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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优质16篇)

作者:雅蕊

报告可以以文字、图表或图像等形式呈现,以便读者更直观地了解我们的研究过程和结果。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撰写自己的报告范文有所帮助。

项目跟踪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

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交局具体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和辖区三个镇(街道)在“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下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城交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8号),按照“政府主导,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市场运作”的思路,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模式,实现我区环境卫生“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其中,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加强机械化作业力度,实施降尘低尘作业,逐步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辖区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生活垃圾均运送至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临时调度期间,送往空港(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西山(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20xx年共计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25823.08吨。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提高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加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符合环保要求、日产日清。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及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文件,预算城交局xxxx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经费300万元。20xx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共使用400.8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置使用232.4万元;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使用168.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为做好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为方便统一管理,与昆明光一保洁有限公司协商,从20xx年12月11日开始,由该公司临时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大哨片区、广南片区)清扫保洁工作,按照昆明市道路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最低标准测算,保洁费用为每月140354元。

辖区生活垃圾处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的规定,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的通知》要求以90元/吨的处置价格与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实行无害化处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做好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8号)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抓好开展日常检查、通报工作。

城交局积极推进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管理工作,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正常运行,有效改善辖区阳春大道及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提高辖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我县20xx年畅通工程里程为19.744公里,项目类型为老村道加宽,我县实行三年计划二年完成,分别于20xx、20xx年度提前实施完成。项目主管部门为南陵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在的各镇人民政府,项目进展情况情况如下:开工数19.744公里、完工项目数10个、完工里程19.744公里、完工率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我县除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外,剩余项目资金由县政府兜底,目前均已按合同拨付到位,无补助资金结存情况。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度目标为19.744公里,目前已完成,切实改善南陵县农村乡村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网格化水平。

绩效评价表明,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优良,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政府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工程建设。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南陵县制定并印发《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和资金管理要求。三是强化项目考核和过程管理,实行项目考核。同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四是项目效益明显,社会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随着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在改善农村乡村交通条件、保障道路通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效益良好。自评得100分。

1、投入。

(1)项目决策。

南陵县项目计划均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库管理,视同立项,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下达,项目绩效目标符合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进行合理分解。

(2)资金落实。

截至评价基准日,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部拨付至各镇财政所,项目地方自筹资金也根据实施办法予以明确,足额安排到位,拨付及时。

2、过程。

(1)项目管理。

南陵县项目管理按管理层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和制度,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开工审批程序执行到位,实施过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质量巡查,项目交竣工验收及时、符合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及时、齐全、真实、准确,项目按规定执行公示,公示内容完整。

(2)财务管理。

南陵县重视项目财务制度建设,专项资金和内部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比较规范,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3、产出-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各项批复内容。

(2)项目完成及时性。

南陵县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工项目竣(交)工验收办结率100%,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3)质量达标情况。

项目全部完成,质量验收全部合格,现场踏勘,观感较好,工程实体质量较好,有少数存在缺陷且及时整改处理。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

技术规范符合程度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两个方面,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反映项目整体技术规范符合程度,现场抽查未发现项目实际执行技术标准低于批复。

(5)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4、效果-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通过近年来的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运行,已显著的拉动了上述道路沿线的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模式趋向多元化。

(2)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减少车辆扬尘,道路畅通,路面整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满足环境卫生等要求,无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投诉,经过长期地、持续地建设努力,促进项目实施沿线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区域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3)可持续影响。

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更新项目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巡查和养护职责,落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养护资金,明确养护人员,项目养护管理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宣传和积极引导沿线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养护,发挥好民生工程的长期效益,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运输通达能力的可持续影响不断增大。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绩效评价通过问卷对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高,项目建设将能够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及交通条件,有利于完善农村地区路网结构,有利于周边群众出行,使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结合本地实际做法,总结如下:

1、前期工作。

自省、市开展农村道路畅通民生工程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交通、财政、住建、国土、公安、监察、环保、水务、审计等部门及各镇组成。下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成立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组。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级项目由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所为项目法人,乡级、村道由所辖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费用均由项目所在各镇承担。畅通工程建设费用,按工程项目中标价,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2、各项文件精神落实及相关做法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组长定期调度一月一次,副组长定期调度半月一次,办公室定期调度每周一次,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

(2)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人员专门联系各乡镇并参与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求项目无论规模大小,里程长短均要按照公路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设计评审;在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的审核,同时联系市交通局、市公管局提前谋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招标期间的相关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巡查和监督相结合,现场解答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并配合各项工作等。

(3)各镇安排专人负责,提前组织项目所在村进行动员宣传并发放告知书,为施工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及相关主要负责同志非常重视,不定期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同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七公开、聘请“三老”(老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老人)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群众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抽检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利用有效时间,抢抓晴好天气,以确保工程进展。

(5)项目实施期间,在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监理抽检和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之外,县局对各镇分别抽取了巡检单位进行巡查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并利用调度会间隙或会后时间进行工程相关业务培训及问题解答,要求各镇按照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一路一档”,同时为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微信群,各镇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加入,方便及时上报工程进展。

1、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少且水平不高。

2、基层资金力量不足,财政吃力。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1、加强人员和技术力量,应多次培训。

2、建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漳州政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财政绩效管理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绩【20xx】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委托,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入开展绩效评价,以第三方身份出具报告,评价报告的结论不含委托方任何观点。评价报告主要是针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的投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以供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了解该项目投入资金的绩效情况。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1、基本性质及内容。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与中标单位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方漳州大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救援智能技术装备采购合同,采购费用由财政统筹,我局做好设备移交、验收工作,消防大队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时刻为我区人民生命做好战斗准备,项目开展目的为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2、项目立项、批复依据。

