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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2篇)

作者:雅蕊 专业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案例12篇)

情况报告通常包括背景介绍、详细情况描述、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等内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情况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体育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稳定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9月17日,抚顺市召开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会议,落实国家、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联合下发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享受政策基本条件出炉。

就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实施范围以及享受这一政策的基本条件,市人社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稳岗补贴”政策实施对象是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享受政策的基本条件是: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凡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稳岗补贴”政策执行至底。

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年限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在政策有效期内,当年只能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同一企业只要每年都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均可在下一年申请稳岗补贴。

骗取补贴将予以严厉处罚。

为保证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抚顺市企业稳岗补贴审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每年度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申报“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收回拨付的稳岗补贴资金,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缔来年企业稳岗补贴申报资格。对不符合享受稳岗补贴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的企业,由人社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情况报告

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生根生效,县税务局党委始终坚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保”、“六稳”决策部署,落实总局“四力”要求和省市局、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在疫情、灾情过后,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规模,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一)持续不折不扣抓好宣传。全县9个办税服务大厅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减税降费政策,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更换宣传展板30个。在电视台、县网站、颍上发布定期发布政策解读和落实情况信息,利用企业包保群,纳税服务微信群向纳税人发布有关信息。

(二)抓实抓细培训辅导。对内,“打铁必须自身硬”,累计培训税务干部300余人次。对外,统一举办了3期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专题集中辅导培训,小微企业法人和财务负责人5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采取座谈会、面对面、入户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继续开设了“减税降费”辅导“小课堂”,受训对象包括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共计1000余人次。

(三)压紧压实包保责任。县局领导及业务股室包企业,税务干部包个体户,实现重点户包保全覆盖。一把手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包保责任人精准定人定责,形成人人有挑战,人人担责任,全员参与的格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宣传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税款应退尽退。

(一)健全领导机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颍上税务实际,县局成立《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费政策推进落实工作专班》和《支持湖北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

(二)营造宣传氛围。以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政风行风热线为契机,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税务志愿江淮行”“税法直播课堂”“政风行风在线解答”等活动,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达到了寓教于乐的良好效果。截止目前,利用微信、电子税务局线上推送《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3178份,确保全县重点企业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协作,从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需求着手,开展“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增信心”问卷调查和在线答疑,以实的举措协助中小微企业复产达产,恢复发展信心。截止目前,我局线上推送税收优惠政策5745次,推送电子宣传资料2975份,发放问卷调查共2718份,问题反馈9个,都及时给予解决答复。二是面对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拓展线上“非接触式”办理业务模式,充分发挥皖事通、电子税务局、12366短信系统、微信公众号“问卷星”等线上服务平台作用,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确保疫情防控与纳税服务两不误。截止目前,共计线上办理16599户次业务,邮寄发票54.75万份。三是运用信用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注入发展活力。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深化银税互动。联合金融部门积极拓展线上“银税互动”,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截止目前,银行已通过税融通为企业办理贷款319笔,贷款金额4.1亿元。

(四)扎实推行线上包保责任制。更好解决线上包保业务问题,推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颍上县税务局组建了包保服务业务支持团队和大数据信息支持团队。一是重点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和办税服务人员政策辅导培训,确保线上线下业务办理便捷通畅。二是组织对包保责任人开展政策业务培训,确保包保责任人熟悉政策、有问必答、答必精准。截止目前,举办针对税务人员业务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600多人次。三是加强线上辅导,包保责任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捐赠企业、困难行业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特定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在线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辅导,帮助企业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四是利用实地走访方式进行宣传辅导,包保责任人实地走访重点企业,深入了解纳税人的复工复产情况,询问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认真倾听并解决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将政策传达到每户企业,让企业足不出户便知晓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截止目前,走访2858户企业。

(一)科学辅导,及时跟踪。灾情发生后,颍上县税务局根据省局发布的《遭遇自然灾害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服务工作指引》,按照列明受灾企业适用的减免优惠政策和可享受的税收服务,全面摸排因洪水受灾的企业,对重点受灾企业逐一登记造册、逐一了解诉求、逐一辅导政策,助力企业用足税收减免优惠,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同时灾区税务分局第一时间上门问需,送上税费优惠政策汇编和服务措施清单,辅导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主动与金融办对接,畅通受灾企业税融通办理流程。截止目前税务局已帮助受灾企业通过申请税融通贷款600余万元,同时为受灾企业办理出口退税139余万元。

