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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旅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大全10篇)

作者:QJ墨客 最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 旅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大全10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酒店式公寓等计时休息形式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为旅馆)。

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旅馆业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具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营场所;

(二)经营场所与所属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隔离;

(三)客房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装符合标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从事旅馆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开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部门核发的有关名称核准文件;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文件;

(四)旅馆方位及其内部平面图纸;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许可申请的实地核查工作,符合条件的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旅馆迁址、合并、变更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到公安机关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歇业的,应当自歇业之日起五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歇业登记,交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前款规定的情形中,涉及经营场所开办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公安机关在变更《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前,应当对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第七条 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治安责任人,应与所在县(市)、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公安机关应对治安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旅馆应当配备治安保卫负责人和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制定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第九条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演练;

(四)客房区域设专人全天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五)发现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六)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为他人提供场地从事旅馆经营以外的活动的,在活动举办二日前通知公安机关;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旅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在出入口、通道、电梯、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按规定设置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并保证其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鼓励旅馆安装使用电子防盗门锁和电子报警装置。

第十二条 旅客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得携带枪-支-弹-药住宿,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对旅馆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保存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图像资料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消防、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实施罚款处罚,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罚款全部上交财政。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 为了加强酒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酒店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 酒店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人事经理担任,以协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其他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由总经理任命。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保安部,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负责,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各岗位主管(领班)为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三、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特点,依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劳动安全规定及技术标准,制定和不断完善本部门各类劳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 各部门制定的各类劳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须报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备案。

五、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可根据酒店总经理指示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并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和报告制度》进行妥善处置。

六、 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概念含义:

1、 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即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2、 事故及伤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伤亡事故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 工伤(包括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4、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5、 危险源(危险的根源),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6、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7、 劳动安全管理,是指企业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8、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生产实际,将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七、 不安全的行为及不正确的观念与态度:

1、 缺乏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2、 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操作、值班。

3、 上岗操作准备不充分,与同伴联系、配合不当。

4、 操作姿势不正确,用力过猛,速度过快,工作位置不当。

5、 安全装备设置错误或失效。

6、 以身体代替工具,或以抛递代替手传等不安全动作。

7、 饮酒、服药、过饥或过饱时作业。

8、 带病、超负荷、超时、过度或恶劣环境作业。

9、 未使用或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工具或穿着不安全的服装。

10、 作业期间开玩笑、追逐打闹、搞恶作剧等。

八、 不安全的环境:

1、 不适当的照明环境,光源炫目或不足。

2、 温度过高或过低,空气不流通,湿度过大。

3、 不安全的设备设施、构造、作业程序及方法。

4、 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锐锋利、表面过滑、老化失效。

5、 设备、材料、工具或废料、物料没有堆放妥当或储存不善。

6、 出入口、通道狭窄或堵塞。

7、 地面不平、太滑或有临时及凌乱物品。

8、 缺乏护栏及围蔽,上方及周围有施工作业。

9、 设有高温、高压、转动、带电、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蚀设备及物品的场所。

10、 人员流动大、有机动车进出、玻璃门、玻璃墙、双向门、转弯等场所。

九、 健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十、 酒店劳动安全生产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十一、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 组织、指导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政策、规定。

2、 教育各部门管理人员尊章守法,带头搞好安全生产。

3、 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找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调查、布置、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5、 负责随时检查、通报各部门劳动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不安全问题及职业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十二、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本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2、 向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 参与制定酒店和部门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如有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上级报告;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5、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

十三、主管(领班)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规定和制度,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经常教育、检查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3、督促本班组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地点的'卫生整洁。

4、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如遇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十四、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一切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设备、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酒店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部门和酒店有关部门汇报。

5、 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报告上级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6、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十五、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分类汇集国家颁发的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档案资料,建立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酒店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存放在总经理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门(公司)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汇总本部门劳动安全监督检查报表及分析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及时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存档。

十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和部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类安全事故的案例汇编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可随时抽查各部门管理档案和各岗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部门须将改进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小组检查核实后才可终结,并将有关情况存档。