(1)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

(3)《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为认真落实、贯彻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复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申请,该项目资金分别于20xx年07月到位369.84万元项目经费给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资金按时到位保障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均按照区级有关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规定执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财务核算由我区财政局根据财务制度和财政预算支出制度,统一管理、核算,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支出按预算审核支出,拨款额十万元以上项目上报财政审核,项目增减、费用拨付由乙方提出申请,根据月报销经费单,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单位党委会讨论,党委会批准后支付项目支出。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项目进行前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依据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核、分析和评判。

(二)评价思路和评价依据。

1、评价思路。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目前评价从针对我区设备采购及业务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入手,首先充分调研了解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需设备,对比采购方案中设备价格对比等,分析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同时从时间、投入、产出、效果、影响力因素五个维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使其符合smart原则的具体性、可衡量、可达到、与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有明确期限的特征。

2、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项目及资金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

3、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范围:

(1)时间范围:20xx年01月至20xx年12月;

(2)地域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受益者群体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4)取样范围: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5)评价时段的确定:

本项目以预算年度为周期,项目实施的周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1、价值中立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客观评价,所有用来评价的`指标均可量化,所有参与评价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评价价值中立原则,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只取决于各单位的工作业绩的客观实际,而不取决于评价人的价值判断和个人意愿。评价结果不会因为评价人价值观念的不一致而有所不同。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从评价目标的设计、指标体系的研发及设计、数据填报、复核,专家评议等所有环节,都必须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开性、程序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应及时发现并处理评价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和科学。

3、客观性原则。

评价以数据为准绳,坚持客观评价。项目组根据填报的数据,在进行汇总、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独立开展评价,得出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报告。

1、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

决策类指标设计思路:从两个方面来设计,一是项目立项,项目目标是否与部门战略目标一致,以及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立项的规范性;二是绩效目标,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

管理指标设计思路:根据资金流来设计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三类指标。计划预算和按预算执行是项目的起点,设计预算执行率指标可以从预算执行情况来分析差异原因。设计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资金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规范运行及安全情况。设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及有效执行情况。

项目绩效指标设计思路:立项目的是通过对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设施完善程度、消防救援大队智能装备等,多角度、全方位地确保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政安全,生活安全隐患有效降低,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我们围绕该项目的总目标完善了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设计了产出、效果指标。产出指标的设计主要从产出时效、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及效益指标等方面来分析,主要包括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智能装备采购数量、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项目效果主要从智能装备应急救援有效保障率、智能装备采购数量等几个方面来设计指标。

指标体系设计如下:

(1)项目决策(15分)。

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立项7分,包括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4分;绩效目标8分,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2)项目过程(25分)。

从资金落实、财务管理、项目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资金落实8分,包括资金到位率4分、预算执行率4分;财务管理9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项目资金安全性5分;项目管理8分,包括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

(3)项目产出及项目效益(60分)。

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项目产出33分,包括产出时效8分、产出成本8分、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9分;项目效益27分,包括社会效益9分、可持续影响效益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

详见附件一。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部分绩效指标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实际支出369.84万元,项目完成100.00%。

(2)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指标全部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通过项目实施,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覆盖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全区域,群众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全年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区消防救援大队救援装备有效保障,项目效果显著,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工作及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xx]11号),市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关于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漳安委办[20xx]2号)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效提高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水平,推动实现现代化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有效融合,为我区人民生活平稳,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置7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3个,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产出数量目标:

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采购数量达6套,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2)产出质量目标:20xx年完成智能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有效保障保障率95%,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3)产出成本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成本369.84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4)产出时效目标:20xx年完成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完成时间12个月内,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5)社会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救援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帮助,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6)可持续效益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救援装备能够及时减少开发区生产事故发生,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目标已完成。

(7)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20xx年该项目实施后,相关部门及企业基本满意,完成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xx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无未完成原因: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全部申请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资金全部支出使用。

(一)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入和支出结构。

项目资金用途明确为20xx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资金支出使用主要用于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验收相关开展经费,项目资金来源是区财政拨付资金。20xx年申请区财政拨付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项目专项经费369.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69.84万元,共使用369.84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支出实现率100%。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情况。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安排协调;资金管理方面,开设了资金专款专用账户,对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支付、验收进行工作的开展。

(三)资金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确保消防救援智能装备采购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保障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平稳、社会稳定。单位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标准执行,并进一步完善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无违法、违规和超出范围开支情况。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综合得分94分,评价等次为“优”。

详见附件三。

(一)主要的经验及做法。

项目工作安排合理,符合政府相关政策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具备所需的基础条件、技术条件、人员条件等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资金保障到位,经济可行。

综合20xx年度本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认为,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是管理使用到位的,虽然存在较多客观因素,但都有及时做好汇报工作。建议制订年度项目资金预算方案前,认真做好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测和绩效目标分析,及时向领导通报资金使用情况,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实现项目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确保项目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已设置指标不能清楚、准确地体现二级指标与三级指标之间联系。由于财政支出的类别多,使用绩效的表现形式多样,现有的绩效评价指标不能有效地评价财政支出的使用绩效。

(2)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会计账虽单独设置项目明细账,但每年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未及时进行区分,导致当年度资金与上年度资金混淆在一起,资金无法进行分辨年份。

(3)单位在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未严格按照实际资金到位及支出使用进行编报,造成绩效表格当年度资金情况与实际账务上资金情况不一致,存在未与实际情况相匹配问题、资金管理制度方面问题。

