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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2篇)

作者:曼珠 2023年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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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方案范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传染病防治工作汇报方案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常态化抓实抓细村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底线,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做好全县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主要包村干部,党政办、组织办、综治中心、派出所、民政办、建设办、农业中心、计生办、执法大队、卫生院、市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各村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情况清)、“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和“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等工作要求,针对市外来(回)岳人员出入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制定严密的应对处置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一)对市外来(回)岳人员精准摸排,确保“四清”。

1.各部门加强联动,汇总分析电信、网络运营商、高速公路、医院等各类大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定位技术,及时精准甄别外市来(回)岳人员,第一时间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部署落实到村。

2.村按照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个人主动报备以及其他途径反馈的市外来(回)岳人员信息,迅速安排组织专人,完成上门入户核查,进一步核实人员行程、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信息,做好记录并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3.村统筹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内房屋每日进行一次逐户摸排,及时摸清未掌握的市外来(回)镇人员信息,聚焦可能出入出租房屋、非正规营业场所、家庭式宾馆、驴友聚会点等群体提升摸排频次,汇总层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4.村结合入户摸排等工作,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市外来(回)镇人员须主动向村委会报告情况,对暂时无法联系的住户张贴一封信。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黄码人员信息,要即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处置。

(二)对市外来(回)岳人员落实管控措施。

1.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村加大对近期市外来(回)镇人员摸排,组织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对市外疫情发生地区来(回)镇人员落实“3+2”(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对来自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所辖街道人员,严格落实“7+7”(7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检测)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第1、3、7天必须严格进行核酸检测。

2.村统筹参与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下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对核酸检测出现异常情况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规定即时处置。

3.村对排查中发现的市外来(回)镇人员,即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分情况按要求落实“3+2”或“7+7”隔离监测管控措施;隔离期间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等“五包一”制度,居家隔离和健康检测期满后,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4.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镇疫防办要及时督促指导职能部门、乡镇、村依法规范落实佩戴手环、安装电子门禁等措施,做到全程管控、不留死角。

5.村对完成“3+2”或“7+7”防控措施且未发现异常情形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及时解除居家健康观察。

6.做好被隔离监测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的生活保障。对突发疾病等意外情况,要制定应急预案,杜绝因工作方式粗暴、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网络舆情。对在村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刻意欺瞒或拒不支持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一)整合资源力量。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科学统筹协调、加强人财物保障,高效联动开展工作,迅速整合村工作人员、派驻辖区或结对干部、政法干警、辖区工作人员、网格长、单元长(联防长)、楼栋长、物业管理人员等资源力量,坚决筑牢村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强督促指导。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村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明确防控工作专班中的责任人。对人员摸排、专人包保、居家健康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坚决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村每日将“四清”、“3+2”等工作落实情况报至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天汇总、分析、核实统计后,将本地区市外来(回)岳人员有关信息〔当日掌握的市外来(回)岳人员总数、当日新增人员数、完成3日居家健康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人员数等〕报送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预案。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中小学、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具体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本系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好各学校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收集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制定学校传染病防控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各学校做好疫情的善后处理工作。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学校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7、加强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区教育局每年组织不低于2次的针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学校根据实际每星期至少一次卫生检查,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1、学校要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形成校领导--校医--班主任--班长--宿舍长的学生健康监测网络。要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学校要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2、日常监测。由班主任或校医每日早晨观察、询问、了解、发现和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登记。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咽喉痛、水痘、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3、对因病缺勤、缺课学生进行监测。班主任应当及时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应及时了解其患病情况,掌握病因和病情发展情况,如怀疑是传染病、食物中毒、或不明原因的疾病,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向各级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提供监测信息,经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机构确认为传染病后,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对可疑病例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2小时内向卫生防疫机构和区教育局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2)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防疫部门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6)同一班级一周之内,出现两例或两例以上相同病例时,该班级实行错时上课并暂时停止参加集体活动,必要时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7)学校在接到当地政府、区教育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疫情的信念。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对因病隔离而误课的学生,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其进行无偿补课;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疫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局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卫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围绕全市慢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规范了工作运转机制,加强机构网络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的专题调查工作、拓展社区综合防治,圆满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现总结如下:

我镇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在组织落实、建立健全了监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乡医培训工作。坚持了定期例会和定期自查、核实报告制度,确保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等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在“世界抗癌日”(2月4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世界糖尿病日”(11月14日)等利用广播、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了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传播,促进了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改变了居民的不良生活行为。

