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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通用7篇)

作者:JQ文豪 最新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通用7篇)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一

北京市首个保障税收征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将从9月1日起施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解读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北京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北京市保障税收征收工作的第一个地方政府规章,标志着北京市税收系统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征收保障工作格局。

据介绍,该《办法》内容共十七条,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税收征收保障职责以及涉税信息提供、税收执法协助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规定了违反《办法》的法律责任,对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工作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同时,也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其需要的税收征管信息,实现“双向”协助,提升合作共治水平。

《办法》中规定的涉税信息内容涵盖xx大项,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涉税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建设工程、社会保险、高新企业、外籍个人、公益捐赠等各类重要涉税信息,以满足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高瑞君介绍了该办法的出台背景。他表示,一直以来,北京市税务部门不断推动税收征收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9年底,北京市税务部门提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此后,北京市税务部门先后与18个委办局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约70亿元。这些工作实践为《办法》出台打下了坚实基础。之后,两局多方采取措施,努力推动《意见》上升为政府规章,最终利用一年半时间,促成了《保障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北京市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拓宽税收保障范围,增强其执行力,为保障税收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信息共享和执法协助是本《办法》出台的一大亮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炜表示。《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市区两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征收保障工作的领导,监督和考核工作完成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办法规定,做好税收征收保障的有关工作。这使得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法定地成为了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时,我们将遵循 现实需要、即时可用、循序渐进、逐步扩大 的原则,提出税种税源管理、税收统计分析等工作中迫切需要、现实可用的信息需求。既要避免给其他政府部门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减轻工作压力,又要防止出现涉税信息无法有效利用、闲置浪费的现象。”王炜表示。

此外,《办法》对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办法》强调,税务机关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应当依法使用和妥善保管,不得用于与税收征收保障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同时规定,税务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涉税信息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如发生泄露等情况,将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局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国税局将联合制定贯彻落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的意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和社会信息资源,不断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税收收入,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二

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杜德印主持会议 郭金龙报告政府工作 刘淇阳安江王安顺等在主席台

前排就座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 周奇 王皓)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隆重开幕。

北京会议中心大会议厅气氛庄严热烈。会场内高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的横幅。

上午9时,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来自首都各条战线的代表,肩负着全市人民的重托出席了大会。他们将在为期6天的会议中行使代表职责,谋划首都发展新蓝图。

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杜德印主持会议。市长郭金龙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

大会执行主席刘淇、杜德印、阳安江、王安顺、赵凤山、马振川、刘晓晨、吴世雄、柳纪纲、刘新成、李昭玲、王琳、任恩尚、汤维建、李怀方、李坤成、何平山、陈军、郝如玉、薛天利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一、去年工作回顾;

二、今年主要任务;

二、三版) 在回顾去年工作时,郭金龙说,2010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成果,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显著成绩:初步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0%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6.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3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5%以上和10.5%以上,扣除价格因素,分别实际增长6%以上和8%以上。“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郭金龙从五方面总结了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全力保持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加强城乡建设、服务与管理,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郭金龙指出,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发展寄予厚望,要求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最前面。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坚定必胜信心,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创造性,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以更高的标准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推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步伐。

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出色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5%、水耗下降4%。

郭金龙指出,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七方面工作:

一是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巩固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提升服务奠定坚实基础。要着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深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强价格调控和市场监管。(下转第五版)

(上接第一版)二是深入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深度调整产业内部结构,不断提高经济的整体素质与核心竞争力。要全力推动中关村示范区建设发展,大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

展。

四是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力度。坚持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减,完善区县功能定位实现机制,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多点支撑、均衡协调的发展格局。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郊区城镇化步伐,努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五是着力提高城市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立足做好“四个服务”,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服务管理难题,切实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综合治理交通拥堵,加强人口调控管理,提升城市运行保障水平,加大环境建设力度。

六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下更大力气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

七是全力维护首都和谐稳定。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郭金龙在作关于《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时,回顾了“十一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他说,“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成功举办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办任务,全面实现了“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具体体现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与2005年相比,六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或大体实现翻番,首都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实践证明,过去的五年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最高、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这些巨大的成就,极大地增强了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服务功能,极大地提高了首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标志着首都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郭金龙指出,“十二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对北京市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进一步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推动北京向中国特色世界城市迈出坚实的步伐。