有关建议: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应按照实际开展项目工作内容对相应的效益指标进行设立,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且将属于定性或定量指标按要求进行区分。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对绩效申报项目单独设立明细账,对当年度资金使用情况与上年度加以区分开,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与使用。

(3)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工作开展,编制预算项目季度监控表、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时,要求与年初目标申报情况、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相对应,做好表表一致、表实一致、表账一致。

本报告仅供开展“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智能装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使用,不作他用。

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项目94个,计划建设总里程119.164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62个,64.069公里;老村道加宽工程项目32个,55.095公里。截至20xx年8月底,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完工率10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秘【20xx】47)号文件,县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乡公路管理所担任项目业主,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担任项目业主。

20xx年完成新(续)建119.164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目标任务,覆盖11个乡镇,重点解决村民小组及30户以上贫困村的'通达通畅问题,提升完善涉及村组的交通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评价得分情况。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提前谋划,促开工。年初积极和市局对接20xx年拟实施项目,项目确定后,立即开展施工图设计、评审、控制价编制、送审、挂网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精细管理,抓质量。一是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技术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领导干部、技术员下沉乡镇,一线指导。二是质监部门每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召集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召开质量形势分析会,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强调,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隐患及时指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四是对实体质量实行跟踪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对路面基层弯沉、路面砼7天、28天强度进行跟踪检测,用数据指导施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总体可控。

(三)强化调度,抓进度。一是利用微信群每天通报进度,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二是分片联系乡镇的局领导干部加强对乡镇的调度,三是启动进度约谈机制,对进展滞后的乡镇,分管县长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促施工进度。

(四)严格验收,抓附属。12月底前完成了20xx年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的要求,同步验收安防工程。

蔡村镇蔡上路设计畋批复错车道6个,实际完成5个;汀溪乡慈半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路基左侧土质边沟400米,经实地查看,实施长度不足。

茂林镇20xx年k0.000-k.587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文件批复582米,检查发现,实施施工时,约250米路段是在原“一事一议”路段2.85米的基础上加宽1.25米建,其余约332米,按4米路面宽度实施,但设计工程量已全部完成。

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博望区财政局《20xx年博望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博财[20xx]10号),在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经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函〔20xx〕5号)批复立项,系马鞍山市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基础设施补短板epc总承包项目-新建市政道路项目子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道路建设工程东至崂山路,西起秦岭大道,道路全长5.186km,规划道路红线宽28m。全线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28m,采用双向四车道形式,具体布置为20米的车行道,两侧各4.0米的人行道。全线设置1座中桥3座箱涵,k3+476.5博望河中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装配式矮t梁,跨径布置为3×13m,3座箱涵其中两座为1-5×2.5m,1座为2-5×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设计年限15年;施工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交通、绿化、照明工程。

全面推进马鞍山东向发展战略,展示博望区“宁博一体化发展”的东向发展布局,充分展现博望对外良好形象。

(三)项目预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预算资金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区级预算安排资金3814.45万元,实际下达资金3814.45万元,其中: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博望区住建局实际支付项目工程款3814.45万元,其中拨付20xx年长三角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3700万、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城市污水管网改造)114.4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四)项目实施及目标完成情况。

本项目20xx年3月初开工,截止年末路基工程已完成,排水工程完成100%,桥涵工程已完成,水稳施工完成75%。

(一)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和绩效相关原则。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四个一级指标,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作为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一级指标构成及权重为:项目投入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过程指标所占权重为20%;项目产出指标所占权重为30%;项目效益指标所占权重为30%。根据上述指标设计,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最后各项指标得分加总计算项目评价得分。

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5个考评等级。具体见下表:

本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项目资料。

2、组织实施阶段。绩效评价小组收集项目资料与相关证据,现场查阅项目管理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

3、分析评价阶段。根据取得的证据,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进行分析评价。

3、《马鞍山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马发〔20xx〕20号);

5、《博望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经分项评价和汇总后,博望区住建局实施的博望区鸭绿江路(崂山路-秦岭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为100分,绩效考评等级为优。

消防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恩财监绩〔20xx〕5号)要求,我单位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恩阳区消防救援大队肩负着全区灭火救援、防火执法、服务社会,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是一支24小时全天候执勤的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有警必出,有灾必救,有险必抢、热情服务。

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情况。20xx年全年预算收入2205.8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32.83万元;20xx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3.06万元(日常经费结转支出77.25万元,专项经费结转支出1495.81万元)。

20xx年新增预算支出63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83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基本支出592.83万元,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数3.00万元。

项目支出40.00万元,其中:消防宣传、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并进一步掌握各类消防常识,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全力打造信息化消防条件下的新型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大队的计算机网络组建技术、卫星通信网、高清视频传输体系等信息化建设项目;抢险救灾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自然灾害、车祸等安全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做好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及应对抢险救灾任务的保障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灭火救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在火灾事故收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保持火灾形势平稳,做好突发火灾的处置能力及应对灭火救援任务的保障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职工工资、津贴、保险等正常发放及大队伙食费开支。

(2)日常公用支出2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办公、专用材料、被装经费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大队工作正常运转。

(3)对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大队消防宣传、灭火救援、抢险救灾。

(一)制度建设情况。

已建立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为财政资金支出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内部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了风险,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大队根据区财政局下发的年初预算编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年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预算编制较为科学、合理。

2、绩效目标合理性。我大队绩效目标管理以部门“三定”方案为目标导向,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目标较为合理。

3、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年初预算时对我大队绩效目标进行编制、申报,其绩效目标填报完整,绩效指标设置清晰、可衡量、操作性强。