(二)靠前服务更添力,保障办税路通畅。依托减税降费工作专班和线上宣传平台及时向受灾企业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同时,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核实灾情,全面掌握灾情灾况,做好损失账务处理、延期申报等业务指导。截止目前,全局共走访受灾企业103家,发放灾情损失调查表200余份。办税服务厅设立专窗,积极落实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灾后相关涉税事宜。截止目前,该专窗共为受灾纳税人办理即办事项67件,流转事项13件。一户受灾企业已经申报资产损失100多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一)截止10月份,累计办理减免税收48105万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198万元。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178万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截止10月份,落实社保费降率政策累计减免社会保险费6277万元;

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累计减免社保费6020万元。

(三)疫情期间办理延期申报14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9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一)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包保走访活动,用好线上包保问需平台,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红利清单”,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缩短企业退税时间,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优惠应享尽享,税款已退尽退。

(二)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将持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分析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帮助企业按产销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发展颍上经济做出贡献。

(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落实总局“四力”举措,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税费服务措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

(四)持续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确保国家的政策宣传面达到百分之百。及时了解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是时,纳税人的诉求,征管系统运行,纳税服务等方面的不足,及时召开第三方涉税专业机构会议,严查第三方收费情况,坚决防止个别问题发酵成系统风险,造成不必要的社会负面舆论。

(五)坚持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不折不扣把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落到位,坚决不越收“过头税费的红线,使企业真正享受到减税降费的红利。

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的税务干部,一律严肃查处,依规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XX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了******和李克强总理、赵乐际书记、韩正副总理等***领导同志对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xx县实际,认真落实***、省、市政策规定和要求,大力实施了减税降费工作。为了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县里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落实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施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上下联动抓推进,齐心协力保落实。我们第一时间将减税降费工作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获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付中同志重要批示,取得了政府的支持。

二、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县里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减税降费工作,经常性开展减税降费检查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主管副县长等主要领导不定期深入到政务中心、厂矿企业调查了解减税降费工作,及时解决减税降费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二是部门间通力协作。

减税办主动与监督部门沟通,向县纪委汇报了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沟通落实按50%比例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的政策,多次与人社、医保部门沟通解决稳定征缴方式、信息系统对接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政府主导、财税主责、部门协同、各界参与的减税降费共治格局。三是抓责任分解,推进任务落实。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目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部门分工,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倒排工期,对标推进。

三、查办案件情况。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减税降费工作持续跟踪,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六个一律严查严处”的工作要求。制定了《xx县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检查、信访投诉受理、问责追究等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进行电话抽查,深入实地走访,强化督促整改。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减税降费督察组的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严守“铁纪律”。但从目前看,由于我县减税降费的政策落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工作力度到位,尚未出现查办的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持之以恒推动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把减税降费作为“一号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坚决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在强化会统核算上下功夫,在督查督办中提实效,确保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要持之以恒加强宣传辅导。将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服务举措,总结提升“幸福账单”“一企一策”、税企共建等个性化服务举措,学习借鉴各地先进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政策红利和减税降费便利的双重获得感。

三要持之以恒加强“防风险”。坚持把“防风险”贯彻于减税降费工作全过程,着力防范政策理解不准确、流程执行不严格、效应分析不全面等因素引起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风险。防范涉税舆情风险,时刻关注收集舆情动态,做好舆情应对。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准确把握和处理好“减”与“征”的关系,做到“应收尽收、应享尽享、应免尽免”。

四要持之以恒强化工作监督。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察督办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严守组织收入纪律,坚决防止和制止收取“过头税费”行为。积极配合外部监督监察,主动对接、主动汇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和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打造内外协作、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监督体系。

体育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支持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发展全民体育健身,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我局在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解读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全面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

立足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组织网络,不断加强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单项协会和体育俱乐部为主线、以体育站点为基础的群众体育组织建设。体育协会数量达到7个,体育俱乐部42个,涵盖20余个体育运动项目,体育社团会员超过5000人;建立了县、乡(镇)、居(村)委会三级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建成健身站点200多个、新增社区体育设施面积6000平方米,县城社区“20分钟体育健身圈”已经形成。

