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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应急预案(模板18篇)

作者:飞雪

应急预案的落地执行需要注重培训和演练,确保应对能力的提高和应变能力的增强。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和应对策略,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3、抢险小组组长:

副组长:组员:

4、职责。

1)责任环保的主管院长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2)防保科、总务科负责识别本单位潜在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并在发生事故时,协助主管院长负责现场协调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抢险,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区环保部门先行口头汇报。在事故处理结束再行书面汇报。

3)总务科负责提供竹梯、应急灯、潜水泵等应急物资且负应急责任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同时应联系落实抢险人员培训、演练。

4)全院各部门负责做好与本部门相关的潜在环境事故的预防并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响应领导的部署。

6、外面联系电话区环保(白天|):区环保(夜间):环境热线:12369消防队:119救护医院:120公安局:110化工职业病防治所:卫生计生委: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废水事故排放应急措施:紧急停电时若出现废水系统的供电模块故障,单靠废水调节池的调节容量来缓冲整个院区产生的废水风险是很大的,利用备用的发电设备应急使用。

2、监测系统发现废水水质异常;发现时必须加大对废水排放口的监测频率,及时查找事故发生原因并排除。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医院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就医环境。

2、管理、协调医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相关资源、组织、指挥、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整体行动,规范医疗程序和工作行动。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

成员:

(二)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践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成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院区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其他人员: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企业和各人。一旦发生情况时,尽力降低危害的程度。

(一)化学品制度的管理措施。

1、储于钢瓶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受热膨胀,压力升高,能使钢瓶爆炸。

2、有些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具有爆炸性外,还具有易燃性、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二)废水事故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院污水处理站由专门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解决。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

2、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3、做好劳动保护具的放置和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工作,持续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培训。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对列为监测预警对象工业企业的下列事项进行监测,发现企业生产经营有任意一种异常现象的,该企业列为预警对象:

(一)企业当月用电量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电费拖欠情况严重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供电局、滨海供电分局)。

(二)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当月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企业达到欠薪预警黄色以上级别的;或群体性劳动纠纷涉及企业职工人数较多的。(监测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三)企业有拖欠税费情况且较严重的;或发生涉嫌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偷逃税事件的。(监测责任部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四)企业向银行支付利息出现逾期或贷款本金形成不良的;企业自身经营的现金流不足以归还贷款本息等异常的。(监测责任部门:人行海盐县支行、县银监办)。

(五)企业当月产值或出口额异常减少的(季节性因素除外);或产品库存异常增加的;或负债、盈利异常波动的。(监测责任部门: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六)其他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的异常事件。(监测责任部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工商局等部门)。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国家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部队、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相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任务。发挥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物资与资金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4技术保障。

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由乔家湖社区居委会、长山社区居委会、土山寺社区居委会、办事处经济科分别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可能存在经营风险的企业重点跟踪,提前帮助企业研究对策,提出化解经营风险的方案,对因金融危机已发生经营困难的企业,协调各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共同筹划应对办法,提供全面的支持,协调银企关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重大问题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为健全市、区环保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有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武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周边地区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汉市行政区划范围造成较大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适用于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汉市放射性污染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证院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适合本院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预警信息发布。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省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

件信息时,环境保护部要及时通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我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1、分公司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时亲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员工分别对应预案的响应负责。

2、按国家规定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3、组建一支经过应急培训的救援小组,确保应急小组成员熟知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并能熟练掌握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小组及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相关知识的培训。

重大风险事件应急预案

1.1 交通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是指是以减轻人员伤亡、降低损失为目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较短时间内 采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防止因此而产生的事故扩大和人员财产损失的重大补救措施。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控制程序》等有关内容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在上下班、公出途中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员。

2 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2.1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2.2 职责

2.2.1 组长负责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 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抢救工作。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 迅速组织应急小组成员上岗 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及时下达指令 组织协调抢救工作和启动应急工作预案 全面了解和掌握抢救过程的人员、车辆损失情况 及时处理抢救过程的重大问题修改预案 分析处理事故 上报处理结果。

2.2.2 救援行动组

2.2.2.1 积极参加伤亡人员的救治 帮助其他人员从危险地带撤离 消除现场存在的各种隐患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2.2.2 负责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卫、人员救护、抢救车辆等协调工作 及时进行救护及运送人员。

2.2.3 事故处理组

2.2.3.1 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现场情况

2.2.3.2 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2.2.3.3 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的评估 在短时间内将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3 应急事件的预防

3.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严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间横穿马路或超速行驶。

3.2 公司带车人员 严禁疲劳驾驶 酒后开车 应严格按规定行车 谨慎驾驶。

3.3 通勤班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 特别是在繁华街道 上下班高峰时 应采取耐心、冷静、谨慎驾驶 防止急躁情绪的发生。

