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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案件办理情况报告范文(13篇)

作者:文锋 专业案件办理情况报告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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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代表反映民意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实现民主治校、民主办学的重要标志,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办理过程,实际上就是学校民心凝聚的过程,提案办理的满意度就是教职工对学校民主建设的满意度标志。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途径。通过提交和办理代表提案,对促进学校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监督领导改变作风,维护教职工的权利,能够对学院的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校第八届第二次教代会的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已经结束,本次会议的提案提交审理工作也已经结束,现在,我代表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向第八届第二次教代会议作提案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领导重视,部门通力合作,狠抓落实。

我校第八届第二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的提案36件,绝大多数代表均有提案。教代会筹委会提案工作小组对代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分类整理、编号,归纳为三个大类。关于教学和教研方面的提案9件;关于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13件;关于后勤保障、生活福利方面的提案14件。

2012年6月9日学校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在36件提案中立案33件。立案的提案占提案总数的91.6%。其中有关教学和教研方面9件,占立案总数的30%;有关队伍建设管理方面10件,占立案总数30.3%;有关后勤保障、生活福利方面立案14件,占立案总数的39.7%。还有3件提案未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届第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组将立案提案呈报校委会,曹时校长亲自在各议案上做了批示,签署意见,确定提案的承办部门,会后,议案组将有关提案及时转交相关承办部门落实,并加强了对提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单位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办理提案。个别提案因客观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落实。

尽管我们在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个别承办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办理落实工作重视不够,落实力度不大,当作一般事项应付。特别是对办理周期长的提案,有的部门在答复时作出了承诺,但具体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第二、少数承办部门办理机制不够健全,缺乏抓落实的硬措施,致使办理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第三、客观因素制约办理落实工作。有的事项需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的事项需要大量资金一时难以筹措;有的事项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很难实施。这些情况还需代表们给予充分理解。

(二)提案工作存在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有的提案立意高度有待提高。

2、有的提案案由多注重表述现状和问题,缺少实施和改进方面的具体建议,在落实上存在操作上的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经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提出以下改进意见:第一、开展提案工作培训。校工会组织提案工作专题培训和研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二、把好立案关,彻底解决多项提案只有一位代表做提案人的现象。只有把提案的立案工作做细、做到位,才能减少事后提案落实过程中的难度。

第三、建立重点提案和提案承办激励制度。对确立为重点提案的提案人和提案附议人给予适当奖励;对承办提案态度积极,及时向提案人反馈承办意见,主动协商提案解决措施,获得提案人好评的承办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通过上述措施,提案工作组将继续以务实高效的精神为指导,更加认真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使教代会提案工作形成稳定的良性机制,对促进我校建设和事业发展发挥更大的助力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办理落实工作力度。一是将结合前段办理落实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办理工作“四步曲”要求,着力抓好整改工作,迅速确定下一步重点落实件,由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并负责抓好落实。二是将于近期召开专题督办现场会,由办理效果好的部门介绍经验,办理效果差的部门说明原因,并进一步强化措施,强化责任,力争把提案办好、办实。

2、进一步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工会将继续对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特别是加强对重点落实件、未落实件、正在落实和列入计划落实件的督办工作。

3、进一步做好代表的走访工作,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扩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参与,共同督促落实。同时,对代表的反馈意见进行整理和分类,将满意度不高的提案逐一进行针对性督办,努力办好办实每一件提案。

4、按照行政效能考核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各承办部门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代表反馈,严格实行绩效挂钩、奖优罚劣,促进工作落实。

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教育科研(5条):

1.课题研究强求统一,每人一课题研究价值不高。

2.制卷:由组内老师轮流每月出好一份试卷,期中期末每人出分项题目,同一组的老师分工合作出单元练习卷。

3.要求教师做的工作最好能合理整合,减少文字资料。

4.低年级的教研活动时间能否提前至3:30——4:30(城中)。5.教师小课题研究的有效提升。教育教学(12条):

