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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全的事故案例及分析心得大全(18篇)

作者:薇儿 精选安全的事故案例及分析心得大全(18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个人对过去的经历有更深入的理解和反思。以下是一些写得很细腻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安全事故案例心得

x月x日在县纪委组织下,我们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温了入党誓词、参观了八路军120师抗日誓师纪念地、实地参观了_监狱生产车间和食堂以及监舍、在警示教育现场会上凝听了两名职务犯现身说法,让我在心灵上进行了一场彻底的洗礼,思想上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感悟到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是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的一个关键途径。

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回忆起当年的决心和信念,便回头看看自己入党之后、入职之后走过的“路”,对比我今天的认识和行动,发现要想继续拒腐防变和廉洁自律,就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旨,就要加强自我党性修养,就要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和作风,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要活到老学到老,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而用心工作。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让我得到既沉重又非常深刻的启示,从而提醒自己要从思想上、行动上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同时要把对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和这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同自己纪检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理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工作中,提高自警自律能力,坚决抵制各种各样的诱惑,过好权利关、人情关、金钱关,以案为鉴、以古为镜,时刻为自己敲响警钟,自觉提醒自己在权、钱、情等方面不伸手、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时刻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腐蚀和影响,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永葆党员干部清正廉洁的本色;时刻关注自己的政治品德、生活品德是否高尚,时时、事事、处处注意以自己高尚的道德品行和人格力量为身边的同事做出榜样。

在工作中,我更要以此次警示教育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人民。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9月30日,福建省顺昌县两所小学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164名学生被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救治。据南平市卫生局副局长蔡康政介绍,30日上午10时许,顺昌县实验小学和双溪小学164名学生在饮用了福建省南平市大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9月16日生产的巧克力学生奶及甜牛奶后,陆续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少量学生还出现发烧现象。学校立即将这批学生送往顺昌县县医院和顺昌县中医院接受治疗。截至当晚6时30分,尚有46名学生在医院接受输液治疗,100多名轻微中毒学生已经出院返家。

安全事故案例和心得

答案,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明白。正如温_总理以前说过的那样:“抓好安全生产最重要的是落实安全职责制,加强安全管理。回过头看看发生的事故,如果多一分职责心,不是完全不能避免。务必在每一名干部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且有过硬的措施加以落实,以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总理的话道出了安全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安全生产,就务必在“预防”上下大功夫――“亡羊”之时的“补牢”,常常都已为时晚矣!具体而言,就是要求我们务必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制度上严密有效、监督上严格细致,如此,才能真正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才能有效确保“零违章”、“零事故”、“零死亡”等目标的实现。

在公路行业内部,安全工作一向是车辆通行费征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和坚强保障。作为其中的普通一员,我们就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将之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而对于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而言,则亟须透过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比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安全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等工作;要进一步落实管理职责,做好职工按章操作的教育、引导和督促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各类安全制度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的健全与完善,等等。

此外,由于每一名职工都是防范事故工作的最终端,因此,我们还务必将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放在班组的安全管理上。这就需要我们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要帮忙每一名职工真正确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自觉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其二,要透过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攻势,进一步促进安全理念的深入人心和安全知识的广为传播。这两项工作,其效果或许很难立竿见影,但只要我们常抓不懈、日积月累,势必会在潜移默化中,进一步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促进安全思想基础的进一步夯实。

“莫道生产造千金,忽视安全等于零”。没有安全,就没有稳定,更遑论发展。笔者以为,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我们的家庭,也为了单位能持续、快速、科学、和谐地发展,我们当以此次警示教育片的观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安全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以此促成“安全与收费同行”目标的顺利实现。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试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试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情况后,医院对受害人及时用药,方转危为安。庭审中,王晓龙年轻苍白的面容、机敏的反应和有条不紊的辩护更使人痛惜。他虽然表示认罪,但他并不强烈的负罪感却让人震惊。在看守所里,当一位调查人员问他对此事后悔不后悔时,他的声音激动而委屈:“肯定后悔。我毁了他也毁了我自己。我毁自己比毁他还大。我的损失还小吗?”

安全事故案例心得

近一个月来,我局开展了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在局四楼会议室收听收看了省纪委副书记李潭生关于警示教育的报告和《凋谢的金华》电视片;组织局机关全体和局属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到_一监听取了服刑犯人现身说法犯罪经历和忏悔。一幕幕、一出出,触目惊心;一声声、一句句,发人深思。受益非浅,感慨良多。在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有些党员干部在个人欲望和利益的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宗旨,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通过观看电教片和学习警示教育材料,我认为: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育,引以为戒。我认为:_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其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其次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机制的不完善给他们造成了可乘之机。他们原本也是贫民家的子女,在工作前期也曾为国家的建设做出过贡献,随着地位逐步的升迁,权利的逐步扩大,逐渐淡漠了自己是人民的儿子,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步入了罪恶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被人民所唾骂。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过警示教育学习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是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干部,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四是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踏上了不归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安全事故案例心得

5月9日上午,郴州区域公司组织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议,会议上介绍了华润燃气集团下发的交通安全教育ppt,之后用了近40分钟时间播放了名为《血路之殇》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一起起的血淋淋的交通事故,震撼人心。

交通事故的发生,轻则车辆受损人员受伤,重则失去生命,甚至有些大的交通事故,一次性伤害的是许多个家庭,所以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一名驾驶员,我很庆幸自己身上和身边的亲人没有发生过重大的交通事故,但是每天参与在复杂的交通状况当中,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是第一位的。怎样才能有效做到交通安全,我认为还是没有那么困难的。

