,两位的友谊诀别的断丝飘飘。这种的友谊,古来少有。少有在嵇康虽与山涛绝交但仍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儿子交给山涛照料。“山公尚在,汝不孤矣”这是嵇康对儿子稽绍所说。这才叫真正的朋友,这才叫真正的知己。我也许会因你不了解我而跟你绝交,但你仍然是我心中最信赖,最值得托付的人。山涛当然不负嵇康所托,把稽绍当做自己亲生儿子一般照料,尽了朋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便是成语“嵇绍不孤”的由来。

且说你之为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若发现谁是小人,就会马上与之决裂,绝不含糊。因过于看重友谊,嵇康陷入吕安的混乱遭遇。吕安的哥哥霸占了吕安的妻子,却恶人先告状,以不孝之名将吕安告上朝廷。“面对最大的无耻和无赖,受害者往往一筹莫展。”不可理喻的案件的背后,真相已不再重要,人们热衷于一个最通俗最便于传播又最能激起社会公愤的罪名,若为受害者说话,自己也将成为社会的公敌。许多平日的朋友早已一一躲开,但嵇康没有。他义愤填膺地写了一份绝交书给吕安的哥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所有微薄之事帮助吕安,但仅仅为此,他被捕了。

他太珍惜朋友了,但越珍惜,所能留住的也就越稀少,这就如我们手中紧握的细沙,抓的越紧,流逝的却越快。世事总是如此无常,我们越是在意,却越失去的更多。

由于钟会这等小人挑拨,司马昭决定处死嵇康和吕安。果真应验了孙登大师当年那句“子识火乎?难乎免于今世,子无求乎!”不合群本身就是罪过,过于清高就是对庸人的冒犯。更何况是嵇康这种自命不凡的贤者,又怎能免于统治阶级和小人暗算。行刑那天,3000名太学生拥挤在刑场上请愿,他们勇敢地迎着刀枪大声呼喊:嵇康无罪,刀下留人。不问世俗的嵇康也被感动了,学生们正极力阻止英雄的陨落。你的身上有种不漏声色的浪漫,铿锵有力。你向哥哥要来琴,悠扬的琴声,在刑场缓缓响起,千古绝响《广陵散》诞生了。你一下一下拨动琴弦,为一生拥有这几个挚友而欣慰,为将儿子托付给山涛而安稳,为吕安的冤案而不平,更多的是满足于誓死追寻自己想要的澄澈。死亡,便被这沉静凄婉的琴声击碎,散落于无尽的深渊,变成了人们惊愕的钦佩与凝视。

这千古绝响,我们追不回来了。

魏晋名士们焦灼挣扎,追慕宁静而浑身灼伤,力求圆通而处处分裂,他们诠释了对稀有文化人格的祭奠,这是反传统的传统。正因为有他们,中华审美文化在精神的酷刑中屹然自立的发掘。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失落他们,是中国文化的遗憾。

那清冽如流玉之晶莹的男子,叫嵇康。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一个文学家硕果“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是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逝的美。”读完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之后,我才意识到生命有多门的宝贵,我们应如何热爱生命。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也破了,脚还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滴蹒跚在不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就在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时,他遇到了一匹狼,而且他发现这匹狼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身躯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了狼,喝了狼血,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缺德了胜利,后来,他获救了,依靠着自己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及求生的渴望活了下来。

面对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惧,而正是这种畏惧,技法了他顽强的生命力,并且在挣扎的过程中越来越顽强。

他为同伴所放弃,他嫉妒虚弱,疲惫和孤独,外界物质上存在的困境是那么的巨大,一切看起来他都必死无疑,但是他没有选择放弃,他“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刚强地打起精神。”他“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毅力没有不见,那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记得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对夫妇在山沟里,他们已经穷的不能再穷了,有一顿没一顿的,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打赤脚,衣裳也几乎全部用补丁拼起来的,穷困的家庭使他恩唯一的孩子由于得病无钱医治而死,妻子悲痛万分,买了砒霜,掺在饭中,想和丈夫一起吃了一了百了,丈夫听了后十分气愤,倒了饭,生气地说:“如果我们都放弃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热爱生命,我们还有什么奋斗可言!”从那之后,他们决定走出山沟,他们先去了农村向人借了钱买了一小块土地,开始辛勤劳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渐渐地,他们有了收获,一丁点儿土地也渐渐大了起来,他们已不再是山沟沟中那对穷困潦倒的夫妻了。