1.高年级英语教师不要做班主任。

2.语文教学中订练习册,删补充习题。

3.到专用室上课的学生能否在班主任的协助下,由技能老师带领。4.住宿生回归原籍原校学习。5.取消半托班。

2、3-。

4、5-6)。10.多组织教师外出观摩学习。

11.缺乏特色型教师,制约艺术特色的发展(幼儿园)。12.体育训练校区间团队合作方式有待提高。师资队伍建设(5条):

1.中青年教师在专业化发展方面时而出现“滞留”现象,希望学校多创设中青年教师自我展现、自我发展的空间。

2.给长期工作在教育第一线,有经验,但无专业称号的中青年教师创设适合个人发展的空间。

3.明确副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4.幼儿园电教管理人员缺乏。

5.增加行政管理人员和科研助理(城中幼儿园)。后勤装备(16条):

1.城中校区二楼厕所需改造,味道很浓,影响办公环境。同时增加厕所。2.楼梯窄且滑,加贴防滑条(城中)。3.楼梯旁增设童趣垃圾桶。

4.塑胶跑道太阳暴晒下味道浓,影响师生健康。建议尽可能多植树绿化(城中)。

5.图书馆图书需充实更新。6.借阅进馆进班,自由借阅。

7.幼儿园每班配备打印机,一年组配备一台塑封机。8.幼儿园电教设备不完善,缺编辑、录音等设备。9.幼儿园加强保卫力量,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10.音乐教室内的电视、音响效果不佳(爱德)。11.美术教室电脑设备不够(爱德)。

教代会提案范例12.整体艺术氛围不够,通风较差(爱德)。

13.学校微机房2已经无法正常上课,主要是机器陈旧。14.教师电脑问题存在三天一大修,两天一小修。

15.教师中午就餐和学生一样,每月再以实物福利的形式返回教师。16.教师午餐免费,并提供早餐。请假制度(4条):

1.每月有半天或一天的带薪假。

2.如病假涉及节假日的应扣除相应的天数。

3.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扣发奖金的力度过于苛刻,建议人文关怀,少扣奖金。

4.晚婚晚育剖腹产教师补15天假期,未晚婚晚育剖腹产教师是否也可考虑补相应天数的假期。

教师福利(11条):

1.教师生育费用的额度是否可以增加。

2.教师在工作期间受伤害,如脚扭伤、摔伤等意外,学校要出台教职工工作期间受伤处理及认定办法。

3.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体检要进一步完善。

4.利用节假日组织参观旅游,愉悦身心,还可组织家属参与,提高向心力、融合度。

5.每学期提供一次“亲子日”,参加“家长会”、“亲子游”、“亲子运动会”,不作事假处理。

6.代课应计算在工作量中,或另行补贴。7.每年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明细要公开。8.发展性评价方案中“发展性”奖励体现不够。9.每天要安排一定时间给老师进行体质锻炼。10.校区间的福利如教师子女的收费要统一。

11.饭后浪费较多,建议用自助餐形式用餐(教师)。工作量的计算(7条):

1.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进行核定,超出部分视为兼职或额外工作量计算。

2.技能课教师每周15节课不及语、数、英每周8节课的工作量,应当适当提高标准。

3.各校区情况各异,建议工作量计算方法要多个校区统算。

4.幼儿园正副班主任每月实发津贴300元,比小学少100元,建议幼儿园正副班主任每人200元。

5.培优辅导或专业队训练上浮级数低,建议分梯队和比赛上浮。6.语文的工作量应象数学一样,按年级设置级别,不一刀切。7.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应有明确的计算方法。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

兰州市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6月18日)。

第一复查案件工作组:

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司法行政机关评查案件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评查案件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我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展开了评查工作。通过对案件指导思想、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文书格式、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评查,力争通过此次评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办案质量。现将我局开展“案件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案件评查机构,明确评查人员的责任。

为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我局专门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伟国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魏旭峰、李明、闫改莲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业务科室指导辖1区内的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对2011年1月至今办结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案件装订归档。