第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大多数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要遵守交通法规,首先是要了解交通法规,每一名车辆驾驶人员都需要通过了交管部门的交通安全理论考试才能领取驾照,但是交通安全的理论知识并不是考完试就能永远记得住的,需要定时的补充记忆。经常听到有违反交通法规的人说自己不知道或者不记得有这样一条交通法规了,这就说明了交通安全理论也是需要温故而知新的。其次就是在了解的基础之上严格遵守,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不开车使用手机……做到这些要求,就可以避免绝大多数交通事故。

第二,要学会保护自己,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但是不代表别人也都遵守,有人超速,有人酒驾,有人超载,有人闯红灯……开车时应该集中精力,了解自己车辆周边的交通信息,包括路上的车辆、行人、交通信号指示等等。要时刻注意自己四周的车辆是否有可能刮碰到自己,一旦有这种趋势,自己应该尽快避让;还要注意路上的行人,行人是交通的参与者之一,行人与车辆的触碰绝大多数都会造成行人受伤,造成不良后果,停车礼让行人耽误了几秒钟的时间,节省的可能是更多的时间。

第三,要学会减少伤害。在路上参与交通,有些事故无法避免,这种时候应该尽快做出判断,减少事故对自身和他人造成的伤害。遇到事情不能惊慌,经常看到有些行车记录仪拍出来的事故视频,车辆快要撞上了,驾驶人连刹车都不知道踩,还是猛踩油门往上撞,如果提前踩了刹车减速,伤害肯定可以降低不少,小刮小碰在所难免,但是出现人员伤亡了,事故的严重性就不一样了。有人说“我买了保险”,不错,保险是会赔付,但是出现伤亡带来的身心上的折磨是难以用保险来弥补的。

前段时间有部电影多次提到了关于交通安全的几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简简单单几句话,确实很有道理,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绝对不可忽视。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月9日中午,某高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最后大打出手。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学生家长租用一辆农用车送孩子去附近的因果小学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均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目前,1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14人。

安全事故案例和心得

最近一段时间,我对警示教育活动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观看了任_先进事迹和王怀忠走向腐败道路的记录片,从正反两方面受到了深刻教育,感到一批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丧失了政治信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给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能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在这个时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确是十分必要的,符合人民群众的医院和要求。见贤思齐,见不贤而深自醒,我对自身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明确了自己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足主要有:

一、在思想作风上。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没有实现理论学习的广泛深入开展。对理论的钻研不深入。缺乏“挤”劲和“钻”劲,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指导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2、理想信念有所淡化。对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理想信念相对淡化。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社会上存在的“共产主义渺茫论”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以及资产阶段腐朽思想批判不够,抵制不力。

二、在工作作风上。

1、业务知识不足。这几年,虽然完成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一些相关知识,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具备的业务水平,还未达到实际工作的要求。

2、对工作有畏难情绪。面对工作压力,自己有时还感到信心不足,找不出解决问题和困难的突破口,出现了畏难情绪。

3、工作方法跟不上时代要求。一是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时缺乏与人沟通。二是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改善,对一些牵涉到其他部门的工作未能主动协调办理。三是工作的艺术性不够,做思想工作时的切入点有时把握不准,有时批评人时的方法过于简单,效果不明显,有时处理事情不够冷静,显得不够成熟。

三、在纪律上。

1、对工作纪律抓落实不够。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由于碍于情面,有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对各种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2、在廉洁自律方面略有不足。防微杜渐意识不够强,自我要求不高,对一些小问题上有所放松。有时因工作联系,宴请或接受宴请,把同志关系庸俗化。

针对不足,我明确了以下努力方向:

一要勤学习。现在机关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政治理论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真抓实干。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本职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三要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公道办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敢于坚持真理,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1994年12月5日,清华大学女生朱令首次因不明原因发病,腹、腰四肢关节痛,病因无法确诊;1995年2月,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1995年4月,同学网络求助,很多人怀疑铊中毒,公安介入调查。最后在网络的帮助下得到确诊和救治,但铊中毒的损伤不可逆转,朱令如今连生活都不能自理;1995年,室友孙某等多人被调查;1997年4月2日,孙某被公安部门作为嫌疑人带走;1998年8月26日,公安部门宣布解除孙某嫌疑;2005年11月30日,天涯社区帖子再次掀起指责孙某的浪潮;2013年4月,复旦投毒案将人们视线再次引向朱令案;2013年8月,朱令铊中毒案律师启动对清华大学追责程序;2013年9月,清华大学校方高层与朱令父母开始接触;2013年9月,神秘信惊爆朱令遭舍友集体毒残。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火是人类的朋友,它带给我们光明,推动着人类社会走向文明。但是,火一旦失去控制就会造成安全事故。12月7日下午,我班一学生与同班同学打篮球至晚上6点多,由于天气较冷且出汗较多,故使用违章电器--热得快在宿舍烧水洗澡。然后宿舍室友提出出外吃饭放松,该同学忘记将热得快的电源拔下,造成热水瓶烧坏的严重后果,差点引起大火酿成大错。

当晚我在办公室值班,发生事故后陪该同学到学校保卫处登记并给予相应的处分。该同学事后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检讨书说明情况和自己对该次事故的认识。

在开导该学生的同时,因其行为违反《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本案例是一例同学使用违规电器引发的安全事件。在日益强调安全重要性的今天,该同学忽视了存在于身边的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差点导致火灾等恶性安全事故。

分析此案例的时候,发现同学们欠缺一些关于防火的常识:如果着火了,怎么办?发生火情,同学们一定要保持镇静。火灾初起阶段,一般是很小的一个小点,燃烧面积不大,产生的热量不多。这时只要随手用沙土、干土、浸湿的毛巾、棉被、麻袋等去覆盖,就能使初起的火熄灭。如果火势十分猛烈,正在或可能蔓延,切勿试图扑救,应该立刻逃离火场,打119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救火。当你遇到火灾时如何逃生?(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2)如遇到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如遇到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3)大火封门无路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求援;火灾袭来时,身处楼上的人员应判清火情,保持镇静,不可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4)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三、案例启示。

