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校园的故事初一(汇总17篇)

校园的故事初一(汇总17篇)

作者:温柔雨

优秀作文还需要具备逻辑严密、条理清晰、结构紧凑、语言准确的特点。范文中的观点和思路独特,引发了我们对社会、人生等问题的深入思考。

校园爱情故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窗外阳光灿烂,碧树上洒满金辉,轻风吹动,满树的金辉摇摇欲坠。阿杰就坐在窗边,戴着耳机。

“你在听什么?”乐瑶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摘下一只耳机告诉她,是一首轻音乐。

“好听吗?”

阿杰递过耳机,乐瑶把它放到耳边,音乐缓缓从耳机传入耳中。轻盈、跃动的音符,给人一种坐在树下看白云悠悠飘过蓝天的感觉。

“很有味道。”乐瑶把耳机还给阿杰。

阿杰接过耳机,正准备重新戴上,却又突然停下来,问道:“找我有事吗?”

乐瑶思忖片刻,说道:“是这样的,艺术节快到了,我准备组建一个合唱团,现在缺男生,你能加入吗?”

阿杰笑道:“当然可以啊!”

得到这个回复,乐瑶非常开心:“太棒了!那就这样定了。不过以后可能就要辛苦你了,我们会在每天晚饭结束后抽空进行练习,地点就在音乐教室边上的小教室,你一定要来哦!”

阿杰点头,又戴上了耳机,继续听歌。

吃过晚饭,阿杰从食堂前往音乐教室。夕阳下的操场,有人踢球,有人跑步。几个认识阿杰的男生纷纷向他招手。

“踢球吗,阿杰?”

阿杰笑着摆摆手。

在走进小教室前,阿杰就已远远地听到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悠扬悦耳,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敲开小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人手一本乐谱,轻声哼唱着。乐瑶坐在钢琴前,美丽的双手正在黑白键上优雅地弹奏着。

“你怎么也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友好地响起。

“阿凯,你也在啊!”阿杰报以微笑。

然而阿凯并不领情,他走到乐瑶身边,把乐谱还给乐瑶,然后转身离开。门被“砰”的一声关上,大家都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乐瑶问道。

大家都摇摇头,唯独阿杰若有所思地看着地板,一言不发。乐瑶察觉阿凯和阿杰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还是决定排练后再问。

“艺术节的预选赛就在下周五,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而且这次选的是首法语歌,我知道这对大家来说难度很大。每一句歌词我都有注音,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多加练习,争取尽早克服语言上的困难。”

练习一直进行到晚自习来临前,由于大家对歌曲不熟悉,所以进度缓慢。

乐瑶很着急,因为阿凯的缺席更是让整体排练效果雪上加霜。回教室的路上,乐瑶向阿杰问起了他和阿凯之间不愉快的原因。

阿杰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原来他俩的矛盾源于一场球赛。那是一次校际足球联赛,关乎学校能否晋级到决赛。双方冒雨苦战,各进一球,踢得难解难分。这时,阿杰和阿凯发起一波攻势,原本有机会踢进一球,却在阿杰传球过程中发生失误,不仅错失了进球良机,还被对方抓住防守漏洞,反攻进一球。比赛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十分低落,阿凯对阿杰大发雷霆。在众人的劝阻下,阿凯才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他依旧对此事耿耿于怀。此后,阿凯对阿杰态度一直非常冷淡。

“原来如此。”乐瑶暗暗决定,一定要帮他们化解矛盾。

乐瑶主动找到阿凯,希望他能够回到合唱团来。在她的再三劝说下,阿凯同意了,但他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有阿杰在就没有他,有他在就不能有阿杰。

乐瑶把阿凯的想法告诉了阿杰,阿杰觉得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他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退出吧。”

“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都是男生,直接面对吧。青春嘛,谁没有过一两次失利!我们不怕平淡收场,只怕不敢放手一搏,不是吗?”

金色的落日染红了天边的云彩,白天的辉煌很快就要归于夜晚的平静。

阿凯和阿杰面对面站着,乐瑶离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们谈话。

“阿凯,上一次,是我的错。那一球我害怕自己踢不进去,所以放弃进攻,转而传球,可我却失误了。”

“你没必要就这个向我道歉。”

“阿凯?”阿杰一脸疑惑。

“我气的是,你为什么在丢球后不去努力追击;在被反攻后,又为什么只是一脸沮丧地站在原地。我们没有赢,是事实,可我们输了自信,输了斗志,也就提前输了比赛。”

阿杰终于明白了阿凯生气的原因——一个乐瑶和阿凯都懂的道理。

阿杰握紧了拳头,认真地说:“我明白了,明年,我们从头再来!”

听了这话,阿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在阿杰肩头擂了一拳,最后以一个有力的拥抱告别了彼此的不愉快。

之后每一次合唱练习,大家都拼尽全力,几乎克服了语言上的障碍,只等待预赛的到来。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乐瑶换上了演出服装,信心满满地看着大家。

“闭着嘴都能唱!”

乐瑶笑了,提醒道:“那可不行,一定要放开嗓子,唱出感觉来!”

“下面有请二班为我们带来《放牛班的春天》的主题曲《眺望你的路途》。”报幕员的声音清晰而洪亮。

灯光暗了,音乐响起,大家的心也逐渐平静。在钢琴的伴奏声中,合唱团的每一个人都忘我地歌唱着,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完美的结果。

预赛结束后,乐瑶、阿凯和阿杰三人相约去操场散步。

阿杰忍不住问乐瑶:“不留在那儿等待最终的评定结果吗?”