2、加大全民健身科普宣传力度。

通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推广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提高提供体育公共产品的能力,服务民生。加强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目前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登记注册成功社会体育指导员620人,其中国家级3人,一级22人,二级28人,三级567人。同时在县体育馆、城区各健身广场、学校、各单位、工厂及农村进行社会体育指导超过50000人次,指导效果良好,社会认知和评价极高。目前,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提高,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4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30%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3、加快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

借助全国推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东风,体育馆积极争取国家的专项补贴,公共体育服务的功能显著增强。1月1日以来,我局整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全面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不仅在全民健身日、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等节假日免费开放,足球、田径、舞蹈等项目全年免费开放,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项目低费开放,满足了市民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据统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以来,体育馆受益人数达到近2万人次,健身中心预计年均受益人数超过20万人次。县广电局、国税局、农业局等单位的健身场地初步对外开放,实验小学、实验中学、三小、县二中的体育场所正在试行对外开放。

4、大力培育体育市场。

积极扩大体育消费,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坚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加快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全县体育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县已累计审批社会经营性体育相关场所23家。重视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提高体育活动市场化运作能力,在近四年组织的各类体育竞赛中,通过冠名广告宣传等形式,共筹集比赛和活动经费达200余万元。

5、盘活体育场馆资源。

挖掘体育场馆的多元功能,提高场馆使用率,提高运营效益。三年来,体育馆承接了大型赛事活动30多次,还配合县直部门、社区、工厂企业等承办了大型演出、展览展示、竞赛等活动近130场次,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搭建了平台,发挥了场馆的服务功能。重点面向体育健身、稀缺体育项目招商,引进了帕维尔健身中心,齐天大圣跆拳道、嘉年华水上乐园、巨石网球俱乐部等项目。不仅避免了场馆闲置,还实现了经济收入与体育项目配套的双丰收。

6、促进体育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体育与旅游、体育与文化的融合力度,谋划了归州路亚基地、万古寺龙舟训练基地项目,启动了月亮花谷旅游生态区滑翔伞、钓鱼、汽车越野赛基地等项目,积极谋划芝兰谷—石柱—九畹溪户外基地项目,探索在石柱村开展了“美丽石柱,乐在骑中”自行车赛等体旅融合赛事活动,努力提高体育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我立足民生主题,就城乡居民低保政策在我市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我市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1997年,我市启动城乡低保工作,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截止2017年底,全市享受低保的总户数为9693户,总人数为14997人,分别占全市总户数的4%、总人数的2.3%。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为753户1288人,低保人数占全市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低保标准为280元/月,人均实际补差http://月;农村低保对象为7238户12017人,低保人数占全市农业人口2.2%,低保标准为168元/月,人均实际补差92.54元/月。全市集中供养1702户1702人,其中城镇“三无”人员为40人,农村敬老院“五保”人数为1662人。2017年全年累计低保类救助资金实际支出2491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527万元。整个资金收支情况与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与金华其他周边县市相比中偏下,按照低保标准实行每年自然增长的要求,我市低保工作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目前,全市低保对象情况已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行了微机联网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一名专兼职民政工作助理,工作有人管,已基本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目标要求。这一工作的开展,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二、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为全市开展低保工作提供了保障。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民政牵头、多方协作”的低保工作格局,解决了涉及低保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诸多保障问题,健全了市、乡镇、街道、社区工作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低保补助金额及时发放到位。建立了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城乡低保户实行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对低保家庭每季复核,及时掌握生活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全市低保对象资金城镇每月、农村每季初足额发放。对全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进行了清理检查并纳入低保范围,保证了农村特困救助户向农村低保户的平稳过渡。

3、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创新机制。实行“两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率先在兰江街道试点“低保申请村民代表签字制度”;实施了民政部门管人头,财政部门管资金,信用联社代发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方式;加强了对低保户档案的标准化管理,建立了一户一档的管理方式,定期入户检查,有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施了对特困低保对象的特别救助;完善了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机制,工作步入规范管理和稳步发展的轨道。

和资金发放按程序运作,安全可靠。

三、低保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低保工作的开展,为社会稳定、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低保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而争着要低保,认为低保“含金量”高。甚至有极少数人强要低保,思想工作难做,存在谩骂、侮辱、威胁及殴打低保干部的情况,个别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了低保。