《纲要(草案)》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收入较快增加,城乡环境更加宜居,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改革开放深入推进。

郭金龙就经济增速、居民收入两个重点目标和“两个率先”的具体目标作了简要说明。

关于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纲要(草案)》把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作为今后五年的首要任务,强调要努力推动首都经济走上高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轨道。一是建设国家创新中心,二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三是构建战略发展高地。

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纲要(草案)》提出,要更加注重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一是扩展优质多样的公共服务,二是建设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三是构建适应首都发展的人口格局。

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一是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二是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三是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力,四是推动文化传播的创新拓展。

关于城乡建设和服务管理。《纲要(草案)》着眼于城市服务生活,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构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二是建设系统完善的基础设施,三是构建精细智能的城市管理。

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了污染治理、绿化美化、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一是营造清新城市环境,二是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三是共建宜居绿色家园。

关于改革开放。《纲要(草案)》强调,要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郭金龙指出,要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注意把握群众诉求,统筹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务实为民。

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北京市选出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北京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全体委员,部分市级老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部分中央部委和北京市双管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报告起草组汇总后逐条研究,最终对报告进行了78处修改,为历年最多。”韩文秀介绍说。

他表示,这些修改涵盖了约80%的意见建议,有的一处综合吸收了多条意见,修改后报告篇幅增加了560多字。

这78处修改包括,补充了“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做好因病等致贫返贫群众帮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有效治理交通拥堵等‘城市病’”“坚决治理政务失信”等重要内容。

此外,还将“防止脱实向虚”改为“坚决防止脱实向虚”;将“加强对雾霾形成机理研究”改为“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解析和雾霾形成机理研究”等。

韩文秀认为,以上这些修改,使报告更好地反映了社会各方面关切,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心声心愿心念,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共识、推动工作。

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大会高票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尽管是本届人大最后一次投票,但赞成票比例不降反升,高达99%以上,着实出乎起草组意料之外。”韩文秀告诉记者。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四

委员点评:邱立成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谈到物价,没有回避去年调控任务没完成的问题。今年提出调控物价要减税、扶持、让利、规范等多措并举,操作性较强,强调降低中间成本的部署也十分及时。

提高两个“比重” 改革“攻坚克难”

民意期待:“缩小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分别位居新华网和人民网两会调查关注度“榜首”,公众期待改革向纵深推进。

报告回应:抓紧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

代表点评:朱丽萍代表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着墨较多,多策并举直指难题,收入分配“调高”“提低”“扩中”,社会保障“扩面”“提标”,这一系列安排显示政府有决心攻坚克难,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投入给出“硬指标” 敢于作出新承诺

民意期待:教育、医疗、就业——“老三难”关乎千家万户,一直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点民生领域。

报告回应: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中央财政已按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务必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代表点评:王荣华代表认为教育经费占gdp的4%,医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这些数字鼓舞人心!政府工作报告对民生问题给出了“硬指标”“硬杠杠”,是向老百姓作出的庄严承诺。民生大于天,不仅要加以保障,更要持续改善。

突出“监管能力” 把好“入口关”

民意期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发热议,如何把好“入口关”,成为重大民生关切。

报告回应: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委员点评:冯幸耘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虽然言简意赅,但直中要害。食品安全问题是个老大难,关键是要建立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制度,协调联动,环环相扣,无缝衔接。

首次写入政府报告 强调避免短期行为

民意期待:去年多起重大校车事故让校车安全成为民生新热点。舆论普遍关注,如何建立投入和监管的长效体系,避免短期行为。

报告回应: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农村中小学布局要因地制宜,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孩子们就近上学的关系。办好农村寄宿学校。

代表点评:张凤宝代表认为,报告为校车安全问题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而教育经费支出增长则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支撑”,令人鼓舞。

强调推进“政务诚信” 构建社会征信系统

民意期待:3月5日是第50个“学雷锋日”。新时期应如何弘扬雷锋精神,如何加强道德诚信建设,值得每个人深思。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五