乐瑶反问:“你觉得呢?”

“我们用心努力过、全力付出过,就算平淡收场又如何?”阿凯拍了拍阿杰的肩膀。

三人相视一笑。

“对了,上次你听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在洒落阳光的树下》。”

“很好听,我很喜欢。”

“是吗?下次有机会一起交流一下。”

“好的,没问题。”

阳光下,三个朝气蓬勃的身影,慢慢走远。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滋滋滋——一部新的电脑开机了,“儿子,这是你的新电脑,”一位父亲对他的孩子说,这个孩子叫:李新喜,他期末考试得了全级第三名,这个新电脑刚开机就喜欢上这个优秀的孩子,因为这个电脑知道李新喜的学校是高手如云,他可以考上第三名是很厉害的孩子。

这个电脑在孩子不注意下建立与他对话的程序,“有一天,孩子登陆了电脑,这个电脑对孩子说:你好,”孩子楞了一下,对电脑说:“你是谁?”电脑说:“我是智能电脑,请不要告诉你的家人,这是我们两的秘密,请保守,我会帮助你学习考上名校,”孩子高兴的说:“好,我发誓。”在电脑的帮助下李新喜考上了北大,但李新喜家前阵子做生意亏本了,他家供不起孩子上大学,只好把电脑卖掉。孩子在卖电脑时,痛哭着。

过了4年,孩子走进社会,他开始创业,当上了到老板,这时李新喜想起了小时候的智能电脑,他开始奔波全世界,去寻找当年的电脑,他花了将近公司的一大半钱,他还被诬陷进了监狱,当李新喜出来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他回到家,发现一个箱子,箱子里竟然有他当年的智能电脑,上面有一份信,上面写着:”对不起儿子,我当年卖了你的电脑,我历经千辛万苦帮你找了回来。”

李新喜既高兴又惊喜,他把电脑擦个干干净净,然后设定电脑喜爱的目标为他儿子,把各种学习测序下载到里面,然后把电脑送给他儿子。

过了10几年,他儿子也走他父亲的路。故事成为了永恒。

校园爱情故事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铁铭生活的城里,夜晚总是华灯高照,车水马龙。铁铭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铁铭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的爸爸妈妈总是如此的严厉?他的爸爸妈妈似乎想给他最好的生活。可铁铭却十分不满:“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妈妈都愿意陪着孩子,而自己的父母留给的却是无穷无尽的辅导和作业?”铁铭越想越气,突然想起自己在乡下还有一个表弟,便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铁铭背上书包,留下字条,乘坐出租车而去。他也不管司机的疑惑,就这样独自来到乡下。一来到村庄,铁铭便挨家挨户地寻找,终于在一间破旧的小房子里发现了自己的表弟。铁蛋经过一番交流才得知事情的经过。终于,铁蛋答应了铁铭要求——陪着他走一走,走完便回家。

铁蛋在前面蹦跳着引路,铁铭在后面小心翼翼地跟着,低着头垫着脚,走在泥泞的小路上,生怕地上的泥巴弄脏了自己的新鞋。“到啦!”铁蛋叫着。铁铭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小溪,点点银白、灵动的光,在草丛中漂浮。“看天上。”铁蛋的声音很响。月亮高挂天边,泛出柔和的光,万点繁星如撒在天幕上的颗颗夜明珠,闪烁着灿灿银辉。他从未见过这么多星星。

过了一会儿铁铭对铁蛋说:“真是谢谢你啊,这么晚了还陪我出来。”铁蛋摇摇头说:“不,是我该谢谢你才对。是你让我想起了我们童年的回忆。”铁铭和铁蛋一起回味着儿时的回忆,不约而同的笑出了声。

月光下的村庄,宁静、美好。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白鹭在小溪上等候,绿色植物伸出双臂沿着溪边列队欢迎,阳光轻轻洒下,门前的道路像镶了钻石的星光大道,顺着大道前进,眼前引人注目的漂亮城堡,是我们美丽的校园。

在我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经常带着我和姐姐到光明小学游玩,妈妈跟我说:“光明小学看起来就像是一座美丽的巧克力城堡喔!”一开始,我和姐姐都最喜欢光明小学的溜滑梯园区,因为在那里我们可以玩“小抓人”的.游戏,后来,我们也喜欢上操场边的秋千,坐在秋千上,秋千忽高忽低,更可以看见校园里的美。

直到我成了光明小学的学生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光明小学里还有许多美丽的地方值得我们去探访,例如:有水生植物的“同心池”、可以乘凉的“欢乐亭”、还有教学意义的“有机农园”……等。

除此之外,学校有种许多的植有美人蕉、树兰、肉桂、月桃花、樱花……等等许许多多的花草树木,到春天时就会开出许多漂亮的花朵,蝴蝶也会到处飞舞,真是美丽!