这对夫妻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下来,因为他们看到了那千分之一的希望,也把握住了这个希望,正由于他们对生存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所以最终脱离了险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珍惜、热爱这一次呢?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青岛四年级:单书豪。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从猜测黄帝,问卜殷墟,到走进魏晋田园,最后对明清的郁闷,余秋雨先生用一篇篇散文优雅地叙述着中华文化的兴衰变迁。其实都是朴素的语言,读起来确是字字珠玑,你会被他带到另外一片世界,会对高雅而特异的魏晋人士而向往,会对盛唐海纳百川的文化而骄傲,也对明清文化专制统治而扼腕叹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余秋雨先生对当代文化的一系列论述。

“清代结束之后的近代和现代,实在一言难尽。文化信号很多,而文化实绩很少。文化激情很多,而文化理性很少。文化言论很多,而文化思考很少。文化名人很多,而文化巨匠很少。文化破坏很多,而文化创造很少。”余秋雨先生如是说到。

一百年前,正是兵荒马乱,国运维艰的时刻,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文化的这种状态尚可理解。而大约五十年前,新中国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项__的运动。政治野蛮地笼罩住了文化。全国停课废学,上山下乡,农村即是学校,农民就是教师。这种情况,在文明的发展史无疑是一次大地震,几千年来从未断绝的文化传承突然停止,所有的人投身农业,大连钢铁。

幸在它只有十年!

终于迎来了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文化也开漂洋过海,走遍世界。然而,文化似乎永远跟不上了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滞后,越来越迷乱,越来越失去了公信力。

余秋雨先生引用了作家王小波的一句话,中国文化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做事的人,一种是不让别人做事的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后一种人的力量大得多。例如,巴金说过,中国存在着某种人物,那种人物数量不多,影响极大,平日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有风吹草动就冒出来,在报刊上一会儿揭发这个,一会儿批判那个。看到这家院子里的花草茂盛,就大声咒骂;看到那家阳台上的鸟声动听,就抡起棍棒。正是这批人,使中国作家一直处于恐惧之中,无法写出像样的作品。

时至今日,尚有人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批评他人,哗众取宠,网上看见一则新闻,一位八零后作家竟炮轰鲁迅伪大师。我想,鲁迅先生是否大师尚不重要,可先生当时的作品背景是为了唤醒沉睡的国人,单凭这一点,两人层次一下区分开来,至于你怎么贬低践踏,鲁迅先生也是看不见,听不到的了。

难道,现代的文化就限于这种怪圈了吗?不是的,真正的大文化,不是藏于隐世著作,而是人民大众的生活方式以及精神价值,渗透于千家炊烟万家灯火之间。

有一个渔村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定会在出海前走很远的路,到一个读书人家里求得一大叠字纸,压在船底。他们说,天下没有比文字更重的东西了,就靠它压住风浪。他们不认识文字,却尊重文字,这大概是人没接收教育而体现出的最原始的状态,这便是中国文化的灵魂所在。

我相信,总会有这样一种人,出现在中华文化大踏步向前迈进的时刻,打破怪圈,走向自由。而中华文化也与世界亲密相容,偶尔闪现出千年积累的高贵,亦如生活在这种文化下的子民,品行善良,思想丰富,道德高贵。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读过余秋雨的《寻觅中华》,看过那么多风景,了解了那么多的人。司马迁不用催逼,不用假装,就硬生生让我将眼泪凝成两行。那苍白的脸,失去光彩的眼神,我绝不会忘。

在一切悲剧发生之前,司马迁一直都是一个健康而自由的人。他会经常旅行,走过无数的山山水水,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他饱含热情,兴致高昂,对一切的一切都充满理想与渴望。我想,这种绝美的体验,这种有力的沉淀,是司马迁简洁文笔之下所汹涌滚滚激流的泉源。自然澎湃,它蕴含着毁天灭日的能量,饰恢宏的背景余底色,化腐朽为神作。