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案件抽查评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局机关召开了工作会议,对评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评查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并把案件评查工作列为今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案件归档结果写出案卷目录,对案件来源、案情介绍、编号等做详细注明,为抽查评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研究制定案件抽查评查方案,明确具体评查标准。

明确案件评查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对强调了评查案件的范围、评查案件的内容和重点、评查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将案件质量的评定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对不同类型案件的评查严格按各行业的标准执行,评查工作根据以下六个方面标准进行:

(一)执法思想是否端正。是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做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文明执法、服务大局;是2否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办理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等。

(三)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规章等是否合法有效,适用法律有无冲突,引用法律条文是否适当、准确、完整,法律文书中的说理论述是否正确充分等。

(四)法律程序是否规范。案件的办理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五)实体处理是否公正。实体处理是否合法合理,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

(六)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遗漏、缺失,载明的内容是否齐全,文字有无差错等。

该标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执行,确保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四、从五个方面先进行自我评查。

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由局案件评查组对案3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我局从2011年至今的各项工作案件中抽取了57份案件,案件涉及各个类别,且不重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件评查严格参照各行业的案件评查标准进行评查,分列出优秀案卷、合格案卷、不合格案卷,对优秀案卷进行表彰,对不合格案卷限期整改。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并从初评案件中挑选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案件各两件;法律援助、律师、公正案件各一件,列明编号、单位、名称上报市司法局。

第一阶段复查案件工作,我们发现通过对各项案件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

总结。

工作经验、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也及时予以了纠正,更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评查结果显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证据确凿充分、执法程序合法。无论是办案程序、证据调查、办案技术、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制度建设以及案卷质量等综合评比有所提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确保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的执法水平。

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全体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受学校的委托,解答本届教职工大会预备会期间各位代表提交的大会提案。我校在岗教职工16人,本届教职工大会预备会期间征集教职工建议、意见共计11份,涉及到学校师资培训、学校管理、文体活动、教师待遇等四个方面。由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进行分类整理、登记,校委会进行讨论、审议。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经济条件以及发展状况,共归纳出有效提案10个,合理化建议4条。通过这些提案可以看出,大家都能围绕本届教职工大会“抓住机遇提升内涵,积极为学校优势发展献计献策,集中体现了我校教职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是学校实行民主治校所取得的可喜成绩,经学校领导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将提案与建议汇总、归并为9条,现作如下解答:

1、张义安老师提出,关于“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是最大的福利,是教师提升自我的平台”的提案。

学校认为这份提案提得好,学校对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历来重视。多年来,在教师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也呈直线上升趋势。为了更新老师的教育观念,加快教科研步伐,学校通过内培网培外派等形式,不断开阔老师的眼界,提高大家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今后,学校在教师培训方面的重视程度还会不断加强,相信所有老师都会在十校这片沃土中迅速成长。

学校认为这份提案着眼教职工持续发展,从关爱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生命质量的高度提出来的,非常值得肯定,今后学校在每学期计划安排中,会借助节庆活动和季节特点策划、组织一些力求突出实践性、生活性、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让教职工在活动中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品味会玩会干。

3、吴大发、闫义兰等老师提出关于“因人特长分担工作、工作合理分担”的提案。

学校认为这份提案着眼学校持续发展而提出的非常好,给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了思路。今后学校努力做到这一点。首先争取部分学科专业教师缺失的教师,解决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也要强调在编和非编的区别,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综合考量。面向整体,思考全局。

4、刘建荣等老师提出,关于“减轻班主任课头或增加适当补助”的提案。学校认为这个提案比较符合我校现状。一直以来,我校都十分注重班主任的工作,班主任的工作与学校各项工作密切相关,班风、学风、安全、班级教师的沟通协调都与班主任的积极性分不开的。学校会适当考虑提高班主任补助的建议的。

各位老师,在此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大家积极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和主人翁责任感。在此,我代表学校领导班子对关心学校发展和建设的广大教工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也衷心期望全体教职员工能够继续发扬以校为家、精诚团结的光荣传统,大家齐心协力,荣辱与共,着眼于学校开拓创新、大局发展的战略思想,为办学品质贡献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