我像白鹭,来到光明小学短暂停留,我要把握在这里的每一天,认真记录美丽校园里的点点滴滴。

校园爱情故事

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校园爱情故事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串通”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买花送棒棒糖”,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情人节”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你困他乏”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你干吗呢?”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视频……卡住了……”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表演一个卡住了”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校园的故事初一作文

在我美丽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故事,有的让我开心,有的让我感动,还有的让我受到教训……这些故事伴随着我长大,构成我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

记得有一次体育课,老师组织大家来一场跳绳比赛。我自信满满、兴高采烈地做好了跳绳的准备。参与比赛的人不多,就十几个,但我想这场比赛应该还是很激烈的,因为有好几个同学都是跳绳高手。不一会儿,比赛开始了。大家都飞快地跳着,每一个人都想要拿好成绩。但是过了一会,有三四个同学速度慢了下来,体力不支了。他们勉强跳了几个后终于还是放弃了比赛。接下来,又有几个同学慢了下来,当然也包括我。好几个同学陆陆续续的放弃了,最后就剩下四五个同学还在坚持。我好累呀,看着累得坐到地上的同学,我也好想放弃。这时候,妈妈经常说的一句话回响在我耳边:“孩子,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毅力,要坚持到最后,放弃了就等于永远的失败!”一下子,我感觉浑身又充满了力量,“加油!”我一边想一边快速地跳着。终于比赛结束了,我跳了78个,这或许是我跳的最多的一次了。我觉得是妈妈那句话给了我力量,也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要做事时永不放弃,就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兴奋地笑着,我心里升起了一股愉悦的感觉。

在校园里,每一天我都非常快乐,每天发生的事情我都会牢记在心里,这就是我美好而又纯真的校园生活,我会永远爱我的校园!

校园爱情故事

十八岁那年,我读了一所艺术学校,也就是那一年我认识了胡成成,而我们的相遇也发生了一段故事。

我和胡成成是一个班上的学生,也不知道因为性格还是因为什么,我们俩总是在一起玩,所以我们也就成了好朋友,也可以说是无所不谈吧!

我还记得,第二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们俩一起去散步的时候胡成成对我说,阳阳,以后我们还是少在一起玩比较好,免得同学会说闲话,听到这句话后,我哭了,然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我想那是的我已经爱上他了吧!

回到寝室后,我很不开心,室友们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没有说,睡觉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了,哭着哭着就睡着了,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听到电话响了,一看是他打来的,他让我走到寝室门口,我走出去后看到了寝室门口的荷花池周围点满了蜡烛,而荷花池里还有一个桃心,我很开心,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喜欢我,那是他给我的生日惊喜,我答应他了,此后,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上课下课,每天都很开心,他也时不时的给我准备惊喜,逗我开心,可是,好景不常,最终还是发生了一个让我们怎么都想不到的事情。

那天,学校放假,我回家了,没想到的是在回来的途中,我出了车祸,眼睛瞎了,当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看见的消息后,我不敢接受,我觉得那一切都是假的,是我在做梦,只是梦还没有醒而已,可我不相信又能怎样,现实是残酷的,我几乎想到了***,而我就再也没有去到那个学校,就连一句保重的话都没有说,我就在他生活中离开了,并不是我想要离开,因为此时的我已经再也配不上他了,我不想连累他,我更不想成为他的包袱,可是,在我的内心是多么的伤心和绝望,因为我再也看不到了他为我准备的惊喜,再也听不到了他对我说的甜言蜜语,更加的看不到了他那张熟悉的脸。

从那以后,爸妈就带着我去了其他地方看病,医生说我的眼睛并不是不能治好,只是需要换眼角膜,可是,当时我们家那里有那么多的钱来给我治病,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我们家也搬家了,因为我给我爸妈说,我想换个环境,好好的养身体,离开后我和他彻底没有了联系,那段时间我好伤心,天天一个人躲在家里,爸妈也看到我那样也很担心我,我的人生,我的未来,甚至还想过和他的以后,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爸妈还是依然没有放弃治好我眼睛的希望,曾多次劝我,让我去做手术,可我还是坚决不同意,我知道家里的情况,我不想再连累爸妈,就这样过了两年,我以为他已经忘记我了可是,突然有一天,爸妈叫我,说是我以前的同学来看我了,爸妈扶着我走出来,走到客厅,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他说,阳阳,你还好吗?那个声音让我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回到我们在学校的日子,多么熟悉声音,多么久违的声音,那一刻,我即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那个人还没有忘记我,我日夜想念的他现在就在我面前,我难过的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我呆住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后来还是妈妈拉了我衣服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我马上往我的房间跑,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个瞎子,可是,现实里我依然是个瞎子,我摔倒了,我也很伤心的哭了,这么几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当着爸妈的面哭过,因为我要坚强,可是因为他的出现我还是控制不住哭了,在我内心是多么的想看看他现在的样子,看看他有没有瘦,问问他过的好不好,可我说不出口,我怕他伤心,我叫他走,我叫我爸妈把它赶走,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现在这样,以前他常常会说我的眼睛很漂亮,他很喜欢我的眼睛,因为我的眼睛又黑又大,现在的我好自卑,想到这,我慢慢的站起来,走到了我房间,把门关上,我不想再见到他,他没有走,他给我爸妈讲了我们的故事,爸妈也很感动,还说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他给我爸妈说他像照顾我,还求我爸妈让他留下,最后爸妈被他的痴情打动让他在我们家住下了,虽然他住在了我们家,可我还是故意躲着他。