多次参加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慢病监测技术培训班学习,并举办了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培训,为我镇慢病监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查体、慢性病随访、高危人群干预、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等工作,各种工作有台账,分类整理存放,确保各项各种有序开展。

兴城市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

60。

号)精神,切实维护防治人员健康权益,充分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深刻认识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科学、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强化保障的原则,提高全市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卫生防护水平。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调查、医疗救治、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防护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健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防治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传染病感染保障政策,维护广大防治人员的健康权益,充分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防护标准,为从事现场流行病学、动物疫病调查处置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农发局、市动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制订完善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人员防护培训和演练,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预防性用药储备和使用制度,并及时补充更新。(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农发局、市动监局等部门配合)所有参加疫情调查处置的人员应在充分防护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处置病患、染疫动物、病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要及时做好职业暴露后处置和疫点、疫区、被污染场所、物品的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时要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对于新发传染病,要根据其传播特点和可能暴露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林业局、市农发局、市动监局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专科医院的功能分区和污水、污物处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综合性医院的门(急)诊要建立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区、发热门诊、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隔离观察室(隔离区)。传染病专科医院要合理确定功能分区,明确就诊流程,不同病因的传染病患者要分区就诊。(市卫计局负责)完善医院感染管理标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消毒隔离规章制度,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医院各科室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接诊记录要齐全,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和工作要求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对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实施空气隔离、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等预防措施。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和健康体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市卫计局负责)承担传染性强、原因不明的传染病转运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配置负压担架、负压救护车和负压病房,确保转运救治过程中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限制传染病患者的活动范围,尽量减少转运,如确需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市卫计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对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实行集中保藏、分类管理,重点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实验、保藏、运输活动的监管、报告制度。(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农发局、市动监局等部门配合)在植保部门设立专门害鼠解剖实验室。落实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有关规定,建立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共享机制,满足传染病防控、医疗、科研等工作需要。健全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做好样本采集、运输、保存、检测等环节的人员防护,明确行政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有效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实行生物安全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制度,逐步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配备达到建设标准。担负传染病防治职责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执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和环境保护程序,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农发局、市林业局、市动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配合)大力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完善运输、中转和收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定,开展岗位培训。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产生的污水、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营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等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局等部门配合)。

患者尸体处理应尽量减少搬运和转运,消毒后用密封防漏物品包裹,及时焚烧或按相关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应为从事尸体运送、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停放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场所、专用运输工具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处理。在解剖查验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市卫计局负责)要进一步完善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预案和收储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和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对超期或不规范贮存、非法转移、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能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要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停,同时做好关停整改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局等部门配合)对从事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预防、医疗、监督、检疫、科研、教学及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病原体以及病媒生物的其他人员给予适当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直接参与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情况,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市人事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局、市农发局、市动监局等部门配合)将重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一线人员以及鼠情监测与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对在重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中参与防治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残或死亡的,以及因现场处理疫情等工作原因感染疾病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传染病防治人员,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办理。在鼠情监测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致残或死亡的工作人员,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保障。(市人事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局、市农发局、市动监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政策,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重大传染病患者就医负担。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衔接,保障困难群体患重大传染病得到及时救治和救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卫计局等部门配合)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发布传染病防治信息。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传染病防治典型事迹,树立传染病防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舆论引导,落实媒体宣传责任。(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文广局等部门配合)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依法防病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传染病防治的良好氛围。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做好权威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及时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开展重点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等防治知识宣传。(市卫计局牵头负责,市农发局、市动监局、市文广局、市科协等部门配合)

市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要将传染病防治所需必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卫生计生、农发、动监、财政部门要完善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和耗材的供应与储备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的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传染病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直接影响到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与健康,为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做好传染病、食品卫生安全防控方面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提高认识,责任到人。

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四川省卫生厅、教育厅《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成立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安全责任制和监测机制,加强预防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二、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导报告,由学校主管领导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强业务学习。

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卫生法律意识、卫生防控知识和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四、加强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督查。

学校采取日检、周检、月检制度。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卫生安全督查,严把源头关,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关、加工关、“进口”关,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同时,充分利用班会、闭路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开展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加强对常见传染病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流感”、“流脑”、“甲肝”疫苗的接种工作,手足口、腮腺炎等的预防,使广大师生掌握卫生和防中毒的基本知识,提高师生防病和防中毒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认真清扫和清理各类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和清洁。