可正是这种对旅行的执着,使司马迁终于不得不接触到了帝王。制约并非玩笑,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志士都败给了以随心所欲,蛮不讲理为专制的皇。其实司马迁也许并非不知道帝王所想,他可能是想试试那王究竟是重情还是重义。可是那身居最高位自以为是的皇帝怎会适他随意揣度?天子之威,司马迁不该触。终于他受到了惩罚。

死,抑或受辱?其实在古代,死对于文人来说貌似是一件过于轻松的事情。那些宣扬以死明智的“高人”,不在乎家人,不在乎自己的未来,寄自己的希翼于逃避。可悲可叹,可气。他们没有骨气!连死都不怕了,那还怕活着吗!死,并非大勇,实为大愚。那份可悲的懦弱与不堪,甚至让我怀疑长久以来中国人龙的骨气究竟存不存在!

终于,我看到了平静隐忍,选择受辱的司马迁。也许在当时,他被许多人看不起。可是就在今天,我欣赏他的勇气。古人中会委身低头于强暴的人很多。可是低下头还能站起来并且还能以一种极高的姿态复出得相当漂亮的人,很少很少。司马迁用他的《史记》,打了所有看不起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司马迁的人凝练坚强,他的文字也符合他的气质,骄傲倔强。而那富有感情与温度的文字凝成的《史记》,开创了亘古以来历史记叙的新世纪。因为别人写历史以年份为单位,而他以人。以经纬唯度衡量天地,翻转衣袖如神来之笔,布局如云似海。这,就是司马迁。这是他人,无法模仿的度。司马迁写历史,似是无情却有情,似是有情,越无情。他信手拈来史料仿佛拈一朵花,描绘一个世纪仿佛只是勾勾画画信笔涂鸦。随性自然洒脱,不拘束。总是能很好的点到为止,不作任何纠缠。总是让人体会到刺入骨髓那冷冰冰的温度。没有过多华丽辞藻的堆砌,不喜繁复琐碎的长句短句,似俗而雅,他做到了。安然若素泰然处之。对于一切都抱有最大的善意,用他一生的修行。

司马迁曾在《史记》中写到:“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许多先贤在经历了痛苦与磨难之后并没有放弃,而是不屈不挠地与世俗与黑暗作斗争。他们用铮铮傲骨,体现了华夏民族多少年以来的勇气。勇敢坚强,朴实真诚。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龙骨铮铮!先人们的坚韧与坦荡,使他们的人格与思想凝成一缕幽魂,守护着中国。看着看着,我似乎听到了隐隐龙啸。它穿透了苍穹!

天月将白,我听到了挽歌,开始祈祷……。

七年级语文作文《寻觅中华》读后感

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我没有感叹于“三皇五帝的时代”,也没有融入于秦汉时期各地的兵戎相见,更没有流连于宋朝的富饶和先进,当然,我也不会存在于衰落的明清时期。只有大唐,才是我心中的所属。那繁华的都城,领先的科技,胡汉交融的团结,文人墨客的诗作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

唐朝历史从6唐高祖李渊称帝建立唐朝开始,历经289年,也算比较“长寿”的一个朝代。在这289年里,唐朝有不少盛世,国家发展十分迅速,但是在安史之乱以后,唐朝便开始衰落,最终灭亡。

唐朝也有很多出名的诗人——李白,杜甫,高适,王维,白居易……他们都留下了很多著名的诗作。但是我认为,李白的诗作最为浪漫洒脱。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性格豪迈,热爱祖国山水,写出了大量赞美祖国明川山水的的壮丽诗赋。他的诗,既豪迈奔放,又清新飘逸,而且想象丰富,人们称他为“诗仙”。李白追求在诗中塑造自我,强烈的表现自我,因而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浪漫主义色彩。他喜欢采用雄奇的形象表现自我。在诗中毫不掩饰,也不加节制的抒发情感,表现他的喜怒哀乐。对权豪势要,他“手持一枝菊,调笑二千石”;看到劳动人民艰辛劳作时,他“心摧泪如雨”。当社稷倾覆、民生涂炭时,他“过江誓流水,志在清中原。拔剑击前柱,悲歌难重论”,那样慷慨激昂;与朋友开怀畅饮时,“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又是那样天真率直。总之,他的诗活脱脱地表现了他豪放不羁的性格和倜傥不群的形象。

