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计划>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15篇)

作者:碧墨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15篇)

生产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人的智慧和创造力,以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通过以下几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如何在生产过程中改善效率和质量。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公司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决定对公司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责任具体化,管理系统化,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本制度以安全生产体系化建设和“人”、“车”管理为核心,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为基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关怀有效结合,确保主导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此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良性发展。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客运企业组织架构图

为了贯彻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安全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第一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岗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安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第三条公司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公司各岗位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维护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公司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第八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示,通报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事故案例,抓事故隐患整改。

第九条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各个岗位有章可循。

第十条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岗位为主,认真抓好“人”、“车”管理的重点环节,极力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的权威性,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组员,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任命书形式加以体现。

第四条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公司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才可上岗。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xx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xx

组员:业务负责人xxx

财务负责人xxx

行政负责人xxx

车辆技术管理员xxx

gps监控员xxx xxx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2、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再培训工作。

5、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必须纳入本公司全年经费预决算。

6、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新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并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7、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

8、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

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11、建立健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岗位自查自纠制度为基础,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因物质、技术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治档案,每次检查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公司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门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跨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督促各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6、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1、定期听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12、决策安全生产过程中重大问题。

13、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2、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

5、审定和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经营开支,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条件。

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除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外,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9、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制定解决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审定年度目标,并认真听取和采纳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业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的经营业务开发及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经营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生产经营和车辆安全营运等情况,拟定新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合理化安全生产建议。在业务开发及日常经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与业务开发同时,确保行车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台车运营路线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账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出发前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相关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发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沟通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配合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监督好营运证、线路牌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督促协调相关岗位对驾驶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积极制定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负责监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年审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严防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与公司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

5、督促各岗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和参加安全管理的相关学习培训。

6、落实公司驾驶员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联合公司行政负责人配合落实岗前培训。

7、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严禁弄虚作假。

8、做好车辆保险投保工作。

9、加强公司内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权提出建议,对不利于安全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等有否决权。

11、推动落实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动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进行安排和排查,配合业务负责人对车辆的运行路线开发,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营运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车辆安全营运情况。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条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帐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始发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始发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组织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做好营运证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配合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及执行工作。

第六条gps监控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和标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操控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作为gps监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保证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驾驶员遵守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开展本公司的gps监控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督促驾驶员改正。

5、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6、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对新进员工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与再培训,把安全培训纳入员工奖惩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信息资料与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文档存查基础管理工作。

3、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大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岗位人员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程办事,避免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文件台帐完整无损。对人事档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档及其他档案资料,音像资料等的追踪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规范,并做到不霉变、虫蛀和遗失。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相关证、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证章,做到不损坏、不遗失、方便使用。

6、参与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调配应急救援车辆,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及时发布公司事故情况通报等。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会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

2、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编制全年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的预决算计划和报告,做好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3、每月统计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经费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筹措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会计账册、记账凭证,以防丢失和备查。

6、做好财务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九条驾驶员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配合完成车辆“三检”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真实做好行车日志的记录工作。

2、对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每日例行检查。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文件、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的管理机构

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根据具体文件、档案类型指定专人负责。例如: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等车辆有关档案,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gps监控记录由监控员负责,没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负责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电子档案、纸质档案)

电子档:国家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各类通知,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道路乘客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按照发放及更新时间设立文件夹进行存储。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五)安全检查档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七)道路乘客运输生产安全资料档案。

(八)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

(九)应急救援档案。

(十)人员车辆档案。

第四条各种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纸质档案)

(一)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资料记录。

(二)安全小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要活动资料的记录存档。

第五条事故档案归档制度

(一)事故的资料应如实入档。

(二)一些相应事故的现场调查记录,图样,照片存档。

(三)人证及物证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相关资料。

(五)相关事故证人的自述资料。

(六)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相关检查资料。

第六条其他相关资料的存档

(一)根据公司各岗位安排需存档的资料;

(二)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执行文件:各类档案清单

为了加强公司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公司各岗位人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司机:xxx

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xxxx,应急车辆:xxx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岗位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处置流程: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岗位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第八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第二条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事故责任

公司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管理、谁负责”的目的。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六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岗位人员立即到现场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上报。

第七条“一岗双责”的原则就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对其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为积极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岗负责分、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二条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人员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影响、尽快恢复运营工作。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岗位人员要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分岗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和权力,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在30—6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组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分析。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相关的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部位、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事故地点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6、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各分工岗位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60分钟之内完成。