2、工作发展不平衡,救助标准低。虽然各乡镇、街道分担不同比例,但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乡镇仍存在一定资金压力,易发生保障不保险的情况,救助补差标准存在“一刀切”,而且补助标准偏低,与实际生活水平、救助对象需求差距较大。存在城市低保明显高于农村的实际,待遇规定不平等。

3、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由于存在部分居民的隐性收入不愿如实反映,与子女分户的老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或不赡养为借口,有些家庭收入不稳定等情况,给低保户的收入界定增加了困难。现在,低保家庭收入的确定不甚科学,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

4、低保覆盖面与资金保证矛盾突出。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文件规定,我市从2017年起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补助标准逐年提高,相应的城乡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会越来越多,资金支出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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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17日在北京表示,预计十八届五中全会出台的放开“二孩”政策将拉动明年中国gdp增长0.2%。

李稻葵在sap中国峰会上介绍中国经济形势时说,预计今年四季度中国gdp增速将比前三季度更低,全年大概为增长6.8%。明年经济走势前低后高,下半年出现回升,预计全年增速比6.8%要高一些。

对于明年下半年经济出现短期回升走势的原因,李稻葵认为有三点原因,其中之一就是引世人关注的放开“二胎”政策。

“‘二孩’政策将直接影响社会生活和经济走势,李稻葵说,中国每年大概有1500万婴儿出生,预计明年大概增加200万至300万。鉴于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弹性,“二孩”政策后新增婴儿将主要在城市,其父母为中高年龄、中高收入。每个家庭多生一个孩子将带来消费的增长,如招聘保姆、住房扩大、出行车辆升级等,会是第一个孩子的1.5至2倍。

李稻葵预计房地产投资预计也将回暖。今年尽管房地产售价和销量已经连续5个月正增长,但前10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名义同比仅增长2%,拖累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市场预计楼市稳增长政策即将出台。李稻葵说,四五个月后,住宅新开工项目有望增加,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进而拉动经济增长。

此外,去年和今年有些尚未落实的投资项目随着资金的到位将落地,李稻葵预计明年将出现固定资产投资的小高潮。

李稻葵判断,中国仍是“非常穷”的`经济体,人均gdp按人民币购买力计算是美国的1/20,仍有大量需求没被满足,发展空间很大;此外,现在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公众需要,产能过剩和出国购物说明经济供给侧和需求侧还不匹配,这些痛点就是“十三五”的发展方向。

李稻葵此前预计“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能够保持7%以上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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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

经过多年努力,我县已经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全省农村低保绩效考评第四名,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1、城乡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制度是建立的,先后多次调整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月156元提高到现在的480元,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目前,享受城市低保对象5322户8316人,占城镇人口的5.7%,月发低保金187.5951万元,人月均220.60元。农村低保制度是建立的,并先后从-逐年调整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年38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年3000元。目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5519户54285人,占农村人口的4.5%,月发低保金864.4696万元,人月均147.69元。

2、特困群体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该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1096人,其中集中供养1142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年4800元、分散供养人年3200元拨付基本生活费。二是城镇三无供养制度。全县现有城镇三无人员54人,其中集中供养5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624元,分散供养人月480元。三是孤儿供养制度。全县现有孤儿923人,其中集中供养49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1000元,分散供养人月600元。

3、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该县于建立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几年来,多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规范运作,细化救助程序。一是明确救助标准,强化系统管理。对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在定点医院通过“一站式”系统即时救助。二是明确救助程序,强化服务审批。重特大病救助对象实行“四化”救助程序,即:申请人性化、审核准确化、登记详细化、结算便捷化。三是明确结算方式,强化资金使用。重特大病救助对象出院48小时内,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凭证到医疗救助窗口办理结算手续。今年1-5月份累计救助13088人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累计救助金额721.694万元。

4、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我县开展的临时救助形式多样,基本涵盖了全县所有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因病、因灾、子女上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全年救助标准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元。205底,全县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1户,支出救助资金25.63万。

5、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基本生活和返乡交通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动实施基本生活、医疗和护送返乡救助,对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该县每年救助在614人次左右。

二、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低保补助金额主要是依据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确定的.,由于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很难准确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有少数居民收入申报不实,特别是临时收入和隐性收入未予申报,有的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导致申报材料失真。

