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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热门19篇)

作者:MJ笔神

规章制度是一种为了管理和规范组织内部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条例。不同类型的组织都有适用于自身的规章制度,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减缓设备劣化,防止发生突发性设备事故,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炼钢厂在线生产电气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三条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它是在“五定”基础上,利用人的五官或仪器工具,对设备进行定点、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点检定义。

1、日常点检是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行前后,由生产岗位操作工根据点检标准,用人的五官(视、听、嗅、摸、触)和简单的工具、仪器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的检查。

2、定期点检由专业人员凭感官和专用检测工具,定期对设备的技术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测定。

第五条点检“五定”:定点即确定设备的检测点,确定检测点就是科学地分析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定标即凡是点检的设备都必须对每个维护点逐个制定标准,如间隙、温度、压力、流量等。定标是衡量或判别点检部位是否正常的依据,也是判别该部位是否劣化的尺度;定期即根据点检标准对故障易发部位、项目和内容应预先设定点检时间、周期;定人即点检作业要确定点检人员所负责的点检区域和设备;定法即规定检查的方法是人工观察、工具测量、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负责所辖区域电气设备的日常点检,对点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或隐患及时报电修车间处理。

第七条电修车间负责处理生产车间在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隐患或故障。

第八条岗位操作工职责。

1、根据各车间制定的相关标准对所使用电气设备进行点检并做相关记录。

2、当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时,需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尽快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并记录情况。

3、参加设备故障(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4、进行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防腐及生产工艺消耗零部件的更换等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电修车间职责。

3、按计划进行点检作业并做相关记录,对岗位操作工进行点检维修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4、根据备件预期使用计划和检修计划的需要,编制维修备件需用计划及维修备件的领用等准备工作。

6、搜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设备劣化倾向管理,定量分析,及时掌握设备的劣化程度。当发现设备异常时将情况记入点检表中,并及时进行处理;在设备运转时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时间停机处理。

第十条电修车间应将所辖区域电气设备分区域承包给各班,各班按规定的区域和周期进行点检。

1、定期点检周期规定为一周。

2、具体区域和点检时间划分如下:

以上系统的点检内容包括系统所属所有电气设备和仪表、plc系统、计算机等。

电气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1.1 电气设备正常是公司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的必须条件,也是公司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 分。 为保证公司电气管理规范, 电气设备运行持续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全公司供电系统 (变 配电设备和生产用电气设备)由电修车间维护管理,设备部在业务上对电修车间实行领导。

1.2 公司供电系统、变配电设备的变动和改造,由电修车间提出申请,由设备部审核后方可 安排实施。 高压供电系统主要变配电设备和主要生产用高压电气设备的'运行方式, 运行状态 改变,均应及时向设备部报告。

1.3 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供电方案,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设备部和电修车间等有关单位管 理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后确定。 新建变配电工程的试运验收工作, 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 提前提出申请计划交设备部,并提供变配电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和试验记录等。由项目主 管部门组织设备部及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审查。

1.4 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及维修

(1)公司所有现场配电箱,高、低压开关室内设备的巡视及现场卫生(含防腐)均由电修车 间负责,车间应每天组织进行巡回检查,并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填 写设备缺陷记录并视情况组织进行维修。

(2)工艺车间岗位操作工根据岗位责任制规定,对所属电气设备(电动机及操作柱)作好清 洁、 卫生, 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监视, 发现缺陷和异常应及时汇报调度由调度安排检修, 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缺陷记录。关键设备实行特级监视。

(3)凡定期和经常性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电修车间应安排定期巡视并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如自行解决有困难或问题较重应汇报设备部。

1.5 电气设备检查及验收

(1)开工期间装置电气设备临时抢修要做到抢修不过夜。

(2)检修的项目包括设备预防性试验,绝缘检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定的其它项目。

(3)凡检修后仍不合格的设备,必须经过处理,并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后,才能使用。