有一天,我正在房间听着弦子的那首(舍不得)时,妈妈进来了,妈妈好像很伤感,我好像还听到了妈妈在哭,我很着急,问妈妈怎么了,妈妈很久才说,他在给成成打扫房间时,看见了他的病历表,他得了癌症晚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晕倒了,醒来后,我发现有人拉着我的手,我正要说话时,那边已经开口了,是成成,他说,阳阳,你要吃点水果吗?我知道此时的他,内心是多么的脆弱,可他还在装作若无其事,我再次哭了,我一下抱住了他,哭的好伤心,任凭眼泪打湿着他的衣裳,成成说,阳阳你不能再哭了,医生说你的眼睛需要休息,不然会更难治的,我一下把他推开,我说,你得了这样重的病这么也不告诉我,你这么还来找我,不去看病,你怎么这么傻,他很久才说,阳阳,我知道自己的病已经不能再治好,我把我的眼角膜换给你,两年前,你一声不响的就离开了我,当时你走后,我非常伤心,我到处找你,我以为是你变心了,后来才在你亲戚那里听说,你出车祸,眼睛瞎了,听到后,我一切都明白了,之后一直找你,可你又搬家了,后来还是在你好朋友那里问到你的现在这个家,才找到你的,他说,阳阳,你听我说,我爸妈已经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看病,医生都说我的病发现得太晚,已经不能治好了,我也很家里人都说好了,爸妈也很同意我的做法,她们也支持我的,而且这样的话,你们也可以节约一笔费用啊,后来爸妈来进来了,都来劝我,几天后我答应了,在成成走的时候我们同时进了手术室,他告诉我,让我以后不要哭,因为现在我的脸上不止有着我自己的眼睛,还有着他的眼睛,他让我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发展未来的路。

校园童话故事

童话的幻想性说明了童话对儿童心理成长产生作用的心理学机制,下面这些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几篇校园童话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片叫卡尔斯的森林,大象卡奥卡是这尔的国王。一天,卡奥卡听说每个动物的尾巴都有非常大的作用,便心血来潮,要举办一个“尾巴节”。得到冠军就满足谁一个愿望。

比赛开始了。孔雀展开自己披纱的尾巴,枪着说:“我的尾巴可以使我漂亮起来,我的尾巴最好!”“我的尾巴才好呢,能掌握方向。”蟋蟀也不甘示弱。“你们那些烂尾巴算啥?看我的尾巴,它能削平大山!”这下老虎急了。……最后,萤火虫爬着上场了,它使劲地摆动着翅膀,光亮一闪一暗。评委们看得眼花缭乱。经认真评选后,大象卡奥卡拿这麦克风大声宣布比赛结果:“我们的尾巴王诞生了,它的尾巴可以给森林带来光明,每个动物都可以在它身上取光来照明。我宣布,今天的尾巴王是:萤火虫!”卡奥卡转向萤火虫说:“萤火虫,你有什么愿望?”“我的愿望是会飞,这样就可以给更多朋友带去光明。”萤火虫说。

“好,满足你的愿望!你现在就可以飞了!”随即,萤火虫闪着光飞起来了。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今天是星期天,工作了一星期的人们开始出来散心,消遣了。

在一条宽阔的马路上,随处可见废纸、果皮之类的垃圾,一辆辆车飞驰而过。“哎哟”一张棒冰纸因被车胎碾轧,而不禁呻吟起来,“这人干啥呀,家里着火啦!不长眼睛,竟往我身上压。哎哟……”

“兄弟,你没事吧?”躺在旁边的西瓜皮看到同伴被压伤了,关切地问。“不要紧,反正这几天下来也惯了!”棒冰纸沮丧地说;“咱们真倒霉,人们把咱们随处乱扔,弄得地上脏兮兮的。也让我们在这活受罪。”

“是呀,不论谁,一看到我们身上叮满绿头苍蝇,就像避瘟疫似的绕道走开。其实,这还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西瓜皮深有感触地说。

“就是。”一堆瓜子壳感慨地接住话茬,“自从两位小姑娘把我们扔在这儿,让我们日晒雨淋,每天昏沉沉的。你们看,那不是有个现成的垃圾箱吗?把我们放在那里面多舒服啊!”

棒冰纸无可奈何地说“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咱们快来动动脑筋吧!”

大家都沉默了。

突然,一阵歌声从远传来。大家一起把目光投向远处,只见一群小孩拿着纸篓、簸箕,唱着歌,在打扫。你看,他们有的在扫地,有的在捡纸,有的在马路边竖起几块牌子,上面写着:请讲究市容整洁;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他们干得多带劲啊!

一会儿,垃圾公民们进了垃圾箱,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啊!我们终于有了归宿,以后再也不会睡马路上,被风吹雨打,被人们讨厌了,可以躺在这儿睡大觉啦。”

从此,马路上总是干干净净的。

鸟类的首领鹰王自从率领鸟类大军打败了由百兽之王老虎率领的兽类大军后,性格从以前的。

谦虚。

和善,变成了横行霸道傲气十足。鹰王每天都喝得烂醉如泥,沉湎于美女之中,每个三天两头就去做长途旅行。这样么也就算了,可它不仅这样,还不理朝政。它的谋士鸽子好心对它进行劝说。鹰王却把它打入了死牢。它的国家也好不到哪里去,土匪强盗和流氓不断进行抢劫和偷窃。而鸟类的警察也对它们毫无办法!

