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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优质17篇)

作者:碧墨

在市场经济中,买卖是供求关系的体现,价格的形成和调节也是通过买卖过程来完成的。买卖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包含了经济交易的活动,也涉及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如何进行一次成功的买卖?这需要买方具备良好的市场调研和选择能力,同时注意价格和质量的平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经验分享,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致:

三河成功房地产开*有限公司:

陈-永和(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年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__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号房),但截至20__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

__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书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邻为,建筑面积,北屋,东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积为,房屋登记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二百零八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文目录。

xx年6月6日,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商品房,双方签订一份《商品房。

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张某向新某公司购买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合同还对商品房的价款、付款的方式、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张某征得新某公司的同意,在没有支付房款的情况下,持新某公司提供的购房手续,于xx年7月到某市房产局办理了该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

xx年10月15日,张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新某公司购房款1685430元。此后张某分文未还,至今,张某尚欠新某公司房款1685430元。

xx年2月,新某公司以张某诈骗为由向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在经过案前调查后,已决定不予立案。

[壹审法院]:

法院认为,新某公司控张某诈骗一案,公安机关已决定不予立案,新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利益。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系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体现了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

合同签订后,虽然张某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房款,但新某公司已将商品房交付给张某,张某是在新某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产权已经转移,权属张某。尔后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新某公司对此没有异议,并确认了张某的欠款行为,故张某出具的房款欠条应视为对原合同价款的变更,双方的。

关系已转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新某公司要求终止双方的商品房购销合同,责令张某退回已占用的门面,不予支持。虽然张某的欠条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关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规定,新某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清偿所欠房款。

判决:张某应偿还所欠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房款人民币1685430元。

[贰审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新某公司因资金紧张,要求时为其职员的张某帮助新某公司办理向银行借款,张某遂提出由其向银行贷款给新某公司用,新某公司将本案争议的房屋卖给张某并过户到张某名下,经协商双方于xx年6月6日签定了本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新某公司将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卖给张某,总价款为936350元,xx年5月8日前支付50万元,xx年7月8日支付436350元。合同还对房屋交接的方式、质量争议的处置、保修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张某未依约支付房款,经其向新某公司请求,新某公司为起提供的购房手续,于xx年7月到某市房产局办理了该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xx年10月15日,张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新某公司购房款1685430元。此后张某仍分文未付,新某公司请求其退回房屋,双方发生纠纷,新某公司于xx年2月以张某诈骗为由向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经侦支队在经过案前调查后,决定不予立案。新某公司又诉至一审法院要求终止本案合同,责令张某退回已占有的门面。

另查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现在仍为新某公司所控制、使用。

法院:

新某公司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合同,故其该项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因此:新某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违约行为,合同目的)。

法院:新某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并将房屋过户到张某名下,是为了向银行贷款,解决公司资金困难的问题,但张某在取得房屋产权以后,未给公司提供贷款,也未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xx年10月15日其出具欠新某公司1685430元购房款的欠条至今,已一年有余,仍分文未付,亦没有对其不付款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二审庭审中对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未能提出充分证据。

因此: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对合同的根本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新某公司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解除合同后,张某应将诉争房屋的房产证退回给新某公司,新某公司应将欠条退回给张某。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欠妥,使违约方不能得到违约制裁,显失公平,依法应予纠正。

终审判决:

一、撤销某市中级人民法院(xx)某市民初第130号民事判决;。

三、张某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某市某路45号某1号楼1—2号门面的房屋所有权交回给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新某房地产股份合作公司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内将张某于xx年10月15日出具的欠新某公司1685430元的欠条退回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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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三河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永和(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年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号房),但截至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商品房欠款买卖合同通知书

xxx:

您好!

贵我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贵方向我司购买房号为xx住宅,共计xx平方米,单价xx元每平方米,总价xx元。同时,合同对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也作了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之约定,贵方应及时足额支付房款,其中应于xx年xx月xx日之前支付xx元,并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余款。如果贵方逾期付款,我司有权按日向贵方收取应付款万分之xx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我司有权解除合同。但是,截至目前,贵司仍有xx元房款尚未支付,也从未向我司提出任何合理理由。针对以上情况,我司多次通过函件、电话等形式催促贵方尽快履行合同义务,缴清费用,但贵方一直不予回应,亦未采取任何实质履约行为。