消防安全现状: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火灾发生的偶然性,导致学生主观上容易淡化对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认识,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认识不够到位,一味地重视学习而忽视了消防安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不规范,只是出了问题才重要表面重视而实际上不重视,形式上重视而内容上不重视,浮于面上而未真正落实。

二是消防责任不落实。未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职责得不到明确和落实。未建立和完善消防责任追究体系,消防工作未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发生火灾事故后,责任难以追究。

三是消防安全管理滞后。对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科学方法和监督管理手段,隐患整改工作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有的消防管理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职责履行不到位,经常出现不在岗不在位等现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

四是宣传教育薄弱。就火灾发生的情况来看,学校火灾大多是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缺乏间接或直接引起的。我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还很薄弱,学生消防安全素质普遍不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多数学生对消防安全知识了解、掌握得不深,主观上存在过于自信或麻痹大意,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学生消防宣传教育不够重视,将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对安全知识尤其是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力度不大,学生消防安全知识普遍不高。

校园火灾隐患的来源: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要求。由于早期规范尚不完备、法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留下布局不合理,消防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消防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等整改难度大的隐患。

疏散通道不够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是学校普遍存在的火灾隐患。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人员密度过大,在火灾情况下人员疏散困难。有的教学楼、宿舍楼第二安全疏散通道锁闭、堵塞,晚上将宿舍大门封锁,造成楼梯、疏散通道被一分为二,增加了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学生无法逃身自救,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不足。轻视、忽略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器材存在数量不足、不符合要求、维护保养不到位,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维护、消防设施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问题,导致出现事故的时候不能正常发挥作用。

违章用电现象突出。大部分在校学生都有了电脑、电风扇、热得快、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部分学生违反有关规定,增加电器、乱拉乱扯电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熔断而造成电线起火。也存在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等火灾隐患。

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在推进建设我校和谐的校园环境进程中必须坚持不懈,不忽视小问题、不放过小隐患。

学生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年仅13岁的李某为某职业技术学校(民办)的全日制寄宿学生。11月29日,李某晚自习结束后与两名同学溜至学校附近的网吧玩游戏。次日凌晨3点,李某等3人回校时见校门已关,便从学校北侧围墙边借助爬树进入学校。入校后,其他两个同学躲进了教室。李某因听见有人喊怕人发现,便钻进了一辆停在校内的货车底部。此时货车司机恰好要出去买菜,不知内情的他启动车辆后将李某碾压致其身亡。交警部门调查后确定货车司机为学校职员,驾驶车辆系职务行为,但未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该学校与李某家属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学校一次性赔偿李某家属各项费用共计68万元。该学校为货车投有道路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此共获得保险公司各项理赔金36万余元。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集团公司施工生产会议召开后,三公司在第二天迅速召开大会,全面传达集团公司会议精神。通过一整天的听和看,我作为施工一线的管理者,内心受到了深深的触动,在中国铁路迅猛发展的今天,同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在国家经济扩大内需的大舞台上,落后就注定失败,失败就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作为三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也深感我们的管理确实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漏洞,诸多事故案例最具说服力。听了领导罗列的一些安全、质量事故,心里是又气又恨,公司的兴衰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句古话说的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我们每位领工人员都有很强的责任心,每位职工都有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我想这些事故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分析起来有诸多原因,但最终我认为还是归纳到管理上,如果管理者使每个人都对安全、关键部位的质量都有深刻的认识;如果分工时按其所能,合理分配;如果超前预想、准备充分、关键部位卡死;如果奖罚分明、真正和经济利益挂钩,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如果大家凝聚一心……这些事故会烟灰云灭。

“不打无把握之仗”,管理者分工要因人而已,应根据职工个人的能力安排其作业内容,做到人员安排下去自己放心,关键危险源自己现场卡控,或者给带工者重点强调,早点名制度逐步落实到每位参与施工人员。在京九线商丘段我队职工胡克俊、姚志刚带领放线各架设了120多公里承力索及导线,且架线进度也很理想,也没出现一起锚段放错或线放断及杂点的现象,还有杜德平一直在队上挖坑、打基础、整杆,也未出现一起挖破电缆事故。

对民工队的分工也同样道理,需要民工队补充时要择优使用,没有单独施工能力的队伍绝不能大包其工程,我们目前给民工队的分包其实就是工费的分包,并不是说给他们一划区段就不管了,其实民工队伍也是我们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且还要对其严格控制,在商丘我是这样管理的:民工队里经我们实践考核确实具备代工能力的就让其带工,以减少职工不足的压力;对不具备单独作业能力的民工队伍绝不能放开施工,否则,会添很多乱子,对力量薄弱的民工队伍要配备较强的带工人员,对民工头的要求和职工一样,对民工的要求和队上的合同工一样,民工头有条件的必须参加队上的早点名、晚碰头会,针对住宿分散的民工要定期安全培训、技术交底,为了能管住民工,队上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如参与队上管理的民工先交安全员那里5000元的风险抵押金,发现现场一次一位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监理报队上一次质量不合格的或未按标准操作的罚款200元,和带工人员顶撞或不听从指挥的罚款100元等。

当然,我们目前面临的困难也很多,如材料到货不及时,工期短,带工人员少,线下单位制约等,但这些都不能充当我们发生事故的理由,领导说的很好,前期施工生产准备不足是造成最后大混战的主要原因,有句古老的格言“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虽然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仔细一想这话还是挺有道理的,上级要求的工期也许不是太科学,但我认为他们以国家利益为重,要求缩短工期是有道理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适应这种特定的环境。