这时,兽类大军做的事恰恰和鹰王相反。它们正在招兵买马,还采取到了人类的基因,进化成了兽人,又从死劳里就出鸽子作为军师。它们的粮食也是子给的,从来不从兽城里的老百姓们那里获取。城市里一片和平、安宁的景象。不久兽类大军就兵强马壮,准备和鸟类决一死战。鹰王听到了这个消息,也准备御驾亲征,把兽类彻底消灭。

鸟类一日一夜30000里!既没有准备,又疲惫不堪,军队里还出现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兽类趁此机会准备和鸟类进行。

战争。

鹰王听了,对战士们发号施令,准备战争但战士们都患上了水土不服病和瘟疫,都无精打采的,根本不听指挥鹰王见兽类大军浩浩荡荡的开来,又看战士们的样子,自己又因为平时喝酒作乐,也不进行锻炼,体形变得非常肥胖没有任何战斗力,气得七窍生烟,被活活的气死了就这样,兽类大军就不损一分一豪地赢得了战争。

这就验证了一句俗话:骄病必败!

校园故事

眼镜挂了电话后,笑了,笑了一会就哭了。就在刚刚眼镜对着电话那头说:“我就是死要面子,自尊心强,爱胡闹,你累了,我们就散了吧。”然后他们真的真的就从两个“黏瓜”活生生变成不如陌生人的关系。因为陌生人还有可能建立友情或者爱情。可他们却再无可能。

眼镜和小洛一起去过12个城市,在一起三年。熟悉到可以在对方面前自然地进行放屁抠鼻孔这种表演。晚上抱着躺在被窝里,分享每天的事情,吐槽奇葩事,很开心的比谁放出来的屁更臭。然后用被子捂住对方的脸不让出来,听对方的梦话入睡。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每天小打小闹,争争吵吵。12月眼镜过生日,小洛把她哄睡着。然后用粉红色和白色的气球把屋子装饰的像个梦幻城堡。眼镜醒了开心的像只三岁的小喵咪一样。嘴上却说:“真老套!”

眼镜有次生理期,疼的小脸都白了。小洛给眼镜的热水袋一小时换一次水。直到眼镜睡着,小洛才躺下。可眼镜不知道小洛在公司实习做了一天项目,回来连口饭都没吃。结果为了眼镜忙到半夜直接躺倒就睡了。

2

这次吵架,眼镜小姐彻底不理小洛。眼镜是脾气火爆,有话直说的小蝎子。而小洛却是个不折不扣慢性子的大瓶子。小罗死皮赖脸的说错了,抱她,哄她。眼镜还是不理他,最后不停地喊:“你说我让你累了,我看到了,你什么意思啊?”

小洛解释——累我也开心,可眼镜小姐并没有因此放过这个问题。所以就出现了开头那幕。眼镜小姐说:“我是个只要一发现,对方没有那么喜欢我,就会把这段感情判一个死刑的人,你说像我这样的人,能顺利谈恋爱吗?不想勉强自己喜欢别人,也绝不勉强别人喜欢自己,各自安好。”

可是眼镜小姐却并不潇洒。反而小洛很爽快的走了。眼镜没有告诉任何人她的情绪,却在一个又一个彻夜难眠。偶然看到眼镜小姐的微博有更新。内容如下:我讨厌热闹也不喜欢孤独,我总是熬夜,会一个人听着歌,想着自己做过的事,我没有面包,也没有清酒。有的只是一腔孤勇。如果哪天我撑不住了,眼睛红红的站在你面前不说话,你也什么都别问,抱抱我,带我走,去哪里都行。

最后一次看到小洛微博更新是在这儿的很久以后了。内容只有短短两行字:从不怨不悔到心里憔悴。不管是忍耐还是撤退都同样可悲。我想他是真的累了。

3

小洛回到自己的家乡青岛,开始重新生活。此后眼镜小姐像消失了一样。再一次知道她的消息已经是两年后。这两年她到了小洛的家乡青岛。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两年她从未联系小洛。

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偶尔一个人喝酒,再一个人学习。她说;“这个城市不大,她却从没见过他。”后来,我很不解的问她;“这么做,是放不下吗?”她说:“对,只是放不下自己。”

她说离开小洛以后才发现自己像个傲娇的公主,从来比低头。她说:“小洛是真的累了。”她笑笑的说:“我不喜欢过去的自己,所以想从这里重新站起来。”不得不说生活真的是有它独特魅力的。两年的沉淀让眼镜更有风韵。

喝酒不超过六分醉,吃饭不要超过七分饱,爱人不要超过八分情。但大多数人经常都是喝醉,吃撑,再爱到没了自己。结局是吐一身,长一身肉,再爱而不得。

4

就在她准备离开青岛时,她在一个蛋糕店碰到了小洛。眼镜小姐说那一刻,她的心绷住了。说不出来她之前预想过的任何一句台词。小洛没多说话,先是一愣,后来笑了笑示意自己要走了。

眼镜像小洛鼻梁上的那副旧框眼镜一样。从上而下,看到小洛全身上下所有的衣着,饰品。她都已经不再熟悉,只剩下那副旧框眼镜。眼镜看到他有女朋友了,眼镜看到小洛给女孩过生日,预谋已久的蛋糕(小洛亲手做的)。女孩很兴奋,很开心,很满足。就在这时小洛把一个礼盒推向女孩,女孩打开后,是一枚戒指。没等小洛单膝跪地,女孩就抱住小洛说:“我真幸运可以遇到你,又在小洛耳边小声嘀咕快求婚。”眼镜很想走掉,可她却停住了。她笑了笑想到——你要是早一点这样做,我也会的,我也愿意的。可转头想到曾经的自己,曾经小洛也绑满气球为她庆祝生日,把她宠的像个公主。可自己却说他不浪漫,老套。在那一刻,她是真的看到那个女孩更适合小洛,更可以给小洛幸福。