(4)检修经过,试验记录,处理事项及存在问题,应由检修负责人做好记录,作为交接验收 的原始记录。

(5)主要设备及特殊设备的变配设备检修后,交接验收由设备部、电气车间主任、设备员、 检修人员、值班员、维护班组长共同检查验收。检修负责人应在交接时同时交付原始记录。 检修开工一星期内,由设备员整理完整的检修资料,送设备部一份。值班员按照验收过程做 好记录,并详细交-班。

1.6 在用电气设备移动、调拨

(1)厂内外设备调动需单位申请、主管公司领导批示后,按财务制度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2)车间之间,因生产需要必须调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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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沈阳市博才中学。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签发人:

责任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1、编制主要电气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时间计划。

7、编制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年、季、月度施工项目计划。

8、编制计划检修项目计划。

9、组织编制并审查电气技改项目年、季、月度施工计划。

1、电气设备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电气设备年、季、月度计划外检修项目统计台账。

6、技措项目(分计划内、计划外)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1、与检修计划员协调,平衡好有关计划,并按时传送。

2、做好各项计划的交底工作。

3、参与年度停车大修理的准备及实施情况统计和总结工作。

4、负责公司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试车记录、验收报告、事故报告等收集整理工作与及时归档。

5、检查落实年、季、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处理协调检修中出现的问题,参与主持主要电气设备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拒绝安排计划。

7、检查考核施工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沈阳市博才中学。

电气设备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二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三条、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第四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第五条、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绝缘。

第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电气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为保设备安全、稳定、连续运行,做好设备润滑基础工作,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减少事故的发生。为此,特制定设备润滑考核管理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1、整套更换或检修完安装就位的设备,操作工必须检查润滑点油嘴油杯油窗的完好状况及漏油情况,并通过加油来鉴别油路是否畅通,否则岗位操作人员可不予签字验收。

2、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外露加油点润滑部位缺损丢失的油杯、油嘴及时配换,经检查发现缺损丢失:

2.1缺油杯罚款50元/个。

2.2缺油嘴罚款20元/个。

3、在运行期间因泄漏、蒸发等造成油位不够的,操作工应随时补充,以满足油位要求,并做好记录。

4、对于没有外露加油点的设备(或部位),检修工检修时应做好润滑点的润滑工作,并按《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定期保养,做好记录,注明加油量和油号。

5、对于外露和非外露加油点的设备,若因润滑问题引起设备故障。

5.1对查找引起设备故障原因提供实物证据的单位嘉奖100元/台/次。

5.2对负责润滑设备的单位罚款200元/台/次。

6、变更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应根据说明书要求及时填写润滑卡,并交机械动力部一份存档。经检查发现润滑卡不全的罚款100元/卡。

7、设备的换油原则由使用单位针对生产需要提出申请,承修单位负责换油。特殊的专业仪器、仪表(指科研分析中心)也可由使用单位换油。

8、对漏油设备和注不进去油的设备及部位,使用单位可根据设备漏油程度和生产情况,每月上报两次,每次5—10台,15日前一次,25日前一次,由机动部安排计划检修。

8.1检修单位完不成计划(特殊原因除外)。

8.1.1一个润滑点罚款10元/点。

8.1.2超额完成计划一个润滑点嘉奖10元/点。

注:所有检修项目必须由承检和受检双方验收后的签字为依据,超额完成部分必须由工艺设备员签字后报送机械动力部申请嘉奖。

9、各单位每半年将本单位所消耗的各种牌号的润滑油及单价统计后上报到机械动力部如不上报罚款100元/次。

10、对机动部组织推广应用的先进技术应大力配合负责数据收集和应用情况的上报工作。

控制点2—4点/次,白区:控制点3—5点/次。

低于下限点奖励10元/点,高于上限点罚款10元/点。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全厂各部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设备部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电机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电气工程师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制造部投入运行。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工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

由机电部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设备部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 设备部提出计划报生产副总经批准,电工班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设备部提供试验报告,交资料室归档备查。

列入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电工班要立即组织修复工作,使设备尽快运行。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知相关部门,并在计利检修期完成作业,恢复工作状态。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制度。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配电室、大型电器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制造部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部门主管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安环后勤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所属部门主管必须到全安/生产管理部办理工作票手续。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严禁在生产现场不挂“警示”标识开展电气设备或相关联设备的检修。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本规定解释权归设备部,设备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 充新的条款。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电气设施、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有关技术安全规定。