十九、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2、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有知情权。

3、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4、在紧急情况下有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5、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批评和检举权。

二十、员工在劳动安全方面的义务:

1、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2、遵章守规,服从管理。

3、在劳动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5、对他人违反安全作业的行为应给予制止。

6、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

二十一、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1、酒店对劳动安全教育实行酒店、部门、班组三级培训制度。

2、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训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3、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由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教育及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各岗位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训,经常检查员工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违反安全作业现象及时给予纠正及教育。

5、组织实施培训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关表格,注明组织部门、日期、时间、具体内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均须签名确认。

二十二、酒店员工安全知识宣传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业工种人员,如从事司机、电工、锅炉、烧焊、油气等工作的,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学习及审证。

二十四、酒店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选派人员参加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学习。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与发放管理:

1、酒店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定期发放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眼镜、听力护具、防护套、手套、防坠落护具、防护鞋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保管、发放由人事培训部、供应部、仓管部及使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3、所选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操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根据酒店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

5、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执行。

6、员工对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对失去保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7、凡专业性强、结构比较复杂,使用要求严格或急救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凡适合个人身体规格或随班组使用的,宜分散个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对在劳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并作出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十七、对因违反劳动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按酒店《员工手册》及相关奖惩实施办法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二

1、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

2、直接领导安监部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各种安全台帐、制定审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文件。明确各成员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按规定进行考核。

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

5、负责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

6、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

7、负责各系统重大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

8、负责本部各科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

9、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

10、保证安全标准化活动开展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三

1、矿井设备由各使用部门编制计划,列表写出设备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经矿长批准,报供应科。

2、机电设备开关、电缆等设备必须符合煤矿防爆性能,非防爆设备和质量低劣产品不得购入。

3、机电设备要选择先进的,不购淘汰设备和耗能高的设备。

4、购入的设备要经矿有关人员打开检查,不防爆、购件不全、质量低劣产品,矿有权拒绝入库,谁购置谁负责。

1、采购来的设备经验收移交保管员入库,质量、数量当面交清,保管员登记上台帐。

2、设备要分类保管,不得使设备配件风吹日晒,造成损失。

3、设备出库由领取者凭有关领导批准的料单领取,或以旧换新。

1、运转中的设备要实行包机制,要执行专人操作,专人维修,设备要挂牌管理。

2、设备的检修,另配件更换,由包机者提出,机电副矿长批准。

3、年初要作出本年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有机电副矿长安排进行检修。

4、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注油、维修、保养、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带病工作,不准高度磨损。

1、对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陈旧设备,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讨论解决资金,另行购置更换。

2,决定设备是否报废,应由机电副矿长决定,报废的设备要下台帐。

3、报废的设备如何处理,由机电副矿长提出,矿委研究决定。

4、矿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设备淘汰与报废。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四

1、生产化妆品xx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化妆品xx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了。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5)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五

关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

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落实总公司“去伪存真”、“整体透明”的管理方针,使各项工作在“去伪存真”中更加清楚、透明、明白,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5.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6.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7.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9.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企管、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工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的指令和决定。

2.负责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的起草和总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总结计划汇报等起草工作。

3.负责组织总公司各单位认真实施年度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规划,保证全年安全质量工作目标的实现。

4.负责班组安全建设“三标”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三标”考评验收1.5 负责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全面提高总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5.组织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组织日常的、定期的、专业的和全面的安全检查活动。

7.组织召开总公司安全委员会,讨论研究对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8.按照上级规定制定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或细则,并组织实施。

9.依据企业《工业动火管理规定》与上级安全部门共同审查工业动火申请报告,实施现场监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搞好防火工作。

10.负责总公司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教育,处理违章人员和内部发生的车辆伤害事故。

11.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工伤证。

12.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审查检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13.负责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设计方案并对防治污染设施 “ 三同时 ”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厂址选择项目审查及竣工验收。

14.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投标队伍进行安全、环保资质审验,对外出施工队伍进行健康安全环保教育和管理。

