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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宿舍管理制度(优秀17篇)

作者:念青松

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管理严格程度,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整体运作效果。这些规章制度范文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值得借鉴和学习。

食堂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创造优质文明的就餐环境,保证员工餐饮卫生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食堂进行食品加工、员工用餐等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站内领导小组负责食堂工作的全面管理,监督执行食堂管理制度;3.2站内经管员负责食材、炊具等采购,并进行成本核算,炊事员负责食品加工、炊具管理和食堂、餐厅卫生,保证员工炊食安全卫生。

4、控制要求。

4.1就餐时间:

4.5严格遵守供餐时间的规定,做到不早开,不早关,对用餐者服务周到、公平合理;

4.8员工吃多少打多少,不应剩菜、剩饭,杜绝浪费现象;4.9员工要爱护食堂餐具、用具,防止损坏。

5.1食堂工作人员要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员工因在食堂就餐而发生疾病的情况;

5.2米要经仔细淘洗,不得有砂粒等异物,副食类要细心清洗,不得有异味;

5.6禁止在操作台上抽烟,防止将烟灰落入饭菜内。

5.7各种餐具、容器要做到"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各种铁、铝、木质用具及刀,要物见本色、无锈、无油污,用后擦洗干净,装熟食品的容器应放置在橱内或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6、环境及个人卫生管理。

6.2炊事员在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自觉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男同志勤刮胡子,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食堂工作人员凭健康证上岗。

7.3制订火灾和中毒应急预案,炊管人员应熟悉预案内容,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

7.4每月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采购、验收、加工、制作、出售和保管等环节,避免浪费现象,7.5食堂设立意见薄,虚心听取员工意见,后勤管理部随时了解员工意见,帮助、督促炊事员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为搞好宿舍管理,保障员工有一个舒适、卫生、安全的住宿休息环境,为了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凡本公司站内员工享有免费居住宿舍的待遇,凡入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

2、每个宿舍分别负责本宿舍的安全、卫生、财物和人员的动态管理;

3、宿舍作息时间为:

早晨6:00以前起床,晚上22:00熄灯休息;

4、员工应自学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回宿舍;

6、员工住宿必须服从统一分配的房间、床位入住,不得私自更换房间或床位;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 、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 、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 、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 、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 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 、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 、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 、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 、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 、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 、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住宿者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施

第二条外籍教师(专家)入住时请核对室内物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离任时,应将清单上的物品如数交还。如有物品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外籍教师(专家)不得擅自改动房间内的.任何设施。入住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房门钥匙、不得擅自为非本房间住宿人员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第四条 外籍教师(专家)有使用房屋及设备的权力,也有爱护与维修的责任。对因爱护不当而造成的不应有损失,外籍教师(专家)应负其经济责任。

第三章安全

第五条外籍教师(专家)应注意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房内禁止违章使用自备的大功率电器,禁止开无人空调。

第六条外籍教师(专家)应妥善保管护照、钱及其它个人物品,不宜在房间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第七条 夜间休息或假期外出期间,须锁好房间门窗及阳台窗户,切断电源和供水开关,确保安全。

第八条 如发现室内的设施有故障和不安全隐患,外籍教师(专家)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告。如遇火灾请立即切断电源、迅速离开,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报警服务台电话“110”。

第四章日常生活

第九条 室内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置在公共楼道内,不得从楼上外抛。

第十条 校外来访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公寓,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意。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凡在房间内留宿他人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按涉外旅馆的最高住宿标准收缴住宿费用。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专家)节假日期间如离校外出不在公寓内居住的,应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住房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或交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管,不得擅自交他人保管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不得在房间内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活动。不得在公寓内传教、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令的言论。

第十三条 入住合同结束离开学院时,应将钥匙交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专家)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值班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二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院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三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院后勤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四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五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七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八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九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院稳定等信息。

第十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不准到校外用膳。

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工地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每个职工能工作好、休息好,同时也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经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特制订以下制度:

1.每个职工应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搞好个人的卫生,要求每个职工在上班前叠好被子,做到整齐有序。

2.每个寝室由班组长指定或推选一名寝室长,督促指导。每个职工搞好清洁卫生,并且每天轮流值日清扫寝室。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养成良好的习惯。