针对安全这方面我有一点小建议,安全工作如果只靠安全员来抓,一个队配备3个、4个都同样不会有好的效果,因队上有时一天分十几个作业面,他们不可能面面俱到,队领导必须做到四多“多讲、多查、多奖、多罚”,哪怕工作再忙都不要忽略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它是很有效的,安全员怕得罪人,也会顾虑到自己的工作开展,并且执行力度也不太强。20xx年在京沪线我队的安全员是胡克俊,其实他是兼职的,因每天他都投入到紧张的施工生产之中,那年一直到工程结束我队没出现过一起安全事故,这是靠什么?靠的是队领导白+黑地讲,5+2地查,不怕得罪人,直接和经济挂钩。我认为和经济连到一起的作用很大,20xx年在哈大线有这样一个实例:由于哈大是引用的德国先进技术,上部所有材料都是德国进口的,一天,我和德国一位工程师步行在车站检查,他指出线叉一头的一个螺帽不是进口件,我仔细看了半天果然如此,必定是作业人员安装时弄丢了,配了一个国产螺帽,我给他说螺帽也拧紧了不会有事的,他连说“no、no”,并强调一定要换掉,还说他们领导知道了会扣他工资的,他那时的月薪好像是人民币近20万,我一是佩服他的敬业精神,二是感觉他对自己的薪酬高度重视。

转变思想,提高认识。我们的确应紧跟时代的步伐,近几年我国的高铁时速是突飞猛进,我记得铁道部一次、二次……六次大提速,那时也只不过达到160km/h,20xx年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条秦沈客专时速是200km/h,时隔几年,时速要达到350km/h、580km/h,光比较数字差可能大家都会发现“快快快”,但我们的思想有猛回头式的转变吗?我们的认识有飞快的提高吗?前些年我国的电气化设计、施工引进德国技术,法国技术,现在我国设计、施工水平已位居世界第一,这本身就是一个大胆创新,大胆尝试,我感觉一点问题不出设计方恐怕也不一定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这对于我们安装、调试方更是一种考验,我听到有人提到两个疑问:一,高速列车入隧道口时的瞬间气流压力是多少?二,同一隧道内上下行两列车相遇时的瞬间相对气流压力是多少?这些是否会危及到行车安全?我想目前还没有现成的计算公式,这就要求我们要和多方单位、专家互学习、共探讨、多总结,只有想别人想不到的,才能做别人做不到的。

环境不会因人而改变的,我们只有学会适应环境,才得以生存、发展、辉煌,不管以前是轰轰烈烈,或是平平淡淡,但那毕竟已属于过去,有位伟人这样说过“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我们莫忘昨天的历史,深刻吸取今天的教训,共同描绘美好的明天!

电网案例事故分析心得体会

电网是一个关系到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产业,然而,在电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难免发生各种事故,特别是电网事故更是影响人们的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分析电网事故案例对电网建设和管理非常有意义。

首先,必须承认电网事故具有复杂性和难度较高的特点,它涉及到多种学科知识交叉,例如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材料科学等多项专业知识,在电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能避免事故的发生,需要企业从组织、结构、运营等方面进行管理,避免单一化和简单模式化的思维导致的管理漏洞。

其次,电网事故分析也要注意对事故后果的评估和整合,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设备、人员、物料等多方面的因素。只有对整个事故过程和过程中各类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梳理,才能真正摸清事故的本质,从而预防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并且,电网企业在管理中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电网人员的培训,特别是针对新员工的培训,要加强对设备操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设备检修工作中要做好各项工作,特别是设备的保养和检测,防止应力集中导致设备老化、腐蚀和损伤。

此外,电网企业在管理中也应着力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加强现场应急救援能力和事故后追责制度,要做好坏账损失赔偿工作,在电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对设备的保护、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最后,我认为电网企业应该加强对事故案例的积累和研究,通过对历史事故的分析和总结,进一步提高电网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幼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广西与女教师谈恋爱被甩心生恶念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乱砍。

《八桂都市报》报道,2003年3月7日下午,一歹徒持刀冲进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机关幼儿园行凶,幼儿园女园长和数名女幼儿教师为保护孩子挺身而出,洒血勇斗持刀歹徒,在一位见义勇为的男性家长的帮助下,将持刀歹徒打晕在地捆绑起来。有4名女幼儿老师和4名幼儿被歹徒砍伤。一名孩子有可能伤及肺部外,伤势最重的是幼儿园的园长陈玲,她头部被砍了两刀,左肩被砍了一刀,右手虎口的肌腱被刀刃割断,她被送进医院后昏迷不醒。

歹徒与幼儿园一姓戚的女教师恋爱不成双方产生了矛盾,女方叫人将他打了一顿,他一怒之下失去了理智,怀揣尖刀冲进幼儿园报复女老师时杀红了眼,伤及无辜的孩子和其他女教师。

案例2.汕头男子突然闯入幼儿园行凶。

3岁儿童李嘉琳被拦腰举起,头朝下重重摔到水磨石地面上。约十分钟后,她被送到医院抢救,当时后脑颅凹入,破碎,生命垂危。惨剧发生在短短十分钟之内。

案例3.河北中年男人报复社会闯进幼儿园行凶。

告人马闯由于生活所迫,挣钱无途,加之生活中的诸多不尽人意,预谋伺机报复社会。

案例4.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持刀闯入者砍伤。

2004年9月11日,发生在苏州没有通过批准的小剑桥幼儿园28名儿童被一行凶者砍伤。看到孩子被砍,3个老师都吓傻了,坏人把坐在桌子外端年龄较小的孩子都砍了一遍,她们才想到把坐在里面较大的孩子都叫到楼上,结果凶手立马跟了上去。据当地媒体的报道,这3名老师,一个是园长的妻子,另外两个是雇来的,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据说一位因惊吓过度已住院观察。一名叫小豪的孩子因病情转重,被转移至苏州市儿童医院。目前该病区已有专人执勤。苏州市儿童医院一位知情医生透露,小豪已被列为重症病人。来自安徽安庆的孙建设的4岁女儿孙文婷头上挨了3刀,脑部进了空气;而来自江苏连云港的薛明惠的儿子薛松头部中3刀,脖子上还挨了1刀,医生称其颅内有异物。两个孩子眼神呆滞,受了严重惊吓。