与此同时,女孩给小洛也准备了礼物。一副新眼镜。女孩亲手摘掉了小洛鼻梁上的那副眼镜,把她永远的放在一个叫做过去的盒子里。

眼镜放心了,终于她看到了他幸福,终于确认了有人可以照顾好他了。她该走了。拖着行李边走边哭——你那么幸福,可我却是这样。小洛,我真的要走了,走到记忆之外。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校园爱情故事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里的故事

“笔呢?我的笔哪儿去了?”我着急地翻着书包、文具盒,额头上的汗珠子不断地前赴后继,可那支笔却始终不见终影。

那支笔可是一支英雄牌的金笔,价格不菲呢!要是让爸爸妈妈知道我把它弄丢了……我忙擦了一下汗,无可奈何但又十分不甘心地望着眼前已被倒空了的书包。“阳阳,我给出你看个稀罕物。咦!这是怎么呢?这么乱!”好朋友浩浩兴高采烈地跑过来,看着杂乱的桌子、倒空的书包,又看看焦急的我,吃惊地问。“没……没什么。有什么好玩意儿,快给我看看。”我强挤出一丝微笑,故作冷静地说。“没什么就好。看!好看吗?”说着,他便从身后拿出一支亮晶晶的金笔给我看。我瞪大眼睛,仔细地凝视着这支金笔。我不禁大吃一惊,这支金笔跟我的那支完全一样,一样的品牌,一样的笔身,一样的闪闪发光。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这支笔,久久说不出话。“你偷我的笔!”我终于吼了出来。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我俩。我愤怒地瞪着浩浩,万万没有想到平日与我亲密无间、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竟然会干出这种勾当,而且还是对我下的手……浩浩的笑容也在那一瞬间荡然无存,他想说什么,但也许是发觉全班同学都在注视着他,也就咽了下去,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时好朋友松松刚从外面回到教室,看看眼睛通红,眼角夹着泪水的浩浩,又看看眼里闪着怒火的我。敏感的他立刻觉察到发生了什么事。于是,他立即来找我,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故意将声音提高八度:“有人偷了我的笔,而我曾经却与他称兄道弟。”说着,我又轻蔑地瞅了瞅不远处的浩浩,只见他把头抬得很低很低,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一副不敢见人的样,这更加使我断定,我的笔一定是他偷的。“哎,你错了,这笔是他爸爸给他买的,我昨天去文具店时,刚好碰到他爸爸在买这笔,他亲口给我说的,是给浩浩买的。”松松生气地对我说,“还不去道歉!”说完,就到一边去安慰浩浩。我独自一个人站在那儿想着,难道真的是我冤枉他呢?都怪我这牛牌气,事情还没搞清楚,就到处乱开炮,我是应该去向他道歉才对。可正当我迈出第一步时,上课铃又突然响了。课堂上,老师要我到黑板上去默写古诗《示儿》,我自信地默写完后,老师粗略地看了看,满意地打了一个大勾,正当老师准备发红五星时,浩浩忽然站起来说:“老师,阳阳不是全对,有个字错了,‘死去元知万事空’的‘元’不是原来的‘原’,而是元宵的‘元’。”这本来不是浩浩的错,可我心中却有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认为这是浩浩在故意刁难我,心想我想给你道歉,你却如此刁难我,看我不恨你一裴子。下课以后,浩浩和松松立即跑出教室,回来的时候,浩浩的手中又多了一支与我的一模一样的金笔。浩浩走到我面前,将那支笔放到我手上,然后对我说:“刚才我们给你妈妈打了电话,问问你的笔是不是忘在了家里,你妈妈一找找就找到了,还骑车送了过来。”望着失而复得的笔,我高兴万分。中午放学回到家,我笑着对妈妈说:“谢谢您,老妈,给我送笔来。”“什么?”妈妈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昨晚我用了还没还给你了。”顿时,我只觉得有一股暖流充满全身,不由得让我在这严寒的冬日里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校园故事

这几天可真背!被人传绯闻,被郝晨误会,又被老师大批一通!安婉儿低着头,边走边想。

“哎呦!”

“啊——”安婉儿抬头一看,哇——!站在面前的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无敌超级美少男!

……(对视了29.99999999999999999秒后)。

“喂!你撞了人知道不?”

“……”

“喂!喂!喂!你发什么呆啊?没见过像我这么帅的摔锅啊?!”这位“自恋狂”边说边潇洒的抹了一下头发。

“摔锅?”

“嗯?”

“哦,对不起,对不起,再见!”安婉儿赶紧跑了。

突然,安婉儿回头来了一句:“不过,你确实是挺‘衰’的!”

“那当然了。呵呵……啊——?你……你个小丫头!”

晚上宿舍里。

安婉儿打开好久没用的日记本,开始写日记。想起白天的那段经历,她呵呵的笑出了声。

“安婉儿!你笑什么呢?明天还有课呢,还不赶紧睡觉啊?”

“肯定是在想她的白马王子郝晨啦!”李欣欣取笑她说。

“去你的吧,才没呢,我睡觉啦,不和你们罗嗦!”

“嘻嘻,害羞了不是?”