4、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我大队通过制定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制度,对绩效目标过程实施有效监控,达到了规范性和长效性。

5、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绩效评价相对客观和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我大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无债务发生。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我大队严格按照执行“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做到无公函不接待,接待严格按标准、按流程审批,报销时坚持“三单”制;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从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3、资产管理情况。所有固定资产已全部录入“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我大队设置一名资产管理人员,每年年末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资产增减及时进行登记,对资产异常变化进行认真分析,对新增和处置的资产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4、信息公开情况。

我大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已于规定的时限在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了20xx年预算信息的公开。

5、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依法接受财政、巡察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进行整改销号,并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等长效机制。

(一)评价结论

20xx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优秀。

1.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过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

2.预算管理方面。我大队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车辆等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3.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3.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农村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项目94个,计划建设总里程119.164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62个,64.069公里;老村道加宽工程项目32个,55.095公里。截至20xx年8月底,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完工率10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秘【20xx】47)号文件,县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乡公路管理所担任项目业主,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担任项目业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新(续)建119.164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目标任务,覆盖11个乡镇,重点解决村民小组及30户以上贫困村的通达通畅问题,提升完善涉及村组的交通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评价得分情况。

经评价,泾县20xx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分,绩效评价等次优秀。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提前谋划,促开工。年初积极和市局对接20xx年拟实施项目,项目确定后,立即开展施工图设计、评审、控制价编制、送审、挂网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精细管理,抓质量。一是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技术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领导干部、技术员下沉乡镇,一线指导。二是质监部门每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召集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召开质量形势分析会,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强调,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隐患及时指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四是对实体质量实行跟踪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对路面基层弯沉、路面砼7天、28天强度进行跟踪检测,用数据指导施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总体可控。

(三)强化调度,抓进度。一是利用微信群每天通报进度,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二是分片联系乡镇的局领导干部加强对乡镇的调度,三是启动进度约谈机制,对进展滞后的乡镇,分管县长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促施工进度。

(四)严格验收,抓附属。12月底前完成了20xx年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的要求,同步验收安防工程。

蔡村镇蔡上路设计畋批复错车道6个,实际完成5个;汀溪乡慈半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路基左侧土质边沟400米,经实地查看,实施长度不足。

茂林镇20xx年k0.000-k.587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文件批复582米,检查发现,实施施工时,约250米路段是在原“一事一议”路段2.85米的基础上加宽1.25米修建,其余约332米,按4米路面宽度实施,但设计工程量已全部完成。

村道路硬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我局内设有7个职能股室,下设23个养护站。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县公路行业发展意见并监督实施。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公路行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

4、加强公路养护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级核定事业编制147名。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47人,退休职工146人,遗嘱人员53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我局财政资金收入决算总额269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我局财政资金支出决算总额2691.4万元。

年初部门预算项目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支出在1-12月份执行数为1.9万元,占年度项目预算100%。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都达到预期要求的100%。乡村振兴工作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一)制度建设情况。

包括工作制度、纪律制度、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20xx年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职责,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认真填报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我局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单位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并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和自评、对评价问题及时整改、应用结果反馈良好。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按要求公开了20xx年预算。

2.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

(四)综合绩效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确保了各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性,实现了收支基本平衡,人员经费、重点项目等基本和重点支出。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对“国省道养护经费、隧道管理维护、安防及电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一)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有个别项目进展缓慢。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预算资金管理,减少预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实施监控。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提早规划,提前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项目跟踪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开管办字【20xx】61号)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九开财字〔20xx〕10号)文件,我单位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xx年我单位财政资金安排预算项目有11个,本次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有8个,分别是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森林防火经费、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畜牧兽医专项经费、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脱贫攻坚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合得分93.75分,现将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如下: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林水利事业。

本次评价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了解各项目基本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布置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

评价小组于20xx年4月开始展开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2.根据评价体系指标的`要求,从不同来源收集的资料中选取与验证包括定性的文字描述与定量的统计数据,确保资料来源的客观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体系,对项目资料进行计算、分析,得出评价分值。

20xx年我单位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资金投入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当年实际下达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15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13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7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3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xx年农产品常态监测费(全年)使用资金18万元、森林防火经费使用资金1.77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使用资金0.353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使用资金115.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使用资金2.64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使用资金6.6528万元、生态护林员全年工资(5人)使用资金9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使用资金5.8297万元。

森林防火经费资金结余3.23万元、20xx年河长制公示制作费资金结余14.647万元、调区后堤防日常管护委托费用资金结余19.5万元、畜牧兽医专项经费资金结余4.36万元、林地变更调查及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经费资金结余3.3472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资金结余28.1703万元。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单位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政策,做好农业工作;注重生态,做好林业工作;科学部署,做好水利工作;统筹推进,做好扶贫工作。

农产品常态监测: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农产品检测,按时按质完成了检测任务。20xx年开展20xx年棉花种植面积核实工作、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及20水稻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共核实棉花种植面积310.7亩、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5658.6亩,水稻种植面积210.8亩。

林业工作方面:依托联通公司巡护信息系统开展护林行动,加强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并督促5名护林员、4名监管员在线使用,我区护林员及监管员巡护系统使用率均为100%。通过开展培训、加强督查、兑现奖惩等形式,加强巡山员队伍管理。张贴宣传标语3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重点防火期严密防控,严格管控野外火源。