太平区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

阜政办﹝。

2016。

12。

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防治人员健康权益,充分调动防治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传染病防治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稳定。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科学、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强化保障,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督导评估,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完善的安全防护工作机制,维护传染病防治人员健康权益。

严格按照国家防护标准,为从事现场流行病学、检验检疫、动物疫病调查处置人员提供符合生物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配置必要的设备设施。(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制订完善传染病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人员防护培训和演练,建立快速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预防性用药储备和使用制度,并及时补充更新。(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等部门配合)所有参加疫情调查处置的人员应在充分防护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处置病患、染疫动物、病死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要及时做好职业暴露后处置和疫点、疫区、被污染场所、物品的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时要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对于新发传染病,要根据其传播特点和可能暴露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分区和污水、污物处理等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综合性医院的门(急)诊要建立预检分诊制度,设立预检分诊区、发热门诊、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隔离观察室(隔离区)。(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完善医院感染管理标准,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消毒隔离规章制度,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医院各科室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接诊记录要齐全,按照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区域流程和工作要求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对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实施空气隔离、飞沫隔离和接触隔离等预防措施。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和健康体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区卫计局负责)承担传染性强、原因不明的传染病转运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配置负压担架、负压救护车和负压病房,确保转运救治过程中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限制传染病患者的活动范围,尽量减少转运,如确需转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其他患者、医务人员和环境表面的污染。(区卫计局负责)切实落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运输活动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报告制度。(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区疾控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力建设。健全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体系,加强对生物安全防护的质量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做好样本采集、运输、保存、检测等环节的人员防护,明确行政管理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有效预防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实行生物安全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制度,逐步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配备达到建设标准。担负传染病防治职责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执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建立安全作业管理和环境保护程序,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区财政局、环保太平分局等部门配合)大力推进医疗废物运输、中转和收储体系建设,区级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市级统一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80。

号令)、《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第。

184。

3

年。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产生的污水、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营许可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经营活动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等工作。(环保太平分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局等部门配合)。

医疗机构应为从事尸体运送、处置等工作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停放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的场所、专用运输工具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处理。(区卫计局负责)进一步完善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预案和收储工作方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和工作人员卫生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对超期或不规范贮存、非法转移、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能安全处置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要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停,同时做好关停整改期间本地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工作。(环保太平分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局等部门配合)对从事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预防、医疗、监督、检疫、科研、教学及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病原体以及病媒生物的其他人员给予适当津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直接参与市内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根据工作风险、强度和时间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农经局等部门配合)将重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一线人员以及鼠情监测与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纳入高危职业人群管理。对在重大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中参与防治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致残或死亡的,以及因现场处理疫情等工作原因感染疾病被诊断为职业病等传染病防治人员,可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有关待遇补偿。在鼠情监测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致残或死亡的工作人员,参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伤待遇保障。(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局、区农经局等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政策,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和保障范围,提高保障能力,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重大传染病患者就医负担。做好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衔接。保障困难群体患重大传染病得到及时救治和救助。(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局等部门配合)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坚持公开透明发布传染病防治信息。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报道传染病防治典型事迹,树立传染病防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舆论引导,落实媒体宣传责任。(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大力普及传染病防治科学知识,提高群众依法防病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传染病防治的良好氛围。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平台做好权威发布和传播健康科普知识,及时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开展重点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等防

治知识宣传。(区卫计局牵头负责,区农经局、区委宣传部、区科协等部门配合)。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要将传染病防治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卫计、农经、财政部门要完善传染病、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和耗材的供应与储备机制。

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传染病防治实施方案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病防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我区社会经济建设正常运行,现就有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5月—10月期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人的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二、继续做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要重视对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学校、建筑工地等重点部门和人口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加强对食品、冷饮的采样检测等监测管理。要认真落实全国霍乱、伤寒副伤寒、细菌性痢疾、大肠杆菌o157:h7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实施方案,为及时掌握全区肠道传染病疫情趋势和流行提供准确资料。

三、加强肠道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街道卫生院一旦发现霍乱病例,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实施有效控制措施;加强对霍乱等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

生。要对经营水产品的餐厅(馆)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督促餐厅(馆)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要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协作,加强对食品、餐饮业市场的监管,对无证无照的餐饮摊点,要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五、做好专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创卫办要开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和考核。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科(肠道门诊)、急诊医务人员以及街道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专(兼)职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各单位要把肠道传染病防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倡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为了做好预防春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地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就近期我地区多所学校发生腮腺炎、水痘等疫情,给我校在预防春季传染病方面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我校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我校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和督察组。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光存。