“308安静!”值班老师的声音最有力量。

安婉儿趴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写日记。她记录了今天的事情,然后甜甜的睡了。

校园恐怖故事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叫吴思艺,我有一个幸福的家。爸爸妈妈和我,每天都其乐融融地生活。我也有自己温暖的小房间。我房间的窗户上挂着一串八角风铃。那风铃是红色的,八角风铃。顾名思义,就是有八个角的风铃。每当风吹起,风铃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古人说风铃会招魂。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风铃是会给人们带来好运气的。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叮铃叮铃”,八角风铃又在响了。在诡异的夜晚听起来那声音并不是那么悦耳呢,反而有些恐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窗边挂上那个八角风铃之后,我就夜夜失眠,偶尔睡着的一两个夜晚也都是被噩梦惊醒。我总是梦见一个穿着红衣服的披头散发的女子,看不清她的脸蛋。她身上好像有浓浓的怨气。我越来越害怕了,却也没往坏处想,只是把这些情况当成是自己高考前的紧张所致。

是啊,我正在x中学读高三,我的成绩那是数一数二的。班上除了我的死党。也就是夏天是我的对手之外,其他人都不在话下的。

我看着讲台上的老班又在碎碎念:“你们准备要高考了,还不好好复习。整天只知道玩玩玩。考不上好的大学就没有好的未来。难道你们不知道珍惜时间的吗?”

啊,好困。迷迷糊糊之中我居然听见有人在叫我的名字。“吴思艺,吴思艺。”抬头,揉揉双眼。原来是老班,我吓了一跳:该死,我怎么会睡着呢,平时上课最认真就是我了,可能是因为最近老是失眠的关系。

“放学后你留下来,我有话要对你说。”

看见老班气愤的样子,我连忙点头,说:“老班,我知道错了。下次再也不会了。”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一个人脸上挂着诡异的笑。下课之后,我一个人留在了老师的办公室,夕阳把我的身影拉的好长好长。班主任孔慈拉长了脸,严肃地对我说:“吴思艺,你知不知道。保送的名额只有一个,现在你这个样子我怎么帮你争取啊。”我低头不语。“你现在高三了,不是小孩子了。你应该知道竞争的残酷。”

我心中此时也很矛盾,保送。肯定就是在我和夏天中选一个。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而最后我只好犹豫地对老班说:“你让我想想,我心里很乱。”

“你自己想清楚吧,希望下次你不要再发生上课睡觉的事了。”

在办公室外面,某人脸上出现了嫉妒和愤恨的神情:“为什么这么不公平,班主任这么偏向你。所有的好运气都是你的,所有的人都爱你。吴思艺,我不会让你好过的。”脸上也扭曲成一团。甚是可怕。

我家中的风铃是我生日时我最好的朋友夏天送的,还记得那天夏天说:“思艺啊,生日快乐哦。”然后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拿出一个红红的东西。再一看,原来是八角风铃。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想想最近发生的一切,我睡眠一向很好啊。这么会失眠呢。还会梦见恐怖的人。怎么回事?该不会真的和八角风铃有关吧。我决定好好研究研究那个风铃。于是我走得更快了。

晚上,我吃过饭后。将窗下的风铃拿了下来。仔细端详,只见风铃八个角下面都掉满了星星,那黄的星星跟红色的风铃极不相称。看着看着我眼睛又困了,这是怎么回事。我动不了了。那风铃仿佛有魔力一样吸引着我,“来吧,走进来吧。快点走进来吧。”那诡异的红光,该死,我明明已经将风铃拿下来了,可是此时它却出现在窗台,叮铃叮铃地响个不停。

我走进去了,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变小变小。最后消失在自己的房间中。

另外一边,夏天正在哈哈地大笑,“此时的吴思艺已经被吸进风铃了吧!这下再也没有人跟我抢保送生的名额了。哈哈。”

第二天,夏天早早就来到了学校,果然没有看到吴思艺呢。夏天如是想。叮铃铃上课了,就在这时我踏着优雅的步伐来到学校了,我看了夏天一眼,没有说话。此时夏天大叫起来:“吴思艺,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是,你不是…….”

“我不是什么?夏天。”然后我砰的一声将八角风铃扔在夏天身上。也不顾周围人的眼光,夏天就像避瘟神一样避开了。

“我明明把带有冤魂的风铃给了你,你应该被吸进去了啊。为什么你还会在这里?为什么?”

“要不是我答应风铃里的女孩,帮她找到家人然后帮她捡回尸骨,她怎么会放过我呢?”

“你为什么要害我,夏天,你说啊,你说啊。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我情绪激动地说道。

“吴思艺,你够了。谁跟你是朋友啊?你家世比我好。父母又疼你爱你。不像我父母离异。你知道我有多羡慕你吗?不,是嫉妒你。我讨厌你,很讨厌很讨厌你。在你身边我永远是一棵草。我讨厌那种感觉。所以我要你消失啊。”说着说着,夏天把脚踩在风铃上,风铃碎了。我们的友谊是不是也碎了?无法修复呢。“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有怨念的鬼魂住在里面的风铃,没想到还是被你逃出来了。吴思艺,我恨你,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冲过去抱住激动的夏天,说:“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啊,从来没有把你当成绿叶。我们是平等的,夏天。”夏天泣不成声,任由我抱着,就这样一直抱着。

后来,夏天跟我道歉了,可是我们还是有隔阂。那风铃里意外死亡的女孩子的家人我们也找到了,女孩的尸体我们也找回来了。希望女孩来世可以生在个好人家。后来夏天被保送到s大学了。而我也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这一年我20岁生日,夏天又送给了我一串八角风铃。可是我再也没有挂起来过。有些东西一旦丢失了就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校园恐怖故事