水土保持方面:委托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对经开区管辖的长江赤心堤、长江永安堤、八里湖堤、赛城湖堤、向阳堤五个堤坝进行日常管护,提高了河堤湖堤防护质量,美化了河堤湖堤周边环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设立界桩155块,通过定位测量实现河湖管理范围一张图。深入推进河长制,调整全区河(湖)长人员名单,制定“清河行动”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处理了2件涉河问题。

畜牧兽医专项:配合城区养犬管理整治行动,2家犬只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已获批,今年共累计办理犬牌738个。

脱贫攻坚:结合贫困户实际按户因人施策,精准实施扶贫工程:实施教育扶贫,补助贫困学生13名,为2名非建档立卡学生送教上门;实施就业扶贫,安排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公益岗位工作,聘请5名暂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就业;实施健康扶贫,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做好贫困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体检;实施基础扶贫,对贫困户侯帮兴家入户道路进行硬化,对吴从木、高传兵家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目前,通过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我区26户78人已全面脱贫并办理防贫保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之战。

20xx年多个预算项目年末资金有结余,且资金结余较大,预算安排不太合理。

20xx年,我单位加强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将继续做好水利工作,加强防汛防洪,加强水土保持;推进“林长制”,落实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巩固脱贫成果,推动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

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促进部门(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软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3项资金,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697万元。根据《江西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赣财农改〔20xx〕3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抚财扶〔20xx〕18号)的要求,对我区20xx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绩效自评。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村公益事业中央补助资金145万元,实际投入275.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45万元,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资金调剂20万元,区财政配套100万元,其他资金(村民自筹)10.8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绩效目标数为33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为61个,比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数多28个,多出的原因主要是大部分乡镇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热情高,申报的项目多,我们采取因素分配原则,并结合本区实际安排落实奖补项目,截止20xx年12月底所有项目全面完工,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台账,资金到位率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止20xx年底,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2)可持续影响指标。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滚动项目库。

3、满意度指标,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实际投入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52万元,另外20万元调剂到农村公益事业,所有项目资金在20xx年12月底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实际安排提升农垦国有农场与周边区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共享共建水平建设数量项目数6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6个,完成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主要是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xx年我区获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80万元,区财政配套120万元,实际投入600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资金执行率达100%。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和项目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实际完成绩效目标数均为12个,到20xx年12月底,已完成绩效目标数12个,完成率达100%。

(2)质量指标。建立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台账,资金到位达100%,项目完成达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截至20xx年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执行率达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项目所在村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

(2)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项目所在村村民收益得到提升。

(3)生态效益指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4)可持续影响指标。村级集体经济滚动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我们上户走访,绝大多数的项目所在地的基层干部、村民感谢党的这项惠民工程建设,满意度达96%以上。

一是上级转移补助资金越来越少。我区农村公益设施基础薄弱,农村点多、面广,加之有些乡镇农民收入水平低、承受能力限,农民自主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不平衡。建议上级加大奖补标准,调动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外出务工人员多,项目议事程序难度大。我区青壮年人员大部分平日都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为老人、妇女小孩,由于人员少、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中的召开村民代表会、筹资等都带来很多不便。建议上级减少部分议事程序,使一事一议工作更好地开展。

我区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各乡镇场进行公开,并要求各乡镇场按照此绩效自评程序,对本乡镇场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也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同时在各村范围内进行公开。

道路硬化绩效自评报告

崆峒区索罗乡汝林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于20xx年4月完成施工图,20xx年4月22日区交通局以区交复〔20xx〕264号文件批复工程施工图设计与预算,工程预算总金额274.742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3.65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91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全长3.663公里包括六条线路,路线一起点在汝林村西侧与村内硬化道路相接,沿现有道路先向东、再折向南布设,终点与现有道路相接,线路长度1260米,线路二起点位于c037、c236线相接路口南侧,沿现有道路向南布设,终点与现有道路顺接,线路长度1004米,线路三起点与线路一k0+546处相接,沿现有道路整体向北布设,终点与c236线相接,路线长度268米,路线四起点与c236线相接,沿现有道路向东北再折向西北布设,终点与c037线相接,路线长度459米,线路五起点在汝林村二队与c037线相接,沿现有道路整体向北布设,终点位于村庄北侧,线路长度372米,线路六起点与村内硬化道路相接,沿现有道路整体向东南方向布设,终点与现有道路顺接,路线长度300米,路线全长3.663km,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标准为18cm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水泥稳定层+15cm天然砂砾垫层,按照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5km/h。

(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1.年度目标。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面貌及群众出行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形成了一条美丽的风景线,从而促进该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建设美丽新西阳奠定了坚实基础。

2.长期目标。项目建成后,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该项目经济、文化、社会效益显著提高。

3.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明确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施年度,分阶段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形成具体可衡量的分目标工作任务,以利于项目绩效目标顺利实施和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采用科学性的评价,采用通用指标外,还采用反映项目特性的专业指标,形成自评项目的体系,评价指标能够量化测算,进行比较、综合、分析和评价。

4.项目资金申报和相符性。

崆峒区索罗乡汝林村产业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资金申报和规划遵循了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科学规划,分步实施;20xx年计划申报项目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明确,符合规定、切实可行。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1.资金到位情况。文件下达资金274.7426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274.7426元,20xx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崆峒区索罗乡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行单位建账、单独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乡政府成立由政府乡长任组长,政府副乡长和道管所副所长任副组长,项目专干、包村干部、村支书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全力抓好项目的建设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把该工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件大事来抓,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审核力度,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土地、资金、管理人员到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实施工作。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事中监督,严格把控施工质量,确保建设项目规范运行。