李白的仕途充满着坎坷。他极力追求官位,自负自己的才能能够治理国家,但世事难料,他42岁时才成为待诏翰林——皇帝身边的文人,用于起草诏令,议论时事。43岁时,遭谗见疏,遂有归隐之念。李白的治国梦就此破灭。后来,安史之乱爆发,被永王三次聘请,下山入幕。次年,永王兵败,李白入狱,后被叛长流夜郎。

李白交往过的人不少,但在李白心中却没有“朋友”这个名词,一切在他看来都是昙花一现,还不如这眼前的大江山水更长久,更真实。但他人对李白却有不一样的评价。杜甫赞扬他说:“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魏颢评价他说:“白与古人争长,三字九言,鬼出神入。”余光中欣赏他说:“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李唐峥嵘,青莲独占。李白,大唐中最亮的一点,照耀着整个大唐,闪烁着中国的自豪和骄傲。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我现在时常会触景生情的,也时常会有感而发的。情与趣有时来的很快,稍不经意就会错过;而去却有如抽丝,即使一时忘却了也总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

人过中年,这样的感觉,越发地明显了,特别是在阅读的时候,时有莫明的感慨或沉静。现在想来,也并不是莫明的。它时而是源于看到的某一个事件、时而是源于听到的某一个人、时而是由于读到的一段诗词文赋,那怕是点滴感动都会浮想联翩一番。

近两年修身养息,总算有了一点闲暇时空,做我想做、做我爱做。于是,我学会了漫步,也有空闲懒懒地翻阅起过去买了却一直放置着的书籍,不经意间会为自己、为他人、为那些自己内心觉得值得的东西而波动、惆怅、感叹!跟随着那些睿智哲人们,跟随着那些煽情作者们体味人生。

近日,我在翻看一本书时,常会翻到一页,仿佛这里总夹有一个书签。这是篇题为《热爱生命》的小短文,作者是法国重要的思想家、散文家米歇尔·埃康·蒙田(1533~1592)。于是我莫名了,我为什么会几次在这里逗留文章字数不多,数了数也就五、六百字,但是越读越觉得文章富有逻辑、思路也是那么地清晰和严密,几次想一扫而过却又都被紧紧拽住了。我读了又读、读了冲又想,自然要去对照一番。我对照自己、对照他人、对照一切可以想起的事物,探究如何才能安慰自己,更好地勉励自己。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有这样一句话:“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形成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本书上。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杀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热爱生命》是米歇尔·埃康·蒙田的代表作之一。它篇幅短小,寥寥数语,却道出了生命的真谛。如果说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主要是谈“生”,那么在后半部分作者要解决的就是“死”,但归根到底还是要说如何地“生”。

“生与死”是人类历程中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人说“生的本质在于死”。我是凡人,总是达不到伟人般胸怀的,但我想即便是“伟人”也和我是一样求“生”的,只是他们更懂得如何地“生”,还能够勇敢、坦然地面对“死”。这倒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他算不得“伟人”,在我眼里也不应该是“凡人”了,他,该是我一个已故的亲戚,让我深感敬佩。在他癌症晚期的治疗中,始终充满了生活的激—情和坚强的姿容。在生命垂危的最后时段,每每看着他与病魔抗争时的坚韧和乐观,看着他在生命流逝时刻的坦然和理智,看着他在匆匆光阴下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没有消极、没有颓废、没有抱怨、没有暴躁,有的是对生命的珍惜和给予过我的不断鼓励。

对于生活殷实和忙碌中的人们来说,死是遥远的,或许是根本不愿意提及的。但当我们面对逐渐衰老的暮年或者面对持久的病痛时,有很多人畏惧死亡。一个人免不了对人生进行思考,而年轻时未免流于肤浅,只有在年老时才会渐趋睿智。这篇暮年之作中所充盈的深邃思想,正是让我浮想联翩的所在!每每读到这篇短小的文字,我看到了蒙田所展示出来的他对生命的深入思考和最终态度。