15.负责总公司污染事故的调查,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面积,对事故进行分析,划分责任,制定预防措施,研究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6.负责总公司标准化、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及iso9000、140001等质量体系运行工作。

第七条 生产公司经理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八条生产公司各副经理的职责:

1. 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协助生产公司经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 制订各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 对车间主任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 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 负责各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 车间各主任等在区域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 基建的职责:

一、 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 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 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质检部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 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 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 人力资源的职责:

一、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二、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三、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四、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六、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八、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会同总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总公司、生产公司、车间)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的安全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保卫的职责:

一、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 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 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 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 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 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 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0 引言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要明确被法律赋予的安全责任,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最根本的要知道自己应负的职责和肩负的安全重任,在“依法治国”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大背景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原则尤为重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

该制度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而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2004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又进一步阐明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管理中的中心地位。

然而,在企业安全管理实践中往往忽略其系统性,或是不能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是无法正确完整地建立一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导致安全责任无法真正落到实处,极大地削弱了其基本功能和效果,甚至成为一纸空文。

近两年来,我国重特大事故频发,为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5年11月发布公告集中曝光了首批42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在该名单中,包括山东胶济铁路“4·28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者济南铁路局、山西襄汾县“9·8特大溃坝事故”责任单位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9·21”特大火灾事故责任者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等,都属于责任事故。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一些企业、地方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问题:

1)事故企业和矿主非法违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盗采国家资源;

2)发生事故的企业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

3)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事故背后存在腐-败问题,其深层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笔者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建立与落实进行详细的论述,希望对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所启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者的日常工作及学术研究有所帮助。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责任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奖惩制度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对安全生产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制约功能、监督功能和检查评价功能。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企业安全管理“执法”的最根本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一个系统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阐明安全生产保障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包括:“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五同时”原则、“三同步”原则、“三同时”原则及“四不放过”原则[1-7]。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

一是纵向方面各级组织、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阐明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二级公司以及基层生产单位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并纳入企业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范围;要阐明企业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各级负责人、各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各生产岗位人员以及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横向方面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阐明各职能部门(如安全监管、规划发展、人事教育、财务管理、法律及经营风险管理、生产调度、市场营销、技术、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等部门,以及党群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在hse-ms/osh-ms中,就是相关要素在职能管理部门的划分。

由此可见,系统建立了纵向和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才能称得上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才能体现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仅是简单的安全生产职责,而是一系列配套制度形成的责任体系。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时候不能急于求成,必须事先调研明确制订范围和程序,明确建立思路,理清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范围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各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单位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本企业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由制度编写组人员编制,以企业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建议采取如下程序:

1)成立编制机构,专人编制实施。

2)根据机构编制,核实机构职能、岗位及人员配置。

3)对本单位各所属组织安全管理状况和各岗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定位。

4)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大纲,指导编制工作。

5)组织人员编制。

6)下发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7)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草案。

8)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必要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大纲,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主体责任人的基本安全职责,以此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条款,并逐步细化完善。

3 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从实质而言,“责任”的含义具有双向性,“安全生产责任”亦是如此:一是积极意义上的职责、义务的责任;二是消极意义上的责任,即因没有履行职责(或)义务而承担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惩戒[8-9]。因此,要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必须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这是一个关键环节。

3.1 企业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大多是因为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等人为原因造成的。如生产经营活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设施、设备、工具、器材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管理人员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等。为此,《安全生产法》第13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作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应负有行政责任、技术责任、管理责任等安全生产责任,即企业的管理应该落实和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要求。一个企业、企业经营管理者或生产人员,如果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的法规,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负责的内涵包括如下内容。