2、社会救助资金不能满足需求。一是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农村低保规模不断加大,资金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对于救助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来讲,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和额度非常有限,与需求相比缺口大。

三、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成立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库。将辖区内居民的户籍、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有价证卷、农民政策性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基本信息录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现行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将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收支严重失衡的困难户、遭遇突发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级分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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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医疗保障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遂发〔2019〕1号)的文件要求和规定,组建xx县医疗保障局。我局结合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医疗保障机构改革任务,现将有关改革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和《总体意见》以及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开展改革工作。

(一)编制和人员情况。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现均配备到位,党组成员1名。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现有股长2名,空缺2名。目前局行政编在岗在编10。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人。下属单位有两个:一是公费医疗办公室,编制4名,已满编。二是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编制20名,现有11人,空缺9人。现行政和下属单位的15人工资福利均已转移到我局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已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部门完成了职责移交手续,并于2021年1月7日成立经办单位——xx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全县的医疗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一是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参保任务。2021年市下达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882000人,截至6月,我县实际缴费参保人数886106人(其中政府资助39071人),完成任务的100.47%。严格落实医保政策,落实特殊困难人员全部政府资助参保,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扎实开展医保扶贫政策和医疗救助。2021年上半年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拨付五批,救助人员1260人/次(其中一般困难群众1080人次,金额21175326元;低保困难人员150人次,金额1158753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7人次,金额168733元;特困供养人员13人次,金额37182元,共拨付救助资金22539994元)今年上半年落实省审计反馈我县应救助未获救助53人,救助金额50055元。市局转来2020年1-11月全县“无法一站式”结算有628人/次,拨付救助金额994751.57元。三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医保经办行为,督促经办机构建立内控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日常巡查、医保费用100%全覆盖初审等措施,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四是大力开展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工作。目前我市采购模式以集团采购、集中带量采购、自主备案采购3种模式为主,以广东省平台、深圳平台(全药网gpo)、广州平台为集中采购平台,县内27个医疗机构参与采购(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2个)。2021年上半年,我县公立医院共采购药品7079.59万元,医用耗材4402.66万元。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加强制度建设。医保局成立后,出台了《xx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xx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坚持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我管理,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忠诚履职,努力把班子打造成本局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理顺职能,扎实推进“三定”工作。我局积极配合县委编办做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和经办设置情况的调研工作,并结合实际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相关部门反映了当前在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经办机构的相关问题和建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费用持续快速增长,医保基金失衡的风险增大。近年来老年人口医保支出占比加大,退休人员占住院总人数比例增大,占基金支付总额增大;大处方、药品耗材及检查费用加剧支付压力以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危及基金安全,医保筹资增速放缓,医保基金面临“穿底”风险。

(二)信息化建设滞后,经办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医保每一个层面都与信息化密切相关,机构改革后,医保业务划转到医疗保障部门,但是作为医保业务重要支撑的信息系统仍在原管理单位,统计报表不清晰,县医疗保障局无法使用医保数据,无法及时了解基金的收入支出等运行情况,不仅严重影响医保办事效率,也给基金安全造成隐患。

(三)干部队伍欠缺,素质有待加强。队伍是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人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医保局成立以来人员不足,有些人员依靠临时抽调组合,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医保工作的要求。

四、有关建议。

(一)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自上而下理顺经办机构改革工作,统一经办流程。加强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打造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以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为目标,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经办机构监管、规范经办管理服务行为为重点,在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转变医疗保障服务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上取得新成效。

(二)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内控机构建设,落实协议管理、费用监控、稽查审核责任。实现跨部门协同监管,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组织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积极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20xx年,是政策落实年,我局积极做好税收政策宣传,将税收政策的优惠内容主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宣传。

对重点税源户实行一对一跟踪辅导,深入企业讲解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纳税人用好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该分局创新服务方式,改变坐等纳税人申请的方式,将税收优惠宣传点前移,切实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税管理。