对于蒙田来说,他曾经在欧洲长时间的旅行,这无疑开拓了他的视野,丰富了他的思想,锻炼了他的意志,陶冶了他的情操,归隐田园后的潜心研究和思考使他看透了“既有其生,必有其死”的玄机,正如他在文中说的那样“随时准备告别人生,毫不惋惜”、“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这不正是我们要热爱生命、积极人生的辩证思想观这不正是我们常说的“生命在于运动”字里行间所体现出来的核心。从物质不灭的角度来说,“生”和“死”只是展示了我们存在的不同形式,但从思维的角度来说就大不一样了。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悲壮的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同伴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的前行着。就在他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两个生灵拖着垂死的驱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究竟是什么?没有人可以讲清楚,没有经历过生死抉择的人更是难以体会到,但是杰克用他粗犷豪放的感触让我们身临其境,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坚韧。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没有名字,与其说他同死亡和饥饿抗争,不如说是与恐惧抗争,从文章的字里行间蕴藏着生命的巨大能量,这能量让他活下去,不管你面对的是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兽,还是饥饿、疲惫,生命都是帮助你战胜它。

热爱生命,简单的四个字却凝结着全部生命的感悟,就像小说开头题注上所写:万物之中唯此长存,活着并经历苦痛,能做到这一步便是胜利,即使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生命重在热爱的过程,因为结果都已注定,我们无法把握死神来临的时刻,但是我们还是能够热爱当下的美好!

语文经典作文语录七年级语文经典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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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惟贤惟德,可以服人三国演义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西游记人无刚骨,安身不牢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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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作文,开头部分非常重要好的开头,能给阅卷老师留下深刻的印象今天,我们为大家整理了语文万能作文开头39段,同学们在。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又一次,翻开蓝色封面;又一次,抚摸百读不厌的真理;又一次领略生命真谛。

――题记。

忍不住,从书柜中抽出一本书――《天蓝色的彼岸》,翻开,图画让我微微一笑,点点波澜在心中荡漾。

“我特别怀恋那种感觉,风吹在脸上,也许你还活着,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但我真的很想那种感觉。”当风拂过笑靥,常常忽视了那种温柔的感觉,从来不知那是一种无言的幸福。活着,享受风,珍惜现在拥有的每一刻。

《天蓝色的彼岸》,又一次,品读书名,一片纯真在心中漫开。细细看封面的图,凄凉孤独。一个弱小的男孩眺望着远方,背影显得单薄,似乎有无尽悲伤。远方,海水微微发白,掩盖一丝一缕忧愁。

小说结尾,给人留下无限遐想。最后的插图,他挥着手,天使般的笑容定格在他脸颊上,没有了遗憾。脚下,海水泛着波澜,我的笑容,也定格在脸颊上。

又一次,悄悄读完全书,领悟:生命,不要有遗憾。生命的尽头,不要让遗憾成为负担。活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不是游戏一场。

生命,像一朵鲜花,花开花落都有自己独特魅力,在生命的每分每秒,尽自己最大努力,追求芬芳,绽放完美人生,无怨无悔。

生命,像一朵云彩,在天空中飘荡,最终,变成绵绵细雨,落下。在那美丽人生中,尽情享受,化为雨,也要淋漓尽致,迎接崭新的开始。

这本小书,让我们心灵归零,一切从头来过,欣然睁开双眼,对这个清新四溢的世界多一份感动与留恋,多了一份感动于留恋,多了一份关注与热爱。让一颗颗平凡而存有感觉的心柔柔的享受阳光,雨露,风霜,与一切。

用心体会,风吹过脸颊的凉凉湿湿的感觉,那就是幸福的味道。

七年级语文作文《热爱生命》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法国米歇尔・艾甘・德・蒙田。

文章讲的是作者对时间的两种看法,一种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作者认为,糊涂人只懂指望来生,而不懂爱惜现在的生命。热爱生命不是贪生怕死。死亡是生命的归宿,这是自然的规律,聪明人热爱生命是一种抗争,是为了争取在有限的光阴中过得更充实。

的确,我还认为在被别人逼迫下做的事情也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事情也会做的不好。那是因为我不想做,这让我想到了一句俗语: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像流水般一样,流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这篇随笔充满思辩色彩,情理相生,既亲切又有说服力。启发人要善待生命。既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