(一)天数

女职工生育假包括产假、生育奖励假和可增加假期三部分。

1.产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关于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奖励假。按照《条例》的规定生育奖励假为30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奖励假的享受条件发生变化,修正前的《条例》规定只有晚育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可享受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此限制。

3.可增加假期。《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从该条款表述看,我们认为可增加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

综上,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情况下,生育假为128天;如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1. 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的规定,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奖励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现行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的政策依据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9]334号)第3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另外,按照《北京市企业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的规定,“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 对于《条例》规定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女职工享受何种待遇并无明确政策规定。我们理解,该假期并非法律强制性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应当不会支付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女职工休假,因此也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期间的薪酬待遇。

1.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存在欺诈等行为)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女职工在产假、生育奖励假期间存在以上情形,则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的条款,我们认为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 对于可增加的一至三个月假期,《条例》在第18条中单列一款进行规定,并未将其列为强制性产假,也未明确此假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倾向认为,女职工在此假期内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保护条款的规定。

1. 修正前的《条例》无配偶陪产假的规定,陪产假不属于法定休假,用人单位可通过规章制度自行确定;修正后的《条例》规定配偶享有15天的陪产假。

2. 修改前的《条例》规定,如女职工不休30天奖励假,女职工配偶可休该奖励假。修正后的《条例》规定了女职工配偶的陪产假,因此以上规定被删除,并不再适用。

3. 对于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我们认为,陪产假工资并未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全额支付。

4. 对于女职工配偶陪产假的休假时间,《条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陪产假休假一般应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规定。

5. 根据《条例》第1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配偶休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们认为,在职工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职工出现前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需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方能享受增加的七天婚假的规定,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十天婚假。

2. 根据上述规定,非初婚职工也可以享受十天婚假。

3. 对于婚假的休假时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规定婚假的休假时间,如可规定在办理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之内。

4. 对于婚假是否包括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对于不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法律一般应予以明确规定(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关于法定带薪年休假的规定);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假应当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

1.“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条例》第17条第1款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 修订“二孩”外再生育的法定条件。《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3款规定,“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修正前《条例》中“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的规定,女职工可以自主安排生育时间。

1.《条例》删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和发放的规定,我们认为国家从政策层面将不再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特殊的奖励。

2.维持“失独父母”的社会保障。《条例》第23条修正后未做修改,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3. 新政实施前的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延续。《条例》第19条规定,“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二)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三)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四)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五)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修正后的《条例》删除了两条规定,即修正前《条例》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对没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当年不得评为先进(文明)单位,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修正后的《条例》保留了以下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从整体看,修正后的《条例》减轻了用人单位及职工个人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责任。

实务中,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将职工违反生育政策列为职工严重违纪的情形之一,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此发生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且制定程序合法并已向职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般会裁判用人单位解除合法。然而我们认为,鉴于法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责任的导向已发生变化,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对此类制度的合理性以及产生争议时的法律效力重新进行谨慎评估。

修正后的《条例》正式实施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登记结婚、生育子女的职工是否适用于修正后的《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我们倾向性认为,《条例》属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方实施法规,因此修正后的《条例》对于上述期间应有溯及力。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六

这两天,北京市各区陆续公布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政策。从所发布的政策来看:今后想单纯依靠购买“学区房”定点入学的方式将被改变,“多校划片”渐成趋势。以下是关于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解读,希望各位家长认真阅读!

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机制

4月27日,北京东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从东城教委获悉,小学入学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机制,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初中入学则继续巩固完善就近划片入学办法,通过一般初中(优先发展初中)登记入学、全区及学区服务片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入学。

据悉,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具有东城区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均需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登记入学。

东城区将强化部门联动审核,区教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继续开放适龄儿童划片服务系统,系统首页新增入学政策和学校简介链接。

2017年非京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市教委精神保持政策稳定,按照《东城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联合审核实施细则》要求进行。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随机派位入学,保证每位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保留并继续做好原有九年一贯制、对口学校的直升工作,逐步落实2014年以来进入综改序列新增的九年一贯直升和一定比例对口直升派位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寄宿生入学。

此外,学籍与户口、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回户口、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手续。回东城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具有东城区常住户口及东城区房屋产权证(监护人持有)。

