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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精选5篇)

作者:HT书生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精选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篇一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签 订 日 期:年 月 日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

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 册 地:

经 营 地: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篇二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帐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帐户,月策划费为 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帐户。

d、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帐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帐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篇三

乙方: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圣地车都”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工业兴市”主战场建设,促进**经济开发区加快建成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和湖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备忘录:

第一条 本备忘录是甲、乙双方按照“建成国家级开发区和高新区”的战略部署,围绕专用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光伏产业等六大特色产业板块和**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将根据本备忘录,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

第二条 本备忘录指导甲、乙双方的具体业务合作,即在每项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双方签订的有关具体协议应以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为指导。本备忘录中乙方的金融服务具体由乙方辖内农商行予以提供,乙方负责按照本备忘录对辖内农商行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

第三条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政策引导、资源配置和服务功能等优势,在涉及**经济开发区“六大特色产业”板块和“园区建设”项目的金融服务领域进行全面合作。乙方在信贷规模、办贷效率、资源配置上给予大力支持。**经济开发区辖内农商行当年新增存款的80%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自2013年至2015年3年内向**经济开发区辖内企业及项目累计发放贷款50亿元,净增各类贷款10亿元以上,存贷比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年贷款余额增幅不低于**经济开发区gdp增幅,新培植**经济开发区辖内信用企业20家以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乙方积极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提供各种贷款授信,具体贷款业务的申请和使用按制度、按程序报批后,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第四条 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确保资金投向符合**经济开发区 “六大特色产业”板块和园区建设项目。

第五条 甲方支持配合乙方在园区设置金融服务办室,双方实行“双聘”机制,共同做好园区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

第六条 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金融顾问,参与货币政策、资金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提供有关投、融资方面及信贷结构安排等方面的咨询建议,积极支持农商行作为**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中小企业、农村建设等融资的主力军。

第八条 甲方积极为乙方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提供支持保障,协助乙方督促借款单位履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营业机构开设财政性支农资金专户、社保基金专户、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等涉农资金、财政资金专户,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和投放贷款市场份额,按比例将财政性资金、涉农资金存入农商行,扩大乙方信贷资金来源。将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和项目推介给乙方,主要包括重点投资、招商引资、国债投资、科技创新等优势项目,乙方优先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第十条 甲方在研究和制定市政项目投资和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后,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规划、行业政策、项目信息等信息,并推荐项目,乙方对甲方推荐的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予以重点支持。贷款额度1000万以内的,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贷款额度1000万(含)以上的,原则上15个工作日办结。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对用信主体的经营情况进行贷后监督,并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跟踪监管。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提高办贷效率,优化金融服务,方便用信主体使用贷款,并建立联动跟踪服务体系,对跨区域重点企业(项目)金融服务工作进行协调。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共同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维护金融信贷资产安全,防范金融风险,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每半年举行一次高层会晤或联席会议。对备忘录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本备忘录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备忘录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做出变动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的态度对相应条款做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第十六条 为全面落实本备忘录,甲方确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乙方确定**市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负责双方合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双方要积极、有效地推动本合作备忘录落实,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和协调重大事项或相关业务。

第十七条 本备忘录签订的合作事项属意向性协议,并不必然导致具体贷款合同的签订。

第十八条本备忘录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本备忘录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湖北**农村商业银行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篇四

市长:张新起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邮政编码:266071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经办分行负责人:

经办分行地址:

邮政编码:

为深入贯彻^v^、^v^各项方针政策,更好地融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战略,将青岛打造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加强银政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力度,青岛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备忘录。

一、建立金融合作战略

第一条 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乙方同意将甲方作为战略合作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支持区域,充分发挥自身强大的资金、品牌、渠道及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优势,全力支持甲方重点项目建设,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以及创新金融产品上给予优先支持,与甲方共同建立起相互支持、彼此信赖、互惠互利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甲方积极支持乙方及其下属机构青岛分行的经营发展,在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安排、优质客户推荐、重点建设项目金融业务衔接、风险资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三条 双方以习^v^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合作共赢为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经济政策,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在甲方重点项目融资领域开展深度战略合作。