3.1.1 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即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通俗的讲,是指有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是依照刑法的规定给予人身制裁,即限制或者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等刑事制裁。在刑事制裁中,人身制裁是主刑,财产罚、政治权利罚只是附加刑。在《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对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在内的9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作了规定。在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一章的有关条款中,以及在《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对造成严重事故后果的违法行为,也规定了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指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2 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民事义务受法律约束。就实质而言,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民法上规定的保护权利的救济措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3.1.3 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的主要内容是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罚的内容主要是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追究经济责任,由其承担经济责任是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对违反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单纯给予经济制裁,也可以在追究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经济责任。经济制裁的形式有罚款、停发工资和降级降薪等。依照《安全生产法》第73条和第74条的规定,在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中,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对确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查清事故单位责任者的责任。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事故责任者,按照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一章中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包括降级、撤职、开除等在内的行政处分,或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

企业的管理责任、技术责任、行政责任是上述法律责任的具体体现。另外,企业生产活动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人类情感、社会伦理、个人道德等,肩负着上述“社会责任”。

3.2 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99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为了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符合国际惯例的。这一管理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1996年1月22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确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即“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体制。这一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一直延续至今。“企业负责”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把“企业负责”放在第一条,表明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占的重要地位[10]。

企业负责就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对安全生产负责的关键是要做到“3个到位”,即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所谓责任到位,就是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投入到位,就是企业要确保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所谓措施到位,就是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按照规划的内容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不管是安全措施还是安全投入,安全及劳动防护措施、安全奖励基金、安全科研经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等等归根结底还是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只有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坚持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做到落实到位。

3.3 中央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责任

2004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不仅明确了中央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更明确了企业的基本安全生产责任。中央企业这12项安全工作制度[11]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调要层层建立并认真落实责任制。

2)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三同步”制度,强调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3)安全工作“两定期”制度,要求企业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4)企业内部安全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配置制度。

5)安全培训和经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制度。

6)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企业要加强安全质量管理,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

7)重大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制度,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制定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救援机制。

8)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制度,企业要保障安全投入,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追查制度。

11)工伤保险制度,企业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积极发展人身意外保险。

12)工作报告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015年,国资委下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上述12项安全工作制度及其安全生产责任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要求。

4 如何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一个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既要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又要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方法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4.1 要抓责任制体系建设。确保安全职责分配合理、到位,没有管理空白

企业各级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时,要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保障的一些基本原则,在企业中明确安全生产保障原则在各职能部门的划分。

1)安全与生产统一的原则。该原则体现了“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的包涵,安全与速度互保,安全与效益的兼顾。“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而是二者的统一。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如果生产中人、物、环境都处于危险状态,则生产无法顺利进行。因此,安全是生产的客观要求,当生产完全停止,安全也就失去意义。

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与安全统一原则要求: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是管工艺、管技术要考虑工艺安全和技术安全;

三是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五同时”原则。该原则最早出现于《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指“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落实该原则,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以及规划发展、生产调度、人事教育、市场营销等部门,将安全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来,把安全工作落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3)“三同步”原则。该原则亦称为“同步协调发展原则”,指“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落实“三同步”原则,要求企业的机构、技术、发展要同时规划、实施、运作。

4)“三同时”原则。该原则最早见于1972年6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三同时”制度是在我国出台最早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三同时”原则最早被应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见于《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加强有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工作的联合通知》。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这样描述“三同时”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要求企业在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符合各项安全管理、污染防治标准和技术规范。

5)“四不放过”原则。“四不放过”是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原则,见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具体内容指: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该原则要求企业各级领导以及纪检、监察、工会、人事教育等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时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利用事故案例加强职工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4.2 抓配套制度建设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一方面明确了安全生产保障原则在各职能部门的划分,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建立奖惩处罚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违”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法》等;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六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汇报

根据《关于印发春江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过》雄春府办[2015]160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局落实区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度我局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消防投入力度加大。一是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消防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各企事业积极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企事业规划建设。目前,多数企业都安装了市政消火栓,极大地改善了企事业单位消防供水不足的难题。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在个别单位还未完全得到落实。二是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仍有少数单位和群众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仍时有发生;三是由于企业资金困难,消防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依然紧缺。发展消防事业,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抓好督促企业消防安全投入,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充分利用墙报、专栏,搞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抓住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违法违章行为及时通报,达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对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及热心消防、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加大宣传力度,从正面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二是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大对各行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促进企事业单位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工作格局。