3.4 应定期进行书面或口头安全教育 在经常发生事故地段 应提醒公司员工注意。

4 应急预案的启动

4.1 当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 由当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单位汇报 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时间、地点、伤亡情况 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情况启动本应急预案 各应急组成员应各就各位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

4.2 各应急小组成员接到命令后 应迅速到位 并全力进行事故抢救。

5 危急事件的应对

5.1 当事故一旦发生时 立即报告交警部门 积极救护伤员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 就近送达医疗部门救治。

5.2 事故发生后 救治伤员时 应该依照先危重后轻伤的原则进行 防止避重就轻 延误救治时机 造成二次伤亡事故。

5.3 公司车辆调度时 必须按照应急小组的要求 保证车辆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 如通勤班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应尽快启动应急车辆 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用车。

5.5 保护现场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应做好标记。

5.6 事故现场勘察清理后 应及时做好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 完成好下一步任务 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6 总结

6.1 在事故发生后 应急领导小组应对该风险事件工作总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的总结 深入调查分析问题的根源 并针对性地对后续的政策提供建议。

6.2 根据实际情况 及时处理好伤亡家属及亲友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6.3 对由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重大事故 应根据公司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办事处经济科负责制定企业经营风险预警方案。重点关注全处重点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作、用工情况及其变化,及时掌握和研判企业面上出现的异动情况,正确分析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风险情况,核定企业风险等级,及时将企业资金链断裂、关停、倒闭等情况向区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风险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快速有效的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做到准备到位应对有序及时高效舆情平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1应急指挥小组设在总裁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应急工作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对应急队伍和资源进行调动第一时间向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寻求帮助并负责突发侵权事件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2.3应急指挥部下设三个组。

2.3.1协调保障组由王金良任组长陈伟英、钟宋元、徐丽萍为成员。

主要任务与市区工商行政部门、市区科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知识产权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渠道的畅通配合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行动。同时为应急行动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通信、交通等后勤保障。

2.3.2现场处置组由周杰任组长施跃民、郑海波为组员。

主要任务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掌握、报告情况。

对知识产权案件按法定程序直接进行处理。

2.3.3舆情综合组由殷永生任组长张雪莲、施跃民、田俊为组员。

主要任务及时监控、收集相关舆情掌握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动态综合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媒体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报告。必要时与市区委宣传部舆情监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寻求帮助避免网络舆情事态的恶化。

3.1应急协调。

应急单位要以保障现场处理顺畅为原则既保证现场处置人员、物资也要协调相关部门、相关工作。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协调保障组应及时为现场处置、舆情应急组提供车辆、执法器材、经费等后勤支持。

3.2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要以依法、有效、及时解决纠纷、平息事件为原则将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3.2.1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现场处置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会同街道及相关管理部门固定证据、控制秩序将事件现场情况按专利、商标、版权分类后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3.2.2现场处置组要及时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如遇现场不能解决的复杂情况应在证据固定后将当事人带离现场避免更大冲突,同时通过应急指挥小组加派处置力量。

3.2.3现场处置完毕后除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小组汇报外组长应将突发事件。

的起因、现场处置情况及善后工作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3.3舆情应急。

舆情应急主要坚持以正面导向、把握主动权、增强案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为。

原则注意发挥公司总裁办企划宣传的应对作用。

3.3.1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指示舆情综合组应急行动。

3.3.2舆情综合组对舆情进行初步分析后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小组3.3.3应急指挥小组响应舆情布置协调保障组、现场处置组开展有针对性的查处行动。

3.3.4经应急指挥小组同意舆情综合组形成新闻通稿必要时并组织媒体报道3.3.5舆情综合组将舆情应急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小组。

应急指挥小组必须对知识产权风险应急事件以及该风险事件处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就风险事件总结应吸取的教训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管理办法和思路等并形成书面材料。

风险应急预案银行声誉风险应急预案

为及时处置金融系统突发性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证金融各项改革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

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二)非现场监测及预警。

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

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三)报告。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2、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

3、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

4、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

5、在处置风险过程中,要统一宣传口径。遇到新闻媒体采访时,要由处置风险的主要负责人亲自或指定人员答复。对于举报投诉和反映情况的存款人要热情接待,依法解释,但不得作出“保证还款”等承诺。

6、对引发支付风险或处置风险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重大事项风险应急预案

(一)分工协作原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镇(街道)是工作的主体,按属地管理,负责做好本区域内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有关责任部门对照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应的企业风险监测与预警工作。县工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预警办)是监测预警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二)及时性原则。在对工业企业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及时衔接沟通、调查核实,并研究对策措施,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真实性原则。县有关责任部门及各镇(街道)应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风险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掩饰或夸大。

(四)保密性原则。实施内紧外松策略,严禁将企业风险及处置情况随意向外泄露,严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