二、规范用电线路,暗线必须穿管敷设,明线必须要有护套,电缆、电线管、桥架等穿过墙体、楼板的孔、洞应用非燃材料堵塞。

三、每年至少对电线、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或绝缘摇测,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维修更换。

四、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线路应在末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盘及控制箱应有明显标志。

五、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仓库照明不应大于100w。

六、餐厅使用的管道煤气,煤气管道应固定,灶具不可紧邻可燃材料。

七、按规范要求设置避雷设施,每年必须在雷雨季节来临之前,按规定完成检查和测试工作。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机电技术科。

20xx.06。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1、地面、井下6kv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的,罚有关单位1000元。

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1000元。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另罚有关单位1000元∕次。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机、电工仪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防爆性能检查规定每周一次,发现一次一处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有关单位3000元,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4、各单位电气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三大保护细则》及《防爆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失爆现象。

1、变电所应设专职维修电工值班,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变电所内,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有沙箱、消防锨、灭火器等。

3、严格落实两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坚持专人停送电原则,谁联系谁送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检修停电时,必须先停电,后验电,再放电,然后打接地线,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先拆除接地线,然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4、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1、严格执行用电接火审批制度。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调整供电方案的,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审批,电管组现场落实后,下接火通知单,并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对私自改线调整负荷的单位要给予1000-20xx元处罚。

2、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对采掘区的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检修,在用的应按规定轮换升井检查、并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对回撤的采掘区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按规定时间出井,不能按规定时间出井的,100元∕天.台(根)。

1、水电队要加强对矿井通讯的后备电源蓄电池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供电系统故障停电后,蓄电池供电时间保证在8小时以上。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不少于6小时实际带机供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2、水电队做好供电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线路的防雷电、防雾闪、防滑坡、防塌陷检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线路防护工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确保供电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接地电阻无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罚有关单位500元∕处。

电气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机电设备润滑,减少设备的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

二、润滑油到货后,物资供应部必须出示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否则扣责任者100元。

三、各使用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设备没有润滑卡片不准投运。

四、机电管理部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做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

五、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500元的罚款处理,报废的设备责任单位要照价赔偿,对于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类别给予相应处罚。

六、基层队组使用设备每满三个月的,润滑油要及时化验,化验结果不合格的润滑油不得使用。

七、新设备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润滑油(脂)。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确保水电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水电正常安全供给。

2、随时巡查,所有公共用水、用电须装表并有完整记录资料,发现漏水、电现象,随时维修,节约用水、用电。

3、定期检查各用户水电使用情况,防止偷水偷电现象发生。

4、按时抄送水电表,并力求抄表正确、准时,每月将水电使用情况汇总报公司领导.

5、严禁私拉乱接、水电线路的更改。水电表的安装要经主任以上同意方可。

6、随时向各水电用户讲解水电使用要求方法,注意事项,对出现的问题多做解释工作。

7、抄表人员施行轮换制,由副主任带队,最少2人抄表,除副主任为固定外,协助人员每月更换,轮流抄表。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electricalequipment)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

基础要素。

(1)电气绝缘。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是保证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最基本要素。电气绝缘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过测量其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和介质损耗等参数来衡量。

(2)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如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人体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和设备之间,均应保持一定距离。通常,在配电线路和变、配电装置附近工作时,应考虑线路安全距离,变、配电装置安全距离,检修安全距离和操作安全距离等。

(3)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安全载流量,是指允许持续通过导体内部的电流量。持续通过导体的电流如果超过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发热将超过允许值,导致绝缘损坏,甚至引起漏电和发生火灾。因此,根据导体的安全载流量确定导体截面和选择设备是十分重要的。

(4)标志。明显、准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重要因素。标志一般有颜色标志、标示牌标志和型号标志等。颜色标示表示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标示牌标志一般作为危险场所的标志;型号标志作为设备特殊结构的标志。

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