幼升小全部网上报志愿!探索多校划片

4月27日,2017年石景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严禁非正常跨区入学。

幼升小方面,凡年满6周岁且具有本市石景山区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按照学校划片或在学区范围内计算机派位(登记)入学。石景山区教委在全区范围内划分四个学区,对北京市户籍学生及经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施单校划片与学区内多校划片计算机派位相结合的入学方式,2017年将全部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计算机按照志愿顺序随机进行录取。

区教委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如遇划片服务学校学位严重不足时,各小学应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本校2017年入学招生录取顺序,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小升初方面,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京籍学生),采用单校对口就近登记入学和多校对口学区内派位入学相结合的升学方式,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计算机分批次派位入学。石景山教委鼓励学生以自愿原则对口直升一般初中。

小学入学六年一个学位 公办初中都可登记入学

海淀区2017年“幼升小”继续实施六年一学位,即一套住房地址从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今年,海淀区将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同时,自2017年起,根据学校分布、学位供给、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海淀区将逐步推进多校划片入学方式。

此外,海淀区今年还将加大对申请人的户籍情况、实际居住地的审核,严格审核入学条件。对于部分热点区域内的空挂户、集体户、户口挂靠等情形,凡不符合户籍管理相关规定的,今年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另外,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如过道房、车库房等情形,及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多人合租等情形,均不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小升初”方面,海淀区全面取消“推优”,今年将增加“登记入学”,降低特长生招生比例,进一步优化入学途径。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均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选择1-3所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

7月起取得产权实行多校划片 按房产户口居住年限定入学顺序

从2017年起,朝阳区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址实施记录管理,实际居住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实际居住地址依据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也就是说,朝阳区从2017年起,同一产权房幼升小将正式开始执行6年1个学位。

今年朝阳区还将实行入学资格联动审核机制,区教委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尤其对实际居住地址的审核,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以及空挂户等情况,均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此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6月30日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的实际居住地址不再对应一所学校,适龄儿童少年依据该实际居住地址登记入学将参加所在片区的统筹分配。这也意味着,6月30日以后完成买房的家庭,未来幼升小都会执行“多校划片”,让房产对应两所以上的小学,而不是确定的一所小学,从而降低家庭追逐优质小学、优质直升校的热度,打压朝阳区价格较高的“学区房”。

朝阳区教委将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志愿(或意向)进行派位入学。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直接接收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接收在划定片区内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证每位符合在该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今年朝阳区按照房产、户口和居住年限确定入学优先顺序。按照规定,朝阳区登记入学,原则上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划分服务片,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登记入学顺序。也就是说,住得早、住得稳定,其入学意愿将得到优先保障。

对“二手房”房主子女逐步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丰台区发布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指出,今年起,丰台区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管理;从9月1日起,逐步实行购置“二手房”的房主子女通过多校划片派位方式入学。

今年丰台区入学方式分为就近入学、特长生入学、民办学校入学和寄宿学校入学。就近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在接收完成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少年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根据儿童少年填报的多校划片志愿由计算机随机分配,确定入学学校。

其中,在小学入学时,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可选择对应学校直接入学;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但未选择单校划片入学的儿童,可选择多校划片派位入学;未确定单一对应学校包括本区集体户口按户籍地入学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按照区教委已经划定的小学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初中入学时,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小学初中对口直升的方式入学;多校划片分为一般初中校和全部初中校派位两个序列,优先分配一般初中校序列。

丰台区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确定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结合 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无效

顺义区教委今年明确,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的`审核,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小学入学时,城区各学校按照顺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区域接收学生,优先接收房屋产权为父母的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接收房屋产权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学生;农村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户口簿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确认。

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篇七

原标题:《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展望·今年的北京

首都发展关键词

一、经济建设

1.中关村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中关村空间规模和布局的批复精神,积极争取新的先行先试政策,培育一批成长快、潜力大的创新企业,统筹用好100亿元专项资金,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推进北斗导航、物联网等示范应用,继续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技术研发人才、产业领军人才。

【名词解释】科技金融

指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与金融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安排。

2.产业新优势

制定加快流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完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鼓励政策。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医疗、健康、培训等领域,打造“大旅游”产业链,培育轨道交通、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卫星应用等特色产业集群,力争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取得突破。