综上所述,贵方已经明显违反合同约定,长期恶意拖欠房款的行为给我司造成重大损失,已构成根本违约,达到了合同解除的条件。鉴于我司多次催促均无实果,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规定,特以此函郑重告知贵方:

一、自本通知发送之日起,即解除您与我公司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协助我公司办理合同解除的全部手续,否则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年xx月xx日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xxxx有限公司:

陈—永和(法定代表人)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xx年xx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20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xxx号房),但截至20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xxx。

_____年___月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如何处理按揭贷款合同

2010年5月,a小姐购买了位于杭州市的一个商品房,并与房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额的30%作为首付款,余款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后,a小姐到房产公司指定的银行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并且签订了《房屋按揭贷款合同》。

2012年7月,该楼盘交付,a小姐至现场勘验,发现房屋的结构及面积都发生了变化,于是,与房产公司协商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贷款银行予以配合。

随着现金房产市场的不景气,要求退房的现象越来越多,a小姐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师认为可以从下面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a小姐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不会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直接导致《房屋按揭贷款合同》无效或解除。但是两者又不是单独的可以分割的两份独立合同,因为a小姐与银行签订《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前提是签订有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a小姐需要将其购买的房屋作为担保物抵押给银行。且办理按揭的唯一条件是因为需要购买房屋,如果购买房屋这个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按揭贷款已无意义。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合同法》第94条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买卖额合同》的解除即为基于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不能实现的特殊条件。所以说,法律赋予了购房人与银行同样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且能妥善保护各方的利益。

解除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规划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_________商品房。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颁发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_______________;。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1.该商品房作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登记机关为_______;并领取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编号为_______。

2.该商品房作为在建商品房,已具备《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的预售条件,已取得《广东省广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机关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编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梯】【座】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房,测绘地址: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房。

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层高为_________米。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非封闭式阳台_________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甲方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甲方应采取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条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甲方与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应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作为向乙方明示并予以说明,乙方在签订本合时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作出书面承诺。

第五条基本术语的含义。

双方同意,合同中出现的基本术语作如下理解:

1.首层:本合同所指首层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的标注为准。

2.建筑面积: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3.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与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4.层高:是指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楼面至瓦底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结构,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

5.共有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以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的共有建筑面积,其内容包括:

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6.已支付房价款:以按揭贷款购房的,该款项不限于乙方自行支付的首期价款,还包括以贷款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本人与你公司于__年__月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购买你公司开发的____________房屋__套,本人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你公司既未按合同约定交房,又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为此,本人现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向你公司发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通知。

你公司应自本通知书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并自本人付款之日起按本人已贷款的年利率________%支付违约金至全部购房款退清时止。

退款及违约金请汇入以下账号:

1、户名:___________。

2、开户行:______________。

3、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如你公司逾期未予办理,本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受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下称“购房合同”)及相关文件,乙方购买甲方________号商品房(以下简称为该商铺),现经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就解除该购房合同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上述购房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之间就该购房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持上述购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收款收据原件等相关资料,向甲方办理退房手续。

三、甲方应于乙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后10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并无须支付利息。

四、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双方就上述购房合同的签订以及已履行和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均无任何异议,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购房合同注销登记手续,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政府相关部门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起诉状

二、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买卖合同即终止,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甲方收回出售给乙方的上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产权即与乙方无关。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房屋价款及其他费用。

1、此房价成交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元)。

2、乙方已缴付楼款/首期款: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已缴付维修基金:_________________元(元)。

4、退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事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还已缴付的全部款项(首付款+维修基金),共计元(元)。

四、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提交办理解除按揭贷款协议,解除买卖合同,注销抵押登记事宜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配合甲方办妥上诉事宜,若乙方不按时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欠缺、不合格或拒绝配合办理的,甲方有权暂缓退还乙方所有款项。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乙方办理上述事宜,并告知乙方需准备的相应全部资料,并配合乙方办妥上诉事宜,若甲方不尽告知义务,乙方可委托甲方工作人员自行办理,甲方自委托协议签订后立即向乙方支付上诉全部款项。

五、办理解除合同产生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送到地址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之间就买卖合同的争议全部解决。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1条 销售:买受人根据人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报第______版的,与人取得联系,如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上有所说明时,则人提供或发布的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 合同原则:、买受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 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 合同目的: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通过其他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 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系指买受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第6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人销售场所或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第7条 商品房地址:此商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9条 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证: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__。

