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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模板5篇)

作者:灵魂曲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请示和报告的区别(模板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篇一

一、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或交办事项、上报有关材料等,分为呈报报告、呈转报告、回复报告三类,常用“特此报告,请阅知”、“谨此报告,请审阅”等作为结束语。

二、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或批准,分为请求指示、请求批准、请求批转三类,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结束语三部份组成。

请示缘由:即请示事项的原因、背景、理由和依据,特别要写清楚请示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引起上级单位的重视。

请示事项:即写明请求上级单位给予指示或批准的具体事项。请求事项一定要明确,以便上级单位做出准确的判断和答复。

结束语:常用“妥否,请示”、“以上当否,请审批”、“特此请示,请批复”等作为结束语。

请示文一定要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报告

《报告和请示的'区别》()。

2.处理方式不同。报告属阅件,可不回复;请示属办件,需要办理、批复。

3.提交时间要求不同。请示应在事前行文,即“事前请示”;报告一般是报告办理结果或有关情况,即“事后报告”。

4.内容要求不同。请示一般一文一事,并只写一个主送机关;报告则不必一定如此,它可以是专题性的,也可以是综合性的,有成绩、有问题、有建议,比如一次时间跨度较大的工作完成之后的总结性报告,等等。

四、行文注意事项

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上级单位,需要同时送其他单位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超级请示。

2.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报告中如夹带请示事项,往往达不到行文的目的,还会影响工作。报告中若涉及请示事项,应另行用请示行文,与报告严格分开。

3.请示与报告是两种不同的公文种类,没有“请示报告”或“申请报告”这样的文种。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篇二

常用的报告大体有4种,即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答复性报告,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答复性报告要有针对性地回答来文中提出的问题,文字力求简要;报送文件、物件的报告把所报送文件、物件的名称、数量写清楚就可以了。这里重点介绍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的写法。

(一)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的内容较多,写法上一般要注意三点:第一,要概括说明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动态;第二,要点明工作或活动中发生的问题和倾向;第三,提出解决办法。一般情况下,综合报告要说明的工作项目较多,撰写时要注意突出重点,有调查,有分析,决不能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二)专题报告

专题报告主要有两种:情况报告和工作报告。情况报告,以反映经济社会动态、倾向以及工作中正反两方面的情况为主。反映情况要讲清事情的来龙去脉,防止问题交待不清;讲问题要揭示事物的本质,避免被表象迷惑。工作报告,也要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但以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为主。在写法上,开头要集中写情况和问题,然后以主要篇幅陈述工作意见或建议,这部分要力求从实际出发,符合政策精神,使之用得上,行得通。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篇三

请示和报告都是上行公文,常常被混淆使用,但实际上是有明显区别的两类文种。

一是行文目的、用途不一样。这是两类文种最基本的区别。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批准、指示,需要上级审批,重在呈请;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景,提出意见或提议,答复上级询问,一般不需上级答复,重在呈报。

二是呈送时间不一样。请示需要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工作进行过程中行文。这正如平常工作中所说的“事前要请示,事后要报告”。

三是主送机关不一样。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宜多头、多级主送,以免因职责不明、或者互相推诿影响到办文效率和质量。即是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单位上报请示,也应根据资料分别写明主送、抄送机关,以根据主次分清承办职责,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请示的问题。而报告有时可多级多头主送,如情景紧急需要上级领导机关尽快明白的灾情、疫情等等。

四是受文机关处理方式不一样。请示均属承办件,收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明确作答,限期批复;报告多属阅知件,除需批转的提议报告外,收文机关对其它报告都不可作答复。如果把请示误写为报告,就可能因不一样处理方式而误时误事。

五是涉及资料不一样。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指示,凡是下级机关、单位无权处理、无力解决以及按规定应经上级机关批准认定的问题,均可写为请示。由此可将请示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和请求批转的请示等三类。其中第一类多涉及法规政策上、认识上的问题,第二类多涉及人事、财务、机构等等方面的具体事项。而报告按其资料可分为向上级汇报工作的工作报告、反映情景的情景报告、提出意见提议的提议报告、答复上级询问的答复报告、报送文件、材料或物品的报送报告。

六是写作重点不一样。请示和报告虽然都要陈述、汇报情景,但报告的重点就在汇报工作情景,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而请示中陈述情景只是作为请示原因,即使反映情景所占篇幅再大,其重点仍在请示事项。

七是文面结构形式不一样。请示多采用篇段合一式、三段式或总分条文式结构,篇幅一般较短。报告常用总分条文式、分部式或贯通式(多段式)结构,篇幅一般较长。

正因为有上述区别,绝不能把请示误用为报告,也不能写为请示报告。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篇四

一、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发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表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买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后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规范。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常见的文种。但在现实中,二者常常被人们所混淆。其实,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文种。

报告

在这里,这个所谓“报告”,其实不是“报告”,而是“请示”。为什么?因为按照国务院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对“请示”作了如下界定:“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凡是请求上级指示、批准的事项,都要用“请示”。而对“报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这样界定的:“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这显然,与“请示”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上述领导所说的“报告”,其实就是“请示”。

为什么领导不说写一个“请示”呢?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领导仅仅是一种口语习惯,长期以来,由于二者常常被人混淆,所以习惯成自然,便脱口而出,说成“报告”了;二是某些领导本身缺乏公文知识,对“请示”和“报告”的区别不了解,把“请示”当成“报告”了。

但作为文职人员,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应该力求严谨。那么,怎么区分二者呢?下面根据我个人实践,谈谈二者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请示”和“报告”都属于上行文,即下级向上级反映情况的公文。

不同点:

(1)“请示”是请求上级给予批准或答复,同意或不同意,上级都要给予明确的意见;而“报告”,只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级可以不予批准或答复。

(2)“请示”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呈送和抄报;而“报告”一般情况下,虽然也只有一个主送机关,但可以就相关的上级部门进行抄报。

(3)上级机关收到“请示”后,无论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必须用“批复”的书面形式给予答复,因为“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上级机关收到“报告”后,可以“置之不理”,不需要进行答复或批准,也不需要用“批复”。

请示例文:

关于购置数码单反相机的请示

xxx公司:

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和储备,更好地用视觉形式宣传我部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现需购置一部数码单反相机。

经市场询价,有两种品牌供领导参考:

1、尼康d90,价格8000元(套机,含18—55mm尼克尔镜头一只);

2、佳能450d,价格4850元(套机,含18—55mm佳能ef镜头一只)。

上述两款相机的详细技术规格附后。

妥否,请批复。

附件:尼康d90、佳能450d技术规格(略)

xxx办公室(章)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需要指出的是,“请示”之所以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是因为多头请示会造成批复的意见不一,会延误办文的效率,影响事物的解决。另外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不能越级“请示”,同时也不能抄送下级机关。

以下哪项不属于请示和报告的区别篇五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