近年来,始终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主动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主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近年我们积极落实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帮扶企业渡过难关,促进税源做大做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我们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环境。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进一步拓展办税服务厅服务功能,改善纳税服务环境和服务条件,缩短办税服务时间,推行新型的办税服务方式,利用“12366”纳税热线等为纳税人搭建起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加快创新税收管理模式的步伐。我们进一步强化了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增值税转型政策,认真开展固定资产进项抵扣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强了烟、酒产品消费税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重点税源企业集中评估暨复审复核、成品油产销疑点企业及固定资产购置扣税企业专项评估等集中活动。强化所得税分类管理。对重点行业实行层级管理,对一般企业实行网络监控,对核定征收企业实行阳光评税,切实提高了管理效能。一是坚持开展“四上门”服务纳税人活动——开展了解情况上门、听取意见上门、宣传税法上门、落实政策上门的服务活动,做到实实在在地贴近纳税人服务,扎扎实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受到广大纳税人的欢迎。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全面推行“阳光办税”,杜绝了人情税,既促进了公平纳税,也有利于税收政策的落实和纳税人对税务干部的监督。三是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有关纳税申报的投诉,分局设立了专门电话,24小时不间断受理投诉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举报和纳税咨询服务。

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紧急通知精神,我局及有关责任单位全面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努力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国务院《意见》,领会精神实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学,深入学习研究《意见》,统一思想认识迅速贯彻落实,《意见》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上升为养老服务业,扩大了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外延,把养老服务业放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使其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转型的重要力量,这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和定位。《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在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在发展养老服务中的责任边界,政府要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其主要职责是保障基本、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加大投入、培育市场、加强监管。在机构养老中,政府主要承担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托底供养城乡“三无”老人、孤老优抚对象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着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家庭托老所、社区养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主要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提供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县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1.对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民政、体育部门要列支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给予相应配套。

2.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对按标准建设、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待遇,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补贴。用房自建且建成投入使用的,由县财政按建设规模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30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20xx元/床位予以补贴,300张床位以下、50张(含)床位以上的按1000元/床位予以补贴;用房属租用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按核定床位数分5年每年给予100元/床位的租赁补贴。对已开业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老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由县财政每年给予600元/床位的运营补贴。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安置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县财政按上述对象的供养标准将费用直接转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自费养老最低标准相比的不足部分,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3.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补助。县财政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县里实行“以奖代补”,县财政一次性给予3-5万元的建设补助。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年正常开放260天以上的,由县财政每年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助。县财政对以下本地居家重点老年人对象:即“三无”、“五保”、高龄、独居中的生活难以自理的老年人;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低保对象、持有特困残疾证和特困职工证的特困老年人,发给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政府给予购买补贴,老年人凭券选择居家养老中心(站)内明码标价的服务项目。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经民政、财税部门审批认定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国家、省政策规定可以减免的税费全部减免;暂免征收自用房产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免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卫生质量检验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建筑施工超标噪音排污费、各类行政性执照费、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规费。用电、用水、用气按民用价格缴费,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给予优惠和优先照顾。有线电视初装费减半,收视维护费按居民收费标准收取。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5.对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提供保障。将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常规的各级政府用地计划。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下,对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先保障,并可予以行政划拨或者利用存量用地办理划转手续;采用有偿方式协议出让供地的,协议出让价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以及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或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30%予以优惠;同一宗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的,应采用招拍挂公开出让的方式供地。对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费。规划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将老年人服务设施纳入新城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优先审批。乡镇、居(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土地。鼓励社会力量将闲置厂房、学校、民用等设施改(扩)建成民办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新建住宅小区要按规定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居住小区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可作养老服务用房调配使用。

6.建设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在各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安排1-2个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养老服务队伍稳定。引入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推进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专业培训,力争在5年内全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养老护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三)做好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县政府《实施意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分解为5项,并明确我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具体任务内容、负责单位和时间进度。

(四)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城乡养老机构已达29个,养老床位总数1196张,已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个,拥有日间照料床位46张,成立老年协会303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约16张,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二五”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社会福利机构得到了快速发展。积极保障公益养老、健康服务业用地的选址供地,加大了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全县累计筹集资金2.1亿元(包括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和县级民政结余资金等),新、改、扩建项目13个等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一期、二期工程项目),全县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自愿条件下的集中供养,供养条件明显改善,供养水平大幅提高。部分民资充分利用富余的场地、人力、服务经验等资源开门办院,对周边社区老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日托服务,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幅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如我县建设了梅林镇光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吉埠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吉埠镇建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保健等服务,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县城光彩社区居委会接纳街社区及社会上的老年人组建了舞蹈队、老年合唱团、高翘队等近100位老人的日间托老任务。