3.职工宿舍不准擅自接电,不准用电炉、电炒锅等;不准用煤油炉、煤气灶烧菜做饭;不准往墙上乱踢乱敲;不准在宿舍里放工具;不准在寝室聚众赌博。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者罚款10-100元。

4.宿舍的卫生负责人每天都要进行检查、值日生的清扫情况不清洁,不得移交。

5.每半个月由项目部会同各工种负责人及寝室长进行宿舍卫生评比,评出最好及最差的各一名,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并对检查结果预以公布。宿舍内各种活动不得超过10点钟,并且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寝者经管理人员警告不听者处以50-100元的罚款。职工在宿舍内不得进行赌博、卖淫、斗欧、酗酒、进行偷窃行为如发现将被开除或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宿舍内不得留非本工地或非本宿舍的人员住宿。

7.宿舍内,各位职工必须保管好自已的钱物,提高警惕,严防小偷。一经发现有不法行为的将作出除名开除处理,并扣发其全部工资。同时对举报有功者,将进行奖励。

8.职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按规定时间开关电灯。白天上班时,最后一位要关灯,不浪费电源,如被发现白天开灯者,对整个寝室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元。

1、宿舍要制定轮流值日表,宿舍内保持卫生、整洁、通风、被褥、床铺整齐,有纱门纱窗,并有卫生人员负责宿舍的卫生清理与监督,夏季有防蝇措施,冬季有防寒措施。

2、宿舍内应抹水泥地面或铺贴瓷砖,配置单人床或上下双人床,禁止职工睡通铺,在施工的建筑物内严禁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超员,人均住宿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宿舍住宿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日常用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3、宿舍内墙面应刷白,并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墙面乱涂乱画,不得在室内随意拉接电线,不得在宿舍使用未经许可的电器,不得破坏公用设施,严禁随地涂痰,大小便。

4、宿舍内必须配备保温瓶、碗筷柜,被褥要叠放整齐,衣物、鞋袜、脸盆、餐具、茶杯及工具等个人物品要放置整齐有序。

5、应创造条件,设置工人文化娱乐室、淋浴间及更-衣室等公共设施。

6、严禁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男女混住,按时息灯睡觉,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住宿人员、宿舍负责人名单应张贴在各宿舍房门上,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的影响他人休息。

四、宿舍内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单身宿舍严禁睡通铺和混宿。

五、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

六、注意保持宿舍内的空气清新、流通,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

七、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应有电工统一安排。

八、各宿舍严谨聚众赌博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院系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给同学们营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使学生们养成良好的社会道德,特制定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

1.学生住宿由公寓中心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宿舍者,必须向公寓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心根据情况予以调整,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寓中心同意,不得随意调整宿舍。

2.不准在学生宿舍会客或留宿人员,为给学生亲友来校探亲提供方便,公寓中心设有接待室给予安排会客和休息。

3.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要本着干净、文雅、舒适、优美的原则进行布置。

4.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必须讲究文明住宿,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在楼道、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不准在楼内踢球、拍球、大声喧哗。

5.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特殊情况晚归宿者,要出示学生证、住宿证并进行登记,方可入楼。

6.学生在宿舍安置、使用计算机等大件物品,应办理审批手续,使用计算机网络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上网习惯,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7.学生公寓实施苑区化管理,各苑区设指导员,苑区主任1名,苑区副主任1名,苑区主管1名,管理人员若干名,负责楼内事务工作,管-理-员进行管理时,住宿学生应给予大力协助。

8.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准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各院系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但需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公物管理

1.住宿学生必须爱护楼道和室内配备的各种家具、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拆卸、改变其原貌,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或偷拿公共设施的要加倍处罚。

2.不准在墙壁、门窗、家具、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纸张,床上不准挂床帘。

3.窗扇开启时,应挂好风钩,关闭时应关严,插好插销,窗户扇上严禁凉晒衣物。

三、卫生管理

1.每宿舍选举舍长一人,每天派值日生一人,轮流值日,负责内务卫生。

2.宿舍应每日按时清扫,不准在楼道内或从窗口向外倒垃圾、扔酒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

