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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精选5篇)

作者:雁落霞 最新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精选5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篇一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xxx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将自有产权的《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矿山开采施工的劳务发包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岩矿山开采爆破劳务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爆破、破碎、装车、转运的劳务

4、工程量: 约170万立方米

二、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1、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工作的实施。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对劳务费用自负盈亏。

三、工程工期

l、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 为准。

竣工日期:(以爆破作业劳务总工程量完工 为准)。

2、本矿山采矿施工劳务总工期为:。

四、采矿施工劳务计价:

(一)综合单价

1、土方: ;

2、涉及爆破的石方:;矿石: 25元/立方米。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25元/立方米。。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矿石的爆破开挖、破碎(80一100cm以内)、装运(施工现场500m以内)。

2、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3、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及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l、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公里按当地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进出施工区域便道另计(工程量、工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3、因甲方住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1、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1、乙方产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方量后,即可向甲方报送相关《工程计量依据》,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依据》后,双方对其复测,且两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报《计量支付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经乙方审定后作为当次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其予以确认,计量计价)。

2、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爆破、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完成壹万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后,预留壹万立方米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料。其余部份,每满壹万立方米甲方应及时审定计量依据,贰个工作日内实时支付工程劳务款(甲方审核计量依据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2、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人:由王建和李文建两人签收工程款,由两人指定账户打款,如有单方领款,不予准允,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六、矿石开采施工进度:

1、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采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劳务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矿总进度的年、季、月综合生产劳务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规范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组织劳务施工。

2、如因乙方无故造成连续上卫天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终止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劳务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间工期适当顺延。

2、负责办理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应证件、批件;协调周边作业环境、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劳务施工作业环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损失费。机械台班按每天元/台、转运的车辆元/辆,人工费按每人元/天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协助乙方油料供应,火工材料由甲方供应,以油料每吨人民币:汽油元、柴油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为现行基价,超出基价10%以上部分由甲方补贴差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作业人员必须具备1—2人持证上岗,并具有与本采矿施工作业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和管理带制度。

2、服从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保护环境。

3、乙方必须确保本采矿施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各项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强制违章要求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设立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5、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规范作业。

6、认真做好与本采矿施工相关的作业进度计划、机械设备的调度和安排。自行承担盲目作业和使用机械设备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的窝工、停工损失。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实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规范施工,其采矿剥离比例超过10:1,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双方确定后方能重新旋工,以此杜绝乱采滥挖现象。

11、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乙方采矿(进度)款,按每口10%向乙方偿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不得超过10个工作口。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其开采的矿石自行销售抵扣工程款。

12、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重施工区域周边(红线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树木)赔偿及纠纷、森林火灾等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指定植被清理工作,由甲方现场签证计量、计价。

13、甲方因采矿施工需要,调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产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在支付进度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计时或计件费用,双方签证为准。

14、保证施工现场车辆的正常通行。

15、签收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资料,需要书面回复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16、杜绝和控制与采矿项目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除国家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人民币壹至伍仟的罚款。罚款将在乙方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同意。

九、合同履约保证: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开工累计产量达到壹万立方米甲方暂不结算工程款,该款作为乙方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终止前最末两次支付工程款时,分批次等额全部退还乙方该履约保证金。同时,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将本合同所属的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l、本《矿山开采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l、本采矿项目实行甲方监管制全程对该项目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资料。

2、乙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应能满足该项目施工进度需要。

3、根据采矿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必须采用 以上的挖掘机;双桥以上的载重汽车:

4、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就乙方设备配置提出改进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改进。

5、甲方工程师对违反相关安全规程的施工作业有权予以伍仟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罚款通知单》直接报送甲方财务,罚款金额甲方工程进度款中划扣。

6、本合同编号仅指档案编号,与现场施工区、段无关。现场施工区、段以甲方现场指定指挥部指定区、段为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实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甲方(签章): 联 系 人: 电 话: 身份证编码: 时间:20xx年

乙方(签章): 电 话:

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篇二

乙方:架子班

根据《xxx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管理规定,为优质、高速、安全、低耗完成工程及附属工程的施工任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将上述该项工程的架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拟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m2

4、结构类型及高度: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括辅材),包质量(优良)、包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

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矿山土方工程需要和《xxx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土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友好遵守。

1、乙方包挖、包运、包推废土(包推甲方车辆运的废土,但数量不能多余乙方)运土尽量就近安排,路段在一公里左右范围内,如果遇到难挖的石方或其它,由甲方解决,包安全文明施工。

2、工期:从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签。

3、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方为大面积挖运,以每车人民币84元计算(大写:捌拾肆元整),每台车厢不能少于13立方。

4、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用电、车辆机械用油(油款在结算后扣回),可借支生活费、机械修理费。

5、结算及付款方式:每10天结算一次,结算后付清所有费用。如超期甲方无法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工或甲方发生事情暂时解决不了,叫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甲方补每人每天伙食费10元,车辆、勾机、推土机每台每日500元(大写:伍佰元),提供期间,甲方不能用其它机械进行施工。

6、施工过程中,山坟、果树、电缆等法律法规责任一切由甲方负责。

7、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在安全情况下,一切服从甲方安排指挥,听从管理。

本合同未涉及的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矿山地方全部完成失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xxx合同法》《xxx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 井下 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

3、采准工程

4、回采工程: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

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 m3 /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 m3 /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 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 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xx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 、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 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 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安全责任合同篇五

采矿权人将矿山发包给承包人,但并未退出矿山管理,仍继续履行采矿权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承担采矿权人依法应承担的法定责任。此种情形下,采矿权人与承包人签署的矿山承包合同依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份判决,对该类情形认定的非常清晰,案号为(2015)民一终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为:

武孝明与王占东签订的两份《合作开采协议》的性质,应认定为采矿权承包合同,而非采矿权转让合同。理由为:

1、正义关煤矿的采矿权人一直是国马公司,本案各方当事人均未试图改变采矿权的归属。武孝明与王占东签订的《合作开采协议》明确,双方系就“经营权转让”达成的协议,协议中并无关于变更采矿权人的约定。

2、从开采期限上看,《合作开采协议》第二条约定,武孝明的开采时间以王占宝与国马公司所签合作开采协议约定的时间期限为准,而非永久性转让开采的权利。

3、从开采范围上看,《合作开采协议》约定,武孝明有权开采的仅为五采二区的部分区域,而非整个正义关煤矿。

4、从矿区管理上看,国马公司始终控制着正义关煤矿的开采及销售,武孝明必须遵守国马公司的管理规范。

《合作开采协议》约定,武孝明应“遵守矿业集团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必须遵循国家矿业集团及安全部门有关规范施工,规范生产、规范经营、确保安全”。在开采过程中,各方须将税费层层上缴国马公司并在国马公司处领取火工品。在销售过程中,各方须将采出的原煤在国马公司所设的磅秤上过磅以缴纳管理费。故此,从案涉两份《合作开采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看,并不符合采矿权转让合同的特征,王占东只收取固定数额的转让费用,武孝明自行开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应认定为采矿权承包合同。

关于案涉两份《合作开采协议》的效力。该两份协议系武孝明与王占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