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各岗位人员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公司的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实施人员: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公司负责人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和执行。

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执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再培训教育等。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行政负责人统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岗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各岗位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体员工自觉参与。

第五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各岗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公司负责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公司推行安全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公司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告知监督内容

具体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要求驾驶员在相应车辆张贴设置:

(一)公布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三)不得改变包车线路行车;

(四)禁止乘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五)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六)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第二条告知监督方法

由驾驶员在车厢内张贴监督内容:

(一)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投诉电话、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第三条监督举报机制

为规范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负责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条安全生产经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专项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购置、安装、使用具有车辆卫星定位功能的装置。

(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公司是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营收总额比例为1。5%,财务负责人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门设立账户。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方可办理使用手续。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台帐。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计划,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做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根据票据报销;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销。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财务负责人每季度予以汇总,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资金台帐

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能,提高公司安全生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全员参与、规范运行”的方针,落实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会议制度。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当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当月违章或事故驾驶员现身说法等,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2、 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务,要求全体驾驶员及车辆技术管理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3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四条安全会议要做到有准备、有目的、有内容、有效果、有记录,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五条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安全工作会议不准缺勤,不准迟到、早退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按有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外出需参会人员,要及时补课。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对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执行文件: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为了加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特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辨识危险源点,强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尽快给予纠正和解决,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规范检查范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排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检查。车辆技术管理员每月开展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安全领导小组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主要针对道路环境、应急预案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针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隐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检查。各岗位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排查的内容,有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

(一)行政负责人查安全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规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基础台帐;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二)车辆技术管理员查现场操作:各岗位是否存在脱岗、串岗等无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现场操作是否清晰、标准、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员查设施设备:是否有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台帐;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巡检,并建立台帐。

第六条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公司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排查人员要现场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隐患:要对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责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进行局部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隐患应及时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事故隐患的规律、揭示事故隐患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各岗位人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包车客户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将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各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和驾驶人员执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条报告内容

1、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各岗位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类别;(2)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标。

第三条处理与监控

1、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整顿。

3、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岗位,应及时填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四条责任追究

1、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岗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立即整改。

2、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岗位,责令有关人员立即上报,视情将对岗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酌情扣除该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

3、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岗位人员,将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辨识公司范围内运输管理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现对公司安全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及服务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危险源实施分级、分类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员;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同时是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领导小组。风险控制执行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指导对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动态检查。

第四条危险源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

1、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企业员工、乘客、以及从事道路活动的车辆、人员。

2、生产工作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天气状况遇到雨、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道路通行情况,车况差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违法违章操作等。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危险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二曾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2。现场排查法。如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等。

第七条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把危险源的辨识工作纳入公司自检自查的定期安全检查范围。

2、危险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确定责任人、实施人员和资金、时间并将情况和活动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

3、一级危险源。应采取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强和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4、二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

5、三级危险源。除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外还应该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

6、四级危险源。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公布本公司各类危险源清单,分管的各岗位负责人安排危险源的检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对本岗位各类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的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确定本年度重点危险源排查计划,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更新应急预案后备案。

第十条公司按照编制的计划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执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组成员的岗位,岗位人员自行回避接受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奖励的对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员、驾驶员及考核项目相关执行岗位。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经营收入提取。

第三条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岗位回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安全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抽查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5、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技术的落实情况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事故。

第五条具体考核内容:

1、全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无工伤死亡事故;

2、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20xx元以上火灾事故;

3、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1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车责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标是“0”起。

5、不得发生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标)2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领导小组对每年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书面公布考核结果。

2、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二、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岗位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2、对抢险救灾有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4、举报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章行为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5、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无行车责任事故、文明服务无投诉的,本年度内无安全行车责任事故并被评为安全文明车的,给予300—500元奖励。

6、对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7、本月无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享受安全奖,给予300—500元奖励。

8、年度安全行驶无事故,服务文明,经营规范无投诉的驾驶员,年终公司将给予每车500—10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第二条惩处

1、交通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2、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发生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3、违章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处200—1000元罚款。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处2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处200—1000元罚款。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处1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予以辞退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各种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100—1000元罚款。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通知的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100—200元罚款。

10、安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100—200元罚款。

11、安全生产中被交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100—500元罚款。

12、本月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责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享受安全奖,并处100—20xx元罚款。

13、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以上每项经济处罚,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聘开除处理等。