十亩地镇中心小学2014年12月30日。

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学校第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汇报我院第三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理提案:

第二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共收集到代表提案意见和建议30件,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合并整理为14件,分为5大类。

二、提案分类:

1、关于校园文化建设提案(2件)。

2、关于老校区办公用房合理配置的提案(1件)。

议案题目:合理配置老校区房产,充分发挥老校区的作用。

3、关于教学管理提案(3件)(1)议案题目:学生的养成习惯提议。

(2)议案题目:减少学校活动,增加教学时间。

(15)议案题目: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例会,不要经常召开临。

时会议,耽误大家上课的时间。

(16)议案题目:规范周三学习时间。

4、关于教师待遇的提案(7件)(1)议案题目:加班避免周末。

(2)议案题目: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3)议案题目:提高教师福利待遇。

5、关于长安校区上下班时间的提案(1件)议案题目:上班时间应为朝9晚5。

教代会的每一份提案、建议和意见都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改革、促进民主建设的良好愿望,对学校建设发展十分有益,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得到了学校党政的高度重视。从校领导到提案经办人认真规划,高度负责地对待和落实好每一件提案。党支部、工会将落实提案的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及时阅批,主要领导亲自把关,涉及面广、解决难度较大的提案提交学校相关会议讨论研究,建议和意见直接交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答复处理。提案工作组在转递每一份提案处理单时,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共同探讨,确保提案答复处理的质量及效果。

由于各种原因和限于条件,有些提案进一步落实尚需时间,我们将认真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使代表们的提案和建议都能得到圆满的结果和答复。代表们积极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的提案,为圆满地开好这次教代会提供了保证,提案工作组的全体同志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提案组认为今后有些提案还需要站在更高和全局的角度,把涉及面广,与广大教职工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学校改革中的难点问题集中反映出来,以便学校科学决策。

五、评选优秀提案。

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八章第三十五条,评选出两件优秀提案,分别为:罗燕老师的《学校周边交通拥挤影响学生安全》的提案,和综合组的《学生的养成教育》的提案。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建议。

在广大代表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教代会提案工作的受重视程度,提案的质量与水平及职能部门对提案的办理均有很大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1)从提案的内容来看,以直接涉及解决教职工具体生活的居多,而关注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并提出具体建设性方案的相对较少。

(2)从提案的规范和质量来看,有相当比例的提案在案由中只注重表述现状和问题,而对建议、措施部分系统性思考不足,缺乏可操作性。

(3)从提案的处理来看,相关职能部门着眼于解释性的说明较多,而致力于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方案的较少;在处理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时,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不够。

(4)提案工作委员会本身的工作效率也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案件办理自查报告

一、凡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事项、接待大厅接待的重要上访事项,都要立案查处。接待大厅自立案件,不少于年信访总量的.15%。

二、上级交办案件和接待大厅自立案件要及时填好立案登记卡,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自办、联办或交办。交办案件要及时下发交办(督办)函,自办联办案件要制订好查办方案,及时查办。对重大信访访问题或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处理或接待大厅联合处理制度。

三、客观公正办理信访案件。办案过程中,要做到实事求是,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办案人员若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四、按期保质办结信访事项。对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承办机关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办结,办理结案报告经大厅主任审核签批后,书面上报交办机关。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和报告办理情况,但不得超过90天。

五、自办案件的结果经办公会讨论后,写出结果报告。上级交办案件结案报告,经接待大厅领导签发后方可打印发出。

六、每一个信访案件都要形成完整材料,并及时整理归档。

七、做好案件的保密工作。不得随便携带案件材料外出,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案情。

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主席、各位副主席、各位委员:

我受邓小礼县长的委托,代表县人民政府向本次会议作政协xx县第五届委员会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请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在政协xx县第五届委员会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积极而广泛的讨论协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坦陈己见、建言献策,共商富民兴县的大计。据统计,五届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政协提案244件。其中委员联名提案84件,占34.43,委员个人提案155件,占63.52,政协常委建议案4件,占1.64,提案委1件,占0.41。在承办的244件提案中按内容分类,属经济建设类的有136件,占55.74;属社会事业类的有59件,占24.18;属综合类的有49件,占20.08。这些提案,绝大多数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及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书写规范。符合“三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三有”(有情况、有分析、有实施建议)要求的提案数量有一定增加,质量有一定提高,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及其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热情和积极务实的精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244件提案分别落实到33个单位负责办理。由于县政府的重视、县政协及其广大委员们的支持与配合,经各承办部门的积极努力,244件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从办理结果分类来看,对244件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109件,占44.6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87件,占35.66;因目前条件限制有待今后研究解决或需要向上级请示反映的(c类)有33件,占13.52;因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确实难以解决而留作参考的(d类)有15件,占6.15。通过对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严格要求和督促检查,复文质量和“三率”(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县政府系统办理政协提案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改进了以往的办理方法,探索了新的路子,使办理质量和水平从整体上有了新的提高。主要做法和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在历年的办理工作中,首先抓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的三到位。县政府在接到县政协转交办理的提案后,先由办公室进行整理分类,按政府工作分工分别送县人民政府领导阅示后,召开了“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按职能分工再交政府有关部门承办。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部门深化了认识,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办公室具体承办”的责任制;抓好“五定”,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责任目标、定办结时限。坚持“四个结合”,即把提案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从县长、副县长到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了有关提案的办理工作。对一些重要的、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各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抓,认真研究,抓好协调,并经常过问日常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为承办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管理,使提案办理工作依法、有序和规范。

重视和认真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每年都要做,且要长期坚持做下去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通过近几年来的实践,经过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在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备措施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抓好建章立制,从提案的承接、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促、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坚持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办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交办会议,认真落实了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严肃认真地交办好每一件提案,交任务,提要求,定责任,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三是印发有关制度规定、表格资料等,供承办部门参照学习和使用,并利用交办会对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就办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要求及规范等进行详细的讲解;四是在办理过程中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提供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使每一件提案不积压、不丢失、不错办、不漏办。

(三)改进方法,加强督办,协调配合,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面商率。

在一年一度的交办会上,县人民政府明确要求,要切实改进办理方法,在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自查报告

1.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并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残疾评定: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评定,由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填写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

4.初审、填发:县级残联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并将评定表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信息虚假或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县级残联直接填写评定表者和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符合残疾标准者,按照残疾评定结果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连同申请表、评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报市级残联审核批准。县级残联理事长要在残疾人证填发人处签字,在填发机关栏加盖填发机关公章。

5.审核、批准、备案:市级残联根据残疾标准和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对申请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的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果、县级残联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初审意见错误或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县级残联受理、初审意见正确并符合程序规定者,予以批准。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6.发放、备案:县级残联发放市级残联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并留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7.领取、保存:申请人到县级残联领取经审核批准的残疾人证,本人保存一份申请表、评定表等相关档案资料。

案件评审整改情况报告

案件质量评查是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是否严格执法等情况进行评查验收,不仅能够客观、公正评价法官办案质量,为考核法官业绩提供充实依据,还能够总结办案经验,规范法官审判行为。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案件实行有效的监督,是人民法院不断探索的课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机制亦日趋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评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不同程度错误或瑕疵的存在,影响了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处理,从而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其应达到的社会效果。笔者以此文浅析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以期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加完善这项制度,促进案件评查工作更上一层楼。

一、案件质量评查的基本做法

近年来,各地基层法院主要由资深法官、审监庭审判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评查组,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评查组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常态评查与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与年度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流程管理、审执程序、实体处理、社会效果、法律文书质量、档案装订等方面开展评查验收工作。评查结束后,评查人员分别对每一个参评案件评定等次并指出存在的问题。评查组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情况通报,再反馈给各审判业务部门及主办法官。

二、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对评查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对案件质量评查普遍存在两个方面的误解:一是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简单地定位为纠错,认为评查就是纠错,通过纠错达到确保质量的目的。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功能定位不准确。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主要以生效案件为评查对象,即实行事后监督,虽然对有重大影响或领导过问的案件提前介入监督,但也是极个别案件,对事前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质量评查不够重视。案件质量管理应是预防胜于纠正。