副组长:桑文科。

成员:杨太平安丰玲王波王显明以及各班班主任。

督察小组名单:

组长:吴静。

副组长:杨爱华。

成员:王生才方晓陵李运华。

三、安排部署。

1、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是全校教职工在高度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2、各个班级组织开展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传播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学生:科学看待,科学对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通风;媒体消毒;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多喝热水;经常用流动水洗手;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

3、负责学校厕所值周的班级用白灰对厕所进行消毒,各个班级结合“爱国卫生月”清理好所属环境的卫生,保证环境卫生的清洁。

4、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班级。

黑板报。

宣传栏进行宣传使广大学生在思想上能够清醒的认识到问题的严峻性。负责国旗下讲话的班级以此次活动内容为主题进行广播宣传。

5、班级举行一次以“有效预防春季传染病”为内容的知识竞赛。

学校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切实使我校学生能够有效的预防春季传染病,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重大疫情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控制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在我市发生和流行,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有麻痹思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

控制院内感染,加强院内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减少传染源;加强对重点领域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和监控,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同时要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并切实做好应急疫苗、预防性药物、检测试剂、疫点消毒药械及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严格控制疫情扩散。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的宣传方式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医护人员要深入基层并结合诊疗活动开展健康教育,广泛宣传呼吸道疾病的防治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

五、督导检查。要按本方案要求,制订好传染病防治。

工作计划。

和成立应急救援防治小分队,加大对科室的督导力度,对因失职、工作不力等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传染病防治措施详细方案

为了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的防范传染病在学校中流行,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一)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斌。

副组长:刘安华、王志海、薛殷莉。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办公室组长。

副组长:班主任。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班主任。

2、消毒与检查:班主任。

3、班级晨检:各班生活委员。

4、联络与上报:王志海。

(三)职责:

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我局严格树立全县疫情无小事的观念,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常规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组织体系,成立由局长负总责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任务落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媒体、药品宣传手册、扑克牌、宣传栏等宣传广告、药品、医疗器械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养成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和方式,增强他们的防病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制定规范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卫生所等的管理制度、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预防制度和疫情监测及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具体措施,重点加强冬春季、秋冬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加强我局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切实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配合个线管部门,做好常见传染病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建立有效免疫屏障,严防各种传染病传入我县。

充分发挥食药监系统优势,利用新闻媒体、培训、活动宣传、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有效预防全县群众传染病的发生和发展。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本院传染病的管理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院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成立了法定传染病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管理部门为预防保健科和医务科,并相应成立肠道传染病、呼吸道道传染病管理小组,制定了有关预案。

(一)学习、培训制度,院、科两级每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报告时限,报告方法,并对新进院医生、进修医生、实习医生实行传染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岗前培训,提高传染防治意识,确保传染病报告工作落到实处。2015年7月20日,我院组织了一次《传染病防治法》和《肠道传染病防治》的全院性培训。

预防保健科负责监督全院的传染病报告质量,包括报告时限和填卡的完整性。各临床科主任是该科室的传染病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内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全面监控。医务科、预防保健科每月对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进行漏报,迟报调查和疫情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院领导,针对具本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反馈到各科临床有关人员。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共报告传染病214例,未发现漏报迟报情况。

四、加强奖惩力度。

为提高传染病防治意识,确保传染疫情报告工作能够落到实处,2013年起医院重新制定了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凡漏报一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每例扣罚绩效奖100元;迟报一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每例扣罚绩效奖100元;从第二例开始,双倍扣罚,如此类推,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对传染病报告工作管理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及奖励。

五、加强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管理。

医院按要求在大堂内设臵导诊分诊台,要求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病人及服泻病人分诊到相关的有防护用品及常用急救药品的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就诊,在住院部四楼设臵疑似病人留观室。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卫生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围绕全市慢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在规范了工作运转机制,加强机构网络能力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的专题调查工作、拓展社区综合防治,圆满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现总结如下:

我镇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在组织落实、建立健全了监测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乡医培训工作。坚持了定期例会和定期自查、核实报告制度,确保了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等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在“世界抗癌日”(2月4日)、“世界卫生日”(4月7日)、“世界无烟日”(5月31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世界糖尿病日”(11月14日)等利用广播、宣传单、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了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传播,促进了广大居民的健康水平,改变了居民的不良生活行为。