案例5.北京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杀死。

2004年10月21日,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的师生2人晚上被歹徒行凶杀死。事发当夜,除了常年值夜班的贺老师外,另几名吃住在幼儿园的外地老师住在楼上,由于风雨声较大,都没听见楼下搏斗挣扎的声音。深夜11时许,在一楼,贺老师哄着4个整托的孩子入睡,这时陌生男子闯进来,用毛巾捂住孩子的嘴,另一个孩子从睡梦中被惊醒,大声哭闹,歹徒便残忍地将其杀害。贺老师也被歹徒杀害。歹徒行凶后从门口离开。据家长们反映,幼儿园一直没有专门的保安,只有一名男职工,平日男家长都会主动帮着干些体力活。

案例6.广州5岁幼女被陌生人冒领遭猥亵。

在6时左右到广州某幼儿园接女儿,一问却被告知丽丽已被领走,心急如焚的母亲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丽丽的父母认为由于幼儿园的失职致使自己女儿不幸受伤,将该幼儿园告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案例7.西安三轮车工偷走幼儿园接送卡绑架男童勒索家长。

11月17日下午,杨女士去幼儿园接儿子,不料被告知,当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将她儿子涛涛接走了。杨女士闻讯焦急万分立即同家人四处寻找。但到了11月19日,儿子仍无下落,杨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队报案。通过摸排,发现杨女士的儿子是被一个黑瘦,头发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让人给杨女士送来一张纸条,称其儿子在他手中。下午4时许,一男子打来电话要杨女士拿2万元钱,地点,方式随后另行通知。经查,25岁的韩向东是蓝田人,此前暂住红庙坡附近的大白杨西村,以蹬人力三轮车卖杂货谋生。几天前,韩向东和熟人一起去过杨女士的家,他认为杨女士家很有钱便滋生了恶念,他从杨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儿园的接送卡,绑架了男童企图勒索一笔钱财。

案例8.昆明16岁花季男女从幼儿园哄骗,绑架4岁亲侄勒索钱财。

16岁的花季少女龚琼(化名),只因贪慕钱财,竟与男友狼狈为奸,将男友的侄子绑架并残忍地杀害。正当她前来索取赎金时,被布下天罗地网的警方擒获。犯罪嫌疑人16岁的昭通镇雄县少女龚琼(化名)来昆明打工时认识了在昆做皮鞋生意的重庆人任某的22岁的堂弟,2人确定了恋爱关系。都市的繁华生活让这对恋人经济上捉襟见肘,其男友知道堂兄做皮鞋生意很赚钱,2人密谋商定绑架任的儿子小松。预谋从幼儿园哄骗,绑架或由其男友直接从堂兄家把小松带出来玩耍,向任某勒索钱财的邪恶念头。

案例9.新洲三技校生为搞钱到幼儿园将自己表弟骗出绑架。

杨席军因缺钱用,便想弄点钱花花,三人密谋绑架商标舅舅的儿子。29日下午,由商标带路,黄文强到幼儿园将小孩骗出,挟持到新华大厦二楼处藏匿,实施了绑架。

案例10.重庆冒名叔叔接走四岁女童家长置疑幼儿园接送制度。

11月27日电4岁的小女孩晶晶(化名),被陌生人从重庆市某幼儿园带走,摧残得浑身是伤。近日,记者从关方面获悉,小女孩的父母已将该幼儿园起诉到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索赔精神损失费8万余元及医疗费。据了解,今年5月24日下午5时许,晶晶的父亲唐某去幼儿园接女儿时,却接了个空。唐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老师也一脸茫然。经老师仔细回忆和在幼儿园四处查询,才回忆起晶晶尚未放学时,就被一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

案例11.孩子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

某农村幼儿园,考虑到农村家长整日在地里忙活,没有接送孩子的习惯,孩子入园,离园的路上不安全,便实行了教师代为接送孩子的制度。有一位吴姓家长认为幼儿园想以此收取费用,而且自家离幼儿园很近,只隔一条小路,不会有什么危险,让孩子自己回家就行了。幼儿园教师警示家长,孩子年龄小,不知道什么是危险,万一在路上出了事,事就大了。吴某对幼儿园教师的话不以为然,未加理会。一天吴某的孩子在离园回家的路上,因和另一幼儿打闹,眼睛被戳成重伤。于是吴某把幼儿园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吴某指责幼儿园没有履行接送孩子的约定,并否认幼儿园曾对他有所警示,幼儿园虽据理力争,但因为拿不出证据,最终败诉,不得不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

案例12.青县二龄童溜出幼儿园好民警路遇送还家。

青县一两岁男童借上厕所之机溜出幼儿园,好奇地沿机动车道走出数公里,幸遇民警才安全返回父母怀抱。。。

案例13.余杭一幼儿在园内戏水池溺水身亡。

余杭新星幼儿园一名幼儿离开集体,在幼儿园内的戏水池溺水身亡。

案例14.经稀释的过氧乙酸泼上了幼儿的脸部和颈部。

十一年前,甲肝像一连飓风在上海肆虐,人们谈之无不色变……其时,丁女生将4岁的儿子敏敏送到单位的寒托班。寒托班工作人员准备了消毒用的过氧乙酸。正应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的这句话,谁也没有想到,班里一个小朋友无意中拿到一瓶未经稀释的过氧乙酸,并且将它泼上了敏敏的脸部和颈部。一场大祸就这样发生了,使聪明活泼的敏敏左眼失明,容颜受损。