2、案件评查制度欠缺依据,设置部门不统一,影响评查工作的开展。法院对所审结且已生效的案件进行事后评查,其目的是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但现行法律框架内及法院组织内部设置上没有设置案件评查内容和机构,法律上仅规定通过上诉程序或再审程序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方式确定案件是否存在差错则无法律上的依据。另外由于认识不同,各地基层法院虽然都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部门,但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认为它应是平行于庭室的一级机构,下设于审委会,这样才能加强评查力度;有的认为应下设于某个部门如审监庭、研究室、监察室等作为二级机构,这样更符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

3、案件质量评查的规程和标准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操作。根据基层人民法院自身的特点,虽然制订了一系列的《评查细则和标准》,采取了自查自纠、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各种形式对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予以通报,要求业务庭及承办人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说明、检讨及整改完善。但是,在目前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法院没有形成统一的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结果并不能全面反映办案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还有可能造成相同的案件由不同的法院评查,产生不同的结果。

4、评查激励和保证机制不健全,未能充分发挥评查应有的作用。以前是目标管理实行积分制,根据每个案件疑难繁简程度和结案方式等进行评分。虽然对案件存在的差错程度进行了量化、细化,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承办人及所在的庭室,客观地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但是改为现行的百分制,缺乏奖惩机制。另外,评查人员不愿“评”与被评查人员不愿“受评”的心态仍然存在。案件评查工作本来是对事不对人,但由于评查法官与承办人均在同一法院,被评查对象不理解,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挑刺”。而年底的年度考核以及竞聘上岗等采取的是民主评议测评,评查法官因顾虑将来对自己评议时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而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和畏难情绪,在评查过程中束手束脚,应付了事,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能动性,影响了评查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5、评查人员不固定以及评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制约了评查工作的开展。多数基层法院已经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组,但是,由于评查人员不固定,而且个别临时抽调的评查人员评查工作经验以及全面处理各类案件的能力不足,造成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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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自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由多层聚酯材料复合而成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制作。长度为85.6mm,宽度54mm,厚度0.9mm。证件分为两面,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限及彩色花纹,背面是公民的照片、出生年月、住址、性别、民族及身份证号。

(一)申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二)办理流程。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应当由本人亲自持居民户口簿、个人电子版相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验户口簿、相片,并登记指纹信息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再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证件制作。

2.证件到期换领。

已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的,应当在证件有效期届满之前,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个人电子版相片,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相片,并登记指纹信息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再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证件制作。

3.证件丢失补领。

已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验户口簿且登记指纹信息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再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证件制作。

已丢失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系五年之前办理的,申请人需另外提交个人电子版相片,用于制作新证。已丢失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系五年之内办理的,则无需提交个人相片。

4.证件损坏换领。

已办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由本人持已损坏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祸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验户口簿且登记指纹信息后,由受理地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再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证件制作。

已损坏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系五年之前办理的,申请人需另外提交个人电子版相片,用于制作新证。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每证收取费用40元。

(一)身份证异地办理。

本省内常年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工作、生活的公民,因丢失补领身份证或到期、损坏换领身份证的,以前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过指纹身份证,并持有居住地《居住证》或《暂住证》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或《暂住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经民警核实其提交的身份信息属实后,进行受理。

目前,我市省外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还未开展。

(二)指纹信息登记。

根据公安部相关要求,自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指纹信息登记工作,登记的指纹信息主要用于身份证信息防伪。因此,对于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于已经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公安机关在受理换领、补领时登记指纹信息。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公安机关不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

因此,在群众申换、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以便登记录入指纹信息。

登记指纹信息时,只登记左右两手大拇指指位指纹,如两手大拇指指纹不清晰,则由食指、中指、环指、小指依次采集,原则上只采集两指指纹信息。

(三)关于证件有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日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五)关于证件消磁。