第10条 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 。

第11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施工许可:开工证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建筑施工: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

第14条 商品房标准: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

第15条 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 质量评价:由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套内空间

第17条 商品房户型:___室___厅___卫___厨

第18条 平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19条 立面图:见合同附件。

第27条 其他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8条 房屋层高:_______毫米 。

第29条 室内净高:_______ 毫米 。

第30条 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使用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

第3部分 商品房质量

第34条 沉降情况: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颁布的要求。

第35条 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

第36条 墙体裂缝: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如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由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

第37条 设计质量: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

第38条 质量证明: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

第39条 质量评价: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评价。

第4部分 公摊面积

第40条 公摊内容: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配电室、公共楼梯、电梯间、泵房。

第41条 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2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发现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可重新测量。

第44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对任何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5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并每天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商品房面积

第46条 公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各公用部分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各公用部分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47条 专用面积:买受人购买的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______, 室内使用面积:___________,面积的数字以现有的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8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中,人将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49条 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差异: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因为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多支付的税费由人承担;买受人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人承担。

第50条 套内建筑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至 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费用: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变化比例: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51条 使用面积: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如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 至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

(2)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平方米的,买受人不支付多余价款,人应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误差: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平方米的,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52条 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人住前或人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

第53条 测量方法:买受人人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人户进行测量,如双方测量结果存有差异,则有权提请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人住。

第54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

第55条 变化通知:房屋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人应当于变化时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第6部分 室内环境

第56条 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 _______小时。

第57条 自然通风:室内通风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8条 室内保温:室内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59条 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0条 噪音隔声: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61条 电磁辐射:室内电磁辐射不低于标准的要求。

第7部分 建筑设备

第62条 供水品质: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_______市政机构,压力为 _______。

第63条 排水品质:人在人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64条 密封品质:人应当在买受人人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漏;如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漏,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

第65条 管线品质: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商品房已经交付。

第66条 电梯品质:本单元共有电梯_______部,型号为:_______;保修时间为_______年;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安全责任由人承担。

第67条 消防设施: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并在交房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

第8部分 电气部分

第68条 电源品质:负荷:______ kva,计费设备为:______,插座位置:______ ,插座数量:_____ ,电平面图: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69条 通讯品质:线路数量: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第70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_______,出口位置在: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9部分 供暖燃气

第71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为:_______,生产企业:_______。

第72条 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20年,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人证明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人。

第73条 供暖效果:在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 湿度: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

第74条 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5条 使用时间: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7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_______,计量设备:_______,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___。

第77条 使用时间:燃气可使用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部分 装修标准

第7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所列标准。

第7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所列价格。

第11部分 周边环境

第80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______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81条 使用道路: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应当可以实现人车分离。

第82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83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

第84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85条 自用车位: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一处,具置为:________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6条 电磁辐射:人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87条 如不能达到上述各条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时不退房,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区设施

第88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__________ ,本小区属于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9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米。

第90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幢。

第91条 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92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人的各种资料作为标准。

第93条 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本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94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_____ 个,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学校 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个,中学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医院____(级____等)个,面积为 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停车场 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邮局____个,可使用时间:____年____月 ____日;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5条 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公路宽度:________,道路质量: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96条 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域本市标准。

第97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车辆的坑、沟、井或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98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9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标准,如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

第100条 违约确定:对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101条 违约责任: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2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3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04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及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

(5)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如下项目进行评价: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06条 延迟交付:当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通知人解除合同,或继续等待人。

第107条 交付效力;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08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标准。

第14部分 所有权证

第109条 所有权取得

(1)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房屋所有权证》(简称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人发出同意延长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人保证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人,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人保证买受人可在权属登记机构取得所有权证,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应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

(6)费用分担:

第110条 人办理:人提前30天通知买受人,在买受人提供材料后60日内人将办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交付给权属登记机构,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所有权证。

第111条 买受人办理

(1)人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有权证;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所有权证,人在___年___月____日前将备案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可办理所有权证。

(2)人应当根据权属机构或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资料,如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30天内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2条 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5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双方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将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质量瑕疵:如人住后发生漏水、裂缝,应当由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16条 保修期间: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通知: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18条 物管公司: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119条 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0条 管理费用:保洁费:________ 元;治安费 ________元;水费________元;电费:________元;燃气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1条 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