二、乙方的服务和承诺

第四条 乙方将积极支持甲方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乙方信贷政策,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多样化融资手段,积极支持甲方及其辖区机构、辖内企业多渠道融资,为甲方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表外融资、发债、信托、理财、基金等金融支持,全力推进青岛成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涉及主要领域如下:

(一)积极推进地方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物流中心、口岸建设及交通领域等,重点支持胶东国际机场项目及机场高速公路项目、青岛地铁工程m1、m2、m3、r1、r3线等项目,为青岛市海陆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供金融保障。

(二)积极发展海洋经济领域。积极支持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装备制造业、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技术、海洋环保等海洋经济。

(三)努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为战略新兴产业(新能源、电子)、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冷链物流、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

(四)全力支持区域龙头企业发展,提供产业链全端服务。乙方将对本备忘录框架下的合作项目实施信贷投放和表外融资配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等支持。

(五)乙方将对本备忘录框架下的合作项目(见附件1)实施优先信贷投放和表外融资配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等支持。

第五条打造金融创新特色服务,为甲方提供产品基金、金融服务、债券承销等全方位、创新性金融服务支持。乙方将依托广泛的产品优势、行业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结合甲方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发挥银行的资金融通功能。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乙方业务政策及审批的前提下:

(一)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为甲方组建政策性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引导基金)提供支持。

(二)大力开展债券承销业务,依法依规积极参与甲方各市场主体发行的金融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企业债券等非银行承销债券承销业务。

(三)积极参与政府金融顾问工作,乙方将运用金融创新手段,依托全行广泛的客户基础和合作机构,积极为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ppp模式推广运用提供金融支持。

(四)全力开展跨境综合金融服务。乙方将积极为青岛市“引进来”、“走出去”企业提供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海外上市、外汇资金交易、对外担保、海外直贷、并购贷款、资产托管等产品,全力助推青岛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协助青岛市企业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支持;积极协助青岛市优质“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在全球重要金融中心进行融资,对接境外资本市场;为青岛市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发展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五)努力支持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乙方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为青岛市打造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包括与辖内券商全面合作,参与qfii、离岸发债、海外上市、海外直投、资产证券化,协助建立结算中心等。

第六条金融支持公益活动,营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全力服务青岛市民。通过经办分行以慈善为主题的“wei民有我”微尘公益联名卡等活动积极参与微尘基金等公益事业并持续开展各类金融宣讲活动,普及现代金融知识、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倡导理性投资理念。同时,在秉承“服务大众,情系民生”的企业使命下,致力成为“股东满意、客户赞赏、员工自豪、监管放心、同行尊重的商业银行”。双方将携手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大做强金融产业,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营造良好金融秩序,建设和谐进取的金融生态环境做出贡献。助力公共服务提升、全力服务青岛市民,作为两小金融的行业领先者,中国民生银行将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继续大力发展小微金融、小区金融、消费者金融以及养老金融,努力做好民生服务。

三、甲方的支持和协助

第七条 甲方将乙方作为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为乙方在业务开拓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甲方同意按“有市场、有效益、有偿还能力”的原则,积极向乙方推荐拟支持的产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

第八条 在政府性存款、开户和中间业务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支持。

第九条 甲方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协调项目建设与运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十条 甲方及所辖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有关部门积极与乙方密切合作,协助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四、战略合作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双方明确由对口经办部门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共同推动计划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双方在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互通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法规规划等方面的信息,甲方邀请乙方参加有关重大项目、产业发展、区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的工作会议。

第十三条 双方建立高层互访制度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本备忘录的有关条款,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由此可能给双方带来的损失。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备忘录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双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守双方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双方承诺遵守本备忘录项下的约定,如果发生争议,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 本备忘录为甲乙双方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在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可具体商定双方战略合作项目;可以本备忘录约定的内容为指导,签署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与本备忘录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备忘录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第十九条 本备忘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青岛市人民政府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青岛人社局劳动合同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住址:

根据《^v^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

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

第三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七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________________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九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按本劳动合同约定乙方的工作岗位(工种),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其他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