一般来说,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消磁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证件本身折叠、损坏所致;二是证件经常与一些容易产生强电磁场的物品所接触。

日常较为常见的消磁原因主要是第二种。像一些人习惯将身份证与手机一起装在衣兜里,这样手机工作时发出的高频电磁波所产生的强磁场会将身份证内的磁性芯片磁化,使所记录信息紊乱,从而造成失效。而当身份证与银行卡放在一起时,因为银行卡上的磁条也具有磁性,所以也容易造成身份证消磁。此外,女士提包的磁性暗扣、公交车上的刷卡器、电视机或电磁炉等有磁场的家用电器、部分医学检查设备如核磁共振仪都有可能致使身份证消磁。

因此,使用二代证要避免磁场、强辐射和特别高温环境,还应避免弯折、扭曲,以免缩短身份证使用寿命。在此提醒各位群众,公安机关发放新身份证时赠送的绝缘性卡套能对您的身份证起到保护作用,请您妥善保管。

(六)关于身份证相片要求。

1.规格。

(1)30mm(宽)×40mm(高);。

(2)头顶发际距相片上边沿1.0mm至2.0mm之间;。

(3)眼睛所在位置距相片下边沿的距离不小于24mm;。

(4)脸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5)大小:14——30kb之间;。

(6)尺寸:358×441像素;。

(7)分辨率:350×351dpi。

2.要求。

(1)相片为彩色,色彩自然,无明显色彩偏差;。

(2)相片卫生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相片,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

(3)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白色背景,无边框;。

(5)脸部无局部亮度。

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情况自查报告

市残联:

一、我县符合换发“二代证”人数为21000人,目前已换发“二代证”人数为5137人,今年我县将逐步加快完成“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换发。

二、我县对残疾人鉴定办证采取三种途径进行。1、要求残疾人到指定医院进行评残鉴定,由医院填写《评残鉴定表》,残疾人持《评残鉴定表》、身份证或户口本、照片到县残联办证。2、对基层部分长年卧床不起,不能到指定医院评残定级的残疾人采用简易办证程序,即制定《县评残目测表》,由村、乡到户核实,村干部、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由残疾人亲属持表、身份证或户口本、照片到县残联办证。3、对残疾特征非常明显的残疾人,县残联安排三人现场进行目测定级,并签字办证。对残疾人办证照像,我县没有安排定点机构,由残疾人自主安排。

三、县残联在办证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要求指定评残医院按标准尽量做到低收费。目前我县评残医院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皖价费220号、皖价费66号、皖价医144号文件精神,对所有评残定级的残疾人收费统一标准为20元,由指定医院出据正规票据,费用统一纳入医院账户,支出由医院统一安排。县残联对所有的残疾人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与评残医院进行任何分成情况,也不存在与照像点进行任何分成。

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首先代表局领导班子,对区政协考评领导小组莅临我局,开展检查考评工作表示欢迎。

分局今年接收、办理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共有二份,分别是由苏委员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的一点建议》(一届三次15号)和石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分门别类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一届三次121号)。我局领导班子,对于区政协委员提案一直很重视,这二份提案,交由主抓物业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与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共同承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提案中的所提建议进行答复与落实,派专人负责走访提案委员,并按复文程序和要求,上报办理结果,两位委员对于提案的办理结果分别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下面,我对这两份提案的办理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苏委员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的一点建议”中,关于小区内生活垃圾的问题,在我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基本得到了解决。我区老城区截止2017年底,商住楼竣工面积已达181.3万平方米,其中由物业公司管理的面积为167.8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92.5%;这些小区的卫生保洁都做得比较好.同时对于这项物业管理企业的日常工作,我局也在随时监督.对于业主反映垃圾清运工作不及时的物业公司,及时下发通知,限期清理,保证业主有一个整洁的生活环境;剩余部分的小区,也将逐步纳入到物业管理中,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管理、卫生等问题.