第122条 社区安静:人应当室外瞬时躁声不高于50分贝,以保证买受人的生活舒适。

第123条 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

第124条 保安责任: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5条 收费范围:物业公司的收费水平不得高于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126条 服务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27条 姓名知情: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

第128条 知情权利:对于人提供各项证据,如证明为假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9条 组织权利: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人应当积极配合,向买受人提供相应其他业主名单、可联系的电话号码,保证买受人能够与其他业主取得联系。

第130条 通知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通告,并就质量或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

第131条 物品交付:人应当及时将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的财产交付使用,如不能及时交付,则视为人愿意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业主支付工资。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2条 身份权利:买受人作为商品房商品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133条 知情内容: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相关设计文件、法律文件。

第134条 权利行使: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

第135条 监督权利: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进行监督;

第136条 工期计划: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7条 买受利:当人无法在上述约定计划内完成相应任务时,除非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

第138条 验收范围: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

第139条 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

第140条 验收文件: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141条 欺诈责任: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

第142条 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人的施工或管理进行监督,行使《消费者权益保》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143条 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因此买受人有权在签属各种协议后三年内就其中的不平等条款提出行使撤销请求权。

第19部分 担保权利

第144条 定金情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第145条 土地抵押: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

第146条 抵押知情: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人违约。

第147条 商品房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48条 商品房担保:人保证不以此商品房为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发生此等情况,买受人有权在行使撤销权。

第149条 无效担保: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责任则由人承担,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范围为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变更权利

第150条 合同变更: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

第151条 通知方式: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关于人资格的任何变动,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

第152条 权利转让: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已经转让的,买受人有权向受让人与转让人共同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53条 买受人变更:如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判决或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4条 权利变更: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

第155条 通知方式:买受人的任何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以挂号送达或亲自送达。

第21部分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156条 合同终止: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合同法规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157条 解除条件: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环境质量、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58条 解除后合同的处理: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59条 基本原则:双方通过协议或判决或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0条 退房通知: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传真或电话的形式向人提出;有一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1条 退房程序: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62条 退还房款: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3条 个人房款: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64条 银行借款: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使银行向买受人出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协议或合同。

第165条 借款合同: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

第166条 双倍定金: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买受人有权因为基于人不能履行的违约而取得双倍定金,同时基于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第167条 支付违约金: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其他各种违约金。

第168条 其他费用: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第169条 其他损失: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0条 退房责任: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延迟一日,人向买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1条 禁止行为:在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人不得将买受人已经购买的房屋出售、转让或抵押给其他任何人。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172条 责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内容为是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如人不能满足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则买受人有权要求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73条 责任明列: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违约责任,向人主张权利:

(1)全部房款: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全部损失:人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违约金: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定金:人向买受人双倍返还定金;

(5)权利选择: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

第174条 选择权利:当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人应当一并给付,除非买受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175条 现实损失: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买商品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费用、误工赞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第176条 预期损失:买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

第177条 伤害损失: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至少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给继承人。

第178条 律师费用:买受人因为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商品房交付时间、商品房环境向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律师费用。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179条 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如选择诉讼,选择为:_________。

第180条 诉讼或仲裁条款: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可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

第181条 相关原则:鉴于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则双方在相关问题有争议时,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没有违约,不能证明的则视为买受人有过错或有违约行为。

第182条 证明责任:买受人在向人主张权利时,人有证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否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

第183条 适用法律:如各级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范、标准,人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将复印件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

第184条 法律冲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条款。

第185条 通知: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没有书面通知,则视为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抗力。

第186条 语言: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87条 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与人代理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88条 人资料:人营业执照、人资质证、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身份证。

第189条 买受人资料: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90条 许可文件复印件:市立项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第191条 技术文件复印件:商品房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192条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93条 基本权利:民法通则、合同法。

第194条 继承婚姻:继承法、婚姻法。

第195条 担保保险:担保法、保险法。

第196条 消费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法。

第197条 土地权利:土地法及实施细则、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本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第198条 房产权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

第199条 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200条 知识产权: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第201条 规划建筑:规划法、北京城市规划条例、建筑法、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202条 销售许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本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03条 面积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市建筑质量管理条例、住宅设计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

第204条 小区规划: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有关机构颁发的各种强制性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方:

购买方: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房地产买卖合同 中房置业 有限公司 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

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向小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 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丙方(签章):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前要注意申请楼盘情况。