3.不准在墙壁、门窗、顶棚上乱涂乱画,甩墨水、抹污垢;严禁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及燃烧废纸等杂物。

四、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准将社会上的闲杂人员领入学生宿舍楼。

2.不准私自撬门锁。门锁损坏,要及时向公寓中心申请维修、更换。

3.室内无人时要随手锁门,以防被盗。

4.不准在室内乱拉灯线,私安电灯和插座,不准在电线上挂衣物。

6.严禁在宿舍内喂养狗、猫等宠物。

7、严禁翻越阳台、围墙。

8、学生应遵守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维护宿舍的安全。学生应提高警惕,出入关门,配合管理部门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宿舍管理部门和保卫处。

9.进出学生公寓区的机动车辆,实行验证登记制度,所有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区域(包括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严禁的士进入。

10、宿舍内电热水器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五、退宿制度

1.毕业生接到派遣通知后,按规定接受宿舍管理人员对所在寝室的家具物品进行验收。如有人为造成损坏则按原价赔偿。

2.办完退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的时间离校者,由所在系开据证明,公寓中心同意可办理暂住手续,否则不准住宿。

3.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如发现原寝室设施被破坏,则扣留当事人档案,令其返校接受处理,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4.在校生不得私自入住毕业生腾空的房间,有撬门进入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规范

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经商活动及以盈利为目的的其它活动;

3.留宿异性或未经学生公寓中心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4.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录像制品等行为;

5.设床帷、乱钉物架及熄灯后点蜡烛进行娱乐活动的行为;

6.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7.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传呼器等行为;

8.大音量开放收录机、大声唱歌、跳舞、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9.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等其它行为;

10.私开电闸以及偷换保险丝,偷水偷电等行为。

七、奖惩办法

各有关单位和公寓中心定期组织对宿舍检查评比,对连获“文明宿舍”、“卫生先进”流动红旗的,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对于不能严格执行本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对拒不接受批评,无理取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报学院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素质教育的窗口。为了使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章 宿舍调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归属于服务公司管理,它是学生宿舍管理与服务的直接部门。

第二条 学生住宿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门统一安排调配,学生不准擅自进住及调整宿舍。未经物业管理部同意,擅自进住及调房的同学,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 新生入学时,由学生处和物业管理部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住宿时,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张,并填写住宿表格,由物业管理部建立学生住宿档案。

第四条 学生宿舍需调整,由物业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家具、电话、热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准搬动,物业管理部将派管理人员验收原宿舍的家具、门窗及其他设备,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调整后要重新核实并填写住宿表格。

第二章家具设备管理

第五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和其他设备,先由各寝室按要求填写,后经物业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员双方签名。本宿舍的家具、设备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如属自然损坏,学院负责维修或更换;如有丢失,照价赔偿;如属人为损坏,除了照价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宿舍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不准擅自拆卸,违者应在限期内把原物修复,否则将按破坏公物论处。

第七条 宿舍内的家具、门窗等有关设备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当事人没有主动承认错误,宿舍成员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违纪人员的情况下,家具、门窗等设备维修的费用将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其经济赔偿,并给予同样的纪律处分。

第八条 学生实习需要搬运宿舍里的家具设备,必须向宿舍管理部门请示,并办理有关手续。实习归来后,要将原物归还,不得擅自调换,否则将按原物予以赔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如有家具、门窗及有关设备属人为破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并限期缴清。

第三章 纪律、安全管理

第九条 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条 非本院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进入学生宿舍楼的学生需佩带胸卡方能出入。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出示出入证件,说明来访情况,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 特别禁止留宿异性同学。

第十三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修预备前10分钟离开宿舍。宿舍大门的上锁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关门。凡超过关门时间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记,并按迟归处理。爬墙、爬铁门或夜不归宿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四条 午休时间(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寝时间(23:00熄灯以后)。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口盅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如确因学习需要开录音机的同学必须在不影响其他同学休息的情况下配戴耳机。