提案中所提高空抛物的问题,属于一种不文明的社会现象,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仅凭物业管理企业或某一个部门是不能够解决的。物业管理企业在这方面只能加强宣传,增强清扫的力度;只有居民的文化道德素质和环保意识不断提高,高空抛物的现象才能消失。

物业公司为居民提供扔垃圾袋的服务是个很好的建议,能够避免居民随意丢弃垃圾,但这不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基本服务项目内,是需经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另行约定的有偿服务项目。

二、石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分门别类制定收费标准的建议”是个很具体的问题。现在政府对于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实行的是价格备案制;既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项目及酬金,在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核发收费许可证。

我区老城区物业服务费执行的是原县政府1997年第5号令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格,此价格的构成是物价部门根据当时我区楼房综合情况制定的;现在省、市有关于物业服务与收费的具体办法尚未出台,而我区商住楼多以单体楼房为主,形成规模的小区为数不多,这其中楼房的主体、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绿化等到情况相差很多;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台的是综合情况和宏观控制的服务与收费标准。

此前,我局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调研和编写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办法,但撤县建区后,已不适合。另行发文,须执行市里的政策法规,市里正在研讨,准备出台相关政策,分门别类细化相关的收费指导意见。

同时也希望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能够按照《市物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在小区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出业主委员会,房产分局负责对筹备组选举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选聘物业公司并与被选聘的物业公司具体协商管理事项。

要搞好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很多单位如:建设、城-管、工商、物价、公安、环保、供热、供水、供电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实施《哈尔滨市物业管理规定》,和业主们共同努力打造和谐社区,为创建和谐社会努力,这样才能将物业管理工作做好。 在此我们向各位领导,对房产分局工作给予的建议和支持,表示由衷的感谢,并期盼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帮助。

案件防控办公室开展情况报告

省联社:

按照省联社关于转发山东省银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17296号)要求,淄博办事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联社、银监局文件精神,淄博办事处要求辖内各区县联社(合行)成立“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情况报送到办事处,同时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切实加强对“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各区县联社(合行)充实“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确保“堵塞风险漏洞”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办事处明确各区县联社(合行)理(董)事长、主任(行长)是“堵塞风险漏洞”第一责任人,对因堵塞漏洞不利,导致案件发生的,将直接追究理(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责任。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省联社关于转发山东银监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17296号)要求,淄博办事处结合实际,于9月11日下发淄博市农村信用社2017年下半年“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鲁农信联办2017223号),要求各区县联社(合行)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堵塞风险漏洞”工作职责,并上报工作时间表,确保“堵塞风险漏洞”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

(三)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工作部署

8月28日,淄博办事处召开了全市“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活动动员会议,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审计科、监察保卫科、案防办公室相关人员,各区县农村信用联社(合行)理(董)事长、审计稽核部经理、案防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办事处对“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全面堵塞漏洞、巩固提高和总结评价四个阶段。要求各区县联社(合行)组织精干人员细致、深入地做好“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强调“堵塞风险漏洞”专项治理自查工作覆盖面要达到100%。11月份,办事处还将组织交叉检查,对全市信用社堵塞漏洞情况进行抽查。

二、近期工作落实情况

(一)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组织进行本单位自查。要求前期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的单位,继续对所有营业网点和业务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前期排查工作比较深入、案件暴露比较充分的单位,要结合案件风险新情况、新特点,继续对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目前自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二)加强督导,做好调度工作

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杜绝排查走过场或不彻底,淄博办事处于9月15日向各区县联社(合行)下发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督办单8份,进一步明确排查时间、落实工作要求,并要求各区县联社(合行)将全面堵塞风险漏洞阶段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办事处。为督促各区县联社(合行)扎实有序的开展“堵塞风险漏洞”工作,办事处建立了电话督导制度,每三天由案防办公室人员就各区县联社(合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电话督导,确保“堵塞风险漏洞”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已整改,或无法立即整改,但已制定整改计划的问题,只要未形成案件、事故的,将进行从轻处理。对以权谋私行为、新发生违规行为、屡查不改行为以及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的,在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基础上,办事处将从严掌握处理标准,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作用,切实解决过去屡查屡犯、屡纠不改的问题。

(四)建立信息报送和交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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