案例15.家长隐瞒癫痫病一幼儿死亡。

某幼儿园幼儿,患有先天性癫痫病,但该幼儿入托时,家长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告诉幼儿园。一天早上其母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内,告诉老师孩子昨晚发烧。老师劝其带孩子看病,但其母说孩子烧已退。早饭后,户外活动时,教师让此幼儿园安静坐着,幼儿坐了一会忽然倒地,教师及时按其人中,并将其送往医院,并电话告知幼儿母亲。在送幼儿去医院路上幼儿已醒,也能说话。幼儿母亲未按医生吩咐让孩子住院治疗。第二天,幼儿在家中癫痫死亡。事后,幼儿家长要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

案例16.潮安县幼儿园里:游戏时五岁儿童与小朋友相撞致残。

潮安县浮洋镇林泉幼儿园,2000年11月2日下午4点钟左右,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学校跌倒,她赶紧骑车奔往学校。在幼儿园,班主任为许母说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在做游戏的时候,辉鹏被朝他跑来的另一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心急如焚的许母将已经昏厥过去的儿子赶紧送往医院。在市中心医院,医生及时为辉鹏做手术。经医生诊断,许辉鹏与许润澎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案例17.南京不满5岁的幼儿在幼儿园摔伤致残。

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认定,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6万元,精神补偿费2万元。

案例18.早锻炼飞盘碰伤同伴的眼睛。

偿,遭双方拒绝,便告到法庭。

案例19.南昌蚊香引燃被褥13名幼童葬身火海。

2001午6月5日,江西南昌市广播电视幼儿园蚊香引燃被褥,发生特大火灾,事发当时值班教工擅自离开幼儿,13名全托幼童葬身火海,全国震惊。

案例20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

据新华社7月22日报道,银川市某中心幼儿园因食堂卫生问题,导致该园182名儿童出现细菌性痢疾暴发。这一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在认定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对银川市金凤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不力的问题进行了全国通报批评,并建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追究其主要责任人员的失职责任。

案例21重庆家长和老师接送的过程中阴差阳错地搞丢幼儿。

翠将3岁多的张然峰送到公路十字路口后,自己却径直回家。

案例22教师带幼儿进入食堂幼儿不慎烫伤。

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案例23商丘市虞城县农民与担任教师的女友没钱结婚绑架孩子。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郊乡现年21岁的农民朱红超,与其在虞城县新时代幼儿园担任教师的女友张兵芳2人,为谋取钱财,预谋绑架男童又撕票。

案例24保育员斗胆绑架幼女。

5月23日王芳来到金堂赵镇,化名曾洁到星光职介所登记找幼教工作。经名为红蜻蜓的幼儿园面试,王顺利成为该园的保育员。5月28日下午,上班第二天的王午休后正在叠被子,一个3岁的小女孩找到她要上厕所。见四下无人,园内后门大开,王借口阿姨带你出去玩将女孩儿哄骗出幼儿园,带到了其在郫县犀浦的暂住地。索款5万终落法网28日晚,王连夜写好敲诈信称其为黑帮成员,因老大坐牢急需5万元救人,恐吓幼儿园在2日内将5万元打入指定账号。若报警或不从,后果自负。。。

案例25北京一医幼儿园门卫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

2004年8月4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52岁门卫徐和平(曾患有精神分裂症)挥刀连砍15名幼儿和3名教师。其中一名儿童死亡。两年前,徐和平经在医院上班的妻子介绍,到北大医院幼儿园传达室做临时工。

案例26河南巩义市房屋倒塌师生7死4伤。

2003年8月27日上午9时10分,河南省巩义市西村镇张沟村一所家庭幼儿园(非法)因邻居废弃宅基房屋倒塌,当场造成师生3死8伤(其中1名教师受伤);在送往医院途中1名学生死亡;医院抢救过程中又有3名学生死亡。

案例27河南济源市一民办幼儿园房屋倒塌2死28伤。

2004年8月11日,河南济源市克井镇后沟河村一民办幼儿班发生的房屋坍塌事故,39名儿童被埋,2名死亡,28人受伤。初步查明跟危房有关。

案例28义乌因滑梯翻倒少年击倒身亡。

新浪网站2000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案例29。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伤。

一天午睡时,不满6岁的幼儿刘某从幼儿园寝室的高低床上铺到地板上。经当地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刘某右锁骨骨折及头部受伤,并出现阵发性失明,失听,抽搐,记忆力下降,反应迟钝。刘某的家长因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一纸诉状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近来不少非寄宿制幼儿园都发生了午睡时幼儿从上铺摔下致伤的事件,引起了一些法律纠纷。

案例30教室里幼儿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

去年2000年4月21日,还差3个月才满6周岁的小朋友湛某,在广州市一家中英文幼儿园上课时,老师叫他上前交作业簿,也许他刚完成了任务而有点兴奋,走得快了些,不慎绊倒,头部撞在了写字台边上,致使其眉间鼻背上均破碰伤。幼儿园老师抱起小湛,马上赶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211元。

经医治,小湛的伤痛消除了,但遗憾的是其两眉之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湛的父亲向幼儿园提出索赔。

案例31哥哥领走弟弟双双溺水而亡。

审理认为,被告百慧幼儿园在幼儿接送过程中,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走4岁的弟弟,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