(一)目标完成情况。

计划本年内完成全部项目投资。项目建成后,我乡将及时上报区交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并认真对项目申报内容和目标进行审核等方式,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工程质量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目标,所有建设内容均要按批复要求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完成后质量达到良好等级。

(二)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改善我乡环境面貌及群众出行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形成了一条美丽的风景线,从而促进该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一)主要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执行出现偏差。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前期初步设计及批复、施工过程中雨季汛期等因素的影响,对项目施工进度造成一定的影响。

2.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的规范和现行环境不相适应,项目施工环境、实施标准与预想施工环境相差较大。

(二)整改措施和建议。

1.纠偏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整改,及时督查检查,研究分析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预期目标完成施工内容。

2.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项目工作职责和程序,立足长远,高度重视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对扶贫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便于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改进和问责,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准确地使用和工作的有效推进,建议在项目政策、财政经费上给予支持。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年来,按照“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的宗旨,以“优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目标,把“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狠抓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基地建设,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的供给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为744万亩,产量324万吨,其中优质稻面积610万亩,优质稻面积中高档优质稻171.1万亩,比20xx年增加54.6万亩,增幅46.9%,粮油优质品率为81.9%。20xx年粮油加工总产值113亿元,比20xx年增加15亿元,增幅15%,20xx年至20xx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分别为10756元、11857元、13055元、14119元,分别增长10.6%、10.2%、10.1%、8.1%。

(一)项目决策情况:

1、积极响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踊跃参加“湖南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优质粮油工程”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好粮油行动”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企业、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质监体系建设项目。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中国好粮油”国家级示范县,获得专项资金1400万元;湖南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隆回县粮食质量监测站获得质量体系建设项目分别获专项资金300万元和200万元。20xx年邵阳县成功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省级重点支持县,获得专项资金500万元。20xx年邵东市入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获专项资金3200万元;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省级示范企业,获得专项资金1000万元;邵东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入围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别获得专项资金450万元、260万元、160万元、160万元、250万元。洞口军供站获得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获得专项资金200万元。

2、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科学制定“优质粮油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建设。

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粮食行业实施“优质粮油工程”的决定》(湘粮行〔20xx〕86号)各入围“优质粮油工程”的县市积极行动,认真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阳县制订了《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优粮办发〔20xx〕2号),《邵阳县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邵政办法〔20xx〕4号),邵东市制定了《邵东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国家级示范县工程实施方案》(邵东政办函〔20xx〕3号),新邵、隆回、洞口、武冈都制定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和质测体系建设方案,湖南贵太太茶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省级示范企业的实施方案。

3、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并下达资金。

根据各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财政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单位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有关文件执行,没有任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

(二)项目管理情况。

1、组织领导。

为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领导,各项目单位人民政府都成立了“优质粮油工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担任,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工作,确保“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2、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项目单位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优质粮油工程验收及绩效评估办法》和《安全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管理项目。

3、筹集资金。

为确保“优质粮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积极筹集资金、调整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引导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发挥示范企业的主人翁精神,多方筹措资金,全市共计投入资金417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80万元,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资金33659万元,保障了项目的完工。一是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20xx年和20xx年项目建设总投资17650万元,其中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20xx年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9642万元。二是邵东市20xx年“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6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11822万元。三是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粮油工程”省级示范企业项目总投资3768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276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四是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33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4万元。五是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775万元。

(一)“好粮油”行动计划。

为加快实现我市粮食行业向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转变,实现粮食供给从解决“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我市“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实施县市邵阳县和邵东市都制定了“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遴选评审方案。

1、邵阳县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阳县确定湖南华强粮油发展有限公司、邵阳县兴隆食品粮油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并下发了《关于明确全县市“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通知》,20xx年度邵阳县安排中央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中优质粮油基地150万元,示范企业600万元,品牌宣传、技术创新及公众服务等工作250万元。20xx年度遴选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湖南日恋茶油有限公司、湖南一代伟仁科技有限公司为示范企业。安排省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其中发展订单生产、推广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种植190万元,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现代粮油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质粮油产业220万元,完善“好粮油”销售体系、拓展销售渠道40万元,打造品牌、开展“好粮油”品牌及膳食营养宣传50万元。

邵阳县“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地方财政配套资金610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642万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6133万元。经邵阳县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对20xx年度和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验收全部合格,按照“先建后补,财政奖励”的支持方式,奖补考核标准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优质粮油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政办发〔20xx〕4号)的规定进行了奖补。

2、邵东市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邵东市确定湖南浩天米业有限公司和湖南省湘俏米业有限公司为重点示范建设企业,安排中央补助资金2750万元,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益服务类项目安排中央补助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完成投资13349.1万元,邵东市“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总投资15472万元,目前已经累计完成投资14781.75万元,占行动计划总投资的95.3%。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均通过专家评审、科学制定、安排合理。

3、湖南贵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20xx年度“优质粮油工程”好粮油行动省级示范企业获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项目20xx年实际已完成总投资3768万元,该建设项目经绥宁县发改局、财政局20xx年3月27日验收合格。20xx年7月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拨付到示范企业。

(二)产后服务中心建设。

通过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申报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通过企业(合作社)申报,实地查看,遴选评审,公示确定等环节,邵阳县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3家建设单位,总烘干能力达400吨,完成总投资11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917万元。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邵东市、武冈市明确了20xx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共计23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总投资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8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3821万元。新增烘干能力2120吨,目前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通过所在县政府组织的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其中:

1、新邵县确定了5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8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40吨/天,20xx年10月21日经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2、隆回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7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9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4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5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3、洞口县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6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22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9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10月经县发改和财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0万元已拨付至各项目建设单位。