2.落实敬老院人员编制、经费规定,规范敬老院管理。为解决农村敬老院院管理人员不足问题,20xx年11月我县通过“以钱养事”的方式公开招聘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招聘了9个乡镇敬老院院长、7个乡镇敬老院会计,充实到敬老院管理队伍,改变敬老院管理队伍人员少、结构老的现状。顺利完成了南塘镇清溪院与南塘光荣院、吉埠镇建节院与吉埠光荣院的合并工作。服务经费按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大幅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工资标准由原来的院长600元、其他人员500元提高到1700元和1500元,加上省级福利机构人员工资补贴,院长待遇每月达20xx元,其他人员达到1800元。

3.完善养老保障措施落实。对高龄老人发放补贴。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龄老人补贴增长机制,从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县高龄老人补贴进行扩面提标,补贴对象由原来的年龄85周岁以上扩大到80周岁以上,对持有本地户口年满80至84周岁、85至89周岁、90至94周岁、95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50元、100元、200元、300元、1000元的补贴。补补贴人数多人,补贴资金万元;为70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财政投入保险费29.53万元。

1、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始终坚持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申报程序,坚持“三级审查、三榜公示、三级评议”制度,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5月,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1元;农村低保对象户、人,发放低保金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2、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实现有序开展。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和标准,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截止5月,农村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金额万元,并资助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3、加大力度,临时救助实现救急救难。按照救急难原则,我县加大力度,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5月,共救助130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4、加大投入,完善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投入,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5.农村五保、三无人员供养政策落实到位。

从今年1月起我县分散供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31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940元提高到3300元。全县有五保供养对象3405人,1-6月发放五保供养经费万元、孤儿人生活补助资金万元。

6.扎实抓好救济救灾工作。20xx年5月,我县出现了一定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7197人,县民政局先后拨付救灾款万元,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5、卫生人才流失严重。因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地处山区,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例如:我县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无职工宿舍,甚至住集体宿舍或院外租房),待遇偏低,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流失。

6、农村卫生基础设施仍很薄弱。由于地理、地域、交通和自然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设施比较差,如白石、小坪、攸镇等边远山区,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远远低于医改的要求。

7、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补助标准较低,资金缺口较大。近年来,随着人工工资和建材价格的不断一涨,使建筑造价上涨,导致新建项目资金出现缺口,缺口资金基本上是靠项目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挫伤了项目单位的积极性,影响到项目的顺利实施。

8、村卫生室人员未纳入社保,使得村卫生室难以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导致部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满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一是要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我县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摒弃过去直管直办、大包大揽的做法。

二是出台对民办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更具操作性、力度更大的支持政策,从机构建设用地、财政资金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养老机构比例。

三是加快探索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探索以承包、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将公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转给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等运营,以增强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内在生机和活力。即租赁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合资合作模式、bot模式。

四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由卫生部门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在编制数内,县人社局、编办优先上报卫生系统人员招聘计划,补充紧缺卫技人员。

五是建议政府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建设。

六是将....纳入社保,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体育局稳增长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和《黄石市审计局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的通知》(黄审财通【20xx】46号)的要求,我分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石市“五小”企业关闭、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xx]104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政府和签订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下陆区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开展“五小”企业关闭和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整治工作。现全区24家“五小”企业已全部关闭到位;30家重点污染源单位已经整治到位27家,各单位已经按照各自整治方案安装污水处理设施4套,污水在线监控装臵3套,应急或循环水池8座,烟粉尘治理设施8套,噪声治理设施1套,规范建设厂区物料储存库5座,实施雨污分流企业7家,基本确定关闭或搬迁企业9家,共投入资金近2800万元。

1.水污染防治计划。

组织开展磁湖、大冶湖重点流域污染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磁湖、大冶湖的基本情况,全面排查重点流域的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查清影响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等。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和风险源名录。坚决关闭取缔重点流域内所有直接向两湖排污口的排污口和与保护重点流域环境无关的违规新建建设项目,坚决消除影响重点水域水质安全的环境污染和隐患等。