案例32家长未与老师交接幼儿在离幼儿园200米处的池塘落水身亡。

2000年6月6日下午1时,郭林杰的父亲带他去萧山区浦阳镇洋湖幼儿园上学,因是午休时间,幼儿园的大门关着,郭父并没有敲门将孩子交给幼儿园的老师,就自行回家了。当天下午2时,郭林杰被人发现在位于洋湖幼儿园前方相距200米的池塘里溺水,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2001年11月1日,郭林杰的父母将洋湖幼儿园的开办者萧山区浦阳镇洋湖村,树蓬王村,闸上村,花山村,下湾村,后湖村六个村委会一起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该六个村委会赔偿医疗费,补偿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计6万多元。

案例33仙居县幼女放学无人接送出车祸。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幼女因无人接送于放学路上遭遇车祸丧生,幼儿园要不要为此事负责在经过严格的审理后,仙居县人民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幼儿家长没有关于小孩接送方面的协议,小孩放学后一贯由其自行回家;幼儿园的工作,服务项目里也没有接送小孩回家的义务,也无专项收费,且事故发生在幼儿园放学后,所以对事故的监护上的次要责任应由家长负责;拖拉机主明显违规操作,则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案例34替游乐场做宣传,男孩骨折。

某市一娱乐公司与市体育场的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利用体育场的大门口空地设置大型充气玩具,开展经营性的娱乐活动。为吸引游客,请电视台为他们做宣传广告。因为拍摄中需要一些幼儿配合,娱乐公司老板与体育场后勤服务公司的人员就一同来到某幼儿园,请该园承担此项任务。园长明确提出,必须在保证幼儿安全的情况下才可帮忙。对方承诺安全由他们负责。

题。园长只得让随同前来的几位老师也参加孩子的保护工作。在拍摄从高处的充气房间跳向下面的一匹充气马时,一位女孩跳到马背上弹了下来,正砸在周围一名男孩身上。男孩的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诊断结果是,男孩骨折。游乐场承担了医药费和车费。后来,当家长提出承担后遗症的责任时,游乐场要求幼儿园也承担一定的费用,幼儿园拒绝了。

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幼儿园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害人动辄将幼儿园推上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被告席,幼儿园常常疲于应诉,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秩序受到严重冲击。

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法学理论上对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性质尚存在模糊认识和重大分歧;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二是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和不统一,不仅导致了权利人对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法律的错误解读,也增加了司法机关法律适用上的困惑,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以致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现象的大量出现。

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正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确界定学校、学生和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对提高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伤害事故中的学校责任既有行政责任,亦有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11.重教学轻安全.重教学轻安全22.侥幸心理过重.侥幸心理过重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全防范措施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二、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三、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四、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危险、伤害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

自己。

1010教育管理安全教育管理安全2.幼儿交接中的安全幼儿交接中。

88、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寄宿学生安全寄宿学生安全1010、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某幼儿园,潮安县某幼儿园,20072007年年1111月月22日,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

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

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出了明确的规定。

2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把未。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

3、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4、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

任监护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11)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

((22)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立生效要件立生效要件”((33)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1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护人范围;(22)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616条的规定,只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所必需,具有行政权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教育教育法法》》第第4242条第项和第8181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最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第第160160条就此作了规定:条就此作了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

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

然而然而《《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59159条对监护人的条对监护人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第第3838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3232条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珠海珠海黑心黑心幼儿园长受审幼儿园长受审克扣孩子伙食费克扣孩子伙食费9090万元万元20112011年年55月初珠海市月初珠海市““创艺幼儿园创艺幼儿园””因拖欠教师工资因拖欠教师工资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11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

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55月月1010日离职会日离职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2004年年1111月,被告莫宝珠月,被告莫宝珠(女,5050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际出资人。

际出资人。20062006年年44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

20072007年年44月至月至20112011年年33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9090万元。

万元。

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20102010年年1111月月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80408040元,比虚假的账单少元,比虚假的账单少4882648826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日均花费不到日均花费不到11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210210元。

以代购保险之名骗以代购保险之名骗66万万该事件被曝光后该事件被曝光后,,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3030元保险费,先后骗元保险费,先后骗保费约保费约66万元,其中万元,其中45004500元用于购买元用于购买““校方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其余其余5.555.55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20102010年的年的1010月月99日,日,““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没有任何异常。

没有任何异常。””黄女士表示。下午黄女士表示。下午33时时0909分,幼儿园分,幼儿园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

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55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

心跳。

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33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

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宁宁脸色宁宁脸色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

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赶紧把宁宁抱到校,赶紧把宁宁抱到校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120120急救电话。

急救电话。33时时1515分左右,救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5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

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共计赔偿共计1717余万元。

余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1414时时4545分叫醒宁宁,但却延分叫醒宁宁,但却延误误1515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应当承担应当承担30%30%的赔偿责任。

的赔偿责任。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

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120120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7720102010年年1212月月1414日下午日下午44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6岁的儿子小岁的儿子小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

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回家后,回家后,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脸是被老师的脸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与小崔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66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3030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留1010日,并罚款日,并罚款500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7名幼儿中已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

出辞退决定。

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这起事件中,7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

是难以化解的。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

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能有点““操之过急操之过急””。。

福州福州44岁男孩小扬,岁男孩小扬,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因为老爱讲话,嘴巴因为老爱讲话,嘴巴被老师贴了被老师贴了““封条封条””。。

小扬回家后,跟妈妈小扬回家后,跟妈妈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20112011年年1111月月2323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被王老师贴了粘纸。

被王老师贴了粘纸。2424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去上学。

去上学。““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

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

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2323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

月月2626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日将王老师辞退了。其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实王老师平时对孩子很细心,也很温柔,不少家长都很喜欢王老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师。王老师被学校辞退时,不少家长还向园长求情。

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据王老师说,可能是由于这段日子家里的事情比较多,工作压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力又大,她一时冲动才犯了错误。事情发生后,她还亲自到林女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士家道歉,但林女士不接受。