4、邵东市确定了6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6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790吨/天。6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均已完成。

5、武冈市确定了4家建设主体单位,项目总投资113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万元,新增粮食烘干能力380吨/天。项目建设单位在20xx年8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xx年9月30日经武冈市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合格,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实现了粮油的清理干燥,科学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兑换等基本服务功能,拓展了粮食生产、流通等延伸服务功能。

我市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累计完成烘干粮食147179吨,储存粮食35799吨,售粮134059吨,为农民减损近2亿元。

(三)粮食质监体系建设。

为完善落实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我市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700万元(其中邵阳市市本级市粮食质量检测站3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检测站200万元),20xx年获得中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

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建设项目单位都制定了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各项目建设单位实际,邵阳国家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邵阳县粮食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隆回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洞口县粮食质量检测站建设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投资仪器设备配置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20xx及20xx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都已通过了验收,已投入了正常使用,检测粮油样品3680个。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市粮食农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各项目实施单位积极推行和支持引导优质特色粮油品种的'种植,大力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合力打造市场占有率高、供给稳定、影响力强的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

邵阳县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82.23万亩,粮油优质品率提高25%,优质品率达80.3%,全县完成油茶低改15.3万亩,新造优质油茶林23.3万亩,建成规模油茶示范基地69个,油茶林发展到68.4万亩,产油茶1.98万吨,全县优质粮食总产量比去年增产7.1万吨,油茶增产0.09万吨,合计农民增收8.97亿元。

邵东市在“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全市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67%,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1%,20xx年粮食优质品率为74%,优质粮食年提高比例为10%;全市20xx优质大米产品总量为54000吨,比上年度增加了12000吨,20xx年优质大米产品销售总量为59400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400吨;全市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3.12%,优质品年提高率为38.71%,20xx年优质粮食产品市场占有率为47.44%,优质品年提高率为10%;20xx年较20xx年全市优质稻种植面积同口径扩大140500亩。通过优质优价收购,全市20xx年种粮农民增收6427万元,同比增长11.4%,20xx种粮农民将增收11166万元,同比增长16.17%,优质稻种植农户增收150元/亩以上。全市粮油产品加工销售总收入逐年增加,20xx年增加0.51亿元,较上年增长12.01%,20xx年增1.2亿元,较上年增长26.1%,突破5.8亿元。

湖南贵太太油茶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以来,截止20xx年,贵太太已完成46.5万亩优质油茶油菜籽原粮基地订单采购协议,优质粮油产品数量达到9.85万吨,研发新产品3个,申请国家专利6个,参与制定“湖南好粮油”质量标准2个。20xx年粮油加工业总产值已达23.47亿元,同比增长16.5%。通过优质优价原料采购等方式为种植农户增收1628.19万元,优质粮油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2%以上。“贵太太”系列产品均符合绿色优质要求。

1、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应进一步加强。

我市虽然7个县市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了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烘干能力2520吨/天,但与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常年在750万亩左右、产量在320万吨左右不适应,20xx年秋季寒露风使种粮农民损失惨重。在政府补贴运费烘干设备24小时运转的情况下,芽谷发生率还有20%左右。恳请省局继续加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做到粮食产后服务全覆盖。再者,国有粮食企业没有烘干设备,不适应现在普遍在田间收湿谷子的收购环境,请求省局加大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烘干能力的建设,保障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的主导地位。

2、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站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我市有3个县建立了粮食质量检测站,但由于编制、待遇等问题,2个县级粮食质检站还没有开展好检测工作,原因是企业由于效益低,招不到检测专业人员,即使招到又留不住,事业单位又争不到编制。因此,请求省里重视专业检测人员队伍建设问题。

3、品牌宣传有待加强。

我市企业虽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个,湖南省著名商标15个,绿色食品认证51个,有机食品认证8个,但市场占有率不高,特别是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品牌宣传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区财政局及下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624.76万元,年中追增项目支出22,438.71万元,追减项目支出464.83万元,20xx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共24,598.64万元。

做好财政收支,加大重点税源的督促与催缴强化非税监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深化财政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建设和谐呈贡。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行〔20xx〕4号)精神,按照预算批复及项目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财政资金,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我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工作要求,由我局具体业务科室对科室对应的项目进行了自评,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定期采集分析项目绩效指标数据信息,及时分析项目实施进程、资金拨付与绩效目标实现进度,跟踪监控绩效目标运行情况。

通过本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可以严格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稳步提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全面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统一性和差别性相结合及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20xx年部门项目支出以自评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呈贡区财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查阅20xx年度财政预算安排、财政预算追加、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材料,对20xx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进行核实。

2.分析汇总。根据收集归纳的评价材料结合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一)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分析。

(1)20xx年度全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50万元,调减1.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248.11万元。根据呈贡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呈贡区财政局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呈贡支行、呈贡农村信用社、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等业务,根据我局与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每年根据银行代理业务量支付万分之五手续费,当年度支付上一年度手续费。支付工商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150.05万元;支付呈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52.62万元;支付建设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34.14万元;支付富滇银行呈贡支行代理资金汇划手续费为0.01万元,共计支付四家代理银行汇划手续费236.82万元。为做好国库集中电子化改革实施准备,代收代缴罚没收入手续费5.39万元,会计核算系统动维服务费3万元,预订刊物2.65万元,购买u盘0.25万元,最终形成实际支出248.11万元。

(2)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46.23万元,调减0.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75万元。重点评价服务费支出20万元、事前绩效评估服务费支出16.65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对1户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检查,支出1.6万元;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10户,支出7.5万元。