2.整治农村面源污染情况。

“十二五”期间,下陆区对八个村进行全面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实施修建和整治村庄道路、垃圾清理、污水处理、村舍改造、村庄绿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建设。推动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性污染,积极开展和推广土壤污染防治工程。以治理农村畜禽养殖污水和粪便为主,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通过以上治理工程的实施,使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农民环境意识得到提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生态行为得到强化,形成公众参与机制。目前,八个村庄的整治正在进行。

3.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展情况。

目前,下陆区已完成“五小”企业关闭24家;重点工业污染源完成整治27家,正在整改3家。

4.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情况。

我分局在审批项目时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的规定;在新、扩、改建项目时,坚持环保设施配套,采用物耗能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并有可行治理方案的清洁工艺;在服务企业、发展经济、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积极推进污染的集中控制,提高治理投资效益和污染防治能力;坚持引导和限制的原则,积极防治出现新的污染;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资源化,减少向环境排污;在吸引外商投资、引进产品和项目时,要注意引进高、新、尖技术。

二、存在的.问题。

(一)环保意识淡薄。

今年我区关闭“五小”企业24家,将30家企业纳入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环保规范化管理,逐步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噪声、粉尘、污水等问题。但是部分企业法人以效益不好、资金短缺为借口,迟迟不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将环保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当作额外经济负担,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个别涉水企业由于法人存在侥幸心理,规避环境监管,追逐利益最大化,使得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能正常运行,处理效果不标达。

(二)执法环境不理想。

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与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性不相适应。我区对于企业违法一般处以1到5万元经济处罚,相对企业因环境违法所得利益微乎其微,难以发挥应有震慑作用,难以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有的环境标准尚未制定,有的虽有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够,缺乏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导致一些愿意参加的群众不能全面参与环境执法,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质量。

(三)保障经费投入不足。

环保治理经费经常捉襟见肘,仪器设备严重滞后于形势需要,造成很多污染程度、种类、数据无法确定,以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目前我区无监测站,不能及时获取断面监测、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重点区域污染状况信息,错失了及时有效处臵时效;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区乃至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不易把握,信息不灵;全区没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居民生活污水大多处于无序排放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根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内容,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分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克服困难,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在适应现代开放型、法制型经济基础上,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的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合法地进行。下陆区要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强化司法保障和行政执法,发挥好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法可依,环境监督有章可循,使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得到及时、公开、公正、严厉的惩处,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行动起来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为环保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切实增加环境保护投入。

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充分运用税收、信贷、折旧等经济手段。

[参考]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夯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健全贫困家庭学生助学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根据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对照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了义务教育阶段住宿学生助学金资金:学校在整个助学金发放中,没有以充值食堂饭卡、发放实物、他人代领的行为,或以其他形式的抵顶、扣减等现象。完全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

资金发使用上,考虑到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让学生能顺利入学,本校在学生入学时就在应缴学费中减除国家免学费部分,该款项下拨后直接进入学校账户,并与学生、班主任签名,学校食堂管理员结算,专账管理。

(二)、广泛宣传,及时跟踪,做好了资助回访。

1、宣传形式多样。一是举办资助政策培训活动。学校对班主任、教师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老师了解资助政策,从而更好对学生进行宣传;三是召开主题班会、办班级板报、组织资助征文活动等。

2、监督与自查并重。邀请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对学校的资助工作进行监督,及时电话回访受助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资金是否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

(三)、制度完善、资料档案完整,做到了有据可查。

1、在制度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为了真正做好学生资助政策,使资助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学校制定了关于资助工作的相关制度,为资助工作的落实以及检查提供了依据。

2、按资助规程操作。本校按照xx(20xx)xx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了推荐、认定(领导小组)、公示程序,即:学校或班主任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公示、上报教育局。发放资金时,必须由家长领取。

3、注重资料收集整理。本校按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学生资助身份认定、受助档案等资料,进行装订存放并由专人保管;同时,坚持对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学生个人信息准确、全面。

虽然学校在政策落实上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了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与广大家长的肯定,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因资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资助政策。

2、虽然享受了国家的资助政策,但部分特困家庭还是不能让其孩子完成学业现象。

1、进一步监督好学生国助等资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不虚报、漏报;

2、进一步完善管理好学生资助档案,清楚明了,做到有据可查;

3、积极帮助特困学生,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社会人士争取慈善救助款。

4、积极宣传,正确引导,使受资助学生真正体会到资助政策的目的和作用,使他们能在资助政策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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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