(五)坚持群防群治原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力量。大力发展地方、民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立健全以区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体、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补充的社会化消防救灾体系。

第一条为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作为本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保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三)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六)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八)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  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建立消防安全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九、组织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巡查记录;

十、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 、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七

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4、禁止用导电工具敲打开关和接触不良的刀片和接点,一般情况下须停电处理。 

5、高压绝缘工具使用前应检查,要定期做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6、电器设备发生问题时,若不停电有危险时,电工有权紧急停电停车。 

7、高空作业须有安全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有人监护。 

8、检查电机、变压器、开关及导线时用手背摸(绝缘部份)不能用手去拿。 

9、检修电容等蓄能设备时,要先放电、验电后方可工作。 

11、禁止随便改线路、接头,因需要改变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告诉值班电工。 

12、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操作规程,乱拉、乱接、乱动电器设备的`行为,并向领导反映。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五、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八

保洁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保洁部部门职能:

(一)对中俄自由贸易城内外场共享空间进行保洁;

(二)对中俄自由贸易城卫生间进行保洁;

(三)对中俄自由贸易城各办公室进行保洁;

(四)对中俄自由贸易城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五)对中俄自由贸易城经营食品的店铺经常进行检查;

(六)对中俄自由贸易城室内外进行绿化养护、防虫消杀工作;

(七)对中俄自由贸易城餐饮区及时进行清洁;

(八)商户铺内垃圾商户自行放入垃圾袋,每天由保洁工作人员统一处理。

第二章、保洁部部门职责:

(四)每月对各楼层清洁消毒一次;

(七)保洁工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要做到门窗干净,无蜘蛛网、积尘等;

(十一)公司对保洁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灰尘、积垢、纸屑、杂物、污迹等,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以批评、教育或罚款。

第三章、保洁部各岗位职责:

一、保洁岗位职责:

(一)在物业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中俄自由贸易城环境绿化、清洁卫生及消杀工作;

(二)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清洁卫生的法规,熟练使用各种保洁用具;

(五)协调各部门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处理好关于清洁卫生的投诉问题;

(六)负责中俄自由贸易城公共场所的清洁安排;

(七)负责监督商户经营场所内的清洁卫生工作,按照公司的要求落实;

(八)安排各班次工作内容和区域责任人、掌握各班次工作状态和工作质量,不定期巡视各责任区,填写《保洁质量巡视记录表》,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十)组织员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保洁主管职责:

(一)对保洁负责,并完成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以身作则;

(五)抓好班组服务意识建设,树立员工以企为荣,服务第一的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负责本部门的保洁、绿化工作统计,值班记录整理,工作总结;

(七)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处理有关清洁、保养等方面的投诉;

(八)负责参照实际需要和技术要求进行消杀工作,保证不受蚊虫鼠等害;

(九)严格要求员工正确使用机器、工具、药剂,控制物料消耗,注意安全规范;

(十)制定专人养护保洁器械,并督促检查;

(十一)每天定时巡视辖区,填写《保洁质量巡视记录表》;

(十二)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并倾听采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十三)遇到重大涉内外纠纷,无法自行解决处理的,要及时上报部长;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保洁领班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根据员工的情况、能力和工作任务指派工作。

(五)向主管汇报本班在保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听取指示,认真落实;

(六)指导本班员工正确操作机器、工具和药剂,控制物料消耗;

(七)协助处理涉内外纠纷、投诉;

(八)负责每日工作记录的填写及交接-班工作;

(九)组织本班员工开早晚会。

四、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区域的清洁工作;

(二)负责门窗、外墙玻璃、楼道、观光梯、电梯、开水间、电表箱、灯具等物品的擦抹;

(三)负责楼道杂物的清理;

(四)负责垃圾的收集、转运集中;

(五)负责垃圾桶的清洗工作;

(六)负责具体实施垃圾中转房的卫生及消杀工作;

(七)对发生的违章现象进行劝阻和及时汇报;