【名词解释】“大旅游”

指着眼于延伸旅游产业链条,突出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突出旅游发展的国际和地区合作,突出旅游带动投资消费、产业升级、文化传播等方面作用,最终实现旅游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3.民生消费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1%和9%左右,鼓励支持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发展,推进家具以旧换新工作,启动15万个小微商户便民金融服务设施建设,延伸保障房入住等住房消费服务。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民间投资比重,支持每个区县整合做强一家新型投融资平台公司,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着力降低流通成本,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4.功能区

完善投入产出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各类功能区协调发展,落实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抓好金融街拓区工作,增强商务中心区的国际商务功能,提高临空经济区和奥林匹克中心区发展水平,推进新首钢功能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海淀山后地区、北京科技商务区和区县各类功能区建设。

【名词解释】“六高四新”

“六高”即北京市“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包括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中心区、金融街、奥林匹克中心区、临空经济区。“四新”即通州高端商务服务区、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等四个高端产业新区。目前,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0%。

5.非公经济

抓紧出台中小企业法实施细则,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民间商会和行业协会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都市型农业

抓好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和示范区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坚持以会兴业,做好世界种子大会、葡萄大会、月季大会、世界园艺博览会等筹备工作,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集约化、服务化发展。

7.南部崛起

实施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全力办好第九届园博会,抓好石化新材料基地等重点项目,推进北京新机场和新航城建设。

【名词解释】城南行动计划

为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本市于2009年制定《促进城市南部地区加快发展行动计划》,累计完成投资2100亿元,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等诸多领域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已经启动实施。

【名词解释】园博会

第九届园博会将于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丰台区永定河西岸举行。园博园占地267公顷,园内将建设包括伊斯兰园、欧洲园、日本园等100余个风格各异的中外园林。展会期间,预计将有1700万人次参观;展会结束后,园博园将作为北京市的城市公园永久保留,和丰台科技园西区、长辛店生态城组团,成为京西南的新地标。

8.西部转型

出台新首钢功能区发展意见,继续抓好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促进西部转型发展。

9.民间投资

出台多个领域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切实放宽市场准入,完成投资回报机制,打破“弹簧门”、“玻璃门”等体制障碍,推出一批公共领域市场化建设试点项目。

10.首都经济圈

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合作,加快推进首都经济圈建设,共同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深入落实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以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为重点的区域生态环境建设,探索与周边地区共建产业基地的途径和模式,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城镇、产业体系协调发展。

二、城市建设

1.科学治堵

落实交通综合治堵28项措施,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优先加密建设中心城区路线网,2013年内新开通建设3条线路;提升路网通行能力,实施一批道路微循环改造工程,新建10处驻车换乘停车场;优化公交线网,新增公交快速线路50公里,增开社区与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的通勤线路,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6%;提高交通指挥信息发布平台效用,引导车辆均衡出行,全面摸排交通堵点,制定工程改造和一对一疏导方案;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居住区停车位2万个,合理利用机关、学校、企业停车设施,推广错时停车和居住区停车自治管理,进一步控制小汽车过快增长,推广公共租赁自行车服务。

做好兴延路、姚家园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梅市口西延等重点道路,加快建设京张城际、京沈高铁、110国道二期等对外交通疏解通道,开通建设苹果园等交通枢纽。

2.防灾减灾

加强中心城防洪及雨洪调蓄,做好水系规划衔接,消除排水管断点盲点,启动西郊砂石坑等蓄滞洪区建设,汛期前完成中心城20处下凹式立交桥区积水治理,推进64处雨水泵站改造,建成一批老旧小区雨水利用设施,建设20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精细化管理

探索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体系,推进老旧管网升级改造,研究制定雨污河流问题解决方案,完成50公里雨污管线改造,推进240条重点大街、20片区域环境建设达标,抓好平房区、背街小巷等地区环境整治,及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专项整治,完成二环内主要干道架空线入地任务。

4.宜居社区

完善小区配套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社区,做好群众身边的绿化美化,新增600公顷城市绿地,推进城市健康绿道和滨水绿廊工程,实施立体绿化,改造提升100条胡同街巷和100个老旧小区绿化景观,打造一批园林社区、景观街巷、绿色阳台。