多次参加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慢病监测技术培训班学习,并举办了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慢病监测、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培训,为我镇慢病监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查体、慢性病随访、高危人群干预、死因监测、肿瘤监测等工作,各种工作有台账,分类整理存放,确保各项各种有序开展。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根据区卫生局和区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重点传染病防治原则,我院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以下:

医院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下设“传染病医疗救护小组”、“突发传染病应急小组”。确实加强领导、制定各类重点传染病应急预案,把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针对传染病防控要求,我院共举办4次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参加培训的有200人次,参加对象分别为临床医生、护士、全体职工、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举行知识考试4次共有200人次参加,全体医务人员的防控知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为防控工作提供保障。

医院设立规范的发热病人分诊台和发热预检门诊,规范了发热病人就诊流程,有效防止了院内感染。明确各卫生室不得诊治发热病人,并在醒目的地方公示“本卫生室不设发热门诊,请发热病人到就近医院诊治”标牌。开展对辖区卫生室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医院各临床科室、病区开展常规消毒工作和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地面、墙壁、物体表面、器械等消毒内容。

我院辖区所有的责任医生深知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着对人民的健康负责的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和乡村医生一起深入居民家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和讲解传染病防治知识。

我院按要求,对各村、学校、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负责人进行了公共卫生指导,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关的责任人落实会议的内容,相应提出整改意见。组织卫生协查员、疾控防疫员等人员对辖区的学校、托幼机构、村卫生室等场所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辖区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了督促和指导。提出环境卫生整改意见和指导环境消毒。

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是目前卫生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下一阶段的防控工作,任务更重,面对的问题更复杂,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教训,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切切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12月1日—3日,我和州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治科何存英医师以及香格里拉县疾控中心余振雪医师对迪庆州四家医院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分别是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泌尿肝胆专科医院、香格里拉协和医院和香格里拉妇幼保健院,现将3天的督导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人民医院全院医务人员最多,为279人,其次为肝胆医院医务人员数53人,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数分别为38人和30人;四家医院都已建立预防保健科,且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妇幼保健院配备了两名工作人员;各医院疫情管理领导班子都已建立;疫情管理人员方面只有人民医院为专职,其他三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都为兼职;四家医院都已建立疫情自查制度和奖惩制度;与传染病有关科室设置情况,人民医院和肝胆医院都已设置传染科、内科、儿科和化验室,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都无传染科和儿科;四家医院预防保健科资料完整,都有疫情收发登记册,20xx年共报出病例414例,共涉及14种传染病,其中人民医院报出病例数最多,为374例,涉及10种传染病;疫情报告方式均为网络直报,且网络运行正常;科室传染病报告方式防保科一日均收一次;四家医院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和准确率均为100%,人民医院、肝胆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疫情报告率均为100%,协和医院漏报肺结核一例,疫情漏报率为20%。

二、法定传染病检查得分情况。

四家医院在疫情报告管理班子及规章制度方面都已建立;保健科工作包括工作规范、收发登记和疫情自查记录,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资料完整真实,肝胆医院和协和医院因没有疫情自查记录;医生对法定传染病的了解掌握情况较好;在临床医生登记方面,人民医院在门诊日志和住院日志记录较为完整,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日志记录稍有欠缺,有部分缺项漏项,肝胆医院日志完整性亟待改进,缺项漏项较多;人民医院、协和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在化验登记上完整性好,肝胆医院有待改进;人民医院、肝胆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疫情卡片填写完整性和准确性、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较好,协和医院查出一例肺结核未报告。

三、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人民医院因报告病例数较多,反映疾病监测系统网络报告卡不按时间顺序排列,给查询带来不便,四家医院反映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运作情况正常,无其他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传染病疫情报告漏报情况统计。

四家医院20xx年共查出病例数408例,涉及风疹、甲肝、乙肝、丙肝、肝炎(未分型)、肺结核、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水痘、菌痢、隐性梅毒、淋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等14种传染病,其中感染率最高的为水痘138例,占33.8%,其次为菌痢100例,占24.5%。

人民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46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50分,总分96分。

肝胆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38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50分,总分88分。

协和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44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45分,总分89分。

妇幼保健院疫情报告管理得分45分,疫情报告及时率得分50分,总分9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