(八)负责工具设备的清洁及保养工作;

(九)配合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知识与技能;

(十一)严格按照作业流程和标准进行保洁工作,并控制物料的使用;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洗碗工岗位职责

(一)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环境卫生;

(二)勤收餐具,保持桌面整洁;

(三)餐厅坚持随吃随收随清洗的原则,保持就餐区卫生清洁;

(四)餐具、碗、筷实行“四过关”(1刷、2洗、3清、4消毒);

(五)坚持消毒制度,防止病菌传染或交叉感染;

(六)爱护餐具、机械,注意节约水、电、汽等。

第四章、保洁部管理规章:

一、保洁部规章制度:

(三)当班时间不得在工作区域内高声谈话、喧哗、打闹、唱歌、吃零食等;

(五)严于律已,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六)用餐的时间一律为1小时,经班长安排轮流替岗,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七)请事假、病假必须按市场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九)当班时间不得依墙、靠背、攀附栏杆,要注意站姿、走姿,并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十)捡拾物品要及时上缴并登记入册,不得私藏,否则按偷窃处理;

(十一)上班后要做好记录工作;

(十三)工作期间不得看书、看报、聊天等;

(十五)下班前将清洁工具、清洁设施、物品情况,擦拭干净后,摆放整齐,方可下班;

(十六)工作期间发现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十七)加强安全意识,如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或保安部进行处理并做好登记。

二、清洁用具的领用制度:

(一)需用清洁用具必须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

(三)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违者罚款;

(四)因使用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六)凡不符合上述领用要求的,保管人员有权拒收,由此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七)每周定时领班或主管拿申请表找部长签字,然后去仓库管-理-员处领用物品,之后分发到各操作员手中,使用后再将设备和剩余物品归还领班处固定存放或如库。

三、保洁部用具、用品安全使用规定:

(一)严格履行清洁用具、用品的领用收发制度。

(二)使用清洁用品、用具前,均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配套清洁剂的使用比例及注意事项,并检查电线是否有划伤、漏电,配件是否完好,在确认其正常完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三)工作时应时刻注意其他不安全因素。如:工作地点光线不足,插座脱落、漏电、操作异常等,如发现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得擅自撤拆或继续使用。

(四)工作过程中,严禁嬉戏打闹,操作时应集中精神,以免造成事故,使用设备应双手操作,绝对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

(五)高空作业或工作时应使用架梯(或升降梯),注意安全,必要时1个人工作,1个人扶梯或协助。

(六)用高压水枪时,切勿对着他人喷射,高压水枪不能在脱水情况下操作;

(七)高空作业时要佩带安全带,使用升降机时要摆平放稳,下面有人看护,不要让行人靠近。工作中要集中精力,工具千万不要掉下来。

(八)工作区域有水或油时应立即抹去,以免滑伤人员。

(九)发现玻璃、镜子破裂,物体表面有尖锐物,应小心处理,以免划伤。

(十)走廊或公共区域需放各类工具时应靠边或一个角落,并将电线盘好,以免绊人。

(十一)工作过程中,严禁用湿手拔插头或远距离甩拔插头,接线插座、线盒应隔离潮湿水迹地线。水箱加水时切忌不要将水倒在外面或机器上,以免漏电。

(十二)各种清洁用具、用品用完后应立即用清水洗净,并用抹布擦拭机身。

(十三)使用清洁剂时要严禁打闹,若不慎沾上皮肤应迅速用水冲洗。

(十四)用酸性或碱性清洁剂时,应先戴上手套。用酸、碱性清洁剂清洁过的物体,都要用清水过净、擦干,以免清洁剂长期粘附而损坏物体表面。

四、保洁交接-班制度:

(一)保洁应提前着装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本上记录接-班时间;

(五)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洁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六)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员未来,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问题,两班共同承担责任。

第五章、各保洁部位质量要求:

(一)室内地面:经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做到干净、无杂物,无水迹、污迹,光亮(或材料本色)。