5.新城建设

坚持聚焦通州,积极推动城市副中心建设,坚持以业兴城、职住平衡,加快顺义、亦庄-大兴、昌平、房山新城建设,打造功能完备、宜居宜业的综合性新城。同步推进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域性新城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先行和特色产业支撑,带动区域城市化。

三、文化建设

1.文化惠民

建设北京文化活动中心等标志性设施,规划建设一批便民文体活动场所,推动重点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办好文艺大汇演等公益演出活动。创新文艺作品生产机制,鼓励创作高质量驻场演出剧目,提升文博会、艺术品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举办水平,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精品工程,推出更多原创、当代、北京的精品力作。

2.文化创新

制定实施支持文化与科技、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完善财税、金融等产业扶持政策。统筹用好100亿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创新项目征集、资金使用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发展设计创意、数字出版等融合型新业态,抓好国家广告产业园、出版创意产业园、首都核心演艺区、中国乐谷等重大项目。推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设计交易市场、北京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完善文化投融资服务体系。

3.非遗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实施文物工作七大工程,加快钟鼓楼、地安门、前门东区等文保区修缮改造,继续推进中轴线、大运河申遗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下文物保护利用,推动“老字号”振兴发展。建立市级投入机制,支持中心城区保护传统风貌,支持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发展新区建设对接安置房。创新保护利用模式和政策,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名人故居、胡同、四合院等修缮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具有市场前景的历史文化资源。

四、社会建设

1.教育均衡

推进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30所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实施名师名校长发展工程、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鼓励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政策,研究制定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入园名额2.4万个。

2.居民收入倍增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城乡统一的用人单位招用补贴和绿色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落实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政策,制定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着力提升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落实推进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及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意见,保持农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名词解释】绿色就业

涵盖低碳就业和环保就业,主要包括:从事采用绿色技术、工艺和原材料进行生产的就业;从事绿色产品生产和服务的就业;直接从事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就业。

3.住房保障

重点发展公租房、限价房,探索建立保障与市场相结合的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新建、收购16万套,竣工交用7万套保障房。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抓好房山灾后永久性安置房建设,加快长辛店等五片棚户区改造。严格落实房屋安全质量责任制,抓好保障房配租配售和后期管理,完善公租房租金定价机制和分档补贴政策,减少承租家庭租金支出。

4.医药分开

扩大市级医院医药分开改革范围,做好区县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试点管理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开展新一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加强药品监管,保障用药安全。

5.公共服务全覆盖

建成500个“六型社区”,新建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实现城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名词解释】六型社区

2011年,市民政局在全市社区建设大会上发布了“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把建设干净、规范、服务、安全、健康、文化“六型”和谐社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名词解释】一刻钟社区服务圈

指在社区居民步行一刻钟范围内满足居民的商业、生活、文体娱乐等方面服务需求,实现“小需求不出社区,大需求不远离社区”。

五、生态建设

1.节能改造

推行新建住宅75%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完成住宅供热计量改造6500万平方米,启动一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低碳改造,建成大唐煤制气一期工程,实现四大热电中心主体竣工,开工建设陕京西线,实施新能源高端示范项目。

2.河道治理

继续推进三大水系综合治理,整治280公里中小河道,抓好水毁河道修复、小水库除险加固,建成34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升中小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

2.5治理

严格落实2012年-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加大pm2.5治理力度,切实做好压煤、换车、降尘等工作,确保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平均下降2%。淘汰18万辆老旧机动车,在公交、环卫、政府机关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完成城区1600蒸吨燃煤锅炉、4.4万户平房采暖清洁能源改造,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

4.平原造林

继续实施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确保2013全年完成35万亩任务,加快建设南中轴等森林公园,新增万亩城市森林10处。全面启动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继续抓好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等工作。

六、政府建设

1.贯彻十八大精神

紧密联系实际,推动学习贯彻走向深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履行好政府职责中,体现到完成好2013年各项任务、全力推动首都科学发展中。

2.改进会风文风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市1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乡村、企业、社区建立联系点,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发展难题。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下决心改进会风文风。(吴迪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