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购房者对房价拥有知情权。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包括预售、现售)商品房时,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是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付款(或分期付款),最好注明如申请不到银行按揭时订金等预付付款的处理办法。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所购面积要明确注明销售面积(或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实际使用是多少。如面积误差超过约定范围,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追缴利息损失。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务必将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写明确,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不要用模棱两可的措辞来表达。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时间不交房,则可以按照此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合同中要写明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或写明因入住率不够而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应采取什么应急办法。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注意是否标明各居室、客厅、厕所的面积;所购房屋的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的材料、品牌和型号是否确定。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写明房屋建造中如果出现设计变更,新的设计方案应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要退房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以及卖方应该在多长时间内退款及付其利息。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如果购房者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仍不够详细,可以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内容规定在补充协议中。协议内容应该公正,双方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应当注意的是,有的开发商事前已拟好了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多是按开发商单方面意愿拟定的,其中包含不少不平等的内容,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注意补充条款是否与正式合同相抵触,对不同意的条款可以提出修改,自己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也可以提出。因为任何合同在正式签订前都是可以修改的。避免疏忽而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民事纠纷。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xx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个共有人,多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商品房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浙江省()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 ),经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浙江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一条:乙方同意在本契约签定()日内将购房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 )银行帐号:( )

第二条:甲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筑工程质量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 )。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超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三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由甲方认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四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并须有关部门证明)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超至实际交付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超生效。甲方除在契约终止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第五条: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契约约定付款之日超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超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契约。契约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六条:本契约由双方签字之日超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定的补充契约,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契约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 )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

1、 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本栋楼一层至屋顶的楼梯间、电梯井道、门厅、电梯前室、走道、水电间、电梯机房、外墙。

2、 未纳入该商品房分摊的共用部位:本栋楼一层的架空通道。

附件五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

1、 物业用房位于1#、8#楼一层、13#楼一层及二层。

2、 门卫位于8#楼一层。

3、 消控中心位于9#楼一层。

4、 公共卫生间位于9#楼一层。

附件六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

交付的商品方达不到本附件约定装修标准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三)款约定处理。出卖人未经双方约定增加的装置、装修、装饰,视为无条件赠送给买受人。 双方就装饰装修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数量等内容约定如下:

1、

2、 起居室:

(1) 内墙:墙面砂浆打底。

(2)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3) 室内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3、 厨房:

(1) 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2) 墙面:墙面砂浆打底。

(3)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4) 厨具:无

4、 卫生间:

(1) 地面:地面砂浆找平层。

(2) 墙面:墙面砂浆打底。

(3) 顶棚:梁面砂浆打底,板底刮腻子。

(4) 卫生器具:无

5、 浆找平层,顶棚刮腻子,铝合金窗。

6、 电梯:

(1) 品牌:国内知名品牌;

(2) 型号:普通电梯(非担架梯)。

7、 8、

9、试水龙头。(2)电:总线到各户配电箱,户内安装一盏试电照明灯泡,其余只预留电工套管。

10间隔墙及推拉门无分隔由买受人自行分隔与安装;阳台花池由买受人自行分隔。

附件十 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

1、 门厅、走道的消防箱及水电间检修时打开门可能会对通道通行造成妨碍;

附件十一补充协议

增加:

1、 室外箱式配电房、景观绿化的树木可能会对一楼个别套房产生遮挡,买受方同意接受免除出卖方的责任。

2、 本项目在景观施工过程需要对景观设计方案不断优化修改,可能会和原总平面图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买受方同意接受并免除出卖方的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选定室内门产品款式,购买之前乙方负责上门测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此款可抵充价款;乙方在测量尺寸后并提供色卡,经甲方确认无误,开始制作产品。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方式在货物到达现场,安装完成验收后支付全部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依据结算清单据实结算)

第三条、送货及查验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将产品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第四条、安装与验收乙方应严格按照产品安装说明进行安装,于___年___月_______日完成安装;甲方应在产品安装完毕后与乙方共同验收,如甲方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返工安装后,重新交予甲方验收。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如产品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则无条件给予处理或更换。

2.产品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当日起__个月内,如产品出现变形,翘曲,漆面起泡,颜色不均匀等所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并保证在___日内派专人上门解决问题;如因甲方人为引起产品损坏,其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价款总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名、颜色、数量、规格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者向乙方要求换货、退货。

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如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订附件(详见结算清单)与附件于本合同之内,所订附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代表人:

电话:电话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售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