执行文件:奖惩记录表

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评价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客运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二条评价方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联合业务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需要避嫌的岗位内容,由其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代替评价)。

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

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第三条评价等级

公司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企业。

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

(二)内容具体,责任明确,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严格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

(三)对违反制度的各种行为有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

(五)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按照岗位、职能、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要将企业、部门或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逐项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员。

(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要明确安全办公会议的召开周期、内容、主持人和参加人员。安全办公会议必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持。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决定以及落实的人员、措施和期限。会议记录、纪要应纳入档案管理。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应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或阶段安全生产目标,并将指标逐级分解,明确责任、保证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煤矿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检查标准、检查周期、考核评级奖惩办法、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应保证煤矿企业职工掌握本职工作应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的周期、内容、方式、标准和考核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确定任务,落实费用。

(七)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矿井在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隐患;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和义务。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应保证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的装备、管理情况;明确安全检查的周期、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负责组织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处理办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按“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落实处理,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及存档备案。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要确定各类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术审批的内容、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编制、审核、审批人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安全技术审批应保证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全面、具体、安全措施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施工、作业和操作。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应保证在用设备、器材符合相关标准,保持完好状态;明确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前的检测标准、程序、方法和检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使用过程中的检验标准、周期、方法和校验单位、人员的资质;明确维修、更新和报废的标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要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职业危害等主要危险,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强化管理,加强监控,制定预防措施。

(十二)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时限、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必须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应;明确奖罚的项目、标准和考核办法。

(十四)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明确入井人员禁止带入井下的物品和检查方法;明确人员入井、升井登记、清点和统计、报告办法,保证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数和人员名单,及时发现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员并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六、煤矿企业及其所属单位、部门应制定相关配套的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煤矿企业未按本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制度内容未达到本规定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八、本规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九)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十)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生产经营单位因改制、破产、收购、重组等发生产权变动的,在产权变动完成前,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主体不变;产权变动完成后,由受让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由控股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将治理方案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危险源控制状态,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三)作业场所达到职业病防治要求情况;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从业人员佩带和使用情况;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八)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存在下列情形,都可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

(二)未按规定存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者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总监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

(六)未按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罚款怎么罚?看下面!

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整顿,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督办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公司20xx年年中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安全生产督察制度,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局(厂)、施工生产性的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国际公司和其他投资开发建设性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各单位要依据本办法成立安全生产督察组。安全督察组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特别是施工项目进行督察。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在保证对所有在建项目至少每年督察一次(对危险因素多,安全管理薄弱的项目应增加督察次数)的`前提下,确定安全督察组的数量。

第六条安全督察组对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主管领导负责,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

第七条专职安全督察员应由具备一定现场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员担任。每个督察组不得少于两人,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督察人员。开展安全专项督察时,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第八条安全督察组组长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聘任,并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其待遇不低于单位本部机关部门副职的待遇水平。

第九条专职安全生产督察员的基本要求:

一、有七年以上的现场施工经验;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胆工作,认真负责;

四、邀请参加专项安全督察的专家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第十条安全督察组应制定安全督察工作计划,并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开展安全生产督察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项目开展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督促项目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督察组以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流、检阅资料等为主要方法开展督察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督察工作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既要监管,还要帮助项目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督察组必须对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督察,对新开工项目和中小项目应增加督察次数。

第十五条进行安全督察时,在兼顾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重点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督察并作出评价:

一、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四、员工(包括分包队伍员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容、效果;

五、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因素的辨识与监控情况;

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及交底情况;

八、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状况;

九、外包队伍及临时雇佣人员的管理情况。

第十六条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的隐患和管理问题应记录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改进要求,被督察单位应明确责任人、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拒不执行督察意见的,督察组有权下达停工令,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七条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应将督察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其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整理成督察报告,并由被督察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作为年终对项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督察组应定期向单位领导或主管领导提交安全督察报告,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与各单位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第十九条督察组应将督察情况及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指导督察组业务工作的同时,应负责专职督察员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日常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等非常规作业的作业程序和安全要求,降低安全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中涉及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特殊作业

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3.2动火作业

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主要包括:

a)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破拆地面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d)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使用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3.3易燃易爆场所

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3.4受限空间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5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6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管道上安装和拆卸盲板的作业。

3.7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8坠落基准面

坠落处最低点的水平面。

3.9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

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3.10异温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环境温度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及以上。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11带电高处作业