(3)20xx年度财政管理相关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年初预算安排56.88万元,调减13.6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3.22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服务1.6万元,公务之家服务费0.24万元,南天档案系统维护和整理8.13万元,信息软件服务费0.95万元,公务之家uk及摆渡盘7.05万元,公务卡电子化系统服务费3.5万元,票据软件服务费5.18万元,电子卖场政采云服务费12万元,一体化系统运维费4.56万元。

(4)20xx年年初预算安排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年初预算安排3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50万元。结合省市有关政策及呈贡实际,对税务登记在呈贡区的非用地金融产业类项目优质税源企业,自20xx年至20xx年内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形式给予企业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300万元以上的(含3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40%扶持;年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达700万元以上的(含700万元),给予形成实际经济贡献的50%扶持。云投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7,163,050.84元的50%计算,拟兑现3,581,525.42元,扣除20xx、20xx年企业所得税优惠退税已享受企业发展资金170,361.41元,实际拟兑现3,411,164.01元。光大光证基金公司按20xx年度形成地方实际经济贡献3,453,696.88元的40%计算,拟兑现1,381,478.75元。2家基金公司20xx年度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共计4,792,642.76元。使用金融产业园区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支付350万元,不足部分使用结余资金兑现。

(5)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经费年初预算100万元,调减88.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1.4万元。委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昆明市呈贡区区属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昆明博扬会计师事务所清查费用的'60%,即11.4万元。

(6)20xx年度办公设备更新经费项目资金安排19.1万元,调减17.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97万元。采购复印纸1.97万元,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7)20xx年房屋出租管理经费项目资金预算安排40万元,调减15.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24.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房屋维修费3.99万元,拨下可乐社区环境卫生处置补助经费5万元,与云南建安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安保服务合同支付7.2万元,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洗手设施及卫生间改造4.11万元,水电费3.39万元,订中国新闻周刊0.1万元,垃圾分类岗亭0.99万元。

(8)三家公司尽职调查、区城投集团公司拟购置融创孔雀镇58套商铺的价值评估项目56.9万元,实际使用资金56.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区国资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呈贡区财政局(国资局)对昆明春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春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及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对三家公司财务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服务费28万元,支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0.9万元。

(9)区城投集团注册资本金注入推进涌鑫哈弗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经费预算安排11,00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1,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支付7,446.64万元至涌鑫哈佛项目的施工单位,解决“涌鑫哈佛”烂尾楼项目。截止20xx年12月31日还剩资金3,553.36元,将在20xx年继续用于支付涌鑫哈佛项目的工程款。目前2#、3#地块于20xx年10月1日复工,正在有序建设中,预计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6#、9#地块于20xx年2月复工,正在开展相应施工准备工作,在具备施工条件后,9#地块计划180天内完成施工,6#地块计划300天内完成施工。

(10)妇幼保健中心、区司法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商投局孵化基地平台办公租房经费预算安排714.9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14.95万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至出租方,资金已支付完毕。

(11)2112小古城社区土地租金经费预算安排455.3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455.37万元,已经全部支付至斗南街道。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大棚房”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区城投集团对租地部分的455.372亩进行了生态恢复建设。

(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上级拨款39.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39.4万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主体为呈贡区人民政府,按照呈贡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人数,已将预拨给我区接收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39.4万元拨付至龙城街道办事处、乌龙街道办事处、洛龙街道办事处、雨花街道办事处、吴家营街道办事处、斗南街道办事处,七甸街道办事处、大渔街道办事处、马金铺街道办事处专项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13)区属国有公司集中核算服务费预算安排73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730万。该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人工薪酬等日常管理支出。20xx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相关决算等工作已经完成,政务管家统一为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规范统一了呈贡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及决算工作。

(14)托管资产管理维护工作经费预算安排62.0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62.01万元,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资产管理维护工作,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5)区城投集团古滇路、60号、65号等城市道路专项资金共预算安排10,695.1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资金10,695.1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古滇路、60.65号道路,257-1号道路等道路工程款。古滇路项目是昆明市主城区与呈贡区两块“五主”衔接通道之一,是呈贡区“七纵十横”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呈贡区南北向交通联系和公交主干道的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呈贡区与昆明主城区衔接网络体系,实现轨道交通四号线接驳体系的构建的重要载体。同时有效缓解了广福路、彩云路等道路的交通压力,为市民出行条件提供了便捷,切实服务群众。有力实证了公司“助推呈贡发展、服务百姓人家”的核心意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打造精品工程品牌愿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完善呈贡区路网,加快呈贡区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6)增加昆明市呈贡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65万元。主要用于区城投公司日常管理费的开支,如人员工资、购置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有力的保障了区城投公司的日常管理费用的开支,从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1.项目经济性分析。

20xx年,区财政局坚持以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为中心,稳步有序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各单位根据预算安排及工作进度进行计划申请,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单位用款的计划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与人行清算,减少了财政资金库外沉淀,减轻财政调度资金压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报告;结合评价报告进行了反馈、督促整改及信息公开等工作。

有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按市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年初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内容、细化分解了考核事项,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从年初就抓紧抓实此项工作。利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部门预算时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申报范围,严格按程序审核批复各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减少了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海报项目、盲目请款”现象。

(附相关评分表)。

项目按绩效目标正常开展,达到良好的政治、经济效益。项目自评评分100分。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建议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避免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确需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细化,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建议:。

预算的合理性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精髓,应重视部门预算,增强预算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建议区财政部门加大对预算编制相关工作培训力度,使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能较好地根据单位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设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与实际的吻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