20102010年年0909月月0808日日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两岁半的女孩小莹(化名)和同班小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朋友小梦(化名)因为抢板凳发生争执,两个小朋友互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相抓了对方一下,小梦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迹。之后,小梦的妈妈梦的妈妈----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幼儿园大班的陈老师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打了小莹十多分钟。在场的其他一位老师也一起打了小88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日下午,唐女士确认校长在学校之后,于1616时多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又赶到学校。调看监控视频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

发现孩子不但没有咬人,反而被小梦的妈妈暴打。““小小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

梦的妈妈是楼上大班的老师,姓陈。””99月月11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视频后便向当地权台派出所报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警,同时希望学校给一个说法。

士说,她是幼儿园的生活老师苗老师)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在向小梦的妈妈比划着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莹。

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随后,陈老师冲到小莹面前,多次拍打小莹手臂,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着什么。再次查看小梦手臂““伤势伤势””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之后,陈老师又多次用手指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戳小莹的头、推打小莹。不解气的陈老师,又将小莹从教室中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位置拽到墙角,小莹踉踉跄跄还没有站稳,小梦妈妈接着用手推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了她一把,小莹重重地摔在靠在墙边的床上。

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期间,小莹不断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观看,一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位老师从头到尾没有出来制止。生活老师苗老师也参与了打人。

事故案例分析心得体会

2月12日下午,检修工段针对春节检修临近,在班组安全活动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了近期水泥企业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对事故中的经验,教训进行了讨论和总结。

我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我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人的原因还是制度的原因?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体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有的人思想麻痹,开小差,放松了安全意识,就进行了违章作业。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的不负责任。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作斗争,“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教育案例分析

施。2月14日13时巧分,电焊工董某在既不清理现场,也无任何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动焊。电焊熔渣掉人厅内一人多高的海绵床垫上。因该楼刚刚装修过,采用的装修材料全部是易燃的,遇火即着。火着起后,用脸盆的水扑不灭,在场的一个营业员抱来灭火器,但是却不会使用。营业员把灭火器交给在场的一位顾客,那位顾客也不会用,再问别人也都不会用。这时,火已经很大了。有人想去报警,但因电话机被锁,只能打进,不能打出。一个营业员跑到相邻的单位借电话报警,可是那里的电话也被锁住。那位营业员不得不跑到对面的照相馆去打电话。拿到电话,却又不知火警号码,只好查电话薄。当查出报警电话,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海锦床垫上的火已经上了房。公安局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亲赴现场指挥灭火和抢救遇险人员,共出动消防车24部,消防指战员164人,经过消防指战员的英勇扑救,大火于16时30分被扑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该场合中,电焊工董某_。

a.没有违章b.不需持证上岗。

c.必须持证上岗d.不需参加安全培训。

2.负责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扩建施工的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_原因。

a.次要b.直接原因c.重要d.根本。

二、多项选择题。

3.该起事故中,____是负有重大责任。

a.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公司施工队电焊工董某。

b.唐山市东矿区商业局局长。

c.唐山市东矿区劳动服务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施工队队长。

d.唐山市市长。

4.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_,也是造成此次特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a.安全管理薄弱b.安全意识不强。

c.货物太多d.边施工,边营业。

三、简答题。

5.该事故中,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经理孟某负有什么责任?

6.根据上述材料,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随着安全生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要突出今年安全生产月“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着重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每一个从业人员自踏入电力行业的大门,就开始接受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牢记在心,我们是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安全工作规程翻破了一本又一本,安全学习记录是厚厚一大叠,那为什么一出事故进行分析,结果就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我想不会有人对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有任何怀疑,这些都是鲜血教训的经验凝结,每个人都对这些耳熟能详,它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三件法宝,但为什么最终却不能落实到行动上?从业人员无所适从,究其原因就是抱着及格就行的思想,怀着侥幸心理,心里头少了安全生产这根弦。

  在“大峰矿轮胎爆炸”事故中可以看出有关责任人违章麻痹,存在侥幸心理。有资料显示,在有认为责任的事故中,90%以上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到位而造成的。的确,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实践中正是一些人有了“及格就行”的思想,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轻则设备受损,重则人身伤亡,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只有满分”的思想,100%严格按安规办事;检查到位,不漏过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过一个疑点,“大峰矿轮胎爆炸”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工作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比如说一个工程的十项措施我们做了八项,我们不能说安全工作及格了,往往剩下的两项措施就有可能是我们安全工作的隐患,就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一个小小的错误、一点小小的疏忽对于我们电力从业人员来说都是致命的。也许有人会说安全生产只有满分,没有及格,那我们日常安全坚持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得满分。确实,在安全检查中多少都能够发现些问题,正是通过问题的发现才知道自己的不足,才督促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现实工作中才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才能拿到满分。安全生产百分百,要做到这一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了要掌握安全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纪律章程这几件法宝,还多有几颗心:一、专心。学一行,专一行,爱一行。“即来之,则战之;即战之,则胜之”,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汗”,工作的时候就应该专心工作,不要想工作以外的事情。二是细心。不管是长年在干的,还是第一次接触的工作都来不得半点马虎,粗枝大意实在是安全生产的天敌。“大峰矿轮胎爆炸”事故中死伤人员的组织随意性就充分暴露出了麻痹大意的思想。三是虚心。“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四是责任心。要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做到不违章违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切实做到“严、细、实”。除了这些,很重要的就是平时的功课要作好,钻研业务,通过平时的实际工作要不断提高自我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只有这样在每次工作中,才能作到次次都是一百分。

  每个夜晚来临时,看着万家灯火点缀着我们美丽的城市,我的心里都涌动着温暖,我们应该象爱护自己生命一样重视安全生产。一点小小的故障就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巨大的损失。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没有及格,只有满分。

  检讨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