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的高处作业。

3.12吊装作业

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13临时用电

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3.1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15断路作业

在厂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 制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xx]53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xx]79号)

1 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 分工与职责

2.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动火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4 动火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动火作业人职责

2.5.1 动火作业人应持有有效的本工种作业证。

2.5.2 动火作业人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2.6 动火监护人职责

2.6.1 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6.2 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2.6.3 在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监护人应在班长和基层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应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暂停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2.6.4 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安全作业证》不相符合,或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安全作业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 动火作业分级

3.1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3.2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

部位上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3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4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5 企业内,除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范围以外,划出的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为固定动火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动火区域内,严禁设固定动火区。

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

4.1 动火作业前,由动火所在车间(或装置)班长或车间主任组织生产单元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班长或车间主任负责填写《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确认卡》。

4.2 特殊、一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3 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所在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审查合格,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方可动火。

4.4 固定动火区的设定由动火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企业涉及生产、设备、安全等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由企业分管生产或安全的负责人批准。

4.5 《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的确认,须由动火作业所在车间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逐项确认。

4.6 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车间负责人(副主任以上)审查合格后,在“相关单位意见”一栏会签,并有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监护人,按动火级别审批后,方可动火。

4.7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作业方案进行确认,对带压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4.8 作业结束后,动火人和监护人应清理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并由动火所在车间班长或车间主任现场验收,合格后在“完工验收”一栏签字。

5 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5.1 气体取样检测分析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检测偏差不应大于仪器有效误差范围。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单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小于动火点10m范围内进行分析。

5.3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

5.4 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d)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进行监测分析。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中“其他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5.5 分析报告单必须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或黏贴在存根正面左上方。

6 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6.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6.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a)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c)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及互救等知识;

e)相关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6.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6.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a)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b)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取的临时设施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教育培训内容:

a.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3.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4.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2.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4.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1.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2.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3.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2.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1.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c.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d.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e.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f.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2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b.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d.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e.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f.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4.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企业经营者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省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

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地区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第四条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包括公司等独立法人单位,下同)、车间级(包括分厂、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单位,下同)、班组级(包括基本生产部门、基层生产单位等,下同)安全生产教育(简称"三级"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教育由企业负责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和企业安全文化等基本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安全防护装置(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五条外省、市进入我省及本省跨县市务工的人员应按规定经过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并取得《外来务工人员基础安全知识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前,仍须进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企业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厂房、新设备、新材料,搬迁新工地、承接新工程等,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七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八条按隶属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分管副厂长、副经理等企业负责人必须分别经过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或指定单位进行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发给《企业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矿山、建筑、化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企业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任务、方法、措施及安全技术、安全文化,事故防范、报告及应急处理等。

第九条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具备培训资格的单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可以承担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企业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申请,按照《浙江省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试行办法》(浙安委〔20xx〕11号文)执行。

第十条除有专门规定外,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长)、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或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对本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应带头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职工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档案,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授课人员、参加人员、考核及取证情况等登记备案。

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为确保教育培训质量,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所用的教学大纲、教材和证件等,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和印制。

第十四条对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在防范伤亡事故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和人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策划、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等。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职责规定(领导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履职考核制度

5、安全奖惩制度

1、安全资格(培训)制度(含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等)

2、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3、一般性教育制度(岗前安全教育、日常“三级教育”)

4、专门性教育制度(新设备、新工艺的专门培训)

5、安全事项告知制度(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保险等)

1、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投入办法

2、培训教育宣传经费安排

3、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等投入规定

4、工伤保险

(一)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二)安全评价制度

(三)危险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制度

2、电气设备防护措施制度

3、锅炉压力容器检测制度

(四)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防护、报警装置管理

2、安全标签与技术说明书管理

3、使用登记制度

4、储存保管制度

5、运输装卸制度

6、废弃处理制度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等。

(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

(六)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2、仓库管理制度

3、共同(或交叉)区域作业管理制度

4、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5、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检查方式(人员、时间、事项、范围)

2、检查记录

3、整改制度

4、复查制度

包括抢救、报告、现场保护、调查、处理责任人、损害赔偿等。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3、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制度

4、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

5、发包、出租管理制度(安全资质、责任划分和协调管理等)

6、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订购、发放和使用等)

8、特殊保护制度(女工、未成年工)

9、工时管理制度(对超时加班的报批管理)

10、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1、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2、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2、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