女生宿舍201房:

“我们今晚不回来啦,剩下的事情就拜托你啦。”在放学的时候,同宿舍的两个女孩子笑嘻嘻地这样和利儿说。

“又不回来啊,我不想理你们了啦……”利儿无奈地说道。

于是两个女生满脸堆笑,左一个“好利儿”右一个“好利儿”,搂着利儿的肩膀哄四哄。其实大家都知道利儿只是无奈地说说而已。

利儿一边咕喃着一边走回宿舍:“这两个家伙整天要我做这些虚假的事情……不过也无所谓啦,反正自己顾好学习就好了。”刚才那两个家伙也说:“反正你不懂的啦,不想带坏你。”然后打个哈哈又找她们男朋友去了。

两个舍友经常彻夜不归,利儿就要帮她们把被子和枕头在床上做出有个人在那睡的样子,以此躲过舍监的巡视。每到了晚上,宿舍里面在睡的其实只有利儿一个人。

利儿一个人睡在一张双层床的上床,不过这次的事件并不是发生在她身上,而是她的舍友,也就是这两个经常溜出去的女孩子。她们睡在同一张双层床,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事件就在她们这张经常没人睡的床上发生。

同样发生事件的还有——。

男生宿舍304房:

男孩子经常都有晚归或者彻夜不归的现象,空床是司空见惯。

这天晚上,304其中一位睡上铺的兄弟又晚归了,“不知道还回不回来……”睡在下铺的小军迷迷糊糊睡着了。朦胧间,小军觉得似乎有人开门进来了,床有点轻微的摇晃,“靠,老是这么晚才回来……累死了……”

早上7点,201房,利儿睡眼惺忪的关掉闹钟,懒懒的坐了起来,准备梳洗。“咦?回来了?”前面床的上铺引起了利儿的注意。

那边床的上铺的被子呈掀开状态,就像有人睡醒后掀开就走了。

“这家伙这么早起床啦?奇怪。”利儿也没有多想,爬下床梳洗完就上课去了。

午休时间,201房的利儿和304房的小军都在问他们的舍友:“你昨晚有回来啊?”

201女甲:“没有啊,早上辛辛苦苦才赶回来呢,怎么了?

利儿:“你的被子掀开了啊,我以为是你回来睡觉了。”

女甲:“你不会忘记帮我把被子铺好吧?”

利儿:“怎么可能!!”

304男甲:“我凌晨才回来的。”

小军:“是吗?昨晚似乎你有回来还上了床啊?我还说你怎么那么早回来呢。”

男甲:“你做梦吧?”

女甲/男甲:“该不会是有贼吧,以后我们不回来的话你们还是把门里面栓上的好,安全点。”

又一个晚上。

201,利儿被敲门声吵醒了。

“这么晚还回来啊,又叫我栓门。”利儿嘟嘟喃喃的说着下来开门。原来是那边床睡下铺的姐妹小玲回来了。

304,小军熟睡间忽然听到“蓬”的一声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扔到上铺,撞到床板。

“怎么搞的,这么晚回来还这么吵的,”小军迷迷糊糊睁开眼。上铺伸出一只手。“这家伙,喝多了吧,手都伸到床外面来了。唉,不管,继续睡。”

201,早上。

利儿推醒小玲:“喂,起床了,你怎么跑上面去睡了?”

“嗯?咦?我怎么跑上面来睡了?我记得我睡的时候是在下面的啊。”小玲说道。

“喝酒了吧你?”

“嘿嘿。”

304,下铺小军的最早起床。

他一看上铺,自言自语地说:“人已经起床走了啊?少有这么早的。”

片刻。

小军准备出门的时候,发现门是从里面栓着的……。

宿舍再次笼罩在夜色。深夜。

201那个睡下铺的女生小玲又回来了。

304那个下铺的小军依然睡熟了。

第二天,传出这两人半夜从上铺摔下来的消息。

校园幸福故事

记得有一次我来到学校,打开书包,突然发现我没有带文具盒,心里一下子慌了起来:没有笔、没有学习文具,让我怎么学习,怎么写字啊!这时,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响了,语文老师走进了教室,让我们写一些词语,全班同学全都低头写词语了,唯独我,在那里傻傻地看着本子,一个字也写不了。我正在发愁,旁边的韩铮问我:“你为什么不写啊?”我告诉他我没有带文具盒。韩铮热情地对我说:“用我的吧!”说着,从文具盒里拿出了一支钢笔:“给你,快写吧!”我道了谢,赶快写了起来。可是,这节课下了,还有数学课和英语课怎么办呢?我还在发愁。当我周围的同学知道了我没带文具盒时,人人都伸出了友爱之手,打开自己的文具盒,这个借我一支铅笔,那个又借我一块橡皮。看着她们那一张张热情的笑脸还有那一双双援助之手,阵阵暖流温暖着我的心灵,有如一束阳光照进了我的心田。

这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却让我从中深深体会到接受别人的帮助心里会有多么的温暖。也许,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一点帮助,就会给对方带来雪中送炭般的温暖。帮助与被帮助同样会得到快乐。我们整个社会大家庭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道是:“一方有难八方援,众人拾柴火焰高。”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献出一点点爱心,那么还有什么困难能难倒我们呢?我们的社会又将是一幅多么美好的景!

互相帮助是我们人类的美德,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把这一美德发扬光大,让我们的爱心洒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