(二)墙面:无污迹,无脚印,无积尘。

(三)天花、吊顶、玻璃、电梯、滚梯、观光梯等部位。

1、风口、指示牌、喇叭、顶灯等外露设施保持无污迹,无积尘,无蛛网;

2、玻璃在清洁后,时刻保持其光亮,无水印、手印和别的污迹;

3、不锈钢镜面、钢质装饰品保持光亮如新,见本色;

5、客梯、货梯、观光梯内部洁净无杂物,无污迹,无灰尘,镜面光洁,无污印,内部不锈钢要求光亮、无手印、污迹。

(四)各种导视系统无灰尘,无污迹。

(五)热水间地面干净、干燥,墙面洁净,无灰尘,热水机洁净、光亮,物品摆放整齐。

(六)各办公区域每天定时清洁。地面、通道墙面洁净无灰尘,无污点,办公桌面无污物、灰尘,垃圾桶无大量垃圾和污物。

(七)室外场地及停车场,烟头、饮料罐、垃圾、纸屑等符合公司规定要求(20m小于1)。

(八)卫生间质量要求:

1、镜面明亮无灰尘,台面无水迹,无洗手液滴;

2、门及护板表面无尘、无划痕、无污迹;

3、不锈钢光亮见本色;

4、烘手器要洁净无灰尘,特别需注意擦拭烘手器后部;

5、小便池内无烟头、杂物、尿碱、痰迹等异物,无异味;

6、大便池要畅通,不得有异物、便渍、水锈和异味;

7、墙面四角、屋顶保持干燥,无蛛网、无脚印,无杂物;

8、地面用拖布拖干,尽量保持干燥、干净;

9、门转轴、闭门器和通风口无灰尘;

10、水龙头光亮见本色,无水迹、水印;

11、更换、补充香精球、洗手液,更换厕纸和垃圾袋;

12、喷清香剂,保持卫生间空气清新;

13、清点清洁工具和药剂,存放不易露于客人视线之内。

(九)责任区清洁操作程序、清洁公共卫生间

1、每天营业时间不间断清理,并不断巡视;

2、如条件许可,关闭卫生间,暂不让公众使用,但必须放置告示牌,打开窗户通风;

3、用水冲洗大小便器,并用夹子夹出小便器内烟头等杂物;

4、用厕所刷沾洁厕精洗刷大小便器,然后用清水冲净;

5、用湿毛巾和洗洁精擦洗面盆、大理石台面、墙面、门窗;

6、用湿毛巾拧干加玻璃水擦镜面、窗玻璃;

7、清洁垃圾桶,并内外擦干;

8、用湿拖把拖干净地面,然后再用干拖把拖干;

10、清理纸箩垃圾、地面垃圾及地面积水和水迹等;

11、每周擦抹抽气风口一次,彻底消毒大洗一次;

12、每月用干毛巾擦灯具一次,清扫天花板一次,杀虫一次。

(十)清洁楼层通道

1、每天上午营业前对各楼层通道地面拖抹清洁一次;

2、每天用长柄手刷沾去污粉对污迹较重的地面彻底清刷一次;

3、每天用拧干的湿毛巾抹净墙根部分踢脚线;

4、大理石地面每月抛光一次,打蜡一次。

(十一)清洁大堂

1、每天上午营业前及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大堂,平时每小时保洁一次,重点清理地面和电梯轿箱内的垃圾杂物。

一、 为加强文昌村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根据松江镇政府关于村屯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生态文明村的角度,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农户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二、 文昌村卫生保洁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改善村容村貌,改变不良卫生习惯,提高村民素质,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乡村环境。

三、 村民住户为卫生工作管理的主体。各户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卫生;接受卫生保洁安排;有养家畜、禽的村民,要及时清理粪便。不得乱投乱扔垃圾,柴草和粪土不得乱堆乱放,确保居住环境干净整洁。

四、对于村道保洁实行分段负责制,由村委会划分责任区到户,保持自家庭院和门口及周边道路干净卫生,对保洁不到位的农户,由村委会督促其经常保洁。

五、 文昌村实行定期检查清理卫生保洁情况,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如发现本户两次以上乱倒乱堆垃圾现象,将取消其村内各项待遇和低保评选资格。