第十五条 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第十七条 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务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新生宿舍安排后,宿舍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配置,每人一把,并办理钥匙领用手续。经物业管理部调整住房的同学必须按时退还原宿舍钥匙,再办理新宿舍钥匙领用手续;毕业生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本宿舍钥匙不准转借他人,钥匙丢失必须向管理人员汇报并缴纳相应的钥匙配备费用,不准擅自配置钥匙。凡发现非本宿舍人员持有本宿舍钥匙时,将追究钥匙流失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随处丢放。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避免东西被盗。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条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排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宿舍里的水电设备(包括灯泡、灯管)损坏,必须及时向物业服务中心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宿舍区的公共卫生(包括楼梯、走道)由专职保洁人员打扫,宿舍内(含门、窗)的卫生由各宿舍负责。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轮流派人倒进指定垃圾桶内。严禁把垃圾倒放在楼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点。

第二十五条 严禁往窗外丢垃圾、丢杂物、倒水、倒剩饭菜等,必须主动倒进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六条 为了保持宿舍的整洁美观,禁止在宿舍区内张贴各类广告,不准在宿舍门口和宿舍内乱贴明星像画,不准乱涂墙壁,保持墙面干净。

第二十七条 不准在浴室、厕所乱丢杂物。因乱丢杂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况,疏通费用由有关责任人或有关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条 因特殊情况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包括家住本市内的),必须经院系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明、手续。

第二十九条 每间宿舍选举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的纪律、安全、卫生、物品摆放及轮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凡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必须配合学校有关执勤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做好违纪登记工作,凡弄虚作假或干扰、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充分保证入住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要求,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归口部门为行政部,住宿方面的问题应与之联系解决。

第三条非我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由我公司安排入住员工宿舍的,等同我公司员工受此制度约束。

第四条入住。

4、1员工在接到公司宿舍分配通知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入住。本公司不接受调换、调整的要求。

4、2员工在入住时应核清由公司按照标准以完好状态配置的设备设施,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公司解决。

第五条居住。

5、1居住安全。

5、1、1由公司交予员工的宿舍钥匙,员工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转借、私自拷贝。

5、1、2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门窗关好、锁牢,以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5、1、3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水源、电源关闭,预防无人状态下的漫水、费电、火灾。

5、1、4员工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

5、1、5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5、1、6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试验。

5、2居住秩序。

5、2、1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5、2、2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间格局,不得擅自改变水路、电路分布。

5、2、3员工宿舍内禁止进行偷窃、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5、2、4未经公司允许,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5、2、5宿舍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

5、2、6宿舍内进行的娱乐活动要适度,不得制造剧烈震动、巨大噪音等扰民行为。

5、2、7员工应自行安排清洁卫生活动,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5、2、8员工不得在宿舍的走廊、楼梯、过道、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严禁高空抛物。

5、2、9员工的交通工具要按照要求有秩序地停放于规定地点。

5、3设备设施。

5、3、1员工应自觉爱惜宿舍内的建筑、器具、设备设施等一切公司物品。

5、3、2禁止在宿舍的墙壁、地面、天花板上进行打孔、挖洞等损坏其完好性的行为。

5、3、3禁止往下水道内倾入丝线、塑料等任何可能致其堵塞的异物。

5、3、4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公司进行维修,因不及时报告、擅自拆卸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5、3、5宿舍内设施及物品因违规使用、故意破坏等造成的人为损坏,其换新、维修、清洁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损坏者承担。若无法明确责任,则费用由其使用者共同承担。

5、4为防止有浪费现象,公司每个月将扣除宿舍人员的水电费,请节约用水,合理用电。

第六条宿舍的调换及迁出。

6、1若员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宿舍,应报公司行政部研究批准。

6、2员工调换宿舍、离职迁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有序进行,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退房、物品点收、接管、移交等手续。

第七条在宿舍一楼就餐时,离开时不得将剩余饭菜、骨头等残留在桌面。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其处罚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后,一经发布即刻生效,与此相应原有制度废止执行。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内不得私拉或改接电源线路,不得私自增加电灯,由项目部设置的插座板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使用火油炉、蜡烛等明火,不得在室内或走廊上烧纸物。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窗户和锁上门,如发现宿舍物品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和相关负责人。

3、职工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赌博。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男女混宿。

4、住宿人员必须在23:00以前回宿舍。

5、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好后要关紧,最后离开宿舍者要关灯。

6、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宿舍安全管理,要经常巡视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内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

8、加强消防管理,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