六、 全体村民要认真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本村环境卫生,把文昌村营造成一个整洁美丽的生态村庄。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九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宣传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治安消防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督促各部门、车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能,按规定持证上岗。

5、督促和指导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6、依照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罚。

7、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作业环境。

8、对各部门、车间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纠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强令冒险作业等情况予以制止。

一、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当班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带班领导不得擅自空班、缺班,班中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按“领导干部事前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五、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六、若发生工伤事故或险肇事故时,必须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组织抢救,严禁盲目指挥施救。

七、负责督促车间、班组开好班前班后会,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操作宣传教育。

八、负责督促检查各班班组作业签证制度执行情况,车间主任值班情况,安全员、测风工班中检查工作情况。

九、负责对当班民爆物品的审批、使用、临时储存、清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爆物品安全使用。

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月底由安全副经理负责将此记录交安全科存档。当班发现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篇十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制度);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7)消防管理制度;

(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可纳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

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章程;

2、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应规定考核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等);

3、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

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9、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承包商管理制度;

11、供应商管理制度;

12、变更管理制度;

1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6、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工作台帐

其中:

(1)设备设施一览表(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规格型号、材质、重量、生产厂家、容积、出厂日期、安装日期、投产日期、图号、价格等内容)

(5)安全设施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数量、责任人等内容);

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记录发放和更换等情况);

6、灭火器材台帐(栏目设置同上);

10、各类作业证审批台帐(按作业类别分别设立台帐);

13、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包括单位、工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工龄、培训单位、考核成绩含理论和实作、取证时间、复审时间、发证编号等内容)。

一、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的作用

1.在台账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

2.是企业规范管理上档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3.对单位和安全管理人员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二、安全生产台账编制要求

为了便于安全管理部门的定期检查与考核,安全台账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特别是要求填写安全活动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时,要具体详细,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以及安全检查处理内容要详细填写。总之,一定要按照标准台账样式(见本章第二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实例”)认真仔细填写。

三、安全生产台账内容

1.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本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上到下的管理网络及具体人员;

3.年度与上下级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4.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生产设备、生产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生产会议一记录;

6.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包括上级部门单位检查);

7.本单位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照片资料等;

8.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领证情况记录和考核资料;

10.有关安全生产收、发文件、报告件、函件等;

11.其他需要保存整理归档的资料。

四、安全生产台账分类

安全生产台账的分类是按照安全台账所应具备的内容而定.由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企业,其安全要求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所以台账建设的.侧重点也有所差异。因此,推出一套适合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统一的标准台账,是解决企业台账建设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全面、装帧混乱、表格设计不合理等问题的最佳途径。

安全台账一般情况我们将其分为十二类。为了便于整理和实际操作,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和安全活动开展情况我们又将其归为两大类,综合台账及细分台账,共分为四册:一、综合台账,二、安全会议台账.三、安全检查台账,四、安全培训台账。综合台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活动的所有信息内容。

台账具体分为以下十二类:

1.机构网络台账。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辖区、系统安全生产机构网络分布情况、人员任命情况以及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编成册。

2.文件台账。包括上级政府与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有关文件,所属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报送文件等。

3.安全生产责任书台账。包括与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4.会议记录(纪要)台账。包括年度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以及形成的会议纪要。

5.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包括每年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的记录、整改要求、复查结果等。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包括被列人上级政府与有关部门、本级政府与有关部门、村居委会与有关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部位)及其隐患情况、整改情况、验收情况。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台账。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会议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

8.事故管理台账。事故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结案情况等。

9.宣传教育台账。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计划、活动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总结表彰情况等。

10.重大危险源台账。包括辖区、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危险程度评估情况、临近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11.总结汇报材料台账。包括领导讲话、汇报材料、总结材料等。

12安全生产奖惩台账。包括安全生产先进奖励情况、单位处罚和人员处理情况等。